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由甲方()新建住宅小区配变(容量为KVA)及低压线路(包含商品房、集资房等),由开发商均按“一户一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现已竣工,并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核、验收通过,现将配变及低压线路设备资产产权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为划分好甲、乙双方今后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住宅小区配变、高低压设备无偿移交于乙方管理。
二、资产分界点:以10KV高压线路至小区专用配变线路搭接点为界。分界点(含分界点)电源侧设施为乙方管理,分界点受电侧设施为甲方管理。
三、双方共同确认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小区公用高、低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变压器、低压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等)。
四、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
本协议生效后,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验收合格,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被移交的(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管理。
2、甲方承诺:被移交的(第三方所列)配电设施所占土地、房屋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不得另作它用。甲方保证不向乙方收取任何物管费用(如卫生费用、停车费用)等其他所有费用,如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发生变化或甲方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时,甲方应将此协议条款告知第三方。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日常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保证进出配变台架处的公共通道畅通无阻,并告知小区全体业主们,鉴于配变地址由甲方选定,若配变投运后因运行噪音、地点等客观原因与小区业主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释并无条件进行整改、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和费用。
4、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其相关责任,未经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更改协议内容,违者将视为违约,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由甲方将配变(容量为KVA),设备资产产权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为划分好甲、乙双方今后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配变、高低压设备线路无偿移交于乙方管理。
二、双方共同确认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配变公用高、低压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变压器、低压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等)。
三、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本协议生效后,第二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验收合格,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被移交的(第二条所列)电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
2、被移交的(第二条所列)配电设施所占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其相关责任,未经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更改协议内容,违者将视为违约,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协议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小区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由甲方承建的 住宅小区配变及低压线路(包括环网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低压无功能补偿柜等),开发商均按“一户一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已于202_年竣工投入使用,并已由泉州亿兴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查、验收通过。现将配变及低压线路设备资产产权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为划分好甲、乙双方今后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 XXXX 住宅小区配变、高低压设备无偿移交于乙方管理。
二、资产分界点:以10KV高压线路至小区专用配变线路搭接点为界。分界点(含分界点)电源侧设施为泉州亿兴电力有限公司管理,分界点受电侧设施为乙方管理
三、双方共同确认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小区公用高、低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变压器、低压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等)。
四、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本协议生效后,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确认,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被移交的(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的安
全、正常运行管理。
2、甲方承诺:被移交的(第三条所列)配电设施所占土地、房屋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不得另作它用。甲方保证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3、如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发生变化或乙方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时,乙方应将次协议条款告之第三方。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其相关责任,未经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更改协议内容,违者将视为违约,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电力公司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协议签定日期: 二〇一四年月日
第四篇:资产移交协议书、承诺书
资产移交协议书
甲方(资产接受方):
乙方(资产移交方):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最大限度利用资源的原则,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移交范围、方式、期限
移交资产的范围详见附件“资产物品移交清单”,限期年月日前完成移交工作,以资产住所为移交地点、经双方代表清点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成。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具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移交资产的处置权;
2、甲方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资产的数量、质量、状况的权利;
3、甲方具有确定移交方所移交资产的范围、数量的权利。
4、甲方具有按照协议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移交清单上费用的义务;
5、乙方具有配合移交资产、并协助甲方储存、保管、清理资产的义务;
6、乙方具有保证所移交资产真实状况和提供资产相关资料的义务。第三条 双方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的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各种资产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2)移交方在接收方处置资产期间,在仓储、保管、清理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
2、接受方的声明与保证
接受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移交清单上的数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完成资产的接收确认手续。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赔偿金额由双方按照合理的原则、依据实际经济损失数额协商确定。
第五条 其他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负责人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附件:资产物品移交清单
资产移交方(盖章): 资产接受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资产移交承诺书
由我负责的因无力经营,现将公司物品移交贵司管理,物品清单详见附表“资产物品清单移交清单”。
我司承诺如下:
1、凡因我司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坏、折旧、报废等损失由我司自行承担;
2、贵司具有选择可接收有利用价值资产的权利和不接收无利用价值资产的权利;
3、贵司有权对各项可接收资产进行估价,我司承诺对于贵司所做出的资产估价完全接受;
4、我司保证按照贵司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物品交接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有义务清理剩余资产;
5、我司有义务移交之前物品所有凭证、票据等(包含但不限于物品保修单、房屋或其他押金、员工保证金、物品票据等)
特此承诺。
承 诺 人:
年 月 日
第五篇:资产产权委托转让协议书
资产产权委托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商定,就委托转让资产产权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转让的标的:,包括: 意向出售价格:万元人民币。
意向付款方式:
对受让方的要求:
其它事项:
并就该转让事宜委托甲方通过其现有资源以及公开或(和)非公开的方式征集受让人。
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受托的服务内容包括挂牌公告(中国固定资产产权交易网)、设计交易方案、征集受让人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
第三条 操作实施阶段的实质性谈判的接待、合同拟定及交收由乙方自行负责。在此过程中,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邀请甲方专家参与或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研究报告、财务及法律等相关专项服务的,其权利义务另行协商并形成本协议书附件。
第四条 乙方保证资料和转让信息的真实性。
第五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乙方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书;
(二)乙方及被转让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填写《产权转让登记表》;
(四)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另行出具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七条 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五条
(一)(二)
(三)项,甲方均认为可以向受让方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八条 双方均应就委托事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的义务。除非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说明本合同项下对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文件。
第九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甲方推荐的受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条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期满一年之内,乙方如与甲方推荐的拟受让方在未经甲方允许或监督的情况下,私自发生交易或投资业务来往行为,则视为委托转让成功,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委托承诺,并按双倍方式支付佣金。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利向甲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通报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 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受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受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收购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 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受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在乙方与拟受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挂牌费元人民币(按转让标的金额的0.1%计算)。
第十六条 交易完成后三日内,乙方将实际成交金额的%,作为服务费费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此协议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壹年。
第十九条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送达甲乙双方后生效,送达时间将以确认送达传真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