第一篇: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
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适用范围
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
班组长以上人员
4、工作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表扬遵章守纪先进事迹。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组长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在班组活动室。在班组安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4.3.2部室、车间级安全会议要求每半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在车间会议室。并在部室、车间安全记录中进行记录。4.3.3安全例会是安全工作信息反馈的一种形式,以便采取针对性指导安全工作,也可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公司安全例会一月一次,由安全科组织各单位安全主管副主任、安全员和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参加。由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主持。地点在安全部,由安全部记录存档。
4.3.3.1安全例会所决定的问题,应当认真落实,无故不执行者批评教育,造成危害的应当给予惩罚。
4.3.3.2各单位在公司安全例会前向公司提交上月总结材料。各有关单位要对安全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公司安全部对各单位参加会议及上报有关材料情况进行考核。
4.3.4公司“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批准下一季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安全方面各项事项。必要时可增加人员的数量。
4.3.4.1公司安委会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应认真贯彻落实,对不执行者造成危害应给予惩罚。
4.3.4.2公司安委会由安全技术部详细记录,汇总成会议纪要存档。
4.3.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列出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纲要,会议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待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会议召集部门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得到批准。
4.7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四川广安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目的和范围: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保证企业各项安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
3.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3.2 安保部负责建立安全员生产例会和安全员例会台帐,并负责组织召开安全员例会。
3.3 各部门负责组织班前班后会的组织并形成记录。
4.工作程序
4.1 为保证企业安全健康的发展,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经常研究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安全检查和监督,安全事故的管理和预防,劳动保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防治,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监督落实情况,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4.2 安保部每周一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公司经理常务会部署开展的工作,分析总结上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标准化的运行维护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研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4.3 各部门,班组在部署具体工作时必须首先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积极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地点及会议要求
5.1公司组织的安委会安全生产例会、安保部组织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例会召开会议时间:每周一下午两点,会议地点:
5.2会议要求
5.2.1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参会人员实行签到登记。
5.2.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地召开会议。
5.2.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分)、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商议结果等。
5.2.4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罚则
6.1 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每人罚款50元/次。
6.2 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次。
6.3 不严肃会议纪律者,罚款20元/次。
6.4 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着,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部门处理。
7.会议组织
7.1 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例会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
7.2 各部门安全生产例会由安保部负责组织;
7.3 班组级安全生产例会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
8.相关记录
5.1 安委员会会议记录。
5.2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5.3 班组会议记录。
5.4会议人员签到纪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部门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系统责任分工。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燃料,燃气,可燃物,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工程部
1、组织开展营业场所与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和房屋结构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公司一把手,是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三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范本
为及时掌握园区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建立起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分析研究园区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议题;组织对安全生产重大议题进行调研;协调解决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由经开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农牧科技局、县国土局、县民爆公司、县质监局、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县公安消防支队等相关单位参加。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经开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
五、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县经开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县委县政府。对难以协调一致和解决的问题,由县思南经开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委县政府决定。
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八、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九、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经验和做法。
十、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园区企业搞好安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断提高园区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第四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分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经理、副经理、安技组长负责主持。
2、参会人员为:分公司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参加。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25日,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上级管理部门安全工作重点要求,实时召开。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公司贯彻落实制定。
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分公司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预见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针对各部门、站场、车队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产。
7、征求各方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各岗位、站场、车队,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程序 1.会议准备
(1)公司安技组要将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点是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整理存档。
(2)公司安技组要将本季度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个月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整理存档。
2.会议程序
(1)首先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安技组长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
(2)安技组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季度安全生产重点与安排;
(3)安技组汇报:一是本月围绕重点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
作及完成数量,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思路;
(4)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主持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5)会议记录;由安技组根据安全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
江苏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五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或项目部分管安全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科负责通知各参会人员学习会议时间和地点,召集有关科室、人员以及各工地相关管理人员、专业工长参加。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分析各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学习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三、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指挥部、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安全施工;
5、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现场,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程序
1、各部门、各项目部总结本月工作,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2、检查上个月提出的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及未整改完成的原因;
3、分析一个月以来安全生产动态和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重心;
4、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技术整改措施;
5、对特殊部位的施工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讨论,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对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传达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指令;
7、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事项。
8、会后工作:工程部做好会议记录,工程简报。呈项目经理签发,各部门依照职责抓好会议决定事项落实。
六、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要求:
1、安全生产例会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学习会议记录;
2、学习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请假;
3、学习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安委会各科室成员和各工地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督办、检查。
八、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项目部安全科汇总上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