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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验材料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2-829748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9 10:43: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某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验材料

某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验材料

2001年以来,××县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块实施、逐步到位”的总体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5年末,全县实有事业单位216个、在编人员3346人,分别比2001年的327个、4747人减少111个、1401人,减幅分别达33.9和

29.5。通过改革,我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活力倍增,发展态势良好。

一、坚持一个取向,理顺和精简机构设置

按照“行政性管理事务规范化、法制化,社会性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取向,2001年我们对全县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县直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改革;2002年对乡镇原有的“七站八所”职能进行归并,撤销了部分机构,压缩了编制;2004年以来又对教育、卫生、林业、农业等延伸在乡镇的事业机构收归县管,理顺了管理体制,同时对乡镇机构的非在编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清退,通过重新定责核编、因事定编、以编定岗、核编到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189个减少到16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29个减少到1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109个减少到37个,累计分流安置人员达1400余名,从根本上激发事业单位内部活力。

二、坚持两个分离,构建新的工作格局

一是推进政事分离。按照还政于政、还事于事的原则,在改革中科学合理划分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能,将党政机关承担的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收归行政机关承担。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原27个乡镇事业单位全部转制注册为新的服务组织,脱离了与政府的隶属关系,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三农”服务新机制。二是推进事企分离。对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已具备市场化条件的事业单位,全部改制为企业。对一些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交叉的单位,将其经营性职能剥离,推向市场。我们采取出让产权、出让特许经营权、争取国家产业政策扶持资金等多种方式筹措改制资金500多万元,将全县16家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改革到位,共盘活资产5000多万元,创造就业岗位200个。如在县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改革中,我们先按照“局网分离”的原则,将有线电视网络部分以810万元的标的额整体出售给湖北省楚天有线网络公司,在此基础上着力深化单位内部改革,对新闻、总编、播放三块实行事业性质管理模式,重新设置机构,重新核定编制,因事设岗、以岗定编、财政供给;对广告、文艺等业务实行市场化管理模式,彻底放开,经营权实行公开拍卖,较好地形成了单位内部事企分离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三转三保,形成新的工作机制

一是转换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职能的原则,在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中,我们实施“强化公共卫生职能、激活基本医疗机制”的改革思路,实行“一院两部”,即公共卫生部和基本医疗部。公共卫生部在乡镇卫生院核编总额中,按不少于7人定编,专司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财政全额供给。基本医疗部实行市场化运作,构建了新型的运行机制。二是转换职工身份。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原则,全面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和竞争上岗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对部分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实行公开招聘,对副职和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对其余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严格实行待岗和辞退制度。通过改革,全县267个事业单位,3643名在职人员,全部签订聘用合同。对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凡进必考”,如教育系统每年招考应聘教师等。三是转换工资分配制度。按照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绩优薪优原则,着力深化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以分配机制激发职工创业热情。例如在卫生系统,对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其档案工资总额的60由县卫生局按月拨付到单位发放,剩余40由县卫生局根据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拨付到单位,由单位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与绩效挂钩重新分配;对从事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彻底打破档案工资制,其工资全部由业务经营收入解决,从而拉开了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贡献突出者与业绩一般者之间的收入差距。

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三保”措施。一是工作岗位有保障,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不搞强制性买断身份,只要本人愿意转变身份加入到新的中介组织,中介组织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二是退休养老有保障,即对于转制到中介服务组织的人员各乡镇每月发放3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些资金都是以固定项目形式发包到服务中心,由中心集中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三是获取经济收入的机会有保障,主要是指各乡镇在保证财政经费不减的基础上,服务中心在平等、自愿、公正的基础上与个人签订服务合同,通过一定形式对承包项目进行考核

验收后兑现经济收入。去年全县共发包9大类681项公益性服务项目300万元,“政府招标,市场运作”的农村公益性服务机制初步形成。

四、坚持四条途径分流,有效破解改革难题

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对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和落岗待聘人员,以及因机构撤销、注销、合并等产生的离岗及富余人员进行分流安置,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我们结合实际,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无情下岗、有情安置”的工作思路,探索并实施了多种分流安置办法,重点实行“四个一批”措施,有效破解了“人往哪里去”的难题。

一是到龄离岗“退”一批。对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时办理退休手续,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5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提前内退,全县共办理退休手续463人。二是痛下决心“辞”一批,对各事业单位聘请的973名临时工,按照“谁请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刀切”,一律辞退。对乡镇事业单位的83名自收自支人员,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买断身份与单位脱钩。已参保的人员,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在改革中一次性补缴到位,未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统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在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按政策进行补缴。为确保资金足额到位,我们采取资产变现收一块、财政投入注一块、部门收费省一块的办法,筹资3000多万元,全力以赴支持和配合事业单位改革。三是编内竞岗“下”一批,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实行“能者上庸者下”,对落聘人员予以分流安置。全县通过控编竞岗,共落聘分流585人。四是广辟门路“安”一批,县委县政府建立了工业、农业和商贸3个创业园,开发了城管、家政服务等多个公益性岗位,对富余人员进行安置,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他们领办创办实体。

五、坚持五方聚力推动,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一是深入调研,领导推动。对教育、卫生、广播电视、农业、畜牧、乡镇事业单位等人员较多、情况复杂、影响面大的行业,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别明确一名县委常委牵头、成立一个改革专班、出台专项改革方案,分步骤有序推进。建立了协调沟通机制、矛盾应急处理机制和监督督办机制,根据各部门和乡镇改革进度,随时对各项工作进行协调;对改革中遇到重大问题和矛盾,及时发现、及时监控、及时研究、及时处置,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改革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将改革中各个环节督办落实到位。

二是借鉴外地经验,“取经”推动。为防止改革“难产”,各部门在启动改革之前,由我局牵头组织专班或有关人员对口到外地考察学习吸取经验教训,其中教育、卫生、畜牧等单位选“点”学习达4次之多。在此基础上,县委办、县政府办转发了《县委组部、县人事局关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转发了《湖北省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等,有力地推动了我县事业单位改革的进行。

三是部门紧密配合,联手推动。每启动一项改革就制定一套方案并成立一个专班,所组建专班的成员单位除主管部门外,纪委、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均派负责人参加,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工作,承担相关责任,形成强大合力,使改革政策、资金、社会保障和监督工作及时跟进,确保万无一失。

四是改革的主管单位认真负责,管理推动。各改革相关单位着眼于本系统事业的长远发展,结合实际,把现状调查透、把问题分析透、把政策研究透、审慎制定方案(初稿),对口到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听取指导意见,改革一旦启动,严格按报批的方案执行,凡是与方案不相符的一律不变通,不打折,不乱开口子,同时对改革的遗留问题,发现一个就解决一个,不留隐患,致使整个改革进程平稳推进、井然有序。教育、卫生还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使“点”密人多的事业单位未出现任何非正常现象。

五是职工普遍支持、积极参与,主体推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是改革的主体,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有效地调动了职工支持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每项改革启动之后,及时把改革思路、操作方案、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等涉及其切身利益的政策通过多种方式予以公开,让职工心中有数,从而赢得了他们的认同和支持。与此同时,坚持将以理说服、以法答复、以情回访三者结合起来,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分流安置,在坚持政策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做到无情分流,有情操作,切实保护好改革过程中职工群众的基本权益,使职工充分感受到改革的公平正义,确保了改革健康有序地顺利推进。

第二篇:市广电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验材料

顺应时势着眼发展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市广电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验材料

近几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顺应时势,着眼发展,稳步推进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大大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调动了各

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顺时应势,抓好试点,稳妥推进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早在年,*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之时,我局就确立了广播电台的发展思路,在体制机制方面实行全新的动态管理模式,在干部人事与分配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招聘了*名首批编辑、记者、播音员和主持人。从此,*人民广播电台按照既定的发展思路,不断面向社会吸纳人才,又不断向社会输送人才,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使电台的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0年,我局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关于有线与无线电视台合并的文件精神,顺利完成了*有线电视台与*电视台两台合并的工作,成立了新的*电视台,并以两台合并为契机,本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于200年初,在*电视台实施了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全员聘用”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在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下,*电视台除组织上任命的台长、副台长外,中层以下干部职工全部实行了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全员聘用。经过严格有序的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考试考核和组织考察等程序,全台0多名干部职工找到了体现自身素质、有利于发挥个人特长的合适岗位。

改革是顺应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近几年来,我局通过抓好*人民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总结“两台”改革的成功经验,加大改革的力度,按照“科学、效能、稳妥”和“无缝接轨”的要求,顺应时势,在全局事业单位全面推开人事与分配制度的改革,使改革由试点向全面、由单项向配套稳步推进,全局大部分事业单位都实行了以“双聘制”(聘任、聘用)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改革,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和“岗动薪变、薪随岗动”的人事与分配制度,实行了真正意义上的“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自主灵活、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唯才是举、量才是用、淘汰冗员、提高效率的问题。200年,市局机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拿出个内设科级职数实行公开竞聘上岗,优化了队伍结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着眼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激励机制

我局在推进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的实践中,注重结合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实际,着眼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各项激励机制。几上几下反复酝酿,先后制定了《关于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的实施办法》、《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人员分流实施办法》以及出精品上大台激励措施等,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各单位结合实际相应制定了量化考核、目标管理、绩效挂钩等配套制度。

在干部管理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实行组织任命与聘任相结合。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与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除组织任命的单位班子成员外,其他的中层干部和新提拔的单位班子成员全部参与竞聘,经竞聘后由局党组聘任,并明确聘任期限和享受的待遇,原则上实行年一聘,到达聘任期限由组织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并实施新一轮的竞聘,对达不到同职级责能规定要求的实行解聘。*人民广播电台从200年实行频率总监负责制开始,对个频率的总监、副总监等个中层岗位全部实行公开竞聘。*电视台在200年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基础上,于200年进行了新一轮的频道总监、副总监和部室主任的公开竞聘,有位同志从原来的中层岗位上调整下来,有名同志通过竞争新聘任提拔到中层岗位。*广播电视报社按照市局的竞聘方案与要求,对各部室负责人也进行了竞争上岗。从而一批年青而富有活力的同志得到提拔和重用,发挥积极的作用。

在用人制度上,实行凡进必考、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即对按照政策规定安置进入广电系统的人员一律实行考试、考核、考察的“三考”制,对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等重要岗位的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参与竞争,择优聘用。凡“双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公平择优的基础上,确定人事关系,明确单位与个人之间的义务和权利,签定聘用合同,单位可以按照聘用合同的条款解聘职工,职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进行辞聘,畅通进出口,确保能进能出。*电视台在200*年新一轮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中实行了定员定岗定职责,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制片人岗位实行公

第三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难点和关键所在,也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人事制度的改革体现了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建立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有利于调动人才的积极性。

我国的事业单位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传统的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实行一体化的人事制度,其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同属于国家干部,执行与国家机关相同的干部人事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用关系、奖惩考核、工资分配、福利保障等方面基本相似。国家是事业单位的直接用人主体,国家规定统一的人事制度,确定事业单位编制,经费由国家财政统一供给或部分供给。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在某些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国法律规定所有的事业单位都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没有被赋予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其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不适用国家公务员制度,因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是一种不同于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殊公职制度。它是事业单位运用特殊的手段和方式,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人事活动,促进和保障人与事的最佳联合,为实现组织目标提供有效的人力保障的制度总和。近年来,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首先恢复了职称评审工作以后,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逐步实行了聘用合同制和多种形式的聘任制度;其次进行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改变过去单一的分配方式,实行“等级工资制”,提高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第三,形成了事业单位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开展了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工作,实现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第四,建立了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保障项目更加完善,管理体制逐步理顺,管理与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第五,人事监督制度逐步法制化,保障了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实施与推行,保障了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2006年1月1日人事部发布了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是我国首次对事业单位的招聘行为制定统一规范,同年7月8日,人事部又先后颁布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走出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展开,人事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回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通过二十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笔者认为包头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其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来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而不是简单的通过减少人员以达到减轻财政负担的目的。其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符合了事业单位专业化公共服务和公益性公共服务的特点,建立了有别于党政机关和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体制。其三,兼顾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区域和层级的特点,实施了分类指导,把全面推行与分行业实施结合起来,做到了积极稳妥,逐步深化,使我市的人事制度改革平稳有序的推进。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人事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行政机关有《国家公务员法》,企业有《劳动法》,而事业单位还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使得事业单位相对独立的人事制度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在人员的录用方面,虽然实行公开招聘,录用时要面向社会公开,但是编制的核定,限制了人才的录用和流动,不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转换用人机制的任务还很艰巨。在人事管理上,虽然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并且有了合法的依据,但是,聘用合同还没有真正成为确定人事关系的依据。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以最重要的养老保险为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前未曾参加过社会保险,没有交纳养老保险,“视同缴纳”的年限有可能会被从零算起,具体由哪级财政“买单”并无刚性规定。在改革发展方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和进度参差不齐,分配制度不完善,例如医疗卫生、教育系统实施了绩效工资,而其它事业单位迟迟未动,职称制度上也存在着平台现象以及系统间的人为差异,许多计划体制承继下来的制度制约着改革的深入。在人事监管上,缺乏对事业单位用人的监督管理手段,缺乏工作人员的保障激励机制,不利于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总之,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要有利于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建立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有利于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才能达到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壮大、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目的。

第四篇:浅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战略任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将成为继国有企业改革和党政机构改革之后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个新热点。今后五到十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搞好全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具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要把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关键措施。我们认为事业单位的机构体制与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进行,是一种比较完整、彻底、理想的改革方式。因此,在进行事业单位的机构体制改革的同时要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好范文版权所有1、2000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适合科、教、文、卫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路子,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再按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根据社会职能、经费来源的不同和岗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和不同岗位特点的人事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在合理划分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责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自主权,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用人上的自我约束机制;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搞活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通过制度创新,配套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能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加速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3、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破除干部身份终身制,引入竞争机制,在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一项基本的用人制度。所有事业单位与职工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单位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

建立解聘辞聘制度。事业单位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解聘职工,职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辞聘。通过建立解聘辞聘制度,疏通事业单位人员出口渠道,增加用人制度的灵活性,解决人员能进能出的问题。

加强聘后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聘后管理,保证聘用制度的实际效果,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重点是完善考核制度,研究修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的依据。

(2)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单一的委任制,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管理方法,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一定程序,可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任用形式。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任用、奖惩挂钩。

(3)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管理。

对专业技术岗位,坚持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才能胜任的岗位,逐步建立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实行执业准入控制。通过深化职称改革,强化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政府宏观指导下的个人申请、社会化评价的机制,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交给用人单位。

对管理岗位,要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推行职员制度。

对工勤岗位,建立岗位等级规范,规范工勤人员“进、管、出”等环节的管理办法。

(4)建立选人用人实行公开招聘和考试的制度。要制定具体的招聘考试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做法,把优秀人才吸引到事业单位中来,提高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素质,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向事业单位安排人员。

(5)逐步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改变现有单一的固定用人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应积极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的人才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化、市场化。

4、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1)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2)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对转制为企业的,实行企业的分配制度;对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搞活内部分配;对国家逐步减少经费拨款的,经批准,逐步加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对经费完全自理的,允许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对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搞活内部分配,同时,积极探索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3)积极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改革。允许各地区、各部门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允许事业单位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和对产业化有贡献的人员;允许事业单位经批准高薪聘用个别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实行重奖。

(4)发挥工资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到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和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继续在工资待遇上给予优惠政策。事业单位在制定内部分配办法时,对在关键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适当给予倾斜。

5、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

(1)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精减冗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的要求,就要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这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未聘人员,要以单位、行业或系统为基础,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探索多种形式给予妥善安置,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注意采取先挖渠、后分流的办法,通过兴办发展新的产业、转岗培训等方式安置未聘人员;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在行业内或行业间调剂安置,或通过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对未聘人员进行托管。

(2)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引导鼓励未聘人员面向基层、农村和企业,使他们在新的领域发挥作用。对专业技术人员,要为他们提供创办或进入企业的优惠条件,引导他们把专业技术应用到社会生产中去,为社会创造新的财富。

(3)要为妥善安置未聘人员创造条件。事业单位的未聘人员为国家做出了很大贡献,他们具有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门的未聘人员安置指导机构,为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提供信息、帮助指导、创造条件。

6、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宏观管理和人事监督制度

(1)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监督。要保障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保证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用人自主权。要发挥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2)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度。对主要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工资调控体系,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及职务结构比例的宏观管理办法,健全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的调控体系,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人员增长的调控办法。

(3)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处理工作。要推进人事争议立法,积极开展人事仲裁工作。要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时受理和仲裁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4)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当前要抓紧研究制定以《事业单位聘用条例》为基础的政策法规,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要把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作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必要保证。要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养老、失业保险,加快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转岗的后顾之忧。要重点做好事业单位改企转制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原单位按企业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的职工,还可以由个人按事业单位的缴纳基数、缴费比例补足差额后,按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养老金并享受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待遇。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的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把职工的“两险”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并努力寻求多方筹集资金的办法,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浅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第五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历程与经验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历程与经验

2010年03月11日 00:44中国人事报【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0条

深入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对于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改革历程

30年来,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历了初步探索、逐步深入、制度创新几个发展阶段,经历了由单项到综合、由点到面的逐步深化过程。

初步探索阶段(从1978年到1987年)。这一阶段主要是顺应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恢复职称评审、扩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对聘用制进行初步探索。为满足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一些事业单位开始探索聘用合同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事业单位急需人才的矛盾,调动了一部分优秀人才的积极性。

深入发展阶段(从1988年到1992年)。这个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下放权力,扩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聘用制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实行聘用制的不单纯局限于新补充干部,而是扩大到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试行了各种形式的聘用制度,一些改革力度比较大的地区,还对事业单位的全体人员进行了聘用合同制的试点。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事管理体制阶段(从1993年到1998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要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点,建立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1995年原国家人事部和中编办召开了建国以来的第一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议--郑州会议,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前一阶段事业单位聘用制经验的基础上,把聘用制作为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制定出台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上海、江苏、安徽、文化部、北京市科委系统和文化系统、中科院等十几个地方和部门出台聘用制管理规定,大部分地区的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实行聘用制度。

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的新阶段(从1999年至今)。这个阶段国家全面研究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建立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问题,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1999年,原国家人事部在天津召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议,初步确定了改革的目标任务。200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出台,明确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和总体要求。随后,中组部、人事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为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针对各地各部门在试行聘用制度改革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了试行聘用制度的政策解释和与之相配套的工资待遇处理意见。2003年底,中央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2004年3月,原国家人事部选择确定了地域上各具代表性、行业上具有典型性、改革内容上各具特点的15个试点联系点。2006年10月,原国家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2008年3月,国务院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在5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改革成就

回顾30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奋斗历程,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认真贯彻“党管人才”

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改变大一统的干部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适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新模式。通过改革,基本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的科学分类的管理体制,建立一套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人才成长规律的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2002年,《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出台,标志着一种新型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开始建立,标志着我国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人事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10月,全国已有75.6万个事业单位(占总数的60%)和2045万名工作人员(占总数的70%)实现了分类管理和聘用制。

改变人事管理缺乏政策法规的状况,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体系。30年来围绕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从国家到地方,都先后制定出台了梯次配套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及原国家人事部等制定出台了与《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相配套的10余个文件。内容涵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合同管理、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工资分配、考核奖惩、辞职辞退、养老保险等方面,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个主要环节有章可循。

改变人事管理活力不足的状态,初步建立了科学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从设计、实施到完善,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的身份管理终身制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制度的内在机制通过改革的实施和制度的落实已逐步发挥作用。主要表现在:在人员“进口”上,公开招聘成为事业单位进人的主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目前,全国大多省、市均实行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在队伍的“楼梯口”,竞争上岗全面推行,引入了竞争机制,优胜劣汰,充分体现平等竞争。在工资分配上,实行绩效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做到按岗定酬、薪随岗变,改变以往分配“大锅饭”的局面。在平常管理环节上,考核作为激励机制的重要方式得到很好坚持和应用。此外,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建立完善,维护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改革经验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累的宝贵经验,是我们党在解放思想中形成的认识成果,为开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新局面、实现新突破奠定了思想基础。

必须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相结合相适应。必须站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去谋划布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经济体制相配套,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相一致,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相协调。只有这样,改革才能有发展,改革才能有生命力。

必须吸收和借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和经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要善于引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和经验。

必须坚持继承创新、与时俱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勇于创新。对原有制度中合理正确的内容,如党管干部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必须继承发扬,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对那些不合时宜的管理制度,如单一的管理模式等,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

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人事制度的改革创新,涉及很多人的利益。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特别是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做到总体目标与分步实施相统一,阶段性与连续性相结合,改革的力度与职工的承受度相协调,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作者系吉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

某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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