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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车辆管理工作方案
编辑:梦里花落 识别码:24-264409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09:37: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规范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车辆管理工作方案

小政发【2011】2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

车辆管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止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生命安全,根据舒兰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车辆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进行规范管理。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吉林市校车规范管理工作现场会有关精神为指导,有效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加大全镇接送学生及幼儿车辆的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中小学生及幼儿乘车安全。

二、工作任务

将现有接送学生车辆公交化。以现有公交车和班线客车车主为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在8月前组建股份制客运公司(以下简称“校车公司”),承担全镇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工作,形成新的接送学生车辆营运机制,彻底解决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问题。达到“六个一”标准,即:统一车型、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保险、统一经营管理、统一专段号牌管理。

三、规范管理的时间、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月27日至6月10日,为准备阶段。

按照上级要求,形成方案,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6月10日至6月15日,为摸底调查阶段。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现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座位、乘坐的学生数量、分布及车辆的运营路线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做好登记备案和汇总,并根据调查情况形成成立校车公司的建议。

第三阶段:6月15日至8月10日,为全面实施阶段。政府组织中小学校、综治办、派出所、城建办等部门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原则以现有的公交车车主为主,由政府征求学校及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校车”企业法人代表,在市交通局的指导下,成立校车公司,完善接送学生车

辆的运行机制,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景波 小城镇党委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明增 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小学校、派出所、农机站、科文卫、综治办、安监站、司法所、城建所、各村。下设办公室: 主 任:赵明武

成 员:代巍、马运昌、胡金瑞、李亚仁、杨柏龙、杨炳玲、田胜国、胡文征、王艺杰、赵景新、各村支部书记 接送学生车辆专管员:代巍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主要负责:

1、传达上级有关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

2、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等;

3、沟通各成员单位并统筹全镇校车管理工作情况;

4、组织、协调、考核校车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镇政府:负责“校车”安全及规范管理工作,成立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配合市交通局做好成立校车公司的前期工作,发动并组建“校车公司”。

(二)镇安监站:负责落实责任,将接送中小学生、幼儿

车辆的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及时检查、调度、指导和各种材料的起草和存档。

(三)镇派出所:负责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一是坚决取缔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各种非法车辆,彻底解决超员问题。二是坚持经常到校对学生、家长和司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

(四)镇财政所:按照上级要求负责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相关税费减免、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车辆运营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五)各村:负责站点的设置、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我镇接送中小学生规范管理工作的意义,使通勤的学生不乘坐无营运线路的车辆。

(六)中小学校: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摸清接送学生数、接送路线、车辆所有人、车辆安全状况、新增车辆所需台数及座位数等,填写好车辆统计表,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档案,维护好校门前学生乘车秩序,与车主、家长签订学生接送协议。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校车管理工作是中央、省、市领导高度关注,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

识,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层层明确责任,在工作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能够顺利上下学。

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校车管理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组织、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实施,积极做好动员工作。要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尽可能满足我镇对车辆的需求,组织好车源和接送工作。

3、跟踪问效,追究责任。在规范工作中,各单位、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镇政府校车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调度会议,进行沟通、协调。对在工作中没有按规定行使职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镇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家长和学生从自身做起,不坐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此页无正文)

小城镇人民政府

2011年6月6日

报送:舒兰市交通局、舒兰市安监局、舒兰市教育局(共印30份)

第二篇:关于校车以及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车辆安全管理的研究

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队伍正规化建设

宣传片解说词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总支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新路子,使正规化建设跃上了新台阶,迈出了新步伐,使队伍建设和各项公安交管业务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被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授予“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标准化交警大队“一级达标单位”。胶南市公安局党委一班人深刻认识到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解决好如何管好人员的问题,为此,胶南市局党委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思想政治工作,反腐倡廉,人事管理、执法责任目标管理、监督约束和奖惩激励机制,加大了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力度,让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加强警容风纪建设,开展的五规范、五统一活动,是胶南市公安局正规化建设的一个突出亮点,也是局党委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体现,所谓五规范、五统一,第一是规范秩序,统一办公要求,由此解决了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混乱,内部卫生不整等警容顽症,创造了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的办公环境;二是规范着装,统一外在形象,由此解决了不按规定着警服,非因工作需要着警服进入酒店和其他娱乐性场所,警便服混穿,穿警服时袒胸露背等问题,由此解决了着装的严肃性,统一性,规范性;三是规范用语,统一语言表达,由此解决了民警在接待群众时,不讲文明用语,语言生硬,态度冷漠,说脏话,不使用普通话,和同事间称为不合规范等诸多问题,树立起了语言文明,用语规范,热情和谐的良好警风;四是规范礼节,统一待人礼仪,由此解决了民警着警服时进店,或是遇见上级领导时不敬礼,进入上级领导办公场所不敲门或敲门不适度,敬礼不标准,不规范,纠正违章时不敬礼等问题,形成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礼貌待人,讲究礼节的良好风尚;五是规范仪容,统一仪表举止,由此解决了男民警留长发、发鬓角、剃光头,女民警染彩发,染指甲、化浓妆,着警服时边走边吃东西、嬉笑打闹,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佩戴迷信符号、饰物,着警服时行姿、站姿、坐姿不端正等问题,保持了公安民警仪表庄重文雅,举止端庄,谈吐得体,精神饱满的精神风貌。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党委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政委任副组长,并成立了督察小组,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对当事民警作出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严格按照该局队伍管理及现行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予以扣分,责任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受以连带责任一并扣分,并加强警容风纪建设,创造了严肃的氛围,通过严肃整治和治理,长期存在在民警身上的陋习得到了根除,在全局形成了秩序井然、着装规范、用语文明、礼节周全、仪表庄重的正规化建设的新局面,树立起了胶南公安机关更加良好的形象,公安民警长年累月奋战在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为保

一方平安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如果漠视他们的困难和疾苦,就会伤害民警的感情和积极性,削弱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胶南市公安局党委把从优待警作为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出了从优待警十项措施,让民警和家属深切的感受到了局党委对民警的一片实实在在的爱和实实在在的情,为满足公安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局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文化建设的投入,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公安文化和体育活动,绽放出了一朵朵绚丽多彩的警营奇葩,由此丰富了民警的警营文化生活,让民警在文化娱乐当中受到了教育,陶冶了情操,使精神上积累的压力得到了释放,增强了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开创胶南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强大动力。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公安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胶南市公安局党委十分注意把民警在队伍正规化建设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引导到让群众满意和保一方平安上,从而使各项公安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民警的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热情服务、深情为民在全局蔚然成风,全局民警自觉的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贯穿于公安行政管理的全过程,用爱心和赤诚建立起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一片片真情送到了千家万户,让满意在公安、平安在胶南这块公安品牌深深的打造在人民心中。

铁山路派出所所长李明华凭真挚爱爱民的感人事迹,赢得了

2010年感动胶南十大人物,国力派出所民警王涛在追捕抢劫歹徒时壮烈牺牲,为公安事业献出了年仅36岁的宝贵生命,被评为2006年感动青岛十大人物,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均在一版头条报道了王涛的感人事迹,为贫困学生献爱心已在全局形成了浓厚的氛围,民警结对助学的善意之举感动着那些贫困学生和家长都热泪盈眶,用各种方式感谢公安民警的一片爱心,并由此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民警的全权爱民之心让危机伤病得到救治,让走失的孩童及时回到母亲的怀抱,让轻生的姑娘重新鼓起生命之帆,让孤寡老人沐浴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民警们总是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舍生忘死去加以保护,谱写出了一曲曲人民警察爱人民的时代颂歌,这每一面锦旗,每一块警匾,每一份感谢信和表扬信都是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蕴涵着公安民警为人民群众的一片真情,一片挚爱,让人民群众深切的体会到了什么是人民公安为人民。

正规化建设凝聚了警心,激发了潜能,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空前增长,许多民警累到在工作岗位上,许多民警带病坚持工作,许多民警的家属病重住院,都顾不得照顾,充分展示了新时期胶南公安民警勇于奉献和牺牲的良好精神风貌,正规化建设不仅完善了法制工作体制而且使民警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已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树立起了胶南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正规化建设使打击违法犯罪的功效进一步增

强,社会治安秩序风景这边独好,胶南市公安局坚持三条战线同时出击,三项工作齐头并进,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工作,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了强有力的打击,创造了十几年来同期破案的最高纪录和刑事犯罪发案率在青岛五个农村市最低的记录,为人民群众创造了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正规化建设使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确保了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胶南市公安局始终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致力于最根本的地位来抓,建立了高效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加大了社会治安严管严治的力度,由此消除了治安隐患,堵塞了犯罪风气,净化了社会空气,使各类案件的发案率大幅度下降,为胶南人民清洗了一片浓郁的绿荫,胶南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可喜成绩鼓舞着全局民警的壮志豪情,凝聚着全局民警的创造力量,为了给胶南人民创造更加良好的治安环境,让胶南这座海滨城市更加美丽和繁荣,让人民更加满意,胶南市公安局的民警们决心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谱写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新篇章,为建设平安和谐新胶南做出新的贡献。

第三篇: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书

2011—2012学年

探沂镇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我镇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保障广大幼儿和教师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幼儿园(班)实际,镇中心小学与各幼儿园(班)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接送学生车辆应是核定人数不少于7人的载客汽车。2.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3.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和乘运人责任险。

4.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按交警交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喷涂“校车”字样;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分别放置接送学生车辆标准牌。

5.驾驶人员有合格的驾照,并且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没有严重违规或重大事故记录,最近3个计分周期内无记满12记录。

6.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组)装车、报废车或延缓报废车、外地机动车接送学生,不得使用或租用货运汽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7.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8.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配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幼儿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幼儿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幼儿园接送车辆工作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幼儿园园长负直接责任。把车辆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

3.落实幼儿园车辆接送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建立并认真落实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责任制和接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应建立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车辆管安全管理机制,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档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制,明确安全责任人,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各幼儿园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定期开展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无驾驶证、行驶证、通行证、无“校车”标志、故障、超员或其它交通违法的行为,要坚决责令立即停止接送,并限期整改。

5.凡配备幼儿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到交警队备案,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必须制定幼儿接送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确保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

(3)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关爱幼儿。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接送车。

(5)凡需乘接送车的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幼儿园同意,并与家长签定 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6)凡采取包租车形式接送幼儿的幼儿园,一定要选择有运营资质的承包单位。幼儿园要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幼儿家长自行包租车的除外),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接送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教师,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接送车入园后要统一组织幼儿进入班级,防止出现因幼儿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8)接送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中心小学、县教育局。

(9)学校不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探沂镇中心小学(章)

负责人签字: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篇:关于加强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邳州市教育局文件

邳教发〔2011〕118号关于加强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 车辆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苏教安„2011‟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管理。学校自备或承租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必须符合《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严禁超载超速,违章违规行驶。

二、全面调研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出行方式。各校要对学生、幼儿上下学出行方式进行全面调研(见附件2),对租用不符合要求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要对家长予以劝阻,同时书面告知家长、学生和驾驶员,纠正违法行为,要求他们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归档留存。各中心小学特别要注意加强对辖

1区内私办幼儿园的排查、整治,防止他们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接送幼儿,导致恶性事件发生。

三、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营造宣传氛围。各校要通过召开班会、校会、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悬挂标语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掌握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搭载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12周岁以下学生不要骑自行车,让学生自觉养成“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的良好习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四、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规范的社会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现象。各校发现学校周边有违法违规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规范的社会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现象。

请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认识,亲自作出工作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杜绝校车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2.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幼儿)上下学情况调查表

邳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学校车辆安全通知

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1月23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幼儿)上下学情况调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备注:此表填好后于2011年11月25日前报教育局安保科。

填表人:联系电话:2011年11月日

第五篇:幼儿园接送规范通知书

孙堡幼儿园接送制度

尊敬的家长,大家好!

孩子的人生安全,就是一切。请家长详细阅读本制度。为给孩子创设安全的生 活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我园规范管理执行原定的作息制度以及安全接送制度,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共同保护好祖国未来的栋梁。

1、接送时间制度:每天必须在我园规定的时间接送孩子。早上7:20。下午3:30到4:00开大门放学,接到4;00,家长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接幼儿。如果个别家长因特殊情况赶不来接,比规定时间迟接幼儿可以理解,请家长与本班老师沟通,我们可以等你有时间再接,你可以迟接但不能以任何理由违反我们的接送制度。但如果家长有意天天迟接,我园也会进行适当的收取加班费(晚上6点15以后,超时接的按每10分钟之后收5元计费)

2、接送注意事项:为保证安全,请家长不要在幼儿园还未开门之前置孩子一人在门外等候,或让孩子自己来幼儿园。送孩子应亲自交到老师手中不得让孩子自己走回班级以防孩子走失或在路上发生意外。孩子因事或生病不能来园应和班级老师电话联系,如果家长的电话或手机有所变动,请与老师联系修改。为了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带贵重物品或危险物品来园。来园前家长应先检查幼儿的书包和口袋,发现危险物品应及时收取并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3、接送人关系制度: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或爷爷

奶奶接送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家长签字:

孙堡幼儿园

二零一三年四月七号

家长责任书

兹我的学生______是_______村人,在你孙堡幼儿园上______班 因:

放学后需要回家。

本人保证:我的学生放学回家时。由我的___接送。在校外如果出现任何意外,由作为家长的我全部负责,与学校幼儿园无关,学校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学生(幼儿)家长签字:

****年**月**日

孙堡幼儿园幼儿接送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

小朋友的法定监护人,如无法到园接送孩子,委托

、身份证号分别是

、,代接送本人子女入园、离园,委托期为

日至

日。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人家庭住址:

受委托人家庭住址:

说明:

*本委托书仅供幼儿监护人(父母亲)因无法接送,特委托他人接送幼儿时使用.*如监护人无法接送,可在与园方签订委托协议的基础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方可来接送幼儿,其他同往人员包括小孩一律不得入园。*委托期内,如有其他原因取消委托,监护人应提前一天书面与园部联系,否则 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本园概不负责。

*因受委托人对幼儿造成的伤害,本幼儿园概不负责。*请将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粘贴在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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