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车辆挂靠合同书
合同书
企业单位名称(下称甲方):英德市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实际拥有、支配、使用人(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书。
一、现乙方出资购买__________型号车辆壹台以甲方名称到市车辆管理所登记上牌手续。车牌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车架号________。乙方信函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二、乙方以甲方单位名称使用车辆,名义上是甲方车辆,但乙方才是车辆的实际拥有、支配、使用人。因此乙方在使用该车辆时应办理上岗证和购买社保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车保险等。
三、甲方为乙方服务免手续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支付该车每年的综合费用元/年。综合费用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的交通费、安管费、什费和办理定级、季审、营运证年度审、车辆年审。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及理赔。甲方按国家税费标准收取乙方款项为乙方购买路费元/月,运管费元/年,车船税元/年,年票元/年。甲方不垫资购买。
四、甲方在此合同注明乙方车辆每年月办理年审,月办理季审,月办理定级及季审,月办理营运证年度审,月办理保险,到期月路费的购买。
五、乙方辆在社会上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货物损失、车辆被盗被抢、损坏等,人员伤亡、刑事责任、民事纠纷、私人恩怨等等)一切无法估计的责任和损失及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和承担,甲方免责。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讨乙方经济赔偿。
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乙方必须回公司购买车辆第三者贰拾万以上的保险(营业中制保险)。且每月八号参加甲方组织的交通安全学习,通过安全学习和考核,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
七、合同期内乙方车辆如需转让、售卖,与甲方协商后可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私下转让或售卖甲方名下的车辆,甲方有权追回原车并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期内迁出的车辆,甲方不退履约金,迁出所需费有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缴交税费的日期提前十五天以上向甲方交付该车的一切国家税费款项,甲方代乙方购买,如乙方未能按时交纳款项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免责。合同期满,如甲、乙方无异议,本合同继续有效,延续至下一个合同年限。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以甲方名义使用车辆涉及该车辆的国家税费和合同履约等,因此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无违约事项的,甲方全额将合同履约金退回乙方。
十、本合同如出现一方违约,遵约方可向违约方进行必要的罚款。违约方需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和后果,而为了避免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为此做出必要的行动或索赔等,由此引起的后果和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和承担。如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发生争议或纠纷,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贰年,在合同期内甲、乙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名即时生效。
甲方:英德市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姓名:
甲方经办人:身份证号:
签名日期:签名日期:
注:如国家有关税费标准有改变,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篇: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书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书
甲方: 青岛诚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洪启
地址:青岛保税区鼎业大厦11楼
电话:0532-86767375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266555
电话:
甲、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车辆挂靠甲方经营等事宜,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挂靠经营车辆: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挂靠在甲方经营,并办理有关挂靠手续。挂靠车辆颜色、外表广告需遵守甲方统一规定,不得私自更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收回该车辆所有营运手续。
同一实际车主向甲方挂靠车辆不得少于三辆(含三辆)。每辆车分别签订合同。挂靠车型是:,车辆牌照为:
发动机号:底牌号:吨位:数量:辆,外廓尺寸:
第二条 :挂靠经营期限:
期限:共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
第三条挂靠费用付款方式:
1、挂靠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年,在挂靠期间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交纳挂靠费壹仟元(不包括养路费、货运基金、运管费、管理费),税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除向主管部门交纳费用外,剩余部分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
2、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贰万 元整,乙方违反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留,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每第六个月中旬15号左右,3、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六个月的挂靠费,同时领取次月养路费、货运基金、运管费凭证。逾期乙方将承担逾期应交款项每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挂靠合同,并停止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属于甲方为乙方代交费用,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交款时间向甲方交纳,逾期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车辆挂牌:
挂靠车辆的营运手续,海关监管手续(包括集装箱准运证)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车辆所有权 :
本合同项下车辆所有权属于乙方,车辆的营运手续(包括集装箱准运证)及相关手续属于甲方所有。
第六条车辆保险:
1、挂靠车辆必须以甲方的名义按保险合同的要求足额参加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保险额不少于50 万元,车上货物保险金额不少于30万元(集装箱车辆、货各十五万元),从事运输大型设备,进口设备需事先追加办理短期货物运输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货值的80%。
2、保险公司的选择及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保险费,并在上次保险合同到期十日前交纳下一的保险费,办理续保。
3、如乙方自行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应经甲方同意。相关保险内容符合本条1、2款的要求,并将保险单送甲方留存,续保手续应在上次保险合同到期十日前办理完毕,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甲方。
4、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承担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伍仟元整。
第七条 车辆经营管理
1、挂靠车辆由乙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甲方的挂靠仅是一种经营资质的挂靠。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费用,还有经营中发生货损,货差,伤亡事故产生的赔偿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及使用车辆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挂靠关系连带甲方,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付出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伤亡及意外事故的处理:
1、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等有关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关系,发生事故致上述人员死亡、伤残等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3、乙方以及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1、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及时通知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并由此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垫付款项。因保险理赔的拒赔或差额赔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2、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人身伤害赔偿责任,乙方独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车辆的审验
甲方必须在审验之日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由甲方统一组织安排年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临时检验或其他问题,由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准时参加,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年审或其他审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或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付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违约金、罚金、利息等,乙方除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外,其他一切损失也一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逾期付款十五日或给甲方造成损失三日内,不及时向甲方履行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营运等手续,并可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乙方的挂靠车辆,从拍卖或变卖款中优先受偿,由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3、如甲方违约,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集装箱车辆的营运等手续由甲方收回,因乙方在甲方挂靠车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如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其车辆挂靠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乙方所挂靠之车辆,连续三个月(含三个月)或累计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没有向甲方交足挂靠费(包括养路费,货运基金,运管费,管理费等),甲方可以直接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该挂靠车辆的报废手续, 并将车辆送交回收部门,也可将挂靠车辆单方转让给第三人经营, 或收回归甲方自用。
2、挂靠车辆报废、或者转让给第三人、或者收回自用,其价值不足以清偿欠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欠付甲方的各种费用,以及因乙方责任而导致甲方支出的各种款项等)的,余款甲方继续向乙方追偿,其价值超过欠款的,超过部分不予退还。
3、乙方挂靠之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经营,不得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更不得转让给他人。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的,应该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整,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直接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约定执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经营中必须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在挂靠期间,运输发票由甲方提供,但甲方将按国家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款。
3、在挂靠期间,乙方到甲方领取凭证或办理其他事务的人员,须经乙方书面委托手续,否则甲方不予接待。
4、本合同期内,如遇国家运输政策变动,按国家政策办理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附件:①挂靠人身份证经双方到户籍管理部门验证后,其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乙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留存;②挂靠车辆行车证经双方到车辆管理所验证后,乙方在复印件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由甲方留存;③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验原件。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及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甲方按照乙方下列地址通知乙方,具有法律效力:
乙方地址:邮编:2665553、其他约定:保证人(身份证号)以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等财产)对上述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声明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承担该法律后果。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摁手印):
法定代表人 :王洪启
保证人(签字摁手印):
年月日
第三篇:旅游车辆挂靠合同书(范文模版)
旅游车辆挂靠合同书
旅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张掖市旅游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车辆产权: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自愿将自有的一辆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的小轿车挂靠给甲方公司进行旅游包车业务,车辆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
二、挂靠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与甲方互相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车辆管理:
1、挂靠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及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挂靠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甲方和客户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乙方即视为认可无异议。
四、挂靠费用
1、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应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旅游车辆挂靠合同支付挂靠费,不得拖延。(挂靠费用为_____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1、乙方在挂靠期间承担对该车辆的正常保养维修包括润滑油、三滤、刹车片、轮胎等易损件。
六、双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客户资源,以保障乙方的车辆效益。
2、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安全至上的服务,全力保障甲方客户的安全与服务。
七、其他
1、挂靠期间车辆如出现交通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同保险公司及交警队配合处理,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与甲方一概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2、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继续签订挂靠合同。
八、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不按时给甲方交付挂靠费用,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索要挂靠费用;
2、车辆挂靠之日前所发生的民事、刑事、交通违章均由乙方承担负责。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第四篇: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书
合同编号:NO.特别提示:乙方在签订合同书前应仔细研读合同全部条款。
车 辆 挂 靠 经 营 合 同 书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保证人: 驾驶证号: 住 址: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 吨位: 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车辆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鄂A,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若不续签合同,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终止双方的挂靠关系。否则视为乙方同意按本合同双方继续履行一个挂靠经营期限。
三、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全年共计 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 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等规定的税费,及时交付甲方代办办理。
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 元(不计息)。
五、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工资、资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六、安全、机务、商务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责任险,必须签订承诺书。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从事货运为自主经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运输合同等任何合同。乙方在履行自对外所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合同期内,若挂靠车辆达到国家报废年限,乙方须将车辆和牌、证交由甲方作废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追扣车辆,因追扣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处理车辆,所引起的责任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车辆运行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4、乙方在车辆的挂靠期间,车辆及牌、证不得有转租、转卖、转包、抵押、质押等行为。
八、其他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人体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终止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车辆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佣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4、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 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6、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或乙方的关系人、保证人等时,双方的合同视为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乙方除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3、本合同履行过程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以诉讼的方式解决,并约定由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认真审核,协商一致再予签字。
安全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能 回 家!
才
第五篇:挂靠合同书
挂靠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山东盛华物业有限公司装饰工程承包方(法定责任人由伟壮)挂靠方:法定责任人王立诚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山东盛华物业有限公司为发包方装饰工程承包方(法定责任人由伟壮)(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程序最终确定以王立诚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子公司,作为本合同规定挂靠期限内独立承接的家装工程的司挂靠方(以下简称:挂靠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挂靠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选拔经营者,并以挂靠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挂靠方二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生产者。
第二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必须坚持原有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挂靠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子公司本次实行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1_年,即从202_年5月1日起至202_年5月1日止。
第六条子公司本次挂靠经营的形式为:保上交挂靠费,保技术改造投资,挂靠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子公司本次挂靠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为原则,挂靠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工程总造价的 __ %
第二款挂靠经营期间,发包方为挂靠方提供信息和技术方面和业务(含盖章,开发票等)的必要支持。
第三章挂靠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挂靠方的权利
第八条挂靠经营期间,挂靠个人或合伙挂靠的第一挂靠人(以下简称:第一挂靠人)为该子公司的负责人,当然总经理,享受总经理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总经理的全部权利。
第九条挂靠在承包期间,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总经理及副经理级管理干部,组成子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总公司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子公司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员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子公司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展新的经营业务。
第十条挂靠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挂靠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挂靠方在挂靠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子公司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应完成发包方给挂靠方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四款应负责继续履行子公司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
第五款自觉接受总公司和子公司员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子公司员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子公司报告工作,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款维护子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子公司员工收入,不断改善员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挂靠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子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权监督子公司的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子公司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工程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子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挂靠方的经营自主权。第二款不得平调子公司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挂靠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挂靠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挂靠方的收入
第十五条挂靠经营者在挂靠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挂靠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其收入子公司以分红形式结算。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挂靠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员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劳字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挂靠包的收入每月月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挂靠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及子公司收入一次性结清,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挂靠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挂靠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挂靠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挂靠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挂靠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挂靠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挂靠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挂靠期满,发包挂靠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挂靠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挂靠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挂靠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包、挂靠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挂靠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款挂靠经营者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所上缴利润指标,可从总公司分管子公司财务扣除,酌情处罚 3倍罚金
第二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挂靠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挂靠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挂靠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挂靠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二十七条发包、挂靠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合伙挂靠的原定第一挂靠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挂靠人(或挂靠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后,如发包商仍实行招标挂靠经营,且挂靠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挂靠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条 在挂靠过程中,子公司所出现的一切责任性事件(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法律诉讼等)都由挂靠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在挂靠其间,发包方为子公司出具一名会行政监视,负责子公司财务日常运作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挂靠方代表签字,并经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__份,发包方、挂靠方和__公证处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挂靠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四条
发包方____
代 表____(签字盖章)挂靠方____
代 表____(签字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