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浅谈如何完善基层税收宣传工作
浅谈如何完善基层税收宣传工作
税收宣传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收宣传,可以提高全体公民的主动诚信纳税意识,减少偷逃税心理和行为,为依法治税奠定坚实可靠的社会基础,因此有人称税收宣传工作是“无形的征管”。基层税务所作为最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应是税收宣传队伍的先头兵,笔者在此就基层税收宣传工作的现状及其完善措施谈些初浅的认识。
一、当前基层税收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基层税收宣传任务艰巨。对外,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有赖于基层税务所的宣传工作将之传达下去,使之深入民心。“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需要通过宣传工作来营造,公民的纳税意识才能在这种大势之下潜移默化地得到提高。基层税务所必须通过向纳税人做好税法咨询,讲解纳税实务知识,宣传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等基础工作来实现。对内,规范税务机关执政行为,完善税务执法形象。强有力的基层宣传造势是有效增强税干服务意识,提高税干执法水平的有力措施。对内宣传需要立足税务系统、突出税务文化特色、宣传感人的事迹、反映税收工作实际。通过加强对依法治税、税收改革、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的宣传,不断增强税干依法行政的理念,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
(二)基层税收宣传的复杂性。一是征纳对象形形色色。基层税务所直接接触纳税对象,这个群体相当的复杂,大至企业、小至个体商户、个人。由于纳税对象的教育背景不同,成长环境不同,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因此对国家税收政策,纳税理念的理解也不一致,尤其是我国部分地区群众知识层次不高,极大地阻碍了税收知识的传播,因此基层税收宣传在面对复杂的宣传环境的时候,必须冷静思考,理清头绪,“因地制宜,因人说法”,把宣传成效发挥到最大。二是税收政策变化性大。我国税收政策变化多,变动大,有很多税种法律仍停留于暂行条例状态,尤其是专业税收知识部分经常以通知、规定等形式行文,内容变化频繁,不易掌握。这些知识的宣传难度大,要求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税收法规的不断规范,简单的标语式宣传已不能与之相适应,这需要基层宣传工作做出更多的努力,迅速地掌握最新税收政策,迅速地适应最新税收政策的变动,以最快的速度、最准确的理解将税收知识传递出去。
二、当前基层税收宣传存在的问题
每年税法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都是在围绕某个主题确定年度税收宣传方针,而基层宣传往往按照指导方针,机械地复制,没有冷静分析政策,结合自身的实际去认真思考,使整个宣传流程没有针对性和侧重点,过于单调、乏味。
(一)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形式程式化,没有新意;宣传地点单一,仅限于
税收服务厅、街道;没有拓展,覆盖面较小;宣传主体单一,基层税务所在宣传上往往“单兵作战,各自为阵”,很少与其它部门、其它工作单位,尤其是与新闻媒体单位进行系统地协作,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在税收宣传上不能形成良好的氛围,没有说服力。
(二)宣传内容缺乏深度。当前需要宣传的税收内容量大,但在实际的宣传操作中,大量的税收知识往往被几句简单的宣传标语所代替,造成广大群众只知道税法的存在,却不知道税法的具体内容,不明白的地方始终不明白。一场宣传下来,效果甚微,离提高全民纳税意识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三)基层税干的宣传意识薄弱。大多数基层税干对税收宣传的重视远远不及对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视,除税收宣传月之外,很少有人积极主动的介入。事实上,税收宣传并不是短暂的临时性工作,它是一项长期工程,宣传效益不可能在一两天、一两个月的短期之内产生多大的效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取得预期效果,需要税务干部在观念上高度重视日常宣传,与税收征管一样,把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把完成宣传任务作为日常工作目标。
(四)宣传措施不落实。每年的税收宣传月和常年的宣传工作都提出了一些比较好的措施,但是在实施起来,却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导致宣传工作的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例如,“首问责任制”是一个税干最基本的一个责任,也是税收宣传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很多税干在面对纳税人的询问时,缺乏耐心,仅仅是像“挤牙膏”式的回答问题,这也只是做到了不违反“首问责任制”的规定。但如果落实好这个规定,对纳税人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与纳税人之间建立比较好的沟通关系,也就做好了下一步宣传工作的基础。
三、完善基层税收宣传的建议
(一)坚持基本经验与注重创新相结合。自1992年以来,税收宣传月活动就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在每一年的成果中都积蓄下不少好的经验,也涌现出一批在宣传工作中有卓越表现的单位和个人。那么,新的一年的宣传工作主题和新的工作方法并不是完全撇开过去另起炉灶,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正确有效地使用“拿来主义”,对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的经验,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的、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无论是地税系统内部的还是外单位的都可以认真总结,大但继承和借鉴,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对那些华而不实、成效不大的做法,则要敢于放弃。
(二)税收宣传月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首先要转变某些税干对税收宣传的错误认识,不要固定地认为税收宣传仅仅是税收宣传月应该做的事情,或者认为税收宣传是上级部门的事,与基层税务没有多大关系,应该将税收宣传工作贯穿到整个日常税收工作中去,积极主动地将税收宣传渗透到日常税收管理中,特别是对特殊行业的税收管理。一是要把每年国家的税收宣传月与日常宣传工作相结合。基层税务所应围绕税收宣传月所定的全年宣传方针和基调,根据自身的情况,有针对性、前瞻性地制定和调整全年的宣传计划,一步一步地明确宣传对象、内
容、时间、宣传效果等。任务和目标考核要细化到每月每周每日,然后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税收宣传工作。二是要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与纳税人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在日常税收管理中注重对企业决策者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的宣传,及时通报税收政策方面的情况,切实解决纳税人在税收政策方面遇到的问题。三是日常宣传工作中要注重对企业的管理。企业税收占总体税收比重大,对社会的影响大,要加强对他们的宣传,做到管理与服务同行,以提高企业整体纳税意识来取得社会效应,从而推动全社会纳税意识的提高。
(三)主体单位宣传与协作单位宣传相结合。良好的治税环境的营造,离不开其它相关部门的协作与支持。基层税务所应在宣传上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改变过去孤立作战的尴尬境地,在自己作“主战”,强化自身的宣传工作质量的同时,与其它部门一起携手搞好宣传工作。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作。地方政府是基层宣传最有力的协作部门,他能够给基层宣传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能够以政府的名义和优势扩大宣传的影响。基层税务宣传要依靠政府力量,借助政府威信,宣传正反典型纳税事例,表彰和倡导诚信纳税行为,批评打击偷税漏税行为。二要加大与新闻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地方报刊、网站的联系,开辟税务宣传阵地,有选择地、适当地向社会公布一些涉税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以及诚信纳税的先进事迹,以冷峻严肃的态度,生动真实的笔触对纳税人进行教育诱导,加大舆论影响。三要加强与工商、公安、检察、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与他们一起形成有效的“立体式”的宣传系统,共同为基层宣传工作做出努力。
(四)宣传内容与宣传形式相结合。一要抓住重点进行宣传。重点开展税收征管法及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税收政策的宣传,针对不同时期的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进行重点宣传,解决广大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出宣传“盲区”,这种宣传内容主要采取大厅宣传栏,报刊、电视专题,设立咨询点、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方式来进行。二要针对不同纳税人,进行不同的宣传。针对大中型企业,可以采取举办税企交流会的形式或者开展涉税知识讲座和培训,向他们讲解税收政策,通过书面或座谈的方式及时告知企业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并对近期内国家政策进行解读,使纳税人在执行税收政策时及时掌握大的经济发展形势。针对个体工商户和普通消费者,则可以在他们来办税大厅进行纳税行为时针对个人不同的情况,由大厅工作人员引导阅读一些税收知识手册和最新政策;在面对一些与纳税人自己息息相关的税种时,由窗口工作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对税种认识程度,细心地解释他们应该了解的税种知识。三要针对优化整个纳税环境,进行撒网式地全面宣传。充分利用高新科技手段,媒体效应进行宣传。在网站上、媒体上及时解答纳税人的提问,更新税收宣传知识,重点发布基础税收知识和最新税收政策;打造新时期廉政文化、税务文化,进一步公开政务,充分说明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重要性,积极营造一种“诚信纳税无处不在,税政服务就在身边”的新鲜空气。
(五)树立全新宣传理念与提高税干综合素质相结合。基层税收宣传是一项
集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技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必须依靠有一定综合素质的人去组织才能完成。基层税务所应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税收宣传队伍,深入基层进行专业的宣传。基层税务干部要打破旧有思维,树立全新的宣传理念,高度重视税收宣传的重要性,明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在头脑里形成一套完整的税收宣传思路,在思想上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把宣传工作和税收征管工作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作用,产生良性效益,使基层税收宣传工作实效得到质的提升。
第二篇:论如何完善基层税收征管模式
税收征管管辖方式是税收征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税收执法的质量与税务行政的效率。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既是税务工作的前沿,也是税法与纳税人的直接面对实施者,有着“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的特点,其工作质量、管理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税法的正确贯彻实施。因此,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又符合基层税务机关实际的征管模式和运行机制至关重要,也是实
现税收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的关键所在。
一、对当前基层税收征管模式的管窥
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曾经是从“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到“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过程。目前,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模式的定位中,突出的就是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一个时期以来,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上做了很多努力,形成了许多好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比如在纳税户户籍和税源管理上主要有以下方式:划片管理;按行业管理;按经济性质管理;按税源大小管理;管户平均分配管理等等。实事求是地讲,基层税务机关的上述管理方式在目前条件下虽具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但往往还没有摆脱“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由于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征管体系和运行机制,使得征管岗责不明,内外监督不到位,业务流程不严密,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无法监控,在日常的税收管理上顾此失彼的问题十分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没有完全体现,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完善。
二、对完善基层税收征管模式的几点思考
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核心,搭建科学、合理的税源管理模式,切实推进税源监控精细化,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是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客观需要。本着从经济到税收和行业管理寓于区域管理之中,以行业管理推动区域管理的理念。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实行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和重组税收业务、科学设计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实施行业税收精细化管理,整合区域与行业管理的优势资源,不断探索和创新和谐的税源管理新模式,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命题。
思考之一:完善区域税源管理整体运行机制。
区域税源管理的内涵,主要是指基层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充分运用社会经济信息资源,对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及其应纳税额,通过一系列科学方法和手段进行规范、采集、监控和估算,以防止税收流失,并对存量税源、潜在税源的变化进行分析、预测与监督,使某一行政区域或经济区域内纳税人真正缴纳的税收尽可能地趋近于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应征税收所进行的一种综合性的税收管理工作。就当前的基层税收管理实践看,区域税源管理包括税源日常检查、税收管理和税源调查、税收计划分析及预测,以纳税人及其生产经营为主要对象的税源监控。同时,区域税源管理的主要职责在于最大限度地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性,一方面是保证进行纳税申报主体即纳税人数量的准确性,其中关键的是龙头企业和行业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是保证纳税申报内容的真实准确性,即通过纳税评估等手段,将既定行政区域内纳税人应当申报缴纳的税收征收上来,实行纳税遵从度的过程管理。以行业管理拉动区域管理,以区域管理作为量的积累与先导,推动行业与区域管理的相互对接,驶上现代税收管理的“新干线”,需要系统的关注日常制度设计和管理的几个焦点。
一是实施分类管理。税源分类管理就是根据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不同特点,将其划分成若干类型,找出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税源分类管理有多种形式,如按行
业、按规模、按税种、按性质、按存序年限、按纳税人社会信誉等级、注册类型、类别以及特殊对象等,这些方法也不是单纯的使用其一,往往是几个标准结合使用来划分。
二是实行区域控制性税源管理机制。对中小和零散税源每年要分类型、分经济性质、分税种编制控制性税源管理规划,对区域税源进行总体分析和税收计划作出统筹安排。以管事为主,以纳税人自行申报、自觉遵从为先导,以严管重罚为辅助,确保区域税收负担率均衡合理
三是突出分行业税收征管,发挥管理的疏导、扶持、监督和保障的最大效益。抓行业,保重点;全力打造行业税收征管和重点税源“航母”。
四是开展纳税评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法规规定的标准,针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纳税资料及在其他税收征管中获得的纳税人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结合自身掌握的相关涉税信息,采用税收管理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定期间内履行义务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是加强重点税种与环节的审核及管理。实施有重点地突破,逐步解决区域税源管理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以点带面,形成相对较为完善的区域税源管理运行
第三篇:浅谈如何加强农村税收宣传工作
浅谈如何加强农村税收宣传工作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农村税收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同时,也是合理配置农村资源的有效手段。
一、目前农村征税现状分析
(一)纳税主体依法纳税意识不强。农村税收的纳税主体多是农民,在他们心目中,依靠自己的能力取得的收入理应自己所有,纳税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有些纳税人即便知道应该依法纳税,但由于山高皇帝远,他们往往抱着你不来收我就不缴税的心态。
(二)山区农村纳税人税收观念淡薄。边远山区农村经营者受环境、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影响,纳税意识淡薄,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作为经营的手段和目的,大部分纳税人不能够自觉申报纳税,都是在税务机关催其缴纳时才缴纳;山区农村自然条件较差,信息闭塞,山区农村纳税人不能及时了解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山区农村纳税人的法律观念滞后;山区农村宗族、帮派、群众集体起哄观念比较强,如果对其涉税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就容易引起抗税事件的发生。
(三)农村人口居住涣散,在家时间不定。农村地域辽阔,在加上老百姓在家时间不定,给征税工作带来了困难,有时候连续去几次都见不到户主,有些难缠户,就算在家也不开门,这也是征税的一大难点。
(四)征税人素质偏低。征税人大多是村干部且文化水平偏低,在工作难免方法不当,在加上工作中缺乏耐心,不能够静下心来给老百姓解读政策做出解释,难免让百姓误解,有的村干部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征税,征什么税,这样更加剧了征税的困难。
由此税收宣传工作可以作为一个“无形征管”的工作体系,在现阶段,它不仅在舆论导向、税务公开、普法教育和震慑犯罪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而且在构建平安和谐的征纳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地税部门通过各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方法开展税收宣传,为密切征纳关系,提高征管水平,树立地税良好形象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当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在山区农村税收宣传的手段、税收宣传的深度、宣传的效果等方面远远低于城镇,特别是农村人员文化层次较低、知识结构不高、纳税意识较为淡薄。如何做好农村税收宣传工作就成为当前抓好税收宣传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二、做好山区农村税收宣传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农村税收宣传工的重要性
1、税收宣传是推进山区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农业在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基础产业和战略性产业。为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农村进步,实现农民富裕,中央连续多年制定的推动“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当前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党的十八大提出进一步落实“三农”政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目前,随着“三农”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落实好现行扶助弱势群体和“三农”产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税收服务和减轻税收负担,凸显税收与服务的人文关怀,使弱势群体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而山区农村经济发展尚处于低层次、农村生产基础条件差、纳税人税收意识淡薄的状况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迅速推进。为了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出台各种 1
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直接与“三农”接触的基层地税机关,要担当起让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各种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抓好山区农村税收工作的责任,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贯彻和落实,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和营造宽松的农村经济建设的税收环境,构建和谐平安地税和社会稳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税收宣传是强化边远山区农村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关键环节。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适时开展税收宣传,加强宣传的号召力和感染力,使山区农村纳税人很直观地感受到自己为国家创造做出贡献的同时,也享受国家税收再分配的社会成果,感受到税务干部为国家聚财的艰辛,真正形成心理认同感,从而自觉增强纳税意识,自觉参与护税协税。
3、税收宣传是营造山区农村纳税人依法纳税环境的重要内容。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国家权力,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地强制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规纳税的义务”,但是由于山区农村法制观念的弱化,导致征纳之间矛盾激化。按照传统管理模式,这种矛盾主要通过加强征管和稽查,加重处罚手段,增加税收违法行为的风险和成本来加以解决,多年的实践证明,主要依赖惩罚和强制的传统模式必须改变,税收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高诚信纳税度,实现山区农村纳税人自觉纳税。因此,加强对山区农村纳税的宣传和教育,让山区农村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法、明白税法、遵守税法,为他们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建立互相合作的新型征纳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建立税收宣传专业队伍。税收宣传是一项集文化素质、思想素质、业务技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要靠具有一定综合素质的人员去组织,去完成。单靠税收管理员兼职,难以出色地完成宣传任务。因此,必须加快税收宣传专业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造就人才,培养人才,建立一支税收宣传专业队伍,把一部分思想成熟,业务知识扎实的税务干部安排到税收宣传岗位上,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在税收宣传的敏感、高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宣传工作的“耳目”和“神经”作用。树立“宣传工作大家做”的观念,深入发动各部门都来关心、参与宣传工作,完善宣传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立体式税收宣传网络,形成“人人参与宣传,个个主动宣传”的良好氛围,税收宣传工作要敢于打破旧框框,让社会力量参与到税收宣传中来。对外,要加强与政府部门、村委会、学校、新闻媒体等的综合协同,相互联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来为税收宣传出谋划策;对内,要加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着力统筹、形成合力,做好宣传,通过宣传提高山区农村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三)对山区农村采取创新宣传形式。在山区农村的经营者和合作专业户,大多文化程度较低,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等形式做好山区农村税收宣传。一是税法宣传事例化。把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比较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印制成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把税收宣传资料事例化。二是税法宣传娱教化。把税收宣传口号、图画,印制成喜庆、吉祥的年画或日历等,散发给农对纳税人,让他们张贴在家中,把“大道理”变成“小道理”,进行“润物细无声”式的宣传,用唯美的画面,现代的理念,传播一种“纳税光荣”的信念,唤起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改变了以往直叙式、说教式的唤起意识的宣传,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这样便会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三是新桥作为中国农民画乡可以充分利用农民画这一带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媒介,用农民画这个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税收工作。四是可以和上级宣传部门联系用电影
下乡的形式,多播放一些和税收有关的宣传片或影视资料。
(三)在宣传内容上做到通俗易懂。由于山区农村纳税人受文化水平限制,对有些政策信息解读不透,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应用。基层地税机关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所需,针对山区纳税人疑难问题不懂、实际操作不会的情况,围绕广大山区农对纳税人文化消费需求,税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上门宣讲税收政策知识、法律常识,提供致富信息、税收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把过去专业化、术语化的宣传用贴近生活的语言表述出来。
(四)突出税收宣传的双重性。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处于弱势、税务机关处于强势,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在税收宣传中,不仅强调宣传纳税人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义务,按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的义务,而且要体现宣传纳税人知情权,申请减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检举权,举报权,依法维护山区农村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地位,加强法律救济,给山区农村纳税人创造更好的自觉纳税环境,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为守法的纳税人创造公平的环境。
第四篇:2010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为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提升地税形象,促进××地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税收宣传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
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宣传地税工作重点、解读经济税收热点、解析社会关注焦点,形成宣传整体覆盖,社会各界全面参与的局面,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提高纳税遵从度,服务税收工作大局,推动××地税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二、宣传重点
(一)强化政策宣传。重点宣传税收与财力保障、税收与工业化、税收与循环经济、税收与和谐社会、税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税收与高科技等社会关注的相关税收和法律法规,突出扶持弱势群体优惠政策,涉农税收政策,社保费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进行系列宣传。
(二)强化典型宣传。坚持正反典型宣传相结合,既要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发挥示范效应,引导纳税遵从,又要对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进行曝光,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
(三)强化形象宣传。重点突出税收信息标准化建设、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扶贫济困、“两个减负”、地税文化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和地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总结新经验、新做法、新举措,宣传和推广地税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地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宣传形式
2010年税收宣传,市局将采取一系列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实效,打响地税品牌。主要途径和形式有:
(一)媒体造势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优势,在进行常规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特色宣传。在××电视台进行形象宣传,播放地税专题片,推介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人民广播电台进行互动宣传,接受纳税咨询,开展有奖竞答活动,架设征纳双方的空中桥梁;在《××日报》和《××晚报》进行专题宣传,突出宣传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服务的内容,并在重要版面推出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文章;在“××政府网”、“汉江传媒网”进行即时宣传,发布重要地税公告和最新的地税政策及资讯。
(二)典型衬托宣传。配合全市税收宣传工作,大力推广一批典型。组织力量在全市地税系统挖掘一批品德高尚、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重点从七个方面宣传推广这些有影响力、感召力、持久力的税务明星,即对税收事业无限忠诚的“奉献之星”,孝老爱亲的“道德之星”,刻苦钻研的“学习之星”,心怀纳税人的“服务之星”,勇于探索的“创新之星”,埋头苦干的“实干之星”。并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面向未来宣传。与教育部门配合,制作税法宣传笔记本和地税连心伞,在市区重点学校进行发放,同时开展税收知识讲座,对青少年进行税法启蒙和常识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税收法律素质,使税收宣传真正面向21世纪,面向未来。同时,依靠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宣传,带动每个家庭和全社会都来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使更多的人关心税收、支持税收。
(四)突出遵从度宣传。本着感恩纳税人、回报纳税人的理念,拟聘请资深教授、专家免费为部分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举办1至2期税收知识培训,开展“税收遵从度与企业发展力”专题讨论,明确服务企业的方向和重点,密切税企关系,提高税法遵从度,创造和谐的征纳环境,打造良好的社会基础。
(五)征纳联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税收宣传的格局,3月15日开展税收有奖征答活动。在《××日报》和××地税外网网站上刊载税法知识有奖大赛100题,4月中旬公布大赛获奖名单。从高分向低分,按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四等奖500名进行表彰奖励。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名单在各大媒体上进行公布。
(六)把握互动宣传。结合全国第17个税法宣传月和“五五”普法活动,4月份,与市国税局、依法治市办联合组织上街开展“税收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上街宣传活动,力求通过扎实有效的税法宣传,使税收宣传月活动呈现出形式新、内容实、影响大、效果佳的好局面。
四、几点要求
(一)税收宣传活动是一项整体工作,活动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筹划、部署、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做到项目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各单位地税宣传工作将纳入每季度信息宣传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通报。
(二)活动期间,市局将在《××地税简报》和《要情周报》中开辟税收宣传活动专辑,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市局办公室反映本单位的做法和效果。
(三)各单位除积极配合市局统一宣传外,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做到宣传内容新、效果好、影响大。
第五篇:2012年全国税收宣传工作
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今年宣传工作要求 部署税宣月活动 [来源:总局网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2年3月8日 | 浏览28 次] 字体:[大 中 小]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了2012年全国税收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同时决定,今年
4月继续集中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通知指出,2012年全国税收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宣传工
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各项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营造良好的税收
工作舆论氛围这一中心任务,加强税收新闻宣传,加强涉税舆情引导,加强税务形象宣传,加强税收
法制宣传,加强宣传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激发广大税务干部工作
积极性,增进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为促进税收工作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各地税务机关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要围绕营造良好的税收工作舆论氛围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宣传税收在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宣传税务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创新税收征管、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和成效,深入宣传基层税务干部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发掘宣传诚信纳税正面典型,坚持以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优化税务部门公
共形象,在全国上下和系统内外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
二是坚持做好统筹结合。加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统筹,有效整合各种宣传资源,构建宣传主管部
门牵头、各方面积极参与配合的大宣传格局。在工作中,注重集中性宣传活动与日常宣传工作相结合、新闻宣传与舆情引导相结合、正面宣传为主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税收宣传与纳税服务相结合,在设
置宣传议题、确立宣传重点、组织宣传力量上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税收宣传工作在宣传税收政策、弘
扬社会正气、引导舆论热点、服务社会公众、搞好舆论监督的职能作用。
三是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在全
系统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鲜活朴实的文风。坚持深入基层,面向纳税人,立足征纳一线的实际需求,努力创作出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税收宣传精品。税务总局和各省级
税务部门要注重研究税收宣传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完善和加强税收宣传的制度措施,以重要媒体、重点项目为抓手,推动税收宣传工作。基层税务部门要把税收宣传作为日常税收工作的重要环节,发挥在税收宣传中的主力军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各项宣传工作任务
落到实处。
今年是第21个税收宣传月,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科学筹划,精心组织,确保税收宣传
月活动顺利开展。自2008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开展税收宣传月
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这一主题也被社会广泛认同。因此,税务总局决定2012年税收宣传月
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各地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地实际加上副标题,以体现地方特色。
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如“税务局长在线访谈”活动、“
我身边的好税官”推选宣传活动、在中央媒体开设税收宣传专栏等。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总局统一部
署,积极参加税务总局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要在当地
选择网站,与税务总局同步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同时,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开展好其他
税收宣传活动。一是精心组织筹划,形成宣传声势。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主动
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全国税收宣传月的部署,取得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级税务
机关要加强联系和协调,精心组织筹划好宣传月启动仪式和重点活动项目,共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宣传合力,壮大宣传声势,增强税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二是注重宣传实效,提高活动质量。要
从提高社会税收法治意识和纳税遵从度出发,坚持“三贴近”,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和群众
性,突出宣传重点,打造宣传精品,提高活动质量,切实增进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
持。三是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内容载体。要结合税务总局要求和地方实际,注重发挥当地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地域性资源优势,创新宣传内容和载体,把时代精神、税务特点与地域特色有机结合起
来,组织开展一批创新型宣传活动项目,努力形成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税收文化。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龙头,认真制订全年税收宣传计划,带动全年税收宣
传工作。在充分发挥宣传月品牌效应的同时,保持日常宣传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促进全年税
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外,税务总局还要求各地扎实做好各项税收宣传工作,要积极设置宣传议题,加强税收新闻宣
传工作;构建舆情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涉税舆情引导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加强税务部门形象宣传;着力提高社会税收法治意识,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夯实宣传工作基础,加
强宣传能力建设。
附: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1.税收·发展·民生
2.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3.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4.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5.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6.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7.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8.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
9.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10.税收连着你我他,诚信纳税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