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4号文库
平安家庭活动创造实施意见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13-702999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9 14:16: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平安家庭活动创造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全市精神文明素质工程、和谐工程、创建工程“三大工程”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平安家庭”创建成果,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镇妇联决定,在全镇深化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为重点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联系妇女,以妇女为主体,以家庭为阵地,以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为重点,努力把广大妇女培养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科技致富、具有“四自”精神的时代新女性,把广大家庭建成“健康、平安、文明、和谐”的家庭,以家庭和谐、邻里团结,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二、目标要求及创建范围

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坚持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单位,以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村庄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做到“五防”:即防拐骗、防抢劫、防纠纷、防隐患;实现“五无”:无暴力、无毒品、无赌博、无邪教、无传销;达到“四个更加”:即使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更加文明融洽,社会环境更加更加和谐稳定为总目标。通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力争使全镇所有家庭全部参与“平安家庭”的创建,98%以上的家庭成为“平安家庭”。

三、措施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妇女组织要充分认识全面提高妇女素质,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计划和措施,细化、量化创建标准。要积极把这项活动纳入本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工作,要签订“平安家庭”责任书,明确创建标准,落实责任。

2、广泛发动,营造气氛。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认真安排部署该活动。要围绕当地中心工作,根据群众的实际要求,利用各类活动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发挥巾帼文明队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坚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力求吸引更多的家庭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全镇共同创建“平安家庭”的良好氛围。

3、突出特设,典型带动。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抓住重点,形成特设,创出品牌。要把这项活动同我们开展的“学习型廉洁我们家庭”、“美在家庭”、“四进家”活动密切结合起来。要注意发现、树立和培养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创建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的普及提高。

第二篇:平安家庭创建实施意见

各村(居)党支部:

2011年是实施《XX区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市XX区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收官之年,也是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开局之

年。新中镇妇联“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奋力推进“三个新中”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建设“坚强阵地”、“温暖之家”为主题,以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为保障,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和谐家庭创建行动”,不断提高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团结带领全镇妇女为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作出更大的贡献。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目标和任务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拉开“六五”普法宣传序幕,确保广大妇女法治意识得到显著增强;加强妇女组织建设,特别是突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妇女组织建设;大力引领妇女创业就业,切实提高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创新妇女维权工作机制,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确保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达100%。

二、创建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党支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与公安创建的妇女维权岗结合起来,广泛发动、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镇妇联成立了“平安家庭”领导小组。由镇妇联主席XX任组长,副主席XX、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各村(居)妇代会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各村(居)及时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考核验收细则,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和村妇代会职责。

3、加强宣传发动。结合本村(居)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各妇代会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营造创建氛围,并通过远程教育、广播、橱窗、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职责、目标任务、成效和先进典型等。

三、重点工作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镇妇女组织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妇女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妇女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妇女和妇女干部的积极性,开拓创新、务求实效,为我镇妇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教育活动。如文艺演出、上街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难,进行辅导讲座等。确保妇女学法活动有阵地、有组织,使教育活动经常化和制度化。

2、进一步加强妇女组织建设。一是继续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妇女组织组建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规范新建企业妇女组织和村(居)妇代会的基础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好妇联干部的培训工作。

3、着力构建妇联维权体系。紧紧抓住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法律法规的执行环节中,充分关注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切实提升源头参与的实效。要加强机制建设,争取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充分借助社会化维权网络的优势,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不断完善基层维权服务网络,增强基层妇联维权工作力量。进一步强化妇联维权机制建设,拓宽维权途径、创新维权载体、完善维权方式、增强维权实效,以信访接待工作为重点,建立主席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定期分析制度、老信访户定期回访制度、重大信访会制度等,坚持每周三主席值班接待来信来访,做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和分析,确保信访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篇:“妇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文章

来源莲山

课 件 w w w.5y K J.Co m 5

县、区妇联,综治委、团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广电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妇联、综治、团委、公安、司法、民政、广电7家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妇联、市综治办、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广电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一五”规划精神,以“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和谐兴市,创业富民”目标,以市综治委对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要求为内容,以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的联合协调作用为动力,以妇女及家庭成员为主体,城镇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农村结合开展创“文明村镇”、“美德在农家”等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全市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余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建设和谐平安新余的重要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和谐平安新余建设活动中,家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利于达到以家庭平安促进社区(会)平安,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目的。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伴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入,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广大家庭和睦平安。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尚存,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也在增多,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拐卖妇女儿童、家庭暴力、黄赌毒、未成年人犯罪等现象还未得到有效遏制,直接影响到家庭的安全、社会的安宁和稳定。因此,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利于全面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动员广大家庭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将激励每个家庭乃至全社会各个方面更加牢固地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更加自觉地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更加有效地促进建立和完善维护稳定的各种机制。

二、认真落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一)目标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即和睦美满的家庭环境,守望相助的邻里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文明安全的社区环境。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使更多家庭做好“四防”和实现“四无”,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使家庭更加健康向上,社区更加优美文明,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任务

1、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调动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用面对面宣讲、文艺宣传、调研、情况通报等形式,重点抓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阵地宣传等舆论宣传,在全市上下迅速掀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潮,广泛动员家庭成员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来。要通过编辑宣传资料、宣传画、公益广告,推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标语、口号,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使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2、分类指导,培养品牌,让创建活动丰富多彩

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培养品牌,是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措施。各部门一定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注意区分不同地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庭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突出重点,努力在提高家庭成员法律素质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家庭成员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权益。要在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上下功夫,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努力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理解信任、关心爱护,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团结。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家庭、社会矛盾,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加强对一些吸毒人员、服刑在教人员的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以及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救助工作,强化家庭监护人责任,减少辍学学生的数量,并做好家庭、社区矫正及帮教对象的转化工作,加强对失足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既要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规定动作,也要注意发挥各部门的工作优势,做好自选动作,市创建“平安家庭”领导小组将在社区和农村各抓一个示范点,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家庭助廉、家庭教育等工作,共同做好“家”字文章,积极培养创建品牌。例如,妇联组织在创建活动中,要发挥妇女的积极作用,着力培养“妈妈品牌”,广泛建立“妈妈帮教团”、“妈妈宣讲团”、“妈妈劝赌队”等以“妈妈”冠名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网络妈妈”、“爱心妈妈”、“留守妈妈”等妈妈品牌的作用,在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培养、打造好更多的“妈妈品牌”。

3、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创造性,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工作实效。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经验,要通过总结研讨、交流沟通、信息通报等形式,及时宣传、互相学习、全面推广。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也将适时召开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各单位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树立一批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区和模范家庭,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全面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三、切实加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1、明确职责,提高责任意识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坚持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由各地各单位妇联、综治办、共青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广播电视机构联合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妇联组织要广泛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充分利用维权网络、维权热线等社会化维权机制,积极发挥妇女维权岗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为妇女儿童和贫困家庭提供法律帮助和公益服务。

综治部门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综治工作考评内容,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中,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措施,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

共青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利用各种青少年维权机构,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积极排查整治治安“乱点”,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110”和“妇女维权投诉站”的作用,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加大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努力做好受害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民政部门要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不断完善社区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加强对社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确保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扎实有意地开展。

广播电视机构要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认真做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典型宣传工作,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强化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广,工作面宽,参与部门多,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为此,市妇联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成立新余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市妇联主席

副组长:XXX 市综治办副主任

XXX 市妇联副主席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XXX同志担任。

各地、各单位要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行统筹谋划,建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职责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制定活动计划,务必使创建活动创出特色、抓出成效。

3、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及时沟通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信息,发现典型,推广经验,评选表彰先进。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建立会议、信息通报、评选表彰等工作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

附件:新余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联络员名单……

文章

来源莲山

课 件 w w w.5y K J.Co m 5

第四篇:“妇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妇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县、区妇联,综治委、团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广电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妇联、综治、团委、公安、司法、民政、广电7家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妇联、市综治办、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广电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一五”规划精神,以“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和谐兴市,创业富民”目标,以市综治委对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要求为内容,以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的联合协调作用为动力,以妇女及家庭成员为主体,城镇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农村结合开展创“文明村镇”、“美德在农家”等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全市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余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建设和谐平安新余的重要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和谐平安新余建设活动中,家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利于达到以家庭平安促进社区(会)平安,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目的。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伴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入,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广大家庭和睦平安。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尚存,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也在增多,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拐卖妇女儿童、家庭暴力、黄赌毒、未成年人犯罪等现象还未得到有效遏制,直接影响到家庭的安全、社会的安宁和稳定。因此,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利于全面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动员广大家庭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将激励每个家庭乃至全社会各个方面更加牢固地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更加自觉地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更加有效地促进建立和完善维护稳定的各种机制。

二、认真落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一)目标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即和睦美满的家庭环境,守望相助的邻里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文明安全的社区环境。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使更多家庭做好“四防”和实现“四无”,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使家庭更加健康向上,社区更加优美文明,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任务

1、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调动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用面对面宣讲、文艺宣传、调研、情况通报等形式,重点抓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阵地宣传等舆论宣传,在全市上下迅速掀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潮,广泛动员家庭成员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来。要通过编辑宣传资料、宣传画、公益广告,推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标语、口号,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使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2、分类指导,培养品牌,让创建活动丰富多彩

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培养品牌,是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措施。各部门一定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注意区分不同地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庭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突出重点,努力在提高家庭成员法律素质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家庭成员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权益。要在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上下功夫,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努力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理解信任、关心爱护,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团结。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家庭、社会矛盾,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加强对一些吸毒人员、服刑在教人员的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以及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救助工作,强化家庭监护人责任,减少

辍学学生的数量,并做好家庭、社区矫正及帮教对象的转化工作,加强对失足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既要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规定动作,也要注意发挥各部门的工作优势,做好自选动作,市创建“平安家庭”领导小组将在社区和农村各抓一个示范点,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家

庭助廉、家庭教育等工作,共同做好“家”字文章,积极培养创建品牌。例如,妇联组织在创建活动中,要发挥妇女的积极作用,着力培养“妈妈品牌”,广泛建立“妈妈帮教团”、“妈妈宣讲团”、“妈妈劝赌队”等以“妈妈”冠名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网络妈妈”、“爱心妈妈”、“留守妈妈”等妈妈品牌的作用,在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培养、打造好更多的“妈妈品牌”。

3、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创造性,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工作实效。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经验,要通过总结研讨、交流沟通、信息通报等形式,及时宣传、互相学习、全面推广。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也将适时召开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各单位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树立一批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区和模范家庭,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全面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三、切实加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1、明确职责,提高责任意识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坚持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由各地各单位妇联、综治办、共青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广播电视机构联合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妇联组织要广泛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充分利用维权网络、维权热线等社会化维权机制,积极发挥妇女维权岗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为妇女儿童和贫困家庭提供法律帮助和公益服务。

综治部门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综治工作考评内容,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中,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措施,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

共青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利用各种青少年维权机构,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积极排查整治治安“乱点”,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110”和“妇女维权投诉站”的作用,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加大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努力做好受害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民政部门要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不断完善社区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加强对社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确保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扎实有意地开展。

广播电视机构要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认真做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典型宣传工作,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强化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广,工作面宽,参与部门多,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为此,市妇联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成立新余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晓燕市妇联主席

副组长:邓文忠市综治办副主任

黄鸿珍市妇联副主席

刘小华市妇联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成员:潘丽云团市委副书记

董海涛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俊成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文市民政局副局长

廖平儒市广电局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顾芝兰同志担任。

各地、各单位要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行统筹谋划,建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职责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制定活动计划,务必使创建活动创出特色、抓出成效。

3、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及时沟通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信息,发现典型,推广经验,评选表彰先进。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建立会议、信息通报、评选表彰等工作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

附件:新余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联络员名单

新余市妇女联合会新余市综治办

共青团新余市委新余市公安局

新余市司法局新余市民政局

新余市广电局

2005年10月18日

主题词:平安家庭创建意见

抄报:省妇联、省综治办、团省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广电局、市委、市政府

抄送:有关单位

新余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2005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55份

附件:

新余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联络员名单

顾芝兰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晏建民市委政法委综治科科长

章勇团市委权益部负责人

廖火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教导员

熊锦洋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郭磊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副科长

黄媛斌市广电局宣传科干部

第五篇:内丘县制定出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内 丘 县 妇 女 联 合 会

内丘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内丘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内妇字【2011】10号

内丘县开展“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实施

意 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要求,充分认识“平安幸福家庭”在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妇女之家,立足家庭,创新载体,推动“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深入开展,县妇联、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制定了《关于开展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平安幸福家庭”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线,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以提高家庭的文明和谐程度为目标,通过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及家庭在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六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村容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平安守法的家庭环境,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使更多的家庭充满活力,家庭更加和睦美满,邻里更加文明融洽,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根据市妇联、市文明办、市综治办文件要求,今年我县要建立10个村作为“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点,每个乡镇要建立2个平安幸福家庭示范村,每个示范村要建立不少于20户平安幸福家庭示范户;其它村要建立不少于10户平安幸福家庭示范户;力争到年底全县有40%以上的村开展创建工作。

三、“平安幸福家庭”标准

(一)学法用法不违法,创守法之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歧视妇女,不虐待儿童,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家庭成员讲诚实,守信用,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崇尚科学守公德,创文明之家。移风易俗,婚丧喜事不大操大办,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崇尚文明,遵守法规和公德,远离“黄赌毒”。

(三)化解矛盾“零暴力”,创友善之家。家庭成员和睦相处,预防和化解家庭的各种矛盾,实现“家庭零暴力”,妥善处理邻里、亲朋之间的关系,善待他人,友好相处。

(四)自我防范讲安全,创安全之家。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各类防范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发生各类事故,确保自身及公共安全。

(五)讲究卫生抓保健,创保健之家。家庭成员积极参与饮水干净、村居干净、庭院干净、居宅干净的“四净”生态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加强体育锻炼,预防传染性疾病,增强健康保健知识。

(六)孝老敬亲重教子,创关爱之家。自觉赡养老人,孝敬长辈,尊重老人生活意愿,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强化对子女的道德教育,培养良好家风,照顾好家庭中的老弱病残成员,特别是关爱曾失足的成员,感化使之重新做人,减少不安定因素。

(七)依法维权不缠访,创明理之家。依照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无理缠访,遇法律疑难,通过法律咨询和法律渠道,依法处理,不铤而走险,鲁莽从事。

(八)积极参与创业就业,创勤劳致富之家。崇尚知识技能,勤奋劳动,刻苦求知,勇于实践,积极进取,有追求、有进步、有作为。

四、考核评比

统一实行“平安幸福家庭”创建的申报、评审、命名、表彰授牌等制度,强化创建活动的规范管理。

1、申报、审核:各乡镇统一制表,由家庭户自主申报,村民评定小组对照《“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标准》对申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上报所在村民委员会,村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平安幸福家庭”户评选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评选出“平安幸福家庭”示范户,将评选结果上报乡镇创建“平安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村上报情况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2、张榜公布:“平安幸福家庭”示范户由所在村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各乡镇组织对“平安幸福家庭”示范户统一命名和授牌;县“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评选出的事迹突出的“平安幸福家庭”示范户进行评比,评选出内丘县十佳“平安幸福家庭”并表彰奖励授牌。

3、动态管理:对“平安幸福家庭”示范户和十佳“平安幸福家庭”户实行动态管理。已命名的“平安幸福家庭”户和示范户,凡不符合标准的由县、乡镇取消名誉,并组织摘牌。

五、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广,工作面宽。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县妇联、县文明办、县综治办联合成立内丘县“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各乡、镇、村要相应成立“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

今年在全面启动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各乡、镇在开展“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中,确定工作基础好的村委会作为示范点,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要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工作实效。对开展“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经验,要通过总结交流、信息通报等形式,及时宣传、互相学习、全面推广。县“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各种渠道,适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全县“平安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点和“平安幸福家庭”示范户,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全面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平安家庭活动创造实施意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