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校内商店承包合同
校内商店承包合同
甲方:浠水县实验小学
乙方:
甲方通过招投标方式,将楼商店承包给乙方经营,为了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时间:从200年月日到200年月日止。
第二条:租金:通过招投标确定本次租赁金为元,大写:
第三条:乙方取得使用权后,只得用于学生学习用品等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政策法规和甲方规定持证持照经营;必须建立完善的商品台帐,所售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健全。不得经营易燃易爆伪劣变质商品,如因商品质量原因造成影响或伤害学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乙方必须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督与管理,甲方将协同卫生、工商质检部门不定期对商店商品进行抽查检验,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若发现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罚。
第六条:乙方必须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不得出店经营,乱倒垃圾,乱泼污水,要始终保持店内外整洁,甲方将随时抽查,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及时作出处理,因乙方违规经营,造成各职能部门罚款(包括对甲方的罚款),乙方要全部承担。
第七条:经营办证,从业健康体检以及各种法定税费一律由乙方负责。水电按表当月由总务处收取。
第八条: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因学校房屋改建或上级明令禁止规定不准校园开设商店,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自毁约之日至合同期满的全部现金。
第九条:学校因有重大活动需乙方短期关门停业(不超过两天),乙方必须绝对服从,并且不得向甲方索要损失。
第十条: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
第十一条: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多次指出而乙方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期満后未报名参加新一轮投标及参加投标而未中标的,剩余货物及经营设施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知执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此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商店承包合同
学校商店202_年经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1、承包期限:一年。(自202_年上学期春季开学始至202_年下学期期末)
2、承包金额:贰万肆仟元整人民币元整(24000元)。分上下两期期初一次性付款。
3、甲方提供现有中学部(或小学部)商店及现有设备设施,承包期满后完好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房屋及设备设施。
4、学校商店由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接受工商、税务、文化、卫生监督等部门的行业管理。
5、学校负责有关证件的办理及办证费用。
6、乙方承包商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减免承包款的要求和其他附加条件。
7、乙方所承包的商店的经营范围为:百货、文具、副食、饮料、烟酒、水果等,不得为学生提供主食,也不得向学生销售烟、酒、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否则每次罚款100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8、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在上课、上自习、晚就寝等时间段内不得滞留学生在店内买东西,平时也不得容留学生在店内闲聊、烤火、打扑克、看电视等。
9、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关于卫生、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凡因此造成师生中毒、严重疾(急)病、伤残的,概由乙方全部负责。
10、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办理有效的《健康证》。费用由学校负责。
11、乙方采购物品必须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建好台帐。
12、乙方必须按规定搞好商店内外卫生,时刻保持卫生清洁。
13、乙方教师不能因为协助家属经营商店而影响本职工作。
14、乙方承包期内商店用水、用电等费用自理。
15、甲方有义务维护校区范围内学校商店的经营环境,学校行政值周人员应协助门卫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一天之内非正常外出寄宿生达10人以上者,对门卫的处罚金归乙方所有。
16、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商店卫生、安全方面的检查,凡查出商店承包经营者存在的问题,一律由乙方负责,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和决定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包费一律不退),收回商店承包经营权,并保留向乙方追缴有关费用的权利;
17、违约责任: ①乙方采购、贮藏、销售副食品过程中违反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各类处罚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②乙方因向学生赊吃欠账、打骂学生或其他违反法规的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离家出走、人身伤害、学生家长来校或到有关部门上访等,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要对其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③乙方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否则立即取消其在本校商店的从业资格;
④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是直系亲属。
18、乙方须按批发价金额接受学校上学期库存货物,合同期满后,所存货物批发价总额不得超过接收时的金额。
19、承包期内乙方自行负责商店财物财产安全,甲方概不负责。20、本合同所规定的具体条款,请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共一页,一式三份(财务中心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甲方代表(签字):
二0一0年月日
第三篇:商店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经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关于乙方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_号游艇商场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每月应当向甲方支付承包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承包期间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须预付甲方六个月的承包金,其中__________个月作为经营风险保证金,该__________个月的经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结算后退还乙方。以后每三个月向甲方交纳一次,每次在__________日以前付清。
3.乙方自行安排住宿;
4.乙方应严格把关商场内所进商品质量,杜绝过期、变质食品、假货,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如果因为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卫生、海事、纪律等),如有违反,将根据制度处罚(制度另附),处罚直至退场,并不退还押金;
6.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的一位员工餐、工作服、水、电;并在趸船一楼楼梯左侧下方免费提供一间房间作为仓库;
7.甲方负责乙方在商场及仓库所有商品的安全,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将由甲方负责。
8.甲方在乙方签单消费将给予__________折优惠。
9.酒店客人在商场签单消费,甲方为其代收其款项,甲方将扣__________%做为手续费及税金,每月结清。
10.酒店部分需给乙方代销(如酒店纪念品等),酒店给予一定折扣(__________折),每月结清。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愿意续签,应期满前一个月商定,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承包金。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篇:学校商店承包合同
向阳中学商店承包合同
甲方:向阳中学
乙方:
学校商店是勤工俭学性质的向阳中学201923310.doc
等行为、甲方每次处乙方五十元罚款。
4.乙方经营区环境卫生自行负责,不准影响学校环境卫生,同时,乙方人员应注意本人卫生和健康。
5.乙方自负水电费,按表向甲方交纳。表自然损坏按以往平均数交纳,若故意损坏水表电表的按以往平均数的两倍收取。
6.乙方开店的一切用具,设备及添置,概由乙方自负,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以种种借口找甲方负担。
7.乙方只准在甲方指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经营项目为:南杂、文具、玩具、冷饮一类,不得经营饮食类(包括烧烤、饭菜、米粉、面条、白案等);不准向学生出售书籍、学习资料 以及试卷;不准向学生销售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酒、烟、凶器、鞭炮、手枪玩具、刀具;更不准向经营淫秽读物、玩具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甲方劝告制止无效,甲方每次处乙方壹佰圆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损失和剩余货物由乙方自负,不得退还押金和承包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
8.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房子内经营,货物、冰柜只准摆在店内,不准在店外搭棚、摆摊、摆设桌椅等进行经营。
9.在职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准参与营业调货,更不准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强迫或拉拢、变相招引学生在其店内买东西;不准直接向学生或通过任课教师向学生推销书籍、学习资料或试卷。以上如有违反,将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调离岗位。
10.不准让学生在其店内预交现金,不得给学生赊帐,否则造成影响,后果乙方自己负责。
11.不准在店内开设娱乐场所,如桌球、电子游戏、扑克、麻将、牌类、棋类等;不得让学生在店内闲谈,看电视,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经营时间内不得开电视。若不听劝阻,甲方处乙方每人次五十元罚款。
12.乙方自负购货、卫生防疫、体检费,若有关单位来校时对商店有针对性检查,其招待费和检验费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13.不准请外来人员在其店内经营一些项目,如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甲方有权驱逐、并处乙方每人次贰佰圆罚款。
14.教学时间、午休时间、晚就寝时间不准对学生营业,晚上十点以后,不得对学生营业。
15.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原则上不得转让,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一切手续及责任由乙方(原承包人)负责。
四. 对外来人员在校内摆摊设点,由乙方承担催赶责任,乙方店靠自身的信誉和货物的质量、数量吸引学生购买,乙方不得借故而毁约或减免承包金或者押金。甲方有责任向学生进行宣传,并强调学生不得在外来摊点购买。
五. 在合同期限内,若因乙方有违反第三条中任意一条并造成恶劣影响,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终止合同,则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一切经济损失和货物剩余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押金和和承包款不予退还。若遇上级有关政策需要终止合同,则双方也应终止合同,但甲方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乙方不准再进货,其承包款按月核算扣除,剩余部分予以退还,所剩货物按进价(见调货单)退给甲方。
六.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所剩余的一切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且所剩货物不准以任何理由在校内销售。若乙方强行卖,非本校人员甲方有权对
货物没收,属于本校教职工的,甲方有权停发该同志一切福利待遇,并处每人次壹佰圆罚款。
七. 乙方所交押金在合同期限内没有罚款,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如有罚款,则从押金中扣除罚款,剩下的也应退还。如乙方违反合同导致罚款超过押金,不足部分由担保教职工从学校所发的福利待遇中扣除,扣满为止。
八. 教职工本人承包并参予经营,则本人必须停薪留职,并签订好停薪留职合同。
九. 在寒暑假不终止合同,合同期间学校不得增开任何商店。
十.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发生别的意外,均以本合同中条款为依据,不得节外生枝。
十一.双职工不得参与开标,签订本合同之时需足额交纳承包款,押金不在内,如未交纳或未交清,则取消其承包资格,押金不予退还并次日重新开标。
十二.如有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违反本合同或者是以前有过违反合同,不讲信誉的,永久取消其开标和承包资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期满失效。
甲方: 向阳中学盖章:
乙方:盖章:
202_年2月15日
第五篇:学校商店承包合同范文
学校商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搞好学校商店经营管理,特签订以下合同: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房屋两间、货架5个。并向乙方收取每年20000元的承包款。
2、乙方主要经营学习文化用品、生活日用品及包装小食品。不经学校允许,乙方不得对外转让或承包。
3、学校有权对商店出售的商品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乙方出售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学校有权给予没收。
4、乙方不得经营上级卫生、工商、教育、安全等部门规定的禁卖商品(食品),不得出售有任何问题和“三无”商品以及玩具、烟酒和其他学校不允许经营的物品。如发生事故,将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承包期内除合法经营外,要认真打扫商店内外的卫生。
5、承包期自202_年8月30日至202_年7月30日。乙方必须在202_年9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承包金。
6、甲方对乙方经营的商品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7、常的节假日放假,不应因节假日延长承包期或者引起其他争议。
8、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凭健康证上岗。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管,热情为师生服务。
9、商店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做任何有损学校教职工形象的事。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202_年 8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