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某桩基工程合同
九洲名苑一标段桩基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桩基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九洲名苑项目一标段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九洲名苑
3、承包内容:本标段预制管桩基础的管桩供应和施工。(含桩的材料采购、运输、施工中的送桩、设计标高范围锯桩接桩工作,预制桩的损耗、打桩机进出场费、移机、安拆费、安全防护费、检测费、桩中间分项资料包括竣工资料及验收事宜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计量与计价:
⑴、合同包干单价: PHC-AB400型桩每米185.00元(包含适用型桩尖费)。以上单价包括完成桩基、护基、护壁桩分部工程及采取特殊施工措施费所需的桩机进出场费、安拆费、挖引孔费用、施工场地的排降水费用、临时用水、用电、清运费用及各种损耗等一切费用。双方按以上单价按实结算,其中60%为管桩的产品价款由乙方提供四川省增值税普通发票;40%部分为施工价款由乙方提供建筑业发票。
⑵、计量:桩工程量计量为每根桩的桩底算至开挖后的地面另加一米进行计算(即送桩长度、桩尖长度不再另计),超自然地面标高一米以外均按一计
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做好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水、电、道路及场地平整,甲方提供的三相电源到工地)。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办好开工一切手续(即地质勘探和建筑物标高及坐标控制点)各一份,并对乙方放样复核。
3、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收施工图后开工前三天内。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打桩点位的放线及定位,保证达到施工规范要求的精度,出现超出《施工验收规范》的偏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国家的相关安全规范操作执行。
3、成品保护要求:桩检测结果未出来之间由乙方负责成品的保护。
4、不得损坏地下管线设计,如因甲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有误,造成乙方施工时损坏地下设施,由甲方承担责任。
5、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按甲方现场具体要求执行。
6、负责施工用水、电材料及搭接并负责安装水表、电表、按表计量,按量付费。
7、乙方于进场前须提供《打桩工程施工方案》,以及乙方资质、机械、人员等相关资料,编制详细的工期计划和工期保障措施报甲方审批,工期提前或延误按元/天奖惩。
8、乙方现场管桩施打时须听从监理及甲方合理指挥及安排,根据以往桩施打入土情况合理控制下一步的配桩及送桩长度。若因乙方不按照地勘资料配桩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负责。
十、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正式开工前七天内。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收到进度计划后三天内。
十一、工期延误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原因、设计变更可顺延工期,但工期顺延的费用损失如工人窝工、机停滞等五天内由乙方承担(但乙方需在可顺延工期事件发生后3天内报甲方审批,否则其工程不予顺延,因工程量变化引起的费用可按实调整。超过五天后由乙方于两日内提供申请,监理及甲方核实后可按实增补乙方的窝工损失)。除上述原因外,其他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延误工期。因乙方枢机或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视为乙方违约;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延期5天,乙方须编制详尽工期补救措施(如增加人员、桩机、增加每天上班时间),以有效办法措施补救工期;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延期10天,乙方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补救工期,甲方视情况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延误工期达10天以上的,甲方与延误工期等12日向乙方发退场通知,乙方须于甲方发退场通知次日起两日内无条件将乙方设备、人员等全部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赔偿因延误工期、甲方另请打桩施工单位进场所引起的机械进退场费、因工程量变化单价增加等一切费用和损失。
十二、验收和重新检验
乙方施工的桩基经检验合格后交与甲方,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桩基施工超出《施工验收规范》的偏位或因桩基施工造成基础处理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含补桩、承台加大、挖填土方、关模、返工费、重新检测费等)。
十三、工程质量的核实确认
1、在施工过程中,桩实际进尺深度必须当天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和监理的桩基施工录上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2、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乙方在本工程桩基施工完成20天内。
十四、桩基分项中间验收与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
(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检测合格后10天内。
(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施工完毕检测合格后七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叁套。
2、工程结算
(1)结算方式:单价费用包干。
(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桩基合格后20天内。
(3)甲方核算结算报告的时间:收到乙方提交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随后同乙方核对工程造价,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最终结算价款。
十五、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进度款的申报与支付
1、当乙方施工完成合同总桩位数的50%时,乙方按已完成桩工程量乘相应合同单价的60%申请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预算总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内),并于审核完成之日起5日内支付该项进度款(乙方须提供等额工程发票)。
2、当乙方施工完成合同每幢范围内总桩位数时,即全部完成,乙方按已
完成桩工程量乘相应合同单价的80%申请进度款(须扣除前期已支付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预算部审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于审核完成之日起10日内支付该项进度款(乙方须提供等额工程发票)。
(二)结算
1、乙方应在自桩基检测合格后二十天内向甲方提交所完工程的结算书二份(包括:桩基工程开工指令及完工包告、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及有关发文或通知、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等),该报告须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预算部备案。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甲方有权拒绝审核结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书及竣工图后二十天内提出审核意见书,随后同乙方核对工程造价,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最终结算价款。对有异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中途因质量问题未经批准、未办理退场手续自行退场。其所完成的工程款项由甲方扣除借支款,剩余部分作为赔偿甲方的损失费用处理。
3、结算办理完后并给验收合格,甲方于日内支付结算款至95%,预留5%作为质保金。从桩基分项验收合格之日起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发生,甲方于日内无息支付质保金。
十七、乙方特别承诺
1、乙方充分了解本工程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大型机械进出场、冬季雨季等气候条件、装卸限制、扰民及民扰等其他任何足以影响工程的情况。
2、乙方承诺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打桩机进场一台,否则愿意承担违约
责任。
十八、争议
争议解决程序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外部债务纠纷(如拖欠工人工资、拖欠材料商材料款等)影响甲方声誉时,甲方可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乙方合同内的工程款,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二十、安全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承包价格中含安全文明施工、保险等措施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及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二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工程款付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二篇:桩基工程合同
桩基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下称甲方)分包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招标择优选定乙方承包 工程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权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按规定报甲方、监理及质监部门验收、检验)、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其中,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或抗拔测试;
若有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调整: 1)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的;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连续八小时以上; 3)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
4)建设单位分包的其他工程严重影响乙方工程进度的;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违约责任
1)若当期施工工期无故延误达六天,建设单位或甲方将签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方暂
扣乙方10%~30%的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待下期将工期抢回后,甲方退还暂扣款。
2)若各进度节点工期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该部分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验收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竣工结算款中扣除。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为 合格。
本工程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若未一次性通过验收的,乙方承担因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颁布的现行规范、规程精心施工,如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部负责。
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质量违约
(1)单体桩基工程一次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该单体桩基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督促,甲方在检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时,如发现乙方未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质量方面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0元到1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好,如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检查中发现主控项目不合格二次(同一主控项目)以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到15000元的违约金;一次检查中同时发现三个以上主控项目不合格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2_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检查中发现质量通病反复出现三次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到10000元的违约金/次。乙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限时整改,如不在限期内整改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2_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并增加工程总造价1%的工程履约保证金,该增加金额在工程结算时视工程验收和进度情况返还,如有结余纳入工程质量保修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同一单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三次检查中均存在达不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合格标准要求的,除自行负责整改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2_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
3、工程质量检验及保证
(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国家频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应的行业标准;(2)本工程需经甲方和监理方进行工序检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合同价款:暂定总价为¥
万元(大写:伍佰零陆万柒仟玖佰圆整)。综合单价为
。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水电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安拆费、坑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便道修筑费,泥浆外运费、垃圾场费用、环保费、雨季施工费、桩基检测及测试费、管理费、临设费、施工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不得因任何情况而调整(包括施工期间充盈系数变动、钻孔桩引孔及引孔后的回填等)。
合同价可以依据设计变更进行结算,除设计变更因素外总价不做调整。
2、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按每栋楼分栋付款,具体付款条件如下:
(1)每栋楼桩基施工到50%后15日内支付该栋楼已施工部分桩基造价的65%,每栋楼桩基竣工15日内支付至该栋楼桩基总造价的65%;
(2)每栋楼的基础工程完工并通过基础分部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该栋桩基总造价的85%;(3)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0%。
(4)质保期从桩基工程施工验收合格至单体竣工交付后一年止,自桩基工程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支付结算价的5%;单体竣工交付一年后付清全部余额。
3、工程结算: 1)结算的前提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乙方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核实,上报并经建设单位审定后;
(2)乙方及时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取得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证明;(3)乙方向建设单位及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4)除留守人员外其余人员、机械全部离场,经甲方确认。
2)本工程按照实际完成并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签认,且验收结论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将结算报告及资料提交给造价审核单位审核,并在6个月内出具审核报告。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文件
4、由乙方设计并经甲方批准盖章的工程施工图纸
5、工程报价表
上述文件中排名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
1、工程变更联系单的签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事先可以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在事前两天内完成签证工作;(2)事先无法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在事后三天内完成签证工作;
(3)对于历时较长、事先又无法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完成签证工作。
2、下列情况可视为有效变更签证:(1)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2)设计单位的设计修改(需经发包人批准);(3)因发包人提出变更之后而引起的工程返工签证;(4)发包人要求赶工并书面承诺补偿签证;
3、下列情况视为无效变更签证,不予追加合同价款:
(1)承包人为施工方便而采取的提高施工效率的技术措施签证;(2)承包人未经设计、监理、发包人认可擅自修改设计文件的签证;
(3)承包人在图纸会审时或工序施工前未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或工序完成后才发现明显的设计有问题而造成返工的签证;
(4)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擅自提高材料档次及标准的签证;(5)施工场地硬化、排水费用;
(6)未在上述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签证的工程变更联系单;(7)其它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签证。
4、除非事先约定。签证费用在结算后统一支付,不做工程进度款支付。
5、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三盛宏业集团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定》将符合合同或协议书规定的现场(工期)签证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同时书面审核,签证必须注明编号、工程名称、签证事项发生时间、发生原因、造成影响、需签证内容等(现场(工期)变更签证采用甲方规定表式)报送发包人、监理单位4
同时书面审核。
6、承包人提交的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发包人规定的标准表格,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7、承包人提交的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发包人公章才能生效。所有工程变更联系单,均需征得发包人公司公章书面确认后才能生效。
8、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数、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原则上使用综合单价。
9、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的下列情况提出的索赔变更,包括但不限于:(1)、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在保修期内未完成该负责修补的工程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3)、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安全隐患或事故进而对发包单位造成影响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4)、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进而对发包单位造成影响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八、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任命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协调与施工单位、设计、监理之间互相配合关系;
3、对桩基工程进行技术和施工交底;
4、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接驳点(费用乙方承担);
5、检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审批乙方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处理工程变更,检查乙方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6、开工前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4份及地质资料各一份及测量基准点、工程平面定位与轴线基准点。
7、提供“三通一平”后的施工场地及基坑初始开挖后的桩基施工基面(初始开挖深度约 米左右)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任命 同志为驻工地现场代表,为施工、技术、安全总负责,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及各协作单位的联系,处理现场一切问题。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安排,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3、认真编制与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现场各类原始施工记录和有关表格,严格按照设际要求及施
工规范精心施工,确保桩基工程质量及安全。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使基础工程顺利进行。
7、乙方施工时必须严格工序控制,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该道工序隐蔽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现场代表进行中间质量检验和隐蔽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需乙方返工、修补的,乙方应承担因返工、修补的而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顺延。
9、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采购材料,如发现乙方采购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退货,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0、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果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11、整个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相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12、验收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将施工队伍、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等全部撤场,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地平整、整洁。
13、桩基验收后,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清退所有在施工场地内的剩余设备、材料的,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RMB2000元/天,并且甲方不承担设备、材料的管理责任,且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甲方将在届期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3、由于桩基工程施工造成甲方不符合政府规定的一切责任乙方承担。
14、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切实有效的履行,避免上访,诉讼等事件的发生,如因乙方不及时支付款项,未采取妥善措施而引起的恶性诉讼等事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甲方给予的一定额度的罚款等处罚;
15、工作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及工作胸牌;
16、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17、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递交针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人员、机械设备等内容齐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资料,并经甲方认可。
九、安全生产、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中如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该事故对外已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金,可向乙方追偿,直接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已付款项;
3、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遵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嗓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安全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负;乙方应编制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电炉和明火,违者重罚。
5、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定,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工程竣工验收
1、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验收纪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2、若验收不合格,乙方根据验收记录在五日予以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整改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于乙方原因在第二次整改验收后十五内仍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3、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所需全部文件资料。甲方在乙方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完备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结论或提出修改意见。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已有损失。
(2)因甲方单方原因,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钱款的 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不服从甲方或监理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或对管理人员的管理不配合的,甲方或监理项目管理人每次可对乙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如乙方人员在生活区或施工区内有辱骂、打架、斗殴、闹事等行为,甲方将对对乙方处以202_元以上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
(4)乙方因工人工资发放或其它问题致其向有关部门投诉、告状,影响甲方声誉的,每发生一次对其罚款3000—5000元直至取消乙方承包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因乙方原因,致使监理、甲方等管理人员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的,视情况给予乙方以100—10000元罚款,并追求相关责任。
(6)因乙方原因,致使监理、甲方等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媒体、业主等批评且影响声誉的,视情况给予乙方以202_—20000元罚款,并追求相关责任。
(7)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
1、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应延续在整个工程过程中,甲方为便于现场管理,在实际施工中有超出本合同范围的工作而要求乙方施工的,乙方应负责施工,并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签证手续。
2、协议签订前,乙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待本合同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30天内无息退还。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5、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第三篇:桩基工程合同-律师修改版
桩基工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桩基工程 内部承揽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承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为基础,甲方以内部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将江西中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中顺大厦桩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承包范围:钻孔灌注桩施工
承包方式:清包工;即乙方负责所有机器设备(含机器设备进出场)、测量放点、钻孔、钢筋笼加工安放(含扎丝和焊条)、砼灌注、泥浆池围堰等与灌注桩有关的所有工作,含造浆用土、围堰用砂但不包括钢材、砼、及施工用水用电,一条主运输道路由甲方修建。
1.2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开工之日起45 天内竣工验收合格
1.3质量等级:合格
第2条:适用法律、法规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3条:图纸、资料提供日期和数量
3.1图纸、资料提供日期:开工前 3 天
3.2提供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平面布置图、桩基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坐标控制点2个、高程控制点1个。
第4条:派驻工地代表
4.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其职责为负责向有关人员、业主及监理联系,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处理现场签证与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等。
4.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其职责为按照甲方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安全、质量和工期。乙方代表每周在工地天数不得少于5天,少于5天的,每少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2_元违约处罚。甲方要求与乙方法定代表人万金文面商时,乙方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时赶到(甲方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每缺席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5000元违约处罚。
第5条甲方工作
5.1 开工前3天,甲方对施工场地平整好,水、电、路开通到施工场地。
5.2 开工前3天,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勘察资料1份,工程设计平面位置布置图和结构图1份,水准点与坐标点资料1份,施工场地周围建设情况及保护要求。
5.3 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协调好场地周边单位关系,及时解决正常施工引发的民事纠纷,其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协助解决乙方正常施工以外原因引起的民事纠纷,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其他工作。
第6条乙方工作
6.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立即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全部施工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场,乙方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组织施工。
6.2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服从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的指导,必须文明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给予处罚。
6.3乙方必须认真按图施工,合理节约材料;如发现超出定额及施工规范用料,甲方有权按超额浪费材料价值的两倍给予乙方违约处罚,桩身浮浆按500MM控制,超过800MM按超额浪费材料进行处罚。
6.4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在施工前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并接受甲方、监理以及安全站的有关安全指导,如施工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并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6.5乙方负责编制桩基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计划,送交甲方有关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6.6乙方必须认真填好桩孔报验表、隐蔽签证等资料并报送甲方、业主、监理验收签章,认真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收集、编制、完善施工资料和绘制桩基竣工图交甲方。
6.7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如造成施工质量问题(除商品砼和钢材材料质量引起),所造成的返工、补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8乙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做好砼试块。
6.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结算总价的工资表和全部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10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其他工作。
第7条工程进度控制
7.1乙方应确保本工程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验收合格,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处罚,总工期在40天以内完成的,每提前一天甲方将给予乙方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
7.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监理、业主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因地质条件引起的改变施工方法、工艺所耽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8条:工程质量等级及检查验收
8.1质量等级:合格
8.2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每一工序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现场代表、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后,乙方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4小时内未到现场,视为甲方已认可该项隐蔽工程,乙方继续施工。
8.3工程检测,由业主确定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乙方无条件配合检测单位检测。
8.4质量评定仲裁部门: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第9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9.1工程量计算:以设计图纸和经甲方现场代表、业主、监理签证认可的施工记录为依据计算工程量,浮浆高度按500mm计算,即:工程桩身工程量=(实际桩长+0.5米)×设计半径×设计半径×3.14;空孔工程量=(自然地坪标高-桩顶设计标高-0.5米)×设计半径×设计半径×3.14。
9.2工程桩桩身单价按360元/m³计算,围护桩桩身单价按220元/ m³计算,空孔部分都按100元/ m³计算(此单价不包任何税票)。
9.3 工程施工过程开孔所需的挖机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除原地下基础必须另请带冲击炮头的挖机按实给予签证外(事先必须征得
甲方同意),原则上不存在任何工程量的经济签证。
9.4因地质情况必须改变施工方法时,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上述风险,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工程价款。
第10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桩完成一半工作量时按已完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全部完成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余额20%待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拿到检测合格报告后,甲方在双方办理完毕最终结算半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
第11条担保
11.1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0万元履约保证金,完成工程桩一半工作量后退回5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据实退回剩余履约保证金。
11.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约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情形,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据实扣除相应违约处罚金。
第12条竣工验收
12.1乙方应在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3天内通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2.2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工作。
第13条工程竣工结算
13.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时间为工程验收合格5天内。
13.2甲方审定结算资料时间为接到乙方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7天内完成。
第14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工期竣工的,延期超过天以上(含本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即告解除,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14.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15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盖章签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款全部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16条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7条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总包方:广东长大江肇高速G13合同段路基C队(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深圳市乾正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接了江肇高速G13标路基C段的施工任务,现将部分桩基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大型机械、工具及手持操作工具均由乙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第五篇: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号:
甲方:福建铁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高架候车室项目部
乙方:福建铁建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装备分公司
根据公司的统筹安排,将福建铁建集团公司中标承揽到的福州火车站高架候车室工程项目的部分(钻孔灌注桩基)施工任务,并已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公司的统筹安排,经甲方考核,将本工程基础部分冲孔灌注桩工程,分包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本项目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福州火车站高架候车室
工程地点:福州火车站
工程内容:
一、二站台钻孔灌注桩
二、承包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的桩基施工分承包方,负责组织桩基施工班组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对机械设备和各施工班组进行管理,按照甲方对技术、进度、工期、安全、质量的要求,组织施工。
合同工期:二站台从10月22日到11月25日;一站台时间另定。
福州铁建建筑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优工程等级,乙方在施工中桩基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Ⅰ类桩占95%以上,Ⅱ类桩在5%以内,严禁出现其它低等类别的桩机;若达不到该等级质量标准,罚款工程总价3%。
四、施工安全
乙方对施工范围内工程施工生产过程的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做好施工安全、行车安全、接触网防护等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对安全的检查和指导,并切实履行对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甲方派出张新春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施工安全的统一管理。
五、文明施工
本工程为省重点工程,是福州市的“窗口”工程和形象工程,业主及甲方对文明施工高度重视。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投标承诺的文明施工条款,进行文明施工;遇阶段性的各种检查,应按照项目部的对文明施工的统一布置,另行对整个工地进行安排;乙方不得以其它借口对文明施工进行推脱。
提倡文明用语,主动配合,文明施工。各种特殊工种操作人
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上岗;要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文
明、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禁止野蛮施工,努力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工地。
各专业班组的技术、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管理
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各道工序进行的检查和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工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地给予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要积极主动优质地完成施工进度计划;
六、桩机等机械管理
乙方必须选派管理人员,对桩机等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乙方
必须配齐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持证操作人员,对施工机械设备,按照福建铁建集团ISO9002程序文件要求,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规范的管理,禁止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工地中使用。
七、工程承包价款及拨付与结算:
1.本项目工程总价约为120万元人民币;
2.乙方按桩基(包括桩基成孔、钢筋笼制作安装、浇灌混凝土及其它配套工艺等桩基施工全过程)施工内容实行费用承包,承包费用为350元/M3;钢筋、商品砼为为甲供材料,钢筋按2300元/吨结算,商品砼按3结算;上述除特殊的监理签证项目外,为全费用单价,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3.乙方每站台桩基施工及桩基试验完成后向甲方办理验工计价,经甲方施工员、质检员项目部审核批准后,给予支付验工计价款的付清尾款。
八、乙方责任
1.必须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一切由甲方承诺的责任条款,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自负盈亏。
2.必须服从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的组织和安排,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工程数量;
3.必须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负全面责任。
九、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理,卢如发为项目总工,组成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并负责履行与设计、业主、监理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办理对业主的验工计价、工程结算、以及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等工作,负责本工程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负责按实际情况审核上报工程数量。
2.乙方指派包商方面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务分承包商方面的所有责任,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有关的其它费用;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本工程施工生产的统一
调配、安排、指挥,全面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施工生产任务。
十、争议、违约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二份。合同订立时间:202_年10月20日。本合同自202_年10月20日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00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