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商品房销售代理协议
商品房销售代理协议
委托方:
授托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所开发建设之大厦一案行销策划及销售、租赁代理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于北京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投资开发建设之大厦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总占地面积 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____万平方米,其中写字楼 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所委托乙方行销策划及销售代理的技大厦为合法取得项目,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批准手续,可以进行销售、出租。已取得合法证照包括:“立项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等其它与销售、出租有关的手续。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就大厦进行行销策划,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大厦的产品重新定位方案:
2、有关在现行产品情况下,对大厦提供产品修正意见。
3、关于大厦的行销策划方案(包括卖场的选择、价格策略、广告策略、销售工具的选择、付款方式等)。
4、关于大厦的广告策划方案(包括广告费用计划、媒体计划、媒体选择、广告平面设计)。
5、关于销售队伍的组织与管理(包括专案体的组织架构、人员的招募、培训、考核、聘用、实战操作计划、员工守则的制定、业务流程的制定等)。
第四条:乙方须在开盘前制定出比较完备行销方案,为 ____月 ___日正式开盘销售做好准备。
第五条:大厦销售价格确定:
1、甲方确定销售底价为 _____元/平方米,乙方不得在销售过程中以低于销售底价的价格销售;
2、乙方可根据甲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制定相应的价格策略并取得发展商认可。
第六条:大厦出租价格确定:
1、甲方确定出租底价为 _____元/天/平方米,乙方不得在出租过程中以低于出租底价的价格出租;
2、乙方可根据甲方确定的出租底价制定相应的价格策略并取得发展商认可。
第七条:凡已签署购买、租赁合同,且购买、租赁客户已交首期房款者,视为购买、租赁合同生效,乙方可根据相应条款向甲方结算佣金。
第八条:本合同所指退户问题是指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之后发生的退户问题。在乙方代理期间发生的退户问题,如由甲方所造成,则乙方不退回所收取的甲方的代理佣金。如因乙方原因,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付予乙方相应的租金。如因客户原因造成退房或违约,则所收客户定金不予返还,由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配。
第九条:销售、租赁中,购买、租赁客户签字购房或租赁合同时,甲方直接收取客户购房款,乙方不得代收房款。
第十 条:佣金比例
1、销售佣金比例为销售额的百分之二(2%)。
2、租赁佣金比例为客户所付的一个月租金做为乙方佣金。
第十一条:结算与付酬
是指本合同研究确定之:销售底价×实际销售面积
1、乙方的实际销售额是指在乙方代理甲方销售、出租大厦期间所发生的所有成交额;
2、甲方特别认可,使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本合同确定的销售底价之单元,在佣金结算时,以本合同确立的销售底价作为结算依据;
3、在成交价格中超出底价的部分,双方按6:4分成,即甲方得6成,乙方得4成。
4、佣金及差价分成半月一结,每15日为一个结算日,甲方于每个结算日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乙方所得金额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有意可顺延本合同。
第十三条:甲方负担本案推向市场后的广告及宣传费用,初步预算不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该费用中不包含样板间、市中心卖场、工地现场接待中心的设计、装修、施工费用,也不包括卖场中必备的办公、接待用品及设备购置费用,该等费用由甲方另外支付。第十四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向乙方提供因编写行销策划案而需要的相关资。
2、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工作进度和阶段性工作成果。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各项和销售、出租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面的配合,按揭贷款的支持,签约律师及公证机关的支持等,以达到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4、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相同时间内,在相近地点不得再承接其他同类型个案。
5、甲方有权利获得乙方根据甲方委托而创造的各项工项工作成果,并享有对前述各项成果的专属权利。
6、甲方有义务按乙方提供且经双方认可的工作进度表,及时全额地投入广告资金。
7、甲方有义务依据销售、租赁需要,向看房客户提供相应看房方便条件。
8、代理期限内乙方作为大厦项目独家代理商,全权代理甲方销售、出租大厦。
9、甲方有义务指定专门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协调有关销售及对外联络公关工作。
10、甲乙双方也可以组成联合销售小组。双方各出一人做正付组长。负责双方协调工作。具体事项另行商议。
第十五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比例及支付期限获取足额佣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须完成 ________平方米的销售、出租任务。
3、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实施与销售、租赁工作有关各项宣传、推广活动,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招聘销售人员。关于销售队伍的组织、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所聘用销售人员的工资和佣金奖励费用,但不承担电脑、复印机、电话线路(不少于3条)等销售用办公设备及办公消耗材料费用。
4、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的各项委托,在约定时间内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5、乙方有义务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保守甲方的各项经营机密,并在本案结束后,归还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十六 条:违约责任:
1、遇有本合同未约定之内容,双方本着积极的态度处理。
2、双方中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另一方皆有权提出并追索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自身损失。因不可抗力(包括重大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而造成的本合同不能执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二篇:《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
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开发公司):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代理公司):
地址:联系电话:
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华昱山景”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四川华蓥市
第二条 委托代理范围及代理期限
(一)代理范围
1、本项目一期的所有住宅(3栋高层楼),本约定代理范围内的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二)合同期限
202_年12月6日至本项目一期住宅最后一栋的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12个月止。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住宅均价:: _元/平方米,双方按上述均价制定出每套房屋的价格,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则作为每套房屋的底价。
3、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如遇折扣优惠或低于均价或底价销售的,以甲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章或开出收款票据为准视为甲方同意销售,乙方佣金按实际成交总额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也不负责补低于底价部份的差价。
第四条 项目广告宣传和策划、设计。
本项目所有广告宣传和推广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进行免费广告设计、策划。
第五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五证;
2、提供销售所需的其它资料或其复印件,包括:施工图、测绘报告、户型图、室内设备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收款、审定售房合同,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
5、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本项目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6、对销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的情况应在合同签定时书面同时告知乙方,如产生销售则仍按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
7、提供装修好或现有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饮水机、沙盘、谈客桌椅,承担售房部房租、保洁、水、电及电话费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建立一支专业化、有良好形象的销售队伍,并承担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
3、本合同签署后据甲方要求十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营销策划方案,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展开销售实际运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如实介绍商品房特性及状况,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也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7、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范围及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乙方负责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收集客户按揭所需资料。
9、乙方代甲方收取购房户的契税代收大修基金办证费用不计报酬。
10、乙方人员的所有交通、通讯、差旅住宿生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售房部客户接送广告推广由甲方派专用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 乙方代理佣金的结算
(一)代理销售佣金:底价佣金+溢价佣金
1、底价佣金=(实际销售价×销售面积)×2%
2、溢价佣金=(实际销售价-每套房屋的底价)×销售面积×30%
每套房屋的底价:即经双方签章的销控表上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
3、每套房屋完成的标准:与买受人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并支付了30%的首期房款,则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结算佣金给乙方。
4、甲方在每月5日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上月31日前的佣金给乙方。乙方开出收据。
第八条 退房处理方式
若由于客户的责任造成的退房,扣除的违约金或没收的定金,甲乙双方各得一半,如再次销售乙方仍可计提该套房屋的佣金。其它原因购房人退房,若再次销售乙方重新提取佣金。
第九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部分的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方支付佣金时间超过壹个月,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应付佣金照常支付给乙方并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伍拾万元。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定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定款行为,在接甲方书面通知48小时内不予交还给甲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且乙方要承担违约金伍拾万元;
第十条 本合同期满代理任务完成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不得随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支付对方违约金及损失费壹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第三篇: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流程
【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流程
【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流程
1.项目信息开发与整合在这一阶段首先要调动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全体人员进行项目信息的开发,即发动每个员工通过各种途径尽力打探新建商品房项目的信息,然后研究拓展部负责收集、汇总并初步筛选所得到的信息,上报总经理或专门的信息统筹部门。经总经理或专门决策机构决定的项目,再分门别类地落实到具体控制部门(如子公司或专门组建项目组或称“楼盘专案”)。
2.项目研究与拓展
由研究拓展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如业务部、交易管理部等)对承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确定项目销售的目标客户群、销售价格策略和具体市场推广的方式与途径等,撰写书面营销策划报告。如果专门成立项目组,则由项目组来组织实施项目研展,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3.项目签约
由项目的直接操作部门(如子公司、项目组等)具体与项目开发商进行谈判,并起草代理合同文本。然后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内部有关部门,如交易部门、法律顾问和高层管理人员之间进行流转,并各自签署意见书,其中,应有专门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或人员对代理合同草案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提交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最高决策者。最后,由最高决策者签署已与开发商达成一致的合同。
4.项目执行企划
本阶段的第一项工作是:项目执行部门根据已签署的代理合同,对营销策划报告进行修改,并初步制定项目的执行指标(销售期、费用预算等)和佣金分配方案,召集各分管业务的高层管理者及有关部门(如交易管理部、研究拓展部、财务部等)合作会议。介绍经修改的营销策划报告和初步制定的项目执行指标及佣金分配方案。由会议决议最终的项目执行指标和佣金分配方案。
5.销售准备
这一阶段是对销售资料、销售人员、销售现场的准备。销售资料包括有关审批文件(如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楼书、开盘广告、价目表、销控表等。销售人员准备包括抽调、招聘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销售现场准备包括搭建、装修布置售楼处、样板房、看房通道等。
6.销售执行
这一阶段主要是在销售现场接待购房者看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配合实施广告、公关活动等市场推广工作。这一阶段通常很长。在后期还要完成商品房交验(俗称“交房”)的工作。
7.项目结算
由于商品房的销售过程比较长,一般在销售过程中要按一定时间周期(如按月)进行对外结算佣金(与开发商结算佣金)和对内结算佣金(与销售人员结算佣金)。但到整个项目销售的最后阶段(通常是完成代理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指标后),要进行项目的总结算。首先就是由项目直接操作部门与开发商进行总结算,法务部门予以配合。其次就是对内结算,业务部门要将日常核对的佣金结算数据提交财务部门审核,项目执行部门要撰写结案报告。最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最高管理者、项目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负责人共同召开结案审计会,确定最终的结案报告和对内结佣方案,最后按佣金结算方案对销售人员总结算。结案报告交业务管理部门和信息资料部门存档。
第四篇: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商品房销售代理协议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委托期限年,暂定自年月 年月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
3、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其他单位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业主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建设,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中心,承担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7、该项目对外销售前三十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做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中心设计装修建议等)。
2、全权负责售楼中心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3、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销售中心启用后,以甲方销售部名义开展工作。每周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4、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5、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6、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7、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8、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交易均为乙方业绩,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
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
2、奖罚方式
(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提成。
(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
(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阶段销售目标,甲方在该阶段已成交金额应提代理费中扣除20%作为罚金;如乙方在下一阶段完成所扣阶段目标,甲方返还所扣罚金。
五、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
六、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第五篇:销售代理协议范本
万诚机电工控产品网
销售代理协议范本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 合作范围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授权代理产品为:XXX变频器(以下简称“产品”);
1.2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0合作期限
2.1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2.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0 合作原则及规定
3.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3.2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
4.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如果乙方还想续签协议,甲方同意续签的条件是乙方须一次性交纳代理费用贰万(20000)元
请,甲方应同意乙方申请。
将获得甲方的代理商年终奖金,奖金额度为乙方本销售额的1%
4.6对于甲方的变频器品牌宣传,乙方有建议权。
4.7乙方库存的完好无损的甲方产品,可以退可以换
5.0 销售行为规定
5.1 产品价格
5.1.1(产品)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产品)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2付款及发货
5.2.1 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万诚仪器设备网
商解决。
5.2.2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0 保质和售后服务
6.1 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八(18)个月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甲方须负责送修及发回到乙方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2 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送修及发回到乙方的运输费用。
6.3 在保质外,甲方将提供有偿服务。
6.4 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7.0 商标使用
未经XXXXXXXXX有限公司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XXXX变频器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8.0 保密责任
8.1 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8.2 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8.3 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8.4 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任何其它权利。
8.5 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三(3)年内持续有效。
8.6 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10)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7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9.0 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9.1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2 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9.2.1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9.2.2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2.3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10.0 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11.0 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2.0 协议的标题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3.0 协议复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