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
——还原真正的中国乡土
吴启萌 政务院行政管理 10367024
费孝通先生所著的这本《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历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然其在对研究中国本土文化的演进和发展方面的贡献功不可没,但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提供了一种观察中国最本真社会生活和社会组织的新的视角和逻辑。当然它并不是一个对中国社会的具体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理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费孝通先生对于中国乡土文化的深入了解和归纳概括,是基于他对农村社会长期的实地观察和调研,绝非纸上谈兵。他从自身的认知角度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既熟悉却又陌生的中国乡土文化,在拜读之后,大有一种“身在庐山”之感,大多数的中国人时时刻刻都生活在先生所描绘的那个乡土社会中,却从未超脱其中,真正认识自己所处的环境,发现其中潜在的规制,仅仅是为生活而生活。当然,这是由小农经济的狭隘本质所决定的,而这也正是乡村社会研究的价值所在。在这里我想从三个方面谈一谈本人从这本书中领略到的一些感悟与心得。
首先我想谈的就是关于“土”的思考。在书中“乡土本色”一节中,作者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但是,什么才叫“乡土性”?费老举例说城里人觉得乡下人土气,但他认为这种看法若是将其中的藐视意味放在一边,用得却是极为精准的。总而言之,乡下人的生活离不开土,房子建在土上,庄稼种在土里,人们干的是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活。而中国人骨子里也总是呈现出一种对于农田的依赖,即使是到了大草原、西伯利亚、山地里,也要尽一切可能去尝试锄地播种,仿佛种地是他们过活的唯一选择或是第一选择。而这一切的形成,我认为原因在于我们的文明源于大河文明,生活在河流旁边的大平原,你的第一选择恐怕不太可能是放牧。当然人们也不可能有海洋文明所拥有的便利交通区位优势,发展工商业。由此可见,自然环境对于民族性格的养成以及风土习俗的培养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庄稼种进了地里,侍候庄稼的老农半个身子也就插进了土里,而这也就形成了费老所言的“不流动性”。而这种不流动性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终日与土地为伴,并学会善用这种有限的资源。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土”也逐渐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并由传统融入我们的血脉。“安土重迁”一词则精准的表现了中国人的恋土情结。费老有言:“我们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病态。”传统的中国人除非到了万不得已或政策强制,是不会轻易的离开自己所生活的那片土地的,即使迁移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也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故土。所以,一个“土”字用得极为恰当,它准确的描述了乡下人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十分契合农业社会的本质,其本身并没有藐视的意思。但现在人都认为“土”作为乡下人的代名词,显示了乡下人的落后与无知,从词性上看毅然变味,何故?缘由在于原来的乡土习惯已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城市所推崇的是变,是推陈出新,而乡土社会极力维护的是不变,稳定比一切都重要,因而冲突在此形成。但我想说的是,这种冲突不应成为歧视滋生的源头,作为一个理性的人,我们要了解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并客观的看待各种现象,学会分析,而不是带着有色眼镜般的视角去轻看我们的传统和这种社会冲突,否则真正无知愚昧的人是谁尚未可知。
而费老这本书中最为人所熟知的概念莫过于“差序格局”了。在费老看来,所谓的差序格局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或者通俗的理解,就是日常生活中所提到的亲疏远近的关系,对于这一点,中国人想来都有清楚地划分,于是有了亲、戚,远亲、近亲之说。但是这种关系树看似清晰分明,其实又来得极为含糊。在此格局之下,一个人与亲戚朋友关系的亲密程度自己分的很清楚,他心里清楚地明白哪些人他可以敞开心扉地交往,向其倾诉心声,哪些人他不会,貌似也不应该轻易地借钱给他,这种关系就像水中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也越推越薄。但是人们往往又对这个格局所包含的范围模棱两可,似乎波纹所及的区域都包含在内,这也就使得一个人所拥有的亲戚圈子十分庞大,虽然很多所谓的亲戚与自己已多年未见,或形同陌路,但总是磨不开“亲戚”那层薄薄的关系。费老认为,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西方人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体,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当然,这一观点不是说中国人有一种类西方的个人主义,这里的自我主义,是指一切价值是从“己“出发的,但绝不是认为“己”就是价值的所在,而更多的是说有自我的参与才是实现价值的前提,就像“推己及人”,其中的价值不在于自己的贡献,而是贡献本身,但有自我的参与却是实
现的基础。而这种自我主义可以说就是差序格局的主体,它以自我为中心,根据身边的人与自己关系的亲疏远近而织成一张网。但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这种差序格局能够维持多久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至少现在已经有迹象表明这种基于乡土的差序格局已渐渐被势不可挡的城市化浪潮所冲淡,而这种自我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的博弈不会消停,结果尚是一个未知数。
第三点我想强调的是费老对于乡土规制的研究,他在这方面的贡献也是不容抹杀的。首先乡土中国是一个礼治社会,不同于法理社会,亦不等同于人治或法治,乡土社会从熟悉中得到信任,无所谓最可靠之言,仅仅因为是规矩,因而没有法律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取个人平等主义的”,因而“无讼”也成为乡土社会的一大特点。同时传统上他更崇尚无为政治,这很大程度上也是受乡土经济的限制。以上这些乡土社会的特征,似乎描述的是一个缺乏制度约束的蛮荒世界,但事实切好相反,乡土社会一直以来都有一套独特的规制体系来维持它的稳定。首先要考虑的是维持秩序的力量是什么,由于人与人之间的熟悉,法律没有产生的必要,更多的代之以非规范化的社会力量,如礼治秩序。而在这种礼治秩序下产生了支配乡土社会运行的力量,如同意权利和和长老统治。而维持皇权的横暴权力由于乡土社会经济条件的约束,于是在山高皇帝远的距离下,把乡土社会中人民切身的公事让给了同意权利去做。但在我看来,同意权利看似有着向民主发展的潜力,但并没有广泛的人民参与,也没有行
之有效的活动规范,并且话语权往往只掌握在少数德高望重的长老手中,而不是广大村民手中,更大程度上只能算是一种教化权力,在变化很少,文化稳定的社会里,遵循传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个良方,而这也赋予了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礼俗教化统御社会大小事务的权力。另一方面,血缘和地缘关系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纽带。想要成为一个村子里的人,有两个条件,一是要在村子里有土地,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关系。这就使得村子与外界之间的联系变得很困难,外界难以融入村子,而村子也不会轻易容忍外来者的打扰。而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起来的,因此乡土社会也就没有了商业发展的土壤。总之,乡土社会中的“不变”的特性在运行中成为一个循环体,一方面“不变”要求采取诸如长老统治、血缘巩固等社会礼秩,而这些社会礼秩又导致乡土社会深陷“不变”的境地而不能自拔。我们难以判别这对于一心求稳的乡土社会到底是好是坏。
《乡土中国》并不是什么鸿篇巨制,仅仅是数万言的一本小册子,但却将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系统而完整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几千年来,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否真的如费老所言在不变中求生存,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但我相信这一研究成果对于新时期如何处理农村问题,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中国大议题还是有着很大的参考作用的。
第二篇: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
偶得闲暇,手捧一本《乡土中国》随意翻阅,本以为冗长的文字不会吸引住我,但随着阅读的深入,作者独特犀利的观点和文字所散发出的原始自然的气息,感染了我,让我领略到了社会学的魅力,从作者身上和书中我获益匪浅。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是一位学术大家,在全世界都享有很高的声望。他怀着对学术的无限热爱,历经十多年到农村实地考察并深入思考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结合中国当代城乡群众的特点,潜心治学,伏案而作,著以《乡土中国》传世。曾读到过这样一段话:“学术的道路是清贫的,学术的道路同样也是艰辛的,但是真正的学者从来都是安于清贫,在艰辛的学术道路上披荆斩棘,传承人类宝贵的知识财富。费孝通先生用他的一生见证了一代学人的风范,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使社会学这门外来的学科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成长、壮大„„”我不知道我们当代学生应该用怎样的心情去缅怀如此伟大无私的学者,他用自己的生命践行自己对社会学的使命,没有选择享乐,而是奉献自己所有的力量,为社会学的发展做力所能及的事,《乡土中国》是他的杰作,更是社会学学科的宝贵财富。
从费孝通教授的身上,我看到了谦逊、朴实的学风,是的,一代大师尚能如此,我们作为学生就更应该要踏实学习,潜心研究学术。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深入人心。书中深入而贴切地描述了中国城乡传统形象,费孝通教授用生动而形象的语言对许多问题作了深入剖析,通俗易懂,耐人寻味。
本书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带“土性”的中国乡村社会。中国人带有原始的乡土气息,中国光荣的历史是从土里长出来的。乡下人代代种地为生,与土地有着天然的依赖关系,对土地有着原始的亲切感、敬重感。他们靠种地谋生存,更加明白土地的珍贵,也倍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土地资源。在他们心中,土是一种神圣的东西,地位相当高,甚至可以与他们的生命相提并论,而非低贱下等的。我认为,虽然乡下人在科技文化、文明等方面远不及城里人发达,但他们是人类起源和发展的依附体,没有乡下人,何来城里人呢,没有土地的孕育,人类社会又怎么会进步,没有种植业,人类的物质食粮何来。书中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正是勤劳朴实的乡下人,为中国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农业是社会发展最坚实的基础行业,因为其本身不同于游牧业或工业的特点,不易迁移,乡下人亦喜欢稳定的生活,世世代代守着自己宝贵的土地财富,与之为伴,挥洒汗水。我想这不应该是一种安于守旧的状态,而更加体现出乡下人对于土地深沉的爱。他们离开不了泥土。
而正是由于这种乡土性,乡下人往往被视为是愚蠢或者笨拙的。虽说文字下乡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因为它能够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乡下人的学历素质,但是另一方面,如果真的文字下乡了,乡下人的文化水平真的会提高吗?他们终日与土为伴,在乡土气息极其浓厚的环境中,目光所到之外无不与土有关,他们接受着上一代人乡土思想的薰陶,接受着传统乡土文化,与他人的交流也是极具乡土特色的方式,乡村社群与城镇社群拥有同样的智力,同等的学习能力,只能说不同的专业研究的领域不同。即使文字下乡,亦不能改变乡土性的本质。他们依旧会沿袭传统,文字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辅助工具,文字在他们的生活中有用之处较城里人来说相对较少,自然也就很难形成一种文字气氛。
书中说道:“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谈到人际关系问题时,费孝通教授用了一个巧妙的比喻,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以个体为中心的同心圆,以及庞大的宗亲体系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复杂的关系网络。“私”是中国社会不管是乡村还是城市的最大毛病,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所构成,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多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但是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更褒有对他人的真诚、对他人原始的亲切感,愿意主动熟悉身边的陌生人,化陌生为熟悉,他们之间维持着相对比较洁净的关系,人心没有隔膜,权利之争存在但相比城市来说较弱。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则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礼的维持和延续的基础是人对于传统的敬畏。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在“差序格局”的影响下,乡下人崇尚用“礼”来规范社会,敬畏礼仪教化,“无治而治”,以“无讼”作为追求的目标,我认为这也是一个社会走向高度文明所需要达到的目标。
乡土社会本身是一个极具研究价值、内容极其丰富的对象,费孝通教授通过十多年的深入乡村社会调查,实地体验,并加以概括分析,得出了对中国乡村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家庭关系和民俗风情等方面的规律性认识,这对于中国有重大意义。
《乡土中国》的思想内容博大精深,它所论述的许多问题都是富有创造力的,比如差序格局、无讼、礼治秩序、名实分离、无为政治等。费孝通教授在观察中反思,在反思中批判,批判中重新认识,重新解释,这种实地调研的学术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第三篇: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
(一)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 “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读《乡土中国》有感
(二)若论及中国,则必然无法忽略占中国人口半数以上的农民阶级;若论及农民阶级,则必从其赖以生长的乡土社会中寻找蛛丝马迹以期了解中国农民是何样的一个群体。
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的命根子。大凡历史上发生改革在位者必先从土地入手,出台抑制兼并、不得私自出售土地等政策打击豪强士绅等特权阶层,保证农民阶层的权益。因而,农民将土地看得更重了,即便离乡外出死后也要不远万里将灵柩运回家乡、落叶归根。在这片土地中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农民也会受到土地的束缚,正如人的思维观念及认知模式一旦形成便很难更张。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时,这种危害是不易显现的,但是当社会流动速率加快时,这咋弄个危害就如火山喷发,积蓄多年的力量在刹那间喷薄而出,对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障碍,经验等同于顽固和落伍,顽固和落伍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讥笑,而是生存机会上的威胁。持续而固定的刺激在一定时期内作用于人的大脑会使大脑逐渐适应这种刺激,就如高三经过了大量的习题训练以后大部分学生已经能够适应那种生活。但大脑一旦对外部事物带来的刺激变得不再敏感时,那么由大脑发出的信号必然比那些没有适应并一直让自己处于兴奋状态的人慢,也就无法推动系统配置升级,因而落后于社会。在这里,习惯、因循守旧是进步的最大障碍。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于经济、军事、文化等诸多方面遥遥领先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利用第一希工业革命的先发优势迅速抢占了世界市场半数以上的绝对话语权,从而一举奠定自己的霸主地位。然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英国却仍然躺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摇篮中做着酣甜的美梦,对于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机遇知后觉,不愿放弃第一次工业革命遗留下来的工厂、设备倒是后力不足,被德国与美国两个国家相继超越。从表面上看,没有开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英国仍然是老牌资本主义大国,实际上此时的英国早已是外强中干、徒有其表罢了。所以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的乡土社会中,要想农民主动地、积极地接受外来事物难度可想而知。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话不仅表达了思乡之情,更重要的是指出了在于指明了自己的身份:异乡人。我们熟知乡土社会中农民以向土地讨生活,土地是无法流动的,赖以为生的人们只能选择定向而居。生产是季节性的,所以生产的特征决定了必须在村落中储备大量人口以备农忙。但是消费却是全年性的,匮乏经济中定然没有更过的剩余以养活过多的人口能耕种的土地面积是固定不变的,人口若不分流只能向内推动土地的精耕细作从而提高产量,受边际效益规律的支配,在一定时期内有限的土地只能养活固定的人口,因而在推力大于拉力时多余的人口必须分流出去自谋生路。在适宜耕种的地方依地缘而聚居在一起,与以血缘为纽带构成的村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者在不变的状态下构成了“熟人社会”,每个人从处是开始便在全村人注视的目光下茁壮成长,村民之间的关系较之于以地缘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村落显得更为亲密、更为团结,彼此之间的戒备之心也大大减弱。但是当有异乡人到此扎根生活的时候,原来属于村落中的人立马结为一体,小心提防着异乡人。即便在此生活多年,异乡人仍然无法像种子落入泥土中在此扎根生长,他们的地位永远是寄居在村落边缘的人。与此同时,他们不被视为自己人,不被人信托。可是正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这种环境中,他们却找到了适合乡土社会中的特定职业。
血缘社会的亲密关系导致个人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彼此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的,彼此之间都有拖欠未完的人情,因而人情越多也就越害怕清算。清算就以为着人情到此刻为止,那么也就无需来往了。长期以往,不受限于制约的人情关系必定会加重彼此之间的负担,于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进行清算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抛开了诸多的社会关系,在结算时就需要当面点验清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外乡人”的身份正适合经营此种职业,他们没有繁杂的人际关系,没有碍于面子的人情往来,因而在生意场上往往能够如鱼得水、一展宏图。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的转变不仅仅是社会性质的改变,更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尽管上文论述了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但不与城市社会对比恐怕很难确切理解乡土社会的独特之处。城市社会既是由陌生人组建而成的社会。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感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这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在如今高度发达的物质社会和资源丰富的经济社会中想得到满足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然而由陌生人组建的社会因为彼此之间的不了解多少让人为安全担忧,因而在众人同意的基础上大家签订契约,以法律治理社会,每个人出让自己的权力同时组建国家、政府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所以城市社会是依据法律、规章制度等不近人情、硬性的东西联结成一体的。与城市社会相比,乡土社会重视人情、重视以往的文化,()更加尊重长辈和富有生活经验的人。
无论如何,乡土社会想避免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的影响而独善其身是断不可能的,积极主动地去迎合世界发展的主流趋势、学习先进的管理制度和模式才是正确之法。但是当思维观念及认知模式依旧固话而未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盲目地去学习反而会适得其反。旧有的文化体系和协同处理问题的能力仍然盘桓在人们脑海中,新的模式如果强行介入定然会遭到人体本身的强烈排斥。只有当内部自我觉醒,外部新鲜事物方有可趁之机,从而一举占据主导地位。不过这种模式是否能够适应乡土社会的土壤还需精心观察。
读《乡土中国》有感
(三)龙嘉栋
在此次党代表读书活动中,我选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该书以类似地方志的形式,通过深入的实地调研,描绘出中国乡村社会最为真实的面貌,《乡土中国》可谓是社会学中的经典之作。乡村社会在我国社会进程中一直处于关键性的地位,无论是在抗日战争中,还是在改革开放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乡村社会既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石,同时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的带动者。
充分了解乡村社会,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作为繁华商务区与农村社区共同存在的朝阳区的领导干部,在如何认识乡村社会,如何推动乡村的发展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拜读费先生的《乡村中国》,可以获得很多启示。
第一,“熟人社会”.费先生在著作的前面就提到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具有地方性的,是熟人社会,这也可以说是中国乡村最为重要的特点之一。地方性,虽然在对乡村发展中有一定的限制,但其中的稳定性也保障了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国农村出现“空巢现象”,只有老弱病残留守乡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村里耕地荒废,无人耕种,既造成了粮食生产的不足,也导致耕地的浪费。而熟人社会是由乡村的地方性衍生出来的特性。这种熟人社会,其实是打通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隔阂,村民之间心照不宣的熟悉关系,正是当前现代化城市中所欠缺的,当今社会的信任缺失与备受诟病的冷漠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人们之间的生疏与不信任。而熟人社会中大家之间的“默契”,更是为现代都市人所津津乐道、所向往之的。这也为我们在建设现代化区域的思路上提供了扩展,应该将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建设同步,将陌生的社会变为充满人情味的大家庭。
其次,“特殊语言”.费先生通过教授的孩子与乡村里的孩子之间的对比,具体而又残酷的向我们展示了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阶级偏见问题。换句话说,所谓的城市人瞧不起农村人,城市人认为农村乡下人没文化没素养,但那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非差距。一是因为农村人也在积极渴望文化与知识,也在努力认真的学习;二是因为城市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拥有比农村人更高的文化水平,但在劳作、表达等等其他方面,未必如农村人般优秀,这便是差别而非差距。而这些文字之外可以用来交流沟通的便称之为“特殊语言”.在普及文化知识的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文化水平高低的评判标准,并非只有识字能力这一项。沟通能力、理解能力等等也是不可或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员工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都是值得研究的。文字上的东西大家都懂,但如何准确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如何准确的理解对方的观点,将所理解接受的东西恰如其分的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才是最为重要的。
第三,“公”与“私”.对于“私”的认识。当前的中国社会,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一己之私”都被无限放大,很多人认为公家的便宜要多占,自己的利益则不能损害一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大背景下,这一问题显得尤其突出。“公”本质上也是由“私”构成的,每位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的公共利益是密不可分的,公共利益受损,个人利益难保完整。很多人说中国人的“自私”是来自于小农经济的传统,也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农村人比城市人更为自私自利,但却没有看到乡村社会中的分享与共担。分享与共担也是我们需要在工作中深化的思想:分享成果,共担风险。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应有的成果,共同分享;同时,作为集体中的一员,对于风险,更是要共同承担,以将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最小化,也是对公共利益及个人利益损失的最小化。
第四,“礼治”.一般我们将社会分为“人治”和“法治”,但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我国乡村社会的“无法而治”其实是“礼治”.“礼”为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国家社会的治理,不能单靠“人治”、“法治”与“礼治”的任何一方,而需三者结合。我们在日常的社会治理中,要以“法治”为根本,健全法律制度,填补法律空白;以“礼治”为重点,通过社会中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以社会道德约束人们的行为,达到长久而又有效的社会治理效果;以“人治”为辅助,通过领导干部的个人魅力、政府官员的行事作风来影响政策的制定、执行与改善,以完善社会治理。
第五,血缘与地缘。费先生指出,血缘与地缘是社会稳定的两大要素。在我区的实际管理中,应充分利用血缘与地缘来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血缘是无法割断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在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下,由血缘关系组成的家庭也是人们最大的牵挂。而在地缘方面,则通过人们对故乡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来推动其对地方发展稳定的努力。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性较大,血缘关系逐渐向地缘关系转移,聚集在同一地区的人们通过日常生活工作等,参与到新的区域中来,使其对新的地区有了归属感而形成故乡以外的地缘,将地区内的人们联系起来。
第六,权力。全书中,费先生从几个不同的角度,通过几章的篇幅来阐述“权力”一词。权力来源于经济利益,而体现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政府的权力过大或过小,都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不稳定,阻碍经济的发展。权力的主体是官员,从主观方面来说,一是官员自身要平衡好欲望与需要,欲望是超出自身的权力而牟取利益;二是官员自身要认清“名分”的真实性。所谓“名分”,通俗来讲就是“头衔”,一定的头衔是对官员工作的奖励与认可,但为了头衔而不择手段,到头来获得的知识虚无缥缈的“名分”.从客观方面来说,一是国家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使得所有行为均有法可依,所有诉讼均有法可循,长远地看,健全的法律制度带来的不是诉讼的增加,而是诉讼的减少;二是社会形成清廉之风,以社会舆论与社会风气影响政府官员。
当前中国风华正茂,朝阳区的发展也不断攀升新的高度,在此不断前行的路途中,通过对经典书籍的阅读,对社会有更为全方位更深刻的认识,在政府的管理活动中能够更有前瞻性、更科学的开展工作。(区党代表龙嘉栋)
第四篇:读乡土中国有感
从“土气”看语言、文字与我们的社会
《乡土中国》一上来就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也让我着实陷入了自省。平日里见到那些被大多数所谓“城里人”认为“土里土气”的乡下人,我心里虽然没有什么鄙夷或是厌恶的情绪,但总会下意识地远离他们,仿佛他们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我却从未真正想过,甚至是想到去想一想这“土气”的来源。但既然这“土气”是那么多乡村人们的共同特点,甚至无关南北东西的客观地域差异以及地域差异导致的文化上的极大不同,那究竟是何等力量造就了这一点呢?
我不由得想要做个比较性思考。那其他国家的人呢?尤其是那些欧洲国家的人们也有这样的“土气”吗?经过些许的了解之后我认识到答案是肯定的。这样只要找到不同国家“土气”之人的共性即可。
而在书中,费孝通从社会的角度这样来看这个问题。首先,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对于住在乡下的人来说,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泥土是他们世世代代的生活中离不开的元素,甚至说成是最重要的元素之一也毫不为过。书中提到的一件事对我有极大的触动:“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这件事本来也是作者从老师那里道听途说听来,并未确认过其真实性,我们自然也就更加无从考究。但是就这种说法的提出本身,就说明当时的人已经对于土地对中国人的重要性有一定程度的认知。这使我联想到之前听说的另一个说法,说是曾经有游子离家远行,却客居他乡无法回家,思乡情切,于是家人寄去一颗家乡植物的种子和一撮泥土,每当种子抽苗、开花,便使远在他乡的游子感到一股家的亲切。
所以“土气”其实是源于一种以土地为中心的生存方式。种地的人种的庄稼动弹不得,于是他们自己也就被限制死在了一个极其小而有限的空间里。作者认为正是这种不流动直接导致了“土气”的产生。于是他们就在自己的土地周围定居下来而这种定居就是所谓的“小聚居”。这样的小圈子里人情是一切的主导,这样的乡土社会都是人情社会。
同“土气”一样“愚”也常常是我们想到乡下人时对他们的一个刻板印象。作者费孝通先生敏锐地将文字与这一话题联系起来。乡下固然文盲较多,但他们的交流其实没有任何问题,即使是困难而且复杂的问题也能够极好地以他们自己的交流方式传递。又由于相互之间距离很近,也完全没有使用书信或是其他文字载体的必要,以一个小镇的大小,站在小镇中间大喊一句也就没有什么传达不到的信息了。于是乎,仔细一想就会发现这样的社会似乎没有使用文字的必要,语言完全能够胜任一切工作。在中国乡村这样的人情社会,情感的交流显然至关重要。而文字所能够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因为任何的话语都要在当时的时间点和环境之下才能够较好地传达意思,说话者的表情、手势等小动作也是一个极其关键的因素,于是、文字在乡村毫无优势可言。
但是文字到了如今中国基本上只有一套,方言却千奇百怪,少说也有成百上千种。这又是如何发生的呢?书中说“语言只能在一个社群所有的相同经验的一层上发生。”而各个所谓的社群又不流动,与周围少有交流,因此,即便是一样的发音也极有可能因为各个社群中的人所拥有的经历与体验不同而被赋予了不太一样的意思。尤瓦尔赫拉利在他的《人类简史》中提出,语言的产生是为了满足人们八卦的需要,因为八卦才能够使人们在一个小团体中取得信任从而获得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资源。而八卦的基础毫无疑问就是共同的经验,不然就只能是对牛弹琴。
无论你认为这些世代扎根土地不挪窝的人们“土气”与否,毋庸置疑的是,这些农业生产者正是这个社会最根本的基础,是他们的生活状态决定了中国社会是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也正是他们未被文字束缚的多样性给予了乡土性的中国社会勃勃生机。
是他们“小聚居”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他们是语言多样的人情社会,也正是这小范围的人情社会使他们没有使用文字的必要,成为了他人眼中“土气·”“愚”的人。
那么当他们不断繁衍、壮大会怎样呢?可以预见的是,当他们繁衍壮大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人与人之间不再像之前那样相互熟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无法仅仅通过人情来维持,这时就需要一套通行的约定,也就是律法。这时文字的普及也就顺理成章。还有一种可能,也就是当代中国乡村的情况。乡村壮大之后于外界有了交集,于是逐渐被更为强大的社徽所合并。而这也是当今全球化的必然进程。
袁鸿宇 3190105532
第五篇: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
12124146王钰丹
中国社会之所以乡土的,是因为中国社会的乡土性,而乡土性的形成不在一在朝一夕,是多种因素共同联系与相互作用,经过漫长的时间而沉淀下来的民族文化,是已经存在在每个人的骨子里血液里的东西。
乡土社会以为农业为基础,而典型的农业经济形式就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长期以来形成男耕女织的默认分工。农业离不开土地,因此乡土社会的是安土重迁的,农民世代传承,生活在一块土地上,也就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能够形成一个庞大的家族体系。因此乡土社会中有很强的宗族观念,这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这决定了中国社会也是一个人情社会。这个社会里出现了道德标准的普遍缺失现象,对待同一件事情,可以因为私人关系的不同而有很大的不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一个部落一个村庄之中,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即使在那个村落中居住了几世几代也无法被村庄的人承认为自己人。
在乡土社会中形成了一套适合于这个社会的礼治秩序,礼是社会公认的合适的行为规范,能够有效地应付生活上出现的问题,是在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世代积累下的传统法则,在人们心中被普遍接受并且自己按照礼的这个思路去评判是非。于是在乡村社会中,知识和文字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实用主义,是行之有效的经验。因此也在这个社会中形成了长老统治的想象。因为年长的人被人们认为 有丰富的经验。通过这一本书,我更加理解了社会学的思维。每一个社会中的现象的出现都不是偶然的,正如长老统治,家族观念,安土重迁等等。这些都是要放下一个大的乡土社会的背景下来认识的,需要结合一个地方的地理环境因素,历史、文化、经济因素去认识它。在一个大的社会背景下出现的一些这个社会特有的现象,这些社会现象也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就是这些复杂的关系维持着这个社会。就像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我们要立足于整体的基础上去认识部分,也要重视部分的作用,因为缺失和破坏任意一个部分,会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别的部分的功能,因此损害到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