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书记员工作
一、加强业务学习。我于××年月正式作为一名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就而言,由我担任书记员的案件共件,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二、提高自身修养。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一名党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青羊区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高的工作效率。在今年月中下旬院里一批老书记员离开后,庭里领导安排我跟着三名审判员进行工作,当时每天一上班就要开庭,根本没有时间处理新收案件的送达等各种事务性工作,为了保证每个案件不违反程序法,那时我常常加班处理案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在院里至季度的工作考核中我均达到了院里的要求,案件的归档工作也完成的较好,前三季度的案件均按时送到档案室且无不合要求的卷宗退回。我认为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依法办事。
第二篇:书记员工作经验交流
书记员工作经验交流
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良性运转中的基础部分,也是十分关键的一环,作为一名优秀的书记员,不仅要写的一手好字,熟练使用电脑,准确而快速的记录各种笔录,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还应该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增强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工作的整体质量和个人素养。笔者结合审判实践需要,将书记员的综合素养总结为三个“三”,即三个阶段、三种品质、三样能力。
一、三个阶段。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王国维用三阙宋词中的名句形容人生必经的三个阶段,其实说的就是立志、奋斗、成功这三个阶段。那么书记员在工作中需要经历哪三个阶段呢?第一阶段是甘于平淡,第二阶段是自我突破,第三阶段是美的发现。
(一)为什么要甘于平淡?
平淡不等于平庸,而是要求自己摆正位置,脚踏实地。无论之前在学校里的表现是多么出色,无论在家里是如何被父母捧在手心宠爱,无论身上存在多少光环,进入法院以后,一切从零开始,没有真才实学,没有能力,就没有立足之地,更不会得到认可。刚出校门的同学认为自己十年寒窗,在大学里书生意气,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等到走出校门,感觉自己这块金子总算是要发光了,有此心态,必然导致浮躁,对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不屑一顾,可书记员的工作恰恰是整个审判系统保持良性运转时最基础的部分,甚至还要去做擦桌子、扫地、烧开水、跑腿送材料等一些十分琐碎的事务性工作,而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所以这个阶段一定要清楚自己的地位、明确自己的职责,用行动去赢得别人积极的评价,可能会有很多委屈,很多辛苦,但也是最有收获,最有价值的过程。
(二)自我突破的实现。
当各项工作被一再重复的时候,就失去了挑战性和趣味,在这种感觉下工作,很难有所总结和提高,能够调整心态正确对待,会产生厚积薄发的效果,不能正确对待的,就会从平淡滑入平庸,尸位素餐,庸碌无为。因为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斗之后,会遭遇事业上的“瓶颈期”,停滞不前,怎样实现飞跃和突破呢?有一个很有哲理的小故事,一只毛毛虫怎样才能度过一条河流?答案是变成蝴蝶。“破茧成蝶”有时用来形容女孩子容颜上的变化,但更多时候是指心灵上的升华,用来比喻事物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一只毛毛虫,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要到河流的对岸去,都要经历一段黑暗的日子,要把自己封闭起来、禁锢起来,忍受孤独和痛苦,默默等待重现光明、蜕变成美丽蝴蝶的那一天。换成我们也是一样,要在漫长的时日中经历沉默与成长,然后迸发出一种力量,得以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在这一阶段,书记员的行为应该完全与审判事业联系在一起,首先,个人全身心的投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说明对工作的兴趣已经形成,并感到内在的充实和愉悦,不再是为了工作而工作。其次,对法律的信仰已经成为习惯。尽管目前中国的法治进程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法律制度也不能称之为健全,有些时候法律在权利、政治面前甚至会出现很尴尬的现象,但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一份子,就必须将合法性判断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要务,也就是考虑问题首先要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出发,同时还要将维护法院公信力和法律权威作为审判工作的灵魂和核心。第三,法律专业思维能力的形成。什么叫法律专业思维能力?指的是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培养出来的以裁判技术为基础、以解决冲突为目标的司法判断技术理性。它来源于在实践中经验的积累,以及独立思考习惯的养成。
(三)善于发现工作之美
这个阶段是工作锻炼、积累以后的升华。生活中处处充满了美,一朵花,一颗露珠,一束清晨的阳光,都可以带给大家美的享受,这种美是通过视觉上的冲击带给我们心灵上的愉悦,那么的繁重、单调的工作何来之美呢?梁启超先生有一句话,敬业即是责任心,乐业即是趣味。要发现美,就要从工作中找到乐趣,只有快快乐乐的工作,才能快快乐乐的生活。工作中的乐趣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创造的乐趣。对于法官而言,可能是挑灯夜战,完成了一份论述精美、逻辑严谨的判决书,也可能是成功调解一起积怨颇深的案件,使当事人之间的重重矛盾消弭于无形。对书记员而言,则可能是记录了一份详尽完整、工整有序的庭审笔录,装订了一起证据繁多、顺序复杂的卷宗,那么此时你心里会由衷的感到喜悦;二是收获的乐趣。比如通过一起案件,学到一个法律知识,通过和当事人的对话,领悟到人生的哲理,通过和同事们的相处交流,意识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每天都有新的冲击,每天都有新的境界,要把最平常的东西咀嚼出不一样的味道,在思辨的过程中获得新的认识,摆脱旧的束缚。三是责任担当的乐趣。笔者对本行业肩负责任的理解,不是审结案件,也不是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而是要通过审判过程,通过对案件最终的处理,在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的同时,把当事人从官司中解脱出来,如果不能,那么审判也要起到一个彰显公平正义,倡导社会良善风俗的作用。所谓工作中的乐趣和美好,其实就是在体验酸甜苦辣中所获得的成就与快乐。
二、三种品质
做事先做人。书记员与法官一样,都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他们自身的人格化行为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途径,所以与社会大众相比,应该具备更高尚的情操,更纯良的品质。美国法官法兰克福特认为法官必须具备的最重要的品格有三个,即哲学家、历史学家、预言家的品质。书记员虽然不具体承办案件,但其与案件的审判过程是一个整体,言行举止均与案件的处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评价息息相关,即使用法官的标准来衡量书记员的行为也不为过。笔者认为,书记员所要具备的三样品质一是诚实守信,二是不卑不亢,三是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乃立身之本,法院的审判工作即是竭力还原事物本身的面貌,书记员在庭审笔录中原汁原味的记载,对查明案件事实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审判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在于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是否顺畅,虽然人的社会地位有所区别,但人格尊严平等,千万富翁、社会名流与布衣百姓在法律面前应享受同等的待遇,书记员应一视同仁,始终保持平和心态,切不可因当事人社会地位的高低而左右自己的司法态度。邓小平的一段话“要敢说真话,反对说假话,不务虚名,多做实事,不拿原则换人情”正是对公私分明一词最好的诠释。
三、三种能力
一是具备勤于学习,丰富自己知识的能力。书记员是法官的助手,应该具备相应的办案、调解能力。首先是向书本学习,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熟悉三大诉讼程序。其次要向周围的同事学习。人无完人,但每个人的身上都有长处,在日常工作中,做一个有心人,看到其他同事的优点,并加以学习。
二是具备乐于思考,升华自己气质的能力。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逐步养成任何事情在自己头脑中经过的时候多加一道反思程序的习惯,并形成自己的价值判断。
三是具备敢于交流,提高自己综合素养的能力。人与人只有在交流中才能得到激励和成长,聪颖有心的人能够随时通过倾述或者倾听汲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与别人沟通的过程就是自己不断成长的过程,在获得大量的信息后,再结合自身情况,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为我所用。
工作经验的丰富和个人素质的提升都需要一个累积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不断的学习、沉淀、充实自己,法院的工作充满挑战性,也有一定的难度,所审判的案件又是各种社会利益的绞杀场,作为一名书记员,应当脚踏实地,保持良好心态和纯净的心灵,不受各种不良习气的影响,健康、积极向上的去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篇: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
工作心得体会
从担任书记员工作以来,从开始的培训到现在的实践,虽然还有很多不懂和不熟练之处,但这段时间的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学校中学不到的知识和宝贵经验,也逐渐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在前段时间的工作中,我也重新认识了一个与我理想中不一样的法院。法院不仅仅是惩处犯罪、显示权威的机关,更是一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载体。法官绝不仅仅是板起面孔、开庭审判、坐堂问案的铁面判官,还是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难题的引路者。他们既要懂法律,又要解民情;既要做到依法办案,又要确保案结事了。当一名法官,真不容易。
这期间,我学会了如何送达、案卷的排序、装订、副卷文书,材料的填写,报接案流程等工作。这些工作虽然都是基础,但我会认真的把它做好。我认为这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有了良好的思想和工作基础,做好书记员工作以及具体当好审判员的助手就有了基本的保证。
身为书记员,其工作还要做好庭审笔录。做好笔录的关键是开庭记录前,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案件的归档。再案件审理完并审核无误后,要对案件进行归档整理,按档案目录要求进行排序,并做好页面记录和装订。案件归档虽是后续工作,但也及其重要,归档保存后将永久保存。这个工作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
最后,我身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比如对基本的法律条文还不是很熟悉,在很多情况理论和实际联系不起来。还有在庭审笔录还是不太熟练。但我以后会努力克服的。
以上是我的一些个人体会心得。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工作,通过锻炼毅力、发掘潜力、自加压力、激发动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篇: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
到XXX法院任职书记员,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我认识到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我把我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一些心得体会写出来给大家分享下:
一、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
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首先应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结合基层法院的工作特点,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庭前工作、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和庭后工作三大部分。
(一)庭前工作主要包括
1.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要努力克服熟悉案情是审判员的工作,与书记员无关等错误观念。提前阅卷、熟悉案情,了解案件主要事实、当事人主要观点和争议的焦点,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2.向当事人发送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向代理人发送出庭通知书。这些虽是简单的程序性工作,但需要书记员认真仔细核实送达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对缺漏的诉讼材料进行补正,并将送达情况、补正情况及时向审判人员汇报,以免工作脱节。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
1.开庭前,书记员首先到审判法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1)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是否已到庭;(2)检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的座位牌是否摆放准确,旁听席的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法庭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审判长决定按时开庭的,书记员应做好如下工作:要求出庭人员、旁听人员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并安静后,宣布法庭纪律(或叫法庭规则);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后,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应到庭人员的到庭情况,请审判长开庭。
3.法庭审判活动中书记员的工作主要是庭审记录和合议庭记录。其中包括法官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出入庭及发言情况、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的处理情况的记录及合议庭笔录。
(三)庭后的工作
1.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后合议时要做合议庭笔录,交合议庭成员审阅后分别签名,有涂改的,要在涂改处加盖书记员印章;
2.协助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的制作不仅仅是审判人员的工作,同时也是书记员的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是书记员日后走向法官岗位必须具备的技能。
3.打印、核对、印制裁判文书并加盖公章、骑缝印、核对无异章。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但要特别细心,做到裁判文书字迹清晰、正确,印章要工整。
4.传唤当事人、通知代理人到庭听判,送达制作宣判笔录、送达回证;
5.裁判文书的送达:当事人到庭的,直接送达;对外地当事人要办理委托宣判、送达手续;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对这些常规性的工作,书记员要积极主动去做,对委托送达的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及公告送达材料,要及时与受托法院联系,注意收集刊登公告的报纸入卷; 6.案件审结后要及时装订,装订顺序原则上是按案卷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和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装订。案件装订完,编写好页码后,要按要求认真填写目录及卷宗封面,避免漏填、错填。
二、如何做好庭审记录
庭审记录是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载体,庭审活动是审判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庭审记录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的优劣,甚至关系到裁判结果。庭审记录质量的高低,不仅体现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而且直接影响着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关系着法院的整体形象。一份好的庭审笔录,应该做到:忠实庭审活动的原貌,完整记录庭审全过程;准确、详实记录各方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辩解、观点和意见;格式规范、页面整洁、清晰流畅、无错别字。要达到以上要求,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是书记员做好庭审记录的前提。书记员要提前阅读案卷材料,对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观点进行全面了解,并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庭审重点和关键证据,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环节等等,作到心中有数,记录有的放矢,从而提高庭审记录质量和效率。
(二)掌握记录技巧,作到详略得当
书记员不是录音机,不可能也没必要把庭审中的所有发言都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要善于分析判断诉讼参与人讲话的内容和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必要的归纳整理,对当事人重复的或与案件无关的发言要进行剔除。这就需要书记员熟悉案情,同时还须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对于实践中,书记员在庭审时漏记的内容,要善于利用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闲时间予以补记。
(三)要提高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等技能
由于受法律知识、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制约,许多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重复同样的内容,或陈述意见时混乱、零散,在记录时予以一定的归纳总结很有必要,这就需要书记员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四)要集中精力,进入状态
一些刚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书记员,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讲到精彩处,书记员就忘了自己的工作,成了热情的听众。
(五)要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法言法语
一些书记员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术语,把“检材”记成“检裁”,诉讼费的“预交”写成“欲交”,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
(六)掌握法庭记录的规律性
庭审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和环节,每一个阶段所要完成的诉讼目的是不同的。书记员要分清各个诉讼阶段的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记录,做到有的放矢。如有的当事人不懂法庭审理程序,在陈述阶段就迫不及待的发表辩论理由,这时书记员只记录该事实陈述,对该辩论理由可以不记录。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该辩解理由会在法庭辩论阶段再次出现。
三 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意识
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工作量大而繁杂,其工作质量又直接反映和影响着整个审判工作。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素质。
(一)要有积极进取的意识
由于受书记员岗位职能的限制,与审判人员相比较,书记员从事的主要是一些繁锁的辅助性工作,对于长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人员,容易产生厌烦、懈怠情绪。但是,在法院现有的审判管理体制下,每一个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岗位上成长起来的,做好书记员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因此,每一位书记员一定要正确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书记员工作无所作为的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书记员工作中有所作为,为以后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增强配合意识
书记员承担的是审判辅助性工作,必须具备配合意识。
1.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书记员负责记录工作并办理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事务,这是由法院管理体制决定的。因此,书记员要有一种甘当“配角”精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法官出谋划策,拾遗补缺,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营造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环境。
2.与法院其他部门的配合。书记员工作内容很广泛,要主动与立案庭、办公室等庭室的联系配合,掌握各部门的运行程序,相互配合才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书记员之间的配合和合作。书记员之间配合非常重要,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大有裨益。
(三)要有责任意识
1.对当事人负责。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细心收取,及时通知当事人与诉讼有关的权利和事宜,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稍有马虎,就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2.对法院负责。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因此,要本着对人民法院负责的态度做好书记员工作。
第五篇:浅谈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希望通过以后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能够熟料掌握这项工作,进而能胜任并干好这项工作。自己认为做好一个书记员至少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牢记书记员职责是工作前提书记员是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辅助人员,工作面广量大、琐碎繁杂是书记员工作的特点。它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及归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可以说每项审判工作,都与书记员息息相关。根据审判实践,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案件开庭、询问调查、合议庭合议、宣判等各种笔录工作;2、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3、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4、负责整理、装订法律文书;5、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任务;6、院里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工作保障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其除了应具备一般的社会公德外,还必须具备其自身特点所要求的职业道德;一、要公正廉洁。就是要求书记员牢固树立主义法治理念,求真务实,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自尊自爱。二要保守机密,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工作的前提。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保护当事人隐私,保护案件信息,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其次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三、培养娴熟的业务技能是工作基础作为一名书记员需要一个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逐步的过程,需要潜心学习审判技能,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工作。1、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书记员首先要知法懂法,这是做好书记员的前提保障。其次,法律意识是书记员做好各项记录的后盾只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记录的快、准、全、细、,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案件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2、要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庭审记录是书记员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书记员在记录制作和校对法律文书等方面都涉及到语言文字的应用,只有掌握记录技巧,才能做到详略得当。法律文书是法院对外的窗口,如果校对出现错漏之处,将影响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并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形象。这要求书记员在校对时除认真细心外,还要有较好的语法知识。这样,才能准确地发现裁判文书的错漏之处,裁判文书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3、熟料计算机操作能力,不仅要懂电脑,而且要熟练操作,提高记录速度,节省庭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繁重的审判工作需求。以上是我个人的体会,总之做好一名书记员要善于动脑,用心思考,通过锻炼毅力、发掘潜力、激发动力、轻松自如地做好书记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