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租赁合同(协议)
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路号商铺,共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月日。
2、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第四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3、乙方于月日至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经与甲方商议后,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并收取转让费。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随市场而待定。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最新门面房租赁合同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位于,面积为:;
2、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元/年,房租乙方需提前一月交纳,如房屋乙方不再租赁,应提前一月告知甲方;
3、租期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经营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涨房租,房租定价要随行就市,参考周边邻家的房租;
5、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租赁期间所需要的水电等基本租赁条件,乙方须按时交纳各种费用;
6、乙方在装修经营期间,不的随意破坏房屋结构;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房屋租赁合同 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签定本合同。
第1条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使用。内有
第2条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3条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
乙方租用的房屋作居住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4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
租金每月人民币整,租赁费每3个月预交1次,押金。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5条 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甲方与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等公共服务费由甲乙方共同承担。
乙方入住时水电煤情况:
第6条房屋转让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转让出租房屋,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乙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房屋,需与乙方提前协商。第7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1的,本合同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1,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个月以上;
3、乙方不爱惜房屋或公共卫生;
第8条合同的延续及优先权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9条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一个月房租。
第10条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11条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有关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2条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四篇:店铺租赁合同协议
店铺租赁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1、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订立本协议合同,甲方将洪城大市场B区贰栋叁拾陆号店面及道边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租用出租店面及道边的租金为叁万陆仟元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壹年壹交,租金交付日期为每年的九月十五日。
3、租金随市场行情,另行更改,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壹年。
4、在租赁期间店面及道边的地税、国税、工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5、经协商乙方需使用甲方的营业执照,因此特别申明在租赁期间有关营业执照业主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在租赁期间与营业执照有关,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店面及道边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需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7、乙方擅自将出租店面及道边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的店面及道边。
8、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店面及道边,并将其返还甲方。
9、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10、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的贰分之壹),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二O一一年九月一十五日
第五篇:房屋租赁协议合同
房屋租赁协议合同
甲方:石绿林
乙方:曾桂忠
甲方将座落蒙家桥岗亭商铺一间40㎡(双门面内通)租给乙方经营,双方协议如下:
一、每月租金人民币捌佰元整,三个月一付,先付后住,租期为十年。
二、房内水电齐全(三相电)租赁期间,一切税费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装饰不得损坏房屋主力支撑点,否则后果乙方负全责。
四、签约生效后,如有一方毁约必须赔偿另一方全部损失。
五、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石筑林乙方签字:武剑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至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