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总结
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总结
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卫生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2007年4月基本完成试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通过卫生部初期评估的基础上,按照试点第二阶段工作要求,加强了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推进了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09年底,平罗县563家各类厂矿企业中,共有212家从事生产经营冶金、煤炭开采加工、化工(化肥、双氰铵、制碱)、建材、造纸等职业危害因素企业,其中冶金61家、煤炭开采加工144家、化工7家。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碳黑、水泥等)、化学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物理因素(高温、噪声等)。全县共有71家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主动向卫生监督部门申报备案登记并建立了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全县直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为6854人,其中接触粉尘为5760人、化学毒物989人、物理因素105人。目前我县胸片X线拍片筛检确认可疑尘肺患者,共计11例,经区疾控中心职业病诊断小组进一步检查确诊,经检查确诊有9名为尘肺职业病患者,其中Ι期尘肺3名,Ⅱ期尘肺5名,Ⅱ期尘肺+肺结核1名。
璧山县位于重庆市西部近郊,面积915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办事处、10个镇、1个乡,总人口61.9万人,县城经济已初步形成机械加工、建筑建材、制鞋三大支柱产业。200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90.5亿元,工业总产值200.4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19元,辖区内财政总收入14.8亿元。县城于2004年创建为国家级卫生县城,2005年我县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西部鞋都”称号。
我县主要工业企业有:机械加工、制鞋、建材、纺织、彩印、煤矿、家俱业等,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苯及其化合物、粉尘、铬及其化合物、高温、噪声等。涉及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1000余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30000余人,其中制鞋及其配套企业800余家,接触苯及其化合物的劳动者20000余人;涉及粉尘危害的企业100多家,接尘工人约4000人;机械加工及其他企业100余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1000余人。
二、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田炜宁副县长为组长、卫生局局长张国瑛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我县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审议确定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落实有关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下设项目办公室,由卫生局局长张国瑛任主任,卫生局副局长刘永红、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惠琴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执行及处理试点日常运作的一般事务。
组织机构建设
2010年10月湖南长沙全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会议后,我县随即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卫生局、财政局、劳动社会保障局、安监局、经委、总工会、鞋办、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县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璧山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疾控中心。当年12月分别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会,卫生系统防疫医生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会,启动了试点工作。
(二)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和卫生部、卫生厅的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县政府于7月12日下发了《平罗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我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安排均作了详细的说明,明确通过落实企业防治主体责任制和建立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广泛 开展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建立健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架构及落实相应保障等措施,结合各部门的职能特点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特别是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试点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和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在两年时间内提高我县中、小企业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率。7月29日召开了平罗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启动会议。由试点工作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任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会,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互相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会上,田炜宁副县长还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宁夏大地冶金化工有限公司、宁夏三喜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代表签订了平罗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目标责任书。
2007年2月14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璧山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具体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试点工作。
(三)、建立健全部门职能分工及协调机制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由13个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其卫生局负责领导、统筹和协调试点工作并建立部门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及试点工作需要,提出并配合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领导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具体服务工作;县安监局、总工会负责协同卫生部门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病工伤保险和劳动仲裁、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发改局、工业与商务局负责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工业园区和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管委会负 3 责督促辖区内企业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试点工作;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局负责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建立协调机制
早在试点工作开展之前的2005年4月,县卫生局就与企业发展局、安监局联合行文建立了接尘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联合监管机制;2006年3月,与县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行文,将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检查作为参加工伤保险的前提条件;2007年3月,又争取到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将皮鞋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试点工作之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即印发了《关于建立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璧职卫领[2007]1号),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和议事联系制度。
最近,县政府领导已召集卫生、建设、规划、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反复研究,决定由县政府行文,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纳入相关部门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
(四)积极筹措试点工作经费
经费保障是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我县试点工作经费来源主要是国家卫生部、区卫生厅下拔的专项经费和县政府的配套专项经费。区卫生厅下拔的经费方面,卫生厅已下拨到位前期工作经费5万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正在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联系,争取县财政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四)政策措施和经费保障
从2005年起,县委、县府即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了对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的内容。2007年,县级财政落实了试点项目工作经费20万元;今年,县财政又预算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并安排了县疾控中心开展职业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购置经费。
三、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和能力建设
县卫生监督所现设有职业卫生监督科,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4 人负责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现有独立办公场所面 积804平方米,办公车辆三台。针对办公场所面积不足1200平方米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自治区卫生厅、发改委争取国家投资立项建设,早日解决卫生监督所因办公用房面积不足,影响和制约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设有职业病防治科和检验科,其中职业病防治科在编职工6人,检验科8人,两个科室负责开展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已对县内部分企业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具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样品采集和现场检测设备的基本仪器,如粉尘采样器、大气采样器、噪音计等,实验室内具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检测设备,正积极配置职业健康监护所需的如高千伏X光机、听力测定仪等设备,县疾控中心已通过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检验检测机构认定,并通过区卫生厅评审,具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资质。但由于经费不足,存在仪器数量不足、部分仪器陈旧需更新换代等问题。
我县13个乡镇卫生院均设有卫生监督科,均要求配备了两名专(兼)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各卫生院在辖区每个村设立职业卫生服务哨点,人员由卫生院村级防保员兼职。乡、村级职业卫生工作人员主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按要求上报报表信息及流入、流出劳动人员信息。针对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暂未达到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需要的情况,举办一期全县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培训班,并邀请区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专家到我县现场授课。通过培训,促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熟悉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 和规范性文件,具有职业病危害防治及管理的基本技能,初步具备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能力。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分别成立了职业卫生科和职业卫生监督科,各配专业人员5名。2007年1月20日,县卫生局《关于在卫生单位内设立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通知》(璧卫发[2007]10号),决定在全县13个街道、镇乡卫生院设立职业卫生科,并确定了2~3名专兼职人员从事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近年,县疾控中心加强了能力建设,于2005年1月通过了重庆市卫生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取得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放射防护检查与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的资质。针对卫生部初期评估中指出的设备不足问题,县疾控中心将纯音听力测试仪、粉尘采样仪、信频程声级计、CO、CO2、CHO分析仪等检测设备采购纳入近期计划并报到县采购中心。
(二)职业卫生人员培训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于2010年8月26日下午,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参加的较大规模集中培训1次。培训班专门邀请到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多年从事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的专家、副所长李永宁亲临现场授课。会上重点培训了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管理与评价,讲解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预防控制基本知识等内容,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村级服务哨点工作人员和全县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12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结束后,又专门组织对参训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进行了现场测试考核,通过培训使全县120多名参与基本职业卫生试点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全部掌握了基本的工作知识和技巧,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于2006年12月、2007年10月、2008年2月2日开展较大规模集中培训3次,其中2008年2月培训会邀请到市级职业病防治专家授课,会上培训了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管理与评价,讲解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预防控制基本知识等内容,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领导小组成员、6 街道、镇乡分管领导、社事办主任以及医疗单位分管领导和全县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120人参加了培训。
2007年12月7日,重庆市卫生局和璧山县人民政府在我县联合举办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各街道、镇乡分管工业的领导、企业负责人代表250多人到会,重庆市职业病防治专家在会上讲授了职业病防治知识,7名市级先进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提升了我县职业防治工作水平。
(三)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县卫生监督所在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已基本完成了工业园区50多家企业的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初步分析表明,我县目前主要存在企业职业卫生防治经费投入少或不投入、多数企业没有配备专(兼)职从事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人员、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员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知识了解少、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量和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的劳动工人数量本底不清等问题。
2007年10月18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普查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07]177号),并召开了调查培训会议,组织各街道、镇乡政府开展工业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截止目前已收回《璧山县工业企业职工基本情况调查表》785份,完成应调查企业总数的70%。
2008年2月,抓住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的机会,由县政府办行文,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街道、镇乡开展了流动劳动力职业卫生情况调查。项目办印发出《璧山县外出务工人员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务工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问答》各10万份,由村社干部逐户送到群众手中,并开展调查,目前已收回调查表10312份,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四)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督工作
1.宣传形式多样,营造良好氛围
以“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我所专 门抽调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到全县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的重点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共发放宣传材料400余分、《职业病防治法》单行本100余本。4月30日,我所积极会同县工会、人劳等部门到县城“七一”广场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周活动期间共设宣传咨询点2个,出动车辆15台次,出动人员75人次,悬挂横标3幅,发放宣传画1000份、资料2500余份,宣传册1000余份、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加强了企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为我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宣传教育
一是针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等不同对象,先后印发《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20多万份,向相关人员反复宣传;二是在每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都邀请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开展了街头宣传活动,并在县内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三是派出专业人员到企业上门宣传、培训和指导;四是由乡镇政府负责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五是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性宣传教育;六是县法建办已计划将《职业病防治法》纳入2008年全县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内容。
2.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一是在全县212家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中开展了为期近十个月的粉尘与高毒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企业共有38家(12家已停产),通过检查发现有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职业作业工人建立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仅有6家企业,有22家企业在2009-2010年对在岗工 人开展了职业性健康监护工作;检查的 38个企业都不同程度的配备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设备的有1家企业并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8家企业均未对离岗职工进行离岗职业性健康检查。二是积极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对我县境内一家涉铅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先后深入企业监督检查7次。在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职业卫生防治措施的同时,监督企业对一线接触有害铅作业的78名工人进行了健康监护体检,并指导其建立了规范的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及配备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三是对职业技术服务机构(县疾控中心)和取得职业健康监护体检资质的县中医院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他们严格按照资质许可范围为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提供规范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一是组织开展职业检查,2007年检查8439人,2008年1~3月已查4150人;二是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2007年开展三苯监测812个点;三是指导部分用人单位落实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建立和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四是督促用人单位多数落实了作业场所公示栏和警示标识;五是要求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时将职业危害因素写明。
3.职业卫生监督
近年来,我县职业卫生监督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对规模较大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监督频率达2次以上,对在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2007年共计下达监督意见书663份。对部份整改不落实或出现新发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分别不同情况给予了卫生行政处罚,2007年处罚16起。
四、问题及建议(一)存在的问题
1.社会各层面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还不统一,重视程度还不够高,重经济发展,轻职业病防治的现象还较为普遍。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督执法环境还有待改善。
2.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法制意识不强,缺乏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
3.多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农民工、季节工文化素质差,流动性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4.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和监督机构人员力量不足,技术水平不高,多数未接受过专业培训,严重不适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需要。
5.职业卫生长效机制不健全,源头治理力度不大,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多数落不到实处。
6.职业卫生机构经费短缺,设备落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二)建议
1.建议国家、省级建立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项目专家组,加强对基层试点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力度。
2.建议国家卫生部制定职业卫生技术人才培训规划,一是把职业卫生作为预防、临床、社区医学等相关院系医学生的必修课程;二是对现有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基层人员进行系统知识培训,尽快提高其职业卫生服务及管理水平。
3.争取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始,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层层纳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重点考核,对造成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4.建立国家级和省级《职业病防治法》执法监督机制,对不执行法律规定的地方政府进行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
5.加大试点工作资金支持力度,为试点地区、尤其是西部试点县(市、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机构配备和补充必要仪器及设备,并对试点工作给予经费补助。
第二篇: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探索我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设模式,有效地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根据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原则,在我国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重点是扩大职业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使最需要得到职业卫生服务的中小型企业、私人企业、作坊式和家庭式生产及流动劳动力人群得到基本的职业卫生服务;主要途径是通过把职业卫生作为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内容纳入初级卫生保健体系,推动职业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与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建立完善我国国家、省(区、市)、县、乡镇(社区)四级政府主办的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重点是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科,加强人员和基本条件建设,满足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常见有害因素检测的要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在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职业卫生工作职能,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满足职业卫生管理、咨询、培训教育的要求。同时探讨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其他形式。用3年的时间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用5年时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二、试点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试点工作任务。
1.探讨职业卫生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2.探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3.探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卫生科(组)的建设条件、规模和职能;
4.探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业卫生人员和职能设臵;
5.探讨县、乡镇职业卫生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包括人员编制、经费渠道等;
6.探讨除政府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以外的其他形式。
(二)试点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提出适合我国不同经济发展区域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模式、监督管理模式和保障机制,建立我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到2014年使我国职业卫生服务水平能够基本达到WHO的目标-人人享有职业卫生。
三、试点选择
根据试点工作的目的,试点县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及流动劳动力人群输出和吸纳的特点,宜分别选择以劳务输出为主和以劳务吸纳为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两个有代表性的县或县级市。试点县应该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本县有较发达的工业生产企业,或本县有大量的流动劳动力外出务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问题受到社会关注。
(二)政府重视职业卫生工作,自愿作为国家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县,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承担相应政府职能。
(三)辖区内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在工业较为发达和以劳务吸纳为主的试点县,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的基础。
试点县的选择首先由相关省的卫生厅局与试点县协商后自愿申报,卫生部根据申报材料,按照试点县的条件决定。
四、试点工作内容
(一)试点县职业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调查。
确定试点后,为了有针对性地指导开展试点工作,首先对基层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内容包括:
1.试点县所辖乡镇数;
2.试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中职业卫生机构的设臵、人员数及人员构成,已开展的职业卫生服务项目和可能提供的职业卫生服务能力;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情况和相应职能、人员基本情况。
(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组)的建设。目前我国县级均没有独立的职业卫生服务与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多数是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有职业卫生/劳动卫生科(组),但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多没有职业卫生/劳动卫生科(组)。而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县及县级以下工业企业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成分和劳动力市场。因此,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卫生科(组)建设是试点的重要内容,也是试点的先决条件。
1.职业卫生科(组)建设规模。
(1)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应有5名专业人员从事职业卫生工作;
(2)应具有开展相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条件;(3)应具有开展相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仪器设备;
(4)经济较发达和以劳务吸纳为主的县级职业卫生科(组)根据需要在规模上应当扩大,以满足工作需要为标准。
机构建设应在2007年1月之前完成。2.职能建设。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组)和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应具有开展下列职业卫生工作的职能和能力:
(1)开展职业健康监护;
(2)开展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检测;(3)开展常见职业病的诊断(健康监护结果筛检);(4)职业卫生资料的收集和档案管理;
(5)对工人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和宣传;(6)指导并监督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7)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服务。
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需要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定。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业卫生服务建设。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我国初级卫生保健的基层单位,正在制定的我国初级卫生保健法草稿已将职业病防治作为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内容之一,但这些机构过去一直没有法定设臵的职业卫生服务和职业病预防控制的职能,也没有这方面的技术人员。因此,这些机构成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1.建设规模。
在劳务输出地的乡镇卫生院应设臵1~2名专业卫生人员负责管理职业卫生工作,可以是专职,一般为兼职,可设臵在防保科。
在工业较为发达和劳务吸纳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设臵2名专职卫生人员负责管理职业卫生工作,工业企业工人(包括本地和外来流动务工的农民工)在2万人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要设臵职业卫生组,至少要有3名以上专职职业卫生人员,配备相应的办公条件。
机构建设应在2007年1月之前完成。2.职能建设。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具有开展下列职业卫生工作的能力和职能:
(1)对本乡镇职业卫生工作实施管理;(2)对工人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3)指导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4)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职业危害和防护知识咨询、教育、培训;
(5)有职业卫生科(组)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有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的职能和能力;
(6)根据需要和可能,有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开展作业场所常见职业病有害因素检测工作。
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需要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定。
(四)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
能力建设是试点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人员专业能力的培训,这是职能到位的重要保障。鉴于目前基层没有专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或有人员但没有经过职业卫生专业的教育培训,项目将对试点的基层职业卫生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1.培训教材。
项目将编写专门适用于县、乡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教材。教材编写由项目执行组负责,出版费用由项目费用支付,免费发放给试点县的每个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2.培训计划。
培训实行短期集中的原则,共举办培训班3期,每期3周,培训地点在卫生部和相关高等医学院校联系已建立的培训基地举办。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病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 业卫生监督检查等);
(3)劳动卫生和流行病学调查基本理论和实践;(4)常见职业病的临床知识、诊断标准和处理;(5)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理论和技术规范;(6)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7)常用工程防护设施基本原理和应用;(8)劳动保护和个体防护用品的选择和实用。3.培训目标及考核。
经过短期的系统培训,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具有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能力,能够开展日常的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培训班将进行结业理论考试和实习考核。
(五)试点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在县级和乡镇/社区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后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后,在试点地区全面开展辖区内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调查的目的是:掌握辖区内工业企业的门类、分布和主要职业危害,分析职业卫生服务需求,建立辖区内工业企业基本情况档案和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劳动者及流动劳动者的基本情况档案,为指导辖区职业卫生工作,制定职业卫生服务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具体调查内容包括: 1.辖区工业企业基本状况调查,包括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分类、主要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特性、产量、年消耗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企业职工人数、生产工人数、生产工人组成(正式工、合同工、农民工、季节工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既往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臵使用情况等。
2.流动劳动力情况调查表
在劳务输出地调查外出打工人员基本情况,并建立外出流动劳动力人员档案。
(六)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试点在基本职业卫生情况调查的基本上,要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职能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的项目、服务对象(企业)、服务量、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工作计划应报试点项目组以备评估和考核验收。
(七)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各试点单位根据制定的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八)试点工作评估。
试点工作将分阶段进行初期、中期和后期工作评估。项目组将分别制定不同阶段的评估标准。
初期评估主要是对试点工作内容中第(一)、(二)、(三)项工作进行评估;
中期评估是对工作内容中第(四)、(五)项工作进行评估; 后期评估是对工作内容中第(六)、(七)项工作进行评估;
(九)试点工作总结。
根据试点工作的任务和目的,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1.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南,包括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设臵和仪器设备配臵标准;
2.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业卫生服务监督职能设臵;
3.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运行保障机制模式;
4.政府主办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其他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模式;
5.试点职业危害基本现状分析。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在卫生部领导下以专题工作项目的形式开展,设立项目领导组和项目办公室。项目领导组由卫生部和试点省、区、市卫生厅局及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领导组成,负责项目的决策、经费的筹措和使用、项目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等事项。领导组下设项目办公室,挂靠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项目的现场指导。
各试点县应成立由政府有关领导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保障措施。
卫生部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对试点工作实施质量控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信息沟通,定期召开会议交流试点经验;卫生部对试点工作按项目管理提供部分经费补助。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配套资金支持,县级政府提供政策保障和必要的支持。
六、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实施步骤。
选择确定试点单位→县、乡镇、社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建设→初期评估→人员培训→试点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中期评估→制定试点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后期评估→试点工作总结
(二)进度安排。
2006年8月至2006年12月
下发试点方案,确定试点单位,完成机构和职能建设
2007年1月
初期评估 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 职业卫生人员培训 2007年6月至2007年8月
试点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2007年9月
中期评估
2007年10月至2007年11月 制定试点职业卫生服务计划 2007年12月至2009年1月
试点全面启动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2009年1月
后期评估 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
试点工作总结 附件2:
背 景 材 料
一、职业卫生服务的目标和现状
职业卫生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宗旨,其目标是促进和保持从事所有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在身体上、精神上以及社会活动中最高度的愉悦;预防由于工作条件和有害因素对健康的伤害;安排并维护劳动者在其生理和精神心理上都能够适应的环境中工作。国际劳工组织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宗旨是为劳动者提供“有尊严的工作(体面的工作)(decent work)”。深刻理解上述职业卫生的目标,特别是理解“尊严”二字在这里所包涵的意义,可以领会到职业卫生的要求是一个很高的境界,它不仅仅是保护健康,而且要促进健康,不仅仅是要求生理上的健康,更要求包括精神、心理方面的健康和人格的保证。
职业卫生服务(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 OHS)是达到职业卫生目标的措施和过程,其主要内容是通过各种有效的预防和干预,以控制工作场所可能对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的因素为主及相应的其他活动,为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服务。1996年第49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WHO人人享有职业卫生全球战略强调:职业卫生服务应在所有国家全面发展并最终覆盖所有劳动者,而不管经济部门、企业规模、行业、雇佣模式或原始的自我经营。
世界各个国家职业卫生服务的水平差别很大。在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OHS覆盖了70%~90%的劳动力人群,而在发展中国家可能只有10~30%。在这些国家OHS还仅限于少数的大型工业企业,而占总劳动人口70~80%的高风险行业、农业、林业、中小型企业、个体经营者、流动人群及非正式作坊式的劳动者仍得不到职业卫生服务。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按照上述职业卫生目标的要求有非常大的差距,主要是:1.我国的职业危害仍然是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得到控制的常见的古老的化学中毒和尘肺病,主要职业卫生的主要任务仍然是职业病预防控制,严重落后于世界职业卫生发展的水平;2.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低下,估计约在20%左右(世界卫生组织估计我国为10%),在最需要得到职业卫生服务的中小企业、私人企业、作坊式和家庭式生产以及大量流动劳动力人群,仍得不到基本的职业卫生服务;3.职业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分布在大城市和大企业。目前我国大多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没有独立的职业卫生科,乡镇卫生院有结核病、艾滋病、慢病、传染病、学校卫生、爱国卫生运动等各项职能,而唯独没有职业病防治职能,这是广大分布于县、乡镇及农村的中小企业和流动劳动力得不到职业卫生服务的主要原因;4.中小企业职业危害严重:受经济水平、人员素质的限制,许多仍使用落后的生产工艺,甚至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生产技术落后,安全卫生意识淡薄,没有任何防护设施,这将造成今后我国相当一段时期职业病发生的高峰,成为未来职业病病人的主要来源。近几年群发的大量尘肺病人和中毒病人,如河北白沟苯中毒事件、福建仙游和浙江温州群发的矽肺病事件等只是问题的一些例子。5.流动劳动力人群成为受职业危害的主要人群:大量来自农村的流动劳动力人群由于受教育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其所从事的大多是职业危害严重的工作,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劳动社会保障,农民因患职业病而致贫、返贫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换言之,以牺牲健康乃至生命为代价获取短期的经济效益的原始资本积累的生产方式仍然在我国广泛的存在。
二、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2002年由WHO/EURO职业卫生合作中心在法国南锡提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basic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 BOHS)的概念。这个概念与WHO初级卫生保健的概念相结合,即尽可能地将卫生保健带到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每一处,同时也与提供最广泛的服务(universal service provision, USP)的概念相联系,即将职业卫生、放射安全作为公共卫生服务平等地提供给所有劳动者。BOHS的基本含意是基本要求,广泛覆盖,通过改善工作和工作环境以及医学服务,保护劳动者的健康。BOHS的战略目标是到2015年达到世界上所有劳动者都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第三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总结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总结
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推进中医调养进社区,根据国家、省、市中医药管理局工作安排,区卫生局下发的《南关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文件精神,我中心在2012年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
1、对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重点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2、对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中医健康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健康特征、健康问题(健康危险因素)、服务记录(诊疗和预防保健)。进行肝功、肾功、血糖、血脂、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辅助检查,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指导。
3、运用中医体质辨识理论进行健康状态评估,填写《中医基本体质辨识表》和《中医基本体质调摄表》,根据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中医养生保健和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4、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免费体检时填写《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服务效果评价调查表(表一:基线调查表)》。同时对自愿参加体质辨识的社区老年居民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及体质调摄,服务后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并将参加体质辨识的老年居民组成实验组(1000名),未参加体质辨识的老年居民组成对照组(1000名),定期进行随访,填写随访记录,并为随访的老年居民填写《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服务效果评价调查表(表二:干预后调查表)》。
二、中医健康教育宣传
1、建设“中医药文化长廊”。利用候诊大厅、走廊等区域,全方位宣传和展示中医药特色文化,在全中心形成浓郁的中医药特色文化氛围。
2、开展“中医养生大讲堂”活动。以中医药基本理念、养生保健、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内容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定期举办“中医养生大讲堂”活动,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健康知识及必要的中医药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我中心2012年全年共开展12次“中医养生大讲堂”活动。
3、开展健康主题宣传。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等主题宣传契机开展相应的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中医健康理念,营造中医药良好社会氛围。
4、印制发放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印制“中医养生”、“中医科普”、“中医保健”、“常见病的中医防治”、“常见病的饮食治疗”等中医药健康教育折页、中医药健康教育处方和中医药健康手册等。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发放。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中医药科普DVD。
5、开展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立中医“治未病”诊室。充分利用“治未病”诊室,积极开展义诊咨询,包括合理营养、慢病中医防治、中医食疗药膳等,提高社区居民的中医预防知识知晓率及健康行为形成率。
6、设置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2个,根据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内容,内容每月定期更1次,室内室外共更换24次。
南关区中医院
全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2年12月10日
第四篇:职业卫生工作总结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 二O一四年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安环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并开展实施,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HSE日常管理之中。为进一步做好公司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对照上年工作计划,回顾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健康监护,保障员工健康
1、安排接触噪声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50人,占应检人数的90%,结论:(1)目前未见异常27例,(2)其他疾患或异常10例;(3)上岗前左、右耳听力损害11例(4)职业禁忌证2例。
2、开展船舶机舱噪声监测4条船,(VIKINGBOY、东方勇士号、东方勇士2号、勘探311轮)监测点结果是:有人值班机舱主机操纵处噪声最高96.5dB,(大于85dB)机舱控制室60.2dB;驾驶室50.4dB;休息室56.7dB。有一处超出限制值,其他三处未超限制值。对超出限止值岗位的员工配备了护耳器(噪声实际衰减量12.6dB),可满足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3、发放职业劳防用品耳套,要求个人签名后返回安环部备案。
4、组织和协调员工健康体检83人,岸基59人,船队24人。体检结果未发现肿瘤病人,但有“三高”体征的比较多,需引起重视。
5、理顺船舶药品供应渠道,当年5月、11月为各船舶提供常用药品2次,发生费用3.7万。
6、开设简易门诊,方便员工医疗咨询。
7、协助处理工伤员工。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接触噪声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偏低,覆盖面偏小,2、船舶机舱噪声监测目前只做了四条船;
3、船员健康体检比例不高;
4、船舶药品使用监管有薄弱环节;
5、对职业体检中发现“职业禁忌证”未作妥善处理和安置。
三、提出明年改进措施
1、计划明年对接噪人员职业体检做到全覆盖,提高受检率。尽量符合上级要求,达到95%。
2、对公司外聘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做职业体检或健康体检,体检资料归公司统一保存。
3、明年安排船舶机舱噪音检测3条船,逐步完善职业有害因素基础台账。
4、开展职业危害因素影响和听力保护的培训,提高健康水平。
5、船员健康体检需引导和提供方便,使每个员员工能享受公司的健康福利。
2014/11/24
第五篇:职业卫生工作总结2015
山东X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
2015年,山东X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在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职责要求,以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为重点,通过干部职工共 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培训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在各领导、各基层负责人的协同配合之下,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都圆满完成,通过宣传,培训学习等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自身的基本权益,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性。有针对性地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教育培训,并进行了考试,经培训合格率100%。
通过培训,使广大职工自身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认识到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劳动者对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各基层要严格要求建立职业卫生“四案”的现时,真正做到把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到“打造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企业”活动中去,对职业卫生工作要像安全工作一样,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岗必责,有责必须加强考核,做到车间、班组、作业场所层层有人抓,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为近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大职业危
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基层监督检查。紧紧抓住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如:每次作业前,严格按照要求监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要求各基层,在工业动火施工现场作业区域拉警戒线、工作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时刻告知和提醒员工。
对新入厂工人和在岗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样单位才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和及早发现危害场所、危险物质等对健康的损害,通过调换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治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避免发生职业病发生。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采取事故安全教育等,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来提高广大员工职业危害防控意识和技能。
2015,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显著,但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认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山东X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