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在国家人事政策法规指导下,为委托方代办有关人事业务的社会化服务方式,是一项法规性、专业性很强的行政性工作,县以上(含县)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主管人事代理工作,其所属人才流动(交流)服务机构(即人才交流中心)具体承办人事代理业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人事代理业务。
人事代理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
1、人事政策咨询,人事管理规划、设计;
2、人才供求信息咨询服务;
3、协助委托单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4、流动党员管理;
5、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理,包括(1)按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收集、鉴别、整理、查阅、转递、保管人事档案,出具有关证明,办理调动手续,办理出国政审手续;(2)确定(保留)原有身份,工龄计算,以及按规定协助办理辞职、辞退人员恢复(保留)身份手续;(3)按政策规定调整档案工资,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手续;(4)申报考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按规定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关系落放手续;(6)协助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7)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人事代理是一种具有广泛社会性的新型人事管理方式,人事代理对象为: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注册、颁照,或经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
2、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印发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所界定的流动人员;所有进事业单位的人员(含逆、顺向调动)和进入机
关单位的工勤人员;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包括改制的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国有、集体企事业、社会公益事业组织或团体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他流动人员。
人事代理:我市人事代理工作起步于1996年,同年5月首批办理掇刀开发区恒丰公司38人的人事档案托管业务;2001年省政府下发了《湖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随后我市卫生系统的聘用人员实行了人事代理;2003年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人事代理的意见》(荆人[2003]14号),2003年3月1日后市党政群机关新进的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进行人事代理;2005年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与委托单位建立联系制度,就信息互通达成8点共识;2006年市人事局与司法局、教育局分别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专职律师、民办(私立)学校聘用制教师人事关系(档案)统一管理的意见,此举为各部门联合推动我市人事代理工作的一个标志性工作;2007年5月24日,省人事厅在荆门召开了人事代理工作座谈会,省人事厅副厅长温兴生、人事代理处处长鲁文艳、综合处处长张天保出席会议,听取各县(市、区)人事局、人才中心讨论发言,市人事局
副局长胡志海主持会议;2006年市文化系统的市文华开发总公司、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两家单位进行了整体人事代理;2007年市建委的四家转型事业单位和市新华书店也相继实行了人事代理,截止目前共有人事代理人数约5000人。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1988年、1989年、199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2007年转发了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从局调配科接收企业改制干部档案2207份;2007年参加了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2005年购置档案柜、密集架等;2006年启动档案的规范化整理。截止目前共管理档案约1.5万份。
流动党员管理:1995年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市人事局党组代管部分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荆组发[1995]18号文),2007年市直机关工委批准成立了“中共荆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支部”,这标志着代管的流动党员有了自己的“新家”。2008年7月1日前夕,市人才服务中心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并在71名流动党员中开展了“五个一”的活动,即“创建一个流动党员QQ群,填写一张信息登记卡,寄发一封慰问信,组织一次生活会,缴纳一次“特殊党费”。
户口管理: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才储备和人才引进工作的决定,2005年市人事局就解决我市引进人才、人事代理人员的落户问题向市公安局函告,市公安局复函同意凡我市引进人才、人事代理人员凭市人才中心开具的《荆门市引进人才入户证》即可办
理落户手续,截止目前,共托管户口316人。
工资审批:随着代理人员的逐步增多,为便于代理人员的工资审批,2007年7月市人事局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审批职能的通知》(荆人[2007]31号),授权人才中心审批除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以外的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市人才中心自授权以来共审批工资3291人次。
职称申报:我中心从2006年开始负责人事代理人员及社会流动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截止2008年6月,共申报职称322人,其中中级217人,初级105人,申报办理全国资格考试139人。
第二篇: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
1、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其它任何部门或中介组织均无权开展人事代理业务)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业务。人事代理的服务业务很广泛,其中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代理”是毕业生普遍关心的问题。什么是毕业生人事档案代理呢?简而言之就是学生毕业后,由于种种原因,“人事档案”不能转入用人单位或找不到接收单位的,档案可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代管期间,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及时补充档案材料,接续工龄。
2、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享受哪些待遇?
对毕业生而言,办理人事代理首先解决了落户的问题,其次保证了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本人的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策、党团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证件年审等等,将来考取研究生还可计算工龄。
有相当一部分同学认为:我毕业后凭毕业证就可找个单位打工挣钱,档案、户口无所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档案、户口是相当重要的。这表现在:(1)毕业后,同学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结婚或考研,若不办理落户及人事档案相关手续,婚育证明或考研政审材料是无法开具的。(2)档案是记录了一个人的成长过程的原始资料,必须完整并及时补充,其它材料替代不了,如果断档,补接会十分麻烦,有些档案过期就没有办法再补充。(3)你不可能一辈子打工,以后可能会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考录,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政审”即“审查档案”,没有档案是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4)目前,没有户口、档案,是不能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的。(5)技术职称档案材料是人事档案的一个重要部分。有的同学可能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的年限计算并不是从你毕业算起,而是要看你的工龄,没有档案是不会有连续工龄的。(比如2006年的毕业生,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或是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其工龄从2006年7月算起。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工龄从落实就业单位或办理人事代理的时间算起,而不是2006年7月。)
3、人事代理程序
在河南省、郑州市、南阳市办理人事代理的,可在毕业前将人事代理申请交到就业指导老师处由我校统一办理,也可自行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其他地区办理人事代理的,可直接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第三篇:人事代理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答:工作单位落实在区内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用人单位须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
答: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盖上用人单位公章;然后再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应届毕业生办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工作单位落实在江东区内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与单位(仅指在江东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代理过的单位)签订过协议书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内到宁波市江东区人事局网站查询档案是否到档,如档案已到,带上报到证、240元(一年档案管理费)到宁波市江东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应届毕业生落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已办理过报到手续并且持有学校发放的户口迁移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
答:所需材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份(已经与人才中心签订的)、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单位在职证明原件、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社保部门出具);
答:应届毕业生带上所需材料到宁波市江东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填写《申请入户(分户)登记表》、《代理人员挂靠集体户口协议书》,填写完表格后持相关材料前往江东区户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应届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调整如何办理?
答: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与原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与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协议的证明和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证明到人才中心办理报到证调整手续。
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要符合哪些条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①档案在宁波市江东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②中专毕业后生,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中,本科及以下成人教育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其学历取得前后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相加计算;
答: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寸照1张,到宁波市江东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职称窗口填写(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审定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人事档案转入的材料和流程是什么?需要注意的有哪些?
答:流动人员(江东区内单位引进人才)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宁波市就业登记表)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人才中心收到档案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档案转出单位;档案转入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到本中心办人理代理。
答:新单位如未在人才中心备案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窗口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何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手续?
答:代理人员须带上调档部门出具调档函和与委托代理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证明原件送交人才中心并且与人才中心结清代理费用。户口挂靠在江东区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必须先转户口后转档案。注:凭户口《准迁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单位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答: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单位公章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填写《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未就业登记时间在什么时候?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宁波市本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证》的,须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空白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半身照片2张;申请《宁波市外地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证》的,须带身份证、毕业证书、人事代理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半身照片2张;申请《宁波市学历教育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证》的,须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薄,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宁波市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半身照片2张。登记人须填写《宁波市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登记人自提交相关资料之日起7日后,到我中心领取相应的登记证。
答:每年的6月和12月为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受理时间。
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生活困难家庭的未就业毕业生,可以不受
第5款限制,随时办理未就业登记;
参加志愿服务西部和农村计划的本市生源毕业生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未就业的,可以不受第5款限制,随时办理未就业登记。
答:毕业后两年内(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户籍、档案已在江东区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①江东区生源普通高校、普通中专毕业生;②在本市已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的外地生源毕业生;③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考和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非在职本区户籍毕业生;④参加志愿服务西部或职员服务农村计划的本市生源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两年内未就业。
注:
1、毕业前同用人单位签订过就业协议书,在学校派遣前又解除就业协议书的,视作未就业;毕业后升学、留学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隐形或灵活就业的属已就业。
2、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持证人员一旦就业,应当及时向原登记部门上缴登记证。
第四篇: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代办有关人事业务。根据国家《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杭州市开展人事代理的工作意见》等规定,例杭州市人事局授权杭州市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和杭州市人才智力市场(以下简称人才市场)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其他机构未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一律不得从事该项业务,个人不得保管人事档案。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人事代理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务工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下人员配置从过去的计划分配变为双向选择,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同学们的报到证以前是叫做派遣证,从这个名字的变化大家就可以感觉到就业方式的变化。在1995年国家人事部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之成为人事工作的一个新领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代理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服务的对象由最初的三资企业、民办高科技企业、乡镇企业等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单位。代理的内容也从单纯管理档案发展到包括代办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咨询服务在内的人事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是企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服务内容:
传统人事代理事务工作社保、公积金管理人事手续服务档案证管理薪资服务升级包一:免费劳动争议代理及咨询服务 升级包二:免费福利外包产品解决方案升级包三:员工定制代理招聘服务
传统劳务派遣服务免费劳动争议代理及咨询服务:遨才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常年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解决企业面临的诉讼负累。免费福利外包产品解决方案:根据客户自身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切实提供企业及员工的利益。
员工定制代理招聘服务:一站式招聘流程服务,运用充足的行业资源,解决不同企业多层次的用工需求。
服务优势:针对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适合企业发展的定制化服务方案;
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完善的招聘流程服务体系,满足客户不同层次的招聘需求;
遨才高效的客服团队,一对一地及时解决客户难题;专业的法务顾问团队,及时传递各地政策信息。
2服务项目
1、派遣员工工资的发放(开具正式发票)
2、派遣员工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开具正式发票)
3、意外情况协调处理(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
4、劳动保障政策咨询
3服务流程
1、与客户企业沟通服务需求和要求。
2、双方企业交流相关情况,并提供各自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概况等相关经营合法资料。
3、根据客户企业的相关需求和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并与客户企业作相关沟通。
4、双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具体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解除及终止协议情形等相关条款,签订《人事服务合同》。
5、人事代理机构提供专业对口服务人员,由需客户企业确定联系人配合,就相关服务事务合同规定开展服务工作。
6、需由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签订员工《劳动合同》的,客户企业还需向人事代理机构提供客户企业一方相关的劳动人事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以及员工的相关工作岗位、薪酬、福利、奖金及其一系列必要的雇用信息。
7、委托人事代理机构进行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续签等合同管理的,人事代理机构将负责提供与此相关的法律咨询,并代为进行相关程序办理。
8、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管理客户企业雇用员工的信息,建立雇佣员工个人信息档案并作即时的更新。
4分类从人事代理的对象来看,可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从人事代理的内容
和实际操作角度划分,可分为三类:
一是以人事档案管理为依托的基础性代理,包括如前所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内容;二是以人才中介为基础的服务代理,主要包括委托招聘、人才推荐、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三是以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公共人事事务代理,或社会化代理,主要包括人才规划、职业设计、人事诊断、人事管理咨询、人才资源开发等。
分为单位委托和个人委托;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
5对象
(一)各类非国有(三资、集体、民营、乡企、私营等)单位和其他自愿委托的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即各类流动人员)应 该进行人事代理。
(1)辞职、辞退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2)各类事务所和其他社会中介组织聘用的人员;(3)各类非国有单位聘用的人员;(4)自费大中专毕业和毕业研究生;
(5)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6)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7)其他各类流动人员。
6服务内容
1、政策咨询与规划。向委托代理单位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委托单位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帮助委托单位解决人事工作中的问题。
2、人才招聘引进。根据委托单位工作和发展对人才的具体要求,代拟和代发人才招聘启事,组织报名、考试、考核。素质测评工作,提出初选名单。根据单位的特殊需求,向省内外、国外招聘引进人才。
3、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为委托单位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申报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为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转档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代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手续。为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走及资格考试报名、晋升推荐手续,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评议推荐工作。
5、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代理人员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
6、办理在职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按转手续。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党团员组织关系等;为合同期满流动者,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
7、聘用合同鉴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合同鉴证。
8、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凋解或提交仲裁。
9、开展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单位对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进行岗位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为单位代培中。长期专业人才。
10、按照有关协议,向社会推荐委托单位的辞聘、解聘人员重新就业。
11、代办失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委托单位代管人员代办失业、养老保险。
12、为委托单位承办其他人事管理事宜。
13、对个人委托的人事代理,可参照上述人事代理内容提供代理服务。
7规定
(1)凡注册“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由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其他以聘用方
式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单位,可根据需要办理委托人事代理。
(2)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在核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材料后,应当和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
(3)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及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4)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5)在委托人事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其代理期间涉及国家统一调资的,档案工资的调整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6)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其见习期考核、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人才流动机构提供有关毕业生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其手续由委托代理的各级人才流动机构负责。
(7)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解除聘用(任)合同的,毕业生可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代理其人事关系的人才流动机构继续负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待聘期超过一个月的,见习期顺延。(8)委托期间,所委托代理的人员被全民、集体单位正式接收,由其委托代理的人才流动机构凭接收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办理其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递手续;被其他单位重新聘用的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应及时变更人事代理手续。
8程序(1)委托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根据各自情况的不同,须向当地人才流动机构分别提交下列有关证件:①应聘到外地工作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聘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信(证明其单位性质、主管部门、业务范围)等。
②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原单位同意由人才流动机构保存人事关系的函件、出国的有关材料等。
③辞职、解聘人员尚未落实单位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及辞职、解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
(2)代理方对委托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3)委托方与代理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4)代理方向有关方面索取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5)人事代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以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共同遵守。
9作用
人事代理有利于促进企业人事管理事务的社会化。一些不属于企业人事管理的社会事务,如档案管理、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离退休管理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各个方面的体制改革,这些事务必须社会化,以减少企业负担。
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人事代理有利于促进人事管理事务的专业化。企业的所有的活动都要求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高的收益,人事代理通过专业化的、优质的人事事务服务,满足了在竞争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有些人事事务如果由企业自己承担,远不及由专门人事代理机构承担成本低、效果好。
人事代理有利于企业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发展人事代理,将有利于企业形成科学的、较为规范的现代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10意义
企业可以从烦杂的人事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经营和市场开发中去。
企业与代理公司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从而避免企业因劳动政策不熟悉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与劳动纠纷。
有极强工作能力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服务,使企业能更好的进入良性运作当中去。
与政府职能部门良好的沟通与协调,为劳动者、企业、政府机关架起沟通桥梁。
推行人事代理制可以克服“小而全”、“大而全”重复建设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的弊端。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
人事代理制度也促进了人才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对单位的依附管理,畅通了企事业单位人员能进能出的渠道。在这种用人机制下员工增加了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促进他们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为单位创造更大的效益。
第五篇:人事代理
人 事 代 理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毕业生择业过程中,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委托各级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其人事关系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人事代理可以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择业、就业中遇到的人事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提供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社会化人事管理与服务。
二、哪些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
1、凡通过双向选择,择业期内已同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没有直接档案接收权的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或在以上单位工作但尚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2、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准备复习考研、自费出国留学、自主创业、自主择业等各类毕业生。
三、人事代理的服务项目和益处
1、档案转递和落实户口
一方面,妥善解决了档案及户口托管问题,实现了用人单位对聘用毕业生和管理人事关系的分离,有利于单位实现用人自主权;另一方面,对毕业生个人来说,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实现自主择业。
2、保障自身各项权益
可以享受到与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一旦毕业生正式进入国有单位,可享受转正定级、干部身份的保留、工龄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资格评定等待遇。对毕业生的资历认定、提高待遇和核定工资等具有重要意义,不会出现断档情况。
3、方便改签和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在择业期内,委托代理机构为改签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提取手续;超过择业期涉及工作调动的,委托代理机构凭毕业生所持正式手续,协助为其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提取手续。
4、出具相关证明
涉及考研升学、结婚生育、参加养老保险、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依据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可为其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并协助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毕业生档案代理和求职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办理档案代理时,应注意办理单位是否为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代理机构,防止非法中介或非正常渠道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上当受骗。
2、毕业生应在择业期内(毕业后两年)及时落实档案及户口。若在毕业几个月或一年后才办理人事代理,国家认可的“参加工作时间”就会滞后,工龄就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其此后的转正定级和职称晋升等。
3、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没有及时落实户口、人事关系、在超过择业期后,将会给落实户口、档案签转、相关证明出具等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4、毕业生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要注意招聘单位的真实性和招聘信息的可靠性,以免给自身和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给后期人事档案代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人事代理重要问题解答
1、人事代理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转正定级如何办理?
答: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届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存档人员按国家规定可申请办理转正定级。转正定级虽然对在非国有单位工作意义不大,但是转正定级后意味着干部身份的正式确定,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2、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初定职称吗?
答:可以。国家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在转正定级之后,申请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个别职称系列除外)。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与见习期满的当年10月,向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如果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不办理人事代理,将影响其有关资历的认定、待遇的提高和就业的机会。
3、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调整档案工资吗?
答:根据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时,凡是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事档案并保留干部身份的人员,本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升级条件,可按照国家规定的调资政策核定其增资额,记入本人档案。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核定工资,是以档案工资为依据。
4、人事代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怎么办?
答:人事代理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其组织关系可以转到其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也可以随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并编入所属党支部参加党员活动。毕业生在校期间入党后未转正的,可在转正期满前1个月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5、人事代理毕业生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后,从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工龄是毕业生入国有单位享受工资晋升、职务升迁、退休、保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
如果在毕业几个月或一年以后才办理人事代理,国家认可的“参加工作时间”就会滞后,工龄就会受到影响,进而会影响其此后的转正定级和职称晋升等。因此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越早越好。
6、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参加社会保险?
答:接收单位统一参保的,可通过单位办理新增投保手续;接收单位未办社会保险或暂无接收单位的,本人可持身份证、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到人才交流中心,由其代为办理开户和代收代缴手续,按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标准缴费。
7、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考研吗?
答:可以。在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人才交流中心可以为其出具同意报考及档案所在地证明;录取阶段,凭招生学校调档函可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录取的政审(政审通不过的不能录取),凭录取通知书人才交流中心可办理人事手续、工资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