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性本恶_辩论赛反方二辩
1.我感觉人性是本恶的,因为有好吃的其实我第一是先想到自己,但是因为社会道德约束等问题,我就先给了父母,还有如果看到有人掉了钱,我第一想的是自己先捡了花(绝对的本能想法),可因为社会上的宣传。所以我才特别不情愿的还给那人。在关系到自己的利益时,人的本性就会显露出来.所以说,人性本恶。如果人性是善的这样就会先人后已,如果侵犯到自己利益了还会这样么?大家凭良心讲讲
2.在人性本恶之下,我们为什么要法律,为什么要惩治的制度呢?
就是由于性本恶了,所以才要外再的环境去熏陶和改变他
3.我亲眼看见一个小孩子拿着玩具枪对着一个小伙伴面目狰狞的说我要毙了你!!人说白了他也是一中动物,他有动物所拥有的血性和欲望,为了种种原因,他所表现出的就是在外人看来就是恶了,所以说人性本恶
4.人性本恶;我不是基督徒,但上帝说的没错,人是带着罪来的,这种罪不是谁给的,不是社会给的,是人本身就有的.嫉妒,阴险,欲望这些都是人的原罪,因此人性本恶,因为人本身就是带着邪恶而来到这世界的,没有争斗;杀戮的地方只能是没有人的地方.非善非恶的只能是石头,而不是人,人都是带有原罪的,在某种条件下,人更趋向于自己的欲望发展,恶的5.看看圣经。说说原罪
2、自私不等于恶,但偏向于恶。人生性自私,是向恶。人性本来是中性的,但因为有自私所以偏向于恶。
3、所有的善都以人的标准,人认为自的善其实也未必就是善。我们认为加激素使一朵开的鲜艳夺目就是美的是善的,但花想这样吗?我们认为加化肥果实又红又大就是善的,果实想这样吗?人类并不知道植物的意愿,但在以自己的观点改变着植物。人认为沙漠应该变成绿洲就是善的,沙漠如果变成绿洲,你让仙人掌乍活?人认为海洋里应该有大量的鱼类又肥又大,如果海里全是大鱼,小鱼得死多少?
4、善恶本一家,是事物的双面性,以人自身所定的善恶标准来衡善恶本就不公平。但是人的本性中的确是恶的,所以人类是向往善的,所有后天的学习都在让人向善,我们也在不断追求善。与自然的和谐才是大善。
第二篇:人性本恶 辩论赛反方一辩稿
在座的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方认为:人性本恶。
开宗明义,人性本恶中的本,无论是本来,原本,还是根本,在字典里都是事物的开始的时候最初根源的意思。虽然大家对善恶的标准都有自己的评判和思想,但归根到底恶指的就是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张,而善则是对本能的合理节制。我们说人性本恶正是基于人的自然倾向的无限扩张的趋势。早在两千年前,所谓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东方荀子的性恶论与西方原罪说便遥相呼应。而到近代,从马基雅维里到弗洛伊德再到鲁迅,无一不主张人性本恶。对方辩友身为祖国的花朵面对这样的真知灼见,至今未能幡然醒悟,真是让我痛心疾首啊!所以我方坚持认为:人性本恶。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这一伟大的思想。
第一,人性是由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指的就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这是人的天性,是与生俱来的;而社会属性则是通过社会生活、社会教化所获得的,它是后天属性.我们说人性本恶当然指的是人性本来的、先天的就是恶的.
第二,各大学术门类的研究均已证明人性本恶。人类学上,人类在诞生之初,就已经把本恶的人性充分地显示出来.研究表明,周口店猿人就已经懂得用火来把同类的头骨烤着吃,这种生猛烧烤,是何等凶残啊!秦的暴政到日本侵华战争到今天的利比亚混战。可见,千万年以来人类都还是保留有人类的劣根性啊!教育学上,有研究表明,等孩子长到两岁时,以殴打他人撕咬玩具为表现形式的暴力行动达到顶峰。此外社会学,管理心理学,生物学,哲学等方面的研究都众所皆知了。
第三,人有理性悟性和可塑性.人性可以通过后天教化加以改造.当人的自然倾向无限向外扩张的时候,如果社会属性按照同一方面推波助澜,那么人性就会更加堕落;相反,如果我们整个社会倡导扬善避恶,那么人性就有可能向善的方向发展。所以在现实中,法律,教育,道德才愈加重要。但我们不是改变人的自然属性而是塑造人的社会属性。
而对方辩友言下之意人类所有的道德教化都是多此一举了!心痛之余我不禁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人性本善,那么我们要道德法律、交通规则干什么呢?个人修养、社会教化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我方要尖锐指出:人性本善是某些不愿直面真我的人夜郎自大自欺欺人的最大借口。是普天下最大的谎言!所以我方坚持真理:人性本恶。
第三篇:反方二辩(精选)
反方二辩:
成功不是上苍的赐予,不是好运的降临,更不是什么机遇的结果。人生的成功,在于每个人心中坚定的目标,在于每个人不畏艰险、克服困难的毅力,更在于每个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它是汗水和坚强的表现,它是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结果。放眼世界,哪一位成功者的背后没有辛勤的汗水,哪一次的成功不饱含着艰苦的付出?当我们在人生中期待„机遇‟降临的时候,你是否想到过爱迪生发明灯泡过程的复杂和艰难?他曾经每天工作18小时,用了无数试验材料,尝试了上千次的失败。
对方一辩在开题中便说:“机遇是对人有利的时机、境遇和机会”。也就是说,成功在于有利的时机、境遇和机会。对方二辩又说:“在所有因素中能起决定性的因素就是关键”。也就是说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就是有利的时机、境遇和机会。既然机遇在成功中起决定性因素,那就是说有利的时机、境遇和机会对成功起决定性作用。
由以上对方发言可以看出,对方把机遇的出现与机遇出现的前提分割开来。完全没有领悟我方一辩的真正意思,我们承认机遇的存在,但它并不是成功的决定因素。机遇是什么,机遇其实就是成功一霎那间所具备的所有有利因素,成功的出现不是由它来决定的,它只是成功的一个伴生物,它的出现是由在它之前所有的付出与努力来决定的。革命的成功不是因为成功那一刻的有利因素决定的,而是几十年的艰苦斗争决定了这些有利因素的出现,成功与否,在于它的奋斗过程,而不能把它的伴生因素当做决定它的因素。机遇不是空穴来风,它是创造的,在对方二辩中我们也看到,他们承认机遇在于创造,而不是守株待兔,那就说明,真正决定成功的是创造机遇的过程,而不是好运气或好命运带来的机遇。
航天飞机的研制成功是人类一大进步,伴随发射成功的机遇有发射那天适合的风力、天气、技术、安全等。是它们决定了航天飞机的研制成功吗?不是!因为这些机遇全部都是通过科技人员几十年来孜孜不倦的努力而决定的,是通过天文、地理、工程等各方面科研人员努力选择与创造的。所以说成功不是由伴随成功的有利因素决定的,更不是凭上苍赐予的好运气决定,而是成功出现之前的所有付出及努力过程所决定。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如果方向错了,那么就注定要失败的,即使拥有再多的有利因素,那也决定不了成功的,因为开始就已经错了。所以,决定成功的因素在于成功之前所有的过程,而并非某些所谓机遇的出现。任何把机遇当做成功与否决定性因素的想法,都是漠视事物发展过程,脱离现实、不切实际的想法。
正方三辩:
尊敬的各位来宾,对方辩友,你们好,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交流!
对方二辩说“成功是汗水和坚强的表现,它是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结果。”这是不切实际的。付出努力了不见得能成功。超女们一夜成名,她们之前都具备了实力,过程中付出了努力都不假,但如果没有“超女”比赛这个机遇,她们肯定都还在默默无闻的继续“努力”,你能说机遇不是成功的关键吗?再试问一下对方辩友:在这场辩论赛中,仅仅靠你们“心中有坚定的目标、不畏艰险、克服困难的毅力和誓不罢休的决心”,仅仅靠私下里准备辩词、摩拳擦掌就够了吗?就一定能成功吗?你们听说过“天时地利人和么”?没有给你这次辩论的机会,何来你我口才的展现?这次机遇,正是辩论成功的关键!
对方辩友还说:“机遇是什么,机遇其实就是成功一霎那间所具备的所有有利因素,成功的出现不是由它来决定的,它只是成功的一个伴生物,它的出现是由在它之前所有的付出与努力来决定的。”这显然也是无视机遇的重要性。对方辩友把机遇当成成功的伴生物,我方认为恰恰相反,成功才是机遇的伴生物。成功是结果,机遇是条件,条件怎会是结果的伴生物呢?刚才的例子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再举个例子吧:在毛主席时代,只要是脚踏实地,积极肯干的就是劳动模范,就是光荣。那是他们的机遇,他们生在了毛主席时代。若是他们生于二十一世纪,不用说大家也可以想到他们的境况会是怎么样了吧?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人可能永远是不起眼的角色,还易被人欺负被人看不起,甚至谓以“无用”的称号。尽管他们是社会的脊梁和主流,但不是所有默默奉献者都有如此好的命运,如同保先教育使得一大批脚踏实地的人变成模范,正是保先活动这个机遇才能让他们发光发亮。同样的材质,为何在不同的时期会有完全不同的效果呢?显然,这是机遇的问题,是机遇把他们的努力转化为成功。
对方辩友说:“真正决定成功的是创造机遇的过程。”很高兴看到对方把成功和创造机遇连接了起来,对方终于也承认了机遇的重要性,这是不是也说明了机遇是成功的关键了呢?对方还谈到了航天飞机的发射。天气固然是机遇,中国经济、科技的进步和发展,改革开放带来的科学的春天,这何尝不是机遇?何尝不是中国航天事业得以飞速发展的关键?在那个**的年代,有多少发明创造中途夭折?有多少科技工作者的心血付之东流?这么鲜明的对比,强烈的反差,难道还不能说明:机遇是成功的关键吗?
综上所述,我们始终认为:实力是基础,成功是目的,机遇则是关键。
反方三辩:
尊敬的各位来宾对方辩友你们好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真诚地学习交流
请对方辩友注意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想这简单的道理谁都懂吧!我方认为成功应该是能力与永不言败精神的结合,机遇只是锦上添花罢了,并不代表成功!机遇再好,没有能力的人,他也不会成功。他也只能眼看着机遇从身边溜走,所以机遇不是成功的关键!法国巴斯坦说过:偶然的机会不会帮助准备不周的人。对,事实就是这样的,我想对方辩友不会不承认的。就拿最最简单不过的例子来说吧,“小时候偷针,长大了偷金”。说的不就是小的时候有了偷拿别人一根针的机会,后来长大了,利用了很多机会偷盗,结果还是被绳之于法了,难道说这也是“机遇是成功的关键”么?还是恳请对方辩友多看看现实社会中的成功历程吧!
对方辩友提到了超女的成功,误以为是超女的舞台让她们一夜成名,给了她们成功,我想大家都应该很清楚,那千千万万个怀有超女梦想热爱音乐的女孩,超女的舞台同样是为她们开放的,为何她们却不能成为超女呢?这里关键的是实力,并不是机遇。再说从超女一路走来的艰辛中也不难看出她们并不是“一夜成名”,而是与她们的自身努力分不开的。再看看那些高考落榜的学生,难道说是他们没有机遇吗?就拿千里马遇伯乐之说,那可是因为那马是千里马啊,关键的是如何努力成为千里马,不是机遇成就了它的美名。依据对方辩友的观点是说超女的舞台朝谁开放,谁就成功了!机遇本来就是可遇不可求的,难到没有机遇,你就会空坐一生吗?
俗话说,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每一个人都渴望成功,我们应该在一些具体的方方面面努力来提高自己,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而不是坐等机遇的到来。机遇是什么?请对方辩友别混淆概念了!对于一个渴望成功的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人生态度。包括自信、积极、勇气等方面。还要善于将正确的人生观和人生态度应用到努力学习、追求理想、发现兴趣、人际交流等最基本的行为方式中。只有按照这样的逻辑顺序寻找通往成功的道路,每一个人才可能取得适合自己个性的成功。
爱因斯坦曾说过:“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有准备的头脑指的是个人的主观条件,包括个人知识的积累和思维方式的准备。历史上无数科学家的成功已经告诉我们,一个始终在创造主观条件和改善客观条件的人,比那些只会等待机遇出现的人更容易成功,其才华出众,才是成功最大的资本。试问:对方辩友,是不是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也能发现万有引力呢?所以我方认为机遇不是成功的关键,机遇只不过是成功的一个因素罢了!
第四篇:辩论赛:人性本恶 四辩结辩词
结辩陈词
谢谢主席,谢谢对方辩友,感谢各位观众。虽然对方辩友的论述特别努力,但是在立论和论据上都有悖逻辑,有违情理,有失偏颇。我方发自内心地指出你们的问题所在,以此共勉。
首先,对方辩友试图论证,人性本善,善花结恶果是因为后天环境的影响。好,那让我们假设,如果后天环境是客观的,客观的物质世界,何恶之有,怎么影响本善的人去行恶呢?好,那如果我们假设后天环境是主观的,主观世界因人而生,那么后天环境中恶的也是由人而来的,那么对方辩友人性本善的观点又怎么能站得住脚呢?反而恶根更容易结出恶果吧?对方辩友从另一个侧面,论证了我方观点。非常感谢。
其次,对方辩友所举出的一系列的例子,孟子也好,康德也罢,企图以这些例子来论证人性本来就是善良的。但是你们忽略了一点,这些具有远见卓识的思想家他们这么做正是在教化人们人心向善啊。我们感谢他们,正是因为人性本恶,人的恶根如果不接受良好的教化和节制就会爆发,就会膨胀。感谢对方辩友再次论证我方观点。最后,对方辩友又在攻辩或自由辩论中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对方辩友的论述仅仅是看到人性善,却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本,那就是人性本来是什么。因此对方辩友由人心善推到人性本善,对方辩友的这个观点有失偏颇啊。
人性本善,大家乍一听,似乎很有道理,每个人主观上都愿意相信人性本善。这恐怕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冷眼红尘,一片蝇营狗苟;身前身后,皆是金钱名利。当你看到日本侵略者沾染鲜血的刺刀刺向幼小的婴儿,当你看到东突恐怖分子一刀一刀砍杀无辜路人,你还会相信人性本善吗?这个正是因为后天教化的缺失而导致人性本恶的爆发啊!
反观我方观点,我方始终认为人性本恶,人类与生俱来的恶根包括了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和色欲等等等等。我们大家都是财大的研究生,都学过经济学。正如看不见的手一样,人人自私,因相互制约而无法自私,人性本恶,因相互制约而无法作恶,于是这个社会就产生一个均衡点,产生了道德,产生了法律。在后天的教化,法律和道德的制约下,傲慢变为谦虚,贪婪化作勤奋,色欲升华为爱情。所以是制约权衡产生了这个世界上善的一切。方才,对方辩友认为人性本恶,等同于人
性恶,因此就是承认人类社会实在是恶得无可救药。我上文已经提到,人性本恶但是并不意味着人人做恶。只有我们认识到人性本恶,才能正视历史和现实,才能坚持道德和法律,才能尊重礼仪和教化。纵有千古,横有八荒,人类的恶根如果不加以控制,就会给我们带来来一次又一次的灾难。在当今这个时代,我们必须正视人性本恶这个重要的观点,防患于未然,大力提倡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人类无节制的欲望作出合理的遏制并加以引导,让我们可以放心地喝牛奶,放心地扶老奶奶过马路。
最后,我想告诉对方辩友和在场的观众,人性本恶啊。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是善良的人,那是因为我们大家知道德,明理义,守法律,纠正了本恶的人性,压制了本原的邪欲。对方辩友所坚信的,人性本善的世界,仅仅是一个美丽的童话罢了,有首歌唱得好,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但是大家不要伤心不要失望不要自暴自弃不要郁郁寡欢,我们所有人都能通过后天的礼仪教化,成为童话里的你爱的那个天使。谢谢。
第五篇:电力企业辩论赛反方一辩
反方一辩:感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提出的观点是供电企业维权不能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
电力是维系国民经济发展的经济命脉之一,是经济发展的源动力、社会的稳定剂,是生产、生活的必需品,连续可靠的供电是供电企业应尽的责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是供电企业应该遵守的原则。但是,供电企业在维权过程中为维护本企业自身的利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对欠费客户停电。供电企业只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暂停了对用电客户的服务,侵犯了用电客户的权益,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了企业和人们的生产、生活的需求。由此可见,供电企业维权不能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
我方对于正方辩友提出的观点深表怀疑。经济发展,电力先行,作为国家支柱产业的供电企业依法维权是无可非议的,但维权是否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持反对观点。现实生活中,供电企业的维权还是从维护供电企业自身利益出发的,并没有保证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例子来得到验证:
一、客户拖欠电费时,供电企业将会对客户采取停电催费措施,但停电往住会给用电客户造成诸多不便,甚至是经济损失,侵犯了用电客户的权益。对方辩友称供电企业维权保障了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供电企业停电催费,这样的维权能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吗?
二.某一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发生故障,少计电量,供电企业理应承担少计电量的损失。而实际上,供电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却要求用电客户补交电费,这样的维权能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吗?
电力是特殊的商品已是不争的事实,居民掏钱买电、供电公司收费后向居民供应电力,并提供一系列的相关服务。作为电力销售者——供电公司理所当然应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电力及服务,保障用电客户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供电企业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制定和完善规范供、用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使用电客户被供电企业的某些用电条款约束。面对用电客户拖欠电费,出现用电故障等问题时,供电企业只是通过维权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解决和应对遇到的问题,而没有通过维权来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方认为“供电企业维权不能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