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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答复
编辑:深巷幽兰 识别码:24-1077190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4 14:58: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答复

业主接房时应提到

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解答及处理方式

一、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相当广泛,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1、物业的维护与保养

答:物业管理作为一项多功能,全方位的管理服务工作,涉及的服务内容(1)、建筑物管理(房屋建筑进行定期的保养和计划性维修,使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其使用年限)。

(2)、设备管理(供水、供电、天然气、公共照明、电梯、通讯等)。(3)、设施的管理(道路、路灯、供水设施、供电管网、排水管道、二次加压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园区景观设施等)。

2、物业的专项管理

(1)、治安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外来人员询问登记,夜间巡逻,公共秩序的维护)。

(2)、清洁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垃圾、各种废弃物、污水、雨水等进行定时定点的清除)。

(3)、绿化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各种花草树木的剪枝修叶、锄草消杀,灌溉排涝等)。

(4)、消防管理(建立兼职消防队伍,配备消防器械,并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管理)。

(5)、车辆交通管理(车辆的停放、通道的清理、车辆进出小区发卡管理,保持辖区内交通道路的畅通)。

(6)、突发事件的处理(电梯困人的应急预案、停电和电力故障应急预案、盗窃匪警应急预案)。

(7)、社区文化建设(节日文艺联欢会、各种趣味比赛、旅游等)。

3、特色服务(1)、特约服务(2)、便民服务

二、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的具体服务内容是哪些?

答:(1)、秩序维护员主要的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范、消 防安全、车辆交通管理服务。主要体现在:对来人来访进行询问登记,二十四小时值守小区出入口,轮流对小区进行巡逻,还对车辆进行出入发卡管理,对电梯运行管理,对公共秩序进行维护。处理小区突发事件。

(2)、保洁员除了每天两次彻底清扫小区公共地面外,还要对公共地面做到随时保持整洁,对楼梯的保洁要求做到每天拖地,擦扶手以及消防栓,保持墙角无蜘蛛网,无脏物,保持电梯轿厢内的清洁。

三、物业管理费用于哪些方面?

答:(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如:小区公共电费、、水费、灯炮灯座的更换、维护维修需使用的沙、水泥、管子、电线、易耗品等等。)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如:消毒药品、工具、水费、易耗品等等)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如:补栽花草、杀虫药品、修枝剪叶、抗旱保苗水费、工具、易耗品等等)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如:小区道路的规划制作费、车辆停放的规划制作费、秩序维护员服装、武器、对讲机等等)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小区各项文娱活动费用;(如:活动布置经费、交通费、礼品费及其它开支)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10)、合理利润(按国家规定最低标准执行)、法定税费、管理费;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四、为什么同一小区电梯楼的物管费比多层住宅的高?

答:电梯楼物管费比多层住宅物管费要多这样几项费用:电梯电费、电梯年检费(每年检一次,技术监督局特检所收。)、限速器检测费(每两年检一次,技术监督局特检所收。)、电梯维保费(电梯维保公司收)、电梯维修费、二

(三)次供水设备的运行费、电梯维修材料费、年检费、维保费、电费、设备设施检测费,所以物管费要高许多。

五、小区内发生盗窃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答:当小区内发生盗窃案件时,物管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 到案发现场,保护现场及有效物证,在公安机关人员赶到时,协助其调查工作。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待公安机关侦破或以书面形式作出认定。

六、业主在顶楼栽花种草,设计空中花园允许吗?为什么?

答:《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根据此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屋顶属于共有部位,相关业主对其拥有共有权,所以单个业主原则上是不能独自使用,修建屋顶花园的。

如果征得楼下相关业主的同意,应该书面报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然后按照规划组织实施,以免私自动工修建,被城建监察部门查处,造成损失。

若在开发修建时一次性修建的,按事先约定办理。

但是不管何种情况,修建花园的业主均应尽量减少屋顶的负荷,不得搭建房屋,不得做篷,做玻璃房,建造封闭式栏杆,并做好必要的防水处理,保证房屋漏水时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要做好看管和养护,因建造屋顶花园造成的屋顶漏水,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随着城市用地的逐渐减少,地面绿化面积也相应减少,为了美化城市,增加绿化面积,创造美好环境,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物业公司原则上是同意的。

七、物业管理的含义以及其重要意义?

答:物业管理是指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1)、为业主提供干净、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2)、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3)、物业的增值保值。

(4)、延长物业各种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

(5)、通过开展各种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小区业主的精神文化生活。

八、业主要自己选聘物业公司,开发商选聘的不认,怎么办?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_]8号公告,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 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首先,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前期物业管理管理中,开发商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合法有效的。(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必须先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同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其次,在物业服务的前期,小区业主的入住率是逐渐上升的过程,刚入住或短时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很不现实的。而且这个时候开发商是大部分物业的所有者,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开发商可以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再次,当小区业主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就可以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业主委员会就可以选聘物业公司,当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新的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开发商所选聘的前期服务企业就自动终止。

当然,业主也可以继续选聘开发商所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

九、业主在装修时,物业公司应该做哪些工作?(业主所缴装修服务费的解释)

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三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以便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管理和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修装饰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为了指导业主的装修工作,规范装修行为,保证物业的完好和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业主在装修时物业公司应与业主签订装修协议,指导业主购买环保材料和节能用品,在装修时检查装修工人是否有偷工减料、减少程序,破坏规定进行装修等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并指导装修工人对业主财产进行保护,监管建筑物结构不被破坏,建筑物立面及景观的统一规划。

特别是在消防(建设部规定业主在装修时必须配备灭火器,但这一工作的防范在实际操作中都有物业公司来完成),安全(进出人员,车辆多、杂、乱),环境(墙面、地面、电梯轿厢等),公共设施(配电箱、消防栓、公共照明、公共管道、公共电路、安全监控装置)等都必须加大管理力度并加以保护。

若在物业公司在对业主的装修检查中发现违章装修,破坏防水层,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应当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恢复原貌。

十、业主入住后发现房屋漏水,开发商,物业公司,承建商谁该负责?

答:业主入住后发现房屋漏水,首先业主应立即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物业公司将立即派工程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查看,了解情况并做记录。

分情况而定:如果是房屋外墙,楼顶或公共部位渗水,物业公司必须尽快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开发商进行整改落实。开发商接到接到物业公司的书面 函告时应该要求承建商派人前往进行处理。

如果业主在办理交房手续时没有质量问题,装修后发现漏水,那就也应该考虑是否是装修不当所造成的。若因装修不当所致,当由装修公司或业主自行负责。

十一、电梯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轿厢内又困人,怎么办?

答:当遇到这种情况发生时,物业公司接报后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派秩序维护员立即前往进行解救。电梯困人应急处理

(1)如有乘客被困在电梯里,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并设法与被困者取得联系,详细询问被困者有关情况;

(2)立即通知电梯维修部门紧急派人到现场设法解救被困者;(3)被困者内如有小孩、老人、孕妇或人多供氧不足时须特别留意,必要时请求消防人员及警察予以协助;

(4)被困者救出时,须询问以下内容: ①、是否有不适,是否需要帮助等;

②、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楼房的原因; ③、如被困者不愿合作,则记录备案。

(5)、必须记录事件开始到结束的时间,被困者救出时间和伤员离开时间,详细情形及维修人员、消防员、警察和救护人员到达和离去的时间,消防车、警车及救护车号码等;查询伤员送往何处医院。

当电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应向市主管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4小时内向市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 电梯困人救援程序

(1)电梯困人应立即通知管理员和维保公司,电梯困人操作应由管理员或经过培训的人员实施救援。

(2)电梯救援工作需由两人以上进行。(3)救援程序: ①、确定轿厢位置;

②、关闭电梯电源(轿厢照明除外);

③、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桥厢内乘客,并说明电梯随时可能起动。④、拆除电机端盖,安上旋柄或盘车轮。⑤、救援人员一人开闸,一人盘动电梯。

⑥、确认电梯已接近平层位置后(30厘米为宜),松开开闸板手,证实刹车制动后,放开盘车轮。⑦、利用电梯专用钥匙,打开电梯门。⑧、协助受困人员离开电梯。

⑨、重新关闭电梯门,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十二、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是多少?怎样确定?

答:入住时物价局将根据本小区的人员配置、设备设施配置的种类、数量、功率、环境绿化、建筑小品、安全系数、建筑面积、社区文化、维护维修、办公用品、税费,物业公司应有利润等费用总额进行测算,最后测算出本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

十三、物业服务费是否越低越好?

答:这种想法存在于相当多的业主思想中,许多业主在交费的过程中以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或者主观意识来判断物业费用的高低。其实物业服务费用越低越好的看法是非常片面的,较低的服务费往往造成以下后果:

(1)、物业公司为了节约服务成本,往往降低服务质量标准。这样建筑本体及各项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得不到保证,环境卫生、安全也得不到很好的保证。

(2)、物业保值增值的目标无法实现,很有可能贬值。

(3)、对于物业公司来讲,难以吸收优秀的高素质的人才从事这一行业,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以上三种结果最终会导致物业品质的下降,损害业主的利益。

十四、什么是维修基金?存放在哪里?该怎么使用维修基金?

答:维修基金是指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专用资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中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基金。

《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维修基金主要用于:(1)小区内的道路、小区内的路灯、小区内园林绿化地、小区内的地下排水管、小区内的体育场所、小区内的停车场等其它共用设施。(2)房屋本体:承重墙的结构部位,抗震结构部位,多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公共层面、电梯、机电设备、消防设备、公共上下水道、公共防盗监控设备以及其他房屋本体公共部分。

维修基金实行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一般由开发单位代为收取,统一交到房管局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当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或 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维修基金的使用应该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使用计划,报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或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然后报房管局,房管局派专人到小区实地核定,并核算总金额,最后划款实施。

十五、电梯楼低层业主不用电梯就应该少交费,对吗?

答: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电梯是此栋业主的共用设备,各位业主都享有使用的权利,也应该承担保证其正常运行的义务。电梯费用不只是电费,还包括电梯年检费,检测费,运行费、维护维修费,材料费等等。

如果今后电梯需更换时,现使用的电梯还可以便卖,钱你不会不要吧!并且你在买房时购买电梯的费用你还分担了的,所以为了保证你的财产不贬值,就应该履行你的义务。

十六、维修基金与物业管理费的关系

维修基金: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物业管理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如:小区公共电费、、水费、灯炮灯座的更换、维护维修需使用的沙、水泥、管子、电 线、易耗品等等。)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如:消毒药品、工具、水费、易耗品等等)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如:补栽花草、杀虫药品、修枝剪叶、抗旱保苗水费、工具、易耗品等等)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如:小区道路的规划费、车辆停放的规划制作费、秩序维护员服装、武器、对讲机等等)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小区各项文娱活动费用;(如:活动布置经费、交通费等等)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10)、法定税费;

(11)、合理利润(按国家规定最低标准执行)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十七、业主接房后不装修,不入住为什么还要收取物业服务费?

答: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就已经和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物业公司就已经开始开展工作了。那为什么业主在未接房之前不交物业服务费,因为开发商在支付该物业公司的费用。当业主接房后该套房屋就该业主本人履行自己的义务了。

业主以接房后不装修,不入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那么什么时候才该交呢(反问业主)?如业主答复:入住时开始交或装修结束后交。物业人员可以这样回复:入住时开始交,那么您入住之前小区物业产生的费用该谁承担呢(反问业主)?小区的设施设备属于您们业主共有的,没有费用谁来维护,您来看房时要做电梯吗?那电费谁来承担呢?电梯坏了谁来维修呢?费用谁来支付呢?您看房时遇到电梯困人时谁来解救呢?您是希望物业公司什么时候开始进驻小区管理?是您入住时开始或装修结束后开始呢?今天您希望一个月后甚至于跟久远些才实施管理服务,那么其他业主需要今天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开展工作,您给我们想想办法,我们该什么时间开展工作。

以达州晚报刊登的内容为依据(律师解答物管费该何时交?),给业主贯穿说明。

十八、装修责任金

答:是为了保护您们业主利益的,这个钱在您们正式入住3个月后退还。主要的是您的左邻右舍、楼上楼下业主在装修时保证您的房屋不受影响,噪音不影响到您,还有就是整栋楼的安全、外观、公共设施设备等在装修时不备破坏,目的是为了您们,不是为了我们物业公司。我们能在这个小区能上一辈子的办吗?不会的。您们是要住一辈子的,我们现在的管理就是不希望我们离开后业主骂我们,说您们交了费我们没有作为就行了。特别是楼上业主在装修卫生间时的防水处理,装修结束后遇漏水时起着督促您楼上业主积极处理。

十九、装修建渣清运费

答:物业公司定点清运,有业主会说:我每天自己清运,我有车。可以自己清运,您有车其它业主也有车,他们也可以每天清运。那么这个小区如果有100个业主都有车您的车停那里清运,您有了位置,其它业主的车停那里,您认为现实吗(反问业主)?还有您先装修结束入住后,小区内到处都是车,您不会不说我们没有管理吧!您方便进出吗?如业主回答:我不会提意见的没问题,这时可以给业主说:不要违心的说,要实事求是的想想那时您作为小区的业主体会到的感受。所以现在我们要统一管理、统一清运是为了您们的今天、明天和后天!

二十、装修服务费

答:首先给业主看建设部110号令第十六条的内容,然后说明业主在装修期间物业公司要做到的事项(装修管理内容)。该项费用与物业服务费不冲突,不存在重复收费。内容比较灵活,在此没有阐述。二

十一、楼道修复费

答:所有业主在装修时没有不损坏公共通道、楼梯间、电梯层门、墙壁等的,您们装修结束后家里是富丽堂皇,而出门时看见的却是墙壁脏,到处缺角没有修补,您居住在这么高档的小区,就是您家来了亲戚朋友看着舒服吗?您脸上也无光噻!所以待大家装修结束后要进行修复的。(有业主说:我每天派人跟随装修工人进出看着就不会了,那么我们该如何说服呢?)二

十二、环卫垃圾卫生费(业主未入住,为什么还要收取卫生费?)

答:物业公司代环卫处收取(有文件可查),环卫处以房屋套数收取费用,一个月才

元,又不多,请多支持。二

十三、装修公司缴纳的装修保证金

答:是为了约束装修公司工人进场装修行为和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实施装修工程。待装修公司退场时予以退还。

二十四、为什么临时通行证工本费这么高,成本最多x元?

答:是的,工本费不高,但为什么收

元,这

元不是体现的元的价值,而这

元体现的是进出人员管理、物品进出的管理、安全控制等的价值,在管理中远远超过

元的价值。所以

元根本不高。

二十五、楼上业主改管道,需到楼下施工。物业公司该如何处理?

答:物业公司接到业主的需求时,应立即与楼下的业主取得联系,征求楼下业主的意见,同时要求楼上业主与楼下业主沟通,待业主双方谈妥后,应要求楼上业主出具书面承诺施工的防水处理。原件存档复印件楼下业主保存。二

十六、买房人或租房人需要业主电话号码联系买房或租房一事,物业公司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业主的电话号码不得随意提供给任何人。其次,物业服务人员应立即与业主联系买房或出租一事是否属实,待业主同意后方能提供电话号码。二

十七、业主在装修所遇维修问题时,物业公司该如何处理?

答:物业服务人员接到业主维修投诉时应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如小型维修应立即成立,如大型或难度较大的维修应做好记录(必须现场向业主进行解释),随后以书面形式函告开发商进行处理。并跟踪处理情况进行回访。二

十八、为什么其它楼盘的物业服务费是X元,而这个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却是Y元?

答:愿意原因为:每个小区的配套设施设备有所不同,功率大小、数量、种类、建筑面积、绿化面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公共区域面积等等的不同,导致物业服务费得不同。还有就是其他楼盘设施设备产生的某些费用是由业主分摊的或由维修基金支付,我们这个楼盘属于维修基金支付的费用以外,小区产生的其他费用都是由物业服务费支付,不会给您们分担一分钱的费用。比如:设施设备产生的电费、水费、包括楼道灯泡、灯座都是物业服务费支付,所以是有区别的。业主要了解全面的费用支出,才有比较。

总结人:zhouxiaodong

202_.7.28.10

第二篇:物业管理问题

物业管理答客问汇总

一、物业收费类

1、为什么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收取半年/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答:由于本小区客户群特点,大部分业主事务繁忙,因此可能出现物业服务费交费不及时的现象;而我们也会将大部分精力用于催缴费用上(因为物业管理费是保证物业公司正常运转的先决条件),这势必就会影响到我们对您和其他方面的服务质量。如按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对客户服务中,在资金运转上无后顾之忧。

2、从什么时间开始计收我的物业管理费?

答: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楼手续的,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楼手续约定日期拖延收楼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

3、以什么面积收取我的物业管理费?

答:房产证未办理以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房产证办理以后,以实测后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

4、我入住时要缴纳购房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吗? 答:按双方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条款执行。

5、我入住时应该签订什么协议或文件?

答:入住时您应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楼宇查验表》、《业主信息登记表》、等资料。

6、我们如何知道物业管理费都花在什么地方了? 答:物业管理费主要用在小区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电梯、消防监控、供水供电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及公共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的维护等方面;物业管理公司将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收缴与支出的账目,届时您可以详细了解物业管理费是如何花销的。

7、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

答:没有。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能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

8、装修需交哪些费用? 答:A、装修押金:元;

B、装修垃圾清运费:元/平方; C、出入证工本费:元/个。

9、为什么要交专项维修资金?它的使用、续筹的程序怎样的?

答: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当地有关物业维修资金之相关规定,业主需要交纳物业维修资金。新建居住小区商品住宅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资金。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财务预算,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维修资金不足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按业主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房管局代为管理。

10、自行车车停放收费吗? 答:不收费。

11、车辆的停放费用都有什么? 答:车位及其有偿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A、租用车位:租金和物业服务费; B、专有车位:物业服务费; C、公共车位:收占地费。

12、有线电视的缴费方式?

答:业主如想开通有线电视,需持有效证件到任意一个有线电视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需缴纳有线电视入户初装费及收视费,收费标准最终以有线电视收费部门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13、如果业主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是否有权掐断住户的水、电供应?

答: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权力限制业主的水、电供应;但有权暂时停止为欠费用户提供服务。如果是代收代缴卡式收费,则要及时交费或充值,以免自动停水、停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4、售楼时的承诺没有兑现,我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答:不可以。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物业管理费是用于小区物业服务的,是物业公司用于保证和维护小区物业服务正常运行的根本。物业公司可以帮助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投诉程序向开发商/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争取尽早解决,但物业管理费仍需支付。

15、有的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这对我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因为物业服务的实施是需要业户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来支持的,如果有业户不交管理费,势必会给物业公司的管理运营经费造成影响,也将影响了已交费业户的利益,也就是影响了您的利益。

16、物业管理服务费里面包括了哪些费用?如果没有包含电梯费用,低层住户也要交电梯费吗?

答: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物业公司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高层住宅电梯费用是包含在物业服务费里面的;最低楼层住户也要交纳电梯费用;业主大会另有决议以及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7、小区的公共照明用电是否需要业主分摊?应该按什么标准收取? 答: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里面。

18、收楼时还有许多配套设施,(例如:周边绿化、车库、行人通道等)没有交,是否需全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答:原则上是要全额缴交的。

19、装修时为什么要交装修保证金?是按哪些相关标准收取?

答: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一条和物业公司在具体操作时通过与业主签订协议,以收取一定的保证金的方式来约定装修行为。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具体的收取标准以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金额为准。

20、装修时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费是按什么标准收取?

答:装修垃圾清运费是按市场调节价收取的,清运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也可以说是协商收费。

21、业主办理了入伙手续但没有入住,也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答:是的,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因为在法律意义上来讲,该单元的所有权已经由开发商移交到了单个的业主手中,物业管理公司已经为该单位提供了公共性的物业管理服务(比如设施设备的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所以,您是要交物业管理费的。

22、已经购买了车库或车位,为什么还要缴纳停车费?

答:严格来讲是交纳场地管理服务费。物业公司要对车库或车位进行清洁和维护。

23、物业管理费如何收缴? 其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答:于业主入伙时预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符合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而此收费已经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

24、小区内的水景、园林维护如何进行?其保养运行是否额外收费? 答:水景园林将由外包的专业公司进行维护与保养。能够保证如喷泉之类的配套正常运行,运行时间由管理处具体拟定。其保养运行不额外收费,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如遇大修则需动用维修资金。

25、物业管理费是怎样计算出来的,测算标准是什么?

答:是依据国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当地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所约定之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而定出管理费收费标准,其测算标准除依据以上内容,亦参考当地物价水平及物业管理费收费水平,并根据与楼盘档次相匹配之服务需求和服务深度而作出测算并经过政府部门最终批核确定。

26、为什么物业管理费会这么高,是不是日后会随时变动?

答:小区现时管理费收费标准是由政府备案的,不会随便调整。

27、为什么我买了房,在小区内停车还要交停车费?

答:小区内的停车位为业户提供车辆停放之便利,但由于车位产权归属因素,其他人士若以租用形式使用,因此需要交纳停车费及车位管理费,即类似租房需要交房租及管理费。

28、这里的水、电、煤气费定价是多少?

答:物业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水、电、煤气费定价标准执行。

29、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保安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只要保安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30、房屋未装修,入住前是否要交纳物业管理费? 答:只要房屋已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入住,都要交纳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公司已经开始提供服务。物业公司并不是为一个或几个业主服务,而是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关系是一对整体业主的合同关系。物业管理费是用于整个小区维护保养、维持小区正常持续运行所必须的费用,并非物业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如果一个或几个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必然导致物业管理费入不敷出,物业公司因缺乏资金对小区的维护管理将难以为继,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

31、我不付装修垃圾清运费,由装修公司清走可以吗?

答:可以,但业主需要签署承诺书及交纳保证金,装修完工后无违规如在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搬运过程无撒漏等情况则予以退还。

32、物管服务包括哪些内容?有无专门的物管手册给客户?

答: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了物业管理费以后,需要按照有关政府法规与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主要包括: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3、档案资料的管理;

4、环境卫生的管理;

5、秩序的维护;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7、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

8、小区绿化、景观的管理;

9、各类工程报修并记录;

10、专人值班、专人接听电话的服务;

11、对外事务管理。

物管公司向业主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与《业业手册》和《房屋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等文件资料。

33、物业客户服务部是干什么的?

答:负责客服工作的策划;负责入伙手续、装修手续的办理及资料整理并归档;顾客来电、来访、报修、请修、投诉的受理和跟踪处理;小区综合巡查;物品出入控制;进行客户走访和回访;便民服务的组织与开展;顾客意思的征询与反馈;顾客的档案理;客服部的各种文档输入工作;客服人员行为的规范与管理;物业服务费的催缴工作。

34、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管理费?

答:不可以,开发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单位或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处理。

35、草坪或其他植物会定期整修吗?

答:会按季节与植物长势情况定期整修或补栽。

36、房屋有问题找哪个部门?

答:可以找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受理后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与开发商联系履行有关房屋保修义务。

37、高层住户水压不够怎么办?

答:可以直接向所管辖区内自来水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所在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人员代为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及报修。

38、物业公司是否提供周到的家政服务? 答:根据物业管理公司自身条件而定,详情可在入户时咨询物业公司人员,或留意小区内有偿服务公示栏。

39、业主问:“我不用请装修公司,自己找散工来做如何?”

答:因为房屋是业主花费大量收入买来的最有价值的商品,也是业主财富的积累,为了确保阁下的房屋装修工程质量,建议业主聘请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装修,以免找散工装修完毕,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得到保修,同时浪费钱财。

40、业主问:“我装修时,搬运装修材料,是否可以使用电梯?”

答:可以使用电梯,但为了保护好全体业户的利益,对于大件物品(超高、超宽)须从楼梯搬运,搬运河砂、水泥时必须做好电梯内地面的防护,不得散装或使用手推车进出电梯,所搬运的装修材料需做到包装完整并保证电梯内的卫生,遵守正确的电梯使用规范。

41、业主入住后垃圾怎样处理? 答:对于生活垃圾,业主可以封好袋后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装修垃圾不得投放到垃圾桶内,需业主用袋装好后并做好封闭,统一放在小区内指定的装修垃圾点内。

42、业主逾期收楼要承担哪方面的责任?

答:在商品房符合买卖合同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如因业主個人原因而不能按期收房的,则业主需承担以下责任:

1、房屋不因业主不办理交付使用手续而视为未交付,其将在一定期限届满后视为已向业主交付,房屋的风险也将转由业主承担。

2、因房屋所发生的物业费及物业费之外所发生的需由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加压费、电梯费等),等相关费用并不因业主不收楼而免除。

43、小区以后是否会实行人车分流? 答:小区不会实行人车分流,因为面积较小。

44、车辆停放时,车主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假如车辆丢失,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车主享有车辆停放,及对物业人员服务态度的投诉权利等。至于车辆丢失的赔偿问题,要看具体原因,如果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有明显的失职情形,并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则物管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45、物业管理公司能否在房屋楼顶或者电梯轿箱内架设广告牌?

答:可以做一些公益性的宣传,同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营性的广告所得,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剩余的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46、小区内的公用设施损坏,维修费用是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内吗?如果不是,维修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答:公用设施的小修和日常保养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

47、别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只有0.5元/平方米/月,我们小区为什么收费那么高? 答:

1、从规模,品质,园林景观,小区智能化和舒适度来讲都优于其他小区。

2、管理服务费是通过科学测算后,根据日常开支情况进行定位的,符合物业管理收费的“以支定收”原则。

48、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配套有哪些?使用流程是怎样的?

答:物业管理公司除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所规定之物业管理服务外,亦会因应客户之需求,适时提供其他便利业户之有偿服务,届时请留意管理处公告之有关服务内容及服务收费标准信息。

49、业主委员会何时成立?有哪些责任与义务?

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符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居住小区,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1、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督临时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50、请告诉我你们的工作时间好吗?

答:每天24小时均有专人值班和接听电话,随时提供服务。客服电话:*******。

51、宠物饲养的若干问题?

答:本物业不得饲养凶猛、高大及不利于卫生的动物(如猎狗、家禽、蛇、猛兽、猛禽等;)如业主饲养犬,需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许可证,执行登记和年检,并需每年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对有需要的业主可提供周边地区的宠物医院资料。业主在遛狗时,应以绳束之,及时清洁宠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粪便。

52、我们如何投诉?怎样报修?

答:您如果要投诉个别管理、服务人员时,请记录其姓名、证件编号,可以直接到物业客户服务部投诉,也可用电话、书信函件的形式进行投诉。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阁下反馈处理意见。物业管理公司收到您的报修后,维修人员在三十分钟内赶到维修现场。业主室内维修只按零部件成本价格收取适当费用,维修之前,请您在维修工作单中维修报价一栏中签字确认,维修结束后,请在维修工作单上签署维修意见。倘若业户对维修服务结果存有异议或意见,请在维修工作单上予以说明或向物业客服部进行投诉。

53、我们的信件等邮件怎么接收?

答:我们的普通信件将由邮政人员分发到信箱。

54、为什么填写《业主联系信息登记表》,如何保密? 答:主要是想通过此种方式了解业主的基本情况,以便于我们更好的为业主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如当业主不在,而家中出紧急状况时,物业管理公司可通过您所提供的紧急情况下的联络号码与您及时联络,使您及时得以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

对于业主签署的任何协议和个人资料我处均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资料的查阅必须由经理批准方可查阅。

55、我家里跑水了,物业应负什么责任?

答:物业管理公司以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为宗旨。公司所应履行的、承担的责任、享有的权利均由《临时管理规约》赋予并作明确规定。假如跑水是因物业公司违反法律及相关契约的规定而造成的,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反之,则不应承担事故责任。我们要求业主在二次装修过程中做防水实验,目的是以免将来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6、物业是否对噪音施工有限制?

答:有。按照业主、施工方、物业公司三方签署的装修管理协议执行。

57、如业主在验房时,对房屋内各项指标存在异议,业主可否不收房?

答:按照销售合同约定,本单元已具备各项交接条件,业主已可以接收所购单元,如存在不足,双方应签署收楼的书面备忘录并约定修复时间,由开发商整改小组负责解决,且房屋竣工后有质量保证期,相关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所以并不影响房屋的交付。

58、电梯运行噪音问题?

答:电梯噪音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范围之内,不会超标。

59、底层的屋顶清洁如何管理?

答:物业公司首先会制定定期清洁的工作计划,安排保洁人员定期清洁。同时也将通过宣传提醒业主不要随意从窗户向室外屋顶扔杂物。

60、物业工程维修承诺多长时间到位? 答:接到报修后**分钟内到位。

61、物业公司何时正式工作?

答:物业公司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即展开物业前期介入工作;在交房后面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62、交房后装修公司进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设计图纸等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上需加盖公司公章,到物业服务中心办装修备案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如施工人员的出入证等)。

63、自来水水质如何保证?

答:本小区自来水是由市政自来水公司管道直接供应到各业主单元的,水质经过自来水公司严格的检验。

64、出租车可否直接进入小区大门内?。答:可以(或不可以)。

三、工程类

65、物业工程部的工作是什么? 答:物业工程部的工作是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小修;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保证小区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制订中修、大修计划;并向业主提供室内有偿维修服务。在二次装修期间进行装修管理服务,平时工程的维修报修工作等。

66、什么是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答:除业主自用部位以外的区域,如:住宅的共用墙体、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管线等)、主体结构、承重部位、楼梯间、电梯大厅、电梯、各设备房、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小区道路、场地、绿化、路灯、健身场所等。

67、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能否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 答:业主不可以擅自利用。但是物业公司根据服务合同约定,从业主利益出发可以视情况利用。

68、小修、中修、大修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

1、大修工程是指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或设备,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工程;

2、中修工程是指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结构或设备,但保证原房或设备的结构和规模的工程;

3、小修工程是指及时修复房屋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构部件小的损失,以保证房屋或设备原有等级的日常养护工程。

69、小修费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的区别?

答:小修费用是公共区域的常规维修和业主单元内简单维修(材料需自备)。公共设施维修是指各类供、配电、给排水、燃气设备等的维修费用,用途是不同的。

70、户内结构是否可以改动?

答:户内隔离墙(12CM以下的)原则上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及左右邻居房屋质量的情况下可以拆改。

71、对讲机、配电箱、宽频、电话接口、电视插口?

答: 不可私自移动,如需改动需到小区客户服务中心申请,由原安装单位进行改动,否则不再列入保修范围之内。煤气管道改动则需到煤气公司申请,批准后由煤气公司安排专人施工。

72、厨房的煤气管道是否可以更改,是否可以藏在橱柜里面?

答:煤气管道原则上不可以更改,如需更改,先要报煤气公司审批并由煤气公司施工。倘若煤气公司确定满足通风的情况下,可以将管道藏在橱柜内。

73、房屋发现裂缝、漏水等问题是否保修?保修期限是多久?

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房屋主体和相关部位及配套设施都有保修,只是保修的期限不同,具体见收楼时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74、电梯多长时间检修一次?检修需要多长时间?是否会影响住户?

答:电梯每月检修。检修时间由电梯运行状况与养护情况综合决定。检修时间将避开人流高峰期(一般是在夜晚),不会影响住户使用电梯。

75、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替业主验过房?

答:物业管理公司已对各房屋进行了分阶段检查,并向开发商提出整改意见,由开发商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另外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成品保护。这些工作是为帮您把好最后一道关。由于多工种交叉施工及小区的竣工进度安排,户内可能存在个别问题,请您在收房时认真仔细检查,我们会帮您及时通知有关施工整改单位进行整改。

76、房屋隔音效果如何,会不会受到噪音的影响? 答:小区房屋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设计的,楼板和墙壁厚度可以保证的隔音效果,保证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

77、厨房处是否做防水?

答:厨房防水施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地漏厨房的做了防水,没有地漏的厨房,未做防水。如业主认为该处须加防水处理,我们建议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由装修人员对该处进行防水处理。我们也可协助您找专业防水单位进行防水施工,但产生的费用必须由您来支付。

78、业主要求提供房间布线图纸? 答:可以找物业服务中心。

79、可否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答:由于物业原有设计不包括业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之需求,业户不可以占用公共区域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80、哪些公共面积可分摊?

答:公共面积分摊多少,是购房人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目前调整这方面法律关系的主要法规就是199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根据法规内容,我们整理出一些常见的分摊面积以供用户参考。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原则为: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确定。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其他购房人受益的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建筑小区部分竣工,售房单位申请对已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计算,因分摊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参加分摊的其他商品房尚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的,要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需书面承诺:对于先行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在建设小区全部竣工后,与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最终实测的结果相比,面积增加的,应维持已结算的房价不变;面积减少的,售房单位应按实际售价退款。商品房如整层或整楼门销售,其销售面积包括本层或本楼门公用建筑面积的,不参加其他楼层(楼门)相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其公用建筑面积亦不被其他楼层或楼门分摊。

81、谁是解决住宅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

答:本市住宅质量整治的基本原则是:“谁开发、谁负责”;市、区共同配合,以区为主的“具体解决属地化”原则。重点解决影响住宅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这就明确规定,承担住宅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解决住宅质量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住宅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可推卸,应积极、主动地设法解决住宅的质量问题。

82、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必须达到的要求

1)、住宅生活用水纳入城乡自来水管网;使用地下水的,须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2)、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3)、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市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力部门同意后,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4)、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的道路相联。

5)、住宅周边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有效的隔离设施。经审核合格的新建住宅,由审核机关按幢颁发《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83、公共部位可以随意占用吗?

答:根据建设部1994年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和设施,不得在共用部位乱堆乱放。如有违反,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同时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因此发现有人占用公共区域时,物业公司会及时劝阻,避免影响您的正常使用。

四、装修类

84、装修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大致流程为:到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填写,然后提供装修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房屋装修设计图、装修方案等资料给物管,由物管工程部进行技术会审,经批准后方可入场进行装修。

提出申请 提交施工图纸及方案物业审批(3个工作日)交装修押金 办理装修许可证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完工报验 退装修施工证及证件押金。

85、装修房屋为什么要向物业公司申请?为什么要收装修保证金?

答: 《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建筑物包括共有部位和自用部位两个方面。对于共有部位,单个业主没有权力去改变。装修涉及到建筑物安全使用的问题。物业公司必须从装修开始时就进行管理,否则等装修完后,装修带来的损害已经形成,不但难以改正,也给业主安全带来威胁。实际生活中,有不少装修工人野蛮施工,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考虑他人生活的方便、安全,不顾及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不顾及对环境卫生的爱护,造成他人生命、健康、财产的损失,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对于装修中的这些违规行为,用装修保证金来制约。

86、装修时,业主能否擅自更改房屋结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对外观部分(阳台、窗户等)进行统一规划?

答: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禁擅自更改房屋结构。为了整个小区的外观形象和城市管理的需要,物管有权对外观部分进行统一规划。

87、收楼后是否统一时间准许业主装修?

答:统一安排装修,原则上的安排为:白天8:00—18:00,晚上和节假日不允许噪音施工,具体在《装修手册》里会有详细的说明。

88、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业主装修时需要交纳二次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用,装修工人办理出入证之办证押金及工本费,相关的费用可由装修公司代交。业主进行二次装修时需要提出装修申请、签署相关协议文本、交纳相关费用和得到管理处审批许可后方可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完工后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具体的办理流程请留意管理处之公告。

89、装修时不是承重墙可以敲掉吗?框架结构内的墙可以拆吗?

答:根据国家202_年实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章之相关规定,装修内容须经管理处根据具体情况审批确定,未经审批不可私自违规施工。

90、业主询问关于装修的问题

答:“《装修手册》里有办理装修程序的详细介绍,您可以查阅一下,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打管理处电话咨询。

91、卫生间是否要做防水闭水

答:业主装修时一定要装修公司做防水、闭水试验,闭水试验的时间为48小时。以免业主入住使用后卫生间渗漏,造成楼下业主投诉,给自己房屋装修带来维修损失,同时根据《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份的使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92、如果业主装修时铺设木地板,是否会影响屋门的开关?

答:木地板的高度一般为4公分,但实际装修中可降为2-3公分。这样将不会影响到屋门的开关。

93、我想把室内的对讲(暖气、电话接口、燃气报警器、紧急求助报警器)移一移,可不可以?

答:建议业主不要改动。另外,由于这项改动设计到小区的整体系统,需要由物业协调原施工单位(暖气和燃气系统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允许改动,可视对讲等智能系统应提醒住户改动后有可能影响使用效果)。

94、我是否可以对所属单元内进行拆改?

答:根据建设部110号文件,我们已在《装修管理手册》中详列了一些关于拆改的规定,主要是居室内承重结构、采暖系统、智能化安防系统不能改动,非承重结构可酌情进行改动。物业工程部备有各种户型的图纸,可供您查阅确认室内承重及非承重结构墙,具体方案请您需报装修部审批。

95、我的装修垃圾如何清运? 答:物业负责将装修垃圾委托专业单位从小区内清走,但您需要每天在集中装修期规定的时间内将装修垃圾袋封口后,堆放在我们指定的装修垃圾场地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关于集中和非集中装修期垃圾清运时间参照《装修手册》规定的时间。

96、我可以拆改供暖、煤气么?当施工的人员将装修垃圾扔进下水道造成堵塞,我该负责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煤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另,因家居装修造成相邻房屋及公用部位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以及其他损失,应由装修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97、装修都需要什么图?

答:需要装修商提供施工原平面图、立面图、照明配电系统图、平面图,若上下水改动,还需要给水系统平面图。

98、我想把室外部分设施拆了,行不行(涉及外立面拆改的)?

答:202_年5月1日,建设部颁发的110号文中规定,房屋外立面一律不得拆改。

99、业主聘请的装修公司不具备资质可否办理装修手续?(包括自装)

答:装修商必须具备建筑企业资质装饰等级证明,这也在一定程序保证业主的利益,为装修后业主入住生活把好第一道关,如业主执意要聘请该装修商,考虑可以找具备资质的装修公司挂靠,这样对于业主、装修商、物业都是最理想的结果(最低限度要求业主写承诺书)。

100、业主铺地板、瓷砖可以不办理手续直接进场吗?

答:不可以。因上述事项均在是装修范畴之内,故上述事项均须先报方案,工程部审批后,到安保部办理进场施工人员证件后,方可开始进行。工程完成后,应将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离小区。(涉及消防安全问题要配备灭火器)特别提醒:装修地板、铺地砖时可能因您的不注意,而对管道施工破坏造成跑水,浸水事故。

101、装修人员可以在我家住吗?

答:为了业主和小区的安全装修人员不可以留宿在现场。

102、卫生间为什么在装修后还要做防水?

答:首先,承建商在交房前已经做过防水,且经过闭水试验,防水效果良好。但在装修期间,卫生间地面及墙面工艺一般采用瓷砖,会剔凿地面,影响防水层,故建议业主在装修后要求装修商重做防水。

103、阳台、窗户是否可以安装防盗网?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202_年实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之相关规定,改变住宅外立面之装修行为须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此,阳台、窗户等安装防盗网需要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104、业主可以对排烟道进行改造处理吗? 答:不可以改造。

五、安全保卫类

105、业户家中被窃或在社区内受到歹徒侵犯,物业公司已收取保安费,物业公司要如何处理? 答:物业公司物业费包含了保安费,就会严格遵照文件对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的要求进行工作。当发生案件时业户应保护案发现场并尽快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将会协助保护现场及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物业公司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如果保安人员没有按要求进行巡视及盘查工作,物业公司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各项记录及监控显示保安工作按要求进行了,物业公司就已尽到了责任。出于对业主安全负责,尽可能提高保卫服务工作标准的考虑,欢迎业户来人、来电或来函与我们共同讨论保卫工作方案,以便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资源的能量,提供优质的保卫服务。建议业户仍要正常买保险,以便发生问题时尽可能减少损失。

106、装修期间如何控制人员出入?

答:装修工人凭证件出入,装修工人和装修车辆从专门通道出入。

107、小区有何措施保护住户安全?

答:首先,在硬件方面设立防范措施,包括围墙设红外线防越系统,小区楼层门安装门禁及对讲系统;小区主出入口通道、停车场、室外部分区域等均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连接物业保安监控中心,其次,在非技术防范层面,设专职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在重点部位重点监控;物业公司会有完善的应急措施,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人防、技术防范有效结合。

108、阳台如何防盗?业主是否可以自行安装防护栏?

答:不可。小区内禁止安装防盗网,第一影响房屋外观、第二封闭消防通道。按《物业管理条例》和《消防法》均不允许。而我们小区安全防范措施是非常完善的:

1)对讲系统:小区大门,各单元门及住户门设置(户内)访客对讲机,确保安全私密的居住品质。

2)监控系统:小区大门,各单元门,各电梯轿箱,各地下车库及主要道路上设置摄像机全天候值勤监控,为业主生活筑起严密的安全防线。

除以上安防系统外,我小区安管员24小时巡逻执勤,以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

109、怎样防止小商小贩进入?

答:大门门岗保安会对进入小区的所有非业主进行询问。通过后方可进入小区。

110、出现紧急情况,物业可以破门而入吗?

答:出现紧急情况,必须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时,紧急避险行为由于其保护的利益大于其造成的伤害,具有正义合理性。因此我国《民法通则》对此行为予以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因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物业管理者在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2、为避免业主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的必要财产损失;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111、门禁系统的安全性能如何?

答:已安装的门禁系统是成熟产品,有着很好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当您遇到门禁系统发生故障时可联系物业客服部解决。(详见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112、怎样保证住户的安全?有什么安防设施?物业提供怎样的安防服务标准? 答:每个住户单元的防盗、防灾报警装置通过网络系统与管理中心的监控计算机连接起来,实现不问断监控。一般来说,安防报警包括:门禁系统、火灾报警、煤气泄漏报警、紧急求助、闭路电视监控、对讲防盗门系统等。物业提供24小时巡查,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正常情况下,如接到紧急求助,保安人员会在5分钟内电话或通过可视对讲机和业户确认,15分钟内赶到现场,时间可能会尽量提前。

六、针对特殊条款的问题解答

113、业主若不签《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将如何处理?

答:应耐心向业主解释,本公约明确了业主、发展商、物业公司在三方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效力。是业主在办理入伙手续中必须签定的,这也是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

七、入伙

114、收楼时业主需要带的证件以及费用?

答:收楼时业主需要带的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如是委托他人需要委托书、照片,及交费发票。

费用:预交一年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周转金、有线、网络、燃气等的初装或开通费等。具体情况会在开发商寄出的《收楼通知书》里详细说明。

115、业主未带身份证原件

答:

1、询问其是否携带其它证件,护照、回乡证、驾驶执照、暂住证均可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2、如均未带应向其解释无法办理入伙手续,指引其向收楼现场咨询人员咨询。

116、入伙业主未带《入伙通知书》(或称未收到《入伙通知书》)答:请业主出示《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的原件(按揭贷款的应核对《个人住房担保〈抵押、保证〉借款合同》原件),并核对入伙业主名单。名单上有房号,但未带合同原件的,请业主出具身份证明确认无误的可继续办理手续。

具备入伙资格业主的但名单上没有的,向业主简要说明,并通知现场协调人员陪同业主到销售部查询。销售确认的应现场开具《入伙通知书》,可继续办理入伙手续。

117、业主委托他人代办入伙手续

答:应出具:业主授权委托书(须公证)、业主身份证件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种类同1),同时核对授权委托书与合同原件上的签名。

118、业主委托他人代办入伙手续,而无授权委托书

答:无业主授权委托书,不能代办入伙手续,向代办人委婉解释说明。

119、授权委托书未进行公证

答:向代办人声明应进行公证,核对授权委托书与合同原件上的签名笔迹无误后可继续办理。

120、业主为未成年人的

答: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并需要出具《户口簿》证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件种类同3)。

121、如业主询问“为什么要签订《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答: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避免个别业主的行为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同时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122、如业主询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有何区别?”

答:《临时管理规约》规范全体业主公共行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123、如业主询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以何为依据?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答:“《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都是依照国家建设部示范文本制定的。” “临时管理规约有效期:15%以上的业主签字生效,至业主大会成立后修订新的临时管理规约。”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有效期: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定新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

124、如业主提出“是否可不签《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答:要求业主签订,并根据第1项说明作用及对业主有益之处。说明“物业管理条例及销售合同有约定”,并声明公约和协议生效的条件。

125、如业主提出“是否可先验房再签约?”

答:“为了提高入伙效率,把签约手续放在验楼手续之前”。

“签约之后验楼发现问题,我们会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交房标准,而不会因为业主已经签约就不去整改”。

如业主仍坚持,可请现场咨询人员处理。

126、如业主提出“是否可先验房再交费?”

答:“为了提高入伙效率,把收费手续放在验楼手续之前”。

“交费之后验楼发现问题,我们会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交房标准,而不会因为业主已经交费就不去整改”。

如业主仍坚持,可请现场咨询人员处理。

127、业主办理收楼手续时未带现金

答:“由于我们现场办理收楼无法办理银联刷卡,所以只能缴现金,请您谅解。” “您可以先到附近银行取款,回来后直接到我这里办理交费手续。” 将该业主的《入伙工作》单独存放在一边,并告知接待人员处理。如业主坚持,可请现场咨询人员处理。

128、如业主询问“是否可不办理银行托收管理费手续?”

答:“如果考虑您今后交费的便利性,建议最好办理银行托收。”业主坚持不办理的,可以同意不办理。

129、如业主询问“收取的管理费标准是否已办理物价局备案报批手续?” 答:“我们已根据相关规定实施相关报备手续。”

130、业主询问整改问题何时可以完成?

答:“为最快完成整改,我们专人跟进整改问题,最迟在第二天上午把问题交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收楼先后顺序进行整改。但集中入伙期内可能会在同一时间汇集较多问题,所以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将一个星期内答复。”

131、业主询问“业主资料如何管理,是否会泄露?”

答:“物业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制度和工作纪律,业主资料由专人保管,如查明是物管人员泄露业主资料,将进行处罚甚至予以辞退。”

第三篇:职称评审相关问题答复

各位老师: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一系列问题的答复发给你们,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并对照自身条件,提前做好职称评审各项工作准备。

省教育厅职称评审相关问题答复

一、职称评审中的转评问题

(一)盐城师范学院于202_-4-16 9:51:52的留言

师资处领导:请问副教授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员是否要先转评副研究员?因为我是高级讲师转评副教授的,论文和著作是否可以从任高级讲师后算起?谢谢!!(202_-4-16)

答:

1、副教授可以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员,不需要先转评副研究员。

2、论文论著可从高级讲师以来算起,但主要考察在教育管理岗位上取得的业绩和成果。

(二)我是1996年通过国家考试被聘为会计师职称,202_年研究生毕业到高校从事“两课”教学工作,202_年转评讲师,请问我是不是一定要等讲师任职5年后才可以评副教授?(202_-4-9)

答:首聘会计师5年以上并且在高校从事教学法工作3年以上,即可申报副教授,任职年限中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

(三)我1992年晋升讲师,202_年晋升教育管理副研究员,一直从事教育管理和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文章、教学和科研工作成果均已达到教授评审条件。如果申报教授职称,是否要先转评副教授。如转评,转评前的成果申报教授职称时还能否使用。(202_-3-14)

答:

1、副研究员若申报教授,必须先转评副教授。

2、申报教授时,任副研究员以来的成果均可算作申报教授的成果,关键看在教学科研工作取得的实绩和成果。

(四)你们好!本人02年获高级工程师职称,06年进入大专院校。请问获取教师资格证是否需要考试? 另:转副教授需要什么条件?到08年是否可以评教授或教授级高工?请给予指示。谢谢!(202_-2-27)答:

1、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问题,请咨询我厅师资处,电话:025-83335128。

2、转评副教授,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进行,此条件可在江苏教育网的“教师职务评聘”栏目中获取。并且须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截止到评审的上一年底)。

3、评教授须先评副教授。教授级高工须按照岗位申报。

(五)我是英语教育专业本科学历,202_年8月获得中技英语讲师资格,物流工程硕士在读,请问:

1、取得中级职称5年后可以报高级,怎么算法,我应该是08年还是09年申报啊?

2、现在承担着英语和物流专业的课程教学,取得物流硕士学位后,08年我可以申报物流高级讲师资格吗?需要先转评为物流讲师吗?时间怎么算呢?

3、如果申报英语高级讲师,需要考二外吗?(202_-12-27)答:1.202_年的讲师,到达009年方可正常申报高级讲师。

2.按照现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3.如果申报物流高讲,不需先评物流讲师。

4.取得外语专业本科学历,职称外语可免考,不管申报何专业职称。

(六)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我是202_年12月获临床中级职称(主管护师),本科学历,202_年6月调到教学岗位任教,202_年获高校教师资格,请问我何时可以升讲师?何时可以评副教授?另:我已经通过英语高级职称的考试,202_年10月 1

获得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MIS(EXCEL)中级,若要评副教授我是否还要参加计算机高级职

称的考试?谢谢!(202_-12-21)

答:1.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申请转评高校讲师。

2.转评讲师后,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累计满3年,且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申报副教授。

3.202_年10月获得的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在评副教授仍然有效。

(七)我是01年评的助理档案管理员,现在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本科学历,明年7月1日将获硕士学位,计算

机职称已经合格.学校已经升为高等师范,我想转评“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助理研究员”,请问:

1、我何时能

申报?

2、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基础理论考试何时可以报名,考试?

3、外语要考吗?(202_-12-6)

答:

1、每年上半年我厅专门发通知,布置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助理研究员申报与教授申报同步。

2、教育管理基础理论考试每年5、6月份报名,7月下旬考试。报名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

3、申报助理研究员,必须取得全国或全省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八)我的职称应该怎么办?我是今天刚调入学校工作的,202_年评了工程师职称,硕士学位,想问一

下:1。我什么时候可以转评讲师职称?如果我在转评之前,考了“系统分析师”证书,是不是可以直接转评

高级职称如副教授??2。什么时候才能申报副教授职称?是不是一定要等到转评讲师后再等5年后再申

报副教授职称?(202_-11-10)

答:你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即可转评讲师。累计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3年并且中级职务任职满5年,即可申报副教授,不可直接申报。

二、职称评审中的职称计算机考试问题

(一)请问,参加当地人事部门每月组织的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符合申报高校系列副教授对计算机的要求吗?(202_-4-13)

答:经省职称办盖章确认的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在申报高校教师职称时均认可。

(二)我于99年在研究所评上高级工程师,202_年进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要转评副教授,对计算机

有要求吗?因为当时我评高级职称不需要考计算机。谢谢!(202_-3-17)

答:转评副教授,必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三)我原是洛阳一中专教师,202_年已评定讲师职称,202_年8月来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务系

专职从事会计教学工作,已取得高教资格证书。我想评副教授,请问:在洛阳时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证书是否还有用?202_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事项。打搅您了。

答:

1、取得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在我省评审仍有效。

2、职称外语考试事宜,请咨询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您好,我是一名高校教师,202_年12月评的讲师,202_年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听说职称

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取消有效期限制,长期有效。所以我评副教授时原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仍有效,但是我原来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找不到了,只有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和职称计算

机考试准考证在,请问如果我不想重新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另外我想问一下江

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电话号码?非常感谢!

答: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证明,可到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补办,电话:025—83598690。

(五)前阵子在这个咨询板块中,看到一则信息,即现在取消了计算机职称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限制。比

如评讲师时,已经获得省计算机职称考试合格证书者,等再评副教授时就可以不用再考了,是这样吗?还

有,外语职称考试等到评副教授时还要不要再考,考的话,与评讲师时考的是不是不同?盼望回复,谢谢!

(202_-1-13)

答:

1、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取消有效期限制,长期有效。评中级时取得的合格证书,评高级时仍然有

效。

2、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若以前考的是高级,评高级时仍然有效;若考的是中级,评高级时无效。

(六)你好!我现在初中任教信息技术学科,我是计算机教育专科毕业,202_年函授本科毕业,请问我评中一,还需要报考职称计算机吗?(202_-1-5)

答:取得计算机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职称计算机可免考。

(七)田老师:我想咨询下,我是1997年参加工作的,202_年评的讲师,在202_年前取得的职称计算机考

试合格证书,在以后的副高评审中是否有用.谢谢!我老婆学校说考过后就不用再考了,是这样的吗?急,盼回复.(202_-11-23)

答:由省教育厅或省人事厅颁发的职称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取消有效期限制,在以后的职称评审中长

期有效。

(八)我在网上看到《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苏人发[202_]24号》其中关于关于职称

计算机条件是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专

业技术资格时长效”。那么就这个问题我想请教:我是1999年参加江苏省高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取

得合格证书的,发证单位是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我的合格证书 现在是否有效?特此咨询,请予答复

答:根据省人事厅苏人发[202_]24号文件规定,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取消有效期限制,你1999年参加原省教委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在以后的评审中仍然有效。

三、职称评审中的论文、期刊问题

(一)202_年评职称202_年1月的论文算科研成果吗。202_年4月就投稿了到202_年1月才出来。

好不容易发出来的核心期刊能算吗(202_-4-1)

答:今年申报职称的论文必须是202_年底前公开发表的。

(二)请问高校副教授评审资格中,江苏省职称评审委员会所认定的哪些期刊属于核心期刊?谢谢.(202_-1-31)

答: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的期刊。

(三)我是202_年评为副研究员,202_年转评为副教授,请问202_年1月-202_年12月期间发表的文章已在转评时使用过,202_年我想评教授,请问这些转评时已经使用的文章评教授时还能用吗?烦请告之,谢谢!(202_-11-2)

答:担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发表的论文,均可作为申报教授的成果.但主要考察在教学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四)你好!我是202_年上的副研究员职称,202_年转评为副教授,明年拟报教授,请我转评期间(202_

年1月—202_年12月发表的文章)能否在评教授时继续使用?谢谢!(202_-11-1)

答:担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发表的论文,均可作为申报教授的成果.但主要考察在教学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五)我是202_年8月被评为副教授职称,明年(202_年)准备报教授职称,从网上留言看到论文计算时间

要从受聘时间起到今年年底止.请问202_年1月-202_年7月我发表的文章就会成为空档,请问这是否合适?(202_-10-31)

答:你202_年1月-202_年7月发表的论文,只要在评副教授时未用过,明年评教授时均可使用。

(六)我准备近期在英语周报上发表一篇论文,请问我拿这篇论文来评讲师,有用吗?谢谢!(202_-10-28)

答:申报讲师的论文成果指法指在有ISSN或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

四、职称评审中的任职年限问题

(一)江苏大学于202_-4-1 20:54:52的留言

我是202_年6月上的讲师职称,202_年攻读在职脱产博士,202_年毕业回校工作。请问今年能正常

报评副高职称吗?谢谢!(202_-4-1)

答:担任讲师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教授,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在任职年限中扣除。

(二)南通大学于202_-3-16 10:58:32的留言

我是南通大学的一名青年教师,请问我三年在外攻读单位委培性质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并且人事关系一直在单位,那么进修结束后回单位在评职称时这三年算不算职龄?谢谢回复!(202_-3-16)

答:脱产学习时间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中扣除。

(三)南通大学于202_-3-10 17:45:14的留言

请问如果高校教师三年在外攻读单位委培性质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并且人事关系一直在单位,那么进修结束后回单位在评职称时这三年算不算职龄?谢谢回复!(202_-3-10)

答:根据文件规定,脱产学习时间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中扣除。是否算职龄,关键看是否脱产学习。

(四)你好,我是2002年10月取得助教资格,2003年到某大学读硕士研究生(全脱产3年),2006年6月毕业,问:2007年我是否能有资格评定高校讲师?急需你的回复,谢谢!(202_-1-16)答:受聘助教4年以上,可申报讲师,但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或者取得硕士学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

2年以上,亦可申报讲师。

(五)我是英语教育专业本科学历,202_年8月获得中技英语讲师资格,物流工程硕士在读,请问:

1、取得中级职称5年后可以报高级,怎么算法,我应该是08年还是09年申报啊?

2、现在承担着英语和物流专业的课程教学,取得物流硕士学位后,08年我可以申报物流高级讲师资格吗?需要先转评为物流讲师吗?时间怎么算呢?

3、如果申报英语高级讲师,需要考二外吗?(202_-12-27)答:1.202_年的讲师,到达009年方可正常申报高级讲师。

2.按照现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3.如果申报物流高讲,不需先评物流讲师。

4.取得外语专业本科学历,职称外语可免考,不管申报何专业职称。

(六)您好!我是202_年初评定讲师,06年底取得博士学位,明年能否申报副高级职称?(202_-11-8)答:担任讲师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方可申报副教授。

五、职称评审中的申报学科问题

(一)南通大学于202_-3-20 14:22:03的留言

您好,我是南通大学的一名两课教师,我202_年评讲师时送审学科为:马列主义公共课,但我自从读博士以来,一直以科学技术哲学作为主要研究方向,而且我们南通大学还没有设置哲学专业,我想评副教授时申请以哲学作为送审学科是否可行?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谢谢您的答复!(202_-3-20)

答:

1、申报评审学科以现从事专业为准。

2、评审条件请登录我厅网站“教师职务评聘”栏目查询。

(二)我是英语教育专业本科学历,202_年8月获得中技英语讲师资格,物流工程硕士在读,请问:

1、取得中级职称5年后可以报高级,怎么算法,我应该是08年还是09年申报啊?

2、现在承担着英语和物流专业的课程教学,取得物流硕士学位后,08年我可以申报物流高级讲师资格吗?需要先转评为物流讲师吗?时间怎么算呢?

3、如果申报英语高级讲师,需要考二外吗?(202_-12-27)答:1.202_年的讲师,到达009年方可正常申报高级讲师。

2.按照现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3.如果申报物流高讲,不需先评物流讲师。

六、职称评审中的破格申报问题

(一)老师您好,我在202_年评的讲师,请问我明年能不能破格报评副教授职称?谢谢(202_-3-15)答:从资历上看可以破格申报副教授,关键看是否符合破格的其他条件。

(二)我是一名高校的年轻教师于202_年取得硕士学位,按照我们学校的规定今年报中级时间上还差一点,但是我教学和科研上都比较突出,能否向高级职称一样申请破格评审?

答:根据有关规定,讲师不实行破格申报。

(三)我202_年月评讲师,同年读博。请问202_年我可以资历破格评副高吗?正常评高职,是学校自己评,我校有自主评审权利,资历破格必须拿到省里统一评,是不是这样呢?

答:能否破格申报,请查阅《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你校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均须到省里评审。

(四)我是202_年8月评上的讲师,我想请问一下我正常可以申报副教授资格的时间是202_年4月还是202_年4月?还有如在学校考核中立过三等功,是否可以破格(提前)申报副教授?谢谢回复?(202_-12-26)

答:1.202_年评的讲师,到202_年方可正常申报副教授。

2.破格评审副教授的条件,请查询《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可在江苏教育网“教师职务评聘”栏目中获取。

(五)请问,我是04年5月份上的讲师,目前博士在读,如果明年5月份拿到博士学位,何时可以报副高职称?何时可以资历破格申报?如果破格申报不成功,能否第二年接着正常申报?(202_-12-13)答:

1、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2年教学工作,可正常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1年教学工作,可破格申报。或者担任讲师5年,可正常申报副高级职称;担任讲师3年,可资历破格申报。

2、当年破格申报未通过,第二年必须增加新成果,方可再申报。

七、职称评审中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定问题

(一)我是1999年7月评定的高级工程师,202_年8月评定的副教授.我想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请问需要哪些条件?在何处评?谢谢(202_-3-14)

答:

1、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必须按照岗位申报。

2、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请登陆省建筑、信息产业等工程管理部门的网站查询。

八、职称评审中的职称英语考试问题

(一)南京工程学校于202_-3-13 10:45:26的留言

请问评讲师所要求的职称英语是否只有省职称英语考试合格证书才有效?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是否也有效?(202_-3-13)

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在职称评审中亦有效。

(二)我原是洛阳一中专教师,202_年已评定讲师职称,202_年8月来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务系专职从事会计教学工作,已取得高教资格证书。我想评副教授,请问:在洛阳时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是否还有用?202_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事项。打搅您了。

答:

1、取得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在我省评审仍有效。

2、职称外语考试事宜,请咨询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请问:前阵子在这个咨询板块中,看到一则信息,即现在取消了计算机职称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限制。比如评讲师时,已经获得省计算机职称考试合格证书者,等再评副教授时就可以不用再考了,是这样吗?还有,外语职称考试等到评副教授时还要不要再考,考的话,与评讲师时考的是不是不同?盼望回复,谢谢!(202_-1-13)

答:

1、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取消有效期限制,长期有效。评中级时取得的合格证书,评高级时仍然有

效。

2、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若以前考的是高级,评高级时仍然有效;若考的是中级,评高级时无效。

(四)请问:我是202_年吉林省长春大学外国语学院日语系毕业的,本科学历,具备学士学位,且已经通过国际日语一级。已经通过初级职称评定。接下来我要申请中级职称的话,是否也要参加职称英语考试?谢谢(202_-1-4)

答: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职称外语可免考。

(五)评高校讲师职称二外要求谢谢!您好,我是南京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的英语老师,有英语专八证书,我们学校老师中级职称的评审还是报由江苏省教育厅评定的,请问如果我要评高等院校英语学科讲师的中级职称是否一定要考二外,听说评英语系列的高校讲师如果是英语专科以上学历就免考二外了,但是我前不久拿到的江苏省省人事考试中心的一份全国职称外语各个级别报考说明上清楚的写到,B级作为高校英语老师和英语翻译系列的高级职称申请(仅作为二外比如法语,德语,日语等),C级作为高校英语老师和英语翻译系列的中级职称申请(仅作为二外比如法语,德语,日语等),有点感到疑惑,感谢解答 答:如果取得外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可免考职称外语(包括二外)。

(六)泰州师专于202_-12-10 10:45:53的留言

老师你好!我校原是中师和教院于1999年合并的,我原在中师工作.我是202_年评上高校讲师,当时职称英语是1999年考的全国职称英语C级,听说考全国职称英语长期有效.老师,请问:我申报副高职称时还需要考职称英语吗??

答:申请副高级职称,必须取得与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外语合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仅在规定级别

内长期有效。

(七)请问:我已取得在职教育硕士学位(无学历),评职称是否需要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盼复。(202_-10-28)

答:取得国家学位部门认可的学位,均可免考职称外语。

九、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如何评职称

(一)我是高校心理咨询中心的老师,心理学硕士,有中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学校暂时没有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或必修课,像这种情况我可以走何种职称评定的路子呢?期待答复,谢谢!

答:按照岗位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若属于专任教师,请申报教师系列教育学学科教师职务,若属于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请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

十、职称评审中申报高校高级实验师、实验师问题

(一)职称咨询:是否一定要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才能申报高校高级实验师?

答:对申报高校高级实验师、实验师的人员,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

第四篇:关于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答复

关于“市民心声”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答复

1、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在减除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照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公司有义务对其向员工发放的工资、薪金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对于个人月工资收入5000元:

月应纳税所得额=5000-3500=1500元

月应纳税额=1500*3%=45元

当月工资收入7000元:

月应纳税所得额=7000-3500=3500元

月应纳税额=3500*10%-105=245元 当月工资收入20000元:

月应纳税所得额=20000-3500=16500元

月应纳税额=16500*25%-1005=3120元

4、个人所得税没有返还。

202_.10.25

第五篇:答复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答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午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_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_年6月1日起施行。卫生局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我县于202_年6月1日成立古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与卫生局合署办公,人员和经费没有单列。

我县各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有:农委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畜牧中心负责畜禽疫病的检疫、防治、畜禽卫生检疫、饲料饲政、兽药药政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和学校、机关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从去年11月11日以来,我县分别在202_年3月24日进行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排查行动、202_年5月6 1

日严厉查处辣椒及其制品中含苏丹红等工业染料专项整治行动、202_年6月24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202_年7月25日清查含邻苯二甲酸类物质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动、202_年8月5日关于问题乳粉清缴销毁专项行动、202_年9月22日关于对苏丹明B专项查处行动。

我县县政府应采取的措施:一是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建设。进一步协调理顺部门关系,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建设;二是全力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禽畜产品生产过程投入物的监管,继续抓好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的建设,做好检验检疫工作;三要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我县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的整体安全监管水平;四是强化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五是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采取分步实施、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的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相信有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有各监督部门的依法行政,我县的食品安全一定会趋于好转,人民群众的用食一定会有安全感。

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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