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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民营经济主体地位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2-23106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12:20: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突出民营经济主体地位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突出民营经济主体地位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沱江市地处鄂西山区与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位于长江三峡和三峡的东大门。西汉元年始置县治,因“蜀江自此如乔木分枝”而得沱江之名,距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1996年撤县设市。境内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素称“鱼米之乡”。全市国土面积1310.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6.98万亩。全市辖8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98个行政村,总人口50.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29万人,农户9.8万户。近几年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总体要求,坚持“一主三化”的指导方针,突出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大力实施“工业立市、项目强市、环境兴市、诚信建市、开放活市、法德治市”战略,努力把沱江建成湖北新兴的工业强市、粮棉油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大市、依托三峡的现代化卫星城市,促进了市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3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0.9亿元,同比增长12.9;完成财政收入2.6亿元,增长15.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3亿元,增长26.1;实现外贸自营出口439万美元,增长2.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50元,增长5.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末余额23.7亿元,增长12.1。今年以来,我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元至9月,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3.5亿元,同比增长15.5;完成财政收入2.1亿元,增长20.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880万元,增长34.3;完成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12.25亿元,增长5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4亿元,增长13.3;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156元,同比增加290元,增长15.5%。民营经济已成为市域经济的强力支撑,2003年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达到516家、11310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到58家;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6.6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72%;全市民营企业实交税金12143万元,占全市工商税收的64.9;全市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9070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82%;全市民营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6个,拥有省级以上著名商标6件。

一、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大力实施“工业立市、项目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工业化进程。

1、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我们按照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要求,从1997年开始,在三峡市率先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全面推进以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为重点的民营化改革,全市原有412家国有集体企业,全部通过实行“企业产权置换、职工身份置换”而转制为民营。在2002年全省发展民营经济暨县域经济现场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其作法和经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改制过程中因企制宜实行“三个一批”:一是依法破产,盘活一批。对技术落后、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和民营化重组。近几年来,先后对市针织内衣厂、市床单厂、市汽修厂等企业实施破产清算,彻底解决了其债务、人员包袱。二是股份改造,转让一批。特别是对原有规模大、效益好的骨干企业,通过经营者回购职工股、国有股的方式,由经营者集中控股经营,实现经营者高持股、高风险、高回报。酒业公司、三宁公司总股本的60%以上转让给了经营层,助力公司国有股份全部转让给了经营层。三是卖断产权,出售一批。对既无当家产品、又属传统产业、重组盘活困难的企业,采用整体拍卖、一次卖断的方式彻底改革。

民营化改革的彻底推进,极大地增加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过去那种企业依附政府、安于现状的局面被打破,企业经营者主动迎接市场挑战、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困难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招商引资重现生机。通过全面改制重组,全市近3亿元的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被盘活,安置职工再就业1万余人。国有骨干企业改制后,结束了过去徘徊不前的局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酒业公司改制后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8.3,2003年实现销售收入6.41亿元、利税1.3亿元,综合实力连续五年进入全国白酒行业前十强;今年正在实施的1万吨优质沱江大曲扩建工程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过10亿元,利税过2亿元。三宁公司改制后企业积累全部投入发展,每年技改投入在3000万元以上,2003年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利税1651万元,分别增长21.3、45.5。助力公司改制后先后在监利、重庆等6地投资办厂,已形成年产150万吨水泥的生产能力。

2、培植优势产业,形成集约发展的产业群。大力实施“511”工程,即重点扶持壮大食品酿造、化工、纺织、建材、电子材料5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化肥、水泥、高比容化成箔、高密度纤维板、高档墙地砖、优质米、优质棉产品、优质白酒、啤酒、精炼食用油、食品罐头等11大类优质产品。初步形成了以沱江酒业、天颐食用油、鸿新食品、隆华食品为代表的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群,年产白酒

第二篇:突出民营经济主体地位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突出民营经济主体地位 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沱江市地处鄂西山区与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位于长江三峡和三峡的东大门。西汉元年始置县治,因“蜀江自此如乔木分枝”而得沱江之名,距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1996年撤县设市。境内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素称“鱼米之乡”。全市国土面积1310.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6.98万亩。全市辖8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98个行政村,总人口50.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29万人,农户9.8万户。

近几年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总体要求,坚持“一主三化”的指导方针,突出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大力实施“工业立市、项目强市、环境兴市、诚信建市、开放活市、法德治市”战略,努力把沱江建成湖北新兴的工业强市、粮棉油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大市、依托三峡的现代化卫星城市,促进了市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3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0.9亿元,同比增长12.9%;完成财政收入2.6亿元,增长15.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3亿元,增长26.1%;实现外贸自营出口439万美元,增长2.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50元,增长5.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末余额23.7亿元,增长12.1%。今年以来,我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元至9月,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3.5亿元,同比增长15.5%;完成财政收入2.1亿元,增长20.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880万元,增长34.3%;完成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12.25亿元,增长5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4亿元,增长13.3%;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156元,同比增加290元,增长15.5%。民营经济已成为市域经济的强力支撑,2003年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达到516家、11310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到58家;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6.6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72%;全市民营企业实交税金12143万元,占全市工商税收的64.9%;全市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9070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82%;全市民营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6个,拥有省级以上著名商标6件。

一、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大力实施“工业立市、项目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工业化进程。

1、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我们按照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要求,从1997年开始,在三峡市率先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全面推进以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为重点的民营化改革,全市原有412家国有集体企业,全部通过实行“企业产权置换、职工身份置换”而转制为民营。在2002年全省发展民营经济暨县域经济现场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其作法和经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改制过程中因企制宜实行“三个一批”:一是依法破产,盘活一批。对技术落后、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和民营化重组。近几年来,先后对市针织内衣厂、市床单厂、市汽修厂等企业实施破产清算,彻底解决了其债务、人员包袱。二是股份改造,转让一批。特别是对原有规模大、效益好的骨干企业,通过经营者回购职工股、国有股的方式,由经营者集中控股经营,实现经营者高持股、高风险、高回报。酒业公司、三宁公司总股本的60%以上转让给了经营层,助力公司国有股份全部转让给了经营层。三是卖断产权,出售一批。对既无当家产品、又属传统产业、重组盘活困难的企业,采用整体拍卖、一次卖断的方式彻底改革。

4、发展外向型工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落实鼓励企业出口创汇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生产和出口规模,全市初步形成医用纺织、食品饮料、化工三大出口创汇产业,外贸出口企业已发展到14家,150多个品种和规格的产品出口美国、欧盟、澳洲及东南亚等14个国家和地区,我市外贸出口企业的个数和品种在三峡市各县市区中居第1位。2003年,全市完成外贸自营出口439.1万美元,同比增长2.4倍;今年元至8月,完成外贸自营出口678.23万美元,同比增长1.84倍;其中,三峡大江实业、三峡鸿新食品公司元至8月完成外贸自营出口分别达到214.3万美元、208.6万美元。

(二)以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产业化,促进工农协调互动发展。

1、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增强产业牵引力。我们立足丰富的粮、棉、油、水果、水产等农副产品资源,大力引进外资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近几年,全市共引进农产品加工项目44个,计划投资总额14.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7.7亿元。先后有香港奥美、稳健、台湾鸿新、江苏洪森、浙江隆华、湖南湘宜、湖北天颐等一批发展前景好、产品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户我市。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已发展到36家,涉及粮、棉、油、果、菜、畜禽、水产等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和领域,1至9月共完成工业总产值12.4亿元,占市属规模企业总产值的62%,带动农业生产基地50多万亩,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12700多人,网络农户6.9万户。

2、建设配套生产基地,打造龙头企业前置车间。引导农民树立“龙头企业加工什么,农业就生产什么”的新理念,推动农产品生产向加工主导型转变。坚持以“一江两河三线四区”为轴线优化基地布局,全市形成了西北丘陵岗地以水果为主,中部平畈以粮油、水果、畜禽为主,东南平原以棉花、沙梨、水产为主,四湖地区以水产为主的区域化生产格局。建成了40万亩商品粮、18万亩优质棉、30万亩双低油、60万头生猪、600万只家禽、15万亩柑桔、10万亩沙梨、11万亩水产品、10万亩专用蔬菜、3万亩速生丰产林等十大农产品基地。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先后颁布了优质稻、柑桔等大宗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已达4万多亩。有近30件农产品商标在国家工商局注册,培育出了“百里洲梨”、“白洋柑桔”、“七星台大蒜”等一批农产品精品名牌。

3、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一方面,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由龙头企业与农户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生产合同,确立契约关系,农户按合同生产,企业按合同收购,既使龙头企业有可靠的原料保障,又降低了农民生产的风险。我市鸿新、隆华、天颐公司等骨干龙头企业均分别与农户签订了协议,承诺了最低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以合同形式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市粮食加工购销企业今年已和农民签订订单16万亩,定购粮油6万多吨。另一方面,积极扶持农村经纪人和中介服务组织发展。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经纪人典型的宣传表彰等措施,全市涌现出农村经纪人1万多人,占全市人口的2%,其经销的农产品涉及水果、生猪、粮油、水产、蔬菜、家禽、苗木、棉花等各个产业,年经销额达10亿元以上。依靠农村生产能人、技术能人、营销能人牵头兴办的农村中介服务组织也得到大力发展,全市共组建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营销联合体等组织86个,网络市内外农户5万多户,网络外地经销客商1万多人。

(四)抓好工业园区建设,打造经济发展的集聚平台。

1、突出特色,统筹规划工业园区。我们依托产业基础、资源、交通、区位等有利条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的原则,高标准规划建设沱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楚天工业园”和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两大工业园区,并确立了园区主导产业,即把“楚天工业园”建成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型工业化园区,规划面积9.24平方公里,并完成了园区内城东工业园和城北工业园的详细规划编制;抓住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被列为湖北省首批重点乡村工业园区的机遇,努力把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建成农产品加工密集园区、湖北最大的果蔬食品加工基地和乡村工业示范园区,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可接纳工业企业15-20家。

2、加大投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我们坚持多渠道筹资,加快民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方面,坚持政府引导投入。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分步建设、滚动发展的方针,每年由市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省、市对园区建设的资金、用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近几年全市共投入资金2亿多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园项目的配套建设。为与楚天工业园建设相配套,我们按照城市道路要求,投资3000万元高标准完成了江汉大道、迎宾大道马家店至董市段改造工程,投资1600万元修建了110kv城北变电站,并完成了电信设施扩容改造和有线电视光纤网络改造等一批重点市政工程建设。同时,大力加强交通网络建设,打造园区与外部联接的快速通道。近几年,全市先后投资1.4亿元完成了以境内318国道、鸦来省道、雅澧省道和马窑省道为重点的公路路网建设工程。我们还在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内按照投资者要求,建成了标准化的厂房,采取先租后购的方式提供给投资者使用。两大工业园区正逐步朝着道路硬化、设施配套、环境美化的方向发展。

3、创新体制,引导招商引资项目向园区聚集。我们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谁招商、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项目收益,引导各镇招商项目向园区集中,实行产业链式发展,推动产业聚集。市政府对各镇统一政策,同等支持。2000年以来,落户在楚天工业园和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的项目达到59个。楚天工业园已形成食品酿造、纺织、化工、电子材料四大产业,其中,以奥美、稳健、大江、帝元为代表的纺织企业就已聚集11家,使我市成为全省有名的卫材生产基地。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成功引进了一批外向型、深加工型、劳动密集型龙头企业,落户龙头企业投资总额近2亿元,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7亿元、利税7000万元。

(五)坚持不懈优化环境,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1、优化政策环境。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同时结合沱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一是鼓励政策。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发展方向,按照“无歧视”原则和“放胆、放手、放开”的要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在经营范围上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外,一律放开,对民营经济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规模,不限发展形式,不限经营方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坚持“五个鼓励”,即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和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济、领办民营企业;鼓励国有企业经营者持大股,或买断企业产权;鼓励外地民营企业到我市投资兴业,并视同外资企业对待;鼓励现有民营企业上规模、搞技改、开发新产品;鼓励个体业主购买、兼并、租赁国有集体企业。二是扶持政策。对于国有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之后,不再定税收目标任务,实行依法征税;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规费一律按下限收取或者给予减免,对新开办民营企业实行一定时期的扶持政策;对于下岗职工兴办民营企业坚持按有关政策给予税费优惠,等等。三是保护政策。坚决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企业收费实行定项目、定标准、定时间,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两证两卡一书”(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企业缴费登记卡、企业缴费明白卡、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

2、优化服务环境。从组织制度创新入手,成立了“沱江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查中心”、“保护投资环境法律服务调解中心”(简称“一组三心”),形成政务质量找领导小组、投资报建找服务中心、投诉举报找督查中心、矛盾纠纷找调解中心的全方位宽领域的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组建“四个中心”(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从制度和体制上改善发展环境。对于引进和新办的企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代为办理各种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制度,市级领导定期到联系点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在办理纳税手续、开拓市场、企业管理等方面及时给予指导与协商,由事后查处改为事前指导,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及时免费为投资者提供国家产业政策信息、行业发展信息、市场销售信息和技术信息等。

3、优化金融信贷环境。着力构建企业、政府、银行之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建立项目推介制度,定期举行推介会和银企座谈会,成立了企业信贷担保公司,运用财政贴息贷款,引导银行投资讲诚信、有效益的项目。2003年,全市确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红名单企业21个,重点调查项目12个;今年,全市确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红名单企业25个,重点调查项目29个,初步建立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4、优化社会保障环境。大力抓好社会保险扩覆征缴工作,引导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使之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等部门分片划段,责任到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先进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重奖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沱江酒业公司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公司总经理蒋红星被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湖北省、三峡市和沱江市人大代表,公司副总经理曹生武获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

第三篇: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总结

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按照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市不断强化政策落实,强化融资服务,完善服务体系,开展创新创业,大力推进“小升规”培育工作,积极建立民营企业帮扶机制,有效推动民营经济有序健康发展。主要工作举措如下:

一是推进《全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宣贯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白城市企业家微信群、白城市商务局网站、白城市线上企业工作群等相关平台上发布,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扶持、监督和服务。抓好学习培训,对《促进法》和《条例》条文进行全面梳理,在工信系统内将以个人学习、支部分别学习和全局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做好文件学习工作。同时将通知转发市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各部门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工作。准确把握和理解法律内涵,提升对法律理解和执行能力。下一步计划企业家开展一次《条例》政策解读培训,让企业家了解政策,运用政策。确保《促进法》和《条例》精准落实到企业。

二是推进入规升级培育工作。制定了《小微企业升规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并按照拟入规的不同情况,梳理汇总出了2018入规升级培育库。以培育库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培育计划的落实工作,实时更新完善小微企业升规培育库,着力为培育库企业提供融资、双创、市场开拓等相关服务,助力企业壮大规模,全年累计

推动新升规企业31户,为规上工业经济实现稳增长提供有力增量支撑。

三是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上半年,全市共有3家开展了助保金池业务,池内资金累计达到2400万元,累计为助保金池内企业提供贷款40笔,支持总额10900万元。5月份,我市组织召开了白城市2018年第一次政银企保对接暨金融机构扶助中小微企业会议。会上,15户企业与8家银行、2家担保公司进行现了签约,签约金额共计19.34亿元。6月份,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以企业自身积累为主,同时积极争取省担保补助资金、奖励资金、市财政补助资金等,实现增资1300万元,注册资本金达到亿元以上,突破了与工、农、中、建等国有银行合作开展业务的门槛,有力地增强了我市融资担保能力。

四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1.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服务平台作用。上半年,全市通过平台内企业及中介机构共为中小企业提供了1800余户次的便捷服务。其中,企业担保贷款262户,贷款金额2.05亿元;助保金贷款4户,金额990万元;提供财务代理110余户;提供法律服务300余户次;职业资格及人员培训700余人次;政策解读及宣贯服务企业500余户,企业满意度达100%。2.推进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在政府利用闲置厂房建设公共孵化器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孵化器建设。全市共有省级创业孵化基地9家,在孵企业225户。

四是强化服务助推双创。1.打造创业指导线上服务。联合创业创新服务机构,围绕“众创、众扶、众包、众筹”四个方面,以线上、线下双结合方式为打造双创服务。着手开发创新创业服务产品及服务模式,打造创业指导线上服务,整合优质社会服务资源进行线上服务对接。2.实施百个重点创业项目。2018-2020年,谋划推进重点创业项目100项。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等领域。依托各级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培训基地等,对重点创业项目进行了跟踪调度和开展服务,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推我市创业项目建设蓬勃发展。

五是引导民营企业重视科技创新。以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和扶持工作,引导企业重视科技创新,按照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科技小巨人认定,全市共计筛选出5户企业符合认定条件,并报送省厅。截止目前,累计培育认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8户,共计为企业争取贷款贴息323万元。2018年,国家首次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按照省厅通知文件要求,全省推进2户企业认定申报,我们积极组织已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经过审核与筛选,最终确定成来电气推荐申报,并最终通过省厅的审核,成功上报国家工信部。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六是建立民营企业帮扶机制。积极落实市政府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重点对市政府领导联系的41户民营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发挥市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发改、财政、统计、国税、地税、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求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7月份,按照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政府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部署会要求,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纳税额、吸纳就业等主要指标以及突出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白城市筛选出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四季盛宝纺织有限公司等共10户有代表性且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民营企业,并将初选名单统一报送省公安厅。8月份,刘金波副省长调研了我市2户重点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并为我市民营经济下一步如何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七是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依托省工信厅组织的各类展览会、展销会等帮助企业开拓域外市场。截止目前,累计组织鹏吉粮食、白粮农业、鑫源禾米业、裕丰米业、黄栀花药业等多家企业各类特色展会,为我市食品和医药行业打造更广阔更快捷的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进而把本地区产品推向全国构筑了更加高效的交流平台。

第四篇:关于开展《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研究》的通知

关于开展《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研究》的通知

市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

按照泰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市人大张正方副主任牵头市发改委、经贸委、农委、工商局和工商联五部门共同承担《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研究》调研课题,我局承担的主要内容是:“民营企业注册总数、注册分类,注册情况;注册程序、前置条件、收费情况;在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减少收费等方面的对策措施。”为确保按时、高质地完成调研子课题任务,经研究,请各地围绕调研任务迅速展开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一)当前注册程序、前置条件、收费情况;

(二)在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减少收费等方面的对策措施。

二、各地要跳出工商部门,从全市的角度切入。重点突出各地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行政审批难的症结,前置审批的主要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部门、收费情况。对策措施在有前瞻性。

三、调研任务由各地监管科会同注册科共同完成,字数不少于3000字,要有数据、有事例、有观点。

四、各地在七月五前将调研情况报送市局个体处邮箱。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五篇: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国有民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经济和港澳台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和民营科技企业等类型。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概念和经济形式。民营经济曾一度在中国消失,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渐进发展中,民营经济得以复兴,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生力军。民营经济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

(一)民营经济一词是从经营主体角度表述的概念。由于根据经营主体划分经济类型存在困难,目前国内有不少地方不是根据经营主体划分经济类型,而是根据财产所有权来划分。例如,我国统计上划分经济类型的方法就是根据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分为公有经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

(二)我国现行法律或者政策是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划分经济类型,比如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在提及民营经济的时候,我国法律或者政策性文件一般以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表述。例如,我国宪法就把经济类型分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

而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私营经济等。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而未使用民营经济一词。

(三)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提及“民营经济”一词的规定。通过法律检索系统检索,在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数据库中没有找到针对民营经济的专门性规定(指标题含“民营经济”)。最近几年十多个省市出台了有关民营经济的专门文件,形式一般为某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之类的政策性文件,如广东省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12项配套政策。

民营经济是从经济管理角度进行划分的一种经济形式,其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从产权关系上看,具有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明晰和利益分配明确等特征。民营企业多数为自筹资金、自由组合的经济实体,无论是个人投资、合伙投资或外商投资以及集体筹资创办的企业,其产权关系和利益关系都比较明确。

(2)从经营机制上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比较健全。由于民营经济具有产权明晰、经济利益独立的特征,所以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自主决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靠科技,不断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以求自身的发展壮大。

民营经济基本概念 具有明晰的产权

产权是指财产的权利,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处置权。民营经济中的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等企业形式因为其对全部财产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利,具有所有权和归属权的排他性,因此都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这样就可以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具有灵活的经营机制

民营经济灵活的经营机制是建立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和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处置权的基础之上,具有高度灵活的经营决策权、高度灵活的资产支配权、高度灵活的用人选择权、高度灵活的内部分配权,根据市场的竞争环节,灵活应变,不断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寻求最好的发展机会,可以最大限度的规避市场所带来的风险。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

民营企业由于受到外在的和自身的激励与压力,能产生创新的欲望和要求,进行一系列的创新活动,而这些创新活动都是以该创新主体的利益为中心,因为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而利润的多寡直接影响着企业创新的动力大小,只有在不断创新中才能获得竞争优势,不断增加利润。正是这种创新动力,促使民营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取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市场价值,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强大的动力机制

民营经济的动力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民营企业要面对外部强大的市场压力。一般民营企业受自身规模和资金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尤为激烈,促使企业自身不断创新,以改进和完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方法,使市场压力转化为市场动力。第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企业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扩大再生产,而扩大再生产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任何一个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首选目标。因此这个终极目标也成为企业发展强大的推动力。第三,企业内部有较强的激励机制。由于产权关系明晰,民营企业具有高度的自主用人选择权和内部分配权,因此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引进、使用和储备人才,激励人才在企业创新中的作用。在分配上按贡献大小作为评判标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具有功能的互补性

民营经济是在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产权明晰,责权分明,经营方式灵活,自负盈亏,生产效率高,成本低。但是,民营企业一般规模不大、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相对稀缺。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相结合,则正好能弥补这些劣势,发扬自身的优势,这就要求不同所有制经济相互渗透、取长补短、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和谐发展。民营经济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逐步扩大,开始发挥越来越广泛的作用。

(1)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企业产权多元化和产权明晰,从而有利于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2)民营经济的运行机制最接近于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在民营经济中体现得最充分,因而民营经济对国有经济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3)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增加供给、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民营经济具有相对分散、规模小、易吸纳劳动力的特点,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

(5)民营经济有助于调动多种积极性。由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特点不同于传统的经济形式,所以能够充分调动所有者、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6)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培养和造就了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经营、管理人才。

当然民营经济也具有一些消极作用,在有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和法制规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更需要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积极作用,克服和避免其消极作用,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运作环境,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民营经济中国发展

1、“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已形成。

所谓的“三分天下有其一”,是指民营部门、集体部门和国有部门等三类部门在国民经济活动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各占三分之一。根据国际金融公司于2000年进行的调查,如果将社会经济部门划 民营经济三十年

分为国有和非国有两大块,到1998年,中国国有经济活动总量已降至GDP的38%。如果扣除国家控股的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则国有经济部门、真正的集体和农业部门、私营经济部门等三大块经济活动,将分别占同期GDP的37%、30%、33%,基本上是“三分天下”。

近年来中国民营经济的产业分布趋向是:第一产业中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项指标均保持较高增长势头,但所占比重一直比较小。这说明,民营经济的产业分布已出现向第一产业、特别是高附加值农业和采掘业转移的倾向,但还未形成气候。第二产业中的民营经济成分增长速度虽不算低,但比重有所下降。这是由中国经济从低收入迅速转向中等收入发展阶段以及民营企业本身的发展水平不高决定的。第三产业中的民营经济增长速度仍然不高,注册资本金的比重也有所下降,但投资人数和雇工人数所占比重则有所上升。

2、民营经济将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1年底,中国国有经济单位共有在岗职工7409万人,比1998年减少了1400万人,年均减少467万人。如果按此速度递减,到2010年,国有经济单位的职工总数将减至3200万人左右,减小幅度达60%以上。即便如此,调整后国有成份较集中的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等四大类企业,仍难于容纳这么多职工。2001年底,私营企业职工就业人员为1187万人,与1998年相比,大体是年均增加150万人,年均增长12.6%。如果据此计算,到2010年,私营企业吸收的就业总量即可达到3454万人。这意味着私营部门的就业规模将超过国有部门。如果将个体经济部门、外资部门吸收的就业量考虑在内,到2010年,民营经济将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如果从企业规模角度看,目前为止,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已有2.4605万户,亿元以上的已有380户,企业集团也有2185个,可以说已初具规模,实力相当可观。尽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缴纳的工商税在全国工商税总额的比重还很小,短期内也还很难大幅度提高,但综合分析,特别是从就业规模、产出总量和市场占有份额等角度分析,再过10年左右,民营经济部门将占居重要地位。到2020年,民营经济很可能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存在问题 发展环境不够宽

(1)政府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民营经济仍沿袭“依权监管”的模式,难以过渡到“依法监管”上来,导致民营投资的管卡多、手续杂、费时长,增大了民营经济发展的交易成本。

(2)在“市场准人”上民营经济认为享有公平待遇。目前,许多领域对民营投资虽没有明文规定的限制,但是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与国有经济甚至外资经济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政策差异。一些收益稳定、利润较高的行业尚未对民营资本开放;民营经济在投资里顶、能源供应、贷款支持、征用土地、人才使用等方面与国有经济、外商经济享有同等待遇的相关政策也不完善或难以落实。

(3)财税政策不平等

(4)财政经济主管部门在短期内以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则由原来为国有经济服务转变到为民营经济服务上来,民营经济的发展存在体制上的制约。民营企业起点较低

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民营企业问于自身的特点,大多数具有某些先天不足,主要表现为:

(1)起步水平较低,原始积累不足,低水平重复投资较为普遍;

(2)投资盲目性较大、追求目标短期化;

(3)职业操守不强,不正当竞争、制假造假、损害环境等现象时有发生;

(4)发展缺乏长期战略和长远眼光。

其次,大多数民营企业在人才储备上民先落后于国有企业,存在“缺管理人才、缺技术人才、缺营销人才”。经营管理模式落后

开拓创新精神不足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以业主个人产权为基础的家庭、家族式管理的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其产权制度具有明显的家族化倾向。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种模式在创业初期也许是可行的,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已走出原始创业阶段,这种家族式管理已显得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融资渠道依然不畅

企业发展缺乏资金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在资本融通上表现为规模偏小且无稳定的资金市场配合。因此,承受市场风险和经济发展周期波动的能力较差,易于“倒闭”,稳定性不强。从银行角度看,由于观念和体制上的原因,中国银行体系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大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获得银行贷款所需的正规渠道,整个金融组织缺乏面向民营企业的民营商业化银行,加上信用中介服务体系滞后,国有大银行无论在自身机制上还是在技术操作上,都无法适应民营经济的发展的需要。科技含量偏低

特色产品偏少民营经济选择的多为技术门槛和管理门槛相对较低的领域,除少数企业外,多选择技术要求不高且劳动密集型的行业。民营经济发展途径

要确保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其关键是民营企业政府,银行要共同努力。既要改善民营企业自身的现状。加强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降低银行的风险,提高银行对民营企业融资的积极性,同时政府也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强民营企业自身的治理

(1)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建立现代化的财务管理制度。当前,少数民营企业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较低现象。只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制度,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益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2)加强银企沟通,健全民营企业信用体系。民营企业融资时刻离不开信用”二字,没有良好的信用文化和健康的信用环境,民营企业融资很难顺利开展。针对目前民营企业社会信用淡薄的问题,应尽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及时与银行进行信息沟通。并注重培育民营企业家的信用意识,提倡和弘扬信用观念,确保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加大对违约的惩罚力度。

(3)提高人才意识,建立完善的用人机制。企业间的竞争,实际是人才的竞争。民营企业要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企业内部资源,转换企业自身经营机制。以人性化的管理激励员工,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4)提高品牌意识,实施名牌战略。中国民营企业应努力实施名牌战略,创造品牌优势,通过创造知名品牌、引入知名品牌培植主导产业促进民企升级等措施,大大提升民营经济的发展规模和档次。

(5)重视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精神。当代企业的竞争不仅是产品营销、管理、科技等方面的竞争,更是人才和文化的竞争。实践证明,谁善于经营企业文化,谁就能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获得竞争的优势。凡成功的企业,必有令人称道的企业文化。

(6)加强舆论宣传,提升企业形象。民营企业要发展,就要不断地通过加强舆论宣传等各种方式建立和提升自身形象,进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信誉度和美誉度。

完善金融企业信贷管理机制

加强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服务为满足民营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应当改善信贷管理,扩展服务领域,开发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调整信贷结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具体来说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金融机构自身改革,转变经营态度,变歧视民营企业为重视民营企业,加强与民营企业的信息互动,扩大对民营企业贷款融资服务;

二是建立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银企合作的直接信息渠道,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及信用档案,强化金融内部监管,确保资金投放合理;

三是对大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融资一视同仁,通过提高效率降低为民营企业融资的成本,尽可能控制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减轻民营企业还贷压力。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

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也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对于融资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建立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基金应以财政资金为主,同时也可吸收民营企业出资和社会捐资;二是由民营企业联合组建会员制的担保机构,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实行封闭运作;三是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评级、项目评级、代偿制度和担保准备基金等配套体系在担保业务全过程中都要有相应的配套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1)加大落实政府政策的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第一要务的实际行动,自觉地、主动地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2)转变政府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搞好服务。要进一步做好为民营经济的服务工作,把根治”三乱作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投资环境的重点。通过改革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整治“三乱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提高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水平。

(3)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要全面推进民营企业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保证其从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民营企业依法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恶意拖欠工资等行为。

(4)为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搭建平台。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民营企业产品展览会,协助民营企业打造市场,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提高民营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5)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民营经济要快速发展,关键还要提高民营企业决策者的水平。

(6)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设立民营经济投诉中心,及时受理各种投诉举报。对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人和事。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王岐山在河北考察时强调

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切实缓解小企业融资难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1日至2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考察工作,并主持召开小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他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直接关乎就业增长、经济转型和社会稳定。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加快转变金融业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和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在小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上,王岐山认真听取了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代表的发言。他说,面对当前极为复杂不确定的国内外形势,处理好经济发展、调整结构、控制通胀三者的关系,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金融系统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把握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执行力度,服从和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有保有压,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毫不动摇地加强小企业等薄弱环节的资金支持。王岐山指出,缓解小企业融资难,关键要多措并举,加快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的作用。大型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强化小企业金融服务,把这项工作做实。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型金融机构要立足当地,避免片面求大和盲目跨区域扩张,更好地服务于小企业。同时,要发展与小企业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规划,把金融环境营造好、保护好,还要十分关注民间借贷市场的状况。

王岐山强调,“百业兴,则金融兴;百业稳,则金融稳”。要处理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道德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1年8月18日10时,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吴显亭和银监会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张小松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关问题进行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主持人]中小企业融资难为什么多年难以解决?您认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还需要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吴显亭]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包括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目前对这个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持续不懈的努力。从根本上来说,要坚定不移地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光是经济发展方式要转变,金融业的发展方式也要加快转变。

要多方面共同使劲。小企业自身要积极适应市场的形势变化,修炼内功,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范经营,为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和扩大直接融资铺垫更好的切入点。金融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在工作持续推进上下功夫,在政策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上下功夫,在推进金融创新上下功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系统地深入全面总结,发扬光大。同时,针对新的形势新特点,扎扎实实、与时俱进推进相关工作。人民银行将继续把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作为一个大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以下工作不断取得实质进展:

一是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好的金融环境。同时,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金配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和微型企业切实做好金融服务。二是加强跨部门合作,进一步做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度顶层设计工作。对已经出台的政策,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继续大力发展金融市场,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四是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而且这些中小型金融机构重心要“下沉”。财政税收配套激励也要跟进,有效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激励。

五是加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抵抗系统性风险的制度保障,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积极性。

六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征信体系、信用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支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

七是引导规范民间借贷发展,进一步发挥好民间借贷在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防范民间借贷潜在风险。

八是扎实推进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促进中小企业信贷政策顺畅传导,全面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实施效果。九是按照中小企业新的划型标准,及时调整完善中小企业信贷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情况的动态监测及调研分析,及时调整完善信贷政策。

十是积极支持地方政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支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信息,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方向指导和正向激励,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切入点提供基础支持。

[张小松]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猛,确实也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不断加大对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大家共同的关心和支持,一方面小企业需要提高自身融资能力,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还包括进一步明确金融支持范围、改善融资环境等。另一方面,银监会下一阶段将以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作为总的指导原则,在这一原则下继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发展理念,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的机制建设,进一步保持小企业信贷增长势头

从“国富民强”到“民富国强”

中国语文里一些习以为常的用语,都反映中国文化的一些深层思维其实与市场经济的本义格格不入。比如,百多年中国现代化的努力,都以“国富民强”和“富国强兵”为目标,其中“富”的主体都是“国”。

在这一传统模式中,国家成为富裕的主体,然后才将财富分配给民众;这样的国家自然成为全能的大政府,这样的民众自然不但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而且也没有丝毫的个人权利的争取空间。但在市场经济的逻辑中,创造财富的主体应是民众,国家的功能只有两个:

一、通过税收进行财富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迅速发展国家能力(包括教育能力、创新能力、战争能力等),以规避“富国不等于强国”的风险。在市场经济的逻辑中,真正应该实现的是“民富国强”。

然而,几千年的传统思维及其模式,使得“民富国强”的概念始终难以深入人心。以三十年改革为例,虽然民营企业大幅发展,民生大幅提高,但一有风吹草动,“国进民退”每每成为人们的惯常思维。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改革的瓶颈来源于政经交织,政经交织来源于政府职能无法根本转变,而政府职能无法根本转变则又来源于传统文化中某些根深蒂固的东西。

看到问题的症结并不难,难的是真正下决心解决这些问题,而且落到实处,同时能逐步有效克服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与市场经济不相匹配的思维和行为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共五中全会开幕,政策重点由“强国”转向“富民”,人们对此抱有谨慎的期待。

突出民营经济主体地位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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