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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第2期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1-822992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4 10:42: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湖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第2期

湖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第2期

【编者按】

10月30日,省“三支一扶”工作检查调研组到赤壁市调研,发现赤壁市的“三支一扶”工作领导重视、部门协调、待遇落实、基层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反响良好。我们特约请赤壁市“三支一扶”办的同志介绍他们的做法和经验,供全省学习借鉴。希望全省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吃透政策,加强协调,切实落实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各项待遇,为他们立足基层,建功立业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领导重视部门配合

赤壁市“三支一扶”工作做到“四到位”

今年是开展“三支一扶”工作的第一年。赤壁市共接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7名,其中:支教20名、支农4人、支医3人。在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们认真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做到了4个到位。一是岗位到位。支教毕业生分配在各镇中心学校初中任教,支农毕业生分配在乡镇农技站工作,支医毕业生暂时安排在市直医院实习,1年后再下派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二是待遇到位。市人事局按照政策及时为毕业生办理了转正定级,并适当高定工资等级。市财政局于9月份按核定的标准直接打入毕业生个人工资卡,核发到位。具体工资标准为:支教毕业生月工资1262.5元,其中基本工资831元(岗位工资590元、薪级工资165元、教龄津贴76元),各项津补贴431.5元;支农毕业生月工资工资1570元,其中基本工资710元(岗位工资590元,薪级工资120元),各项津补贴860元;支医毕业生月工资1615元(岗位工资590元,薪级工资165元),各项津补贴860元;三是保险到位。市教育局、农业局、卫生局按要求及时为毕业生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解决了毕业生的后顾之忧;四是跟踪服务到位。市人才中心免费为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与毕业生保持联系,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回顾近一年的工作,我的做法和体会是:

领导重视是关键

年初,市人事局收到省厅和咸宁市局关于开展“三支一扶”工作的文件后,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要求相关部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抓好岗位的征集上报,做好毕业生的报到接待,落实好毕业生的服务岗位、工资、住房、保险等后勤保障工作。为此,专门成立以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的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协调管理办公室,具体协调管理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毕业生报到后,在省财政经费没有下拨到位的情况下,市里要求财政局先将毕业生的工资和津补贴拨付到位,对“三支一扶”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部门配合是保证

因机构改革和人员超编等原因,赤壁市机关事业单位从2001年起实行了冻结,一些单位存在着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基层。相关单位都把“三支一扶”工作作为促进基层发展、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的大事来抓,积极配合人事部门开展工作,从岗位的征集,到毕业生签约、报到接待和安置,都能按照要求不折不扣的完成。10月30日,省厅来赤壁检查调研工作,市农业局的领导在座谈会上动情的说“农业系统很多年没有进人了,今年分来了4个高校毕业生,局里把他们当宝贝,专门安排了住房和食堂,在资金非常紧缺的情况下,局里先垫发7、8、9三个月的工资和津补贴(农业系统其他工作人员的津补贴都没有到位),而且及时为毕业生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希望他们能安心工作,服务期满后能留下来”。市教育局非常关心支教毕业生,专门派车将毕业生接到赤壁,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毕业生的意见和要求,将毕业生尽量安排在条件好一点的学校,妥善解决了他们的食宿和保险等问题,工资和福利待遇及时发放到位。

毕业生努力工作是回报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三支一扶”毕业生在赤壁有了到“家”的感觉,都能沉下心扎根基层,努力工作,来回报基层。毕业于黄冈师范学院的汪涛同学分配在官塘驿镇中学,带了两门课程,还兼学校的打字员,每天都努力而快乐的工作,深得学校师生的喜欢。他说:“刚开始有些不习惯,但很快就适应了工作,与学生打成一片,教育局和学校领导对我很关心,生活照顾蛮好”。毕业于武大东湖分校的舒钊同学分配在中伙铺镇农技站工作,他告诉我们,只有在基层实践,才知道还有很多知识要学,以前书本上学的东西要运用到实践中还需要一个磨合过程,几个月来在农技站长的带领下,参与了一些试验项目和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感觉农村基层大有作为,3年后,如果单位需要,他愿意留在赤壁工作。(赤壁市“三支一扶”办

程海桥

龚斌芳)

第二篇: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建立高校毕业生.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建立高校毕业生

见习基地的论证报告

阜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

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们结合阜阳实际就如何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问题到市直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专题调研,进行了充分论证,现就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的人才资源,是整个社会中最充满活力,富于创造性的优秀群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促进阜阳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阜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力度,市人事局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了工作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企事业需求预测,举办各种方式的就业洽谈会,为未就业毕业生免费管理档案和推荐就业服务,为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和人才流动提供便捷服务。

二、我市高校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2006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必须清醒认识,一是毕业生总量继续增大。2006年是我国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大幅度增加的第四年,2006年我市有普通高校毕业生2.6万余人,增幅达25%,其中进入阜阳市就业的毕业生1.5万余人,是我市有史以来毕业生数量最多的一年。二是我市

就业市场对毕业生的有效需求不足,就业市场竞争加剧。目前,阜阳正处在经济转型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业企业和一些行业就业岗位资源相对缺乏,加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新增劳动力的增长,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局面将长期存在,矛盾十分突出。三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不高,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有待于强化,市县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之间贯通不够。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因此,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力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直接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的全局,必须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具体落实。

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建立见习基地的思路和措施

为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和国家六部委《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工作,我们在今年内拟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宏观管理。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具体指导下,构建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服务体系和政策平台,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使毕业生就业有一个宽松的就业环境。二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继续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择优选派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三是在2006年主办和协办8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为高校毕业生及时就业提供机会;四是采取试点的办法与部分阜阳市企事业单位联手开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点”,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五是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按照国家六部委《通知》要求,结合阜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际,在认真考察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在市教育、卫生、文化、城建、农业、交通、科研等部门各选择1-2个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经过试点,再从中选择2-3个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见习岗位的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六是有计划地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市政府网站、人事人才

网站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为广大毕业生了解见习制度选择见习岗位提供便利。并抓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组织市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扩展就业机会。七是按照国家六部委《通知》中关于“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的要求,争取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落实高校毕业生基本生活补贴的政策。八是切实做好见习生见习期间的人事人才服务工作。市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切实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及时通过人才市场就业洽谈会,供需见面会等活动,帮助见习的高校生实现就业;对见习期满仍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市高校毕业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继续进行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

特此报告

阜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六年二月六日

第三篇: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模版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单位/公司)

乙方:(学校/见习学生)

学校学历

专业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

有关部门的规定,本着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姓名)到甲方就业见习,见习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高校

毕业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到部门,从事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业

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

见习。

三、见习生活补贴:甲方为乙方提供见习生活补贴,月补贴

人民币元。如变动见习岗位,甲方相应调整见习补贴(月

补贴人民币元)。

四、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见习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

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乙方在见习期间造成见习单位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

理。

五、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

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

——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六、协议解除: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乙方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七、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1、2、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

第四篇:2011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最新调查报告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调查报告

湖北省是教育大省,今年应届毕业生有39.2万人,加上去年未就业的3万多人高校毕业生加入就业大军,就业压力尤为突出。为了解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基本情况,切实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排忧解难,改进公共服务,省人才科研所于2011年6至9月针对部属院校、省属院校、二级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的应届学生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共发放纸质问卷2000份,回收有效问卷1524份,有效率为76.2%。其中,部属院校240人,占15.75%,省属院校559人,占36.68%,二级学院343人,占22.51%,高职高专382人,占25.07%;专科606人,占39.76%,本科759人,占49.8%,硕士159人,占10.43%;文科668人,占43.83%,理工科856人,占56.17%;男生671人,占44.03%,女生853人,占55.97%。现将问卷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趋势及突出问题

1、学校“招牌”或学历层次影响就业竞争力,压力源来自高校品牌和专业

对当前就业压力的感受,如图1所示,有超过7成的被访者表示压力较大,仅有4.2%的被访者表示很轻松,这表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仍很严峻。就压力来源而言,34.12%的被访者认为是“学校的招牌或学历层次竞争力不够”,其次是“专业局限,市场不接纳”,占27.17%。可见,高校层次和专业局限是影响就业竞争力的关键因

如图4所示,国有企业仍是高校毕业生最理想的就业部门,占28.35%,被访者明确表示国有企业工作稳定,福利待遇好。但就学历层次而言,硕士生最理想的就业部门首先是事业单位,占30.19%,其次才是国有企业,占27.67%。与以往相比,选择“外资企业”的比例大幅下滑,仅占17.85%。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外企刮起了“裁员潮”,工作的不稳定性已让高校毕业生对外资企业的兴趣大大降低。值得关注的是,也有8.99%的选择“自主创业”,这一比例要高出“民营企业”2.69个百分点,但仍不理想。学生表示由于找不到理想中的工作,只能选择自主创业,加上政府也鼓励创业,因而他们愿在创业上试试身手,以缓解就业压力。

图4 高校毕业生理想的就业部门30.00%28.35%20.00%10.00%0.00%党政机关24.21%17.85%11.09%6.30%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8.99%自主创业3.22%其它

5、薪酬预期渐理性,但发展追求越来越高

薪酬预期能反映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理性程度,就性别而言,男女差异不大,选择月收入“2000-2500”元的人最多,占35.63%;就高校类别而言,高职高专选择“1500—2000”元的人居多,占41.36%,部属院校、省属院校和二级学院都是选择“2000-2500”元的人居多;就学历层次而言,如图5所示,专科选择“1500—2000”元的人最多,占35.97%,本科选择“2000-2500”元的最多,占39.92%,硕士选择

“3000以上”的最多,占37.11%。与往年同期相比,高校毕业生的收入预期有所上升,上涨幅度在200至500元,但薪酬倾向比较务实和理性,他们所期望的薪资待遇与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同时,被访者都认为“一年”后加薪合理的比例最高,占总人数的近4成。对5年后的月薪期待,“5000-7000”这一区间的比例最高,占38.39%。这更凸显了当代高校毕业生发展中的薪资追求。

图5 高校毕业生期望的薪酬预期40.00%30.00%20.00%10.00%0.00%专科本科硕士1000-15001500-20002000-25002500-30003000以上在就业之初,他们表示更注重锻炼自己的工作能力、发展机会和升值空间,对薪资要求,只要能满足衣食住行即可。对于具备一定能力后,高校毕业生表现出了更高的发展期望和薪酬待遇。反映出高校毕业生“骑马找马”的择业观越来越突出。

6、人才现场招聘最“火热”,招聘网站受“关注”

选择正确有效地求职途径,是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的前提条件。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认为“人才现场招聘”最有效,占47.11%;其次是“人才招聘商业网站”,占43.31%;居第三位的是“家庭及社会关系”,占28.74%。通过“面对面的双向选择”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首选之途,但也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把择业希望寄托在自己父母、亲戚上,对人情关系的依赖较大。对投递简历主要渠道的选择,排在

图8 大学生对创业的看法80.00%60.00%40.00%20.00%0.00%认同不现实反对其他部属院校省属院校二级学院高职高专

2、政府促进创业的举措较多,但学生参与度不够,创业氛围依然不浓

对政府促进创业的举措的关注程度,可以反映出高校毕业生对创业的热情,在本次调查中我们也设计了相应的问题来测查他们的真实想法。对政府或高校设立毕业生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等工作的关注仅限于“有些了解,没有参与”的占37.27%,“只是听说过,不太了解”的占32.87%。对政府或高校举办的毕业生创业大赛,也限于“有些了解,没有参与”的比例最高,占42.32%。对创业培训和指导,有近3成的被访者表示“没有听说过”,表示“参加过”的仅为15.16%,还有近5成的被访者表示“听说有但没参加”。可见,学生对创业举措的关注较少,参与积极性不高,实践成效不明显。如图9所示,被访者认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氛围“一般”的比例最高,达41.21%。

图9 高校毕业生身边的创业氛围50.00%40.00%30.00%20.00%10.00%0.00%较好一般不了解不好专科本科硕士

3、“讲座类”创业指导受欢迎,“实用”是关键

对于创业指导,高校毕业生比较青睐的有四种(如图10所示),其中最受高校毕业生欢迎的是“讲座类”,占45.41%;其次是“论坛类”,占22.31%。被访者表示,无论哪种讲座,只要实用,即使收费也受欢迎。对指导、宣讲涉及的内容,他们表示愿意对经济形势和市场行情以及创业指导和培训做相关了解。

图10 高校毕业生喜欢的创业指导类型50.00%40.00%30.00%20.00%10.00%0.00%22.31%16.60%15.68%45.41%书本类论坛类讲座类比赛类

4、创业优势明显,但存在诸多障碍

由图11可以看出,与其他社会阶层相比,高校毕业生的创业优势首先在于“学习能力强,有创新精神”,其次是“年轻有活力,勇于拼搏”。这表明,当代的大学生创新能力已经有所提升,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其创业发展空间巨大。

图11 大学生创业的优势7.68%52.43%37.66%56.30%29.86%0.0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180.00200.00%%%%%%年轻有活力,勇于拼搏专业素质较高学习能力强,有创新精神捕捉信息能力强其它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所学专业与创业成功关系不大的被访者始终占多数。他们表示,在创业之初很少能用到专业知识,从创业的启动

第五篇:湖北省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鄂人〔2009〕2号

各市、州、县人事局: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一支高素质的生力军。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认真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0号)精神,将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积极履行政府人事部门的职责,一方面不断加强政策调控力度,充分发挥“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等项目的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市场化配置力度,积极依托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努力提高就业公共服务水平,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大力推进 “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计划。切实发挥“三支一扶”等有关项目的示范和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2009年,全省共计划选招3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支教2000名、支农400名、支医400名、扶贫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200名。同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期间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发现工作典型,表彰奖励先进,营造立足基层、建功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关优惠政策的完善配套和落实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可通过考核直接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积极配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各项计划的实施工作和高校毕业生的征兵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对达到规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工龄计算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

二、鼓励骨干企业、科研项目单位和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起企业、项目与高校毕业生之间联系的桥梁。要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的规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级人事部门及其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主动会同发展改革、科技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单位,走进企业、开发区和重点投资项目,开展深入调研,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制定有关人力资源配置方案,充分搜集岗位信息,通过定期发布相关岗位信息,搭起企业、项目与高校毕业生之间联系的桥梁,鼓励各类企业和项目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见习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人事部门在博士后产业基地建设、“湖北省自主创新岗位”建设中予以倾斜。

三、加强就业和创业指导,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级人事部门要采取多种

形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组织有关专家举办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讲座,宣传就业

形势,讲解就业政策,培训求职技巧,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继续举办“人

事厅(局)长校园行”活动,就高校毕业生普遍关心、涉及人事管理与人事政策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和宣传。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指导和服务,把加强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业精神、增

强创业意识作为转变就业观念的重点。广泛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

项优惠政策,及时发现和推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典型人物和事例,通过举办高校毕业生

自主创业成果展、自主创业典型人物巡回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

围。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可以探索创建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对各地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人事部门要积极予以扶持。

四、利用机关事业单位空缺岗位资源,考录和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

根据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和职位(岗位)空缺情况,适时发布招考计划,实行公开

招考录用公务员和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除特殊职位外,省、市两

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对于参加有关基层服务项目并服

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县、乡两级

机关公务员招考主要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良好政策导

向。

五、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各级人事部

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

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实施工作。选择一批条件合适

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提高其就业能力,搭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

按照鄂政办发〔2009〕10号文件的规定,对于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

会组织,由地方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由见习单位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人事部门要积极会同政府财政部门落实对就业见习岗

位的补助经费,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今年全省计划安排3万名高校毕

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其中,省级计划安排3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各地要根据本

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逐步形成全省多行业多层次的高校毕业生就

业见习培训服务体系。

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多途径就业。

各级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开放的人力

资源市场,充分发挥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

行业、民营、合(外)资等社会中介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积极作用,通过增加投入,完

善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理顺管理体制,着力提高各级各类人才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

化的就业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人才市场体系,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公益性现场招聘会和网

络招聘活动。通过举办民营企业人才招聘周,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

业。组织人才服务小分队进企业,调查了解企业人才需求,开展“企业人才服务月”活动。

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才网站的作用,积极开展网络招聘,提高市场配置的有效性。全省今

年力争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25万个以上,努力使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

七、完善人事公共服务功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各级人事部门要把加强

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作为重点内容,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市场信息网络,为高校毕业生

和用人单位搭建方便、快捷、覆盖面广、内容丰富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改进和完善我省人

才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实行每月发布。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要积极开展面向到非公单位工作和

到农村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服务,为他们提供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转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社会保险缴纳、户口迁转手续等方面的优质

服务。要做好困难家庭(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制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实行重点推荐、优先安置。

八、积极依托和发挥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跨区域流动和就业。依托

和发挥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旅游文化圈

等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促进人才一体化建设,实行区域内高校毕业生资源和岗位信息资源的共享,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区域内流动就业。积极加强与中部六省、“长三角”、“珠三角”

等区域间的联系和合作,通过市场协作、信息共享,实行优势互补,借助经济发达地区的人

才需求优势,面向企业,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九、建立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统计工作。各级人事部门

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建立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求职登记应以毕业生生源

所在地为主,凡离校后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向生源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

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求职登记手续,享受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人事代理、就

业指导、就业推荐等系列服务。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整合服务资源,完善服务

手段,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要抓紧加强基础性的业务保障能力建设,认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调查统计工作,充

分发挥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平台优势,建立健全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供求信息

统计渠道和网络,规范统一有关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预测和分析,密

切跟踪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为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提供依据。

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监管,维护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各级人

事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监督检查,对涉

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招聘活动,加强审批和监管,合理控制高校毕业生招聘会规模,积极倡

导举办网络招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中小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提高招聘会质量。

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行为,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

聘会。同时,加强高校毕业生求职中的诚信教育。要制定有关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防治意外

事故的发生。要认真研究解决人事代理中存在的问题,解除毕业生的后顾之忧,严厉打击利

用高校毕业生户档牟利的行为。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全省

各级人事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强与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齐

抓共管。要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上人事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

相关内设机构和单位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要认真梳理人事部门现有政策资源和服务手段,挖

掘工作潜力,不断开拓创新,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周到的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

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局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地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我厅流动调配处

和省人才中心联系。

湖北省人事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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