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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请假制度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2-82030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2 10:58: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员工考勤、请假制度

考勤、请假制度总则

1.1 为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具体生产特点,在工作时间上公司实行以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工时计算制。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考勤

2.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

上午:9:00—12:00:下午:12:30—17:30。

2.2 考勤管理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员工出勤必须刷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刷卡,但应根据【出差通知单】在行政人员处做好记录并及时销差。

2.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3.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记录,否则给予记过处分。

4.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在30分钟(含)以外4小时以内按半天旷工论处,超过4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25%的岗位工资,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15%的岗位工资。

5.正常上班忘记刷卡的员工必须于当日核实、记录并计算为补签一次。下班忘记刷卡必须于次日上午核实,否则将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因个人责任的(不包括不可抗力及因公)补签在3次之内,不扣工资;从第3次起,每次罚款20元。

6.如果员工不能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15分钟内到岗,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15分钟之前与直接主管联系并告知原因。

7.当月无故旷工1天和全年累计旷工2天者予以开除。

8.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每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9.公司将员工迟到、早退、病、事假、记过等,列入年终奖考核标准。

2.3 考勤卡管理

1.员工入职时,由行政人员向员工发放考勤卡,员工离职时,应主动将考勤卡返还公司,由行政人员代收。若员工未及时返还考勤卡,公司从工资扣除10元工本费。

2.因个人原因造成考勤卡损坏(丢失)的,员工应及时到行政人员处办理新卡,并交纳10元工本费。

3.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打卡,不得让他人代替打卡。否则,发现一次处罚持卡本人50元,代他人打卡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且记过一

次。

4.员工因公外出,需在打卡的同时到考勤人员处填写【外出登记表】。3 请假

3.1 请假分为病假和事假两种。生病期间仍然坚持工作,在工作期间去医院进行诊断治疗,不作病假。

3.2 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的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3个月为限(工伤除外)。

3.3 事假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7天,续假不得超过3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经核实者除外。

3.4 员工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关键岗位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向直接主管申请,经批准后到行政人员处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3.5 员工请假后,直接上级应提前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

3.6 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到行政人员处销假。

3.7 员工请假期满如没有提前1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3.8 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论处。

3.9 请病假者必须出具县(区)级以上或公司指定医院的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3.10 住院或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能上班者,应由就医医院开具证明,并经原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三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待遇按原工资标准计发。对达到要求者留职。达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员工对另行安排的工作拒不服从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11 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上不许回家休养。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报请总经理批准。

3.12 请假批准权限:

1.事假:1天到1.5天(含)以内,员工须经直接上级同意,2(含)天以上须由总经理批准。

2.病假:1天到2天(含)以内,员工须经直接上级同意,3(含)天以上须由总经理批准,但仅限30天以内。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的,且有县级医院证明的,总经理有权特批。但时间以3个月为限(工伤除外)

3.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员工的请假在项目实施期间须经总经理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3.13 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3.14病假期间待遇:

病假期间(30天以内),凡在公司工龄满三年(含)以上的员工,享受60%的岗位工资,工龄不满三年的员工享受50%的岗位工资。

3.15事假期间待遇:

员工请事假天数在员工享受带薪年假天数之内者,首先扣除该员工享受的年假天数,如果员工所请事假天数超过该员工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后,还需要继续请事假,则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事假每月累计2天以下者,事假期间工资不予计发;

2.事假每月累计2天以上者,从第3日起每日扣除日工资的1.5倍;

3.事假4(含)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月累计事假2天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或奖金。

5.年累计事假3天(含)以上7天(含)以内,酌情扣发年终奖金;

6.累计事假超过7天者,公司取消领取年终奖资格,并有权予以除名。4 临时请假

4.1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请假,因公外出或因私事需要短时外出时,经直接主管批准后,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对于因私事短时外出人员离开公司时间,考勤人员应每月进行统计,月累计时间超过4小时时,按事假处理。

4.2 员工因工作关系安排次日不来公司而直接外出时,在前一天必须说明并填写【外出登记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说明,应于外出当天上午12:00以前电话通知直接主管,回公司后须补填【外出登记表】。

4.3 女员工特殊假

女员工因个人情况不能在岗位坚持工作,可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提前离岗。(备注:每人每年享有一次)重大法定节假日请假

5.1 公司逢重大法定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放假时间,规定放假时间如果有延长期,延长期不作为事假。在延长期外请假,作为特别事假处理。

5.2 特别事假待遇:除参照事假期间待遇扣除工资外,另给予以100元/天的行政处罚。年假

6.1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6.2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6.3 员工连续在企业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资格,其当年度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x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假天数。

举例说明:

X先生于2008年3月20日加盟本公司并在职,其年休假计算方式如下:

1.X先生于2009年3月19日始可享有带薪年休假资格;

2.X先生09年度可休假天数为:(274/365)x5=3.75。故其在08年9月19后方可享受4天带薪年假。

6.4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五种情况

员工请事假累计5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病假1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0天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5天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0天以上的附则

该制度修改和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二篇:员工考勤及请假制度

山东汇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及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秩序,保证公司各部门及各岗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员工考勤:后勤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员的考勤。考勤表于每月一号报送经营管理部,经审核于三号前核算工资。

二、公司员工因公外出有事请假均须履行审批请假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1、车间员工因公外出或请假,须经车间主任同意,报生产部审批存档。

2、部门员工因公外出或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经营管理部审批存档。

3、部门负责人因公外出或请假,由其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报经营管理部存档。

4、半天以上(含半天)请假,需根据实际请假日期提前一天以《请假单》的形式提出书面申请,临上班时提出的申请原则上不予批准(病假除外,但休假后须提供有效地医院证明或药费单据)。未经批准擅自离厂、自行休息、请假超假,半天以内记旷工半天,超过半天按实际旷工天数记;虽已请假,但经确认请假理由为虚假的,收回批准,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七天以上或六个月内累计旷工达十天,做自动离职处理。

5、外出申请单和请假条均为一式两联,一联部门存档,一联生产部或经营部存档。

三、各部门要对考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虚报带报弄虚作假,每次处罚部门责任人200元。

四、本制度与前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管理部。

六、本规定执行时间自2012年2月18日始。

第三篇:员工考勤请假制度

员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打卡

1、员工出勤必须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在指定的卡钟打卡。考勤卡纸放在指定的卡盒,不得在别处打卡和随意放置。

2、考勤卡是员工出勤情况的记录,是员工每月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必须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扣除当月工资。

3、考勤必须由员工本人亲自打卡,未打卡员工当日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证明。

4、因公外出不能及时返回公司或忘记打卡者,经部门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可作补签;做考勤伪证,代替别人签到,除未打卡员工本人作旷工处理外,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次。

二、工作时间

1.工作日期:公司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周六下午、周日为正常休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做临时调整,事后可实行补休处理。

2、上下班时间:

上午:9:00~12:30;

下午: 13:00~17:30.注:打卡时应注意上班卡需在规定时间之前打,否则即为迟到;下班卡则在规定时间之后打,否则即为早退。

三、迟到、早退

1、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接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作为上、下班考勤的时间标准,以到达、离开工作岗位为衡量标准,凡不能按时到达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凡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1)未按时上班或下班且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则为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2)考勤卡上只有上班记录,没有下班记录,按事假处理;(特殊请况除外)(4)因漏打卡、错打卡或因为工作原因和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的,须在当日或者次日报部门经理核实签批,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2、员工上班忘记打卡,经部门主管证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携卡到行政人事部确认后签卡,逾期未办理视为缺勤;否则不予受理。

四、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不到岗上班者为旷工。旷工以当月实际日工资标准为考核薪金单位,计算方式:实际月工资÷当月实际应上班天数=日薪金×旷工天数×3倍 ;

2、旷工2天(含)以内的,按旷工天数进行处罚,参照第1条计算方式执行。

3、旷工3天(含)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于15天内将所有工作及公司资料交接清楚,办理离职手续予以结算工资;逾期未办理离职手续或不交接工作者,不予结算工资,且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请假

1、所有员工如有事不能按时上班的,都必须事先请假,否则视为旷工。(特殊情况除外)

2、请假程序:

普通员工:请假申请单→部门主管→行政人事部备案。

中层管理以上员工:请假申请单→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备案。

3、审批权限:

部门主管:1天以内(含1天)部门经理:2天以内(含2天)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4、其他:

(1)公司原则上实行事先请假的管理规定。员工有事需请假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如急病、意外等可委托代请假或电话请假,但事后应持有效证明、病历卡、交费收据等材料补办请假手续(如家庭遭遇意外等情况,应有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证明),任何人员未经请假而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2)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可补、调休(补休、调休不能跨季度)。但需办理补休手续

(3)请事假者一律扣除假期全额工资。事假一次最多不能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逾期且未办理有效续假者按自动离职处理。(4)病假:病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核扣。病假时间超过7天的,需凭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病历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5)管理人员及相关特殊岗位人员需请假的,必须办理职务代理人手续,且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正常。

(6)请假时间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满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以此类推。

五、销假和续假

所有人员的休假、请假需在有效假期结束后及时回到工作岗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续假的应得到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否则在假期结束后超过3日未回到工作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做任何工资结算。

广州财聚方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4日

第四篇:医院员工考勤请假制度

医院员工考勤请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的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正式职工、聘用合同工和与医院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人员。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医院考勤管理由科室、院办、人事科和财务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科主任或科室指定的考勤员承担。

第四条科室考勤

(一)科室考勤员必须如实考勤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出勤天数,于次月5日前将本科室考勤统计表上交人事科,人事科审核并建立台帐后,把各科上报的考勤结果交财务部。

(二)对上班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考勤人员应予以登记并报人事科。

(三)考勤不实,视为考勤人员工作失职。

第五条请各类假期必须提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第六条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第七条员工有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的;

(二)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0小时以上(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第八条科室在考勤统计表上报时,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三章请假

第九条假期种类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病假、事假、放射假等。具体假期规定及请假待遇按《萧山区中医院职工假期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条请假规定:

(一)职工请假:本人申请,5天以内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5天以上报职能科室审批(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人员到医务科、护理人员到护理部、其他各类人员到院办公室审批)。

(二)病假证明开具:3天内临床常见普通病种的职工病假证明由防保科医师开具;超过3天的职工病假证明必须由医院职工保健委员会成员开具;超过1个月由防保科审核。

(三)中层干部请假须经院领导批准。若要离开萧山区的,应向院领导说明。(3天以内向所属职能科室和分管院长说明,3天以上向院长说明)

(四)科主任及三级医师离开萧山区3天以上必须指定委托人,并报院部批准。一般同科室的科主任与三级医师不同时请假外出。

(五)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委托别人办理或电话告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五篇:员工考勤管理和请假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和请假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和请假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考勤管理,特殊工种由该工种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考勤管理部门职责

1、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建立。

2、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统计《员工请假单》,并对员工上下班刷卡进行控制和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控制考勤管理,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考勤方面问题与行政人事部相互沟通。

四、考勤办法和要求

1、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打卡考勤。

2、员工考勤是公司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3、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打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4、行政人事部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次月4日以前将人员出勤情况汇总报送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于次月6日以前将审核签字后的汇总考勤表报送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依据之一。

5、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做到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

6、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为二年。

五、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公司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季节情况,予以确定通知全体员工。

2、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打卡。

六、考勤内容

1、迟到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打卡但未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三次(1小时以内)或月累计迟到五次(1小时以内)以上者除按迟到处理外,另累计旷工 2天。

2、早退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提前刷卡或离岗视为早退。早退处罚规定比照迟到条款处理。

3、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②、特殊情况下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条的; ③、假期已满,逾期未归的;

④、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报到上岗工作的; ⑤、无故不打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处罚规定:

旷工不足2小时,扣罚旷工者1天工资;旷工2小时至3小时(不含3小时)扣罚旷工者2天工资;旷工3小时以上者扣罚旷工者3天工资;旷工12小时(含12小时)者给予辞退处理。

七、事假

1、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2、事假应事前半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的,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小时以上者按一天计算。

4、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按事假处理;

5、请假权限:员工事假1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员工事假2天,一般管理人员事假1天,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员工事假3天以上(含3天)一般管理人员时间2天以上(含2天),中层管理人员事假1天(含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6、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7、员工每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视情况按以下条款之一处理;

① 按旷工处理;

②调整其到行政人事部待岗培训(其间工资按待岗员工工资待遇发放)。

8、婚、产、节育、哺乳、工伤、奔丧假不计入事假内。

八、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2、病假必须提供医院疾病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3、员工请病假应提前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办理手续的,必须班前1小时以外电话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应补办病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按旷工处理。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含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十、补休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

2、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期间应与加班时间相等,调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当月不调休者,以后不得在调休;

3、调休应到本部门办理调休手续。

十一、婚假

1、员工达到适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发放。

十二、产假及节育假

1、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后立即做结扎手术的增加7天;

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3、产假、节育假期间按其本人假期间正常出勤发放基本工资。

十三、奔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天,并根据远近给予相应的路程假;属于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期1到3天(不含往返路程时间);

2、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

十四、请假流程

1、事假、调休、奔丧假请假流程;

①、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单》; ②、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 ③、交行政人事部计入考勤。、2、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节育假请假流程:

①、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单》(附卫生院开具证明); ②、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 ③、交行政人事部计入考勤。

十五、请假单填写规定

1、《员工请假单》是员工考勤的重要依据之一,使用时应认真规范填写,离开公司原因一般为:婚假、奔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补休等。

2、请假单上各项内容都应对应,详细填写。并由具有给假权限者签字,不得代签,否则行政人事部有权拒绝接收,并以旷工论处;

3、请假单字迹要求填写工整,如发现辨认不清的,一律视为事假处理。

十六、离职流程

①、本人提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②、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

③、离职当天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手续表》; ④、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

⑤、行政部将离职表与本月考勤交财务;

⑤、财务于本月10号或次月10号将工资打入卡内。备注:新员工如前七天内(含第七天)离职没有工资。

十七、打卡规定

1、员工早晚上下班均应到指定打卡机处打卡,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打卡或忘记打卡的,须填写《员工请假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到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给予酌情处理。

2、员工早上上班时要抓紧时间打卡,避免迟打卡;下班时不要提前打卡,否则出现迟到、早退记录按违纪处理;

3、加班时,须按原打卡地点打卡,员工要及时打卡,否则考勤机无法记录其加班时间;

4、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每发现一次扣除当班半天工资,并视被替代打卡者旷工一天;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者,视为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行政人事部又权责令待岗位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

员工考勤、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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