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贾庆林将加强收入分配改革等重点问题调研监督
贾庆林将加强收入分配改革等重点问题调研监督 2012年03月03日
贾庆林:人民政协今年要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3日在北京表示,人民政协今年要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以“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议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
贾庆林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要协调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政协专门委员会、地方政协等力量,针对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水资源节约与污染防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化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他表示,今年要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态势,敏锐捕捉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和警示性问题,围绕全年经济发展重要目标,加强动态研究,为中共中央、国务院科学民主决策服务。
贾庆林指出,今年要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召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协商会。围绕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管理,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做好农民工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牧区、牧业、牧民问题等社会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议政和民主监督活动,努力提出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意见和建议。
贾庆林表示,今年要完善界别联系群众的机制,围绕群众思想认识困惑点、利益关系交织点、社会矛盾易发点,深入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重视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和信访工作,畅通信息搜集、报送和反馈渠道,了解和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提高信息工作系统性和科学性,促进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
第二篇:收入分配改革
收入分配改革
热点分析
基于个人能力和公平竞争导致的效率和收入差距不是社会争议的焦点,真正引起人们不满或加剧社会分配失衡的根源,在于人们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不平等以及竞争过程中的不平等。这类不平等主要是待改革的体制性因素所致,是分配关系扭曲的重要表现。其中在非收入分配政策和制度方面,政府的“缺位和越位”贯穿始终。
一是劳动力流动中的体制性歧视。劳动力流动的体制性歧视,源于计划经济早期的城乡分割体制。在城乡经济一体化或城市化逐步形成的趋势下,原有体制中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身份性歧视并没有根本改变,农村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过程中,农民的身份在就业、收入分配以及公共品分享方面,仍然受到相当程度的歧视待遇。在市场经济收入增长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条件下,这种歧视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成为目前全国总体基尼系数过高的重要体制性原因。
二是缺乏有效的劳资协调机制,中下阶层缺乏表达诉求权。我国在转型经济体制中,虽然按劳分配依然被强调为主体地位,但相应的体制设计还很不完善,甚至有些方面存在严重“缺位”现象。特别是劳动集体谈判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使得劳动要素在参与分配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基本作为企业“职能部门”存在,在维护职工利益方面往往受到企业管理层的掣肘;大量的非国有企业还没有工会组织或工会组织徒具形式,劳资矛盾协调机制严重缺位。从一些国有企业早期“砸三铁”到后来的随意裁员,以及“农民工”工资长期被压低的现象中,可以明显感受到这一机制的缺乏。
三是垄断行业对分配关系的扭曲。行政性垄断实际上是从计划经济时期的部分行业归口管理演变而来。在体制转型期比较普遍的现象是,行政性垄断行业往往热衷于“选择性”地参照“市场化”和“国际惯例”,这种选择性集中体现在所谓“市场价格”、赢利和收入水平方面的参照,大部分垄断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普遍高于国际价格。更为重要的是,由行政性垄断带给行业的超额利润大都没有回馈给国家和社会,而是以“做大做强”之类的理由留在了部门和企业,并且部分地转化为这些行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收入、福利等。这是目前我国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根本原因,也是对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关系的重大扭曲。
四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的影响。相对于经济市场化进程而言,政府职能转变还仅仅是初步的,集中表现为政府职能的缺位、错位和越位。目前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住房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是一些突出的表现。
五是缺乏对资源配置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我国在体制转轨中虽然大幅度减少了行政性资源配置,但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下,行政性资源配置的权力具有了“价格”意义。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利用产品“双轨”价差牟利,到90年代要素市场化中的“寻租”,出现大量权力市场化的现象。近年来,在城市改造拆迁和土地转让、资金信贷以及资本市场“圈钱”等领域,权力市场化的现象依然没有止步的迹象。这是产生灰色甚至黑色收入的根本原因。
对策链接
2009年7月4日,在首届全球智库峰会的全球储蓄与消费分论坛上,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司司长张东生指出,下一步国家将考虑从五个方面促进收入分配改革,其根本点在于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民收入,并做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加强城乡收入制度的再分配环节。
第一,增加劳动力收入。
第二,加强城市化进程,形成有利于国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城乡差距是造成我国居民整体收入差距的最主要的原因,而这与城乡二元结构有关,因此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还需要加快城市化进程。
第三,完善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的薪酬形成机制。工资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据测算,工资收入占居民总收入的比重为65%左右。因此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薪酬形成机制非常必要。
第四,健全公民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与分配水平,完善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完善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助帮机制。
第五,加强城乡收入制度的再分配环节,更多向公共服务和社会领域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运转化。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研究推进收入与分配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加税收再分配环节。
延伸阅读
正确处理收入分配问题
邹东涛
一、理性分析收入差距与贫富矛盾
收入差距的扩大、贫富矛盾的加剧,是近年来的一个突出问题。对这一问题必须冷静思考、分析和处理。
(一)关于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是世界上用来分析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指标。首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基尼系数发生了巨大变化:1978年为0.18,现在已接近0.5,而基尼系数的国际警戒线是0.35—0.4。这成为媒体炒作最热的问题之一。作为清醒的学者、官员和媒体对此都应该冷静点。首先应当认识到,与改革开放前普遍贫穷条件下的绝对平均主义相比,我国的基尼系数逐步增加,这是改革开放的成就和社会进步的表现;其次,从整体上来说,我国当前的收入差距还不是全局的,“奔腾式”的甚至是“对抗性”的矛盾。其三,对于已经存在的收入分配方面不合理问题,特别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度拉大的严重问题,国家绝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必须高度关注。其四,面对收入分配方面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努力解决,但在舆论上切不可盲目和过度渲染,因为过度渲染无益于解决问题,反而会对现存的问题和矛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但不要搞民粹主义
处理好收入分配关系,协调收入分配的过大差距,实现贫富和谐,关键是要解决好社会弱势阶层的过低收入和贫困状况。同情社会弱势阶层,是社会公众一般的心理趋向,也是中华民族自古具有人文关怀优良传统的表现。但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要谨防“民粹主义”倾向。民粹主义(Populism,也可译为平民主义)是在19世纪俄国出现的一种影响较大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潮。其基本理论包括: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极端强调平民的利益、意见、公决、创制权等。这里在分析收入分配关系中借用“民粹主义”的概念,是指反对收入分配差距、绝对“妖魔化”富人、否定市场竞争、崇尚平均主义等逆市场机制的思潮。
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实现贫富和谐的目标,必须把握好两点:一是收入分配的公正原则,而公正首先来自符合效率原则的初次分配;其次是收入分配的机会均等原则,而机会均等原则首先是市场竞争机会的均等。只有牢牢把握这两个原则,才能确保财富持续充分涌流的源泉永不衰竭。如果国家政策过度向社会弱势阶层倾斜,让“怀弱”极端为“民粹主义”,必然会影响经济效益,减少财富增长,最终不利于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
(三)调节收入分配,关注弱势群体,实现贫富和谐,首先是政府的职责
政府必须在这个问题上有大的作为。而政府要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不能“东按葫芦西按瓢,眉毛胡子一把抓”,首要的任务是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我在1999年提出了“制度更是第一生产力”、“人跟着利益走,利益跟着制度走”的观点,一个良好的、有效的制度不仅是推进生产力发展的关键,也是解决财富分配、协调利益关系、促进贫富和谐的关键。这就要全力打造全社会的利益协调机制。这种机制包括利益表达的机制,利益的谈判和博弈机制,利益冲突的解决机制等。从我国现实存在的严峻问题来看,首先要重点解决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方面是要为解决官民的利益矛盾进行有效的制度化安排。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制度上解决廉政问题,从而在民众思想深处消除“仇官”心理(实际上是“仇腐”心理);二是从制度上解决各级官员的勤政问题,真正为民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带来看得见的利益。
第二个方面是要为解决城乡利益矛盾进行有效的制度化安排。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制度上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取得实效;二是从制度上打破城乡壁垒,促进农村人口平稳有效地向城市转移。
第三个方面是要为解决行业间的利益矛盾进行有效的制度化安排,着力解决行业垄断问题,切实打破行业间的收入分配不公。
第四个方面是为解决劳资的利益矛盾进行有效的制度化安排。这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逐步提高劳工最低工资保障线和强化对高收入的税收监管,从制度上解决劳资收入悬殊问题,从而在劳工思想深处消除“仇富”心理;二是完善工会制度,加大工会工作的力度,从制度上解决劳资的对话和劳工的利益表达机制;三是鼓励和提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促进劳资和谐。
第五个方面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的积累,加速和加大力度在全社会建立普遍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等。
第六个方面是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捐赠制度,让有钱人广泛地、自觉地参与到构建贫富和谐的工作中来。
通过这一系列与收入分配有关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建设,一方面,使“贫有保底”,从而“贫而不穷”;另一方面,使富者遵守各种社会规则,具有博爱和人文主义思想,长期坚持不懈地履行社会责任,多行善举,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从而降低、平抑和化解社会矛盾。只要这些做到了,贫富同舟共济,促进社会和谐,不仅是必须做到的,也是能够做到的。
二、关注公平不能向效率开刀
由于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和贫富矛盾的凸现,不少人包括一些经济学家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提出了质疑,好像收入差距拉大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实行“效率优先”造成的。如果是这样,就得降低效率了。但我们可以冷静地想想:我国的效率是否真的很高了?绝不是。因为迄今为止,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和资金产出率还远低于美国、日本和其他发达国家,而单位GDP增长的资源消耗率则大大高于美国、日本和其他发达国家。
我认为,国家和社会应当关注社会公平,只有公平了才能实现贫富和谐,但关注公平,实现贫富和谐,绝不能向效率开刀。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是中国的难题,也是世界性难题。我们不能一般地反对收入差距,收入差距是市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效率的重要杠杆。而收入差距过大,则会影响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社会不是要消灭收入差距,而是要调节收入差距,取缔非法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平抑社会矛盾。一个社会首先必须保持一定的竞争性差距,以便刺激效率,促进发展。否则,实现平等和贫富和谐必定会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
中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出现的普遍难题和顽疾是经济效率低下,因而改革伊始我国就正确地提出和实行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但收入差距控制在多大程度既有利于保持经济效益,又不损害社会公平和影响社会稳定,这不仅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也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有关。对于这些,该是什么问题,就在什么范围内解决什么问题。如果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别是构建贫富和谐就把矛头指向实行了20多年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那就大错特错了。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发展中和崛起的文明古国,永远不能忽视公平,但一天也不能没有效率。
“平均主义”不利于提高效率,而“收入差距”有利于提高效率,这是所有国家的历史实践都证明了的。比如说,勤劳人效率高,如果勤劳人的回报与懒惰人一样,这也是不公平的,结果会造成人们不愿意勤劳。因此要“奖勤罚懒”,而奖勤罚懒必然造成收入差距。邓小平讲“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就是立足于提高效率。但是,单认清这个问题还不够,我们还要客观地分析“公平”。公平包括“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机会公平有利于激励效率,而结果公平(比如不管工作干的好坏收入都一样),必然会严重影响效率。经济学天生关注效率,社会学天生关注公平,这是学科分工使然。我认为可以用一句话使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达成“共识”:“公平是相对的,社会可以接受的差距就是公平的”。
我国收入差距过大不能归结为“效率优先”,但并不是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完全凝固不变,而是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
过去我们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是因为鼓励效率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还需要政府在推进效率方面发挥有力作用;二是我国当初平均主义还比较严重,需要打破。而今天的情况则大大变化了。市场作为激励效率的力量已经初步形成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用更多的精力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和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客观上将转变为“市场主要管效率,政府主要管公平”。
有的学者提出“初次分配领域效率优先,再分配领域公平优先”。这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在初次分配领域也存在着两个误区:一是资本的主导者可能以强势地位故意压低甚至拖赖打工者工资,这在初次分配领域是难以自发解决的,必须由政府监管和干预;二是初次分配领域的高效率,不一定都带来宏观经济的高效率,可能还会冲击和影响宏观经济效率,这也必须依靠国家干预。因此,“政府主要管公平”,既包括再分配领域的公平和效率,也包括初次分配领域的公平和效率。但对初次分配领域的管理,主要是通过法律手段,而不能干预微观经济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篇:反腐败才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
反腐败才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
http://business.sohu.com/s2012/weiguan69/
按:只要政府官员手中有权,他们就一定会有高收入。这些高收入不能在阳光下得到,他们就会将之转向地下的黑暗处。见不得光,但他们的收入是一定会有的。这就是一切政府和国企盛产腐败官员的原因。
周克成(财经评论员)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备受关注。但是,我认为如果要取得真正的成功,就不应该把眼睛盯住收入本身,而应该去考察社会中产生收入分化的原因,并逐一提出应对措施。
从经济学角度看,一个人能拥有比别人更高的经济收入,一定是因为他拥有什么垄断租值。而这些垄断租值的出现和存在,可能对社会具有正面作用,也可能对社会具有负面作用。我们要清楚分辨这些垄断租的来源,然后再谈要不要允许人们通过这样的垄断租获利。正面的垄断租值遍布我们的社会,而这些垄断租不但广受欢迎,而且在现实中,就得到我们的有力保护。包括微软的专利技术、可口可乐的配方、姚明的球技、陈奕迅的歌喉等,这些都是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的产品,而这些垄断产品的出现增进了我们整个社会的财富和利益。
对于这些垄断租而产生的收入分化,人们并没有什么怨言,相反人们乐于见到这些垄断租创造者更加富有,所以我们总会对这些垄断加以保护。
让人不能接受的负面垄断租值,都是由政府官员利用行政力量创造和维持的。比如在中国只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少数几家公司可以经营移动电话业务,只有中石油、中石化等少数几家公司可以经营石油业务,只有发改委官员可以审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只有铁道部可以建设运营铁路等等。
这些同样是一些垄断,并能产生巨大的垄断租值,而这些垄断租值的所有者,他们能获得远高于社会其他人的收入,并不是因为他们为社会创造了更多财富,相反,当这些垄断现象存在的时候,还可能降低了社会财富总量,因而人们对这些垄断租值的所有者——也就是政府官员、国企员工——的高收入感到不满。
现在我们谈的“收入分配改革”,重点也应该是在这部分的。我们不在乎李嘉诚、比尔盖茨比我们富有多少,但我们会在乎国企官员、高干子弟利用特权捞取了多少。但是,当我们反对后者收入太高的时候,并不能光盯住他们的收入本身,而应该考虑他们这些收入是哪里来的,并从根本上断绝他们这些收入来源。
我们既不能给这些政府官员或国企员工制定一个工资上限,也不能给他们制定一个“合理利润标准”和“红利上缴标准”,然后就以为万事大吉。事实上这样做并不能让他们的收入降下来。只要他们手中依然具有垄断权力,那他们就一定能获得垄断租值,而这租值是我们无法通过“工资上限”、“合理利润标准”、“红利上缴标准”来争夺的。
一位手握重权的发改委官员,你当然可以规定他月薪八千,但这样做并不能真的限制他的收入。只要他还拥有审批项目的权力,只要地方政府和企业办事还得找他,他就一定有办法从中捞取好处。我们当然已经有很多反腐败措施,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有利可求,那些官员总会找到隐秘的腐败方法。
国企员工的收入也是难以限制的。从表面上看,他们的工资也可以很低,但实际上人们还是可以找到很多办法将各种收入拿回去。比如他们可以拥有更多外出“培训”机会,会有更多节假日福利,会有更多可报销项目,会有更长带薪假期等。只要国企手中有钱,其高管及员工就一定有办法将这些钱放入自己的口袋。当我们去阻止的时候,除了浪费监管费用之外,恐怕不能有更多收获。
换言之,只要政府官员手中有权,他们就一定会有高收入。这些高收入不能在阳光下得到,他们就会将之转向地下的黑暗处。见不得光,但他们的收入是一定会有的。这就是一切政府和国企盛产腐败官员的原因。在私营企业中,老板是不需要腐败的,因为那些收入本来就是他的。
既然这样,我们能光盯住政府和国企官员的表面收入不放吗?显然不能。因为这样做不会取得多大效果。要真正取得成效,只能够是不断削减政府权力,不断打破国企垄断,当他们的特权减少,人们的自由增加的时候,他们也就很难通过腐败获取高收入了。而只有通过腐败产生的收入不均,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反对的。
本文刊发于搜狐财经《微观财经》栏目,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持文章完整性。
第四篇:收入分配问题
收入分配问题(收入分配最敏感)
1.现状:
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但是存在一系列问题:初次分配不太合理;二次分配缺乏力度与公平;第三次分配格局没有形成六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到2020年,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2.措施: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通过扩大就业、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举措,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
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地区津贴补贴标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
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
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合理比例。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调整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征管和调节。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树立民众的慈善公益理念,完善和规范相关的捐赠政策和法律制度,壮大慈善组织,形成有效的第三次分配格局。
第五篇:国务院:第四季度将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模版)
国务院:第四季度将制定收入分配改革
总体方案
来源: 新华网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分析当前经济形势 部署近期经济工作
会议认为我国经济增速趋于稳定并继续出现积极变化,我们有信心通过努力全面实现今年的目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安排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会议认为我国经济增速趋于稳定并继续出现积极变化,我们有信心通过努力全面实现今年的目标。
会议深入分析了经济形势,指出,从宏观经济各项指标的组合看,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是好的,经济增速趋于稳定并继续出现积极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增速趋于稳定,9月份主要指标增速有所加快。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7%,保持在年初确定的目标范围内。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9.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4.2%,固定资产投资前三季度累计同比增长20.5%,货运量增长11.8%。出口增长9.9%,大幅高于7月份1%和8月份2.7%的增速,单月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49.8%,实现4个月来首次回升。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扭转5月份以来环比连续下降趋势。消费者信心指数回升至100.8%。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取得积极成效,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提高,国际收支趋于平衡。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前三季度服务业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幅度大于去年同期。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三是就业稳定,居民收入增加。前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1024万人,超过全年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分别增长9.8%和12.3%,均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四是物价和房价保持稳定。居民消费价格前三季度同比上涨2.8%,9月份上涨1.9%。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55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
会议指出,今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中央审时度势、正确决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的结果。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在既定的预算范围内保障重点支出,加强关系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启动部分大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和给排水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重点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同时实施一系列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措施。发挥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扩大利率特别是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保持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余额同比增长14.8%。出台“新36条”的42个实施细则,鼓励民间投资。出台实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等。这些措施对增强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增速企稳,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各项政策继续落实到位并发挥作用,我国经济将进一步趋稳。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复苏步伐放缓,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扩大外需面临不少制约因素。内需保持较快增长的难度不小,企业效益下降、财政收入增速减缓比较明显,经济趋稳的基础还不够稳固。我们既要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坚定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也要充分估计面临的困难、问题和风险,未雨绸缪,沉着应对,牢牢把握经济工作的主动权。
会议指出,做好四季度的各项工作,不仅对全面完成今年发展目标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明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至关重要。要坚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要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强化预算支出管理,防止年底突击花钱。前瞻性地调节社会融资总规模,保持合理的市场流动性和新增贷款规模。优化信贷结构,扩大债券发行规模,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改善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二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好扩大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的政策。推进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加快工程进度。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领域。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继续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张。三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农业生产,稳定农业发展好形势。落实好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和玉米、大豆、棉花等临时收储政策。促进生猪等农畜水产品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引导农民稳定冬小麦、冬油菜播种面积。确保化肥等生产资料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积极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四要着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继续深入推进财税、投融资、电价、行政审批等领域改革。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认真落实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五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系统配套、科学有效、稳定可预期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到低收入群众的手中。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有效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六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做好民生工作。突出抓好就业工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扎实实做好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见到成效,努力全面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