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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证券资格考试《证券交易》考点总结(精选5篇)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2-83877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5 22:43: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2证券资格考试《证券交易》考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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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证券资格考试《证券交易》考点总结

 交易[总结]

证券交易特征:收益性 风险性 流动性 证券交易 公开原则的核心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基金交易 其他衍生工具交易)

证券交易的方式:现货交易 远期交易 期货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属于短期融资归属于货币市场)信用交易

证券交易市场的作用:1提供充分交易的条件 2提供充分的价格竞争发现合理的价格 3 实施公开,公正及时的信息披露 4提供便捷的交易和服务 场外市场的交易活动呈现非集中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政府债,金融债和央行债)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自主报价:分为公开报价(单边,双边)和对话报价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成交的优先原则主要有:价格,时间,比例分配,数量,客户,做市商,经纪商优先原则

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流动性(速度 价格)稳定性(重要措施提高市场透明度)有效性(高效率低成本)

定期交易系统特点:A价格稳定 B 成本想对较低 指令驱动系统是一种竞价市场 也叫订单驱动市场

连续交易系统特点:A交易的即时性 B 交易过程中提供更多的信息 报价驱动系统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也叫做市商市场

证券交易所会员由交易所理事会批准 存在问题的会员采取的措施:口头 书面 整改 谈话 调查暂停业务 提请证监会处理

普通席位(A股席位)买卖 A股,债券,基金 专用席位(B股席位 债券专用席位 质押席位 剩余卖出席位 基金租用席位)

深交所:A股席位(普通席位 投资基金专用 网上委托专用)B股席位(会员B股 境外B股)特别席位(国债 基金 股票质押 代办股份转让) 境内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外管局的许可证 境外经营机构要取得B

股席位须证监会的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

交易席位转让要会员部审核批准,方能转让 上交所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

证券经纪业务分柜台代理和交易所代理二种 证券经纪商的作用:A充当买卖媒介 B提供咨询 C提高了证券市场的充动性和效率

《风险提示书》提示的风险有: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公司经营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委托人的权利:1选择经纪商 2要求经纪商忠诚办理受托业务 3对自己的股票有持有权和处置权 4交易过程的知情权 5寻求司法保护权

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2经纪商的中介性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证券帐户开户代理机构:证券公司 商业银行 中国结算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 证券投资基金帐户可以买卖上市国债

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开户,需提供证监会发的证券经营机构许可证和《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

证券登记按证券种类分为:股份登记 基金登记 债券登记 按性质划分:初始登记 变更登记退出登记

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入可以转托管,不同证券公司席位间当日买入不可以转托管

委托指令内容:账户号码 证券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数量 委托价格

市价委托优点:1没有价格上的限制 2指令执行较容易 3成交迅速成交率高

全价交易指 买 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上交所公司债现货交易采用净价交易

净价交易指 买卖买卖债券时以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深交所公司债券现货交易仍采用全价交易

非柜台委托:电话委托 传真委托 函电委托 自助终端委托 网上委托 集合竞价有二个以上符合要求的条件,深交所以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成交,上交所以二个价位的中间价成交

我国债券和权证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固定平台交易商中 “一级交易商”提供双边报价及对询价提供成交报价的交易商。(做市商)双边报价中断时间不超过60分钟,收益率差小于10个基点单笔不得低于5000手

 营业部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防范挪用客户结算资金 非法融入融出

资金 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结算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防范:1严格操作规程2提高员工素质 3严格内部管理 4提高差错的处理效率)技术风险

网上发行的优点:经济性 高效性 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属于网上定价发行模式

新股申购过程:T+0投资者申购 T+1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承销商需做回拨要在验资当日通知交易所)T+2摇号抽签,中签处理 T+3资金解冻 上海A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T-5 向结算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T-3结算公司做出答复 T-1申请信息披露 T日发布分派公告 T+3权益登记

T+4除息日 T+8红利放发日

我国A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配股缴款是向场内申报卖出配股权证(实质是买入股票)配股不收佣金,过户费,印花税 深交所认购基金以基金份额为单位申报

ETF基金当日申购的可以卖出但不可赎回 当日买入的证券当日可以用于申购

当日买入的可以赎回不可以卖出 当日赎回的证券当是可以卖出但不可以申购

权证发行人不可以买卖自己的权证 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可以卖出 现金方式行权是自动行权,持有人无需申报指令

代办股份转让时委托指令是以集合竞价方式成交。证券公司不得自营所主(代)办的股份

代办股份转让采用多边净额清算(交易所也采用这种)非上市股份报价转让采用诼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结算

柜台自营买卖的特点:交易量小,交易手续简单,费是少 自营业务的风险: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自营业务的特点:决策的自主性(行为,方式,品种)交易的风险性 收益的不稳定性

自营三级体制:董事会(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最高管理机构)――自营业务部(执行机构)

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1建立防火墙制度 2自营帐户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 3决策和操作档案管理 4独产的实时监控 5风险监控报告机制 6风险监控的纠正和处理 7业绩考核和激历制度 8全面稽查 9自营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

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2)健全内控,规范运作 3)投资风险客户自担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的义务:1承担风险 2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3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 4不得转让集合资产 5支付管理费,托管费

集合资产的风险: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 管理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基本原则:1守法 2证监会批准3 融资融券要使用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资金4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健全的业务隔离制度 6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融资融券客户的选择标准:A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半年以上)B 账记状态C 信誉状态 D资产状况 E投资风格F关联关系

融资买入后可以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 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

客户融资买的证券权益归客户,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权益归证券公司 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客户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规模和集中度风险 管理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

沪深交易所证券回购的品种主要是国债和企业债 同业拆借中心的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融资券和特种金融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品种:政府债,中央银行债和金融债券等记帐式债券

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应大于融入资金量 收益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对于以券融资方是其固定融资成本,对于以资融券方是固定收益

标准券是一种虚拟的回购综合债券,是不分品种,只分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品种

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是交易双方协定。回购最长为365天 买断式回购应按照公平,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

全国银行间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最长不超过91天 上交所国债买断式回购按“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

清算和交收两个过程统称为结算 证券交易从结算时间来分:滚动交收 会计日交收(集中在一特定日进行交收)

净额清算的优点:简化手续 提高效率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购,后其它品种”的交收违约顺序 “先回

第二篇:证券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考点总结精华

1986.08 沈阳开办企业债券转让业务(新中国证券市场建立的标志)1988.04 起我国先后在61 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

1992 年B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交易所会员受理在受理之后20 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同意决定

每月7 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表及风险控制指表监管表 深圳1 个标准流速为15 笔/秒

单个企业年金计划最多开产10 个证券帐户 证券自营开产多帐户每500 万注册资本开一个

证券发行人在发行结束2 个交易日向登记公司申请发行登记 1998.04.01 上交所开始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申报最小变动单位:上交所基金,权证为0.001 深交所基金为0.001

B 股为 0.001 美元 B 股 0.01 港元

** 债券质押回购0.005 , A 股,债券,买断回购0.01 A 股,债券,质押回购0.01

上交所申报时间:9:15~9:25, 9:30~11:30, 13:00~15:00(9:20~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不能撤单)

深交所申报时间:9:15~11:30, 13:00~15:00(9:20~9:25, 14:57~15:00 不能撤单集合竞价阶段)9:25~9:30 只申报

中小企业板连续竞价时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没有成交的连续竞价开时是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

上交所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时,集合竞价阶段申报要求:A)股票不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

B)基金,债券申报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50%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 [债券回购无限制]

连续竞价阶段申报要求:A)申报价格不高于实时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不低于实时最高买入价格的90%

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最低申报价格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平均数的70%

深交所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时,股票首日集合竞价为发行价的9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债券首日集合竞价为发行价的上下30%,(同上一样,都是10%)

质押回购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100%

证券公司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不足5 元按5 元收,B 股不足1 美元或5 港元的还1 美元或5 港元收

2008.04.24,交易印花税由3‰下调为1‰

大宗交易时间:上交所为9:30~11:30 13:00~15:30 深交所为9:15~11:30 13:00~15:30

股票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前 1 个交易日发布公告 中小板退市警示的情形:A 一个会计审计结果对外提保超过 1 亿元且占净资产的 100%

B 为关联方提供资金超2000 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50%以上 C24 个月内再次受到公开谴责 D 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

E 连续120 个交易日成交量低于300 万股 上交所收盘价,深圳集合竞价无法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一笔交易前1 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交易席位超过10%无法申报或者行情中断的营业部超过10%以上的异常情况实行临时停市

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于2007.07.25 开始试行,(交易时间为9:30~11:30, 13:00~14:00),每笔买卖报价数量为5000 手的整数倍

固定收益平台实行净价申报,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 元。涨跌幅为10%,1 手为1000 元面值

公布卖买最大5 家营业部的条件:A 收盘价偏离值达±7%的前3 只股票(基金)B 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 只 C 换手率达到20%的前3 只

异常波动情形:A 连续3 个交易日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 B ST,*ST 连续3 个交易日涨跌幅偏离值达±15%

C 连续3 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与前5 个交易日换手率比值达到30 倍且连续3 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达20%

QFII 境 内证券投资制度启动于2002 年年底 OFII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过10%,所有QFII 持有一家总数不超过20%

分红派息公告时间为股权登记日3 个工作日前 R+1 日红股到帐 配股认购于R+1 日开始,认购期为5 天。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在R+1~R+6 日停牌

如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提前30 天公告 基金认购申报最小为100,单笔最大不超过99999900 元。但单笔赎回份额不超过99999999 份

权证存续期满前5 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行权 以现金方式结算行权的以前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平均数来计算行权时过户费为面额的0.05%

代办股份转让的证券公司应具备净资产不低于8 亿,净资本不低于5 亿 报价转让的每笔委托数量应在3 万股以上,股份和资金T+1 到帐

IB 业务的资格条件:1)前6 个月风险指标合规 2)资金第三方存管 3)控股期货公司或者同时被控股 4)公司总部5 名,营业部2 名具有期货

从业资格人员 5)已建立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制度 6 技术系统达标

证券自营最低注册资本 1 亿,净资本不低于 5000 万 自营股票规模<净资本的 100% 自营证券规模(按成本价计)<净资本 200 %

自营持有一种非债券证券成本<5%该证券市值 一种非债券的成本<净资本的30% 证券自营相关原始凭证保存20 年

每半年,一年后的30 日报证监会证券自营的情况

资产管理业务要求净资本不低于2 亿元,3 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的从业经历人员不少于5 人

集合资产管理要求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3 亿,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的净资本不少于5 亿元

定向资产管理,单个客户不低于100 万元,限定性集合单个客户不低于5 万,非限定性不低于10 万

集合资产计划批准后6 个月内启动推广,60 个工作日完成设产工作开始投资运作

证券公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规模的5%且不超2 亿,参与多个计划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

资产管理客户资产投资一个股票不超该证券的10%,一个集合计划投资于一个公司不得超过该计划的10%

资产计划投于关联公司不得超计划的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每月前5 个工作日向上交所提供上月资产净值,4 个月报审计

融资融券试点的条件:A 经纪业务满3 年的创新类证券公司B 高管2 年内没有违法和处C 最近2 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合规定6 个月净资本在12 亿

证监会派出机构收到申请后10 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出具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书面意见

标的证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交易所上市满3 个月 融资买入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 亿股或者流通市值不低于5 亿元融券卖出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 亿股

或流通市值不少于8 亿元 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 人 3 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与指数的偏离值不超4%,波动幅度不超500%(基准指数指上海综合指数,深圳综合指数和中小板指数)

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的折算率:上证180 成份股和深圳100 成份股折算率不超过70%,其他股票不超过65%

开放式基金折算率不超过90% 国债不超过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不超过80%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30%,追加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维持担保比例超300%后可提现,但提现后担保比例不低于300%

对单一客户融资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值不超过该股票的20%

上交所1993.12 深交所1994.10 分别开办了以国债为主的质押式回购交易

上交所2002.12.30 深交所2003.01.03 分别推出了企业债的回购交易

上交所新质押式(买断式)国债回购分为:1 2 3 4 7 14 28 91 182(9 种)上交所质押式企业债品种有:1 3 7(3 种)

深交所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1 2 3 4 7 14 28 63 91 182 273(11 种)深交所质押式企业债品种:1 2 3 7(4 种)

2002 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期限最短1 天,最长1 年(最小交易数额为债券面额10 万,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 万)

银行间1997 年6 月5 日老的回购期限:7 天 14 天 21 天1 个月 2 个月 3 个月4 个月七种

结算备付金利息每季结一次,结息日为第三个月的20 日 资金交收透支结算公司按透支金额的120%暂扣托管证券

国债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结算交收时点为R+1 日(R 为到期日)14:00 权证交收上海市场是T 日日终,深圳为T+1 日日终

基础(数字类)

1602年第一个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 1608柴思胡同的“乔纳林咖啡馆”众多经纪人在此交易成名 1790年美国费城证券交易所成立(第一个)

1773年英国第一家交易所咖啡馆成立(1802年政府正式批准)(最初交易政府债券-后来公司债券 矿山 运河股票――铁路股票盛行)

1792年5月17日24名经纪人“梧桐树协议”订了交易佣金的最低标准 中国最早证券交易机构是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上海众业所” 1918年夏北平证券交易所成立(中国人自己创办第一家)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1920年7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当时规模最大的)1987年9月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中)

1992.10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全国性监管和市场发展)1998.04国务院证券委 撤消(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

1997.1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基金发展)2001.12.11中国加入WTO 外资合营外资比例不超过33% 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2002.11接纳日本野村证券上海代表处首席特别会员,批准日本内藤证券直接申请B股席位 2003.05.27瑞士银行成为首家获批的QFII 记名股东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发起人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其余部份2年内缴足 募集方式发起人认购股份不低于35%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表决权半数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须2/3通过

募集公司上市条件:向社会公开发的股份数要达到25%以上 股本总额超4亿的比例为10%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公司3年无违法行为

同时最近3年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 或者3个会计营业收入超3亿,为近3年净利润的10倍

股权分置改革后原非流通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超5%出售在12个月内不超5% 在24个月内不超10%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银行网点发行,提前兑付需付千分之2手续费)和记账式国债(证券帐户发行,特点:发行时间短效率高,交易手续简便成本低安全),可记名可挂失

50年代发行过两种国债: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4~1958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5次)1981恢复发行国债2000年无记名国债退出市场

1982年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同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证券市场发行外国金融债券 1993中国投资银行被批准境内发行外币金融债券

国债发行方式:1991之前行政摊派 1991开始引入承购包销 1996年引入招标发行方式 2001.07.02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净价交易

混合资本债券:是商业银行为补充资本发行的,清偿位于股权资本之前列在一般债务和次级债之后 期限在15年以上,10年内不可赎回

保险公司中次级债偿还须确保偿付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才能偿付

2007.08证监会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标志我国公司债券(1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正式启动,金额不少于5000万

1987.10财政部在德国法兰克福发了了3亿马克公募债券(经济体制改革后政府首次在国外发行债券)

基金起源于英国18世纪末19世纪初产业革命推动下出现的 1997.11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4.06.01我国《基金法》实施(法律形式确认了基金在资本市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封闭基金存续期5年以上,一般10~15年 10%以上基金持有人有权招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基金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必须是实缴资本。主要股东3年内无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

我国基金管理费一般为1.5%,货币基金0.33% 债券基金不低于1% 封基托管费按0.25% 开放基金低于0.25%

封基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已经实现收益的90% 股票基金应有60%投资于股票 债券基金应有80%投资于债券

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一家管理公司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外汇期货1972在国际货币市场(属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推出 可转换公司债最短1年最长6年。发行起6个月后可转换公司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亿股以上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 发行面值超5000万元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上海证券交易所1990.11.26成立,1990.12.19正式营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1989.11.15筹建,1991.04.11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1991.07.03营业

2004.05国务院批准 中小企业板设立

中证指数公司的指数:中证流通指数 中证规模指数中证100指数(基期2005.12.30 基点1000点)

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行业指数 沪深300风格指数 中证规模指数中证200/500/700/800指数(基期2004.12.31 基点1000)

中证100(排名前100)=沪深300-中证200 中证700=中证500+中证200 中证800=中证500+沪深300

上证交易所股价指数:上证综合指数(基期1990.12.19 基点100点)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时,提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超注册资本50%时可不提取。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成比例不得少于转赠前注册资本的25%

2007年12月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06家 证券公司设立主要股东要求最近3年无重大违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

证券监督机构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答复。不批准要说明理由

单独或合并持有5%股权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议案,可以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风险控制指标:

经纪业务净资本不低于2000万 承销,自营,资产管理之一净资本不低于5000万 经纪业务+一项=净资本1亿

经纪业务+2项及以上的=净资本2亿 净资本:风险准备之和>100% 净资本:净资产>40% 净资本:负债>8%

净资产:负债>20%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经纪业务净资本/营业部家数>500万

自营股票规模<净资本的100% 自营证券规模(按成本价计)<净资本200 % 自营持有一种非债券证券成本<5%该证券市值

承销要按10%计算风险准备,承销公司债券的按5%计算,承销政府债券按2%计算

定项资产管理按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集合资产按1%,专项资产按0.5% 证券公司按

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

单一客户融资融券不超过净资本的5% 客户担保股票不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按融资融券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证券法〉1998.12.29通过 1999.07.01实施 〈公司法〉1993.12.29通过1994.07.01实施}2005.10.27修订 2006.01.01生效

证券公司股东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0% 〈企业破产法〉于2007.06.01实施

新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按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工公司5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3万元

非公开发行实际控制人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价格不低于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

融资融券试点:经纪业务已满3年的创新类证券公司近二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近6个月净资本在12亿以上

2005.06.30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沪深交易所在风险基金达到规定上限后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证券公司按营业收入的0.5~5%交纳基金

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于1991.08.28 2002.12.16证监会公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03.02.01实施

申请执业证书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起30日内向证监会备案,不符的要书面说明现由

基础[总结]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 有价证券狭义指资本证券,广义包括商品证券(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货币证券(商业证券和银行证券)

有价证券按发行主体分: 按是否在交易所挂牌分: 按募集方式:

1政府证券 1上市证券 1公募证券

2政府机构证券(我国不允许)2非上市证券 2私募证券(信托计划,理财计划,定向增发)

3公司证券(包括金融证券)(凭证式国债,普通开放式基金)

按代表的权利性质分:股票 债券 其他证券(基金,衍生品《金融期货,可转换证券,权证》)

有价证券的特征:A收益性B流动性C风险性D期限性

证券市场的特征:A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 B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C 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

证券市场的品种结构:股票 债券 基金 衍生品市场 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筹资-投资 定价 资本配置功能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证券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服务机构(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信用评级机构)

证券市场的产生:A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B股份制的发展 C信用制度的发展

国际证券市场发展趋势:A市场一体化 B投资者法人化 C金融创新 D金融机构混业化 E交易所重组公司化 F证券市场网络化G 金融风险复杂化

H金融监管合作化

中国第一个标准化期货合约-----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实现了远期合同向期货的过渡)

WTO后证券业在5年过渡期的对外开放包括:1直接B股交易 2成为交易所特别会员 3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4加入三年内设立合营证券公司从事A股B股H股和政府债,公司债的承销和交易 5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给予国民待遇,可设分权机构

股票的性质: 股票的特征: 股票的类型: 股票的价值:

A有价证券 1收益性 A普通股票和优先股股票(权利不同分)1票面价值

B要式证券 2风险性 B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是否记名分)2账面价值(净值OR每股净资产)

C证权证券 3流动性 C有面额和无面额股票(是否标明金额分)3清算价值

D资本证券 4永久性 股票的价格:理论价格 =预期股息/必要收益率 4内在价值(理论价值OR未来收益的现值)

E综合权利证券 5参与性 市场价格

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

A公司的经营状况(1资产净值2盈利水平3派息政策4股票分割 5增资减资 6销售收入 7原材料供价 8主要经营者理替 9公司重组 10意外灾害)

B宏观经济因素(1经济增长2经济周期3货币政策《准备金率,再贴现。公开市场业》4财政政策 5市场利率 6通货膨胀 7汇率变化 8国际收支)

C政治因素(1战争 2政权更迭 3政府重大经济政策出台 4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

D心理因素 E稳定市场的政策与制度安排(技术性停牌 临时停市)F人为操纵因素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重大决策参与权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 4查阅公司资料 5交易股票

清偿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所欠税款――公司债务――普通股东

我国股票按投资主体分:国家股 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外资股 债券的特征:偿还性 流动性 安全性 收益性

债券分类:发行主体分(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公司债券)按付息方式分:零息债券 附息债券 息票累积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

按形态分类:实物债券 凭证式债券 记账式债券 广义政府债券属于公共部门债务 狭义属政府部门债务

政府债券特征:安全性高 流通性强 收益稳定 免税待遇 国债按资金用途分:赤字国债 建设国债 战争国债 特种国债

储蓄债券是以个人为发行对像的非流通国债,一般以吸收个人小额储蓄为主

记账式国债利率由记账国债承销团投标确定 储蓄国债利率由财政部参考存款利率和供求关系确定

公司债券类型:信用公司债(无担保)不动产抵押公司债 保证公司债 收益公司债 可转换公司债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

国际债券特征:资金来源广发行规模大 存在汇率风险 有国家主权保障 以自由兑换货币作计量货币

龙债券是指除日本以外亚洲地区发行的一种以非亚洲国家货币标价的债券

投资基金的特点:集合投资 分散风险 专业理财 基金的作用: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渠道 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经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基金投资风险:市场风险 管理能力风险 技术风险 巨额赎回风险

金融衍生工具基本特征:跨期性 杠杆性 联动性 不确定高风险性(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结算风险 运作风险 法律风险)

金融衍生工具按产品形态和交易场所分:内置型衍生工具 交易所交易衍生工具 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按自身交易方法及特点分类:金融远期合约 金融期货 金融期权 金融互换 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按基础工具分类:股权类(股票期货 股票期权 股票指数期货 股票指数期权及混合交易合约)利率类(远期利率协议 利率期货 利率期权 利率互换及混合交易合约)货币类(外汇合约 货币期货 货币期权 货币互换及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信用类(信用互换 信用联结票据)其它类

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风险管理型创新 增强流动型创新 信用创造型创新 股权创造型创新

期权的权利期间与时间价值存在同方向但非线性影响 基础资产产生收益将使看涨期权价格下跌,看跌期权价格上长升

权证的要素包括:类别 标的 行权价格 存续时间(6个月以上 24个月以下)行权日期 行权结算方式 行权比例

可转债换发行时证券的性质分: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优先股

存托凭证(DR)也称预托凭证 对发行人的优点:A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B避开直接发行股票债券的法律要求,上市手续简单成本低

ADR对投资者的优点:以美元交易,国内清算 ADR须经美国证监会注册有助于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股利发放以美元支付 规避投资政策限制 资产证券化分类: 按基础资产分类(不动产证券化 应收账款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 未来收益证券化 债券组合证券化)

按地域分类(境内资产证券化 离岸资产证券化)证券化产品的属性分类(股权型 债权型 混合型)

资产证券化当事人包括: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大型工商企业及金融机构)特定目的机构(为发起人的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化的产品机构)

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 信用增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 承销人 投资者

证券发行市场无固定场所是一个无形市场 证券发行制度(注册制 核准制)

我国股票实行核准制由审核委员会审核 证监会核准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应 勤勉尽责 诚实守信

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询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初步询价确定价格区间及市盈率区间,保荐机构在发行价格区间向询价对像累计投票询价

荷兰式招标(最低中标价 最高收益率)短期贴现债券采用单一价格方式 美式招标按各自的价格成交《长期附息债券采用多种收益率的方式》

会员大会是交易所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交易所决策机构 交易所总经理由国务院证监会任免

《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包括四项基本原则(审慎推进 统分结合 从严监管 统筹兼顾)

中小板的“两个不变”(尊守的法律法规不变 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不变)“四个独立”(运行独立 监察独立 代码独立 指数独立)

基期加权股价指数又叫拉斯贝尔加权指数(采用基期发行量和成交易作为权数)

计算期加权股价指数又叫派许加权指数(采用计算期发行量和成交量为权数)

几何加权股价指数又叫费雪理想式(是对上面二种指数作几何平均,实际很少用)

股票收益:股息收入 资本利得 公积金转增收益 股息种类:现金股息 股票股息 财产股息 负债股息 建业股息(无盈利无股息的一个例外)

债券收益:债息收入 资本利得 再投资收益

公积金来源:A溢价发行的部份 B税后利润中提存的 C资产重估增值部分 D外部赠与资产

系统风险:政策风险 经济周期波动 利率风险 购买力风险(通胀)非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 经营风险 财务风险

证券资产管理是实现委托资产收益的最大化

证券经纪业务及其它二项业务的董事会应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

经纪业务内部控制主要内容:防范挪用客户资金资产 非法融入融出资金及结算风险

自营业务重点A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 超越授权,变相自营,账外自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 B建立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管理 C合理的预警机制

投资银行重点防荡法律风险 财务风险 道德风险 研究咨询业务应重点防范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无资格执业,违规执业及利益冲突

业务创新应重点防范违法违规,规模失控,决策失误 分支机构应重点防范 越权经营,预算失控及道德风险

净资本=净资产-金融产品投资风险调整-应收款的风险调整-其它流动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长期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证监会认定的其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条件:A自有资金不少于2亿元 B必要的场所及设施 C主要管理及从业人员要有从业资格 D其它条件

证券市场监管手段:法律手段 经济手段 必要的行政手段

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保障投资者权益 B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C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 C准确全面的信息利于参与者的决策

国际证监会公布了监管的三个目标:保护投资者 保证市场公平效率和透明 降低系统风险

信息披露:全面性 真实性 时效性

操纵市场行为:A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持股优势连续卖买 B与他人串通事先约定时间,价格,方式影响价格和数量 C在自已的账户间对倒

内幕信息包括:1分配股利或增资计划 2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3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4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报废一次超过资产的30%

5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承提重大损失赔偿责任 6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

证券业协会三大职能:自律 服务 传导

证券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内容:正直诚信 勤勉尽责 廉洁保密 自律守法 上学吧: 交易(数字类)

1986.08沈阳开办企业债券转让业务(新中国证券市场建立的标志)1988.04起我国先后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

1992年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交易所会员受理在受理之后20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同意决定

每月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表及风险控制指表监管表 深圳1个标准流速为15笔/秒

单个企业年金计划最多开产10个证券帐户 证券自营开产多帐户每500万注册资本开一个

证券发行人在发行结束2个交易日向登记公司申请发行登记 1998.04.01上交所开始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申报最小变动单位:上交所 基金,权证为0.001 深交所 基金为0.001 B股为 0.001美元 B股 0.01港元

** 债券质押回购0.005 , A股,债券,买断回购0.01 A股,债券,质押回购0.01

上交所申报时间:9:15~9:25, 9:30~11:30, 13:00~15:00(9:20~9:25为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不能撤单)

深交所申报时间:9:15~11:30, 13:00~15:00(9:20~9:25, 14:57~15:00 不能撤单集合竞价阶段)9:25~9:30只申报

中小企业板连续竞价时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没有成交的连续竞价开时是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

上交所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时,集合竞价阶段申报要求:A)股票不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

B)基金,债券申报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50%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 [债券回购无限制]

连续竞价阶段申报要求:A)申报价格不高于实时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不低于实时最高买入价格的90%

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最低申报价格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平均数的70% 深交所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时,股票首日集合竞价为发行价的9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债券首日集合竞价为发行价的上下30%,(同上一样,都是10%)

质押回购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100% 证券公司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不足5元按5元收,B股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还1美元或5港元收

2008.04.24,交易印花税由3‰下调为1‰

大宗交易时间:上交所为9:30~11:30 13:00~15:30 深交所为9:15~11:30 13:00~15:30

股票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前1个交易日发布公告 中小板退市警示的情形:A一个会计审计结果对外提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的100% B为关联方提供资金超2000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50%以上 C24个月内再次受到公开谴责 D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

E 连续120个交易日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上交所收盘价,深圳集合竞价无法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交易席位超过10%无法申报或者行情中断的营业部超过10%以上的异常情况实行临时停市

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于2007.07.25开始试行,(交易时间为9:30~11:30, 13:00~14:00),每笔买卖报价数量为5000手的整数倍

固定收益平台实行净价申报,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涨跌幅为10%,1手为1000元面值

公布卖买最大5家营业部的条件:A收盘价偏离值达±7%的前3只股票(基金)B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 C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

异常波动情形:A连续3个交易日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 B ST,*ST连续3个交易日涨跌幅偏离值达±15%

C连续3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换手率比值达到30倍且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达20%

QFII境 内 证券投资制度启动于2002年年底 OFII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过10%,所有QFII持有一家总数不超过20%

分红派息公告时间为股权登记日3个工作日前 R+1日红股到帐 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认购期为5天。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在R+1~R+6日停牌

如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提前30天公告 基金认购申报最小为100,单笔最大不超过99999900元。但单笔赎回份额不超过99999999份

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行权 以现金方式结算行权的以前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平均数来计算 行权时过户费为面额的0.05%

代办股份转让的证券公司应具备净资产不低于8亿,净资本不低于5亿 报价转让的每笔委托数量应在3万股以上,股份和资金T+1到帐

IB业务的资格条件:1)前6个月风险指标合规 2)资金第三方存管 3)控股期货公司或者同时被控股 4)公司总部5名,营业部2名具有期货从业资格人员 5)已建立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制度 6技术系统达标

证券自营最低注册资本1亿,净资本不低于5000万 自营股票规模<净资本的100% 自营证券规模(按成本价计)<净资本200 % 自营持有一种非债券证券成本<5%该证券市值 一种非债券的成本<净资本的30% 证券自营相关原始凭证保存20年

每半年,一年后的30日报证监会证券自营的情况

资产管理业务要求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的从业经历人员不少于5人

集合资产管理要求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3亿,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的净资本不少于5亿元

定向资产管理,单个客户不低于100万元,限定性集合单个客户不低于5万,非限定性不低于10万 集合资产计划批准后6个月内启动推广,60个工作日完成设产工作开始投资运作

证券公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规模的5%且不超2亿,参与多个计划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

资产管理客户资产投资一个股票不超该证券的10%,一个集合计划投资于一个公司不得超过该计划的10%

资产计划投于关联公司不得超计划的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每月前5个工作日向上交所提供上月资产净值,4个月报审计

融资融券试点的条件:A经纪业务满3年的创新类证券公司 B高管2年内没有违法和处C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合规定6个月净资本在12亿

证监会派出机构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出具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书面意见

标的证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交易所上市满3个月 融资买入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者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少于8亿元 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与指数的偏离值上学吧:www.teniu.cc 第 10 页,共 15 页 上学吧为您提供“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下载:

不超4%,波动幅度不超500%(基准指数指上海综合指数,深圳综合指数和中小板指数)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的折算率:上证180成份股和深圳100成份股折算率不超过70%,其他股票不超过65%

开放式基金折算率不超过90% 国债不超过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不超过80%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30%,追加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维持担保比例超300%后可提现,但提现后担保比例不低于300%

对单一客户融资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值不超过该股票的20%

上交所1993.12 深交所1994.10分别开办了以国债为主的质押式回购交易

上交所2002.12.30 深交所2003.01.03分别推出了企业债的回购交易

上交所新质押式(买断式)国债回购分为: 1 2 3 4 7 14 28 91 182(9种)上交所质押式企业债品种有:1 3 7(3种)

深交所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1 2 3 4 7 14 28 63 91 182 273(11种)深交所质押式企业债品种:1 2 3 7(4种)

2002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期限最短1天,最长1年(最小交易数额为债券面额10万,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万)

银行间1997年6月5日老的回购期限:7天 14天 21天1个月 2个月 3个月 4个月七种

结算备付金利息每季结一次,结息日为第三个月的20日 资金交收透支结算公司按透支金额的120%暂扣托管证券

国债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结算交收时点为R+1日(R为到期日)14:00 权证交收上海市场是T日日终,深圳为T+1日日终

交易[总结]

证券交易特征:收益性 风险性 流动性 证券交易 公开原则的核心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基金交易 其他衍生工具交易)

证券交易的方式:现货交易 远期交易 期货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属于短期融资归属于货币市场)信用交易

证券交易市场的作用:1提供充分交易的条件 2提供充分的价格竞争发现合理的价格 3 实施公开,公正及时的信息披露 4提供便捷的交易和服务 场外市场的交易活动呈现非集中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政府债,金融债和央行债)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自主报价:分为公开报价(单边,双边)和对话报价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成交的优先原则主要有:价格,时间,比例分配,数量,客户,做市商,经纪商优先原则

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流动性(速度 价格)稳定性(重要措施提高市场透明度)有效性(高效率 低成本)

定期交易系统特点:A价格稳定 B 成本想对较低 指令驱动系统是一种竞价市场 也叫订单驱动市场

连续交易系统特点:A交易的即时性 B 交易过程中提供更多的信息 报价驱动系统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也叫做市商市场

证券交易所会员由交易所理事会批准 存在问题的会员采取的措施:口头 书面 整改 谈话 调查 暂停业务 提请证监会处理

普通席位(A股席位)买卖 A股,债券,基金 专用席位(B股席位 债券专用席位 质押席位 剩余卖出席位 基金租用席位)

深交所:A股席位(普通席位 投资基金专用 网上委托专用)B股席位(会员B股 境外B股)特别席位(国债 基金 股票质押 代办股份转让)

境内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外管局的许可证 境外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证监会的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

交易席位转让要会员部审核批准,方能转让 上交所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

证券经纪业务分柜台代理和交易所代理二种 证券经纪商的作用:A充当买卖媒介 B提供咨询 C提高了证券市场的充动性和效率

《风险提示书》提示的风险有: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公司经营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委托人的权利:1选择经纪商 2要求经纪商忠诚办理受托业务 3对自己的股票有持有权和处置权 4交易过程的知情权 5寻求司法保护权

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2经纪商的中介性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证券帐户开户代理机构:证券公司 商业银行 中国结算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 证券投资基金帐户可以买卖上市国债

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开户,需提供证监会发的证券经营机构许可证和《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

证券登记按证券种类分为:股份登记 基金登记 债券登记 按性质划分:初始登记 变更登记 退出登记

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入可以转托管,不同证券公司席位间当日买入不可以转托管

委托指令内容:账户号码 证券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数量 委托价格

市价委托优点:1没有价格上的限制 2指令执行较容易 3成交迅速成交率高

全价交易指 买 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上交所公司债现货交易采用净价交易

净价交易指 买卖买卖债券时以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深交所公司债券现货交易仍采用全价交易

非柜台委托:电话委托 传真委托 函电委托 自助终端委托 网上委托

集合竞价有二个以上符合要求的条件,深交所以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成交,上交所以二个价位的中间价成交

我国债券和权证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固定平台交易商中 “一级交易商”提供双边报价及对询价提供成交报价的交易商。(做市商)双边报价中断时间不超过60分钟,收益率差小于10个基点单笔不得低于5000手

营业部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防范挪用客户结算资金 非法融入融出资金 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结算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防范:1严格操作规程2提高员工素质 3严格内部管理 4提高差错的处理效率)技术风险

网上发行的优点:经济性 高效性 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属于网上定价发行模式

新股申购过程:T+0投资者申购 T+1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承销商需做回拨要在验资当日通知交易所)T+2摇号抽签,中签处理 T+3资金解冻

上海A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T-5 向结算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T-3结算公司做出答复 T-1申请信息披露 T日发布分派公告 T+3权益登记

T+4除息日 T+8红利放发日

我国A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配股缴款是向场内申报卖出配股权证(实

质是买入股票)配股不收佣金,过户费,印花税

深交所认购基金以基金份额为单位申报

ETF基金当日申购的可以卖出但不可赎回 当日买入的证券当日可以用于申购

当日买入的可以赎回不可以卖出 当日赎回的证券当是可以卖出但不可以申购

权证发行人不可以买卖自己的权证 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可以卖出 现金方式行权是自动行权,持有人无需申报指令

代办股份转让时委托指令是以集合竞价方式成交。证券公司不得自营所主(代)办的股份

代办股份转让采用多边净额清算(交易所也采用这种)非上市股份报价转让采用诼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结算

柜台自营买卖的特点:交易量小,交易手续简单,费是少 自营业务的风险: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

自营业务的特点:决策的自主性(行为,方式,品种)交易的风险性 收益的不稳定性

自营三级体制:董事会(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最高管理机构)――自营业务部(执行机构)

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1建立防火墙制度 2自营帐户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 3决策和操作档案管理 4独产的实时监控 5风险监控报告机制

6风险监控的纠正和处理 7业绩考核和激历制度 8全面稽查 9自营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2)健全内控,规范运作 3)投资风险客户自担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的义务:1承担风险 2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3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 4不得转让集合资产 5支付管理费,托管费

集合资产的风险: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 管理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基本原则:1守法 2证监会批准3 融资融券要使用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资金4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健全的业务隔离制度

6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融资融券客户的选择标准:A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半年以上)B 账记状态C 信誉状态 D资产状况 E投资风格F关联关系 融资买入后可以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 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

客户融资买的证券权益归客户,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权益归证券公司

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客户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规模和集中度风险 管理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

沪深交易所证券回购的品种主要是国债和企业债 同业拆借中心的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融资券和特种金融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品种:政府债,中央银行债和金融债券等记帐式债券

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应大于融入资金量 收益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对于以券融资方是其固定融资成本,对于以资融券方是固定收益

标准券是一种虚拟的回购综合债券,是不分品种,只分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品种

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是交易双方协定。回购最长为365天 买断式回购应按照公平,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

全国银行间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最长不超过91天

上交所国债买断式回购按“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

清算和交收两个过程统称为结算 证券交易从结算时间来分:滚动交收 会计日交收(集中在一特定日进行交收)

净额清算的优点:简化手续 提高效率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先回购,后其它品种”的

交收违约顺序

第三篇:2011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强化考点 第四章

2011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强化考点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第一节 证券经纪业务概述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不赚取差价,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分为柜台代理买卖和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两种。在我国,证券经纪业务目前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按照客户的委托,代理其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的有关业务。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包含的要素有: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的对象。

▽证券经纪商,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中间人。▽证券经纪商与客户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经纪商不承担交易中的价格风险。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商是指在证券交易中代理买卖证券,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

▲证券经纪商的作用:

(1)充当证券买卖的媒介。提高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2)提供信息服务。

证券经纪商提供信息服务包括:上市公司的详细资料、公司和行业的研究报告、经济前景的预测分析和展望研究、有关股票市场变动态势的商情报告等。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

(一)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所有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都是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还具有价格变动性的特点。

(二)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

(三)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客户是委托人,证券经纪商是受托人。

证券经纪商要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务,这是证券经纪商对委托人的首要义务。

证券经纪商必须严格地按照委托人指定的证券、数量、价格、有效时间买卖证券,不能自作主张,擅自改变委托人的意愿。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即使是为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不得不变更委托人的指令,也应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四)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三、证券经纪关系的建立

(一)证券经纪关系的确立

1.讲解业务规则、协议内容和揭示风险,签署《风险揭示书》和《客户须知》。▲《风险揭示书》会告知客户从事证券投资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客户须知》让投资者了解股市的风险、合法的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投资品种与委托买卖方式的选择、客户与代理人的关系、个人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制、严禁全权委托、公司客户投诉电话等事项。

2.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是客户与证券经纪商之间在委托买卖过程中有关权利、义务、业务规则和责任的基本约定,也是保障客户与证券经纪商双方权益的基本法律文书。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双方声明及承诺、协议标的、资金账户、交易代理、网上委托、变更和撤销、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赔条款、争议的解决、机构客户、附则。(甲乙方声明承诺见教材86页)

我国《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根据此项规定,证券公司已全面 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在这种模式下,客户与其指定的存管银行、证券公司三方共同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3.开立资金账户与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

▲资金账户是指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的专门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账户,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所指的“客户证券资金台账”。

▲证券公司通过该账户对客户的证券买卖交易、证券交易资金支取进行前端控制,对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进行清算交收和计付利息等。

▲开立资金账户遵守“实名制”。资金账户应与客户开立的各类证券账户、在存管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名称一致、名实相符。

▲客户开立资金账户须本人到证券营业部柜台办理。客户需提交文件:身份证明、证券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等资料并签署相关协议、风险提示书、授权委托书等。▲客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统称密码)。客户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修改密码。总结:证券经纪关系的确立过程

1.签署《风险揭示书》和《客户须知》。

2.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3.开立资金账户与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

(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客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早期是由其经纪商即证券公司负责管理,通过其营业场所设立的资金柜台办理,或委托银行代理。

▲银证转账: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和银行储蓄账户的转账。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中国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在2007年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取通过指定存管银行办理,存管银行为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的查询服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变化:(5个)

1.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只能存放在指定的存管银行,不能存入其他任何机构。

2.指定的存管银行须为每个客户建立管理账户,用以记录客户资金的明细变动及余额。指定的存管银行须为证券公司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用以 客户证券交易交收资金的划付。该账户以证券公司名义开立,但其资金全部为客户所有。“管理账户”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的二级明细记录账户。3.客户、证券公司和指定的存管银行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明确具体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项。

4.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取,全部通过指定的存管银行办理。

5.指定的存管银行须保证客户能够随时查询其交易结算资金的余额及变动情况。▲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作用

从制度上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控制证券行业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三)委托人、证券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

▲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客户与证券经纪商之间的代理关系,而并没有形成实质上的委托关系。当客户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则客户和证券经纪商之间就建立了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委托关系。

▲证券交易中的委托单,如经客户和证券经纪商双方签字和盖章,性质上就相当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就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而达成的协议。)

▲客户是授权人、委托人,证券经纪商是代理人、受托人。1.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1)选择经纪商的权利。

(2)要求经纪商忠实地为自己办理受托业务的权利。即经纪商应根据交易规则,按投资者委托的条件买卖证券。如果受托人没有根据委托合同限定的证券种 类、数量、价格、期限执行,委托人可拒绝接受,并有权要求赔偿。在发出委托指令后、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原来的委托指令。

(3)对自己购买的证券享有持有权和处置权。(可以自由买卖、赠与或质押自己名下的证券。)

(4)对证券交易过程的知情权。(5)寻求司法保护权。(6)享受经纪商按规定提供其他服务的权利,如交割单的打印、证券和资金结余的查询等。

★客户作为委托人,必须承担下列相应的义务:

(1)认真阅读证券经纪商提供的《风险揭示书》和《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了解从事证券投资存在的风险,按要求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

(2)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填写开户书,并接受证券经纪商的审核。(3)了解交易风险,明确买卖方式。

(4)按规定缴存交易结算资金。如果发生违规的委托人账户透支的情况,委托人不仅有责任立即补足交易资金,而且须接受罚款的处罚。(5)确定委托手段。

(6)接受交易结果。委托指令一旦发出,在有效期限内,主要受托人是按委托内容代理买卖的,委托人必须接受交易结果。委托人变更或撤销委托,应尽快 传达受托人;受托人接到通知后,变更委托的,按变更后的委托内容代理买卖;撤销委托的,应停止执行原委托。但是,如果在有效期限内,受托人已经按原委托指 令内容买卖成交了,委托人就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办理交割清算。(7)履行交割清算义务。2.证券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

★在委托买卖证券的过程中,证券经纪商作为受托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1)有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的权利。(2)有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如交易佣金等。

(3)对违约或损害经纪商自身权益的客户,经纪商有通过留置其资金、证券或司法途径要求其履约或赔偿的权利。★证券经纪商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

(1)在客户办理开户手续时,证券经纪商应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向其揭示投资风险,提醒客户了解并注意从事证券投资存在的风险。向客户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制定的《风险揭示书》,提醒客户认真、详细地阅读。

(2)按规定与客户签订载入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制定的必备条款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3)坚持客户适当性管理原则。(4)必须忠实办理受托业务。

客户的证券买卖委托,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委托人的委托如未成交或未能全部成交,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直至有 效期结束。如委托人变更或撤销委托,证券经纪商也应立即将变更指令传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电脑主机。委托人撤销或未能成立的委托,证券经纪商应退还其交 纳的资金或证券。买卖成立后,证券经纪商应当按规定制作买卖成立报告单交付客户,并代为办理清算、交收,将款项和证券及时交付给客户签收。(5)坚持为客户保密制度。证券经纪商对委托人的一切委托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许可严禁泄漏。但监管、司法机关与证券交易所等查询不在此限。(6)如实记录客户资金和证券的变化。

(7)不接受全权委托。证券经纪商不得接受代替客户决定买卖证券数量、种类、价格及买入或卖出的全权委托,也不得将营业场所延伸到规定场所以外。同 一证券公司在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就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证券按相同价格分别作委托买入和委托卖出时,不得自行对冲成交,必须分别进场申报竞价成交。第二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营运管理

证券营业部日常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经纪业务的运作管理。营业部经纪业务的运作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标准化的经纪业务操作规程,规范经纪业务操作程 序,并合理、有效地组织实施来实现的。经纪业务操作规程是确保营业部经纪业务各环节顺利运转及规范运作、减少业务差错、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制 度。

一、经纪业务营运管理的一般要求

(一)前后台分离和岗位分离

前台人员负责市场营销,后台人员负责业务运行操作及管理,前后台人员不得兼职;营业部后台电脑管理、会计核算与经纪业务操作等部门或岗位的人员要严格分开,不得兼职或混合操作;电脑管理、会计核算人员不得兼办清算业务。

(二)重要岗位专人负责,严格操作权限管理

▲经纪业务的不同环节,账户管理、资金管理、委托买卖、清算交割、咨询服务等岗位,应按不同岗位定员、定职。

▲资金存取和其他岗位不得合并,其他岗位电脑终端无权进入资金存取系统,资金岗位工作人员和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兼职或串岗操作。▲账户管理应专人负责,其他岗位和人员不得兼办或串岗。▲对各岗位和各部门电脑用户权限应按职责严格限制并经常检查,应随人员变化而及时调整。

(三)营业部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受代理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营业部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规范操作、自觉维护客户权益,不得私下接受及全权代理客户办理开户、指定或撤销指定交易、转托管、资金存取、资金划转、资金三方存管申请与开通、委托买卖及交割、挂失与解挂、冻结与解冻、客户资料修改,开通客户交易委托权限、指定(变更)存管银行等事项。

(四)营业部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及业务档案

营业部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不得遗失、隐匿、伪造、篡改或损毁。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五)证券公司总部应加强对营业部业务运作的集中统一管理

二、经纪业务主要环节的操作规范

经纪业务主要环节包括证券账户管理、资金账户管理、证券委托买卖、清算交割等。

(一)证券账户管理

证券账户管理包括证券账户的开立、证券账户挂失补办、证券账户注册资料查询与变更、证券账户合并与注销、非交易过户等。1.代理开立证券账户

(1)境内自然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由客户本人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申请开立B股账户,需先开立B股资金账户,凭B股资金账户开户证明开立B股证券账户。

(2)境内法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客户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法人还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开立机构证券账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境内合伙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客户填写《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书上签字。

▲创业投资企业还须提交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文件。(4)经办人查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一致性。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所有资料交复核员实时复核。

(5)复核员实时复核,确认合格后在注册申请表上注明“已审核”并签名,同时加盖开户业务专用章后,将资料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交还客户,其余资料留存。

(6)按规定数据格式实时向中国结算公司传送开户数据;实时接收中国结算公司返回的确认结果,按规定格式打印证券账户卡或B股账户确认书(以下统称“证券账户卡”)或代办股份转让账户卡,加盖开户代理机构“证券账户开户业务专用章”后交申请人。

(7)收市后经办人将客户留存资料归入客户资料档案留存。2.证券账户卡挂失补办。(1)自然人申请挂失补办

补办新号码上海证券账户卡时,还应提供其指定交易证券营业部(或B股托管机构)出具的原证券账户冻结证明。(2)法人申请挂失补办

法人客户经办人(被授权人)填写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

补办原号码证券账户卡:提交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补办新号码证券账户卡:境内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对于未办理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账户持有人,申请补办证券账户卡之前,应先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3)经办人查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一致性,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所有资料交复核员实时复核。

(4)复核员实时复核并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资料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交还客户,其余资料留存。(5)收市后将客户留存资料交业务主管归档。3.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查询(新增)

(1)自然人申请查询:填写《证券账户注册资料查询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

(2)法人申请查询:填写《证券账户注册资料查询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3)经办人查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一致性,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所有资料交复核员实时复核。

(4)复核员实时复核并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资料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交还客户,其余资料留存。

(5)经办人向中国结算公司实时办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客户经办人。4.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

当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自然人姓名或机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或中国结算公司要求的其他情形之一发生变化时,账户持有人应及时办理注册资料变更手续。

(7)将客户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送达中国结算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中国结算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后打印新的证券账户卡交申请人。5.证券账户合并 6.证券账户注销

(3)合伙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注销:企业依法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申请注销。7.非交易过户。

(1)自然人因遗产继承办理公众股非交易过户。

(2)自然人因出国定居向受赠人赠与公司职工股办理非交易过户。

(3)经办人查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一致性,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交复核员实时复核。

(4)复核员实时复核并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申请表及资料交营业部分管负责人审核;营业部分管负责人在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上实时审核签字后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交还申请人,其余资料留存。(5)经办人向申请人预收取非交易过户的一切费用并出示相应凭证。(6)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将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传真至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上海证券的非交易过户)。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再传真至中国结算公司。

(7)收市后经办人将留存资料交业务主管存档。

(8)经办人于收到登记结算公司非交易过户确认单的下一工作日将该确认单交申请人,并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资金账户管理

资金账户(证券资金台账)管理包括资金账户的开户和销户、开通客户交易委托品种、交易委托方式及操作权限、指定客户资金存管银行、开通或变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指定或撤销指定交易、证券转托管、资金账户挂失与解挂、客户资料修改、密码管理等。1.资金账户管理的一般规定。

(1)营业部办理经纪业务,必须为客户开立资金账户。资金账户应与客户开立的各类证券账户、资金存管银行的存款账户名称一致、名实相符。

(2)客户开立资金账户,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合法证件,以客户本人名义开立,不得受理法人以个人名义、个人以法人名义开立账户。

(3)客户开立资金账户时必须签署《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风险揭示书》、《买者自负承诺函》(均一式两份),以及《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一式三份)等文件。一份交客户保存,一份由营业部存档,《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一份交存管银行。

(4)营业部依法为客户所开立的账户保密。(5)营业部必须对客户的证券账户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所签署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等各类协议书、风险描示书、买者自负承诺 函、业务申请书(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要求留存的各类资料一并归档,按资金账号进行排序,妥善保管,要配备专库并由专人管理。2.资金账户开户。

(1)开户申请。(自然人客户、法人客户)

(2)查验和复核。(查验客户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3)电脑开户。

(4)打印柜台交易系统“客户账户基本信息表”(一式两联),交由客户签名确认。

(5)经办人将客户递交的所有资料、客户签署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等文件、系统打印的柜台交易系统“客户账户基本信息表”交复核员通过系统实时复核,复核内容与经办人查验要求相同。

(6)经办人在《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乙方栏内填写营业部信息,经办人与复核人分别签名或盖章。

(7)将经打印的柜台交易系统“客户账户基本信息表”一联和《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客户留存文本)交客户保存。给客户发放资金账户卡,酌情收取服务费或开户工本费。

(8)收市后,经办人将经打印的柜台交易系统“客户账户基本信息表”一联夹入《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营业部留存文本内)后,和客户其他必须留存的资料交业务主管留存归入客户资料档案,并在“客户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清单”上做好收件记录。

3.客户申请开通网上交易委托方式(已开立资金账户但尚未申请开通网上交易的客户)。

(1)客户持有效身份证明和资金账户号,到营业部柜台提出网上交易申请,签署《网上交易协议书》。

(2)经办人查验客户提交的身份证件、资金账户卡,查验协议书填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与原留存身份证件核对确认系同一人后,交复核员通过系统实时复核(复核要求与经办人相同)。

(3)经办和复核分别在《网上交易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4)经办人在柜台交易系统为客户开通网上交易权限。(5)客户当场设置通讯密码,经办人提醒客户注意密码的保密。(6)经办人将《网上交易协议书》交业务主管留存归入客户资料档案。4.客户申请开通其他交易委托方式或其他交易品种。5.自然人客户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新增)

(5)营业部经办人在T+2交易日后,为具有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的客户在交易系统中开通创业板交易业务(即在第T+3交易日开通交易);在T+5交易日后,为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客户在交易系统中开通创业板交易业务(即在第T+6交易日开通交易)。复核员复核后生效。6.客户委托方式或其他交易品种操作权限的终止。

7.开通或变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未开通三方存管的客户)。

(1)指定存管银行。目前,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根据银行的不同要求一般采取两种模式。

模式一:二步式开户(一般均采取此模式)。▲证券公司营业部预指定。▲存管银行确认。

模式二:一步式开户。客户直接在银行网点或证券公司开户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多数银行不采取此模式)。(2)客户变更存管银行。(3)客户变更银行账户。(4)客户撤销资金账户。8.账户挂失、补办。9.账户解挂。

10.客户重要资料变更。11.密码修改、清密。12.撤销指定交易和转托管。13.资金账户(证券账户)销户。

▲申购新股资金冻结期间、开放式基金尚有基金余额、银证关联尚未撤销、未完成交收、客户资料尚未补全、账户冻结等客户状态不正常的不能办理销户。

(三)证券委托买卖

1.柜台委托。客户委托买卖时应使用营业部统一制作的证券买卖委托单,按照委托单标明的各项内容,完整、详细、正确地填写,且必须当面签署姓名。委托柜台应严格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依次为客户办理委托业务,不得漏报或插报。委托柜台在接受客户委托时,必须审核客户亲笔填写的委托单、资金卡、身份证,并与本人核对一致。若证券名称和证券代码不一致时,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无法联系时,则以证券名称为准输入委托指令代理客户买卖股票。

2.非柜台委托。非柜台委托包括人工电话或传真委托、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网上委托等。

▲人工电话或传真委托客户应与营业部有事先约定(一般采用签订专项协议方式),并预留印鉴(签名)。无事先约定、未预留印鉴或签名的,则营业部不受理人工电话或传真委托。

3.撤单。营业部在接受客户撤销或修改通过委托柜台进行的委托时,客户须持身份证、资金卡填写撤单申请(委托单),并当面签署姓名。非本人办理的须审核有无委托权限。

(四)清算交割

清算交割包括根据成交单与委托单配对,为客户办理交割,打印交割单,应客户要求查询交易结果、证券及资金余额,打印对账单等。

每日交易结束后,由清算员根据交易所成交数据自动进账清算,并打印出股票、债券及回购等清算数据。

三、投资者教育及咨询服务

(一)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客户财务与收入状况、证券专业知识、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 好、年龄等情况,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时,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后至少每两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进行一次后续评估,并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结果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记载、留存。(新增)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要将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工作融入经纪业务流程,具体体现在客户服务体系的各个环节。具体要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对有具体适当性管理要求、规定准入条件的交易业务,要切实按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开户、开通交易权限等手续。(新增)

(2)要从开户环节着手风险揭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合同、协议的内容,明示证券投资的风险,并由客户在风险揭示书上签字确认。

(3)要持续地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让投资者充分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真正明白“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警示。

(4)要根据客户,尤其是新入市的中小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引导投资者从风险承担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投资,合理配置金融资产。

(5)证券公司在进行产品和业务推介时,应当清楚说明不同产品和业务的区别,使客户充分认识不同产品和业务的风险特征,使每一个客户了解自己要购买的是什么产品、有何特点和风险。

(6)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明确告知公司的法定业务范围,帮助投资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警惕和自觉抵制各种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证券活动。

(二)信息与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协调处理与客户在委托交易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对除权、配股、股票停牌等特殊情况及时张贴告示告知客户。1.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

(1)向投资者介绍开户、委托、交割等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2)及时在营业大厅公布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等有关重大信息、(3)记录上市公司的有关配、送股比例及红利情况,除权除息日、股本变化情况,新股发行、上市的名称、时间等。(4)简单介绍技术分析软件使用方法。(5)介绍网上交易、自助交易的使用方法。(6)调解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5个)。

四、证券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

证券市场遵循“三公”原则,禁止任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损害市场和投资者的行为。根据我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公司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也不得将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借与他人,或者作为担保物或质押物。

2.不得侵占、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3.不得违背客户的指令买卖证券,或接受代为客户决定证券买卖方向、品种、数量、时间的全权委托。

4.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者承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5.不得为多获取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6.不得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接受客户委托和进行清算、交收。

7.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散布、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8.不得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9.不得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10.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11.不得泄露客户资料。

第三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营销管理

一、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主要内容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是以证券类金融产品为载体的金融服务营销。

与一般企业营销类似,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内容也包括产品设计、定价策略、品牌及广告策划及营销渠道选择等。具体而言,包括客户招揽、产品及服务销售和客户服务3个方面。

(一)客户招揽

客户招揽包括目标市场选择、营销渠道选择、客户关系建立和客户促成等内容。1.目标市场与营销渠道选择是招揽客户的前提和基础。2.客户关系建立是客户招揽的保证。3.客户促成是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关键环节。

(二)证券类金融产品及服务销售

证券公司在开展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时,既可以营销本公司提供的经纪业务服务及与经纪业务相联结的其他服务产品,也可以受他人委托代销其他公司产品及服务。

目前,按照我国相关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公司在开展经纪业务的过程中,可以代销基金产品或开展期货中间介绍业务。

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人员推销、广告促销、营业推广和公共关系等促销手段。

(三)客户服务

在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中,客户服务主要包括交易通道服务、有形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等附加服务。而交易通道服务是证券经纪业务服务的核心。

在客户服务的过程中,证券公司及其营销人员除了应当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之外,鉴于证券投资的风险性特征,证券公司及其营销人员还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投资者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实务

(一)客户招揽

客户招揽是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的第一个环节。

证券公司的客户招揽包括确定目标市场、选择营销渠道、建立客户关系和客户促成等环节。

1.确定目标市场。确定目标市场首先要进行市场细分。市场细分本质上是通过区分客户(投资者)群体及其需求来指导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的一种手段。市场细分的依据包括地理因素、人口因素等直接细分依据,也包括投资者行为因素和心理因素等间接细分依据。

(1)地理因素。地理因素是造成不同地区的客户具有不同需求的基本因素,按地理因素细分是指按照客户所处的地理位置、地理条件来确定细分市场。地理 因素的具体变量主要有国家、地区、乡村城市规模、交通通信条件、不同气候、不同的地形地貌、人口密度等。例如,大中城市网络通信基础条件较好,家庭上网率 较高,适合大力发展网上交易;而中小城市的网络普及率不高,投资者数量较少,故可以适当发展证券营业部来满足需求。地理因素是一种静态因素。

(2)人口因素。主要的人口因素变量包括年龄、性别、家庭规模、家庭收入、职业、教育程度、国籍、家庭生命周期、宗教、民族、社会阶层等。

以人口统计因素为依据细分市场,一般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体变量才能准确地描述每个子市场的特征。

(3)心理因素。证券市场投资者心理因素变量通常包括生活格调、个性、投资动机、价值偏好等。

以心理因素作为细分市场的依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如细分变量模糊、子市场价值难以衡量、子市场特征不够稳定等难题。为了解决这些难 题,就要做好以下两点:第一,在选择细分变量的时候,应选择那些能够明显区别投资者的心理特征作为细分变量;第二,采取恰当的市场调查方法。

(4)行为因素。行为因素的具体变量包括投资者追求的利益、购买渠道、购买时机、使用状况、使用率、忠诚度等。

要使市场细分成为有效和可行的,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①可度量性。②有价值。③可接近性。④差异性。⑤可行性。

2.确定营销策略。目标市场的设定可以是一个细分市场,也可能是一系列细分市场。根据所选择的细分市场数目和范围,可以将目标市场选择策略分为无差异市场营销策略、集中性市场营销策略和差异性市场营销策略3种方式。

(1)无差异市场营销策略。采用无差异市场营销策略针对的是所有投资者的共同需求,而不是各细分市场投资者群体的特殊需求。在无差异营销策略下,所有投资者接受的产品和服务是完全一致的。

采用这种营销策略的主要优点在于成本低,操作简单。但在竞争激烈的证券经纪业务市场,这种策略的效益也是相对比较低的,寻找客户的随意性较大。(2)集中性市场营销策略。又称“密集性策略”,是指公司集中所有力量来满足一个或几个细分市场的需求。一般而言,运用这样的策略,追求的是在一个或几个较小的细分市场上取得较高的占有率。在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中,证券公司集中性市场营销策略又可以分为: ① 地区集中策略。这类策略为大多数地方性证券公司采用。②品种集中策略。

③客户集中策略。如有些证券公司只为资金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客户提供经纪服务等。

采取集中性市场营销策略可以让营销人员深入渗透某个或某几个细分市场,把有限的资源进行集中利用,进而在这个有限市场中建立专业知名度。但是它也有风险和不足,因为营销人员把所有的资源都投入到该目标市场,而单一市场客户资源有限,整体业绩提升将受到很大的限制。

(3)差异性市场营销策略。也称“多重细分市场策略”,是指公司根据不同的目标市场采用不同的营销策略,甚至设计不同的产品来满足不同目标市场上的不同需求。采用这种营销策略的公司往往是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它们追求的是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谋求地区间的布局平衡。

差异性市场营销策略比集中性市场营销策略能够更好地提升业绩。3.选择营销渠道

(1)直接渠道。是指产品在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直接流通和销售,即由证券公司直接将产品和服务销售或提供给客户。分支机构是证券公司传统的营销渠道。

(2)间接渠道。是指产品通过中间商或中介机构来流通。中介机构是第三方团体,如经纪人和独立财务顾问等。

与直接营销相比,经纪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了解不同公司产品之间的差别,因而可以向客户推荐更适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证券经营机构一般综合使用上述直接和间接的营销渠道,特别是分支机构和证券经纪人等中介机构是较为有效的营销渠道。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营销渠道基本上是直接销售渠道,包括证券公司营业部、网络证券营销和证券公司内部营销人员。在我国,证券经纪人具有直接营销渠道的性质。

4.建立客户关系。在确定了目标市场后,证券公司在具体客户招揽过程中,首先要与客户建立关系。(1)寻找潜在客户。根据客户与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关系来划分,客户可分为3种主要类型:直接关系型、间接关系型和陌生关系型。对应的,营销人员常用的寻找潜在客户的方法有缘故法、介绍法和陌生拜访法。①缘故法(直接关系型)。

运用缘故法寻找客户比较容易成功,因为这些客户容易接近,交流方便。因此,缘故法是一个营销人员经常使用的方法,特别是对于新入行的营销人员。②介绍法(间接关系型)。

③陌生拜访法(陌生关系型)。是营销人员在开发客户中运用最多的一种方法。(2)客户沟通。客户沟通是证券公司营销人员在招揽客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购买行为是客户决策过程的最后阶段,客户的购买决策分为认知阶段、情感阶段和最终行为阶段。

购买决策阶段 营销人员的主要任务 认知阶段 情感阶段 将公司及产品和服务灌输到客户头脑中

使客户有一个态度的转变,如认可或支持该公司及其产品

最终行为阶段 促使客户最终形成购买决策(3)了解客户及客户分析

①了解客户及客户分析的目的与意义。

通过采用“了解客户原则”和“适应性原则”,有利于规范证券经营机构的营销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②了解客户的基本内容。

包括:客户的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③客户分析的主要内容。

▲投资风险收益特征分析是重点。

▲根据对待风险的不同态度,可以把客户的风险偏好分为风险偏好型、风险厌恶型、风险中性型。

▲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结合客户的资产状况,可将客户类型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和积极型。保守型 稳健型 积极型 首要目标是保护资本金不受损失和保持资产流动性 投资目的主要是在风险较小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收益 专注于投资的长期增值,并愿意为此承受较大的风险

5.客户促成。

▲客户促成是客户招揽的最后一个环节。

▲在经纪业务营销中,客户促成的表现形式是:客户选择该证券公司作为其证券交易的经纪商并接受证券公司的服务。

(二)客户服务

1.客户服务的主要内容。比照一般产品的层次,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服务也可以分为核心服务、有形服务和附加服务3个主要层次。

(1)核心服务。证券公司在开展经纪业务时,为客户所提供的核心服务是证券交易通道服务,满足的是客户完成证券交易的核心需求。目前的证券交易通道包括证券营业网点柜台服务、网上交易通道和电话委托自助式交易通道服务等。(2)有形服务。就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服务而言,有形服务主要表现为公司的证券交易设备、设施和公司营业网点的选址、环境布置、网络、电话等自助式委托终端的便利性和快捷性等方面。

(3)附加服务。对于证券经纪业务而言,其附加服务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等。①证券投资咨询服务。②理财顾问服务。

理财顾问服务具有顾问性、专业性、综合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在境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大部分证券公司的客户服务是有偿提供的,客户查看行情、咨询信息、接受专业理财建议等,都须向证券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2.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服务。从营销包括的主要环节来分,营销人员的客户服务可以分为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和售后服务。3.证券公司客户服务的方式。(1)电话服务中心。(2)邮寄服务。(3)自动传真、电子信箱与手机短信服务。

前两个适用于传递行文较长的信息资料,而手机短信最重要的功能则在于发送字节较短的信息,包括证券行情和其他动态新闻。(4)“一对一”专人服务。

专人服务是为投资额较大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提供的最具个性化的服务。(5)互联网的应用。(6)媒体和宣传手册的应用。(7)讲座、推介会和座谈会。4.客户投诉管理。

(1)客户投诉的目的和原因。(2)客户投诉的分类。

①有效投诉。指由于证券公司及其营销人员的原因,导致客户利益受损或客户对证券公司产品及服务不满而引起的客户投诉,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营销人员负有一定的责任。

②无效投诉。指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导致客户利益受损或客户对证券公司产品及服务的误解而投诉,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营销人员没有任何责任。

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营销人员必须对有效投诉负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无效投诉,证券公司和证券公司营销人员也必须对客户解释,加强客户的风险教育。

三、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监督管理

(一)证券公司开展经纪人制度的管理规定

1.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证券经纪人及其执业行为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保障证券经纪人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防止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从事违法违规或者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2.证券公司应当与接受委托的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确认证券经纪人的授权范围,并对经纪人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3.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6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4.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查询制度、客户回访制度、异常交易和操作监控制度、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科学合理的证券经纪人绩效考核制度以及证券经纪人档案,加强对证券经纪人的日常管理。

(二)对证券经纪人及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监督管理

1.证券经纪人的定义。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证券经纪人是证券从业人员,在开展相关业务前应当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2.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范围。

(1)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2)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3)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5)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3.证券经纪人及证券营销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4)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5)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6)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7)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8)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9)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除上述9项禁止性规定之外,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试行)》又进一步规定了以下5项禁止性行为:

(1)以所服务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的名义,与客户或他人签订任何合同、协议。

(2)代客户在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资料上签字。(3)在执业过程中索取或收受客户款项和财物。

(4)向客户提供非由所服务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5)违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四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

一、证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具体经营场所。营业部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其他客户资产、非法融入融出资金、业务操作不合规以及结算风险等。

证券公司对所属营业部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客户账户管理制度。

▲客户的资金账户应当在证券营业部现场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在证券营业部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现场开立,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限制客户终止交易代理关系、转移资产。客户申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销户的,应当在接受客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基金代销、新股申购等业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2.建立健全投资者教育、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建立以“了解自己的客户”和“适当性服务”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体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

3.建立健全客户交易安全监控制度,保护客户资产安全。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客户在开立资金账户时,自行设置密码,提醒客户适时修改密码和增强密码强度,并在证券营业部场所、公司网站、网上证券客户端及自助证券交易客户端提示客户加强身份证件、账号、密码的保护。4.建立健全客户回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

▲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10%。

▲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5.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以及与客户的纠纷。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应当汇总上一证券经纪业务投诉及处理情况,分别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及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备案。6.建立健全客户资料管理制度,保证客户资料安全完整。

(二)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管理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人员行为

1.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人员不得承担风险监控及合规管理职责。

2.与客户权益变动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之间,应当建立制衡机制。涉及客户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的开立、信息修改、注销,建立及变更客户资金存管关系,客户证券账户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等与客户权益直接相关的业务应当一人操作、一人复核,复核应当留痕。涉及限制客户资产转移、改变客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的对应关系、客户账户资产变动记录的差错确认与调整等非常规性业务操作,应当事先审批,事后复核,审批及复核均应留痕。

3.证券公司应当以提供网上查询、书面查询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等方式,保证客户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随时查询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经办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

4.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不应简单地与客户开户数、客户交易量挂钩,应当将被考核人员行为的合规性、服务的适当性、客户投诉的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保存。

(三)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保障证券营业部规范、平稳、安全运营 1.证券营业部应当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放置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2.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对各类印章登记造册,建立各类印章的使用、保管、交接等内控流程。

3.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营业场所安全保障机制,保证与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畅通,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自查,按规定进行演练,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4.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规范、安全、稳定运营负直接责任。证券公司应当每年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5.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至少每3年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强制离岗期间,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营业部进行现场稽核,稽核报告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6.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审计。离任审计结束前,被审人员不得离职;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报当地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且该违规人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同等职务及以上管理人员。证券公司应当在审计结 束后3个月内,将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上述第4至第6项所述考核、稽核、审计的内容包括证券营业部的下列事项:有无挪用客户资产、有无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有无向客户提供不适当的产品 和服务、有无违规融资及担保、有无向客户承诺收益、有无超范围经营、有无违规为客户办理账户业务、有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有无重大突发事件、有无未了结客 户纠纷等,以及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在上述事项中的责任情况等。

(四)证券公司应当统一建立、管理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客户账户管理、客户资金存管、代理交易、代理清算交收、证券托管、交易风险监控等信息系统,各项业务数据应当集中存放。

证券公司应当统一分配和授予证券经纪业务信息系统权限及参数;证券公司不得向证券营业部授予虚增虚减客户资金、证券及账户,客户间资金及证券转移,修改清算数据的系统权限;证券营业部新建信息系统,应当由证券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五)统一交易系统,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应加强对营业部软、硬件技术标准(含升级)等的统一规划和集中管理,应在营业部采用统一的柜面交易系统,并加强对柜面交易系统的风险评估,严防 通过修改柜面交易系统的功能及数据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证券公司应采取严密的系统安全措施、严格的授权进入及记录制度,并开启系统的审计留痕功能。2.对网上交易系统应采取有效的身份认证及访问控制措施,网上交易系统应详细记录客户的网上交易和查询过程。3.应建立交易数据安全备份制度。

4.应建立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和应急处理机制。

(六)建立交易差错处理制度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

按风险起因不同,经纪业务的风险主要包括合规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

(一)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主要是指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等行为,可能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情形(16个):

1.为客户开立账户时不按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未在业务合同中载入规定的必备条款。

2.在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之前未按规定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以书面方式向其揭示投资风险。

3.客户开立账户时未按规定程序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

4.违反规定为客户开立账户。

5.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6.不按规定存放、管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违反规定动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7.客户资金不足而接受其买入委托,或者客户证券不足而接受其卖出委托。8.向客户推荐的产品或者服务与所了解的客户情况不相适应。

9.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对证券价格的涨跌或者市场走势作出确定性的判断。10.在经纪业务营销活动中违反规定委托或招聘不具有受托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或者产品销售活动。

11.不按规定建立并有效执行信息查询制度、客户回访和投诉处理制度等。无法对营销人员在客户开发、客户招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客户在营业时间不能随时查询其账户及交易信息和公司业务经办人及证券经纪人执业信息。12.违反规定在法定营业场所之外办理客户账户管理相关业务。13.在法定营业场所之外设立交易场所为客户提供现场委托服务。

14.超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产品的营销活动、经营未经批准的业务。

15.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或者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16.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明令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主要是指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经营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不严,或工作人员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等导致客户账户管理差错或违规、侵害客户权益、造成客户资产损失、引发客户纠纷,而使证券公司受到监管处罚或因承担赔偿责任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管理风险表现为:(不定向选择题)

1.在办理开户业务时未严格有效地查验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及其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而导致开立虚假账户、不合格账户、无权或越权代理等。2.违规为客户证券交易提供融资、融券等信用交易。3.侵占、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挪用客户的资金或证券。4.误导客户、对客户买卖证券承诺收益或赔偿。

5.为获取交易佣金或其他利益,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6.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或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其买卖证券。7.提供、传播虚假信息,利用或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8.从事有损其他证券经营机构或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

(三)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如电脑设备、供电、通讯设施等)发生技术故障,导致行情中断、交易停滞、银证转账不畅,或在容量、运作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业务正常、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从而可能给客户造成损失,证券公司因承担赔偿责任而带来经济或声誉损失的风险。技术风险一般主要来自于硬件设备和软件两个方面。

三、证券经纪业务风险的防范

(一)合规风险的防范

1.证券公司要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从高级管理人员到普通员工都要增强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

2.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

3.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经纪业务各环节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风险程度和重要性不同的业务,实行实时复核、分级审批。4.强化岗位制约和监督,主要部门和岗位相互分离。

(二)管理风险的防范 1.加强经纪业务营销管理。2.严格执行经纪业务操作流程。

3.建立经纪业务营销和账户管理操作信息系统。4.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5.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及责任追究机制。6.建立经纪业务检查稽核制度。

(三)技术风险的防范

1.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应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的有关要求。这是防范技术风险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新增)

2.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系统及相应的容错备份系统和灾难备份系统。3.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备份方案、系统故障及业务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定期按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演练。

四、证券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

(一)监管措施 1.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2.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3.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证券交易所是证券经纪业务的一线监管机构。4.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1)证券公司向监管机构的报告制度。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指标或者客户资产安全的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2)信息披露。证券公司应当依法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披露其基本情况、参股及控股情况、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收支状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其他有关信息。(3)检查制度。

(二)法律责任

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篇:2010证券交易考点总结

交易[总结]

证券交易特征:收益性 风险性 流动性 证券交易 公开原则的核心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基金交易 其他衍生工具交易)

证券交易的方式:现货交易 远期交易 期货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属于短期融资归属于货币市场)信用交易

证券交易市场的作用:1提供充分交易的条件 2提供充分的价格竞争发现合理的价格 3 实施公开,公正及时的信息披露 4提供便捷的交易和服务

场外市场的交易活动呈现非集中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政府债,金融债和央行债)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自主报价:分为公开报价(单边,双边)和对话报价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成交的优先原则主要有:价格,时间,比例分配,数量,客户,做市商,经纪商优先原则

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流动性(速度 价格)稳定性(重要措施提高市场透明度)有效性(高效率 低成本)

定期交易系统特点:A价格稳定 B 成本想对较低 指令驱动系统是一种竞价市场 也叫订单驱动市场

连续交易系统特点:A交易的即时性 B 交易过程中提供更多的信息 报价驱动系统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也叫做市商市场

证券交易所会员由交易所理事会批准 存在问题的会员采取的措施:口头 书面 整改 谈话 调查 暂停业务 提请证监会处理

普通席位(A股席位)买卖 A股,债券,基金 专用席位(B股席位 债券专用席位 质押席位 剩余卖出席位 基金租用席位)

深交所:A股席位(普通席位 投资基金专用 网上委托专用)B股席位(会员 B股 境外 B股)特别席位(国债 基金 股票质押 代办股份转让)

境内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外管局的许可证 境外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证监会的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

交易席位转让要会员部审核批准,方能转让 上交所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

证券经纪业务分柜台代理和交易所代理二种 证券经纪商的作用:A充当买卖媒介 B提供咨询 C提高了证券市场的充动性和效率

《风险提示书》提示的风险有: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公司经营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委托人的权利:1选择经纪商 2要求经纪商忠诚办理受托业务 3对自己的股票有持有权和处置权 4交易过程的知情权 5寻求司法保护权

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2经纪商的中介性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证券帐户开户代理机构:证券公司 商业银行 中国结算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 证券投资基金帐户可以买卖上市国债

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开户,需提供证监会发的证券经营机构许可证和《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

证券登记按证券种类分为:股份登记 基金登记 债券登记 按性质划分:初始登记 变更登记 退出登记

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入可以转托管,不同证券公司席位间当日买入不可以转托管

委托指令内容:账户号码 证券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数量 委托价格

市价委托优点:1没有价格上的限制 2指令执行较容易 3成交迅速成交率高

全价交易指 买 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上交所公司债现货交易采用净价交易

净价交易指 买卖买卖债券时以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深交所公司债券现货交易仍采用全价交易

非柜台委托:电话委托 传真委托 函电委托 自助终端委托 网上委托

集合竞价有二个以上符合要求的条件,深交所以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成交,上交所以二个价位的中间价成交

我国债券和权证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固定平台交易商中 “一级交易商”提供双边报价及对询价提供成交报价的交易商。(做市商)双边报价中断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收益率差小于 10 个基点单笔不得低于5000手

营业部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防范挪用客户结算资金 非法融入融出资金 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结算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防范:1严格操作规程2 提高员工素质 3严格内部管理 4 提高差错的处理效率)技术风险

网上发行的优点:经济性 高效性 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属于网上定价发行模式

新股申购过程:T+0投资者申购 T+1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承销商需做回拨要在验资当日通知交易所)T+2 摇号抽签,中签处理 T+3资金解冻

上海A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T-5 向结算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T-3结算公司做出答复 T-1申请信息披露 T日发布分派公告 T+3权益登记

T+4除息日 T+8红利放发日

我国A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配股缴款是向场内申报卖出配股权证(实质是买入股票)配股不收佣金,过户费,印花税

深交所认购基金以基金份额为单位申报 ETF 基金当日申购的可以卖出但不可赎回 当日买入的证券当日可以用于申购

当日买入的可以赎回不可以卖出 当日赎回的证券当是可以卖出但不可以申购

权证发行人不可以买卖自己的权证 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可以卖出 现金方式行权是自动行权,持有人无需申报指令

代办股份转让时委托指令是以集合竞价方式成交。证券公司不得自营所主(代)办的股份

代办股份转让采用多边净额清算(交易所也采用这种)非上市股份报价转让采用诼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结算

柜台自营买卖的特点:交易量小,交易手续简单,费是少 自营业务的风险: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

自营业务的特点:决策的自主性(行为,方式,品种)交易的风险性 收益的不稳定性

自营三级体制:董事会(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最高管理机构)――自营业务部(执行机构)

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1建立防火墙制度 2自营帐户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 3决策和操作档案管理 4 独产的实时监控 5风险监控报告机制

6风险监控的纠正和处理 7业绩考核和激历制度 8全面稽查 9自营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2)健全内控,规范运作 3)投资风险客户自担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的义务:1承担风险 2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3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 4不得转让集合资产 5支付管理费,托管费

集合资产的风险: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 管理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基本原则:1守法 2证监会批准 3 融资融券要使用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资金4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健全的业务隔离制度

6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融资融券客户的选择标准:A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半年以上)B 账记状态C 信誉状态 D 资产状况 E投资风格F 关联关系

融资买入后可以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 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

客户融资买的证券权益归客户,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权益归证券公司

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客户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规模和集中度风险 管理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

沪深交易所证券回购的品种主要是国债和企业债 同业拆借中心的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融资券和特种金融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品种:政府债,中央银行债和金融债券等记帐式债券

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应大于融入资金量 收益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对于以券融资方是其固定融资成本,对于以资融券方是固定收益

标准券是一种虚拟的回购综合债券,是不分品种,只分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品种

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是交易双方协定。回购最长为365天 买断式回购应按照公平,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

全国银行间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最长不超过91天

上交所国债买断式回购按“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

清算和交收两个过程统称为结算 证券交易从结算时间来分:滚动交收 会计日交收(集中在一特定日进行交收)

净额清算的优点:简化手续 提高效率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先回购,后其它品种”的交收违约顺序

第五篇:证券交易考点总结

交易(数字类)

1.1986.08沈阳开办企业债券转让业务(新中国证券市场建立的标志)1988.04起我国先后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

2.1992年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交易所会员受理在受理之后20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同意决定

3.每月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表及风险控制指表监管表 深圳1个标准流速为15笔/秒

4.单个企业年金计划最多开产10个证券帐户 证券自营开产多帐户每500万注册资本开一个

5.证券发行人在发行结束2个交易日向登记公司申请发行登记 1998.04.01上交所开始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6.申报最小变动单位:上交所 基金,权证为0.001 深交所 基金为0.001 7.B股为 0.001美元 B股 0.01港元

8.** 债券质押回购0.005 , A股,债券,买断回购0.01 A股,债券,质押回购0.01

9.上交所申报时间:9:15~9:25, 9:30~11:30, 13:00~15:00(9:20~9:25为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不能撤单)

10.深交所申报时间:9:15~11:30, 13:00~15:00(9:20~9:25, 14:57~15:00 不能撤单集合竞价阶段)9:25~9:30只申报

11.中小企业板连续竞价时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没有成交的连续竞价开时是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

12.上交所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时,集合竞价阶段申报要求:A)股票不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

13.B)基金,债券申报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50%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 [债券回购无限制]

14.连续竞价阶段申报要求:A)申报价格不高于实时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不低于实时最高买入价格的90% 15.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最低申报价格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平均数的70%

16.深交所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时,股票首日集合竞价为发行价的9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17.债券首日集合竞价为发行价的上下30%,(同上一样,都是10%)

18.质押回购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100%

19.证券公司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不足5元按5元收,B股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还1美元或5港元收

20.2008.04.24,交易印花税由3‰下调为1‰

21.大宗交易时间:上交所为9:30~11:30 13:00~15:30 深交所为9:15~11:30 13:00~15:30

22.股票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前1个交易日发布公告 中小板退市警示的情形:A一个会计审计结果对外提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的100% B为关联方提供资金超2000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50%以上 C24个月内再次受到公开谴责 D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

23.E 连续120个交易日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上交所收盘价,深圳集合竞价无法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24.交易席位超过10%无法申报或者行情中断的营业部超过10%以上的异常情况实行临时停市

25.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于2007.07.25开始试行,(交易时间为9:30~11:30, 13:00~14:00),每笔买卖报价数量为5000手的整数倍

26.固定收益平台实行净价申报,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涨跌幅为10%,1手为1000元面值

27.公布卖买最大5家营业部的条件:A收盘价偏离值达±7%的前3只股票(基金)B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 C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 28.异常波动情形:A连续3个交易日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 B ST,*ST连续3个交易日涨跌幅偏离值达±15%

29.C连续3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换手率比值达到30倍且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达20% 30.QFII境 内 证券投资制度启动于2002年年底 OFII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过10%,所有QFII持有一家总数不超过20%

31.分红派息公告时间为股权登记日3个工作日前 R+1日红股到帐 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认购期为5天。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在R+1~R+6日停牌

32.如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提前30天公告 基金认购申报最小为100,单笔最大不超过99999900元。但单笔赎回份额不超过99999999份

33.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行权 以现金方式结算行权的以前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平均数来计算 行权时过户费为面额的0.05%

34.代办股份转让的证券公司应具备净资产不低于8亿,净资本不低于5亿 报价转让的每笔委托数量应在3万股以上,股份和资金T+1到帐

35.IB业务的资格条件:1)前6个月风险指标合规 2)资金第三方存管 3)控股期货公司或者同时被控股

4)公司总部5名,营业部2名具有期货从业资格人员 5)已建立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制度 6技术系统达标

36.证券自营最低注册资本1亿,净资本不低于5000万 自营股票规模<净资本的100% 自营证券规模(按成本价计)<净资本200 % 自营持有一种非债券证券成本<5%该证券市值 一种非债券的成本<净资本的30% 证券自营相关原始凭证保存20年

37.每半年,一年后的30日报证监会证券自营的情况

38.资产管理业务要求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的从业经历人员不少于5人

39.集合资产管理要求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3亿,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的净资本不少于5亿元

40.定向资产管理,单个客户不低于100万元,限定性集合单个客户不低于5万,非限定性不低于10万

41.集合资产计划批准后6个月内启动推广,60个工作日完成设产工作开始投资运作

42.证券公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规模的5%且不超2亿,参与多个计划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

43.资产管理客户资产投资一个股票不超该证券的10%,一个集合计划投资于一个公司不得超过该计划的10%

44.资产计划投于关联公司不得超计划的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每月前5个工作日向上交所提供上月资产净值,4个月报审计

45.融资融券试点的条件:A经纪业务满3年的创新类证券公司 B高管2年内没有违法和处C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合规定6个月净资本在12亿

46.证监会派出机构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出具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书面意见

47.标的证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交易所上市满3个月 融资买入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者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少于8亿元 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与指数的偏离值不超4%,波动幅度不超500%(基准指数指上海综合指数,深圳综合指数和中小板指数)48.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的折算率:上证180成份股和深圳100成份股折算率不超过70%,其他股票不超过65%

49.开放式基金折算率不超过90% 国债不超过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不超过80% 50.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30%,追加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维持担保比例超300%后可提现,但提现后担保比例不低于300%

51.对单一客户融资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值不超过该股票的20% 52.上交所1993.12 深交所1994.10分别开办了以国债为主的质押式回购交易

53.上交所2002.12.30 深交所2003.01.03分别推出了企业债的回购交易

54.上交所新质押式(买断式)国债回购分为: 1 2 3 4 7 14 28 91 182(9种)上交所质押式企业债品种有:1 3 7(3种)

55.深交所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1 2 3 4 7 14 28 63 91 182 273(11种)深交所质押式企业债品种:1 2 3 7(4种)

56.2002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期限最短1天,最长1年(最小交易数额为债券面额10万,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万)

57.银行间1997年6月5日老的回购期限:7天 14天 21天1个月 2个月 3个月 4个月七种

58.结算备付金利息每季结一次,结息日为第三个月的20日 资金交收透支结算公司按透支金额的120%暂扣托管证券

59.国债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结算交收时点为R+1日(R为到期日)14:00 权证交收上海市场是T日日终,深圳为T+1日日终

60.交易[总结]

61.证券交易特征:收益性 风险性 流动性 证券交易 公开原则的核心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62.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基金交易 其他衍生工具交易)63.证券交易的方式:现货交易 远期交易 期货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属于短期融资归属于货币市场)信用交易

64.证券交易市场的作用:1提供充分交易的条件 2提供充分的价格竞争发现合理的价格 3 实施公开,公正及时的信息披露 4提供便捷的交易和服务

65.场外市场的交易活动呈现非集中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政府债,金融债和央行债)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66.自主报价:分为公开报价(单边,双边)和对话报价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67.成交的优先原则主要有:价格,时间,比例分配,数量,客户,做市商,经纪商优先原则

68.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流动性(速度 价格)稳定性(重要措施提高市场透明度)有效性(高效率 低成本)

69.定期交易系统特点:A价格稳定 B 成本想对较低 指令驱动系统是一种竞价市场 也叫订单驱动市场

70.连续交易系统特点:A交易的即时性 B 交易过程中提供更多的信息 报价驱动系统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也叫做市商市场

71.证券交易所会员由交易所理事会批准 存在问题的会员采取的措施:口头 书面 整改 谈话 调查 暂停业务 提请证监会处理

72.普通席位(A股席位)买卖 A股,债券,基金 专用席位(B股席位 债券专用席位 质押席位 剩余卖出席位 基金租用席位)

73.深交所:A股席位(普通席位 投资基金专用 网上委托专用)B股席位(会员B股 境外B股)特别席位(国债 基金 股票质押 代办股份转让)

74.境内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外管局的许可证 境外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证监会的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 75.交易席位转让要会员部审核批准,方能转让 上交所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

76.证券经纪业务分柜台代理和交易所代理二种 证券经纪商的作用:A充当买卖媒介 B提供咨询 C提高了证券市场的充动性和效率

77.《风险提示书》提示的风险有: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公司经营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78.委托人的权利:1选择经纪商 2要求经纪商忠诚办理受托业务 3对自己的股票有持有权和处置权 4交易过程的知情权 5寻求司法保护权

79.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2经纪商的中介性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80.证券帐户开户代理机构:证券公司 商业银行 中国结算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 证券投资基金帐户可以买卖上市国债

81.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开户,需提供证监会发的证券经营机构许可证和《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

82.证券登记按证券种类分为:股份登记 基金登记 债券登记 按性质划分:初始登记 变更登记 退出登记

83.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入可以转托管,不同证券公司席位间当日买入不可以转托管

84.委托指令内容:账户号码 证券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数量 委托价格

85.市价委托优点:1没有价格上的限制 2指令执行较容易 3成交迅速成交率高

86.全价交易指 买 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上交所公司债现货交易采用净价交易

87.净价交易指 买卖买卖债券时以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深交所公司债券现货交易仍采用全价交易

88.非柜台委托:电话委托 传真委托 函电委托 自助终端委托 网上委托

89.集合竞价有二个以上符合要求的条件,深交所以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成交,上交所以二个价位的中间价成交

90.我国债券和权证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91.固定平台交易商中 “一级交易商”提供双边报价及对询价提供成交报价的交易商。(做市商)双边报价中断时间不超过60分钟,收益率差小于10个基点单笔不得低于5000手

92.营业部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防范挪用客户结算资金 非法融入融出资金 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结算风险

93.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防范:1严格操作规程2提高员工素质 3严格内部管理 4提高差错的处理效率)技术风险

94.网上发行的优点:经济性 高效性 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属于网上定价发行模式

95.新股申购过程:T+0投资者申购 T+1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承销商需做回拨要在验资当日通知交易所)T+2摇号抽签,中签处理 T+3资金解冻

96.上海A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T-5 向结算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T-3结算公司做出答复 T-1申请信息披露

T日发布分派公告 T+3权益登记

97.T+4除息日 T+8红利放发日

98.我国A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配股缴款是向场内申报卖出配股权证(实质是买入股票)配股不收佣金,过户费,印花税

99.深交所认购基金以基金份额为单位申报 100.ETF基金当日申购的可以卖出但不可赎回 当日买入的证券当日可以用于申购

101.当日买入的可以赎回不可以卖出 当日赎回的证券当是可以卖出但不可以申购

102.权证发行人不可以买卖自己的权证 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可以卖出 现金方式行权是自动行权,持有人无需申报指令

103.代办股份转让时委托指令是以集合竞价方式成交。证券公司不得自营所主(代)办的股份

104.代办股份转让采用多边净额清算(交易所也采用这种)非上市股份报价转让采用诼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结算

105.柜台自营买卖的特点:交易量小,交易手续简单,费是少 自营业务的风险: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

106.自营业务的特点:决策的自主性(行为,方式,品种)交易的风险性 收益的不稳定性

107.自营三级体制:董事会(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最高管理机构)――自营业务部(执行机构)

108.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1建立防火墙制度 2自营帐户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 3决策和操作档案管理 4独产的实时监控 5风险监控报告机制

109.6风险监控的纠正和处理 7业绩考核和激历制度 8全面稽查 9自营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

110.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2)健全内控,规范运作 3)投资风险客户自担

11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的义务:1承担风险 2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3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 4不得转让集合资产 5支付管理费,托管费

112.集合资产的风险: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 管理风险

113.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基本原则:1守法 2证监会批准3 融资融券要使用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资金4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健全的业务隔离制度

114.6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115.融资融券客户的选择标准:A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半年以上)B 账记状态C 信誉状态 D资产状况 E投资风格F关联关系

116.融资买入后可以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 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

117.客户融资买的证券权益归客户,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权益归证券公司

118.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客户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规模和集中度风险 管理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

119.沪深交易所证券回购的品种主要是国债和企业债 同业拆借中心的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融资券和特种金融券

120.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品种:政府债,中央银行债和金融债券等记帐式债券

121.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应大于融入资金量 收益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对于以券融资方是其固定融资成本,对于以资融券方是固定收益

122.标准券是一种虚拟的回购综合债券,是不分品种,只分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品种

123.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是交易双方协定。回购最长为365天 买断式回购应按照公平,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

124.全国银行间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最长不超过91天

125.上交所国债买断式回购按“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

126.清算和交收两个过程统称为结算 证券交易从结算时间来分:滚动交收 会计日交收(集中在一特定日进行交收)

127.净额清算的优点:简化手续 提高效率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先回购,后其它品种”的交收违约顺序

2012证券资格考试《证券交易》考点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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