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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县第四中学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11-794149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2 22:38: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电白县第四中学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电白县第四中学

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2011年度教育工作任务,树立廉洁从政、一心为民的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按照《中共电白县教育局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要求,抓好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职工要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职责任务

(一)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行)》,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出好的班风和校风;带头遵纪守法,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按照区三届四次党代会的部署,切实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按照“教育强区”、“小学更优,中学有位”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教育为先,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和抵御腐败的能力;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从严治教、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执行,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对群众来信和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利益,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各专任教职工要严格按照教育阳光收费的要求进行收费。

(五)认真贯彻落实好“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歧视、侮辱和当众讽刺、挖苦学生;不准随意将学生逐出课堂,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不准违规增加学生作业量,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准违规向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种费用,不准通过推销书籍和复习资料等形式向家长收

费;不准指责、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准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委托办理私人事宜;不准在工作日饮酒,在授课期间吸烟,不准在授课期间擅自离开课堂,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不准在任何时间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传播对学生身心有害的思想。穿着打扮要朴素大方得体,不化浓妆,首饰佩带得体,谈吐文雅、行为端庄;不准以任何借口在任何地点补课、私自办班,严禁强迫学生或介绍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以任何理由到校外兼职上课”等规定。

三、责任考核和追究

(1)年终书面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书面汇报;

(2)年终总结时在本校职工大会上述职,接受可是成员和群众的评议;(3)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时,学校党支部给予表扬、鼓励;对重要情况不汇报,工作失误、失察,履行职责较差和自身廉洁自律做得不好的,给予批评、教育;存在严重问题被查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如果出现严重违纪问题和乱收费问题被查实处理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承担“责任追究”之相关责任。

教职工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亲民、爱民、为民,求实、务实、落实”的理念,带头讲正气、树形象、严纪律、抓改革、谋发展。

校党总支部委员会:

校长、党支部书记:

电白县第四中学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第二篇: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中共**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二、党总支委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党总支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总支委副书记、支委委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党总支委全体成员及各处室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教师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5、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调进教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五、领导干部违反以上七条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

六、本责任书涉及对象:全体党总支委委员和全体行政领导。

第三篇:德令哈市第四中学综合治理班主任工作责任书

德令哈市第四中学

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班主任责任书

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班主任肩负着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安全工作的重要职责,班主任必须明确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安全工作,增强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我校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安全工作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签订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一条:责任期限: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

第二条: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第三条:具体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如下:

1、班主任要经常学习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2、班主任要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要利用班会、安全课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并做好备课记录,学生签字。

3、班主任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教育学生例行病事假请假制度,学生因有事、有病不能到校应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4、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缺课情况,如发现学生有不明原因而未及时到校应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把有关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因故需中途请假回家的班主任须通知家长。

5、班主任要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必须保证乘坐合格车学生按时上车。同时要教育学生严禁未満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严禁学生用自行车搭人,如因以上情况没做到而导致意外的,班主任应负相关责任。

6、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教学设备、设施,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解决,因设备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如班主任未上报而造成事故的,由班主任负责。

7、班主任在教育学生过程中,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一旦出现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事故,由班主任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8、班主任要关心学生的课间活动,学生一旦在课间发生任何意外,班主任要及时奔赴现场,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对事故学生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有效的抢救,无能力抢救的,必须及时送往医院,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其家长,向家长汇报事发经过,争取家长配合,稳妥处理事故。

9、班主任要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课堂,如发现有不良外来人员随意出入教室应及时上报门卫和校长室,对学生不认识的外来人员门卫不得让其将学生带出校园,如由此引发不良后果的由班主任老师和门卫共同负责。

10、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假日安全教育,教给学生一些防水、火、电、盗、骗等的基本知识。

学校(盖章)班主任签字:

第四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2010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科室:

科室主任: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签订日期: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2010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体系,保障我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校总支和行政领导班子齐抓共管,共同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按分工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处(室)主任对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处(室)应承担的领导责任:

1、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刘宏军: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履职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廖娱泰:对分管的培训处、教研室、科研室的科级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廉3-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行政,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6、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腐败行为好发、易发岗位制定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三)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职工应遵守的廉洁自律规定:

1、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办法》,抓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等廉洁自律各项的规定。

3、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民主集中制;坚持求真务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4、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信用卡等。

5、坚持艰苦奋斗,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不奢侈浪费、贪图-4-

享乐等不良风气。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党总支对班子成员及各处(室)科级以上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每年与干部考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向被考核的对象反馈,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考核材料要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做到述廉、评廉、考廉相结合。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篇: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保证2010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使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镇党委、政府向镇属各单位、各村委签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本责任书下达的责任主体是:镇属各单位、各村委。

二、责任目标及考核标准(工作任务考核80分)、(一)坚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7分)

1、镇属各单位、各村委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靖边县青阳岔镇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制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和落实措施,并能按时将措施上报,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领导成员身上。(4分)

2、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年底要在有关会议上报告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以及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成员报告要报送镇纪委。(3分)

(二)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4分)

1落实《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和资源开发塌陷补偿、社

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就业再就业、医疗保险、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及退耕还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3分)

2、开展对社会保障基金、扶贫和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3分)

3、治理教育乱收费,实现医疗购药“三统一”,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3分)

4、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2分)

5、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3分)

(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纪案件。(9分)

1、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4分)

2、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信访制度健全,来访有人接待并及时处理,年底无信访积案;未有因对群众来访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而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发生。(3分)

3、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保障党员权利。(2分)

(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28分)

1、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省、市各级有关廉洁自律法规制度,加强对其的思想教育、提醒和约束。(4分)

2、认真贯彻《廉政准则》。结合实际,制定《廉政准则实施意见》,采取“请进来辅导,走出去培训”、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发、巡回宣讲、印发廉政手册以及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校培训日程等方式,加大对《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力度。(4分)

3、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4分)

4、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会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4分)

5、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到企业和单位报销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4分)

6、认真执行制止奢侈消费各项规定。不准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节等节假日公款吃喝、滥用发钱物、公款送礼。不准借婚丧嫁取,乔迁新居等事宜敛取钱财。(4分)

7、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4分)

(五)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权力正确行使。(7分)

1、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

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介、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4分)

2、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深入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四个法规文件,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抓紧完善配套制度。(3分)

(六)重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5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克扣挪用、与民争利等问题,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方位、全覆盖,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5分)

(七)继续推行“五项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活动。(4分)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廉测评制度,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4分)

(八)继续推进“问廉问责问效”,全面加强行政监察工作(6分)

1、紧贴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对重点工作的“三问”,主要是对安排部署、责任落实、措施制定及存在问题的整改等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对重大项目的“三问”,主要是对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资金到位及拨付、施工合同及廉政合同、完成施工计划、工程竣工验收、施工人员廉政情况等,实行全程跟

踪监督。(4分)

2、围绕目标责任考核。把“三问”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之中,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问责问廉问效”。(2分)

三、镇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检查各部门执行责任情况和督查情况(10分)

四、民主测评结果(最高分值10分)

五、检查考核与奖惩办法

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与奖惩,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靖边县党风廉政重点目标任务奖励办法》和《靖边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细则》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实施以及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在目标责任考核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评定规则》。把反腐倡廉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综合考评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严格检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辖区内所属单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以及政风行风评议排名末位等情形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中共青阳岔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村支部(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零一零年三月

青阳岔镇二零一零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零一零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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