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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经济审计思考
编辑:雪域冰心 识别码:13-984448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2 17:10: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审计思考

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对权利的制约监督,公正评价和使用干部,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起步较晚,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质量和结果运用。为了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增强其在干部监管中的效果和权威性,有必要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探索。

一、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审计工作所要达到的目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应明确为:通过审计,维护财经法纪和经济发展程序,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正确有效地履行经济责任,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依法规范经济行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同时为组织部门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二、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重点审计“三权一廉”情况,即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管理权、资金使用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权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其主要内容应包括8个方面:

1、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会计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有无挤占挪用、挥霍国家财产行为。

2、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管理、使用预算外资金和财政有偿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违法违规设置帐外帐、“小金库”、将预算内资金列入到预算外管理、使用的行为;有无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和强行搞有偿服务的问题。

3、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查明任期内是否通过虚假立项骗取专项资金以及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行为。

4、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帐实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坐支、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公共财产有无被挤占挪用、损毁,造成损失浪费现象;有无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导致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和流失的现象;有无党政机关侵占企业经营性资金、财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现象;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党政机关固定资产,有无擅自购置、报废、转让、变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有无违反规定挪用公共财产或私自借贷资金,对外投资经商、牟取私利的行为;同时要查明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的债权、债务以及净资产变动情况及原因。

5、分管和负责的大宗项目、基建工程、重大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计决策依据的合法性、决策内容的可行性、决策程序的民主性、决策实施的效益性,是否决策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豆腐渣工程”。

6、财政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内部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重大疏漏,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执行以及执行效果情况。

7、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政策情况。主要审查任期内是否存在重大舞弊行为,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荣誉问题;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有无借改革之机,逃废银行债务,私分变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8、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审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侵占、挥霍国有资财,报销各项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具体操作时,应多关注单位的小车费、燃料费、招待费、锅炉费、通讯费、出国出境考察费用情况,从异常的数据和票据中发现问题。

三、选择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同样是以审计领导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为载体,因此常规审计中的一般审计方法同样可用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们在审计实践中,还必须不断探索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律和特点,探索采用其他各种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法。

1、进行审前公示。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将拟审计对象、审计时限、主要审计内容等事项进行审前公示,广泛获取外部信息资料,以便从社会角度、从审计对象所在单位外部环境中更多地掌握审计对象的情况资料。当然,审计机关也可以直接到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审计对象的考核、群众举报等情况。

2、召开进点座谈会。听取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介绍以及相关部门检查情况及结论的说明;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及重要岗位人员对审计对象工作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意见。这样就能从单位内部对审计对象有一个总体性、轮廓性的印象和评价。

3、内查外调相结合。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毕竟不同于一般常规审计,有时仅凭帐面说明不了问题,对于一些帐面没有反映出的问题、比较隐蔽性的问题,还必须到相关单位找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因此审计时必须把内部查帐和外部调查核实相结合,不能放过任何疑点和蛛丝马迹,这样才不会出现问题遗漏,从而避免审计风险。

4、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常规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资料共享、充分利用相关审计成果,节约审计成本,减少重复监督。

5、开展计算机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大、费时耗力,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成本,应加强对计算机审计工作的投入,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审计资料库,切实把计算机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技术手段。

四、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审计评价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所作出的评价。审计评价应当肯定领导干部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的实效,并指出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存在的主要违法违纪和严重损失浪费问题,准确划分经济责任。由于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直接影响着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及使用,因此审计机关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掺杂审计人员主观因素和感情色彩,不得故意偏袒或贬低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审计人员在遵循《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基础上,可按以下进行操作:

1、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来评价领导干部经济业绩情况。主要通过收入、支出、费用率、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完成情况,用真实的数据和具有说服力的事实等量化指标,来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及管理经济能力。

2、用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来评价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状况。通过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的符合性、实质性测试,评价党政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

3、用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工程、项目的实际运行效果来评价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重点是通过对工程、项目的投入、产出审查、计算,评价效益情况。不仅要看经济效益,还要看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不仅要看近期效益,还要看长期效益。这样才能甄别出是搞短期行为、“形象工程”,还是从长远大局出发,着眼于可持续发展。

4、用领导干部本人与所在单位及下属单位经济利益关系来评价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主要通过小车费、招待费、锅炉费、燃料费、出国出境考察费支出情况,来判断和评价领导干部是否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经济问题。

五、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搞好审计结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 审计的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为了减少领导干部评价使用中人为因素的影响,真正体现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监管中的权威性作用,就必须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以制度方式确定下来,从机制上加以保证。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机关应根据委托部门要求,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同时可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审计结果。组织部门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并通报审计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装入领导干部考核(廉政)档案。干部管理部门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履职尽责、业绩突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领导干部,应提拔重用;对平庸混事、搞虚假政绩者,应给与降职、免职处分。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领导干部个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该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应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领导干部,应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此来维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严肃性,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第二篇:新形势下深化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深化乡镇党政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新形势下,乡镇党政领导班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切实做到四个结合:即乡镇党政领导班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与党政领导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财政财务收支改革管理及其财经法规制度执行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新廉政准则相结合、与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相结合,以不断深化乡镇党政领导班干部任期经济审计工作。在此基础上,应着力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审计重点:

一、任期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近年来,不少县级审计机关,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一般仅局限于对乡镇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就收支论收支,对与财政收支有密切相关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检查较少,审计面较为狭窄。因此,在新形势下,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拓展审计内容,扩大审计的覆盖面,加大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不断提升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审计调查了解的主要经济指标应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定报企业销售收入、利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指标。审计人员要对这些主要经济指标实绩进行审计统计分析和抽样审核,重点掌握了解完成或未完成这些指标任务所采取的决策措施、具体做法以及存在问题,检查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是否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发展统筹兼顾,是否真正体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任期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及其管理情况。

重点审计:

1、财政预算内收支执行情况。审计财政预算收支是否圆满实现,财政决算是否真实、合法以及资金效益是否充分发挥,是否真正体现正确的政绩观。

(1)财政收入是否真实、准确,检查实现财政收入中有无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收入的行为,如:有无存在用各种资金垫交“空转”财政收入;有无存在“寅吃卯粮”,超税负向企业征收过头税;有无存在“挖取”上级财政收入或其他地区财政收入;有无存在化预算内收入为预算外收入;有无存在擅自违规减缓免税收行为等。审计分析财政收入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化原因,了解领导干部任期内乡镇税源培植

情况,掌握分析这些税源对财政收入增长的影响。

(2)财政支出是否真实、合法以及效益高低情况。检查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要求,保证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的增长和到位;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按预算执行,是否符合有关财经纪律规定,各项专款是否坚持专款专用,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救灾救济款、专项补助款是否被挤占挪用,行政业务招待费支出是否控制在核定的数额之内。年终有无突击花钱,乱支滥用以及虚列支出等违纪违规行为,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的效益是否充分发挥,各项社会事业是否得到协调的发展,财政供给人员工资是否得以及时足额发放等。

(3)财政收支平衡是否真实,检查财政采取了哪些平衡措施,动用了哪些财力进行弥补赤字缺口的,有没有采取空转财政收入,虚增财力、虚假调入预算外资金,财政支出转挂暂付往来款项等手段,达到实现虚假平衡的。

2、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基金)的收入、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计这些资金(基金)收入的形成依据是否合规,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增加企业和农民负担的行为,是否存在乱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擅自减缓免行为。资金使用是否坚持专款专用,有否乱支滥用行为。管理方面:重点检查这些资金(基金)有否纳入财政管理,有否建立收支两条线制度和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核算统管制度等。

3、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点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乡镇财政及乡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其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摸清财政及其有关部门、村组家底状况,查明领导干部个人有无侵占国有资产问题,查明困扰乡镇财政运行的债务形成情况及其原因,检查有否采取措施,压缩削减乡镇财政以及部门债务,促进乡镇财政正常运转的。

4、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审计乡镇财政有否建立比较规范、严格地增收节支管理办法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建立较为健全合理的财务会计核算体制;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制度要求相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等。检查财政在收入、支出、体制和制度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正确评价财政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揭示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检查各项制度是否做到严格执行,效果到底如何,是否切实可行。

三、任期“一把手”权力运行情况。

重点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有否积极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定,是否建立健全这一权

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1)、审查任期内是否规范选人用人权。检查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各项舞弊行为,加强对乡镇党政正职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工作。

(2)、审查任期内是否规范财务管理权。检查领导干部重大支出集体研究制度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审查任期内 举办了哪些重大项目,作出了哪些重大投资决策,检查其中是否存在由于个人专断,违反民主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学浪费问题;有无存在个人指令财政为有关经济事项担保,结果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行为,有无存在不量力而行,大额举债搞建设或行政性消费,最终影响财政正常运转等负面影响行为等。

(3)、审查任期内是否规范物资采购处置权。检查任期内大宗物资采购是否纳入政府采购部门统一招标采购,国有资产处置有否通过产权交易市场以拍卖、竞价等方式公开处置,检查有否存在高价物资采购以及资产低价处置而造成国有资产资金流失问题。

(4)、审查任期内是否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权。检查任期内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全部实行招投标,检查领导干部有否存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

四、任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情况。重点审计:(1)领导干部在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形成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控减农民负担规定以及其他一系列财经法规和有关廉政规定,查明是否存在因领导干部未能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导致乡镇财政收支失衡,部门财经秩序混乱、农民负担加重等问题,(2)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新廉政准则执行情况。审查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把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明确“八禁止”、52个不准行为和内容,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是否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是否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是否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查清领导干部个人从中是否存在捞取好处,挥霍浪费,虚报冒领或骗取奖金、补贴,借外出学习或考察之名游山玩水,用公款送礼、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长期(6个月以上)占(借)用公款数额达5000元以上不还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

第三篇:如何改进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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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进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作者:何动军

来源:《财会通讯》202_年第01期

第四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任期个人总结

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任期个人总结

我于202_年3月~202_年9月,担任***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在任期内我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区容区貌、环境卫生及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经济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在扎实开展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的政务环境。现将任职期间的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我队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别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初的总体部署,我队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将大队编制为三个中队,三中队负责户外广告及设置牌匾管理,一、二中队负责巡查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市貌管理。全面安排,具体落实。按照“出了门就是上班,主动上班,微笑服务”的管理理念,积极健全落实“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城管执法的服务意识,积极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努力打造“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和谐诚管。

二、加强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严格执行区委、区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的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职责要求,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

四、严格执行财务经济制度,确保廉洁从政不松懈 在任职期间,我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财经管理使用制度,从严做起,从己做起,带头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没有发生贪污、挪用、截留、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建立完善财经管理使用制度。按照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要求,建立了人、财、物等管理制度,加大对固定资产、车辆、接待、财务报销管理的力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每花一分钱有章可循、有据可考、有责可查。在财务管理方面,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对于办公用品采购及车辆维修等,严格审核签字,杜绝不合理支出。在本人任期内,财经方面真实,无资产流失、截留资金等现象。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一起经济责任事件。

总结人:***

202_年9月6日

第五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2(推荐)

第三章

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第三十三条

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为主要内容,注重对关系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经济事项和重要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情况的审计,突出重点,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第三十四条

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一)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预算内外资金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

(1)是否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预算与实际是否相符;财务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主管部门有无拨款不及时,克扣、截留基层单位经费问题。

(2)预算外收入来源是否合法,收入是否全额、及时入账,有无隐瞒收入、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问题;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问题;有无将应缴财政的罚没款和应缴财政的专项款计入本单位预算外收入,截留国家财政收入的问题;有无拖欠、坐支、截留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的规费收入和应交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问题;

(3)其他收入包括不必上缴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利息收入、房租收入等,其来源是否合法,收入是否全额、及时计入单位财务账,统一管理使用,有无账外账和“小金库”以及贪污、私分等问题。

2.预算内外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1)各项支出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有无会计核算失真、白条抵库、大量公款私借、多头开设银行账户、账实不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2)是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列支,有无违反预算列支问题;有无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问题;有无贪污、私分、侵占公有财物和挥霍浪费问题;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有无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问题。

(3)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是否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无损失浪费问题。

(二)资产情况

主要审计核实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各类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库存材料、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其他资产等,其中对外投资要进行重点审计。

(三)负债及信用担保情况

主要审计核实任职初、离任时所在部门、单位各类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重点审查向银行贷款规模,摸清银行贷款资金的使用去向,特别是基建工程举债是否有偿还能力,是否存在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造成入不敷出、干部职工工资难以兑现、行政职能无法履行等问题;往来款项的清理是否及时,有无长期挂账和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等问题;有无呆账、死账和账外债务;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有无违反规定进行信用担保的问题等。

(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

通过审计任职初、离任时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一般利用净资产指标分析),确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检查资产核算是否合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国有资产有无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

(五)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

主要审计有无隐瞒、少交、漏交、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各种基金、资金是否安全、完整,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按规定投入使用后,是否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经济工作目标或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针对不同部门、单位的性质、职责、任务和特点,围绕财政、财务收支的内容,具体确定各自的审计内容。

(七)重大经济决策及实施效果(益)情况

(八)本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重点检查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贪污私分公款、侵占公有资产、挥霍浪费等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九)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

市、县(市、区)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一)本级财政预算内、外收支审计

1.各项财政预算收入的征收、解缴、退库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是否完成预算,有关基金、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等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2.财政支出的预算分配、调整以及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执行,并有重点地延伸抽查下级政府的专项补助支出。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办理的结算是否准确、合规,有无人为减少财政结余或隐瞒赤字等问题。

4.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来源是否正当,是否纳入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5.本级政府债权、债务情况,有无违规投放财政资金或举债等问题。

6.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情况,有无因为监管严重失控或处置不当给国家财产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分配使用是否合规,有无在财政体外循环。

(二)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审计

1.审查地方政府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政策以及“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审查各项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体制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有无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自定政策侵蚀税基、开政策口子减免税收、擅自降低税率等问题。

(三)重点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审查各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项目的设置、规模、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审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发放情况,有无拖欠、截留、挤占、挪用、转移资金等问题。

3.审查教育、交通、农业、水利、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4.审查国有资产、国有土地划拨、转让、处置及其收益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四)主要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重点围绕上一级政府与该级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的有关经济指标进行审计。除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外,其他经济指标可参照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在审查各项经济指标的真实性的基础上,将各指标与责任目标进行比较,评价完成情况。

(五)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效果情况

通过查阅党委政府关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文件,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重大决策过程中的行为。重点审查决策的依据是否充分;决策的事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决策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超越职权决策、盲目和个人独断决策,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决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建成投产后的效益情况。

(六)本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重点检查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贪污私分公款、侵占公有资产、挥霍浪费等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七)其它需要审计的问题。

党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于其任职期间的经济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于其任职期间财政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和经济决策执行情况的审计。

第三十六条

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乡镇财政、财务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

(1)财政收入真实性。主要审查:财政收入来源是否真实,有无虚假收入;核算是否完整,有无将财政收入不入账或转作往来挂账;各项收入的征收数与入库数、上解数是否一致,有无隐瞒、截留、转移收入等问题。

(2)财政收入合法合规性。主要审查:各项收入来源是否合规,有无自定项目或扩大范围、标准乱收费、乱罚款,加重农民负担等问题;各项税款征收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征收或擅自减免税问题;预算内收入是否按规定上解,有无坐支挪用;征收机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财政收入流失问题;

2.乡镇财政、财务支出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

(1)财政支出真实性主要审查:支出项目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项目,套取财政资金;支出内容及支出报销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无假发票报销问题;支出资金去向是否真实,有无人为调节财政收支结果,造成会计核算失真等问题。

(2)财政支出合法合规性。主要审查:支出内容和支出标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违规搞非生产性建设、超标准购买小汽车和专控商品、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支出去向是否合法合规,有无私设小金库、贪污等问题;支出凭证和支出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有无白条或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报账和自签自报问题。

(3)财政支出效益性。主要审查:专项资金支出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对支出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乡镇政府和财政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督;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

3.财政结余和乡镇负债的真实合法,财政结余是否真实,有无水分;债务是否真实,负债资金的来源、去向是否合法合规,有无举债购车、建房和平衡机关财务收支,加重农民负担等问题;核实接任与任期债务数额。

4.乡镇本级党委、人民政府部门和重点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二)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

重点审查农民负担、税收政策、财经法纪执行等情况。

(三)投资决策与效益情况

主要审查投资决策是否科学合理;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合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

(四)乡镇经济发展情况

围绕县(市、区)政府与该乡镇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的有关经济指标进行审计。除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外,其他经济指标可参照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在审查各项经济指标的真实性的基础上,将各指标与责任目标进行比较,考核完成情况。

(五)本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重点检查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贪污和分公款、侵占公有资产、挥霍浪费等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第四章

审计方法

第三十七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除采用一般常用的技术方法,对上述内容进行审计外,还要注重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结合: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相结合。合理利用审计部门(当地审计机关、社会审计、部门单位内部审计)以往的审计资料,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等其他类型审计的结果。

(二)地区、部门、单位自查与审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审计前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提供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自查报告。

(三)账目审计与账外调查相结合。审计中除审查账簿等会计资料外,还需要进行群众性的调查,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通过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有没有典型的举报,有没有案件遗留,掌握一些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等,以获取较为全面的信息,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确定审计重点。

(四)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审计机关可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领导干部任期内分期实施。审计机关自行安排分期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可以在最后汇总出具一份审计结果报告。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审计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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