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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编辑:心上人间 识别码:12-101892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1 23:02: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位于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安达如苑”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车位使用面积为。

1.2地下车位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安达如苑”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4.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交付期限与方式

5.1甲方于地下车库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将车位交付给乙方。

5.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六、使用管理

6.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6.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6.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6.4乙方应按上述使用使用规格面积及必要的公摊面积之和支付物业管理费、采暖费、卫生费等费用;

6.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6.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事先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向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备案登记。

七、其他

7.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7.2乙方已明确知悉本车位仅为使用权转让,不能办理合同备案登记、产权登记和租赁登记备案等手续,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乙方保证不因此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赔偿、退款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张,相关问题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7.3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交付时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7.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八、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

日 签订。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蓝天·卢浮9号”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

。(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0000元/个(大写:十五万元/个)。(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于商品房正常交房后 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0.01%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并于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蓝天卢浮9号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第六条约定,甲方已于

****年**月**日向乙方交付该协议项下之车位使用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地下车位位置、面积

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位于***小区地下停车场号地下车位(以下简称“该地下车位”)。

2、该地下车位的面积约不小于12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面积如有误差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主张。

二、使用期限

1、自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起至年7月5日止。

2、本协议使用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将该车位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该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其计算方法为按个计价,即该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该价格不因面积等任何因素而予调整。

2、支付: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同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3、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的转让价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四、管理服务费

1、该地下车位的管理服务费的计费方式为按个计算,车位服务费暂定为每月100元,最终由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规定的标准为准。

2、乙方须在办理该地下车位手续时,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按该协议约定的标准交纳车位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3、该地下车位收取的车位服务费用为停车场养护费用。此费用作为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停车场的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服务。

4、该地下车位车位服务费的起计日为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甲方移交的,自甲方应当移交之日为起计日。

五、地下车位的移交和使用

1、乙方付清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及车位服务费后,甲方应当于202_年7月30日前移交该地下车位。

2、乙方需自行前往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移交,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正常移交的,车位使用期限不予以顺延,车位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自本协议约定的使用起始时间开始,由乙方承担。该地下车位移交乙方的同时,使用权即归乙方;

3、该地下车位仅作为停车使用,不得改为其它用途;

4、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保证遵守国家、大连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各种规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使用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5、乙方使用该地下车位应当遵守甲方、物业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及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要求。

6、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高度 2.1 米、宽度 2.1 米、长度 4.8 米,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该地下车位面积且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车位的要求。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该地下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或其聘任的物业公司仅提供车位停放服务,并非保管关系,甲方及物业公司对停放车辆发生的损毁不承担责任;

3、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负责该停车场日常通行秩序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甲方或聘任的物业公司负责该停车场的卫生保洁工作;

5、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期付清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后,乙方是该地下车位的唯一合法使用者。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地下车位;

2、乙方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必须符合该停车场规定及车位使用要求;

3、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1)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

(2)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等;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

4、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该停车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在车场内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现金的,责任自负;

6、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或地下车位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8、乙方应当按甲方或管理企业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地下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该地下车位,乙方并应当立即离开停车场;

9、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制定的关于本停车场及该地下车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保管

甲、乙双方明确双方之间仅为地下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关系,并非保管关系。若乙方需要保管服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提交保管服务的书面申请,另行签订保管合同。在乙方交纳保管费、车辆钥匙、行驶证件、乙方身份证明等物品、材料、证件,并在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封存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提供保管服务。具体保管合同双方另行签订。

八、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该地下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并在使用本地下车位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出示保单,留存复印件。

九、特别条款

1、双方确认:甲方转让的仅为该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乙方不得自行办理、也不得要求甲方办理该地下车位的产权登记或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

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所受让的是地下车位使用权。

2、该地下车位使用期间,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该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第三方,并应明确告知第三方该地下车位无法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地下车位产权登记或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并保证该第三方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赔偿、退房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张,因该第三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移交该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本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达18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当承担本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10%的赔偿金。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管理服务费等任何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逾期款项日万分之五的赔偿金,逾期达30日仍未全额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解除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该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20%的赔偿金。

4、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特别条款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解除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交还该地下车位并承担自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至交还之日止的使用费(按每日 10 元计算)、管理服务费。乙方已交纳的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扣除上述费用后由甲方无息返还(如系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解除的,将同时扣除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金)。

双方上述对本协议无效情况下的处理约定,独立存在,不因本协议无效而失效。

十二、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地下车位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二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出售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购买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

签订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紫薇臻品小区地下 146号停车位。(以原

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使用权购买协议为据。)

二、产权约定

甲方保证对上述停车位享有合法的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

确保上述车位使用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鉴于此车位为二手转

让,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原甲方与开发商所签订的车

位使用权购买协议所约定的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20000元(大写:

贰拾贰万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

款。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等办理移交手续。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必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该车位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位的协议书原件;

三、该车位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位的收据原件。

第五篇:地下机械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地下车位使用权 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XXXXX地下机械车位使

用权转让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地 址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协议:

一、甲方同意转让已建成的

小区地下车位使用权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

小区地下车位编号: 的使用权,该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直至该小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为止。甲方转让的车位仅供乙方停车使用,对此,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转让的该车位使用权。

二、该车位 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定之日支付 元转让费,甲方向乙方出具统一有效的收款收据。

三、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交付该车位,并在交付时保证基本的照明及该车位的分隔线。

四、乙方因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而使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和给予修复。

五、乙方在使用本地下机械车位时,应服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并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

六、乙方在使用期间,未经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改造。

七、本地下车位属使用权转让协议,只能作为该物业使用依据。

八、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公司登记备案之前,不得擅自将该车位转让。

九、乙方承诺使用时保证安全,不堆放易燃易爆等相关的违禁物品,由此而产生的消防责任由乙方自 行承担。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提交昌吉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手写字体及打印字体均为本协议的有效字体。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XXXXXXX地下车位使用平面图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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