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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编辑:心上花开 识别码:12-77976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02 10:51: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把天门建成武汉城市圈先进制造业协作配套基地、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休闲农业度假基地、汉江下游重要的水运枢纽和城市圈西部综合性区域交通枢纽的战略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对天门的影响,立足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着重解决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编制原则

(一)立足实际与面向未来相结合。“十二五”规划要以天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和城乡建设的实际需要为基础,结合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制定既符合实际又高瞻远瞩、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发展规划。

(二)实践总结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既要做到深入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经验,充分吸收成熟理念,承前启后,又要以调查研究为基石,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和基层情况,并多方面、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统筹兼顾与重点发展相结合。“十二五”规划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又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发展的方向和领域,做到全面发展、重点突破。

(四)宏观规划与微观可操作性相结合。“十二五”规划既要有宏观的、总体的发展规划,又要有具体合理的规划内容和政策措施,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市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成立天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市长张爱国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小平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招商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体育局、市农办、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市粮食局、天门经济开发区、仙北工业园、岳口工业园、龙尾山工业园(皂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任廖云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天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日常工作。

(二)编写组。成立“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写组,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水亭任组长,市发改委副主任吴慧斌任副组长,从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农办、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和天门经济开发区各抽调一名同志为编写组成员,负责“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材料收集和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重点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基本思路、发展目标、结构调整、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社会事业、改革开放和资源环境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研究。规划前期调研课题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研工作。

(二)研究起草市委关于编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项目布局,以及实现规划目标的主要政策措

施。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建议》。

(三)编制总体规划纲要。根据市委关于编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精神,按照天门市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规划纲要(草案)。

(四)编制专项规划。围绕“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提供重大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基本依据。专项规划领域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专项规划由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目录及责任分工表附后)。

(五)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规划管理办法,改革规划管理体制,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创新规划编制方式,不断总结规划编制中的新经验,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由市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

五、时间安排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市已于10月底前完成了动员、部署等相关准备工作。从11月开始进入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1年初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底。11月中旬完成各项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各部门于11月25日前将调研成果报市发改委汇总。12月底前形成“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发改委;各部门研究确定需编制的专项规划,初步确定各领域“十二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并报市发改委汇总。

第二阶段为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建议起草阶段:2010年1月至6月底。2010年1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培训,4月份以前,相关部门开展各专项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5月份研究讨论各专项规划,并进一步修改完善。6月份,市发改委根据市“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起草天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研究起草市委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

第三阶段为规划纲要起草完善阶段:2010年7月至10月底。市发改委起草完成天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四阶段为规划纲要报批阶段:2011年初,完成天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修改完善工作,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省发改委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兼顾,突出规划重点。“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突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职责的基本职能。对一般的竞争领域,规划内容主要是研究制定政策导向,依靠市场调节,引导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根据国家、省规划的发展方向,结合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研究确定一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特别是需要报国家和省审核批准的重大项目,要搞好与国家和省总体规划的衔接,力争纳入国家和省总体规划。

(三)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发展需求,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规划充分反映群众呼声,凝聚集体智慧。完善规划编制程序,建立健全规划的衔接、论证、发布和评估制度。

(四)加强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切实搞好天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与国家和省总体规划的衔接,力争把我市的规划内容纳入国家和省的总体规划。加强各类专业规划的相互协调与衔接,特别是要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使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增加规划在解决重大问题上的合力。

(五)强化时间观念,分阶段有序推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规划编制的时间要求,组织强有力的队伍抓紧进行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时段的规划编制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大意义,把编制“十二五”规划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研究部署本部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要成立专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必须的智力和财力支持。

(二)落实专家咨询制度。对“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纲要草案以及相关专业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咨询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专家进行论证和评估。

(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第二篇: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全县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确保圆满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政发〔〕178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县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立足科学发展,按照“统筹兼顾,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共进共享”的要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为目标,着重解决关系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工作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发展思路、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引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认真研究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城乡和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新路子,突出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打造竞争新优势等战略重点,为实现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打下坚实基础。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编制重点

在坚持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突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尽量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充实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

(三)坚持总规全面,专项科学务实

总体规划要充分体现全局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科学分析和判断发展环境、发展趋势,提出发展战略和目标,提出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专项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确定的方向和原则,发展目标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项目具体,措施务实。

(四)坚持公众参与,规范编制程序

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规划编制过程的社会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使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改革的过程、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的过程和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的过程。在规范编制程序上,按照前期工作、立项、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程序,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修订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前期工作研究

1.对“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总结分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执行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经验,找出主要困难和问题,形成《县“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报告》,为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配合。对部门行业“十一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分别由县直相关部门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完成本乡(镇)“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报告,并报县“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主要任务是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对关系全县发展全局的10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研究成果,为总体规划编制提供支撑。具体研究课题如下:

(1)县“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发展环境、发展潜力、发展思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

(2)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的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研究。

(3)县“十二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研究。

(4)县“十二五”期间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5)县“十二五”期间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研究。

(6)县“十二五”期间“三农”工作重点、难点、目标和措施研究。

(7)县“十二五”期间工业发展重点、难点、措施研究。

(8)县“十二五”期间加快财源建设研究。

(9)县“十二五”期间加快城镇化发展研究。

(10)县“十二五”期间加快沿边经济发展研究。

(二)编制总体规划纲要

在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十二五”期间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并在全县进行调查研究、资料(意见)征集、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我县面临的发展背景、发展环境,突出特色,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目标、任务、产业布局、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第三篇:长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十二五”规

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长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十日

长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实施“四位一体”发展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的工作思路,认真分析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准确把握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理清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战略重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努力使“十二五”规划更具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的前瞻研究,凝聚社会智慧,理清发展思路,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撑。“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由市发改委统筹安排,重大课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通过向社会公开选聘和直接委托等形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总体规划。“十二五”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制定计划的依据。总体规划要突出地方特色,明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确定该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重点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提供公共产品,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引导的领域。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县(市、区)级规划。县级规划内容要突出本地特色,形式可以更加灵活,要增强可操作性。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由当地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扎实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做好前期研究是搞好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前期课题研究一方面要针对制约科学发展的核心问题,加大研究的深度,挖掘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合理的对策;另一方面要拓展研究的宽度,要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分析不同领域问题的相互关系,提出总体思路和战略。课题承担人一定要选择那些情况熟悉,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研究能力强的同志参加。课题研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专家意见,加强实地调研,注意与其它课题的衔接联系,切实保证课题的进度和质量。

(二)科学制定规划发展目标。“十二五”发展目标的制定要按照避繁就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主要围绕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生态建设四大领域,提出一些能检查,可评估量化的指标。经济增长的速度指标要有利于引导各方面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能耗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得以实现。经济结构方面的目标,要体现优化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城乡区域结构的要求。民生方面的目标,更加强调收入分配和就业,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更加强调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

(三)突出规划重点。根据国际国内环境的新变化,按照“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围绕全面实施“四位一体”发展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的工作思路,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十二五”规划要突出以下八个战略重点:一是通过经济转型,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通过推进城镇化和建设新农村来调整优化城乡结构和统筹城乡发展。三是通过优化生产力布局和发挥地区比较优势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四是通过提升创新能力,推动我市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转变。五是通过节能减排和发展绿色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六是通过完善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通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八是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区域合作,提升竞争优势。

(四)加强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重大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筛选出一批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内意义深远、带动力强的项目。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把项目作深、做实、做细,力争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为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奠定良好基础。

(五)注重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做好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工作。特别要及时了解国家和省级规划的动态,主动与上级规划编制部门对接,尽量使我市规划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重大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和省的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及生态建设规划要同步安排、同步编制、无缝对接。各级各类规划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做好衔接工作。

(六)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公众了解和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进度安排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阶段):2010年3月起至2010年5月底,各课题承担单位组成课题组,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调查和研究,2010年5月底前形成课题研究报告报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有关研究成果进行汇总编印,提炼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并上报市委、市政府。重点专项规划前期调研同步开展。

第二阶段(纲要基本框架研究起草阶段):2010年6月至8月底,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等。围绕纲要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部署开展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形成阶段):从2010年9月到11月底,集中研究制定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听取各县市区、各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完成与国家、省规划的衔接工作。12月将规划纲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准备提交2011年市人大会议审议。

市人大审议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后,进一步对“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进行修改,2011年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五、保障措施

编制“十二五”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时间紧迫,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市政府成立长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挂帅,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的责任单位要统筹安排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与规划领导组办公室沟通并汇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时间要求节点完成任务,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编制长治市“十二五”规划所需的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各县(市、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附件一:长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组名单

附件二:长治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 附件一

长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组名单:

组 长:张保

市长

副组长:董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国隆 副市长

曹惠斌 副市长

尚宪芳 副市长

许 霞 副市长

成 员:秦正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柴玉棉

市发改委主任

张旭亮

市经委主任

段爱民

市农业局局长

车忠和

市财政局局长

张培民

范长喜

魏绯丽

吴凌市

杨云光

李秀亭

宋锦书

李明芳

关小平

王俊杰

张军生

陈秀英

赵 坚

李新春

陈 皎

李建鸣 李志平市人事局局长 市教育局局长 市科技局局长 民政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建设局局长 市规划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文化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劳动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郝海龙

市粮食局局长

阎潞平

市安监局局长

张进敏

市煤炭局局长

石建旺

市广电局局长

陈天锁

市体育局局长

闫 广

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柴玉棉兼任。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该成员所在单位相应领导自行接任,不再另行发文。如因机构改革原因使成员单位发生变动,则原单位承担的职责由改革后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自行接替。附件二

长治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

1、长治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研究

研究内容:“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水平及基本特点,制约发展的关键因素及面临形势环境,提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发展战略、重点任务及政策取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2、长治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和趋势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国际国内发展环境,以及国家宏观政策取向,紧密结合长治实际,具体分析“十二五”期间长治面临的新机遇,以及“十二五”期间可能对长治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冲击的因素、产生的影响和危害程度;提出如何适应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变化和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发展转型的战略举措。(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综合科)

3、长治市“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及指标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四位一体”发展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的要求,研究提出“十二五”以及到2020年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取向,研究提出指标体系设置,对“十二五”期末及到2020年的目标值进行预测,并对届时这些指标在国内外处于何种水平进行分析预测。(责任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综合科)

4、长治市“十二五”时期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作为资源型城市今后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重点分析新一轮全球经济调整背景下国际国内产业结构和产业转移的新趋势,针对我市产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接国家和省产业振兴规划,研究提出发展接替产业,实现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重点领域、体制保障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解决生态环境和社会问题的思路,需要采取的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5、长治市“十二五”新型工业化发展思路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工业化的现状特征、发展阶段和制约因素,分析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等因素对我市工业化进程的影响,提出在“十二五”时期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经委,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工业交通科)

6、长治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十二五”时期发展现代农业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思路,创新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措施;提出“十二五”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和对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农业科)

7、长治市“十二五”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的主要原因;提出“十二五”时期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思路、方向、优先领域、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8、长治市“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当前我市交通体系现状和运输业发展的环境与资源条件;分析预测“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运输的总体需求;研究提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及主要任务;研究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的思路和主要举措;明确“十二五”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重大项目、实施保障及政策建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工业交通科)

9、“十二五”期间长治市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长治市城市建设的现状、差距和存在问题,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加快“1+5”城市群建设,推进城镇化的方向、目标和重点,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实施的时序、途径和措施。分析我市当前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形势,提出加快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国土环保科)

10、长治市“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长治教育、卫生、体育、广电、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十二五”期间发展社会事业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及空间布局,研究如何加强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发展薄弱领域和薄弱地区的投入,实现社会事业的均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11、长治市“十二五”文化软实力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影响我市文化事业发展的因素,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思路、发展重点和方向,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对策措施等。(责任单位: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社会科)

12、长治“十二五”科技创新思路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未来国内外科技创新领域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及其对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分析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现状,研究加快科技创新的突出瓶颈,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社会科)

13、长治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强市战略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长治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预测“十二五”期间长治人才需求状况,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特点,提出培养和引进人才的方向、重点和举措,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人才成长、人才流动和人才创业的发展环境、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等。(责任单位:市人事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人事科)

14、长治“十二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十一五”期间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成效,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所面临的主要障碍、难点和原因;提出“十二五”期间长治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阶段性目标,以及重点领域改革的主要任务,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的步骤和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15、长治市“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十一五”期间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及存在主要问题,按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市的要求,提出“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和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指标,以及实现上述目标的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与资源补偿机制的思路与制度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国土环保科)

16、长治市“十二五”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节能减排思路与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十二五”期间长治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重点研究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出推进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和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17、长治市“十二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与重点建设项目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现状,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在保持合理投资结构的前提下,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较快增长的对策措施,探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利用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民间投资、扩大市场直接融资的有效途径,在产业培育、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领域梳理形成一批重大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18、长治市“十二五”期间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评价“十二五”期间我市对外开放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我市扩大对外开放面临的新形势及环境条件;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市扩大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着重研究提出扩大对外贸易、吸引国外资金的目标、重点,研究如何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创新利用国内外资金方式,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的思路及对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外经科)

19、长治市“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就业形势、劳动就业状况及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研究“十二五”时期我市劳动力供求形势,提出扩大就业基本思路、目标和对策措施。根据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趋势,提出“十二五”期间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市劳动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人事科)

20、长治市“十二五”期间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

研究内容:回顾多年来全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展变化情况,对目前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总体评估,分析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偏低的政策、体制原因,提出“十二五”时期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思路、对策,以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控制和缩小收入差距的措施办法。(责任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综合科)

21、长治市“十二五”期间扩大消费需求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分析我市“十二五”期间消费状况,包括消费增长、消费结构、特点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评价我市消费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提出我市“十二五”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增长的总体思路、目标、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着重研究如何拓宽消费领域、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优化消费结构、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增长的途径和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综合科)

22、长治“十二五”期间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思路研究

研究内容:对目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职能转变的基本评价、难点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分析;“十二五”期间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推进思路、目标、重点和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综合科)

23、长治市“十二五”期间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与土地综合利用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土地、矿产资源等生产要素的总量、结构和布局特点,根据“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预测我市“十二五”期间要素资源的需求总量和区域结构,深入研究“十二五”期间我市资源要素保障可能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要素资源供需矛盾的可行性方案和措施,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市资源开发与土地利用的目标和调控政策。(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国土环保科)

24、长治市“十二五”能源发展战略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能源发展现状,以及能源资源、环保、水资源和二氧化碳排放等主要约束性因素对能源产业发展的影响,研究能源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对“十二五”期间的能源需求进行预测分析,提出煤炭清洁利用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提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煤层气、天然气等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的目标、重点任务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25、长治市“十二五”社会建设与管理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的现状与问题,研究新形势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的趋势,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社会事业管理体制、社团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社会治安和应急体制以及社会工作体制的思路、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社会公共产品供给、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综合科)

26、长治市“十二五”期间公共财政供给能力研究

研究内容:深入分析“十一五”以来我市财政收支结构、资金使用效率、财政体制机制现状及存在问题,预测分析“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状况,重点研究“十二五”我市公共财政供给的范围、内容和标准,提高公共财政供给能力的目标和举措,尤其是研究如何利用财政杠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如何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以及财政体制改革等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投资科)

27、长治市“十二五”期间开发区和园区建设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我市开发区、产业园区现状和面临问题,按照“准确定位、错位发展”的原则,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市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发展定位、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和布局,提出用循环经济理念改造提升产业园区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经委,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工业科)

28、长治市“十二五”期间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研究内容:分析我市人口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结合人口与经济、资源协调发展的思路,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发展的总体战略、发展目标、重点和对策措施等。(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改委联系科室:社会科)主题词:经济管理规划方案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2月11日印发

第四篇:某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时期,也是加快我市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11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11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11年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2011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2011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八大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嫩江-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嫩江-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市“十二五”规划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的一项大型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市政府成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胡东胜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直各相关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彭海涛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规划经费。根据国发〔XX〕33号文件精神,编制**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区域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各地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第五篇:南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南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南府办〔2009〕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南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南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参与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谋划好这个阶段的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及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做好《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认真开展发展基础调查和重大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凝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智慧,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宏伟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目标,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二、编制原则

(一)立足实际与面向未来相结合。“十二五”规划要以南宁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为基础,结合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及建设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等发展目标,制定既符合实际又高瞻远瞩,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发展规划。

(二)实践总结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既要做到深入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经验,充分吸收成熟理念,承前启后,又要以调查研究为基石,进一步深入县乡、深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基层情况,并多方面、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统筹兼顾与重点发展相结合。规划编制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又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发展的方向和领域,做到全面发展、重点突破。

(四)宏观规划与微观可操作性相结合。“十二五”规划既要有宏观的、总体的发展规划,在规划内容、政策措施方面又要更具体合理,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市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

三、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南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长林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市经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建委、规划局、城市管理局、房产局、园林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局、商贸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新闻出版局、林业局、安监局、旅游局、粮食局、外事办、侨办、法制办、信访局、国资委、人防办、扶贫办、信息办、招商局、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社科院,市委党校,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残联,武鸣县政府、横县政府、宾阳县政府、上林县政府、马山县政府、隆安县政府、兴宁区政府、江南区政府、青秀区政府、西乡塘区政府、邕宁区政府、良庆区政府、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等单位各一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由市发改委杨敏副主任担任。

(二)编写小组

由市发改委负责组建“十二五”市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小组,成员从市发改委有关科室以及市经委、建委、规划局、农业局、商务局,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社科院等部门或单位抽调,或聘请专家和咨询机构参加。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县区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制的要求,要分别成立县区、行业及专项规划编写小组。

(三)专家咨询小组

由市发改委组建专家咨询小组,邀请国内有关专家对南宁市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审稿、修改和提出意见等咨询、论证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任务及思路

扎实完成“十二五”期规划编制工作需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开展规划工作调研及学习培训。

重点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发改委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探讨规划编制工作的创新,研究我市“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主线、发展目标、建设重点等。主要通过学习文件、外地考察、组织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

第二,开展规划前期重大发展问题研究。

安排对关系我市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凝聚社会智慧,理清发展思路,加强科学规划,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撑和指导,是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关键环节。总体规划前期研究由市发改委统筹安排,主要是通过向社会公开选聘和直接委托研究机构进行研究,各县区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安排。

第三,起草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在调查研究、资料(意见)征集、课题研究等基础上,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由市发改委代政府草拟《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编制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规划。

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为纲领和依据,围绕“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要求,编制全市重点领域(行业)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主要包括23个专项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2015年)、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商贸物流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交通发展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由对应领域和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和聘请专家(或咨询机构)开展编制工作。

第五,编制各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为基础,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各自县(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二)分工及时间安排

1.总体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

2009年3月底进行全市“十二五”规划工作动员,开始组织规划编制研讨班、基层调查调研以及外地考察学习等活动。

第二阶段,前期重大课题研究阶段。

2009年4月—2010年3月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具体安排为:2009年4月确定“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方案及相关课题,并确定第一批课题承担单位,2009年4-10月开展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后续根据需要再陆续安排部分课题研究工作,2010年3月前完成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编制阶段。

(1)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步骤:2009年12月前完成提出“十二五”规划纲要思路;2010年1—8月起草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基本框架草案,并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2010年10—11月修改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报市委、政府审核。

(2)各县、区规划纲要编制步骤:2009年12月前提出规划思路;2010年2月底前将规划编写提纲交市发改委平衡,2010年5月底前将规划纲要初稿交市发改委衔接;2010年1—7月各县区开展各自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2010年7月底前将规划纲要草案交市发改委衔接。

(3)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步骤:2010年2月底提交提纲,5月底提交初稿,在2011年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获市人大通过后,以之为依据进行衔接,修改完成后于2011年5月前上报“十二五”期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第四阶段,规划报审阶段。

2010年10月—2010年12月完成《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修改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2011年初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2.具体分工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经费保障

(一)市级“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专项编制经费要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由各有关部门专项申请,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核拨。

(二)各县区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规划经费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第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领导挂帅,专人(部门)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

第二,加强衔接,协同推进。各部门要加强衔接和协调,形成下级规划服从和落实上级规划,同级规划各有分工、各有侧重、衔接协调的关系,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融为一体。同时加强配合,认真协助责任单位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科学规划,创新方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科学测算经济指标,科学确定发展目标,革除原则性过强、针对性较差的规划内容,突出空间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避免上下雷同、交叉重叠的内容,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用性。

第四,统筹安排,按时完成。各负责单位要统筹安排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与市发改委沟通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规划并及时报送市发改委,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具体分工及时间安排表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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