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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精选多篇)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3-1122017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9 23:04: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审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红洞县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实 施 意 见

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基于对审判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为实现审判行为与审判过程的科学调控、评价、引导的重要制度,是审判改革的产物,是法院管理的核心,它包括审判工作管理和执行工作管理。加强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落实 “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方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制度” 建设,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讲党性、守纪律、强素质、促跨越”、“警民亲”等活动为契机,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府中心工作,为加速红洞又好又快发展,打造“产业发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西部典范作出贡献。

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

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廉洁、为民、高效。其任务是借助现代科技手段,采用组织领导、指导评价、监督制约等方法,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培养干警“公正与效率”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司法能力,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全员、全面、全程管理,保障审判活动合法、有序、高效地开展。

三、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审判管理工作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审判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有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对原审判管理办公室(简称审管办)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情况是:主任:范芹(党组书记、代院长);副主任:党组成员、副院长牟建华、毕军,党组成员、审判委会专职委员陈天礼,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赵勇,纪检组长刘杰;成员:全院各中层负责人。审管办下设办公室在审监庭,由审监庭庭长刘坤越任主任。

(二)明确审管办及其办公室职责。审管办是审判委员会、院长的参谋助手,是承上启下、连接各方的枢纽,是人民法院专事审判管理的业务部门。审管办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监督本院的流程管理、审判质效、审判态势分析、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等。(1)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归档等全程跟踪监控,确保案件审理及时、程序合法、不超审限;过问、审批和督办案件的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和审限临界警示等“节点”事项;

协调审判业务庭与综合部门之间各审判环节的配合,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2)负责审判态势分析。在司法统计的基础上开展调研,掌控审判工作态势,及时为院长决策提供准确的情况分析。(3)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对已审结案件,从程序到实体进行严格评查,分析通报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的对策。(4)负责审判绩效考核。从案件裁判文书合格率、调解撤诉率、涉诉上访率、申请再审率、上诉率、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估和考核。(5)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安排审委会工作日程,记录发言,制作并督办落实审委会决议、决定,发布指导性案例。(6)负责其他审判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审判管理制度,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审管办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审管办日常事务。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质效指标体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有关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体系的考评内容和统一要求,制定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本院实际,体现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可行的审判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本院年度岗位目标。

(四)构建权责明确、严密的制度责任体系。从全员管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的基本要求出发,将审判管理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业务部门、每位办案人员,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审判管理责任,明确审判管理工作专门机构在审判管理体制中的地位、职能和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范司法行为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确保审判管理工作合法、规范、有序运行。

(五)构建科学完善的审判管理机制。以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体系和审判管理责任体系为基础,构建权责明确、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审判管理机制。(1)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强化案件节点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序监督,使审判流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把握审判工作的进程和发展趋势。(2)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坚持定期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实现案件质量检查的经常化、规范化;(3)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调查机制。对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派员参加旁听。对所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实行及时评查,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倒查责任,并将评查、处理情况向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4)严格裁判文书预检纠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每一份待宣判和送达的裁判文书在用印前进行审核把关,把事后纠错改为事先把关,杜绝法律文书带错出门;(5)创新审判绩效评估机制。依托绩效评估体系,加大考评工作力度,全面、客观地评价各业务部门的审判绩效和每一位法官的司法能力,建立法官执法业绩档案,在选人用人、晋职晋级、评先选优、年度考核等方面充分体现和切实运用审判管理成果。

(六)构建快捷高效的审判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和开发利用工作。全面建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加强对审判过程和风险节点的自动跟

踪;依托统一开发的审判数据交换平台,建立法院审判信息数据库,实现三级法院互通互联;根据审判管理需要,适时升级统一研制开发满足审判流程与管理、绩效考评、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等需求的应用软件,并全面投入使用;引进和使用法律文书纠错系统,大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积极推行档案电子化,实现所有案件信息、司法统计数据和审判绩效考评信息全部自动生成,裁判文书自动上网。加大法官信息技术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法官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第二篇: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力量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努力做到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健康文明、规范有序的文化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坚决清除淫秽色情出版物,为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和社会风气服务;坚决查处文化市场中的违法违规活动,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净化文化市场服务;坚决打击盗版活动,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稳固的文化市场监管网络和队伍,健全文化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区已成立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工业区要于20*年年底前成立相应的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监管及“扫黄打非”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类工作机制。

1、组织协调机制。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协调、处理、总结全区文化市场管理中的各项工作。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管理日常工作,根据市、区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本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工作要求,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组织、协调、监督重大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突击行动。各镇、街道、*工业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本辖区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其成员单位职责参照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现场处置机制。在联合执法现场中,由各执法主体按以下分工进行现场处置(包括现场取证、出具暂扣单、制作现场笔录、谈话通知等法律文书):涉及“黄”、“赌”、淫秽、色情以及政治性和“法轮功”邪教等违法案件的执法主体为公安机关;涉及未经许可设立网吧、开设印刷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出版物印刷除外)、从事音像制品放映经营行为及从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行为等查处取缔的执法主体为工商部门;涉及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的执法主体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涉及合法经营单位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主体为文化行政执法机构。

3、移送处置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暂扣物品超出本部门执法权限的,按下列程序衔接:各执法主体应在暂扣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暂扣物品抽样及鉴定申请书交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送鉴定。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暂扣物品抽样送交鉴定机构鉴定,且在收到鉴定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行政执法主体。各行政执法主体应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不属于本部门处罚的案件移送给有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接收案件移送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案件的查处结果在查处结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抄告移送部门。

4、应急处置机制。成立区文化市场应急处置行动小组,根据上级部署或市民举报开展临时性、紧急情况下的专项整治和突击检查行动。应急处置行动小组由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按需处置的情况由领导小组成员中相应的执法部门或管理部门安排1至2名人员参加。

5、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信息联通渠道。各职能部门确定一个信息通报联络机构,凡以职能部门名义发出的文件均由联络机构负责转接。经各职能部门审批、核准、备案进入或退出文化市场的经营者及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应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的各类涉及文化市场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基本情况,应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重大案情应及时通报。各职能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及文化市场经营违法行为,但又不在自己的执法范围内应当及时抄告或移送相关案件至相应行政执法部门或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国家和市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最新动态和有关会议精神、业务学习培训信息等通报或转发各职能部门。

6、舆论宣传机制。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和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意义和成果等,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对文化市场管理中执法活动及时报道,对查处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组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件跟踪报道,以达到宣传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进一步提高文化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惩防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治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主动负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各镇、街道、*工业区要组织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内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各司其职,不断加强常态、常效管理。

文化执法部门应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制度,了解和掌握文化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文化经营者和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应加强对主要道路、景观地带、商店、超市门口等地区的巡查,及时查处取缔无证照摆摊设点、流动经营的非法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的经营行为。公安部门应将歌舞娱乐、营业性演出场所和网吧等重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纳入日常治安管理范围,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工商部门应加强对未经许可设立网吧、印刷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出版物印刷除外)、从事音像制品放映的经营行为及从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各镇、街道、*工业区文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加强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巡视,把握文化市场动态,发现文化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及时与执法部门联系,组织辖区内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并报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领域的调查研究工作,依法对文化市场相关市场实施宏观调控,提出加强监管措施,协同相关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承担文化市场领域管理的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镇、街道、*工业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要设立1名联络员,在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单位分管领导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各单位联络员负责在每个月25日前将本单位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信息数据以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告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为日常检查数据、罚没物品数量、处罚情况、案件移交情况、市场动态分析、发现的新情况和重要举报信息等),如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联络员上报的有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汇报工作。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负责人例会和联络员例会。主要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部署区文化市场管理阶段性工作和集中行动,研讨重点、难点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沟通市场信息等。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文化市场管理集中行动。各镇、街道、*工业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文化市场管理集中行动。

五、加强队伍管理和工作考核

各镇、街道、*工业区要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不断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文化市场整治情况将列入各镇、街道、*工业区考核内容。为加强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力度,及时有效地抵制和铲除文化市场中的违法经营行为,激励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对查办大案、要案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和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通报表彰。

第三篇: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土地管理

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坚守耕地红线,规范用地秩序,坚决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私自交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两区”实际,现就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严查土地私自交易行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加强土地管理,坚守耕地红线,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解决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矛盾,促进 “两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就“两区”成立以来严格实施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切实加大了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强了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查处力度,土地执法氛围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依然严重,违法违规用地案件高发态势还没有从根本得到有效扭转。“两区”各乡(镇)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制止乱占滥用耕地,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对保障发展、—1—

保护耕地、保护干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为保障“两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千方百计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一)积极推进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充分发挥乡(镇)和基层国土资源所的作用,建立和加强村级土地协管员队伍,全面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建立违法用地的信息报告责任制度,切实提高违法用地的发现率。

(二)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作出处罚、处分,对制止无效或本部门无权处理的案件及责任人员,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并书面抄告或移送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抄告单后,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未按土地审批程序取得相应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发改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不得受理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得办理通电、通水、通气等业务;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屋预售许可和所有权登记手续。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设立企业和未经批准非法建设商铺、市场的单位(个人),工商、税务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对登记后实施违法违规用地的企业,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证照年审及验证换证等有关手续。对私自接水、接电等行为,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

—2—

规严肃查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关职能,密切配合,确保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制止。

三、建立完善土地执法联合查纠机制

(一)农业、林业部门要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林地的保护监管工作,水利、交通部门要重点做好涉及河道、和公路等区域违法建设的监管查处工作。加强协调和沟通,建立健全违法用地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查处领导小组和综合防控队伍,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应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对拒不拆除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进入司法程序的,由法院裁定后依法组织拆除。

四、严查土地私自交易的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自交易土地的行为日趋突出,严重影响“两区”的土地市场秩序。以下几种形为就是土地的违法转让行为:

(一)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三)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

—3—

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五)以转让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或者以土地出资入股、联营与他人共同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置换土地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六)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五、强化考核考评,严格落实问责制

(一)建立土地执法考核制度

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等有关规定,制订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考核办法,严格实施考核。

(二)建立违法用地预警和领导约谈制度

各乡(镇)违法用地及私自交易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时,由“两区”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预警;达到10%时,由“两区”领导约谈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确保“两区”当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15%。

(三)建立土地监察重点乡(镇)整改制度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涉土地信访和维权维稳工作,要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土地违法案件高发

—4— 的乡(镇)列入土地监察重点地区,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暂停其各类建设用地审批。

(四)建立违法用地问责制度

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和土地违法行为频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在实施土地行政处罚同时,必须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1.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的;

2.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3.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

4.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行问责:

1.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按规定应报告而不报告的;

2.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依法制止和查处的;

3.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相关责任人应移送追究责任而不移送的;

4.对接到违法用地行为通报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或不予配合的。

各乡(镇)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对土地违法行为防范在先、发现及时、—5—

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确保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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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审判管理

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黄现辉

一、加强审判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与加强队伍管理、行政管理同步进行。为此建议:

政治处负责制定全院各部门职责,各部门具体岗位职责,制定我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立功受奖等标准。立案信访局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其中包括关于临届审限案件的催办制度、超审限案件督办制度、规范诉讼中止、执行中止的规定)

执行局制定执行工作规范。

司法技术科制定司法辅助工作规范。

审监庭制定案件评查规范,重点评查对审判流程管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司法辅助工作规范的落实。

二、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专门负责审判管理工作。具体做以下工作:

1、近期制定下发“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比较规范的笔录式样,供各庭参考,以纠正审判实践中不规范的做法。

2、探索建立裁判文书错别字发现、纠错机制。

3、严格落实《发回重申、改判案件评析及责任认定办法》。

4、制作我院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

5、建议建立分管领导、庭长每月评查案件卷宗制度。建议制定此制度的初衷是:制度的目的是改进工作,内部纠错比外部纠错效果更好。建议民商事案卷每月12件,刑事6件,行政6件,执行12件。

6、成立民商事案件疑问研讨小组,解决疑难问题。

7、修改完善沂源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普通程序)

8、做好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

第五篇: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_-07-21 09:19:17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建立和完善更科学、更完备、更有效的审判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和审判质效,推动全市法院“创先争优达标年”活动深入开展,参照省高院冀高法发[202_]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审判管理机构是人民法院专门负责审判管理的综合审判业务部门。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是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1、加强审判管理机构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均应设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机构名称统一为xxx审判管理办公室。已经正式成立审判管理机构并批编的市法院及迁安市、滦县、遵化市、迁西县、玉田县、开平区、路北区七个基层法院在年内应完成更名工作;已单独成立审判管理机构但尚未批编的滦南法院,其审判管理机构对外应称为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挂靠在审监庭等部门的审判管理机构的路南区、丰南区、古冶区、丰润区、乐亭县、唐海县法院,对外统称审判管理办公室,被挂靠称谓不变。采用其他名称亦要统一更名。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管理机构于202_年5月1日以后对内、对外统称为审判管理办公室。

2、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全市法院应注重将既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又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精干人才充实到审判管理部门,着力打造一支既能高效开展审判管理各项事务,又能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审判管理专业队伍。审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部门的人员在审判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给予其与审判业务部门同等待遇。

3、加强审判管理部门制度建设。全市各审判管理部门应加强审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审判管理职责的履行,充分调动各层次审判管理主体的积极性。市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检查督导和考核通报,对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大的法院责令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规范流程管理,完善管理体系

全市法院要依托信息化管理软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做到宏观调控,节点制约,使审判流程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花和精细化。

4、加强审限管理。要建立健全审限管理制度,使审限管理更加规范。审判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审限管理职责,加强审限延长、中止、审限扣除、程序变更等环节的监控与管理,严格审限变更审批条件、程序和时间,切实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要完善审限通报制度,对将超审限案件实行预警、催办,对已超审限案件实行领导督办。

5、严格节点监控。全市法院要增强立、审、执、监一盘棋思想,加强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要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各个节点的工作内容、时间要求,通过各个节点间的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流程链条,实现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有序运转。

6、加强卷宗归档和移送管理。全市法院要将卷宗归档、移送工作作为流程管理的重要环节,纳入流程管理体系。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确保归档卷宗按期完成,移送上诉卷宗或上级法院调阅卷宗及时快捷。要尽快将案件卷宗信息化建设纳入工作规划,为三级法院联网后网上调阅电子卷宗做好准备,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

三、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和庭审评议工作

按照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继续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在常规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搞好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增强案件质量评查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促进审判质效的积极作用。

7、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及裁判文书自查工作。从每年年初开始,组织开展全市法院的案件质量及裁判文书评查工作。评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评查范围为: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监等各类案卷。其中,重点评查发还改判案件、抗诉案件、申诉(长期缠诉、闹访)案件、重点督办案件。

8、认真做好案件质量及裁判文书抽查工作。市法院成立案卷及裁判文书评查小组对本院及基层法院(庭)的案卷及裁判文书进行抽查。抽查案卷,由抽查小组随机抽号,抽查重点是:发还改判案件、抗诉案件、申诉(长期缠诉、闹访)案件、重点督办案件。抽查采取分类审查、分项登记、小组评议、按分排序、归档存留(司法、瑕疵)档和即时通报等方法进行。两级法院对评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措施提升审执水平。

9、大力推进庭审评议活动。两级法院要继续开展好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听百案活动。根据审判工作实际,各班子成员除加强对庭审活动指导外,要有计划的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四、完善审判执行质效评估体系,增强质效考核的科学性、全面性

全市法院要不断创新和加强审判执行质效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将对法院整体的质效评估体系延伸至对业务部门和法官、执行员的绩效考核,实现以个体促部门、以部门促单位的全方位审判执行质效提升,有力促进审判质效评估指标创先争优目标的实现。

10、认真推进审判执行质效评估工作。全市法院要认真分析研究审判质效评估指标,要依托、服务于审判质效评估指标和权数,切实开展业务部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审判执行质效评估工作,逐步实现从个体到部门、从部门到单位评估指标和权数的统一,全面促进各业务部门加强审判执行业务管理,引导每一名法官、执行员努力提高每一件案件的审判执行质效。

11、科学设臵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指标。审判管理部门要根据最高法院的《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中的“短板”,明确主攻方向,着眼于各项指标的提升,科学设臵对部门和法官、执行员的评估指标和参照系,建立完善、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实现指标体系的优化和量化,使之能够真正反映审判执行质效,切实提高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透明性,增强审判管理的导向和辐射作用。要充分应用审判管理软件,自动生成客观、准确的指标数据,杜绝人为造假、虚报瞒报。

12、加大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绩效考核结果应当作为两级法院对各业务部门和法官、执行员评价工作、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审判管理部门要严格司法档案管理,将审判绩效考评、案件评查、庭审评议及干警违纪等情况及时、完整、详实地收集到司法档案和瑕疵档案中,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同时,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与考核奖惩的对接机制,及时将考核结果引入对部门和法官的奖惩考核中,作为部门评先评优和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激励大家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努力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13、完善对调解、和解工作的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强“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对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及执行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和解等考核指标,要不断地总结调研修改完善,并将诉前调解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五、加强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增强审判管理的主动性和推动力

全市法院要积极探索开展审判执行态势及质效分析工作,适时做出科学务实的分析报告,为院党组、审判委员会研判审判执行工作形势和科学决策服务。

14、建立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及质效分析工作机制。按照目标一致、成果共享、信息共用的原则,对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等各种渠道形成的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收集,及时研判各种数据,做好运行态势分析工作,并为各业务部门开展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做好协调、配合、服务工作。

15、明确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工作内容。综合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主要对本院和本辖区审判执行工作基本数据情况、总体现状、成功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长期规划等进行分析研究。专项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主要对部门及下级法院对口部门具体某一方面的数据指标所反馈的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司法行为、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细化性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

16、搞好分工配合和指导交流。审判管理机构负责本院综合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专项态势分析工作,本院综合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工作由审判管理部门或承担统计工作的部门负责。两级法院及其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形成一份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市中院要在做好本院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基层法院的工作指导力度。各基层院(庭)要将本单位季度、审判工作态势分析报告分别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之前报送市中院审判管理部门。

17、重视态势分析结果运用。要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结果的作用,通过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的整体和专项态势,及时发现影响均衡结案、制约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各种问题,及时向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以及其他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审判工作决策建议,促进整体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有序良性发展。.六、不断完善措施,全方位纵深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18、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建设。两级法院要参照最高法院制定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和省法院在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项公开的具体规定,研究制定本院的实施办法。

19、搞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从202_年开始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两级法院全面推开。按照省高院《裁判文书上网暂行规定》,各级法院都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

20、加强数字化法庭的建设和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以此为契机,全市法院要加强数字化法庭的建设和使用,逐步完善庭审活动的录音录像工作。

21、搞好庭审直播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扩大法制宣传效果,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今年有条件的法院要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市中院确定丰南区、遵化市、丰润区三个基层法院为试点法院,并报省高院备案。

22、提高信息化操作应用水平。按照省高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快对裁判文书纠错、司法档案、绩效考核、四合一综合审判管理等软件的开发、测试、评估工作,力争年内投入使用。加强对软件应用、数字法庭使用的培训,使广大法官熟练掌握其操作技能和使用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推动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均衡发展

全市法院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达标年”活动的开展,努力打造具有唐山特色的审判管理新模式,实现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在全省法院创先进位的目标。

2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两级法院要把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及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要切实做到入心动脑,确保形成机构设臵合理、人员配备精干、职能作用明显、创新势头强劲、管理规范科学、发展均衡有序的审判管理新局面。两级法院党组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分管领导要敢抓敢管,审判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各业务庭长要求真务实,共同将各项任务部署好、落实好。

24、加强工作指导。市中院要抓好统筹规划,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全市法院审判管理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基层法院(庭)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重点抓好部门和个人的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与审判质效评估的结合工作。

25、加强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危机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举办审判管理业务培训班,提高审判管理人员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认真总结审判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全市法院要以《唐山法院审判管理动态》专刊为平台,推广审判管理经验。通过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汇报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不断加强各单位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全市审判管理工作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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