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
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县人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对于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以及全面实施“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2、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根本和核心。
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始终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着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逐步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人大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3、完善县委对县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
分工联系县人大工作的县委负责同志要经常了解人大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县、乡两级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和部署人大工作。对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有关问题,县委及时研究答复。县委在作出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时,应在县人代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前,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征求意见建议。党委和政府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组织的重大活动,应视情况安排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常委会专职委员参加。
4、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人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把党委的主张和意图贯彻到人大工作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
5、努力形成支持人大工作的合力。
县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具体工作制度,并把民主法制建设与支持和保证人大开展工作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的考核内容。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是否具有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要定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法律知识,党校、行政学校要把人民代表大会知识作为党政干部以及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列入各主体班次的培训内容。“一府两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被监督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提交相关报告,及时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干部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6、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
党委宣传部门要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把人大工作内容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制订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具体办法,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单位与人大机关联系等制度,共同研究年度宣传计划与重点,形成宣传人大工作的长效机制。新闻单位要适应新形势人大工作的要求,改进方式,深化报道,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凡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要求公布的内容,各新闻单位要及时予以公布。
二、支持和保证人大
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1、保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各级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系,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一府两院”要在每年年初主动提
出计划并适时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人民政府对事关全县政治经济、教科文卫、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重大事项,须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审查同意以及须向其报告或者备案的,都要主动及时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人大常委会(主席团)要建立和健全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工作制度,推进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抓住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府两院”要认真落实并主动报告落实情况。
2、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监督法要求,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应由人大常委会(主席团)表决通过或实施监督的重大事项,应避免党政联合发文。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团)要突出重点,选准议题,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运用跟踪监督等方法,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探索建立部门工作评议制度,研究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形式,提高监督实效。要重视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信访案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实工作力量,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任相统一,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差额选举制度和联名提名候选人制度,坚决查处违反选举法律法规、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合法权利。县委向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和乡镇人大正、副主席的人事调整,应在酝酿阶段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介绍党委的推荐意见并听取意见和建议。如果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推荐人选提出不同意见,县委应认真研究,并作出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如果发现有事实依据、足以影响选举或者任命的问题,县委可以建议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的程序暂缓选举、任命、决定任命,也可以重新推荐人选。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表决结果,凡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免的干部,必须在选举或作出任免决定后方可对外公布。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法定任期内原则上要保持稳定,个别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人大常委会要完善和推行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依法加强任免工作。要依法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涉及违法违纪时,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和司法机关应与人大加强沟通协调,按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4、重视开好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
县委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完善议事程序,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依法、合理安排各级人代会特别是乡镇人代会的日程,保证必要的审议和酝酿时间。依法应当列席会议的“一府两院”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三、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1、切实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县委要加强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领导,支持人大常委会主持同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要坚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有机统一,优化代表的组成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代表候选人的比例。在推荐、提名人大代表候选人时,要十分重视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连任的代表一般要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把履职情况作为提名的重要条件。完善人大代表培训制度,在每一届任期内对代表进行一次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的系统培训。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强化代表职务意识。建立代表辞职制度,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辞去代表职务的,可由党委组织部门同人大常委会党组商议后,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经本人同意后按法定程序办理。
2、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质量。
加强代表议案审议工作,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议案,要主动与领衔代表沟通,不断提高议案审议质量。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责任制,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大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交叉性建议办理的协调和督办力度,形成协办机制。坚持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建立和完善部门办理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将建议办理情况列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建议,可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或工作委员会牵头督办。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合议制、公开重点建议办理结果等做法,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加强对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着力提高问题的解决率。
3、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深入实施代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政情通报制度,健全代表活动网络,规范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探索和规范代表集体约见“一府两院”负责人并就“一府两院”工作提出询问、意见和建议等制度。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情况。代表活动经费要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代表开展活动创造必要条件,确保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正常开展。切实维护代表权利,对妨碍、阻扰代表执行职务或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4、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的各项工作制度,“一府两院”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代表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要率先垂范,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代表活动。要认真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制度和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认真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的依法履职能力
1、加强人大常委会思想作风建设。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职权。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加强人大常委会(主席团)组织建设。
县委要按照规定要求配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组成人员中的专职委员要占委员总数的50%以上,并逐步提高。专职的组成人员一般要有三分之一能在换届时连任,其中有部分人员能任满两届,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建设,适应新形势需要,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规范、名称相对与兄弟县市相统一、工作力量相对充足。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专职委员不占人大机关和原所在部门的编制,在地方总编制中单列。
3、加强人大机关建设。
县委把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通过选拔任用、轮岗培训、挂职锻炼、脱产学习等途径,提高人大机关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人大机关与其他党政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适当安排一些懂法律、懂经济的专业人员到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同时注重从人大机关选拔一些干部到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和群众团体任职,使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形成进出有序、良性循环的机制,并长期坚持。人大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经费和常委会机关的工作经费,应依法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并在及时足额到位的前提下,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逐步解决人大机关的办公用房、工作用车等问题。推进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外交流,把县人大常委会的对外交往活动列入县外事活动的总体计划,统筹安排,提高对外交往实效。
4、推进乡镇的人大工作。
健全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大主席的作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乡镇,可设专职主席,并可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兼任乡镇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部署人大工作。未进党委班子的专职主席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应列席同级党委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享受与同级党委、政府正副职同等待遇。
县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二篇: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实施意见A
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录)
序言部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党建工作的范围、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
一、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二、当前和 “十二五”期间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的重点工作
(一)筹备召开风神公司首届党代会
(二)完善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机制。
(三)创建“四好”班子。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五)深化创先争优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七)深入推进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
(八)健全党、工、团工作联动机制,打造企业软实力。
三、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健全党建工作制度
(二)完善党建工作流程
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
实施意见(讨论稿)
为不断推进公司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就在当前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的范围、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范围
公司党建工作的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并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造就一支“四有”职工队伍;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地方党委、中国化工集团和橡胶总公司党委对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员工、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有效的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软实力,为公司“创建一流企业,打造一流品牌,争创中国化工集团创新实践基地、WCM/CI示范基地、培养和输送专业人才的人才基地,继而成为卓越运营、受人尊敬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中国轮胎样板企业和国际知名企业”的发展愿景保驾护航,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的原则; 坚持贴近员工、依靠员工的原则; 坚持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原则。
(四)总体目标:当前及“十二五”期间,公司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围绕一个“中心”,即以保障公司“十二五”发展愿景实现为中心;加强两个“沟通”,即加强与行政和业务工作的沟通,加强与员工群众的沟通;发挥“三个作用”,即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总)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达到“四个效果”即工作方法有创新、运作机制有亮点、生产经营有促进、员工满意度有提升。使党建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使党组织成为员工的心灵家园,并在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强有力的作用,力争在国资委系统和省市创建企业党建工作新典型、新经验。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的重点工作
(一)筹备召开风神公司首届党代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在2011年下半年筹备召开中国共产党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届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十二五”期间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研究确定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通过党建工作制度;选举产生新一届公司党委班子,动员全体党员在新一届党委班子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体员工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公司党代会后,要抓紧进行党(总)支部班子的换届选举。依据行政组织机构的变化和目前党(总)支部的设置情况,按照布局合理、组织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的原则设置好党(总)支部,并选好配齐班子,保障基层党组织高效有序运转。
(二)健全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机制 牢固确立党委在公司中的政治核心地位,认真履行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职责,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公司的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章赋予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计划和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财务预决算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重要人事安排及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和员工队伍稳定的重要问题等。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决策前,党政主要领导充分沟通,形成共识;以党政联席会议形式集体研究时,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使党组织的意图得到尊重和体现,保证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各党(总)支部参与所在单位行政工作,参照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主要内容和运行机制。
(三)创建“四好”班子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制定《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实施细则》,做实做好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内容的公司和中层两级班子的“四好”班子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理论学习,提高公司两级班子的理论素养,自觉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坚定企业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加强能力建设。制定《党政班子议事规则》选好配强班子成员,增进班子成员间交流沟通、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的能力。逐步建立中层管理人员轮岗、交叉任职制度,培养具有综合管理水平的复合型中层管理人员。完善两级班子周、月、半年计划、总结制度,规范年中、年末述职制度,着力提高班子成员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抓紧出台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着力推荐选拔勤奋敬业、业务能力强、不甘平庸、追求卓越、员工认可的优秀人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具有高素质能力的员工脱颖而出,成为公司发展的骨干力量。
加强作风建设。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作风”的要求,健全完善两级班子成员联系基层、调查研究、现场督查等制度,全面推行重点工作领导分工负责制,公司班子成员和各中层班子成员都要安排一定的时间下基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以此作为对两级班子成员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
(四)深化创先争优工作
要以争做“四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在抓好公司和基层两级季度擂台赛基础上,合理设置项目,加强过程监控,建立完善的评价、激励制度,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各党(总)支部要引领党员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指标、创建“两型”企业和推进世界级制造的要求,按照“6+3”的管理模式,开展好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红旗机台”、“党员红旗责任区”、提“金点子”等活动,进一步探索更加有效的创先争优活动形式并进行推广。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队伍素质、解决存在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发展目标。各党(总)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要有“点”有“面”,既要有重点抓的机台、区域、工作项目,又要保证党员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各党(总)支部每季度要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各党(总)支部要确立创先争优活动项目负责人,对具体工作负责;公司党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党(总)支部检查了解创建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五)加强党组织建设
1、打造学习型党组织。
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党委和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营造学习氛围,并抓好落实。重点抓好党政班子成员、党员技术骨干和一线工人党员的学习教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两级班子学习计划,要建立严格的学习制度和党员学习档案,做到人员、时间、内容、进度、效果五落实,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评。每年举办一次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经验交流会,围绕公司和所在单位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通过交流掌握工作规律,提出创新工作、破解难题的思路和方法。要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及时为党员推荐、提供学习教材和辅导资料。在抓好课堂学习的同时,组织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活动,丰富党员学习教育的形式。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党员教育管理要以提高党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不断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各党(总)支部根据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策划组织学习、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帮助党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的骨干、带头奉献的模范、创新创效的标兵。党委和各党(总)支部要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听取党员对公司党建和其它工作的意见,切实尊重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切实关心党员特别是在一线岗位工作的党员、经常公出在外的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建立生活困难的党员台账,定期分析,创造条件进行帮扶,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各党(总)支部要做好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组织程序,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员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及时准确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建设高素质复合型党务工作者队伍。进一步研究制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具体措施。为党务工作者提供内部培训,外出学习条件,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通过采取民主推荐、公开竞聘、交叉任职、岗位锻炼等途径,适时把那些热爱党务工作、懂业务、在群众中威信高的优秀干部选派到党务工作者岗位,努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综合素质高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改变党建工作“可做可不做、谁都可以做”的印象。党务工作者的待遇和奖惩与同一层次管理人员相比,应确立一个更加合理的水平,让党务工作者感觉到从事党务工作光荣、从事党务工作受人尊敬。
4、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要求做好组织发展工作。重点做好在生产一线、35岁以下青年员工和各类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做好“推优”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增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公司目标管理,与公司生产经营和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修订《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级班子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公司纪检牵头,会同组织、审计等部门,每半年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每年对两级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倾听基层党员群众对两级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原(物)料采购、项目建设、选人用人等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堵塞漏洞;修订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案(事)件。
(七)深入推进宣传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
要充分利用公司报、广播站、期刊、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工具,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公司改革发展成就。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宣传公司员工中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开拓创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不断探索“优秀员工报告会”等新的宣传形式,落实兑现优秀员工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提高优秀员工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扩大优秀员工事迹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在抓好内部宣传的同时,重视对外宣传,特别是要注重报道公司在行业内有影响的、亮点突出的消息,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把公司文化与公司的中心工作,与各单位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针对不同的文化层面、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岗位特征,找准切入点,选好介入面,使文化建设看得见、摸得着、有效果。通过卓有成效的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形成风神特色的核心价值观基础上,推动风神企业文化与中国化工企业文化的融合。
(八)完善党工团工作联动机制,打造企业软实力。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公司党委每季度、各单位党(总)支部每月听取一次工会、共青团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和支持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党工团组织在工作中既要分工,又要合作,联手形成合力,以有效的工作打造企业软实力。要把深入现场,深入一线作为必抓工作,列入月度工作计划,及时发现各类员工关心的、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提前做好工作,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固化“四必谈”、“五必访”等多种形式的员工访谈工作,设置好“员工意见箱”,对员工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及时认真处理,把解决员工抱怨和意见的工作情况作为每月一次的党工团例会的重要内容,党委每季度听取汇报;重视和切实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健全员工婚、丧、嫁、娶的探望、慰问制度;实行“送温暖工程”,对困难员工定期分析,定期帮助,并形成制度;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引领员工做勤奋的人,勤奋的团队,做专业的人,专业的团队,不甘平庸,追求卓越,勇于奉献,打造一流员工队伍;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和开展健康向上、员工喜闻乐见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弘扬正气,营造和谐的发展氛围。
三、公司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
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必须以坚实有力,科学完善的党建工作有效运作体系作为保障机制。将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引入党建工作中,通过建立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良好运行机制。
为保障本《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抓好两项工作:
(一)健全党建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建立公司《党建工作手册》,并形成支持《手册》有效运行的各类过程控制程序,将党建工作的活动过程用程序化的方式规定下来,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增强工作过程和质量的可控性。主要涵盖以下控制程序:
组织建设控制程序:包括党委、党(总)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等。
作风建设控制程序:包括班子成员下基层制度、班子成员接待日制度等。
党内民主管理控制程序:包括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等。
纪检工作控制程序: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等。
宣传思想工作控制程序:包括宣传报道工作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等。考核评价制度控制程序:包括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等。
(二)完善党建工作流程
本着“简明实用、可操作性强”的原则,按照“PDCA”过程循环控制的管理模式,使党建工作形成一个持续改进的闭路循环,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抓落实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策划:党委每月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和公司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各党(总)支部围绕党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每一项计划都要有目标值、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四项内容,从而建立起从上到下的目标承接体系,确保党委工作与支部工作、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的有效对接。实现党政工作和谐融入,党建工作与公司的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各党组织要牢固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贯彻全员参与原则,发挥每一个党员的作用,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党(总)支部要按照计划节点,逐步落实,对于未按节点完成的工作,要分析情况,查找原因,制定对策,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党委对当月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跟踪,在开好每月支部书记例会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组织好临时性的会议或现场观摩,及时沟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保证经验共享,成果共用,推动公司党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评价:公司党建工作建立评价标准,实行定期评价考核,对基层党(总)支部的考评每季进行一次,分为收集所在单位当季业务运行指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记录、组织党员和群众测评等环节。通过考评,对各党(总)支部的工作状态、工作业绩得出结论,对关键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评价要本着有利于提高公司党建工作总体水平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党务工作者责任心和业务能力的原则进行。党建工作的评价结果及改进建议要及时向各党(总)支部班子和党员进行通报。
改进:对公司党委提出的整改要求,各党(总)支部要及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实施,公司党委对其进行效果验证;各党(总)支部对本支部的工作计划进行定期总结和分析,对薄弱环节和没有完成目标工作任务的提出整改措施,使公司党建工作始终处在持续整改,追求卓越的状态。公司党委建立党建工作评审制度,定期修订和完善公司《党建工作手册》和各类程序文件,以适应上级党委的新任务、新要求和公司发展的新思路、新目标。同时要积极探索符合公司党建工作需要和公司发展需要的党建工作新的管理方法,并固化为制度规范,为党建工作提供持续改进的机制保障和管理载体;
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内容,切实承担起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的责任,把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明细
中共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1年7月25日
附件:党建工作相关制度明细(暂定)
一、《党建工作手册》
二、《程序文件》
(一)组织建设控制程序:
1、《党委会议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4、《政工例会制度》
5、《“三会一课”制度》
6、《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7、《党员管理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费收缴制度》
10、《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二)作风建设控制程序:
1、《班子成员接待日制度》
2、《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三)纪检工作控制程序: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2、《厂务公开制度》
3、《诫勉谈话制度》
4、《述职述廉制度》
5、《效能监察制度》
6、《信访制度》
(四)宣传思想工作控制程序:
1、《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2、《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3、《员工思想动态调研分析制度》
(五)考核评价制度控制程序:
1、《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2、《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附录:
1、《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
2、《效能监察实施细则》
3、《党委工作条例》
第三篇: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2年5月8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X办发[2012]7号)精神,更好地团结和引导侨界群众为建设文明和谐小康的幸福XX服务,经市委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市侨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侨联工作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需要。侨联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和侨界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扩大团结面,增加包容性,加强对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帮助、引导,把侨界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保持党同侨界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扩大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侨联工作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需要。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和共同责任。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去台人员较多。根据“侨中有台,台中有侨”的特点,充分利用侨联与台湾社团和海外台籍侨团联系密切的优势,开展民间交往,加强各方面交流,积累互信,促进合作,有利于扩大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民意基础,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三)加强侨联工作是适应侨情发展变化的需要。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外交流合作日益频繁,全市侨务资源结构和规模发生了深刻变化,侨界群众数量迅速增加,分布更加广泛,层次不断提高,实力日益增强。侨情的发展变化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培育、保护和发展好侨务资源,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壮大对我市友好力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侨联工作是助推兴工强市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需要。侨联工作处在对外开放的前沿。要充分发挥侨联朋友多、联系广、信息灵的独特优势和在招商引资、招贤引智、对外宣传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加强兴工强市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牵线搭桥、献计出力。
二、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主要任务
(五)搭建服务平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搭建政府所需、侨联所能、社会欢迎的联谊平台,增进华侨华人对XX的了解和感情。以亲情乡情为纽带,以互利双赢为目标,引荐有经济实力、有社会影响的华侨华人来我市投资兴业、共谋发展,尤其是要吸引更多的海外企业来XX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推进面向华侨华人的宣传推介、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支持和帮助当地侨资企业创新经营管理理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做优做大做强企业。充分利用海外华侨华人的人脉资源,在境外举办多种形式的项目推介 会,支持和帮助具有比较优势的市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跨国经营,推动出口市场和生产组织的国际化、多元化。
(六)发挥侨联优势,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要拓宽引进人才的视野和范围,重点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光电LED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大项目,拓展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渠道,通过“以侨引才、以侨引智”,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尤其是高新技术、优秀企业经营管理、现代服务业等高层次专业人才来我市服务、创业。要建立和完善海外人才信息库、归国留学人员数据库,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周到、高效服务。协助市内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和企业广泛参与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吸引跨国公司来我市设立研发机构,努力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七)团结海外侨胞,增进我市与世界各国的联系和交往。坚持“国内、海外工作并重”和“老侨、新侨工作并重”的原则,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深入开展海外联谊,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延伸工作手臂。加强对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侨胞的联谊,充分发挥他们在海外华侨华人社会中的影响力。加强与华裔新生代、新华侨华人、归国留学人员及宗亲的联谊,确保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外国商会和协会等民间组织以及友好人士的联谊,扩大民间交往。
(八)坚持以侨为本,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 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的实施办法,主动、依法、科学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畅通侨界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特别要维护好海外华商在我市投资的各项利益。积极宣传涉侨法律法规,推动有关部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引导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依法护侨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为侨服务,摸清家底,动态管理侨务资源档案,搭建密切了解侨情的平台,切实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大力发展侨联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公益性活动,推进侨联扶贫助困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三、切实加强对侨联工作的领导
(九)完善侨联工作领导机制。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侨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部署和推进。党委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侨联工作,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联系侨联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侨联工作。凡有三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的侨联组织,均应成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到三名的侨联组织,要选调符合条件的中共党员进行充实,并按党章规定成立党支部。
(十)积极为侨联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本着有利于加强侨联工作、发挥侨联作用的原则,努力为侨联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积极支持侨联开展对外联谊活动,各涉侨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涉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十一)加强侨联干部队伍建设。侨联党组书记、主席一般不分设,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分设,至少应明确1名为专职。配备党组书记时,应当选拔具有归侨侨眷身份的同志担任,如确无合适人选,也可选虽无归侨侨眷身份但热心、熟悉侨联工作的同志担任。侨联领导班子换届或领导干部调整时,当地党委应就同级侨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人选的归侨侨眷身份,听取上一级侨联党组的意见。县级以上侨联应配备得力专职侨联干部,落实侨联干部各项待遇。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及时把群众公认、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归侨侨眷干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同时加大从新归侨、老归侨子女以及其他具有“侨”身份的人选中物色干部的力度。要把侨联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纳入干部工作总体规划,加大对侨联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侨联干部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第四篇:浅谈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中国人大网 日期: 2012-05-15浏览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这是我省今后五年的发展主题。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罗保铭书记在省第六次党代会上关于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下面就怎样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谈几点粗浅建议。
一、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1.健全党领导人大工作的机制。县(区)委要切实把人大工作纳入工作全局,掌握人大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区)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人大工作,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不是县(区)委常委会成员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列席党委书记会议、常委会议,让人大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委的决策和意图,这样才能更加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2.人大任命的干部人大要派员参与组织部的考察。县(区)党委考察干部时,涉及到需人大任命的干部,人大常委会应派干部参与考核,以便人大掌握被任命干部的详细情况,保证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决策和意图。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3.完善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如何增强人大监督的效果,这是当前摆在人大面前的突出问题。一是党委要支持人大依法监督,尊重和采纳人大监督的意见。
二是使用刚性监督手段,如必要时可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手段来加强监督。三是建立常态监督机制,比如,对人大任命的干部,要一个季度进行一次述职评议,以便人大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监督促落实。
三、明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范围
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使命。要确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就要量化重大事项。比如“一府两院”的哪些具体事项应当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比如对各地规定中关于有关“对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立项”这一重大项目中“有较大影响”的具体判断标准和依据及其所指建设项目具体是什么?都应该量化,比如可以根据项目投资的金额来确定,凡达到一定投资规模的项目都应称之为对地方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项目,都应报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才可实施。这种量化的规定把一些较模糊的词具体化可操作化,有利于防止人大决定权被滥用和利用,有利于人大所作决定的落实。
四、加强和完善代表工作
5.进一步优化省人大代表结构。推荐省人大代表候选人时,建议海口市各个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列入省人大代表候选人。海口作为省会城市,是海南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海口的发展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和带动、对我省的快速崛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海口的发展离不开其辖内四个区的支持和驱动。只有把海口市各个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入省人大代表人选,才能在新形势下更加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更有利于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
6.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就全省而言,代表培训工作还是一个弱项,许多代表尤其是基层代表从未参加过代表知识的培训,人大也没有专题或委托其他部门举行过培训,学习培训教材少,靠代表自学也不太现实。建议省里要建立培训的长效机制,建立人大代表培训基地,明确各级党校要承担培训人大代表的任务,要像培训党员干部一样培训人大代表,切实提高代表素质。
7.规范代表小组活动。成立代表活动小组,制定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保证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有侧重地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建议成立“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为代表搭建履职平台,保证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有一个固定的场所,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同时,要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县(区)一级代表活动经费,要适当增加;镇一级的代表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级财政收入情况,逐年适当增加代表活动经费。
五、完善人大工作机构
8.进一步健全人大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现在我省县(区)一级人大还没设立农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工委,为了适应形势要求,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议县(区)人大应设置农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弥补空白。同时,建议增加人员编制,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比如,秀英区人大常委会,人员编制才17人,一个工委才两个人,有些工委甚至一个人,加上年龄结构偏大,要完成本工委各项工作,压力很大。
9.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在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面在不断扩大,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街道没有设立人大工作机构,在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系列中,人大对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却是一个“断层”。这一“断层”造成了一个层面人大依法监督的真空,也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既是填补人大直接监督系列“断层”的必要之举,也是加强对城市基层管理工作监督的客观要求。
六、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10.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建议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设置党组副书记职位,统筹管理人大党组工作,提高人大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建议建立人大干部培训基地,在基地没有成立之前,行政学院等平台,每年举办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学习培训,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纳入党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相关法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对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提拔任用工作,增强人大干部的活力。
11.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把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纳入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继续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镇人大制度,坚持安排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县(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召开镇人大工作会议,开展镇人大干部工作培训,不断总结推广镇人大工作先进经验,提高镇人大工作水平,适时安排镇人大主席学习考察,不断提高镇人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加
强对镇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镇人大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议案建议等工作。
第五篇:河北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
实施意见
(代拟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正确把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1.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不断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需要;是巩固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领导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取得较大成绩。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我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围绕中心,服
务大局,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要地位、作用认识还不足,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不平衡,工商联组织建设的情况与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与工商联肩负的新使命不相适应。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重视工商联工作,发挥工商联作用,使工商联工作更好地为党的事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要准确把握工商联的性质和基本特征。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有机统一,是工商联的基本特征,必须牢牢把握统战性、充分发挥经济性、切实体现民间性,推动工商联工作在新形势下不断创新发展。
3.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
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省贡献力量。
工商联的基本任务是:⑴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⑵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⑶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⑷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⑸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⑹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
㈠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
4.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工商联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及其他社会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致富思源、回报社会,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要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总结表彰制度。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表彰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时,应征求工商联的意见并安排工商联参与评选工作。
6.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大力支持工商联开展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工作,在资金上予以保障。
㈡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7.工商联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和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要认真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通过工商联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要通过工商联建立和完善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为他们有序反映诉求,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创造条件。
8.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要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工商联要在组织、统战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人选的培养、遴选工作。
㈢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
9.各级政府要注重发挥工商联的优势,相关重要经济决策可委托工商联征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充分听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10.各级政府应吸收工商联参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
设。
1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鼓励和支持工商联(总商会)开展民间对外交往,加强与国(境)外工商社团的密切联系,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各级外事部门要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良好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因公出国(境)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工商联党组负责会员企业的初审,报组织部门审批。工商联领导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赴国(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12.各级政府要支持工商联探索建立服务载体和机制,搭建多种服务平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㈣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13.工商联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要认真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加强对商会的监管,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
14.各级政府在研究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等问题时应征求工商联的意见,并吸收工商联参与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律的有关工作。
㈤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15.各级政府要吸纳工商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起
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
16.工商联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并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7.工商联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督促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和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积极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
㈠加强工商联会员队伍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18.按照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工商联会员发展工作。适当提升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比重,注重吸收行业协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
19.在扩大工商联会员覆盖面和优化会员结构的基础上,按照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健全科学有效的培养使用机制。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实行科学动态管理。配合党和政府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㈡加强县级工商联和基层组织建设
20.要切实加强县级工商联和基层商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发展和管理会员、联系和服务企业方面的组织作用,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县级工商联要做好乡镇、街道、社区、市场等的基层商会建设,加强对基层商会工作的指导。
㈢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
21.各级工商联要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关系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现代商会建设等方面的全局性、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符合工商联自身特点的工作制度,促进工商联机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执行能力和工作效能。
上级工商联要加强对下级工商联工作的指导。
四、加强和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㈠加强党委对工商联工作的统一领导
22.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抓工商联工作责任,及时研究和解决工商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3.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委要选好配强工商联领导班子,优化党内外、专兼职人员结构。工商联主席一般由党
外人士担任,具备条件并符合有关要求的可安排为同级人大、政府或政协副职。工商联主席在调整时,要征求上级统战部门的意见,换届时新提名人选须先经上一级党委统战部门考察同意。
24.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同时担任工商联第一副主席,不是同级党委委员的,要列席同级党委全会,并参加同级党委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
25.着眼统一战线和工商联事业长远发展,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干部培养、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加强工商联干部与党、政部门的交流。要重视解决基层工商联人员不足问题,各级工商联组织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编制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同级编委审定。
26.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工商联党组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方面的积极作用。工商联党组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7.落实好党委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职责。各级统战部要积极协助党委制定并贯彻落实有关工商联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要进一步完善各级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机制,支持工商联创造性开展工作。
28.发挥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工商联党组要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握工商联工作正确方向。健全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党组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工商联干部人事工作。要加强对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要发挥党外干部作用,支持工商联主席工作,搞好合作共事。
㈡加强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联系、指导和支持
29.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商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联系、指导和支持。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专人负责联系工商联。政府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和常务会议应根据会议内容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列席,召开经济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有关部门工作会议应视情况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参加。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的政府部门要与工商联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向工商联通报有关重要情况,支持工商联开展调研和信息服务,做到资源共享。
30.各级政府要从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切实为工商联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工商联办公经费和考察调研、教育培训等工作的专项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为工商联开展工作提供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必要的物质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