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食堂食品采购协议书
邵固中学食堂食品采购协议书
业主:河北省威县邵固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学校能按时正常给学生提供就餐,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给甲方提供所需食品、物品,并订立本协议:
一、物品种类:
1、蔬菜类;
2、肉制品类;
3、油类、调味品类;
4、馍馍;
二、交货地点:
邵固中学食堂。
三、乙方职责:
(一)供应物品报价:
乙方在供应甲方食品过程中要每周报价一次,且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报价时间为每周五报下一周的价格。
1、蔬菜类: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综合价格。
2、肉制品类: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市场价格。
3、调味品类:所报价格应与当地市场价格持平或略低于当地市场价格。
(二)供应食品质量保证
1、蔬菜类:蔬菜必须新鲜,且以没有喷洒过生长素等激素类催长药及农药的为佳。
2、肉制品类: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的肉制品,且所提供的肉制品不能是病残的或母猪肉等,更不能是超过保质期及变质的肉制品。
3、油类、调味品类:必须在保质期内,且有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三)有关票证索取
1、乙方必须提供本人经营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2、乙方必须提供采购点经营者的相关证件及食品质量的相关证件。
3、乙方必须提供本次供应学校物品的相关票证(发票、签字收据、能证明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的相关证件等)
(四)如遇停电、停水特殊情形或其它事故,乙方确实无法供应货物时,乙方必须提前一天告知学校食堂。
(五)供货时间: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按商定的时间向乙方通知采购的物品、数量。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采购资金。
五、资金支付方式
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
六、安全责任
1、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食用学校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且放弃先诉抗辩权。甲方并立即解除此协议。
2、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食用学校饭菜到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为甲方加工过程中造成的问题,甲方自行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与乙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罚款,乙方不得有异议。每发现一次,扣除一次结账货款的30%。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两个星期前函请甲方解约,等甲方重新寻到承包商后,甲方才同意解约,并书面通知乙方解约。
3、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师生就餐,甲方拒付所有账款。
4、乙方提供的蔬菜等物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拒绝收货不算违约。
八、协议期限:本协议暂定执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若有违犯本协议原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九、未尽事项,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威县邵固中学联络电话:03196056366
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
乙 方:
联络电话:
年月日
第二篇:食堂食品采购协议书
食堂食品采购协议书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十里坪镇黑沟小学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
1、粮油类;
2、蔬菜类;
3、水产类;
4、猪牛羊肉类;
5、禽蛋类;
6、大米面粉类;
7、副食调料类等货物;
8、冷鲜、干货类。
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合同期限:暂定半年,自202_年9月1日至202_年2月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周)向乙方订货一次。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相关事宜
1、送货必须备有三联送货单,清楚记录完整信息。
2、乙方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
3、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食堂。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4、禁止下列食品送入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价格确定批次订货:乙方每此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
6、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品种由甲方决定;乙方需每次向甲方提供当日的食品价格,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食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厨师、库管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8、甲方所购买的食品无论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
9、乙方必须是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第四条:付款方式甲方按月用转帐或现金票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或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对私抬食品价格,不能确保食品质量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供货资格,结算时甲方有权扣回多付款项。
第五条: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延误交货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10%。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第七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于202_年9月1日签定,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2_年9月1日
第三篇:食堂食品定点采购协议书
食堂食品定点采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在院病人及医务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医院食堂及医院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定点采购食品原料签订如下协议。
一、采购供应的食品:
米、面、粮、油、肉、蔬菜、各种调料等
二、配送要求
1、甲方食堂所需的食材由乙方供应,乙方负责送货上门,于每天早上8点之前送到甲方食堂。超出约定时间30分钟,则将扣除当日货款10%违约处罚。
2、甲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提前3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
3、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在通知甲方后,乙方配送到达时间不得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配送到,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负责向医院食堂提供米、面、油等主要食品,油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桶装油。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保质保量。
3、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
4、食品原料供应点要有充足的货源,且数量多、品种齐全供食堂选择。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医院提供优质价廉的产品。
5、乙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食堂意见,自觉接受医院的监督管理,保证医院食品卫生安全,如乙方提供货物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应付全责。后果严重的将移交上级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
四、甲方责任
1、做好供货单位的资格审查,配合乙方认真把好货物验收关,如有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迅速处理。
2、医院食堂管理部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到定点单位采购,定期组织对食品采购点进行评估,如不履行协议,医院单方面有权终止协议。
五、结账方式
一月结算一次,甲方食堂每月向乙方结算一次费用。
六、协议期限 202_年5月1日至202_年4月30日。
乙方的开户行及账号: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四篇: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制度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以上)。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4、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 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5、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7、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8、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做好防蝇防尘。
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计划,包括经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学时,员工不少于15学时。
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经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食堂人员个人卫生守则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自来水洗手。
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服务员穿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学校食堂食品(凉菜)留样制度
制售凉荤凉菜有明显标志的留样专用冰箱,留样冰箱实行专人负责。
建立凉菜留样记录,包括日期、餐次、当餐经营凉菜名称、留样凉菜名称、留样数量、留样人等。
有专人负责凉菜留样,用已消毒过的用具取样,每种凉菜取样不少于250g样品,放入消毒过容器内盖好或用食品级包装袋密封后置于专用冰箱内冷藏。
凉菜留样冷藏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留存时间为24个小时。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进行逐项登记。
四、学校分管领导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 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校长、分管校长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对责任人的追究
1、各级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学校的追究
1、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责令其消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并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凡体检符合要求,且取得健康证的,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至二次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有记录、档案。
六、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切实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七、每次培训之后,学校要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原料采购索证及验收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及验收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伙食采购应有二人以上人员方可进行。采购伙食时,大宗食品及原料如米、面、油等必须坚持定点采购。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料。
三、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和枯黄老等劣质蔬菜。
四、采购大宗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五、批量供应给食堂的物资其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经保管员验收,并有验收记载。验收食品时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验收的内容分别为: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的,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用具与进餐者直接相关,为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餐用具在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规定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使用。
二、消毒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步是温水清洗,去除餐用具食物残渣和残留油脂等;第二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法或者化学法杀灭餐用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三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三、消毒包括物理和化学两种方法,学校食堂一般采取物理消毒法,物理消毒方法有两种,分别为:
1、煮沸、蒸汽消毒须保持100度达10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度达10分钟以上。
四、对餐用具的消毒工作坚持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的原则,凡经检查餐用具未经消毒擦洗的由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一定的经济处罚。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用三个专用池。各类水池应已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抠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抠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笑道,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云卫生要求。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食堂仓库管理制度
食堂仓库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食堂仓库管理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全校师生食品安全卫生,建设一流的高中食堂,特制定源清中学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实事求是,服从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不玩忽职守。
2、食堂仓库所有物品必须登记,注明物品名称、购买日期、价格、数量、保质时间。
3、除领料人和食堂仓库管理员外食堂员工不许到仓库乱窜。
4、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5、领料人必须签名,从仓库领出的物品要让库管员进行登记,领出的物品只能公用,一律不能私用。
6、领料人要对自己所领的物品进行监督与负责。
7、食堂仓库管理员要对领料人进行监督,对于不该领的物品一律不领并对领料人所领的物品进行认真审核登记。
8、食堂仓库管理员必须定时盘点,如发现物品短缺,要立即通知食堂管理人员购买和查找原因,即使解决问题,和指制定相应的防犯措施。
9、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入库的食品应严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或超过保质期,不能接收入库,对三无产品拒绝接收。
10、仓库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11、仓库入库的大米、面粉等易霉变食品要离墙20cm、离地35cm,并扎紧袋口。并要落实措施灭杀或防止老鼠进入仓库。
12、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13、经常清理冰箱,保持冰箱内外洁净。
14、仓库放物资要勤检查,经常通风,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妥善处理。
15、仓库必须保处干净、整洁、整齐,食堂仓库管理人员要提高“四防”意识,即“防盗、防霉、防火、防投毒”。
16、仓库门窗要关好,锁好,维护仓库物资的安全。
17、食堂仓库管理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不在食堂仓库内吸烟。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的健康。特制定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到每天深入一线,严格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并每天组织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工作小结;
2、建立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消毒、留样等各项规范操作制度;
3、督促采购员、炊事员、分餐员、保管员、保洁员执行各项卫生规章制度;
4、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一旦发现其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5、建立和健全从业人员日常卫生安全教育制度,关心、了解从业人员的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6、规范食堂各类管理资料。
7、确保食堂安全措施落实(防污染、防火、防盗、防投毒)。
二、学校食堂采购员的岗位职责
1、应到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采购;
2、采购食品应向供应方提出质量要求,并索取检验证明;
3、不采购有毒有害、掺假掺杂、不新鲜的食品;
4、对定型包装食品要采购生产日期近、离保质期远的食品;
5、索取购货发票、以备查验。
三、学校食堂炊事员的岗位职责
1、注意食品新鲜,变质食品不加工烹饪;
2、烧煮食品应充分加热,烧熟煮透、不里生外熟;
3、剩余饭菜应在确保质量良好的前提下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4、不用勺直接尝味;
5、不用盛放生食品或未消毒容器盛放烧熟食物;
6、当天切配的原料,当天烹饪加工
7、做好生食品的拣、洗工作,剔除腐败变质、污物及杂质;
四、学校食堂分餐员的岗位职责
1、穿戴清洁工作衣、口罩、帽子,双手清洗消毒;
2、使用专门工具,不用手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
3、不出售未经回锅烧熟煮透的剩余饭菜;
4、保持室内清洁,备餐间使用前的空气用紫外线灯消毒,温度保持在25°C 以下。
五、学校食堂保管员的岗位职责
1、做好食品进货、验收及发货登记工作;
2、库存食品分类堆放,储存容器加盖并挂牌,注明进货日期、质量,库存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3、易腐食品冷藏保存,冷库保持薄霜,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4、仓库保持通风干燥,做到防鼠、防潮、防蝇、防虫;
5、严禁存放有毒物品、非食品原料及个人物品。
六、学校食堂餐具保洁员的岗位职责
1、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2、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3、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4、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后必须储存在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二、各岗位责任追究制
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主管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各司其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依据职责分工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篇: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与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或个人采购食品,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如: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
第二条: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要按照订购要求对供应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以保证其质量。
第三条: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持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冷荤凉菜食品和四季豆类、野生菌类食品。
第四条:采购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引发食物中毒的采购员,严格查处。
第六条:本规定于202_年5月20日起开始实施。大田坝完小202_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