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销售与收款季度审计计划
兴兴旺会计师事务所销售与收款项目季度审计计划书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编制人员:罗如亮,方鹏飞,马浩然,陈芷侨,陈琳琳,陈设欣
审计方式:(1)询问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销售与收款业务环节控制的规定和实际做法。
(2)查阅有关的内控文件和会议记录
(3)通过以下测试,对被审计单位销售和收款循环的控制状况做出评价。分别是职
责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凭证和记录控制、凭证编号控制、对账单控制
和内部核查控制。
编制日期:202_年1月1日
一、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销售与收款项目进行审计
二、审计范围:
1、纳入审计范围的单位:委托事务所进行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
2、审计资料范围:被审计单位提供的销售与收款项目的相关资料
3、其他约定审计范围的内容:无
4、审计的时间范围:202_年第一季度
三、审计内容:
1.销售与收款循环的控制测试:
(1)销售合同或订单签订程序与执行情况;
(2)销售、发货与收款业务的相互牵制情况;
(3)赊销业务的审批与执行情况;
(4)有关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使用与保管的规定与执行情况;
(5)有关应收货款对账、催还的规定与执行情况。
2.主营业务收入审计目标:
(1)确定记录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确定主营业务收入记录是否完整;
(3)主营业务收入金额计算的正确性和业务期间划分的正确性;
(4)对于消费税纳税人还应检查收入分类的正确性。
3.应收账款审计目标:
(1)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已存在;
(2)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3)应收账款的回收是否及时、坏账准备的计算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应收账款列报与披露是否完整与恰当。
4.营业税金及附加审计目标:
(1)营业税金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是否正确;
(2)营业税金及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是否及时。
四、审计重点:
1.销售与收款循环的主要凭证与记录、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控制测试、所涉及的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认定;销货交易的实质性程序基本原理。
2.营业收入的确认、分析程序、截止测试及其他对交易、账户余额实施实质性程序。
3.应收账款的审计目标,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应收账款函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函证对象、函证方式、函证的替代程序、函证差异的分析;应收账款的一般目标、项目目标及审计程序之间的关系,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的重分类调整。
4.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报表披露要求。
5.应收票据的审计目标,应收票据的函证对象与方式,应收票据的披露;其他应收款的函证对象与方式。
五、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统计基本数据,编制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2.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审计人员。
第二阶段(审计阶段):
1.审计组整理分析被审计单位的报表资料和相关凭证;
2.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进行联系,开始进入现场审计;
3.审计组实施现场审计工作。
第三阶段(报告阶段):
1.审计组完成与被审计单位审计意见交换工作;
2.初步汇总审计结果,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3.完成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六、审计组长及成员:
1、审计组长:罗如亮
2、审计成员:方鹏飞,马浩然,陈芷侨,陈琳琳,陈设欣
七、审计人员安排:
1、罗如亮:负责全面工作,撰写审计报告:
2、方鹏飞,马浩然,陈芷侨,陈琳琳,陈设欣:辅助工作
审计组长审批
审批意见:同意
签字:罗如亮日期:202_.1.1 部门负责人审批
审批意见:同意
签字:余宗兴 日期:202_.1.1
第二篇: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练习
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练习
2.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D公司委托,审计了D公司202_财务报表。D公司是上市公司,202_、202_公司经营都亏损,202_扭亏为盈。ABC会计事务所审计人员对D公司实施了风险评估程序后,初步怀疑D公司有虚增销售收入的可能。审计人员将营业收入虚增列入重大错报风险领域。
要求:
(1)填写下表: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高估销售收入主要的三类情形是什么;并简要设计出相应的应对程序。
高估收入主要的三类情形
相应的程序
(2)①注册会计师拟重点实施营业收入截止测试。填写下表,分别回答截止测试三条审计路线中的起点是什么;分别回答每条路线的截止测试程序是什么;分别回答每条路线主要测试的目的是什么。
截止测试路线
测试起点
实施的截止测试程序
实施的主要目的3
②请回答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单位有虚增销售收入的可能时,应重点实施的截止测试路线的起点是什么?
第三篇: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 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第三条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臵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臵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四条 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保管部门及其它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参与人。
第五条 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的主要环节包括报价、信用调查、接受订单、核准付款条件、填制销货通知、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核准销售折扣、核定销售折让或退货条件并办理退款或接受退货、收取货款以及各环节的账务处理等。
第二章 标准销售作业程序
第一节 接 单
第六条 订单的接收、递送
(一)业务员接到到客户订单后应对订单进行合规性审阅,对拟接收的订单报贸易区经理进行审批。
(二)贸易区经理对订单的客户的重要性及产品的趋势进行预估,确定是否接单,公司鼓励重点客户及重点产品的订单的接收,对不接收的订单返还业务员。对拟接收的订单转公司价格主管进行价格商谈,由价格主管根据授权内进行报价,若双方无法在授权范围内确定,则返还业务员取消订单,若客户非常重要(按客户的年采购磁芯的金额、行业内的影响力、产品发展趋势等),对客户拟接受的最高价格报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裁决。同时贸易区经理对客户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是新客户,对新客户同时转交磁业公司财务部进行信用评估,由磁业公司财务部通知业务员进行财务调查资料的收集,并确定信用额度。
(三)磁业公司财务部会同营销管理部、报价主管以每年年初制订公司分客户、产品的价目表,报控股股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核,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对年内价格调整,若调低价目表报则按年初确定价目表的程序进行审批。若年内新生产的产品定价,按制定价目表的程序进行,但不需报控股股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核。
(四)对同一客户相同产品以前已有接单的,也应按程序报经价格主管审批。
(五)对订单无注明销售单价的,并也没有经价格主管审核确定的,则确定为无效的订单。
第七条 交期的确定
(一)已接受的订单报公司营销管理部,由营销管理部按日按分客户、分品种进行汇总,次日上午报物流部进行计划分解,确定交期,返还营销管理部,由营销管理部书面通知客户进行确认。
(二)对客户不能确认交期的由营销管理部与物流部进行沟通,并返还客户,直至双方确认,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取消订单。
第八条 库存商品的销售
价格主管应对客户订单产品进行审核,若可确定为是公司库存产品清库销售的,可在价目表下限下浮5%以内审批,取得客户确认后通知营销管理部,由营销管理部通知物流部安排运输。对清库金额较大,价格比价目表下限下浮5%以上时报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二节发货、开票一般规定
第九条 商品的发运
(一)营销管理部随时跟踪公司生产进度和入库情况,对已入仓的产品通知物流部组织运输,由物流部按送货地安排运输。
(二)仓库根据发货通知单发货,并填制出库单,随运输公司送达到客户,运输公司凭客户的回签订与公司结算运费。
(三)仓库出库单一联交财务管理中心用于登记发出商品明细账。
(四)发货通知单、出库单应注明产品型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信息。
第十条 发票的开具:
(一)发票开具的种类有内销发和外销发票,内销发由财务管理中心发票管理员负责,外销发由单证部门负责。
(二)内销发票的开具,发票管理员根据与客户及业务员的对账,确认使用的数量及单价开具普通发票和增增值税发并邮寄给客户。内销发票开具时应核查:
1.客户确认的产品型号、数量与发出商品明细账是否相符,若不符应查明原因,应向业务员提出调整办法,并业务申报并审核后调整发出商品明细账后方可开具发票;
2.客户确认的单价是否与出仓单上所注明的单价相符,若不符应向业务员提出应补办价格确认程序后方可开具发票。
(二)外销发票的开具,单证部门应根据业务员的发货通知单安排船运、订仓等,并通知仓库进行发货,开具外销发票,办理报关出口,将发票及时传递至财务管理中心。
第十一条 账务登记
财务管理中心凭发票,进行发出商品明细账和应收账款、销售明细账的登记。
第三节 收款业务 第十二条 资金回收计划
(一)财务管理中心应在每月的月初根据每个客户的结算期及发货使用时间制订当月的资金回收计划,报经批准后分发给每个贸易区及业务员。
第十三条现金收入日报表
(一)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应每日根据银行的收款记录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现金收入包括应收票据、汇票、本票、电汇、现金等,对于无法对应销售单位的现金收入进行确认,应在未确认客户栏进行反映。
(二)现金收入日报表应于当天下班前交至营销管理部,由营销管理部下发给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各贸易区。
第十四条 账目核对
(一)财务管理中心月未结账后应编制应收账款及发出商品分客户的明细账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交营销管理部,由营销管理部下发给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各贸易区。
(二)各业务员收到应收账款及发出商品明细表后应与业务员的台账进行核对,对于有差异的应提出差异原因说明表,财务管理中心收到差异原因说明表后应在一个星期内组织人员进行核对,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处理方案。
(三)财务管理中心应组织一年不少于二次的与客户函证对账工作,函证内容包括应收账款余额、发出商品明细数量及单价、金额。业务员负责函证的回函,财务管理中心对回函的函证进行归类分析,对存在较大差异的应组织人员与客户进行实地对账,差异不大的应责成业务员进行与客户的对账,并将对账的结果反馈到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提处臵方案,报经报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四)每年终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进行分析,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且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组织营销管理部进行确认是否为呆账,若为呆账应报批进行核销。
第四节 寄售业务
第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控制客户采用寄售模式进行销售,若客户提出必须进行寄售模式销售,业务员提出申请,报经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与客户签订寄售合约。第十六条 寄售模式下的业务处理
发货与一般贸易销售相同,主要是对寄存在客户未使用的所有权归公司的商品必须进行账实核查,由专人负责寄售客户的发出商品明细账与客户寄存实物的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对发现的差异及时查清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三章
销售异常业务作业程序
第十七条 销售异常业务类型
销售异常业务包括退货、折让、调货、贴现、扣款等。第十八条 退货业务的处理
(一)对客户提出的退货通知单,业务员应及时提交给营销管理部进行审批,确定是否退货。
(二)对经批准同意退货的商品没有开具过发票的退货,由营销管理部通知物流部安排运输公司进行运回公司,对运回公司的退货商品由仓库管理员进行清点验收入库,并开具红字出库单,并传递至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发出商品的账务处理。若仓库管理员在清点过程中发现退货数量与退货清单不相符的,应反馈给业务员,由业务员与客户进行协调,并根据协调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三)对经批准同意退货的商品已开具过发票的退货,由营销管理部通知物流部安排运输公司进行运回公司,对运回公司的退货商品由仓库管理员进行清点验收入库,并开具红字出库单,并传递至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发出商品的账务处理。财务管理中心同时根据发票是否可退回分别进行处理,若发票可退回的,要求客户将发票邮寄至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冲账,若客户已抵扣增值税的增值税发票,则需客户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折让证明单,用于开具红字的增值税发票,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九条 折让业务的处理
(一)对对客户提出的折让通知单,由业务员与客户及时进行沟通,确定折让金额,确定折让金额后,业务员应及时提交给营销管理部进行审批,确定是否折让。
(二)经批准的折让通知单,由营销管理传递至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账务处理。第二十条 货物调拨业务的处理
(一)业务员根据分管客户的具体情况,对已发送至一个客户而未使用的产品,若不进行调拨会影响产品的使用,经业务员提出调拨申请贸易区经理批准后,报磁业公司分管理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调拨。(二)产品由业务员进行运输调拨,并取得调入单位和调出单位的调拨单报营销管理部备案,报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对已开票的商品严禁进行货物调拨。
第二十一条 贴现业务的处理
(一)业务员提前收款,客户提出提前收款贴现时,应提出提前收款贴现申请报告,在经磁业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与客户签定贴现协议,若贴现率在月3%以上时必需进行特别批准。
(二)业务每月的贴现协议需及时送交财务管理中心,附经批准的贴现申请单进行账务处理。
(三)对到期资金收款严控贴现收款,若客户必需提出贴现才付款的,应进行特别批准。
第二十二条 扣款业务的处理
(一)对客户提出的零星磁芯破碎、整理支出,由业务员根据客户的扣款通知书报经批准后传递至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_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四篇: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指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订单、审核客户信用、签订销售合同、发运商品、开具发票并收取相关款项等一系列行为。公司提供劳务与收款,参照本制度。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三条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环节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二)销售合同的审批、销售订单与办理发货;(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减值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第四条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设置如下岗位:
(一)销售管理岗位,负责制定产品销售策略及中长期产品规划,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销售策略包括销售价格、折扣政策、产销存滚动计划等。
(二)销售业务岗位,包括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负责制定发货计划,管理监控发出货物,按销售策略确认产品销售价格和数量及销售回款的确认,催收货款等。
(三)销售文员岗位:负责订单与合同数据的录入以及档案管理,根据发货计划负责货物的发出以及销售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四)仓库管理岗位,负责存货的管理,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五)资金结算岗位,负责销售款项的收取和相关回款单据录入。
(六)核算会计岗位,负责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核算及与原始单据的复核,负责往来款项的清账和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并负责相关会计核算。发票管理人员负责销售发票的开票与管理。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五条
销售业务岗位人员变动时,在离岗前应将订货、回款等情况,尤其是应收账款、销售发
票等重要资料,必须同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单位主管领导监督交接,并将移交手续通知管理本部、财务部有关人员备案。
第六条 公司销售业务依据下列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1)销售政策、销售单价、客户信用额度由公司总经理或者授权销售副总审批,报管理本部、财务部备案。
(2)单笔销售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总经理审批。其他符合销售价格、产销计划、信用额度的销售,由销售副总或者授权销售部长审批。
第七条
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
第三章 销售和发货控制
第八条 公司对销售业务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销售部门根据公司确定的营销目标和市场预测信息等,编制销售计划,经公司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公司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防范账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第十条 各销售部门应加强赊销业务的管理。赊销业务应当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要根据客户的欠款数额、历史交易过程货款的平均支付时间、交易量大小,每年至少一次综合划定客户资信等级,并进行动态管理。资信等级可分为优良、一般、不良等,对不良客户要采取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交易,并要求责任人限时催收老货款;对资信一般客户要控制其欠款余额限定信用额度。
应本着有利于提高市场占用率、有利于扩大销量、有利于货款回收等原则,以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效益为大原则,对不同市场、不同地区、不同客户,可采取不同的价格和折扣让利政策,同时要兼顾平衡。
第十一条 公司销售和发货业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销售谈判。在销售合同订立前,销售业务人员应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对谈判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应当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合同审批。合同生效前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与收款方式等进行合同评审,明确说明具体的审批程序及所涉及的部门人员,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界定不同合同金额审批的具体权限。审批人员应当对销售合同草案中提出的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审查并建立客户信息档案,也可指定内部审计机构等对销售合同草案进行初审。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三)合同订立。公司所有销售业务,都应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草案经审批同意后,由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签订的销售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有
关制度。销售合同应当明确与销售商品相联系的所有权和风险与报酬的转移时点,明确交提货地点、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货款结算方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写清订货单位、收货单位、付款单位及其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号、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及详细地址等尽可能完整的客户资料。
所有销售合同,由销售部门指定专人整理、保管合同档案,将材料放入专门的文件柜内,并达到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的要求。
(四)组织销售。销售部门根据批准的销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销售文员下达销售发货通知单(出库单),由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或授权销售部长实施一级审核,财务部核算会计岗位实施二级审核后交仓库按照要求准备货物,销售货物备妥后,将实际发货数量生成销售出库单,通知销售部门组织发货。负责该项业务的销售人员直接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
(五)组织发货。销售部门根据审批的销售出库单,组织发货。
发货时必须经过严格检验,不得擅自发货和随意替换货物,确保与销售出库单的一致。仓库发货必须按照经批准的发货通知单供货,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发货。
销售人员送货到客户单位的,由销售人员办理提货手续,在交货时索取客户单位的签收单并于返回公司的当日交回销售文员。
通过火车、汽车、航空、邮局等快递或物流托运等发运货物的,由销售部门填制产品发运单,由承运方签字后,组织发货,在运输过程须确保货物安全和及时到达,在卸车前必须由我公司人员或客户对其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确认,确认其表面是否有碰伤、刮花和防雨处理等,如果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了质量问题,必须在卸车前用数码相机或手机对其进行取证,然后再卸车,发货后应做好有关货物发运记录,及时提请客户收取货物。如果没有产生质量问题,客户收妥货物后,应及时向客户索取货物签收单。对于在运输过程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我公司根据客户或我司销售跟车人员反馈的信息,并结合公司与运输公司的或保险公司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条款对其进行索赔。
客户签收单由公司统一格式,列明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注明提(收)货日期应写实际日期,客户单位签章应合规、清楚,以减少货物查收方面的纠纷。
所有产品从公司发出,均需开具公司统一格式的出门证,门卫凭出门证放行。出门证由物管部根据提货人出示的符合规定手续的出库单开具,加盖出门证专用章后交提货人。门卫根据出门证查验货物无误后放行。对出库手续不全的,严禁开具出门证。
(六)销售开票。由销售部门填写填开具发票申请单,财务部根据填开发票申请单开据发票。(七)销售退回。客户退货之前应事先与销售部门联系,说明退货原因、退货品种、型号、数量、价值。销售部门根据客户提出的要求,写出书面申请,经报批后通知用户退货。销售货物退库时,由销售部门填制退库单或红字的销售出库单,填明退货原因、退货品种、型号、数量、价值,经检查员出据检查报告后,经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应退库手续。仓库应在库房设专区管理,仓库保管员应对退回货物仔细验收、清点,对正常销售产品和销售退回产品分别保管,及时处理。
财务部门要严格检查退回产品的审批、退库、返修、报废等手续是否健全,进出库量是否一致,有无遗漏,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更正。并根据审查无误的检验报告、物管人员签字的退库单或红字的销
售出库单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和和红字发票等冲减应收客户的相应货款,同时,也要视顾客是否已经支付货款,收回原开出的销货发票或开具红发票等情况,在退货后一个月内采用相应的会计方法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 销售部门和仓库部门应使用连续编号的发、运货凭证,定期对货物进行盘点,并对每月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将发运情况与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十三条 销售部门要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记录、填制相应凭证,按客户设置登记销售台账,销售台账应记载客户名称、地址、税号、开户银行、信用额度等资料,资料变动应及时补记。序时登记业务地区、订单编号、对应合同编号、客户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类型、订货数量、订单金额、费用金额、发货记录、验收情况、开票情况、收款情况以及合同完成等明细账,及时对每一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核算,动态反映和评估每一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加强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保管和相互核对工作,随时掌握销售与收款情况,并对销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同时应对销售资料保密。
第十四条 销售部门应按照售后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出厂产品验收及售后服务工作。
(一)新机安装与验收。新机运到客户处后,售后人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机器安装调试完成,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填写新发机器问题反馈表向技术中心、品管部反馈。所有新机安装后售后人员应在验收时限内按验收标准及时取得客户设备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原件交财务部作为确认销售收入的依据,销售部门留存复印件。
(二)维修服务。销售部门售后人员在接到客户的报修电话后,尽可能的通过电话提供支持,当通过电话不能为客户解决问题的,由售后主管派出专业的售后人员为客户现场解决问题,维修服务若在产品保修期间,领用的维修配件由售后人员提出申请,销售文员开具三包件出库单依照本制度第十一条第四款相关规定审核与组织销售,问题解决后填写服务报告由客户签字后交销售部售后主管或部长审核后,原件留存销售部,复印件交品管部。
第十五条 公司在收到设备验收报告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章 收款控制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
第十七条
销售部门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严禁收款不入账。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现款。
销售人员应按照相关结算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对改变结算方式、延长结算时间的收款业务,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征得书面批准。
第十八条 收取货款,必须通过公司开户银行进行结算,尽量避免使用现金。
向个体户和私人销售,特殊情况收取现金,在公司本地必须在收款当日将现金存入公司账户,在异地必须在收款次日转入公司账户或公司开设的银行卡,并将收现情况填列收现通知单通知财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销售款存入私人账户、私人卡或滞延交纳。如有违反,按失职处理,如货款滞延交纳3个月以上按挪用公款依法处理。
银行转账结算收款,只允许向公司开户银行账号收款,禁止向公司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账收款。应及时准确将公司银行开户资料提供给购货客户,以保证收款安全。
第十九条 客户采用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转账向公司支付货款,销售部门应密切注意客户汇兑款项,必要时应要求客户传真汇兑凭证,发现款项未按时到账,应通知财务部门查询,并立即与客户联系,落实汇款情况。款项收妥后,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销售部门。
通过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转账支票等票据结算方式收取货款,对收到的票据要按国家《票据法》《票据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票据内容,对票据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防止购货方以虚假票据进行欺诈。
客户以背书转让票据支付货款,应符合票据背书转让的规定,按规定加盖背书签章,避免票据出现问题时造成追索麻烦。
商业承兑汇票对承兑付款人的信用度要求非常高,应慎重受理。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银行限制条款多,对客户信用度要求非常高,非经公司同意不得采用。第二十条 收到银行票据在本地应于收到的当日、在异地应于回长沙的当日交财务部门向银行办理收款。收到的转账支票也可按银行规定及时在付款人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款项收妥后,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销售部门。
票据被拒绝付款,财务部应及时将银行转来的被拒绝付款的票据和有关证明转交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应按规定行使追索权。
第二十一条 销售部门全面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款工作,财务部门予以配合。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证)要交财务部门妥善保管;要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并编制逾期账龄分析表后,按风险程度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的方法手段进行催收,对催收无效的应收账款应及时提请公司清欠部门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提请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降低坏账损失的风险。
销售人员、清欠人员在清理欠款时,要将客户的经营状况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并将应收货款的诉讼时效接续上。
应收账款应分类管理,针对不同性质的应收账款,采取不同方法和程序,应严格区分并明确收款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清收奖励制度及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以利于及时清理催收欠款,保证公司营运资产的周转效率。
第二十二条 会计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检查,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对确定发生的各项坏账,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作会计处理。
发生的坏账应严格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
(一)客户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法院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及执行完毕证明;
(二)客户单位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的,应当取得当地工商部门注销、吊销公告、有关机构的决议或行政决定文件;
(三)客户方当事人失踪、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应当取得有关方面出具的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证明及其遗产(或代管财产)已经清偿完毕的证明;
(四)涉及诉讼的,应当取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及执行完毕证据;无法执行或被法院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终止裁定等法律文件;
(五)涉及仲裁的,应当取得相应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书,以及仲裁裁决执行完毕的相关证明;
(六)与债务单位(人)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当取得债务重组协议及执行完毕证明;(七)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确实发生损失的合法、有效证据。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应对核销的坏账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并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应立即追索。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账。
第二十四条 公司至少每半年应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账款。往来账款核对由财务部门出具对账函,销售部门与客户进行核对,双方账面余额一致的,要求顾客在对账单或询证函上加盖财务专用章予以确认,返回存档;如有不符,要继续以各种方式进行核对,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公司由财务部、审计部、管理本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使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十六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部。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销售与收款内控
企业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
摘要: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对内部控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手工会计下所采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已不适应电算化会计的需要。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速度和准确性,能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事业发展史无前例的飞跃。但这个飞跃也给审
计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
关键词: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控制活动
当企业产品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条件下,要实现其经营目标,销售业务的关键作用越来越明显。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销售额是降低成本的主要途径。所有的投资战略分析以及企业的财务计划无不从确定市场销售预测开始。企业运营管理者都非常清楚,没有销售就没有生产经营,销售是企业运营的龙头。因此,所有企业无不对销售和市场开发给予极大的关注。当然,挑战、机遇和风险并存,销售与收款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非常复杂而且比较难控制的业务环节,其发生风险的几率也在不断增加。
一、企业销售与收款的风险
在制造行业中,销售与收款是企业经营活动非常重要的工作,其基本包括6个环节——市场推广、销售合同谈判和签订、客户服务、发货、开具发票确认应收账款、收款。销售与收款环节中,收款是最后一个环节,体现前面环节的成果,如果前面各环节出现舞弊风险,将会给收款环节留下很大的财产损失风险。同时销售业务质量的高低完全可以体现在应收账款的变化上,从财务上看,会计科目应收账款的借方反映销售额的多少,贷方反映货款回收的多少,余额则反映没回收的货款还有多少,所以如果销售与收款的风
险发生了,最终会体现为企业的财务风险。
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赢得主动,抓住商机,除了要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售后服务外,还要运用赊销方式来扩大销售,只要有赊销就必定有应收账款。在当今中国,商品与劳务的赊销、赊供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基本特征。而商品、劳务赊销的结果,一方面扩大了企业产品的销路,增加了产品销售收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又形成了一定的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随着这一销售方式的普遍运用,不少企业应收账款占总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比重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资金周转,甚至产生大量的呆坏账,给企业带来极大的财产损失。因此,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销售与收款中各环节的风险管理,特别是做好应收账款的事先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回收等管理工作,以保证
应收账款的合理占用水平和收款安全,降低财产损失带来的财务风险。
企业销售与收款业务是企业的重要工作,笔者在某公司了解到,年销售3亿多元,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在1.4亿元,已经核销的坏死账累计2200万元,账面还有呆账2100万元,2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总应收的16%。企业在市场扩张过程中,怎样控制收款风险,怎样平衡占领市场和赊销风险的关系是应该考虑的问题。
二、销售与收款风险控制的方法探讨
1、职能分离法
职能分离法适用于预防企业所有业务环节的舞弊风险,销售一收款循环也不例外。很多企业中,销售一收款循环过程一直由销售部独立负责,这种独家控制销售一收款业务的好处是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同时也增加了潜在的风险。比如销售人员出卖企业信息资料,侵吞市场推广费,自己开公司销售本企业和
竞争对手的产品,参与制造仿冒本企业产品,贪污挪用销售货款以及滥用公关交际费用等等。为了预防这些问题,企业可将销售一收款业务循环中的业务环节进行拆分。例如,将前期的市场拓展和销售合同签订、客户信用评估以及售后服务进行分割;销售人员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市场拓展和销售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信用评估则由独立的信用管理部或财务部信用管理人员负责;销售发货则由物流部组织
安排;销售人员催款,而货款回收则由财务部为主负责办理。
2、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和控制机制
在签订销售合同以及办理销售发货的业务环节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控制环节就是客户信用评估。过去由于企业对客户信用评估不重视,为了占领市场盲目扩大客户源,为日后销售收款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一些销售业务人员更是利用企业信用管理的漏洞,冒险向不该发货的“特殊客户”大量发货,导致企业出现巨额的坏账损失。这就是业务人员舞弊活动的后果。为此,规模到了一定程度的成熟企业纷纷建立了客户信用评估控制程序,并建立了独立于销售部门的信用管理部。当销售业务人员和客户谈判签订销售合同前,必须事先经过信用管理部门的调查和风险评估。销售部门提出的赊销额度,事先也必须获得信用管理部门的审核并经过主管副总或总经理的批准。当销售业务人员向物流部提出发货申请前,必须经过信用管理部的核查,确保发货额度控制在已经批准的赊销限额之内。信用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过去的付款情况拒绝或批准销售发货申请。
信用评估部门须了解客户信息,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为评定客户的信用等级提供依据,依此确定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
国际大公司实践证明,有效的信用控制可以极大地预防销售业务中应收账款的安全风险。
3、建立客户访问和应收账款对账制度
作为控制和预防销售舞弊风险的重要政策,企业可以制定内控和内审人员对客户进行访问的制度。企业高层领导可定期或不定期访问客户,内控人员也应当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客户进行随机抽查访问,可以直接了解客户对被审计企业销售业务人员的看法,以及对公司客户服务水平的反馈意见;企业的财务部应收账款主管人员以及信用部人员也应当对客户定期进行对账。达到对本企业销售业务人员遵守企业规定起到
监督作用。
4、制定严格的销售收款政策
保证销售货款安全、及时足额返回企业是一项重要工作。财务部是应收账款和收款业务的主体。企业应当明确规定禁止销售业务人员收取现金货款,同时尽可能要求客户直接向公司指定账户汇款支付销售货款。对于一些临时需要支付现金或承兑汇票的客户,则应当制定程序要求客户或销售业务人员提前向公司财务部主管和其销售主管报告具体的付款时间、付款数额、付款方式以及携带转账的安全措施。预防相关业务人员内外勾结实施贪污、挪用、截留等舞弊行为。企业内控人员、财务主管以及销售业务主管应当定
期对销售回款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核对与客户的往来账务,预防舞弊行为的发生。
5、建立应收账款分析、催收和预警制度
企业要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务部门有权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应收账款超过2年会失去诉讼时效,企业应按季度分析账龄,建立风险预
警程序,向货款清收部门预警接近诉讼时效的应收账款,以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法律诉讼等措施,对催收
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最低程度降低应收账款形成坏账的风险。
6、建立确认制度
建立确认制度。要求销售人员做到,及时取得客户的收货确认函和收到发票确认函,销售部门负责专
门整理和保存,避免对方恶意拖欠或货物丢失,造成公司损失。
设置销售台账,及时反映各种商品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销售台账应当附有客户订单、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回执等相关购货单据,如果客户恶意拖欠,产生了法律纠纷,这些资料和单据将是企业以
后维权的有力证据。
7、控制销售渠道
有些企业放弃对销售业务人员的控制,只要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和费用指标后,销售人员干什么企业也不管。这种做法弊端显而易见,销售人员容易和客户或竞争对手勾结,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有些企业或者干脆将销售业务包括售后维修服务都委托第三方贸易公司和专业维修公司去做,大多数家电行业即是例子。这样做的好处是充分利用第三方的专业营销能力和维修技术力量,便于集中精力做好产品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但是,其缺陷也非常明显,这些第三方将控制企业的整个销售渠道和商业秘密。
8、建立舞弊案件举报制度
为了预防各种舞弊行为产生,企业也会建立特别的舞弊案件举报处理规定。企业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设立了一个舞弊案件举报中心,设置公开的电子邮箱,接受来自企业员工或外部
相关单位及人员的举报。这里包括来自客户甚至竞争对手的举报。
9、严格执行退货和三包政策
产品销售后的三包政策也是销售一收款循环中的一个分支环节。执行三包政策的关键是要对退货商品进行严格的鉴定,原则上只有质量部门才能对客户退货进行质量鉴定,见到质量部门的鉴定报告后,属于
退赔范围的,销售部门才能执行退赔,要预防销售业务人员利用三包政策从事舞弊活动。
10、销售人员自律声明
销售业务人员作为敏感岗位职工应当签署员工自律声明。此外,企业还应当制定销售人员保证书。该保证书主要针对销售人员特别设计。这里包括:承诺遵守公司内控管理政策,遵守和客户、销售代理商和经销商的交往原则,遵守信息发布规矩,填写销售人员工作日志等。销售人员特别要对违反申明承诺后的公司处罚事先做出接受承诺。以保证企业发现销售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后能够及时做出有效的处罚。销售人
员保证书对销售一收款业务中的各业务环节都具有预防舞弊风险的作用。
11、销售人员工作日志
这是针对销售人员工作特点设计的一套最关键的控制措施。销售业务人员和其他业务人员的工作有一个重大的区别,那就是点多面广,频繁出差或长期驻外工作远离办公现场。销售人员的工作压力普遍较大,也非常辛苦。为了鼓励销售业务人员积极拓展市场,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许多企业均会给予各种
不同的优惠政策。但是,也正因为具有这些特点,企业也最容易对销售业务人员失去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事实上,销售业务人员已经成为企业最难管理的一个特殊团队。
用制度规定销售人员必须填写工作日志。采用工作日志管理法,首先应当在销售管理程序中具体规定工作日志的基本格式和填写要求。当驻外销售业务人员严格按照日志规定填写其每天的具体工作内容后,一方面业务人员自己可以及时回顾总结日常工作,妥善安排每天的工作计划,规范自己的在外行为,另一方面其销售主管可以有效检查和验证业务人员在外活动的具体细节。销售主管和财务部主管在审批业务人
员的费用报销单据时也多了一个辅助验证的依据。
一个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后,必须要有严密的控制体系,依靠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监督,依靠固化的流程去控制运行,减少主观臆断,这样才能保证总体风险最小,整体运营质量最高。以上方法和措施中没有那个方法是绝对有效的,各个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使用。关键问题是建立控制制度后
要认真贯彻执行,防止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