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买卖摩托车协议
买卖摩托车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好,现将摩托车转让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有一辆摩托车,车牌号为,车架号为,发动机号为,该车折旧计人民币仟佰拾元正卖给乙方。
二、乙方付清车款后甲方将行驶证转让给乙方,行驶证号为。
三、该车自年月日时起所涉及到的一切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此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监证人执壹份,口说无凭,特立此协议为据。
此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
甲方签字(手摸):乙方签字(手摸):监证人签字:年月日
第二篇:摩托车买卖协议
摩托车转让协议书
售车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一)售车方(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颜色,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里程数为__________公里,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二轮摩托车转让给购车方(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二)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交易,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该车自转让之日起,以后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等)
(三)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甲方无关。(四)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五)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六)该摩托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甲方保证该买卖车辆资料的真实性。
(七)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如果转卖(或者转借)他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八)随车证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票,车辆原装钥匙。
(九)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三篇:摩托车买卖协议
摩托车买卖协议书
卖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摩托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摩托车一辆:
车号:颜色:
型号:发动机号码:
底盘 号码: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车款人民币元整(¥.00元)。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从年月日起,该车出现任何事故与甲方(卖车方)无关。
第四条:从年月日之前的事情或债务与乙方(买方)无关,此车无债务纠纷,不是贷款车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乙方(授权签字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二手摩托车买卖协议
二手摩托车买卖协议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家庭住址:。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甲方将原拥有的(摩托车生产厂家及型号:发动机号:架子号:)摩托车以人民币(大写)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摩托车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二、甲方应提供本摩托车购买票据、摩托车的出厂合格证及摩托车的原始证件。本协议成立之前的任何争议及诉讼有甲方完全负责。甲方应对乙方办理变更登记等程序提供必要的协作与配合。
乙方应按本协议签订之时支付摩托车的转让价格。
三、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二手摩托车买卖协议
二手摩托车买卖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__万美元并于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车;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摩托车,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车;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摩托车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摩托车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摩托车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摩托车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摩托车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摩托车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摩托车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摩托车的转让;
3.3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摩托车转让的价款应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摩托车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摩托车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上述摩托车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摩托车转让价款。
6.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拥有的摩托车、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自摩托车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摩托车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卖人:
买受人:
一、摩托车金额:
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