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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1-718439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7 19:46: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郴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郴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郴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郴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郴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六年来,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得到稳步健康发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妇女地位进一步提高,参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儿童优先”、关心儿童、爱护儿童,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妇儿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状况

(一)生存环境明显改善

妇女儿童生活在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中,其生存、保护与发展受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六年来,郴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三化”进程,努力实施“经济强市、生态大市、旅游名市”发展战略,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势头,城乡居民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

1、国民经济持续发展。2006年,全市实现GDP总量达546.13亿元,与2000年相比,6年间年平均递增11.3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2517元,是2000年的2.4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0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654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4735元、1224元,年均增长10.4%、7.0%。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资基础。

2、生活环境逐步改善。2006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57%,比2000年提高5.3个百分点,离2010年60.0%以上的规划目标差3个百分点;全市城镇饮用水源水质实现全面达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2.13%,已达到2010年60.0%以上的规划目标;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30.5%,较2000年20.86%的水平提高9.6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男女平等”不断深入人心。2006年是法制宣传年,也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年。郴州以活动为载体,以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为重点,大力营造关心、关注妇女发展的浓厚氛围,将2006年3月定为“关爱女性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市妇联组织市直妇委会在中心城区设妇女维权法律宣传咨询点14个;联合市卫生局、广电局、福康医院、现代女子医院开展了三次“关注女性健康,情系贫困妇女”等爱心义诊助学活动;成立了“郴州市少女医疗救助中心”;举办了市五家领导与市女领导干部庆“三八”联谊晚会;开展了“十大魅力女人”评选表彰;召开了全市促进城乡妇女事业协调发展暨女性安康保险工作会议;举办了郴州市首届婚庆文化节暨万人相亲大会;开展了送法律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大型宣传活动;制定下发《郴州市妇联“五〃五”普法规划》,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组织全市万名妇女参加全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广泛宣传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极力营造了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卫生保健进一步加强

全市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改善。2006年,全市财政投入卫生经费21300万元,其中妇幼保健经费721万元,防治防疫经费1647万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2.4倍、1.5倍、2.8倍。全市11个县(市、区)都建立能够开展妇幼保健系统服务和对基层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的妇幼保健院。每个乡(镇)配备了妇幼专干,每个村配备了妇幼保健员,形成了一个以市、县城区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为网点的医疗服务网络,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1、孕产妇保健成效显著。到2006年底,全市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7.2%,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84.6%,已达到2010年70%以上的规划目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1.8%,其中城市92.7%,农村91.5%,分别达到2010年城市90%、农村60%的规划目标。

2、妇女日常保健日益增强。郴州三级保健网络承担了全市妇女的日常保健管理工作。2006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91.7%,较2000年提高0.8个百分点。女性性病年报告病例数313人,比2000年减少21人。

3、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2006年,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市)数持续为0;婴儿死亡率为15.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8.6‰,分别比2000年下降了22.2和23.9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2.4‰。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得到加强。2006年,全市儿童卡介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白百破三联制剂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均达97%以上,提前达到《规划》90%的目标。市新生儿疾病筛选中心于2006年9月12日通过了国家新生儿疾病筛选查中心验收,填补了郴州市无规范的新生儿疾病筛选查中心这一空白。2006年,全市新生儿疾病筛选查1.03万人,筛选率为2.2%,比2005年上升152个百分点。

(三)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近年来,郴州市在积极推进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同时,不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2006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10.79亿元,是 2000年的2倍,年均递增12.5%。

1、学前教育发展较快。2006年,全市各类幼儿园达350所,其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3所,市一级幼儿园16所。幼儿教职工为3950人,比上年增加913人,增加30.1%。在园幼儿7.2万人,比上年增加1.9万人,比2000年增加3.72万人,年均增长12.9%。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为37.2%,比上年提高9.9个百分点。

2、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控辍保学。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双线承包控流责任制,完善“政府督学、学校保学、教师劝学、社会助学、全社会参与”的控流保学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助学力度。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市共筹措“两免一补”资金达3000多万元,共有13.53万名贫困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有效推进了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2006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比2000年提高0.3个百分点,已达到2010年99.0%的规划目标;小学五年巩固率达95.1%,比2000年提高7.9个百分点;小学生辍学率为0.18%,低于《规划》1%的目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9.7%,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4.7%,均比2000年提高。

3、“双合格”实践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全市各级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为主题的“双合格”实践教育活动,大力弘扬 “以德育人,为国教子”主弦律。“六一”期间,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庆祝活动。举办了郴州市梦想小明星健康闯关电视大奖赛,活动历时一个多月,全市104名少年儿童参加了决赛,举行的颁奖表演晚会、郴州市少儿“喜迎奥运,放飞梦想”彩绘活动和“郴州市少儿英语大赛”,充分展示了郴州少儿素质教育的成果。大力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实践月”活动,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阳光家庭”家长联谊会为阵地,组织全国、省、市家教专家、讲师团成员、优秀家长在全市开展巡回讲学、家长培训、家教咨询服务等工作,特邀北京《知心姐姐》杂志社心理健康教育全国巡回报告团来郴,先后在市二中、市六中及苏仙、北湖、资兴、桂阳、临武、永兴等地举行报告会20余场,受众2万人次。积极推动家教工作实践与理论的结合,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编发的湘南首家少儿教育杂志《小当家》,对广大家长科学教子发挥了指导作用。争取3所学校授牌“全国流动人口家长学校”。

(四)妇女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强

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并举,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势拓宽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岗位。2006年,全市城镇新就业48861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200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2%、118.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698人,完成年度目标159.5%。

1、妇女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十万妇女出郴州,艰苦奋斗创新业”活动进一步深化。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郴州市十万妇女就业计划实施方案》,计划3年时间帮助10万妇女就业,重点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等就业困难的妇女进行了就业帮助。2006年,全社会就业人数达276.2万人,其中女性118.7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长10.4%和12.2%。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为55.2万人,比2000年增长6.4%,其中城镇女性就业人数为22.1万人,比2000年增长12.1%。分行业看,女性较集中在农业、贸易餐饮、社会服务业和教育卫生等行业。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女性择业就业领域逐步拓宽,金融、保险、电子通讯、房地产等新兴行业正在成为妇女就业新渠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2.3万人,其中女性1.万人,比2000年减少0.15万人。

2、妇女享有社会保险人数不断增加。近年来,郴州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扩面征缴和煤炭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为突破口,推行“五保合一”统一申报、统一征缴,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安全网、减震器”的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到2006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职工达12.9万人,是2000年的1.7倍;参加失业保险的女性职工达9.9万人,2000年仅有0.0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女性职工达5.1万人,比2004年(2000年缺乏数据)增加2.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性职工达7.8万人,比2000年增加1.38万人, 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的女性职工12.5万人,比2003年(缺2000年数)增长17.2%;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达19.5万人。社区服务设施发展迅速。2006年,全市城镇每万人口拥有社区服务设施数3.82个,城镇每万人口拥有便民利民网点30.96个。

3、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大力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到2006年底,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达74%,各类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66.11%。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直到价位,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强化劳动保障监测执法,实现了“由被动监察向主动服务转变”。全市共查处投诉举报940件,为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150万元,追缴社会保险费613万元。大力推进劳动仲裁机构改革,提高劳动服务质量。年内受理符合条件的仲裁案件396起,100%按时结案。

(五)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加强。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干部的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女干部,从而保证了各级领导班子中女性占有一定比例,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郴州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为413人和355人,其中女性分别为104人和63人,分别占总数的25.2%和17.7%;市和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全市257个乡镇(街道)党委班子中有108个乡镇(街道)配备了女干部,比上届增加8人。

(六)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全市各级切实加大依法维权、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力度。在“110”报警中心设立“家暴举报中心”;挂牌成立了维权接待室,99个派出所建立维权接待站;在司法局设立法律授助中心;在检察院设立维护妇女儿童接待室;在法院继续完善维权合议庭。2006年,全市破获强奸案件数74起,较2000年的46起增加了28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起,较2000年的57起减少53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4起,较2000年的13起增加11起,由此表明郴州市打击危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取得实效,由单纯的打击发展到打防并举,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郴州妇女儿童事业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生存环境、卫生保健知识普及、儿童教育、妇女就业等方面仍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

1、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大部分农村的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卫生厕所基础设施建设还较薄弱,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比较低,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得不到保障。二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还有待加强。全市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在利益驱动下仍在使用童工。三是对弱势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娱乐场地、影视作品不足。五是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如一些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影视厅、赌博室等依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五是“读书无用”的思想有所显现。随着家庭教育费用的增加和社会就业难度的加大,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出现了一种新的“读书无用”的思想,入学率、完成率下降,辍学率反弹的现象。六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问题日益突出。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生殖保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儿童入园入学等应如何管理,是全市妇女儿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七是留守儿童缺乏父母之爱。据测算,全市留守儿童达13万人,因留守儿童的父母或一方长期在外打工,留守儿童的监护群体年龄偏大,身体素质较差,文化程度偏低,管理教育孩子的能力差,加之缺乏父母之爱,很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2、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度下降。由于《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性婚检,全市婚检率急剧下降。婚前医学检查率由2000年的51.26%下降到2006年的11.47%,其中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只有6.87%,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为17.33%,按规划要求,到2010年城市、农村婚检率要分别达到85%和55%的目标,而当前这种急剧下降的趋势距离目标越来越远。由于婚检率的急剧下降,导致一些遗传病、传染病、内科病等漏检,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的第一道屏障失去作用,造成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二是艾滋病、性病严重危害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2006年,全市报告艾滋病毒感染例数达82例,其中女性为23例;分别比2001年增加76例和20例;性病年报告病例数达1681人,比2000年增加866例,年均递增12.8%。三是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死亡率有所回升。2006年,全市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死亡率分别为15.2‰、18.6‰,比2005年提高1.9和2.7个千分点。

3、劳动力就业供需矛盾突出。

由于目前郴州仍处于劳动力资源增长高峰期,预计2007年新增城镇劳动力8万人左右,50余万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困难群体从原来的国企下岗失业人员逐渐扩大为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复员军人、被征地农民、残疾人等;就业总量性矛盾、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女性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一是大力宣传,提高认识。实施《2001-2010年郴州市妇女儿童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此,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2001-2010年郴州市妇女儿童规划》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各界对《规划》的知晓面,提高知晓度。这样,一方面能提高各级领导对《规划》的认识,使他们能从纷繁的经济工作中挤出时间关心和支持《规划》的实施工作;另一方面各部门是《规划》目标的具体落实者,只有提高了认识,才能将《规划》目标与自身工作特点有机结合并加以有效落实,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二是发展经济,增强实力。经济基础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物质后盾。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攻尖力度。在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优先安排。三是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和平、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大对网吧的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四是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健康与教育。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流动人口的增加,要强化城市管理功能。要对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逐步实行保健管理,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覆盖率;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完善他们的就学制度,特别要满足农民工进城务工子女的就学需求。五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建立关心留守儿童的屏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加强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主阵地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少,解除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逐步形成教育和经济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

2、进一步加大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力度。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婚前医学检查是控制和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源头,也是预防和减少出生人口缺陷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对于保证和提高婴儿出生质量重要性的舆论宣传,加大新《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人体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健康知识知晓度,积极支持和维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实行,营造自觉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良好氛围。二是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强化减少出生缺陷的综合服务措施,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住院分娩率,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三要加强防治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努力提高城市、农村和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个体上杜绝艾滋病病毒感染和性病蔓延。尤其要加强对艾滋病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开展筛选查,加强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3、进一步拓展就业渠道。要根据妇女职业的需求和妇女从业的特点,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开展面向妇女的转业、转岗培训,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与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相结合,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一是要依托现代物流、旅游文化等第三产业拓宽就业渠道。引导旅游、餐饮、文化娱乐、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第三产业,以及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发挥第三产业就业门槛低,就业容量大的优势,拓宽就业门路。二要依托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拓宽就业渠道。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城镇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支持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到农村去施展才能,谋求发展。三要依托社区优势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家政服务、社会化服务、健身娱乐休闲及老年生活照料、物业管理等岗位。五要依托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就业渠道。继续深入开展“劳务经济最发达县(市、区)”和“最充分就业乡镇(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与“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劳务对接,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第二篇:郴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郴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作者:刘爱珍文章来源: 郴州统计信息网更新时间:2012-6-27

妇女儿童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事业是一件关系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大事。2011年,是实施新一轮《郴州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和《郴州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的第一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共同进步和协调发展,为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规划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一、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及成效

2011年底,全市总人口506.46万人,其中女性为243.38万人、儿童(0-17岁)124.99万人,妇女儿童占总人口比重为72.7%。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抢抓机遇、先行先试、奋发图强,经济实现了高质量上的高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进一步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一)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断改善

1、社会舆论宣传广泛深入。全市上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把宣传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纳入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工作中,在各级党校开设“国策”讲座,通过印发维权知识手册,组织知识竞赛,让两个规划深入人心。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孕产期保健管理、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等健康教育活动,在全市儿童中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在城市妇女中达90%以上,农村妇女知晓率也有较大提高。

2、教育、卫生经费投入大幅增加。2011年,全市实现GDP总量达1346.4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9305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14.3 %、1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0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30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14.8 %、19.6%。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全市国家财政性投入教育经费达43.51亿元,比上年增加9.42亿元,增长27.63%;医疗卫生经费16.6亿元,增加5.02亿元,增长43.4%;妇幼保健经费0.34亿元,增加0.2亿元,是上年的2.3倍;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经费1.86亿元,增加0.17亿元,增长10.0%。

3、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11年底,全市建有自然环境保护区7个,其中国家级2个,保护区总面积70869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为64.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93.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3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7分贝。全市建成烟尘控制区4个,控制区面积为37.5平方公里。全市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1.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3.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5.6%,分别比上年提高0.8和1.67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0%,比上年提高25.2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卫生保健明显加强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2011年,在实施9个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及设备装备项目、248个卫生院建设项目、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和248个乡镇卫生院装备项目及完成11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的同时,启动2所县级医院、5所中心卫生院、11所县级卫生监督机构、4个农村急救中心、2个精神卫生机构项目建设。累计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培训卫生技术人员8739人次,为全市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提供了有力保障。

2、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有序推进。郴州坚持服务民生,加大试点力度,积极争取资源,切实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普查普治受益面。2009-2011年,全市共对48575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检查,6000名农村妇女进行了乳腺癌检查,并对宫颈癌、乳腺癌患者实行100%的医治。

3、儿童和孕产妇保健成效显著。2011年,全市适龄儿童“五苗”(卡介苗接种率、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百白破疫苗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全程调查接种率达99.5%以上,扩大免疫规划疫苗调查接种率达91%。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补助、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到2011年底,全市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6%,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6%,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3.3%,其中城市91.2%,农村93.8%,均比上年提高0.46个百分点。切实加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全市产前筛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为34.78%、100%、94.98%、76.0%,其中婚前医学检查率创2000年以来新高,比上年提高26.1个百分点。

(三)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1、学前教育加快发展。2011年完成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31所,乡镇公办幼儿园占乡镇数达83.5%。将桂东、嘉禾、北湖列入2011年学前教育试点项目县,并积极推动试点项目建设。认真编制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提高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入园难”问题得到基本缓解。2011年,全市各类幼儿园达1038所,在园幼儿13.1万人,比上年增加2.5万人,增长23.6%,其中女童达5.84万人,增长27.3%。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为56%,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学校项目建设,大幅改善了办学条件,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五年巩固率均达到9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97.0%、98%,比上年提高0.66和0.48个百分点。

3、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有3所职业学校评为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每所学校获得国家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是全省获评最多的市州之一。有5所中职学校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学校评为省级示范性职教中心学校。2011年,全市职业在校学生31756人,其中女性14897人,占在校学生比重为47.0%。二是特殊教育积极发展。2011年,全市特殊教育在校学生人数743人,其中女性248人,占学生总人数比重33.4%,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全市高中教育稳步发展。2011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其中女性占8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市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0年、女性成人识字率92.0%、女性青壮年识字率(15-50岁)达99.4%,均比上年提高。

(四)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稳步推进

1、妇女就业人数不断增加。2011年,全社会就业人数304.03万人。其中女性134.23万人,比上年增长1.7%。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数为10.51万人,比上年增长6.2%。

2、妇女享有社保人数明显增加。到2011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职工16.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女性职工11.4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女性职工9.06万人, 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的女性21.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9%、4.4%、11.9%、1.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女性人数达57.9万人,是上年的3.2倍。

(五)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郴州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为409人和362人,其中女性分别为88人和73人,分别占总数的21.5%和20.2%;市和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全市公务员中女性比重由上年的19.24%上升为19.65%,提高0.41个百分点。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由上年的26.5%上升为28.5%,提高2个百分点。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11年,全市破获强奸案件数67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17起。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565人次,比上年增长10.4%,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当前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郴州妇女儿童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妇女儿童发展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容乐观。一是大部分农村的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卫生厕所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二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亟待加强。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市家庭暴力案件由2010年的152件上升为204件,增加52件,提高34.2个百分点,家庭暴力案件上升趋势明显。三是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力度有待加强。如一些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影视厅、赌博室等依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四是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压力大,亲情缺失和人身安全易受侵害,尤其是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比较突出。

(二)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有待加强。一是艾滋病毒感染人数未得到有效控制。2011年,全市报告艾滋病毒感染例数达167例,其中女性为56例,分别比2010年增加21例和5例。二是孕产妇死亡率有所回升。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20.4/10万上升为20.5/10万,其中城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22.9/10万上升为33.27/10万。据有关部门反映,城市孕产妇死亡人数主要为农村流入北湖、苏仙两区及资兴市的常住人口。三是五岁以下儿童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有所回升。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据有关资料表明,正常情况下,每出生100个女孩,相应出生103—107个男孩。由于男孩的夭折率比女孩高,到婚育年龄,男女数量趋于均等。联合国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值设定为103—107。2011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达117.05,比上年提高0.28个百分点。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起,随着B超设备的普及,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持续偏高。

(四)女性就业压力仍然较大。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劳动力资源总数仍在高位运行,城乡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城镇,全市每年大中专毕业生和新生劳动力约为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5万人,城镇化扩张新增劳动力1万人,需就业的劳动力总量达8万人;在农村,有60万左右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与此同时仍存在就业性别歧视,因此,女性就业再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尤其是文化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女性就业难度更大。

三、促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一是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继续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雇佣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严控导致儿童意外伤害的各种外部因素。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大对网吧的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要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和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抓好对假劣药品、食品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和城镇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相关政策,完善反家庭暴力有关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二是要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健康与教育。要对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逐步实行保健管理,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覆盖率;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制度,特别要满足农民工进城务工子女的就学需求。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关心留守儿童的屏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在坚持和推广成功经验的同时,努力探索“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要致力营造充满人间真情,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加强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主阵地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解除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逐步形成教育和经济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进一步加大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力度。一要加大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力度。妇女病普查是关爱女性的一项保健工作,妇女病普查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妇女的生活质量、家庭幸福和身心健康。通过定期妇女病普查,能及时发现妇科常见病、多发病,剖析影响妇女多发病的原因及其人群分布特点、疾病与职业的关系,有利于宫颈癌、乳腺癌妇科恶性肿瘤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妇科病普查普治力度,逐步将农村妇女病普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范围。二要加强防治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努力提高城市、农村和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个体上杜绝艾滋病病毒感染和性病蔓延。三要加强技术策略和干预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据有关资料表明,世界卫生组织针对发展中国家提出了一揽子计划,包括对孕产妇孕前、孕期、分娩及分娩后的一系列干预措施,如孕期保健、营养、消毒及安全接生、及时处理合并症、提高急救处理能力等。为此,各级政府要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经费上保证投入。

(三)进一步促进女性就业再就业。一是优化女性就业再就业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创造宽松的环境和有利条件,要将女性就业和再就业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大执行力度,规范企业招工用工行为,落实同工同酬,严厉查处各类企业单位中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依法维护女性的劳动权益。二是提升妇女自身素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女职工在岗培训、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培训以及农村妇女技能培训,要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三是培育女性就业岗位。要大力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发展劳务密集型产业,发展城乡第三产业,扩展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岗位。

(四)进一步加大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工作力度。各级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男女平等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通过经济、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自觉把平等观念和性别意识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之中。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出生性别比异常问题的认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全媒及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有关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口终止妊娠的法律法规,教育人们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生育行为,自觉维护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相关部门要把好B超使用关,严禁各类个体诊所购买和使用B超机,建立和完善孕情监控制度,实施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督和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和奖励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违法行为,实行凭证引产制度。

执笔:刘爱珍、邝定贤、黄涛、邓坤云

第三篇:档案事业发展现状调研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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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不为各种荣誉所困,边学边思边查,组织开展了档案事业发展情况调研,发现了问题和不足,为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采取发放问卷、实地座谈、走访纳谏、网上问计等形式,调研对象涉及市县两级共286个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53个乡镇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412个行政村的领导及其村民,37个区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及职工,部分下岗企业职工和档案查阅人员;调研内容涉及对档案工作认知情况、档案法规贯彻情况、档案资源建设情况、档案利用服

务情况等19个方面。从调查情况看,全市档案事业发展总体上较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档案工作。盐池县召开档案工作会专题部署档案工作,并投入20多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同心县将档案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并投入10多万元进行档案信息化建设和购买装具;太阳山开发区将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工作指导。二是档案部门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县(市、区)都制定了相应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了一系列行政管理活动,机关档案工作不断规范。三是各级领导档案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档工作有了新进展。各立档单位档案工作主动性和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增强,档案工作者业务素质有了提高。部分单位档案工作达到自治区一级单位。四是档案资源建设不断加强。以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为重点的档案收集工作

力度进一步加大,收集和进馆范围不断拓宽,资料采集和接收工作不断完善,接收领域不断延伸,电子文件管理受到重视。五是档案利用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档案信息开放程度提高、透明度增强,市县两级档案馆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受到社会的肯定和好评,各级档案室利用服务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和赞同。

二、存在的问题

就行政区域而言,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还不平衡;就档案服务能力而言,全市档案工作服务质量还不尽如意。这些问题主要是:

1、行政工作保障不力。主要表现在装备短缺、机构不健全和工作经费不足三个方面。4个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3个无工作车辆,盐池县也是有车无编无人;红寺堡开发区无专门档案工作机构,原档案史志馆降格编制划入办公室后,档案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处于松散状态。全市四个档案局馆中,有两个局馆领导班子长达九年不配备副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经费普遍不足。青铜峡市档案工作经费的投入远不及盐池、同心两县,根本不能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由于投入不足,档案部门装备短缺,设施老化,档案信息化建设滞后,严重影响了正常业务的开展。

2、法定义务履行缺位。主要表现在一些乡镇、一些系统档案管理职责不落实,一些机关团体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调查涉及的53个乡镇中,90%以上未对行政村或社区正常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责;有管辖企事业单位职责的51个部门中,除教育、建设和检察系统16个部门外,都未对所属单位正常履行档案管理的法定义务,以致一些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各自为政。市区机关个别单位档案保管不力,管理手段落后,材料收集内容单一,种类不全,漏归、错归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单位至今仍未依法收集管理电子文件,甚至发生丢失和擅自销毁档案等严重违法行为。

3、执法管理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一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意识不强、执法管理手段单

一、形式呆板低效。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普遍存在“档案部门位卑人微”等模糊认识,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中,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较为常见;全市档案系统组织开展有较大影响、较为系统的行政管理活动较少,专注于案头工作和具体指导,默默无闻、亲自实干等工作方法形成履行职责的常态;执法管理实践中,对个别单位有法不依、消极对抗等问题无从应对。

4、档案服务体制不顺。主要表现在资源结构失调、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冷漠、诉求渠道不畅。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是涉及自己利益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土地承包以及婚姻、公证、学籍、病历等档案不知到哪里查,合法权益受侵害后不知到哪里投诉;查阅中,一些部门工作低效、冷待查档人员等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单位严重存在重为领

导为名人服务轻为一般群众服务等错误观念,为老百姓主动服务不够、服务措施不力,可以公开的现行文件不公开,影响了群众的知情权。

5、队伍素质亟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工作热情不高、不懂档案专业知识、缺乏档案现代化管理理念和技能。调研涉及的286个机关单位和53个乡镇中,档案工作人员无1人有档案专业学历,连续在岗工作三年以上的档案工作人员不足30%,不足两年的占50%以上,许多人员刚熟悉档案工作就被调走或换岗,能够留下的多半是不适应机关其他工作的人员。由于档案局馆工作人员只进不出,升职无望,档案部门成了退休干部职工的

第四篇:档案事业发展现状调研建议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不为各种荣誉所困,边学边思边查,组织开展了档案事业发展情况调研,发现了问题和不足,为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采取发放问卷、实地座谈、走访纳谏、网上问计等形式,调研对象涉及市县两级共286个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53个乡镇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412个行政村的领导及其村民,37个区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及职工,部分下岗企业职工和档案查阅人员;调研内容涉及对档案工作认知情况、档案法规贯彻情况、档案资源建设情况、档案利用服务情况等19个方面。从调查情况看,全市档案事业发展总体上较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档案工作。盐池县召开档案工作会专题部署档案工作,并投入20多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同心县将档案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并投入10多万元进行档案信息化建设和购买装具;太阳山开发区将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工作指导。二是档案部门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县(市、区)都制定了相应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了一系列行政管理活动,机关档案工作不断规范。三是各级领导档案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档工作有了新进展。各立档单位档案工作主动性和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增强,档案工作者业务素质有了提高。部分单位档案工作达到自治区一级单位。四是档案资源建设不断加强。以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为重点的档案收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收集和进馆范围不断拓宽,资料采集和接收工作不断完善,接收领域不断延伸,电子文件管理受到重视。五是档案利用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档案信息开放程度提高、透明度增强,市县两级档案馆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受到社会的肯定和好评,各级档案室利用服务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和赞同。

二、存在的问题

就行政区域而言,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还不平衡;就档案服务能力而言,全市档案工作服务质量还不尽如意。这些问题主要是:

1、行政工作保障不力。主要表现在装备短缺、机构不健全和工作经费不足三个方面。4个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3个无工作车辆,盐池县也是有车无编无人;红寺堡开发区无专门档案工作机构,原档案史志馆降格编制划入办公室后,档案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处于松散状态。全市四个档案局馆中,有两个局馆领导班子长达九年不配备副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经费普遍不足。青铜峡市档案工作经费的投入远不及盐池、同心两县,根本不能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由于投入不足,档案部门装备短缺,设施老化,档案信息化建设滞后,严重影响了正常业务的开展。

2、法定义务履行缺位。主要表现在一些乡镇、一些系统档案管理职责不落实,一些机关团体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调查涉及的53个乡镇中,90%以上未对行政村或社区正常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责;有管辖企事业单位职责的51个部门中,除教育、建设和检察系统16个部门外,都未对所属单位正常履行档案管理的法定义务,以致一些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各自为政。市区机关个别单位档案保管不力,管理手段落后,材料收集内容单一,种类不全,漏归、错归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单位至今仍未依法收集管理电子文件,甚至发生丢失和擅自销毁档案等严重违法行为。

3、执法管理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一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意识不强、执法管理手段单

一、形式呆板低效。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普遍存在“档案部门位卑人微”等模糊认识,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中,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较为常见;全市档案系统组织开展有较大影响、较为系统的行政管理活动较少,专注于案头工作和具体指导,默默无闻、亲自实干等工作方法形成履行职责的常态;执法管理实践中,对个别单位有法不依、消极对抗等问题无从应对。

4、档案服务体制不顺。主要表现在资源结构失调、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冷漠、诉求渠道不畅。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是涉及自己利益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土地承包以及婚姻、公证、学籍、病历等档案不知到哪里查,合法权益受侵害后不知到哪里投诉;查阅中,一些部门工作低效、冷待查档人员等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单位严重存在重为领导为名人服务轻为一般群众服务等错误观念,为老百姓主动服务不够、服务措施不力,可以公开的现行文件不公开,影响了群众的知情权。

5、队伍素质亟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工作热情不高、不懂档案专业知识、缺乏档案现代化管理理念和技能。调研涉及的286个机关单位和53个乡镇中,档案工作人员无1人有档案专业学历,连续在岗工作三年以上的档案工作人员不足30%,不足两年的占50%以上,许多人员刚熟悉档案工作就被调走或换岗,能够留下的多半是不适应机关其他工作的人员。由于档案局馆工作人员只进不出,升职无望,档案部门成了退休干部职工的洼地。受社会偏见以及档案工作本身默默无闻、枯燥单调的影响,一些档案工作人员不安心档案工作,不虚心也不愿意学习钻研档案专业知识和现代化管理知识,近半数人不熟悉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基本技能,包括局馆人员在内的95%以上人员对档案编研、裱糊抢救、缩微照相、信息系统维护管理等技能一窍不通,市县两级专业档案馆无1名上述专业人员,多媒体档案收集

管理无法正常开展,远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办公自动化对档案工作者的新要求。

三、主要原因

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环境的影响,又有微观环境的制约;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原因;有的是思想认识问题,也有的是注意力上的疏忽。就主观因素而言,主要有五个方面:

1、管理体制不顺。全市档案管理部门均为事业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必须有法律授权。但《档案法》将档案行政执法权只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而全市档案系统无一个行政编制,无一个档案局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行政管理部门。个别县级档案局或成为部门所属的二级事业单位或蜕变为内设机构,不仅影响财政对档案工作的投入,同时在实施管理时,有“小马拉大车”的感觉。

2、思想认识不高。一些单位认为档案工作无关紧要,只重视开展实际工作,不重视文件材料归档;有的单位领导把民生档案作为体现部门权力和实现部门利益的载体,在档案移交和提供利用中,本位主义严重;个别领导法制意识淡薄,贯彻落实档案法规中缺少应有的法律素质。

3、档案结构失衡。市县两级档案馆馆藏档案种类、内容单调,各级档案室文件材料收集不全且完整性较差,一些群众利用率高的档案不能依法接收进馆,各立档单位档案利用服务体系未能建立,档案信息发布不及时,造成群众利用不便。

4、学习培训不够。档案业务培训未形成常态,缺少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培训方式方法单一,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未能与个人利益挂钩。

5、宣传力度不够。主要是宣传意识淡薄,宣传网络未能建立,宣传手段单

一、方法单调,宣传队伍写作水平不高、新闻意识不强。

四、对策与建议

解决全市档案事业发展中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有些问题是深层次的,需要在改革和发展中,不断创新和完善机制体制加以解决;有些问题是多年积累的,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努力创造条件逐年解决;有些问题属于注意力不足所致,应当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给予更多的关注并努力解决。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1、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加对档案工作的注意力。要在档案部门人员编制、选人进人、干部提拔使用、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注;依法从编制上将档案局确认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并确定行政人员编制,明确管理者身份,档案馆专业人员按事业编制定岗定责定职级。当前特别要解决无工作车辆和经费投入不足等紧迫问题。

2、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考核办法。要将档案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年终考核内容,扩大档案工作考核结果的使用范围和力度,强化各立档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和责任。

3、对民生档案进行全面整合。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市上统一协调指挥下,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将各类涉及百姓利益的档案登记在册并依法接收进馆;修订档案进馆办法,扩大进馆范围,丰富馆藏资源;把提高民生档案利用服务水平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督导民生档案形成部门,建立健全方便广大人民利用的档案服务体系。

4、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强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效果。要围绕档案资源建设和提高服务质量,以全区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和全市档案室评估定级为抓手,设计争先创优载体,开展行之有效的管理活动,增强各单位档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5、加强对档案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要通过健全制度,形成留住档案工作人员的长效机制,强化各级领导关注档案工作、关心档案人员的责任。要改进培训方式和方法,拓宽培训渠道,增加培训内容,并将分管领导列入培训范围,进行长期有深度的系统培训。建立档案人员基本情况及业务培训档案,加强培训管理。

6、加强档案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建立健全宣传队伍,提高宣传工作者写作水平。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简报等载体,通过组织战略性、战役性、战术性宣传,定期公布档案信息,让老百姓知道自己对档案的所需所求以及合法权益受损时的诉求渠道和方法,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第五篇:2012年商洛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浅析

2012年商洛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浅析

2012年,商洛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主线,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妇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发展状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439.0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91.6亿元,比上年增长27.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3亿元,增长16.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47.6亿元,增长34.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98元,增长15.3%;农民人均纯收入5425元,增长18.3%元。全年全市财政收入33.7亿元,增长26.1%;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1.5亿元,增长30.3%。经济总量的增长,财政收入的增加,对文教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也相应的得到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发展条件。

(二)妇女与就业保障

妇女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全市全社会就业115.1万人,其中女性50.1万人,占43.5%,女性就业人数增加0.1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8.6万人,其中女性6.2万人,占33.3%,女性就业人数增加2.3万人。

(三)妇女与参政议政

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各级人民代表选举,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省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稳中有升占到16.7%。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由2011年的11.7%提高到2012年的23.3%。全市公务员人数为1.1万人,其中女性0.2万人,基本与上年持平。

(四)妇女、儿童与教育

增加教育投入,基础教育取得较快发展。2012年,全市教育经费支出38.7亿元,增长46.2%,为全市教育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改善了中小学以及幼儿园的办学条件,中小学生的营养早餐、午餐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设立了很多所公办免费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迅速。2012年,全市在园幼儿数6.9万人,比去年增加3.7万人,增长1.2倍;小学学龄儿童(包括男、女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小学5年巩固率均达到99.96%;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其中女生为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26%,其中女生为99.25%;全市义务教育性别差异现象基本消除。

(五)妇女、儿童与健康

1、孕期保健工作加强,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全市上下积极推行妇幼保健制度,孕妇从怀孕开始到分娩结束都能及时得到保健服务。2012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9.83%,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孕产住院分娩率达99.83%。

2、儿童生命质量进一步提高。儿童卫生保健系统管理和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到2012年底,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3.57‰和4.13‰。儿童“十苗”全程接种率达99.90%以上。

(六)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为此,商洛市开展了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和

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2012年全市破获强奸案件3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1起,破获拐卖儿童案件3起,破获组织、强迫、容留妇女卖淫案件14起,案件的破获有效遏制了针对妇女儿童的非法侵害,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权益。

(七)妇女、儿童与环境

妇儿生存环境得到改善。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均住房面积和绿地面积均有大幅度提高,随者众多文体休闲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开放,增加了妇儿活动的公共空间。至2012年,全市农村改水受益率7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5.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9%,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和生活条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大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妇女儿童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全市新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15.27(女=100),而且还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形势相当严峻。要继续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通过“计划生育、控制人口、优生优育”的政策,保障妇女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严格执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监督,有效地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

2、妇儿卫生保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自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的婚检人数大幅下降。2012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仅为30.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4万人,其中:女性2.4万人,仅占保险人数的37.5%。

3、妇女劳动就业压力增大,女职工劳动保护形势仍然严峻。就业是民生之本,妇女就业是其各项权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女性比例为33.3%。全市妇女从业人员所占比例为43.5%,妇女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三、对策及建议

1、创造平等的就业环境。一方面要制定相关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女性就业的认识。另一方面要提高执法力度,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对劳动权益受损害的女性进行法律援助。要

把促进妇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拓宽妇女就业领域,促进妇女就业,努力提高妇女就业率。

2、继续深入宣传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在社会偏见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政府在提高妇女地位中的宏观调控职能,坚持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把男女平等纳入政府工作的各项决策中,切实制定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儿发展相协调的政策,让女性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与男性共同撑起和谐社会的蓝天。

3、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重点关注女职工最密集区域、女职工权利最易受损的行业、企业,加强监督和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鼓励扶持妇女创业,针对妇女创业者经验缺乏和认知水平较低的现状,开展女性就业技能培训,特别是为外出务工的农村妇女劳动力、下岗失业女性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拓展就业渠道;鼓励、提供自主创业激情和环境。

郴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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