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商品房验收需要注意什么-任
商品房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一、关于商品房交房流程
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普遍采用如下流程:
业主身份验证——进行房屋面积款结算——签收房屋交接凭证——缴纳物业费——领取钥匙——物业公司人员陪同业主验房——验收后有问题记录在案,由物业公司协调开发商维修,验收后没有问题,则完成交付。
二、房屋交付要取得法定文件
首先,开发商必须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备案表是由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消防、环保等多部门联合验收的成果,是房屋主体工程质量达标的唯一凭证,也是房屋是否具备入住条件的一个硬性指标。司法实践中,均以此作为房屋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的首要因素。
其次,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交付时发商必须提交“两书”,即《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这两项交付文件明确了房屋的质保范围和期限及有关技术参数,作为日后维保的凭据之一,因也是法定交付文件之一,一般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为交付条件进行明确约定。
再次,开发商必须取得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表》。因为,预售时的房屋尚在施工,销售面积是根据图纸测算的预测面积,交付时房屋已经过竣工验收和面积实测,所以,开发商应提供实测面积数据,作为款项结算的凭据。业主办理的房产证面积也是以实测面积为准。
三、房屋交付要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上述房屋交付的法定条件,是对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的验收确认。但除此之外房屋交付时还应具备基本使用功能,毛坯房应开通水、电、气。装修房应按合同约定标准对室内设施及装修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更为严格,不仅室内设施要具备使用功能,而且还有诸如室内空气环境是否达标等检测指标。业主对于交付时没有开通水、电、气的房屋可以拒收。对于虽已开通,但却是工程用水电的,此为交付瑕疵,能否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但开发商对此种情形一般会约定:只在一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使之达标,而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超期无法完成业主有权退房。在当下业主基本不会因此退房,只能寄希望于催促开发商履行相关义务。
对于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环境等问题也是购房人关心的交付重点,但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若约定不明确,交付时即使感观很差业主也很难有力主张有关权益。至于楼书和广告的宣传,多半都比较模糊,司法实践中只认定为要约邀请,而不认为其有合同约束力。
第二篇:首次购房需要注意什么-任
首次购房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往往是大家买房时非常茫然,不知道从何下手。那么首次购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为您讲解首次购房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对您购房置业有所帮助。
第一、确定首次购房目标。购房的前提是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其实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而培养有梯度的消费观很重要。但是在目前限购令下是否要一步到位买终极住房还需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学习购房知识。这是购房的必需。房屋因为涉及金额巨大,购房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有专业的经纪人可以为购房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也比较规范,但是,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还不是特别的完善。因此,买房前学习一些房地产基础知识是必需的。
第三、考虑出行时间、由于穿越城市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正变得越来越昂贵,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开车或乘公交车的上班族,若平均一天有两个小时花在交首次通上,一年就有约一个月的时间待在车里。如果把这每天花掉的两个小时集中起来,连续不断地坐一个月车,或不眠不休地开一个月车,就能体会其时间数量的可观了。反之,如果把这些时间花在工作上或其他方面,则能创造更多的效益。如果再将时限放大到50年,时间成本的价值就显得惊人了。
第四、筛选买房范围。首次购房选择适合自己的楼。面积小、首付少、总价底的楼盘适合年轻人。建议首次购房可购买市中心的二手小房子或是新开盘的小户型。二手小房子的优势是交通便利、配套方面成熟、价格相对优惠;此外,由于年轻人的工作流动性还相当大,所以考虑一个交通合适的地方,即使工作变换而搬迁,出行还能依旧方便。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第五、准备首次购房资金。买房首付款的积累是首次购房关键。首次购房应定一个目标,比如毕业后5年内支付一个首付款,那么就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合理的分配一下你的收入。每月固定的留出一部分资金出来,制定出一个定期定额的计划。因为如果开通了定期定额的强制储蓄计划,那么每个月必须得固定提出一笔资金,从而意味着可用资金必定减少,那么消费一定可以更加理性。点点滴滴的积累就是一笔财富。此外,建议也可先向父母借首付款,日后陆续返还,缩短积累时间和降低潜在的涨价成本。
第三篇:购买回迁房需要注意什么-任
购买回迁房需要注意什么
回迁房,是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但建立在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居)改造房屋不是回迁房范围。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回迁房如何购买?回迁房有着新建商品房无可比拟的地理优势和价格优势,但因为回迁房出卖人暂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使得买受人在购买该类房产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买时一定要注意。
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第三、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第四、买方要留尾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第四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购买商品房首要的是签订合同。
1、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审查房地产公司和房产项目。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看五证。是哪五证呢?《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证是针对期房而言要具备的,所谓期房,是指开发商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证的即大产权的房产项目,这里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证件最好能看到原件,当然现实中是看不到原件的,那么看复印件需要注意了:土地使用证如果抵押在复印件上可以不显示,如果想要了解就要把相应证照的编号记下来,委托律师到房管局查原件。因为开发商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或没有筹集建房资金、没有开工证,手续不全,开发项目变成烂尾楼,到时候购房者首付款都可能追不回来。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如果抵押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上会相应的进行标记,购买抵押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开发商隐瞒抵押的事实,出售设定抵押权的房屋的,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果是现房,只需看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现房没有这两项的,不得上市销售,也不得办理商品房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证要注意的是使用年限,这里区分出住宅与商业用房,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 70年,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如果不注意这一点,把商业用房按照住宅买下,开发商从立项时即开始计算土地使用年限,施工、交房再拖个几年,等业主把房子买到手,土地使用年限就剩下三十几年了,所以一定要注意。
2、审查过后,决定购房时有一个问题要足够注意。楼书和楼盘的广告上最吸引你、促使你决定购买的事项有没有在合同上有所体现,这里提醒大家,不要相信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比如小区的配套设施在两年内齐备、小区绿化率在40%、顶楼赠送露台、一楼赠送花园。这些如果是你最重视的,一定要求作为补充条款体现在合同中或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把开发商口头承诺的东西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并约定如果不能实现的话,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是认真准备履行这些承诺的,签订这样的补充协议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开发商断然拒绝,是否要购买这样的房产业主就要三思了。律师的建议是这样的房产就不要买了,后患无穷。
3、在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签一般开发商要求业主签订意向书并交付定金。签订意向书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如果签订意向书一定要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期限,并约定开发商没有如期与购房者签订合同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逾期签订买卖合同的要求开发商按日支付定金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因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意向书以后没有责任限制可以无限期的拖下去,购房者要承担利息损失和另行购买的违约风险。
定金一般不超过总房款的20%.交付定金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认真考虑购买的情况下实际交付。因为一旦购房者决定不购买该商品房项目时,开发商不予退还定金。而开发商因为资质和资金等原因不能完成项目时,购房者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时开发商可能没有能力返还。
定金数额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过高时如果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索取定金,还不包括开发商无力返还的情景;过低时开发商的违约成本过低,对购房者的权利保护不利。
4、正式签订合同时需注意合同可以改,不是一定要按照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签署。可以改动、增加、修改合同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5、房屋面积和设计变更条款。约定应明确具体,房屋设计图、平面图经双方确认作为合同的附件附在合同之后。对此的违约责任可以自行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6、开工、交房、办理产权证的日期。日期要约定明确,并明确约定开发商不能如期开工、交房、办理产权证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现实中经常有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购房者只能主张开发商退还已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殊不知开发商用购房者的已付房款开发项目并随着房价上涨赚取了暴利,购房者却因没有依据不能索赔。或有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里有约定的,违约责任过低,是开发商给购房者设置的陷阱,致购房者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只能被动接受。
交付房屋条件如水、电、暖、气、有线、宽带、电话,周边配套设施如会所、幼儿园、医院、绿地、停车场等约定越明确越好,并约定违约责任。
7、办理贷款。现实中购房者一般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贷款手续,因为开发商与银行合作关系,办理起来比购房者个人更快更熟练,也更易通过。
合同中应约定贷款申请银行不批的情况下,购房者是自筹资金交付全款还是解除合同,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并应对不能办理贷款手续的责任清楚约定。
因此开发商不具资质或其他原因导致贷款不能通过的,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较高利息,并约定还款期限,逾期逾期开发商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如因购房者原因不能办理贷款的,购房者不构成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并约定还款期限,逾期逾期开发商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如果贷款不能通过即不是开发商的原因也不是购房者的原因,比如二套房贷款首付和利息上调原因,不构成违约,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
8、物业合同。如果可能,应在购房合同中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以约定。
9、水电暖应属于合同造价之中,开发商需要另行收费的项目因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开发商不能另行收取。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就合同约定应提供的设施向买受人收取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二、收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交房时要注意审查两书一证。即《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这两书一证的,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并按照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上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
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
超过3%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超出部分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超出3%的部分,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买受人也可请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经常约定房屋面积以最后实际测算为准,据实结算。购房者没有提出异议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买了过大或过小的房子,还得按照合同据实结算。这也是开发商设置的典型的陷阱,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自己这方面法律不熟悉的,可以委托律师审查合同或者全程陪同,避免了购房陷阱,省下来的不是区区一定律师费可比的。
3、房屋设计变更。房屋设计变更,开发商应及时通知购房者。
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也经常会规定房屋设计变更不另行通知,如果购房者签了字,那么收房时发现你的厨房变成厕所也只能被动接受。
4、实际验收。
关于入住通知。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前,书面通知购房人认真审查《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没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实测面积数据》的,视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条件,可拒收。
签入住通知,又发现房屋不符合条件决定拒收的,书面通知开发商。
认真检查房屋实际状况。先验后收。
如地面是否水平,开关门窗是否有障碍,水龙头、地漏是否通水,电闸、插座是否通电,天然气、空调位置是否预留,电话、宽带、有线是否开通或者预留、厨卫防水是否做好。
房屋有问题的,可以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开发商限期修理,签订办理收房。验收手续上,一项项核实,对于无法验收的,可以列明“无法核实”或者“暂时不能确认”,不能稀里糊涂的签字验收。
三、买卖商品房除房款外其他费用
1、交易过程中的费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是印花税,房款的万分之五。
2、入住过程中的费用物业费、供暖费等
3、申办产权过程中的费用登记费 0.3元/平方米印花税 5元/件所有权证工本费 4元/本
契税 普通住宅为1.5% 高档住宅为3% 住宅公用部分公用设备维修基金 房款2%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在收房时要求交纳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的,可以拒交。具体申办过程中再交纳。
第五篇:交房验收时需要注意的方面
交房验收时需要注意的方面
一、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3.《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4.《建筑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实测面积测绘报告》
【特别提示: 1.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 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
3.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4.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 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5.提醒:《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
6.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二、1、需与物业公司签订《临时管理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和《住户手册》,这几个文件代表你和物管公司正式签署了委托管理的协议。
2.在交房前,开发商需向你公示《四方验收报告》和《实测面积报告》,然后你要到财务部门核对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然后结算相应房款,然后领取签字后的入住审批单。
然后到物管公司凭入住审批单换取入伙会签单,签订第2项文件,领取第1项文件,缴纳相关物管费用,领取钥匙,查验水电煤气表数。然后到实地验收,注意几个地方:一个是门窗是否开关顺畅、有无松动或扣不上;一个是水电路是否正常、开关是否正常;一个是房间地面是否抹平、有无凹凸不平,墙面天花是否抹平、有无开裂或渗水;一个是厨卫地面墙面防水是否到位、水管接口是否正常、明管是否正常位置是否合理;此外如果你觉得面积不对或者层高不对,可请专业测量部门测量并出具专业证明。
如果发现问题,尽快与开发商联系负责维修,如果无问题,与物管公司办理装修申请手续。
交房验收注意事项(必读)
收房细则
1、检查所有插座
没有电笔的朋友可以拿个充电器和一个三相接头的排插。充电器可以检查两相插座,三相接头的排插可以检查三相插座。、检查所有窗户
·检查玻璃:玻璃不能有疤痕,我们所买的每一件都是商品,要仔细检查,否则吃亏的是自己。不要以为那么大的一块玻璃上有个小小的疤痕无所谓,想想如果你是在买一面镜子,有疤痕的镜子你肯定不要。
·检查窗纱好多纱窗上的窗纱都是破的,或者上面有很大的划痕。
·检查窗户开启时是否碰墙墙面很容易毁坏、检查电话线,宽带接口天伦的电话线和宽带面板质量不好,而且要看是否固定牢靠!、检查暖气片、阳台护栏是否牢固、检查每一个灯和开关
6、检查每一个水龙头
7.、收房要查验《竣工备案验收表》的原件和《房屋面积实测表》,否则一旦接钥匙,再提面积问题就晚了,在司法实践中,以收房时未提异议,视同购房人事实接房放弃对面积争议的权利
8.、收房注意窗户合页,和水管,毛病不少啊
第一篇
房屋具备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于购房者,对于购房者来说就意味着收房。与一般的商品买卖相比,房屋的交付更为复杂,因为它涉及到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另一方面是物业管理合同的建立。示范合同第十一条专门对房屋的交接做了规定,本文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讲解。
交房一般程序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稳妥起见,开发商在用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之外,最好能同时使用挂号信件的方式,否则,很难证明自己已向购房者发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担延期交房责任的不利后果。
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3.、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
4.、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关于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如何收房
对于如何来收房的问题,很多购房者的思路不是很清晰。实际上,收房时主要有三个问题。
1、审查有关证件。作为购房者,应首先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关于交房条件,在合同的第八条有明确约定,假如从某一地方(某某市)来看,一般合同约定以该房屋取得某某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按照去年12月1日实施的《某某市城市房屋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竣工备案表更成为开发商交房的法定条件。如果没有竣工备案表,作为购房者一般可以拒绝收房。此外,购房者还要审查几个证件,包括: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等。
2、.审查房屋的质量。验房主要是看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包括户型、朝向、尺寸、结构等。如果这些方面发生变化,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此外,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审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有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进行修理,待修理后再重新验房。
3.、审查交房费用。交房时涉及到一系列的费用。房屋价款结算。对于期房而言,合同价款是依据房屋预测面积计算的,等房屋竣工后,实测面积肯定会有所差异,双方根据面积差异来结算房款。
物业管理费用。作为异产毗邻房产,实行的是强制性的物业管理制度。购房者在接收房屋后,无论是否入住,就开始享受到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因此在收房时就须交纳物业管理费。按照现在苏州的现行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一次最多可收取一年的物业费。
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为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进行大、中修而准备的基金,按照房款的2%交纳,可以交给开发商,也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小区办交纳。
第二篇
1、招:看“备案”留“两书”
新房入住前,业主应看到该项目有关备案文书的复印件,以便确认该项目是合法建筑;同时,应得到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招:卫生间不渗不存
检查卫生间地面是否渗漏,可以用塑料袋装满沙子放在地漏上,然后在卫生间蓄一些水,24小时后,到对应的下层卫生间,看其顶部是否有渗漏。这个检测最好与上层住户同时进行,这样既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地面是否渗漏,也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顶部是否渗漏。
检查卫生间地面是否存水,也是先在卫生间蓄一些水,然后放水,看地面是否有积水现象。合格的地面不应有积水存在,因为安装地漏处是卫生间最低处。但是,毛坯房除外,因为地漏周围留出了一定的后期铺装地面的高度。
3招:轻敲各面听空裂
墙面的抹灰、地面装饰面层及其他装饰面层是否存在空裂现象,只要用小锤轻轻一敲便知。若听到“空空”的声音,就是各面层与墙(地)面接触有缝隙,需要返工;若听到沉闷的碰击声,则表明它们接触良好。
4招:顶层住户查渗雨
如果买的是顶层,一定要查看各个房屋的顶面有无雨水渗漏的痕迹。因为按照建筑 施工要求,所交工的房屋要么经过两场大雨的“考验”,要么施工方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过雨淋实验。
5招:阳台裂缝危险大
一般而言,墙面的裂缝大多不是结构裂缝,影响美观,但危险性不大。房屋的结构问题常出现在阳台,万一发现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有裂缝,很有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一定要立即通知相关单位。
6招:保温不好墙滴水
冬天,房间里的墙面如果有结露现象(类似夏天冰镇的瓶啤,在室温下外瓶壁出现的水滴),这个墙面的保温层肯定有问题。
7招:大开龙头查漏堵
上下水管道有无渗、漏、堵现象,打开水龙头便知,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
8招:暖气支管有坡度
暖气供、回水支管不是水平安放的,供水支管连接进水管的那端要高于连接散热器的那端,回水支管的两端高度正好相反,这个坡度与两根支管的长度成正比,一般每米相差1%。
9招:供暖管道要套管
供暖管道穿墙及穿过楼板应设套管(在管道与墙面或楼板交接处,给管道再套上一小截管子),地面的套管应高出地面2-3厘米,地面为初装修的,应高出地面5厘米。其作用是防止供暖管道热胀冷缩后拱裂墙面和楼板。
10招:拉闸断电不可少
电闸及电表在户外的,应检查其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是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户内有分闸的,也应同样分别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11招:保险插座护幼童
为防止幼童把手指头伸进插座孔中,距离地面30厘米高的插座都必须带保险装置。12招:卫生间插座规矩多
卫生间内的电源插座应是防潮插座并有防溅措施卫生间的照明灯座必须是磁口安全灯座洗手盆的上方不应有插座。
13招:厨卫紧邻通风道
厨房、卫生间应与通风道就近安排,这样有利于异味、废气等气体的迅速排出,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洁。
14招:开关接口拉一拉
检查一下开关、插座的牢固程度,尤其别忘了打开电话、电视的线路接口,用力拉一拉,看是否虚设。
第三篇
1、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
2、房屋内各处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开启关闭是否顺畅?
3、屋顶上是否有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属眼下的质量通病,虽有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妨碍使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甚至与横梁呈垂直状态,那么就说明房屋沉降严重,该住宅有严重结构性质量问题。
4、看屋顶部是否有麻点?这种麻点专业称“石灰爆点”,是石灰水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熟化所致。如果顶部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5、墙身顶棚有无部分隆起?用木棍敲一下有无空声?
6、坐厕下水是否顺畅?冲水声响是否正常?冲厕水箱有无漏水声?
7、卫生间、厨房内是否有地漏,坡度是否对头,绝不能往门口处倾斜,不然水要流进居室内。
8、试一下房屋内所有的开关、插座及总电闸有无问题?各种电路、闭路电视、电话插座的位置等,也应仔细了解。30%的火灾是由于电气事故引起的,这与电气线路的设置有相当的关系。为了用电的安全和方便,国家出台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每套住宅回路数不宜少于5个。增加回路可以保证电线的使用寿命,减少短路火 灾事故的发生。
9、顶棚有无水渍?裂痕?如有水渍,说明有渗漏之嫌。如果你是住顶层房子的住户,那么观察一下顶层是否渗漏是绝不能忘记的。
10、供水管的材质?目前大部分供水管采用铜管。铜管可安全使用50年。铜可以抑制细茵生长,增长水中的铜含量,有益健康。
11、试煤气热水器开关是否妥当?
12、居室、客厅各种管线是否外露?是否有管线穿过?因为有较多管线穿越居室,会造成装修困难,也会造成视觉上的障碍,影响整体感。
13、自来水水质怎么样?注意区分市政水和小区自供水。
14、墙身、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最简单的办法是拿手电筒照射墙面和顶棚,有无凹凸一眼就能看出来。
15、检查屋内是否清洁?有无残留建筑垃圾?查看所有可以拆开的空间内是否有垃圾?
16、要求开发商出具该楼盘的竣工备案表和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表。收楼日应带装备
1、带有日期显示功能的相机一部,以便拍下有问题之处作为凭证。
2、纸笔,即时记下发现的问题。
3、易贴便条一叠,写下问题所在及维修意见,贴在出现问题的地方,以便维修人员查找。
4、扁型三插头小电器一个(如电吹风、电须创等),插入屋内各个电源插座检查电源是否已全部接通。
5、售楼说明书,边看边对照着厨房、浴室等附送的设备是否合符发展商当初的承诺。
6、请有收楼经验的朋友同行,帮助提供意见,发现问题。
第四篇收楼要验哪些内容?--------面积、电气、屋面、地面、装修、结构、外墙一个都不能少,购房面积从房屋交接的实践来看,由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不甚了解,多数购房者只注重对房屋结构、装修质量的验收,而忽视对房屋面积的 核实。实际上,房屋面积的大小不仅影响到最终产权,而且涉及房价,对购房者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影响。所以核查所购房屋的销售面积也是房屋验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当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应该依据建设部最新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对购房面积进行计算。电气
1、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管连接必须紧密,铝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
2、应按套(单元)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接地装置;
3、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4、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
5、电梯应能准确启动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规定值。制动器、限速器、报警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
6、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微弱或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7、配置有空调机、洗衣机、电冰箱、电子热水器、电子燃气灶、电子监控报警系统的高级住宅,应检查所配电器设备能否正常运行,各类管线是否安全可靠;
8、配置有电话的住宅,应检查电话线路是否如期开通,接听效果是否和谐,电话费用是否已经清缴完毕。另外还要验水、卫、消防、配套设施等设备。
屋面
1、各类屋面均需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
3、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地面
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平面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 等缺陷。块料面层(如柚木地板)应表面平整、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2、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3、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验楼经验谈
一、土建工程的验收 楼宇整体外观不出现倾斜,房间内的梁、柱、墙无明显的尺寸偏差(请带上钢卷尺);墙面、楼板面、天花等不出现明显的裂缝;批荡层不允许有龟裂缝、脱皮、起沙眼以及起泡等缺陷;门窗与墙身之间结合部的处理应平整,无缺棱掉角。
二、给排水工程的验收
1、给排水管之间的接驳处无渗水,尤其是塑胶管的接驳位;
2、所有水喉出水情况正常,抽水马桶不漏水,水管无破裂,各接口处密封良好;
3、厨房、卫生间、阳台地面坡度足够,地漏无阻塞,排水迅速;
4、在厨、厕做泡水试验24小时,无渗漏现象,其中:(1)、地漏出墙管处不应有水渗出至外墙;(2)、不应有水从厨厕沿墙脚渗到厅、房墙面、墙脚;(3)、上层住户厨厕、阳台内的水不应渗下至您家相应的天花(特别要检查天花灯座、竖管口周围);(4)、屋面下的天花和墙角、墙面(尤其是窗周围)不应有雨水渗入的痕迹(在大雨过后两天内来检查为宜);
三、照明用电工程的验收
1、检查房内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的灵敏度(一般是以按动电器自有的检测钮观察保护器能否工作为准);
2、检查户内电线铺设走向是否合理与美观;
3、三线插座是否已安装接好地线;
4、灯具开关正常,插座可通电(不防带上可充电剃须刀等物来试验);
5、门铃、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四、装修工程的验收(包括卫生洁具)
1、木地板、瓷砖、窗台大理石等无裂缝和色差,平整无空鼓(小锤敲起来不空洞);
2、墙面、天花乳胶漆或白灰色泽正确、均匀,面层无剥落现象;
3、无木地板、地瓷砖时,水泥地面应大致平整;
4、铝合金或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扭曲变形,开关灵活,配件齐全,尤其是窗户和阳台落地玻璃门的安装.要验收的细项实在非常多,买家在验楼时最好请专业人士 协助,而且问题又并非一次便能看出,因此,验多几次亦无妨。、购房人在接到入住通知后,应做些什么?
2.1、可按通知上约定的日期前往收房,收房时,首先检查房地产商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竣工备案已改由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然后对要接收的房屋进行实地验收。
2.2、在与房地产商交接钥匙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2.2.1、检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住前要向房地产商提出,重新核对并进行更换;
2.2.2、面积发生误差应在入住前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房地产商提出自己的主张;
2.2.3、自己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和房地产商交接时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2.2.4、按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检查水、电、气、热等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应在交接时要求房地产商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确认具体更换和配齐的日期;
2.2.5、对房地产商提供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3、不符合交房条件下,购房人应做些什么?
3.1、对于房地产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很多购房人并不采取行动,天真的认为房地产商违约了就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的,如果购房人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房地产商的违约行为。
3.2、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3.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收房时要注意房屋的保修期 4.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4.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3、那么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4.3.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4.3.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4.3.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3.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3.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4.3.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4、因此,笔者认为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商和购房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很可能会减去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对目前某某市(例如北京市)房地产商交楼时的若干行为剖析
5.1、以各种借口强迫购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契 税和公共维修基金
5.1.1、基本对策--购房人有权拒绝。
5.1.2、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房地产商只能按和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交房,而不能利用自己交房时掌握钥匙的有利地位胁迫购房人接受自己单方面提出的附加条件,如因其单方面增加购房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影响交房,必须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5.1.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地税局只委托过北京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征契税(参见京地税地<2000>478号文),而代征人不能委托其它单位代征(参见京地税征<1997>389号文),如果房地产商自己或委托其它单位擅自“代收”契税实际已经触犯了法律。
5.1.4、关于房地产商或房地产商委托物业公司、中介公司代收公共维修基金问题,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去年曾发文(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1170号)明确加以制止。房地产商为自己代收公共维修基金行为辩护而引用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商品住宅楼房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已与2001年11月26日发文(88号)废止。
5.1.5、如果购房人在购房合同或其它协议中自愿委托房地产商或其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过户,缴纳的代理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目前政府没有统一规定。这种委托属于自愿性质,办理房产证并不难,也绝非不委托办不了房产证或房产证必须集体一起办理,房地产商在规定时间内和购房人一起办理房产证是房地产商的责任,如果房地产商不与购房人一起办理房产证,造成办理房产证的时间逾期一年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外房地产商如果为购房人提供了贷款阶段性担保,只有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他才能取消担保,因此房地产商为了自身的利益,通常也不会拖着不和小业主一起办理房产证。
5.1.6、近年契税的下调和房价的下跌,也带给先把契税交给房地产商的业主如何要 回多交契税的新问题,即使契税上调,房地产商也不会因为业主先交了地税而不让业主根据调整进行补缴,因此,对购房者来讲,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直接向政府交契税是最为合适的。
5.2、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有的房地产商会列出一些费用要购房人缴纳,例如网上经常有人问:“交房时,房地产商要我缴纳5000多元的天然气初装费,这合理吗?”“房地产商交房时收电力增容费、煤气入户费,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拒交?” 5.2.1、基本对策--不合理,拒交
5.2.2、在1986年10月1日生效的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规划市区内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凡在北京市规划市区内兴建民用、工业建筑工程,并接用城市统一„四源‟设施的单位(以下简称房地产商),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前款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是指自来水厂、煤气厂、供热厂、污水处理厂建设费(简称„四源‟建设费)。„四源‟建设费包括在建设项目总投资内。”第六条规定:“房地产商缴纳„四源‟建设费后,北京市有关市政部门应当在项目竣工时根据交费范围和协议提供相应的„四源‟设施,但从城市市政干管接到建筑工程的支管仍由房地产商投资建设。”这些规定明确说明不论是“四源”的基础设施,还是到具体项目的“支管”,费用都应由房地产商承担。
5.2.3、那么各楼入口到各户的管线费用由谁承担呢?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73号令《北京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市商品住宅的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发经营者不得超过标价出售商品住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包括以下部分:“住宅开发成本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地费、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附属工程费和间接费用。”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因此,新建商品房收取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都是错误的。5.2.4、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虽然,北京提供宽带和有线电视的服务商确实要收入网费和初装费,但并不等于这笔费用一定要由购房人承担。
5.2.4.1、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没有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而在合同外进行了增加,这些项目的入网费或初装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
5.2.4.2、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入网费或初装费应由房地产商支付。有些房地产商以“承诺提供,但没有承诺免费提供”为借口强行收费是站不住脚的!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不会具体约定房屋要免费提供窗户,免费提供窗户玻璃,是否房地产商可以在交房时向购房人收取窗户安装费、玻璃费用呢?显然不能!
5.2.5、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也好,都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很多问题要靠大家的通常理解和合同约定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如果合同中“提供有线电视和宽带入户等项目”是房地产商提供的条款,执行时应按购房人的理解处理。
5.3、购房人收房时要不要交“测绘费”?
5.3.1、基本对策—拒
5.3.2、常见问题1:“购房人得到的房产证上都会附上一张自己房屋的平面小图,每平方米0.3元,开发商要求购房人交“测绘费””--这显然不符合国家关于测量“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引用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规定说明:“
一、计价格<2002>595号规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每套80元,是指含有厨卫设施的成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不包括居住用平房。居住用平房房屋 所有权登记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 0.30元/建筑平方米(含测量费)。
二、对开发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含测量费0.30元/平方米;不含测量费0.18元/平方米。”这也就是说购房者不是买的平房就不用交测量费。
5.3.3、常见问题2:“各区收的测绘费不同,西城区30元,朝阳及宣武区一居室100元,每增加一居室加50元,其它区不收”--这是对二手房的收费,对新建房屋的收费,国家和北京有统一规定,并没有授权区国土房地局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当然不排除收费标准的变化,购房人在面对各种收费时有权要求收费人提供收费依据,没有依据的收费完全有理由拒交。
(以上资料为转载文件,大家参阅查看,如有不相符的地方就省略啦)交房所需物品:
1、业主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
2、《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
3、已交付房款发票原件;
交房要缴纳一笔配套费和物管费这个大家可要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