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车 辆 挂 靠 经 营 合 同
甲方(被挂靠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挂靠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 牌货车台(详情如下)挂靠甲方经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车辆
乙方自筹资金购置下列车辆从事运输,为了便于乙方开展工作,甲方同意乙方将以下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以及办理营运手续。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厂牌型号 数量(台)车身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牌号码
二、挂靠期限
乙方挂靠经营期限1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挂靠合同不意味着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于甲方员工,不享受甲方员工待遇。
三、车辆所有权以及经营权
挂靠期间,车辆所有权、使用和经营权仍归乙方拥有;该车辆相关的如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轮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与挂靠车辆相关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四、保证金
合同有效期间,乙方缴交万元作保证金。如需其它物业作抵押,双方另立合同约定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五、车辆用途
合同有效期间,所有车辆均只能承运甲方货物;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车辆挪作它用或租借给他人使用。
六、安全管理备注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甲方权利、义务、责任
1.了解、检查、监督及管理乙方工作。
2.给予乙方必要之工作配合,如协助办理相关证照等。
3.代乙方办理业务主管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事宜及手续。
4.如乙方拖欠甲方货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仍未付清欠款时,甲方可将保证金抵偿欠款;对于不足部分,甲方可将挂靠车辆扣押进行拍卖以抵偿欠款;同时,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八、乙方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应当对其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其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区及上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培训等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负责与所聘用的人员建立合法的聘用关系,该聘用人员属乙方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或劳动关系。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操作规程或有关危险品专业运输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3.合同有效期间,车辆及因运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含车辆过户费用、危险品运输车辆必备设备费用、保险费、交通违章罚款、交通事故赔偿及其他民事赔偿等);
4.合同有效期间,车辆因经营、安全或意外事故的原因,导致直接或间接的民事、经济、刑事等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车辆每次审验、维护、保养后必须将具体内容于每月1日前上报甲方备案;
6.合法、依约使用车辆,享受其收益;
7.随时做好车辆维护,按时审验车辆、交纳税费、购买车辆及有关人员保险(包括:);
8.自觉遵守交通、消防等安全法规,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有关交通、消防等安全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9.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接受甲方合理检查、监督与管理;
10.向甲方缴纳元/月的车辆管理费用,必须在每月的5日前缴纳。
九、合同终止或延期
1.任意一方可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2.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再登记为上述车辆之车主与营运主体,双方应于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以及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甲方同时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其他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将保证金优先抵扣相应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期满需延期,双方应另订书面合同约定。
十、违约责任
1.除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终止方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贰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
2.如乙方违反合同任一条款,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另行赔偿所造成甲方的损失(含甲方为解决相关争议所支付的代理费、诉讼费、调查费、车旅费等)。
十一、甲乙双方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运输挂靠合同关系,不存在任何雇佣或劳动关系,各自产生的债权债务及法律任由其自行负责,与对方无关。
十二、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方得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未尽事宜,遵从国家法律或商业惯例。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
第二篇: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________ 吨位:______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车辆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______________元;全年共计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______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_________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
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________元(不计息)。
五、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六、安全机务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车辆运行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车辆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7.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① 不按时交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应缴款;② 挂靠期内,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③ 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甲方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权委托代理机构与乙方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认真审查,协商一致后再予签字。
甲方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机构负责人(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篇: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甲方: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 责任人: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为发展道路旅客运输事业,强化经营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甲方《道路和城市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挂靠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本协议订立的前提条件
甲方所在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通公司”)为依法取得国家客运企业二级资质等级和
客运线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甲方接受蜀通公司委托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乙方自费购买客车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参与客运车辆的挂靠经营,并按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挂靠车辆运营的有关证、牌照号
1、挂靠车辆型号为
的客车;出厂日期
****年**月**日,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
2、客运车辆的经营证、牌照:
①车辆牌照号为:
②车辆行驶证号为: ③营运证号为:
④购置证号为:
⑤门徽、自编号为:
⑥入户时间为:
****年**月**日
三、挂靠经营方式及其期限
1、该车辆购置并具备经营条件后,在蜀通公司所提供的客运线路未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公司化经营管理之前,由乙方负责挂靠经营,乙方按合同规定,按时向甲方交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后,享有该车的全部经营收益和承担其全部经营风险和民事法律责任。
2、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及国家无政策调整。甲乙双方应在尊重历史,共同协商重新签订经营合同。
四、费用收取方式
1、甲方所在蜀通公司负责提供客运资质、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及有关证、牌照、站台和相应管理与服务,乙方必须每月以所挂靠经营车辆的实际营运收入的 %,向蜀通公司缴纳管理费。该费用蜀通公司委托甲方按月收取。
2、挂靠经营期间,乙方从运行的第一个月起至该车本轮经营期届满,每月以所挂靠经营车辆在扣除向蜀通公司缴纳管理费后 的营运收入的%,向公司缴纳证照使用费。该费用蜀通公司委托甲方按月收取。
五、承包期间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1、为加强经营期间客运线路牌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乙方在正式营运前,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营运线路牌使用保证金
元。承包期届满,乙方无损交回该线路牌,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
2、挂靠经营期间的一切成本费用(含各种税、费和其它各种支出)、各种违规罚款以及经营风险(盈、亏及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挂靠车辆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乙方必须按规定计缴。上述税、费由甲方按月足额在乙方承包车辆所产生的站营收中扣收,统一向相关部门缴纳。
4、乙方经营期间,因修车(含大修)、报废、更新手续办理、事故处理、违章扣证、扣牌、扣车、证照年检年审和驾驶员培训以及其他原因所造成不能正常经营,合同规定乙方向甲方所在蜀通公司应缴的管理费和向甲方应缴的承包费和其他费用(如车辆保险费)可适当减免。
5、乙方聘(雇)请的驾驶员必须具备有关安全技术法律、规章制度的要求,必须经甲方蜀通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部门通过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方能允许驾驶承包车辆。乙方或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和乘务员与甲方及甲方所在蜀通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其劳动工资和劳保待遇概由乙方 依法承担。因站务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需要,驾驶员除履行乙方签订的聘用协议(必须抄送甲方备案)外,必须接受甲方和甲方上级公司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和甲方上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上岗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向甲方交纳优质服务和安全生产保证金
元(驾驶员离开驾驶岗位时,驾驶无任何安全、质量责任,无息退还其保证金)。为便于管理并方便驾驶员工作,驾驶员的有关证件可以甲方名义办理(但并不代表与甲方建立了劳动关系)。
鉴于客运车辆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驾驶员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客运行业的要求。甲方对驾(乘)驶员进行资格审查、管理、签订《安全责任书》等行为,这是甲方对乙方所雇请的驾(乘)员的资格和权能的审查,是落实安全责任的举措,是行业进行安全管理的手段。因此,不得理解乙方所雇请的驾(乘)员与甲方及所在蜀通公司形成任何劳(务)动用工关系。
6、乙方必须按规定参加劳动车辆的安全保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座险、交通意外伤害险和不计免赔险等,保险费由乙方全额支付。首期保费(按年计算)必须一次性交清,下期保费由甲方提前逐月从所挂靠车辆的站营收入中预提,续保时,甲方有权不准乙方上路行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7、对挂靠的车辆,乙方负责按期进行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及时小修、大修作业,确保承包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并签约,乙方对挂靠经营的车辆不得进行改造、不得出售、转包或抵押。否则,乙方的行为无效,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挂靠经营期间,因经营、管理、使用承包车辆造成第三人或自身车辆、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除按规定组织协同乙方办理相关保险索赔和安全事故处理外,其它一切责任和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9、挂靠经营期间,涉及车辆的经营、安全管理的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甲方上级公司《道路和城市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挂靠车辆质量问题和毁损处理
1、挂靠车辆是根据甲、乙双方共同意见选择购置的车辆,在其规定的期限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索赔,并按甲、乙双方出资比例承担费用,本合同即行终止。
2甲、乙双方承担在挂靠期内发生承包车辆及其物件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3、在挂靠车辆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①将挂靠车辆及车辆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②更换与挂靠车辆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③当挂靠车辆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将该车报废 处理,其间发生的费用和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产生收入按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分别享有。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拥有该客运线路经营权;
(2)全额结算和解缴该车辆在起讫车站营收的权利;(3)按月计提收缴该车公司管理费和证照使用费的权利;(4)按期对该车计提和收缴各种税、费和其它费用的权利;(5)监督安全生产、规范经营和优质服务的权利;
(6)行使“六统一”管理的权利。即: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维修、统一保险、统一驾、乘人员管理和统一服务质量管理这;7(7)合理调整班次的权利;(8)其它法定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为挂靠车辆正常经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管理服务;(2)与乙方共同处理解决重大交通事故和经营矛盾;(3)接受乙方监督,公正行使经营管理职责;(4)其它法定的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规定合法经营的权利;
(2)依法享有挂靠经营过程中交清各种税、费及甲方上级公司 的管理费证照使用费的收益权利。
(3)监督甲方履约的权利;
(4)抵制甲方违约、违章指挥的权利;(5)其它法定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和蜀通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服务管理,无条件服从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服从甲方营运班次的合理调整。
(2)对经营风险有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保证履行经营合同规定所以义务;
(3)在挂靠车辆经营过程中,依合同约定承担交清各种税、费及甲方上级公司管理费的义务。
(4)任何情况下,经营中的意见善意协商处理,决不堵站、罢运。
(5)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承担国家、政府、企业的应急任务。
(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内,进行车辆的强制二级维护保养。
(7)自行承担挂靠车辆的维修、维护驻及事故赔付、债权、债务等一切民事责任。
九、其它约定
1、如有特殊原因,乙方无法履行合同,需要转让其挂靠经营权,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转让和受让对象(原则上由甲方受让),其转让价格根据车辆技术状 况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但最高不得高于车辆折旧后净值的投资比例数。
2、在挂靠经营过程中,由于客车经营属特殊行业,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一切经营证照时行合法经营,但甲、乙双方系承包关系(其权利、义务受合同法调整),乙方(含乙方所聘驾、乘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受劳动法调整),因此,乙方(含乙方所聘驾、乘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一律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伤、病、亡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如因国家政策和税、费征收项目、标准作重大调整时,相应税、费标准将按新规定作相应变动。
十、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适用(合同法)规定程序。一方提出书面请求后,另一方15日内给予书面回复,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默认。
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合同自行解除
(1)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协议;(2)乙方报经甲方同意,将所挂靠车辆经营权予以转让;(3)本合同其它条款有约定的;(4)其它法定应当解除合同的。
2、乙方发生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车辆经营,直到乙方消除违约行为时再行恢复经营。终止经营期间的各种费用和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履行合同,甲 方有权扣缴乙方违约金5000元。
3、遇国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调整时,甲方根据规定,对本合同内容作相应的变更、调整、修改,并书面通知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双方约定,否则,视为违约。如发生违约行为,按以下约定予以处罚;
1、甲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向乙方退还违约期间的证照使用费,并向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并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3、如有以下情况发生,不属双方违约,甲、乙双方可免除责任;
(1)城市规划建设或政府主管部门行为,使车辆经营线路、班次、站点发生变化。
(2)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车站对班次作统一或局部调整。(3)道路修建或自然现象造成路堵、致车辆阶段性不能正常营运。
(4)因不可抗力因素及国家和企业的政策性调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5)因行业政策调整,挂靠车辆经营线路被取消或受限。
十二、合同补充、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履行中,有未尽宜需要明确约定的,经双方协商签订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或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将纠纷提交雅安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合同生效条件及法律效力
1、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和乙方签字、盖章,并报甲方上级总公司监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蜀通公司和乙方各一份,甲方二份,本合同及其附件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签字和手印):
负责人(签字):
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章:
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篇:车辆挂靠合同
车辆挂靠合同
甲方:
乙方:驾驶证号: 家庭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乙方自愿将新F车挂靠甲方经营,挂靠费按合同计算每年为元整大写(),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时将挂靠费按年一次性交清。备注: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应对乙方车辆履行管理职责,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复,排除隐患,乙方如不能及时修理排除安全隐患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营运。
2、乙方不服从管理,给甲方造成声誉或重大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解除与乙方的车辆挂靠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汽车落户所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优先提供货源信息,优先组货配载。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代办附加费,营运手续和各种证照以及年检,年审,手续变更,车辆保险和二级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乙方在车辆挂靠期间合法利益的侵害。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车辆实行单车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乙方车辆违章被扣留,又无能力处理时,有权要求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遇有车辆事故及其他保险事宜应及时通知甲方,可有甲方协助处理,除保险公司索赔外,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自觉维护甲方声誉,在车辆经营期内要做到车况完好,合法经营,发生货物丢失而造成损失和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各
种社会活动及安全学习,无培训证上岗,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出卖或变更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审查属实后,予以办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挂靠 车辆随意作为资产抵押或将车辆出卖,变更,报废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原将挂靠车辆抵押甲方,作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如发生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将抵押车辆变卖,并从中优先受偿。
5、乙方车辆挂靠以合同期为一个交费单位,期和按年连续缴纳,时间不中断严禁以任何理由迟交或不交挂靠费。
6、乙方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参加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额不得低于50万元,保险事宜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不得脱保,漏保。
7、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过户,退出本公司。车辆可进行买卖,进行
买卖时只能转户,不得过户出本公司。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履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本合同如产生纠纷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起诉讼。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
2、本协议签订时,车辆登记书必须由甲方保管并留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五篇:车辆挂靠合同
车辆挂靠合同
甲方:深圳市万民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乙方车辆挂靠甲方名义经营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自愿全资自购,车牌号码为:、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码:,以甲方的名称登记上牌及办理营运证。营运证的所有权归属甲方;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执行。乙方续期或迁出,应提前10天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满未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则视为乙方同意续期,本合同继续有效,有效期顺延两年,以此类推,直到该车报废为止。本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材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乙方所雇佣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四、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在每年的12月份向甲方交付次年该车所需全部费用,由甲方统一代缴车船税、年票、定级检测费、二级维护费、管理费、年审费及税费、综合杂费;对需每月缴纳的费用,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到甲方处交下月该车所需费用。如逾期缴纳费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遇到国家对相关收费进行调整,甲方则按当时公布规定收取。
3、为降低乙方风险和驾驶员安心货运,在合同期内乙方除为该车购买国家的交强险之外,还必须购买赔保金额100万以上及不计免赔的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为保障乙方投保的安全性、理赔的快捷性、方便性及甲方的有效管理,必须由甲方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违法违章、车辆盗抢及损坏和乙方聘请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的人事关系及安全责任等经济损失、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一概与甲方无关,且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协助乙方解决问题及代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该车。保险将近到期时,乙方应提前30天主动到甲方处办理续保手续。由于乙方逾期办理或不办理续保手续,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6、若该车发生被盗被抢,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立即办理注销手续,否则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车辆运行管理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证照齐全有效,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及来路不明货物,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视甲方违约。
2、合同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迁出或乙方未到甲方处办理相应手续而将该车私自转让或出售给他人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甲方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3、挂靠合同期满,如该车转让或过户,乙方必须凭本合同及保证金收据才能办理,凡遗失其中任何一份,保证金不予退回;合同期内,乙方将该车转让,必须带齐合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办理转让合同手续,续交相关过户费,结清应该缴纳的以及甲方为乙方垫付的各种费用。办结所有转让或过户手续后30天内甲方免息退回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必须凭本合同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凡遗失其中任何一份,保证金不予退回。在合同期间,如乙方将该车辆转让给其他人使用,要告知甲方并带新车主到车队办理内部转名手续,且需结清一切应付费用再缴纳500元手续费给甲方。
七、免责条款
遇到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签订的补充和附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合同引起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的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深圳市万民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时间: 乙方:
代表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