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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营客运出租车驾驶员聘用合同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2-998572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7 17:02: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营客运出租车驾驶员聘用合同

公营客运出租车驾驶员聘用合同

[] 甲方: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服务资格证号: 户籍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和《台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并承诺保证遵守: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投入巨额资金有偿取得经营权和购入符合市交通局规定标准的中、高档轿车实行公司经营。乙方必须做到安全营运、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合理收费,公平竞争,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乘客的监督。并保证甲方财产的安全和信誉不受损害,保证行业的良好品位和城市窗口的文明形象。

(二)、甲方提供的出租汽车,证照单卡齐全,营运设施完整,车况良好,并定期做好保养和维护。乙方应取得国家营运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和交通部门核发的服务资格证。且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诚信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的50周岁以下的驾驶员。

(三)、甲方的投入应获得同行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乙方的劳动报酬应体现多劳多得,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

二、甲、乙双方的条件和要求

(一)、甲方根据客运出租车服务社会的性质和特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采用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营运收入比例分成和出勤挂钩的总额分配报酬方式。具体考核标准;

(1)日班驾驶员每班必须交营运收入元及以上,全月平均每公里营收不得低于元,全月出勤不得少于班。

(2)夜班驾驶员每班必须交营运收入元及以上,全月平均每公里营收不得低于元,全月出勤不得少于班。

(二)、甲方不得拖欠乙方工资。在每月10日一次性付清乙方上月的营运分成报酬。乙方必须每天交清当班的营运收入,不得坐支。严禁用甲方的营运收入去参加赌博。违者追缴全部营运收入并立即解聘合同。情节严重的除名并通报行业内各公司及上报台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不得再用。

(三)、乙方在营运中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财产损失在1000元及以下的,甲方不予立案,保险公司不赔偿,乙方承担总损失的80%,甲方承担20%,事故车辆被交警扣车,乙方赔偿给甲方每班100元损失。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或人身伤损必须立即报警报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目击证人。同时报告甲方。乙方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损失总额的30%。

(四)、乙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责任交通事故的,(超速、逆行、超载、闯红灯、喝酒)乙方应负责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外的全部损失。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台州市客运管理条例》和《管理实施细则》,认真执行《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办法》规范营运,文明服务。乙方如违反单车考核综合分数(含明,暗查,乘客投诉和第三方测评)和乘客投诉拒载,乱收费等被市处核实处罚后甲方给予乙方停运三天,并组织营运法规教育学习。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车辆停运的损失部分。

(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营运调配,按时到甲方经营地交接班。日班接车早上6点30分前,夜班接车下午4点30分前。任何班次驾驶员都不得拖延交班时间,经提醒扔超时的,交班者应补偿接班者适当的营运损失。

乙方需休息应提前二天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当班驾驶员赔偿公司因停运的损失100元,并从当月分成工资中扣除。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承诺责任

(一)、乙方完成考核标准,可享受以下分成比例(乙方任选一项并在后面签名确认)

(1)乙方要求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各项社会保险的,并书面承诺由自己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同意甲方在当月分成工资中扣除,乙方可按当月营运总收入的22%分配工资。(确认)

(2)乙方因自身各种原因要求各项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全部由自己去缴。并承诺放弃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乙方可按当月营运总收入的25%分配工资(确认)

(二)、甲方必须给乙方办理保额为3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如乙方酗酒,斗殴,酒后驾驶及非营运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负责出租汽车的燃料费,营业税、保险费,车辆维修日常保养,二保及检测,年审费,轮胎磨损,营运设施,洗车费,座套,发票工本等全部费用。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冬夏工作服。乙方上岗时不穿被稽查部门查到处罚的,乙方应承担当年的全部工作服购入费用并停运一天学习教育。

出租车定额统一发票必须按规定使用,发票送人或违规使用,乙方承担税务部门的处罚并负法律责任。

(四)、乙方应保管好随车的所有物资和营运设施。交接班时,双方应对车容,车貌及附属设施,备件认真清点。如有损失由当班人员按实赔偿。因乙方人为造成轮胎,四周玻璃,钢圈,下摆臂,油底壳,大灯,保险杠,及发动机无机油,水箱无水造成等车辆损失,应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各班驾驶员应认真核对总公里数,如抽查发现虚假公里数的日夜班各按每公里2元赔偿并全公司通服批评。乙方应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活动,事故分析,业务培训等会议。乙方无故不参加的,每次付50元违约金。

(五)、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交甲方安全驾驶风险保证金6000元,乙方提出辞职或乙方因酒后驾驶,不按时交缴营运收入,违犯规范营运经教育不改被甲方辞退的必须在离职三个月后才能凭原收款收据领回。交通事故未结案的一律不得领回保证金。(以上全部不计息)

四、其他

(一)、严禁乙方用公营出租车带徒弟。严禁乙方私自找驾驶员代自己营运。一经查到,乙方应赔偿甲方500~202_元损失。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的乙方负责全赔。甲方对举报者绝对保密并给予100~200元奖励。

第二篇:出租车驾驶员聘用合同

瓮安县出租车驾驶员聘用合同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出租车辆的管理,维护双方的经营权益,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企业形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方式

(一)乙方将车牌贵JU

,座位 5 座,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辆原值 万元的出租车一辆承租给乙方进行经营性营运。

(二)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租金 元,管理费500元、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维护、流量等费用 150 元,共计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金 万,合同终止后甲方审查乙方有元违约,违规、违法未处理,以及事故不理赔的情况,并在扣除应抵款项后退还乙方(安全风险不计利息)。

(三)出租车燃润料、轮胎、电瓶、保养维修工料费、行车杂支、折旧、驾驶员工资(包括社保、工伤、医保等)、国家有关税费等使用费由乙方全额承担。其中车辆保险必须由公司按瓮安县出租汽车投放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保额统一、足额投保,乙方必须于保险到期前 10 天内将当年保费交到甲方财务由甲方办理保险。

(四)乙方使用、喷涂甲方出租车标识、车身颜色,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损伤规程和服务标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甲方拥有车辆产权,享有出租车经营效益以及政府下拨的出租车燃油补贴。

二、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期限: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延续本合同。

三、安全生产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及驾乘人员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 制订的各

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二)为了确保车辆维修质量,避免机械事故,乙方必须到甲方所属的维修厂进行车辆二级维护,以保证出租车的技术状况和车身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行车,如聘用副 驾驶员的,必须督促副班驾驶员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不得逼迫、指使、纵容驾驶员发生违法行车行为。

四、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都要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瓮安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文明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拥有出租一车载广告收入等附加产值。

2、负责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甲方有权制止和处理乙方各种违规行为,乙方违规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及时协助办理相关劳动手续,有偿提供车辆经营所需的出租车辆车发票。

4、组织乙方进行有关业务、法规、政策等安全学习及职业道德培训。

5、负责对乙方服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检查、考核和对违纪违章行为按甲方规定进行处理。

6、督促乙方按规定配备有关安全设施,并对出租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索赔等善后事宜。

8、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保险赔付后,甲方有权将保险赔款抵扣甲方垫付的费用,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9、受理乘客的投诉,经查实对有责任的乙方按规定给予处理。

10、负责对乙方服务质量、行车安全、车客车貌、车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乙方对车辆的保养及维护,甲方有权对不按期进行二级维护的车辆进行强制维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甲方有权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监督,达不到运行条件或不适应出租车市场需要的车辆,甲方有权提前更新,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办理,反之,甲方终止本合同。

12、甲方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乙方正常经营,但受其它干扰,发生经营纠纷,应及时报告,属甲方职权范围内的,甲方尽快解决,如不属甲方职权范围内的,甲方报请有关予以协商解决。

13、甲方可根据市场或国家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合理调整合作方式,投入车型,乙方应主动配合。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及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自觉履行安全职责,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必须在每月 5 日前足额交清当月管理费,在保险到期前10日内交清下一车辆保险费,逾期交纳的承担违约责任,车辆保险脱保的一律不准运行。

3、要求甲方有偿提供营运所需的乘车发票。

4、必须积极参加并服从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甲方的各项任务(如“整脏治乱”、社会公益活动、指令性运输任务等)。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和甲方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等活动。

5、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营运手续,禁止私自将出租车交由他人驾驶。乙方需临时请驾驶员代班,必须经甲方审核、培训、考试合格,办理代班手续后方能上岗。代班驾驶员的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代班驾驶员在营运中违法违规和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严禁擅自将出租车转到其他公司(含自行组建的出租车公司),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7、乙方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的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搞好日常保养维护,严禁私自改变车辆装置结构,严禁车辆带病营运或发生标志脱落残缺现象。

8、乙方必须按国家和甲方的规定,按期对车辆年检(审)和维护,因逾期未按规定年检(审)和维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9、为确保行车安全,出租车必须按时维护、月检,并按规定每三个节度强制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车辆二级维护与维修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工时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在外维修,或不按规定维护及修理,发生机械故障或因自购配件发生意外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办理相关索赔事宜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停车地点必须安全可靠,发生被盗或火灾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优质服务指标。

(1)车容车貌。头座套每周必须清洗更换一次(特殊情况头座套被污损的,乙方必须立即更换)。保持车内清洁无积尘、无异味、前后挡风玻璃下不堆放杂物、轮胎无积泥、漆身完好光亮。

(2)遵守出租公司服务承诺,文明驾驶,礼貌待客,行车途中不抽烟、不拨打或接听手机、不吃零食、着装整洁。

(3)经营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不拼客。经营中确保计价器、卫生定位监控器的使用正常,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修复或更换后方可营运(费用由乙方承担),、12、安全生产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甲方、积极协助甲方处理好事故的善后事宜:发生交通事故不经公安部门勘验处理,造成后果一律由有责任的乙方负责;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后所欠的差额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受理经济损失的,甲方对乙方有追偿的权利。

(2)、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无故不到者按甲方规定处罚。(3)、乙方按规定配备灭火设备、三角木、安全锤、防滑链的监督和检查。

13、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如因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或出现各种营运纠纷、困难等,有意见或建议,应直接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化解矛盾,依法解决应办理的事情,对无理的诉求,应自行化解,不得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聚众上访、闹访,不得发生堵车、罢运等妨碍运输秩序的行为。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均不得无故随意解除或擅自变更合同条款,遇国家税、费等政策调整时,甲、乙双方可按税费调整的幅度提出另行《补充协议》进行调整,《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

(2)非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4)乙方在经营中的质量信誉考核达不到标准;(5)发生一次较大交通责任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6)违反《信访条例》,参与擅自停运、罢运、聚众闹事、集访、群访、堵车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不听劝阻继续参与的;

(7)发生辱骂、殴打乘客等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8)、年内发生违法行车行为达三次以上(含指使、强迫本车其他驾驶员);(9)途中甩客、宰客,损害旅客合法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10)私自改变车辆经营性质或擅自将车转到其他公司的;(11)其它严重违反行业管理法规和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乙方违反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被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以采用公告或按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邮寄通知乙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合同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30天前书面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处理。

六、合同终止

(一)乙方违法违规,不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延续。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视为违约,双方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公平合理计算相关费用,结清债权债务后,本合同终止。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期交清本月应交的管理费,每超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10元,超期达15日的,公司将强行中止该车营运,超过1个月仍拒不交纳所欠管理费的,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追偿期所欠费用,并通报行业管理部门与其他出租车公司计入黑名单库。

(二)因乙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和城市公共客运经营管理规定,使甲方受国家行政机关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罚的,甲方将按企业的管理规定再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理。

八、其他约定

1、为贯彻国家环保政策,逐步推行车用天然气,双方服从政府的安排,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2、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前。双方进行经济结算,结清债权债务,将车辆过户出公司,然后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其在经营活动中违法乱纪所产生的全部 5

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4、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具有约束力,如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失效,但本合同执行期间未执行完结的债务事宜然依然有效,直到债务结清。在合同履行期间,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

6、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 提出民事诉讼时,双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管辖由瓮安县人民法院受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

第三篇:出租车聘用驾驶员协议书

庄浪县鑫生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车聘用驾驶员协议书

编号:庄鑫出租字()第号

甲方:庄浪县鑫生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驾驶证号:从业资格证号:详细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出租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便利管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取得出租车经营权后独立经营单车,并负责和承担单车经营中的一切责任,单车收入归乙方。甲方同意乙方有一名具有营运服务资格的替班人员到甲方登记备案,与乙方一样受协议约束。

第二条、从业人员及车辆,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方能投入营运。未经同意严禁私自转租、转让承包车辆。凡因私自转包或随意转让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条、客运出租车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出租车必须按时提前投保,不得脱保,未改变客运性质时不

得退保。

第四条、客运出租车按规定实行强制维护保养,确保营运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保持车况良好。客运出租车不得设置或放置防碍安全行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上喷印乘车安全须知内容和安全投诉电话。

第五条、严禁客运出租车超过核载人数,不得擅自改装。在车身明显位置喷印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和“严禁超员”字样。

第六条、营运出租驾驶员除持有正式驾驶执照外,还必须持有和办理“从业资格证”、出租车还必须持有“上岗证”,否则不得上车参加营运。

第七条、营运出租车驾驶员不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出租车辆。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要与营运车辆上记录的人相符合,严禁随意交给与不相符合的人驾驶。

第九条、客运出租车辆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学习教育,每月必须参加公司安全学习一次,接受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第十条、驾驶人员按规定必须参加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得驾驶客运车辆。

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规定,服从安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职业道德,预防和减少客运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将通过GPS对车辆进行全方位监管、监督和检查,并对驾驶员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章违纪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纪律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如有投诉,必须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司的双向经济处罚,要严格按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从严考核驾驶员,从严加强出租车经营权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倒卖出租车营运权。

第十四条、出租车的转让必须向公司进行申报,未向公司申报的一律按照私下转让罚款1000元处理。严把准入关,提高驾驶员的自身素质。

第十五条、公司将按时收取电台费、服务管理费、各项税费及GPS监管费;公司按规定组织司助人员经营性的法纪、安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并定期组织每月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有关部门规定,提高司助人员的自身素质。

第十六条、车辆法定拥有人必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等,不得脱保,有这种情况的要接受公司的经济处罚。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经营中要维护公司形象,服从公司管理,对不维护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对公司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1、协议到期;

2、因政府和行业政策规定,需要提前报废更新的;

3、遇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十九条、本协议是双方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平等自愿签订的,双方确认对于协议条款和含义理解清楚,无任何异议。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以前签订的各种协议同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庄浪县鑫生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乙方:(签字捺手印)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202_年1月1日

第四篇:客运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

客运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客运出租车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及费用

甲方自有的蒙,车型,颜色,车架号号 年月日至年日止,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乙方付甲方承包费为元/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金。包车期满后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费用的交纳方式采用以下方式: 承包方式为承包,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承包费交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保险齐全的运营车辆。

2、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车辆不能营运,在承包期内的按合同中的承包费支付,超期时间的乙方每天按壹佰元交给甲方。

3、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若用甲方垫付有关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维修费用,承包期内维修费用如在100元以上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100元以下由乙方担付修理车到指定地点修理(天津一汽售后服务)。

5、本合同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

偿。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其他人员驾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是押金不予以退还。

7、乙方在行车中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整洁,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机械损坏的全部由乙方赔偿。

8、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十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9、因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地方,应按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修改或补充相关的内容,以书面字据为准。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1、乙方逾期

2、乙方严重违反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从业资格”的。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任令停业的。

(三)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承包费20%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印):乙方(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客运出租车租赁合同

客运出租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现住址: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现住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车牌号为发动机号车架号客运出租车一辆出租给乙方营运。为确保双方责任,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

二、押金: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车辆承租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元,租期结束后甲方扣除乙方在承租期内应付的各项违章等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给乙方,但不计银行利息。

三、车辆每月租金为元,先交后做。甲乙双方签订协议起,乙方应在当月一日前付给甲方,方可继续营运,如遇到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最多不得迟交5天,否则作违约处理,且不退风险保证金,甲方收回出租车。

四、乙方必须按照规定,首先应获得驾驶出租车的各项有关证件和手续,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出租车服务质量考评细则<暂行>》、《客运车驾驶员治安守则》等文件规定、合法、安全、文明优质服务。

五、租期中甲方承担车辆基本保险费(保费高出部分由乙方承担)挂靠费、有偿使用金,乙方承担其它一切费用。如国家补贴燃油费甲方享受%。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营运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在营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如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及挂靠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若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或中途提出中止协议,甲方有权不退风险保证金。如甲方在协议期间转让出租车甲方必须提前一星期告知乙方,同时向乙方支付1500元违约金,并退还风险保证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包括饮酒人员)、无营运资格人员或与本车证件不符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转租他人,如发现转租作违约处理,车辆收回,不退风险保证金。

3.乙方在承租期间如被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退风险保证金,如导致甲方无法与公司挂靠和取消车辆营运资格的,乙方还需另行赔偿给甲方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的经济损失。

4.租期中,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车辆的各项证件。租期结束后,乙方必须归还甲方车辆和一切设备、证件,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状况。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挂靠公司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公营客运出租车驾驶员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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