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保障房申请办法全文
办法全文: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供应对象:
针对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申请标准:
1.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
2.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家庭住房][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所需材料:
1.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限价房申请表;2.身份证的复印件;3.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户口管理单位另开具户口证明;4.婚姻证明;5.住房证明;6.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优先配售对象:
1.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和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的家庭及自愿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2.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住房困难程序,优先配售给无房家庭;
3.对多次参加摇号均未摇中且轮候3年以上(不含3年)的申请家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配售。
户型面积:
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其中,1居室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2居室控制在75平方米以下。
上市交易:
1.已购限价商品住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2.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之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申请家庭情况应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和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申请流程
流程1:海淀的集体户,拿着户口卡去海淀街道领取3份申请限价房表,户口卡领取可以让单位的hr给你领。海淀街道的地址: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1层(新中关大厦后面)公交的话:海淀黄庄北站下车。
流程2:拿到3份申请限价房表,然后就是填写了,第一遍最好是用铅笔填,等交表的时候到那再改,因为自己填的话,好多细节的地方如果填错了,很麻烦,所以最好铅笔填,然后住房办的办事员审核的时候填错了也好改,申请表的第5页和第6页(就是那个单位是否解决住房还有收入证明那两页)需要公司盖章的地方,都需要盖公司的公章。填写收入之类,这个就是公司填写了:P(这一段好像是废话,可以跳过不看,一般拿到这个表都能直观的看到,俺就是提醒下,咔咔)
流程3:填完表,就是准备资料了。针对申请人是一对夫妻,户口均是海淀的集体户来举例需提供:
a: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b:结婚证复印件
c:夫妻双方每个人的户口卡首页复印件,还有本人页复印件。其中复印的时候变更页要和本 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d:夫妻双方在就读大学是否腾退宿舍的说明:就是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由于上学的原因户口 由哪里迁到哪里,所住宿舍已腾退之类,这个说明的模板,海淀街道那有,领表的时候可 以顺便抄份
e:夫妻双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最终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就可。
f:目前所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不需要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产证之类,因为申请人只是承租人)g:再附加个,这个可能不同的审核工作人员要求的不同,所以关于这个,还是领表的时候再 跟街道住保办的确认下,俺这次就遇到了,就是夫妻双方所就读的大学是否腾退宿舍的说 明那个,居然要求原来所读高校盖章,然后只好跑回去一趟。巨麻烦无比,这个挺弱智的,都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难道不代表已经毕业了吗,那宿舍肯定腾退了。不知道为 啥还要强调准备这个,问了下以前申请的人都没需要准备。
流程4:准备了下述资料,还有3份申请表也填写完成,就可以把这些送到住保办,地址同上,然后就是第一回的审核,工作人员会详细对照表,还有你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对照,一切OK之后,会给你开几个单子,给双方单位的回执单,还有3张公示单,之后复印a3 的几份,A4的几份。这个工作人员会告知,痛恨下那边复印的,所有的东西都是一块钱复印一份,真贵真黑。
流程5:拿到这些回执单后。其中两份回执单和两份公示是交给夫妻双方所在单位的,进行公示5天,没异议后,在回执单盖章,还有一份是给你所租住房屋的街道(这个要解释下:比如你所租房是在中关村街道,那你需要把一份公示+一份入户调查表先拿到中关村街道,让他们联系你所租住房屋的居委会配合入户调查,入户调查完以后再进行公示5天,没异议后,中关村街道给在回执单盖章),3份公示都符合,回执单盖好章送回海淀街道住保办就好。还有可能会遇见居委会在入户调查的时候说要收租房契税,遇见这个情况可以说是住在亲戚家里或者直接找街道说明这个情况,因为居委会没权收契税,代收的话也要文件的,所以找街道解决最好,毕竟居委的大妈大爷们,还是听街道的:P,不过不要和他们吵之类,因为入户调查还是需要他们滴,并且还需要他们盖章,如果只是如果,小人一下,真得罪了下,入户调查这个不行,所有的都是白费了。不过平时和居委会的大妈们关系处好就没啥了,比如没事打个招呼,家里的新衣服没穿压箱底的给她们,虽然是小恩小惠,但是确实挺管用。
流程6:就是漫长的等待了,2次审核,公示,那边的人说是60个工作日出结果。不过具有优先权的这么多人,60个工作日这个说法也就是说说而已,不过要是rp爆发,碰见个特别负责任的也说不定60天就出结果了。
至于夫妻双方是一方是北京集体户,另一方是外地的户口,所提供的和以上的资料差不多,不过多个另一方户口所在街道的证明,也就是证明某某在某地未有房屋产权之类,这个模板那边也有。需要的话也可以抄份,然后回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盖章(不过这个很难,北京的街道办事处可能办事效率还有态度还是很好的,至少问啥他们会说,如果你是外地户口的集体户,去那边找街道盖章,那边完全可以不受理,因为离开几年,他们也不知道你在当地有没有产权,也不会调查,所以有熟人最好)
第二篇:保障房申请
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及程序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2年4月19日 | 浏览14255 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1年以上;
(二)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应当年满28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
75周岁以上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子女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无子女的,可单独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颁发《资格证》:
(一)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
(二)已参加福利分房或享受房改政策购房,且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的;
(三)私有房屋转让后不满2年的;
(四)离婚不满1年的;
(五)其他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
二、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淄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证明;
(五)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证明;
(六)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区县房产管理部门。
3、区、县房产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区房产管理部门初审后应报市房产管理部门审核。
4、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向申请人颁发《资格证》。
5、关注“淄博房产信息网”——“政务公开”——“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房源公示信息(含报名时间、地点、具体楼层销售价格、选房资格确定方式、轮候等)。申请人根据公示的房源信息,凭《资格证》在户口所在地区县或跨区县申请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6、报名结束后,由区县房管部门组织摇号,根据摇号结果产生选房顺序。
7、市、县房管部门向购房家庭发放《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申请人凭《准购证》与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淄博房产_淄博房产信息网责任编辑:住房保障科
信息来源于淄博房产信息网:http:///ReadNews.asp?NewsID=11466
第三篇:保障房申请条件
安居房限制条件多 只卖给无房深户
因为安居型商品房具有保障房性质,虽然面向市场销售,但是限制条件却很多,归结起来至少需要符合三种条件:一是具有深圳户籍,二是没有住房,三是有工作交了社保。
目前关于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细则,深圳政府只出台了一个《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从住建局相关业务处介绍的情况来看,目前政府正在做安居型商品房的轮购和配售规则的制定,这个规则还正在征集意见,很多细则目前还尚未确定,只能预计今年内能够正式公布。
一、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二、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来源:《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名词释疑
安居型商品房和深圳其它类型的保障房之间的区别
廉租房
廉租房更多的是针对深圳双特困户,即保障收入最底层的市民,保障最低生活标准、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是只租不售的,出租给这批最低收入者,退出则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做出收回决定。不过按照深圳城市发展水平来说,未来廉租房形式的保障将会逐渐取消,改为发放住房补贴。
经济适用房
是指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申请也需要有深圳市户籍,退出则由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予以收回,不过这种形式的保障住房已经被广东省明文规定将暂停新建。
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为解决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住房困难而出台的一项措施。本着广覆盖的目标,公共租赁住房面对的群体更加大,申请条件也相对轻松,但仍然需要本市户籍,不过针对人才还会有相对放松,抛开了户籍的限制。不过这种公共租赁住房不可以买卖,退出的话需由主管部门收回住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篇:申请保障房需提交材料
申请家庭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一张纸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同时,提供房屋产权人及共同居住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房屋产权人如丧偶需提供由公证处开具的申请人放弃房屋继承的公证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没变更必需先变更婚姻状态)。
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单身的需提交婚姻登记处单身证明。
4.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去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包括申请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楼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大票。(户籍地住房证明与居住地住房证明可开在同一证明中)。
5.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的开具的住房证明; 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
6.收入证明为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收入。其中有工作单位由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开具(并附有银行工资对账单或现金工资条)。无正式单位打零工由村(居)委会出具。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凭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证明;
7、无收入或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须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可以替代的证明材料。
8、新毕业参加工作不满12个月的申请家庭成员,其年收入不足月份的收入按照有收入月份的月收入均值计算。
9、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0、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上缴税凭证;
12.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需提供社保、公积金、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缴纳情况证明。具体材料如下:
(1)劳动局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及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表等。
(2)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住房公积金对帐簿”打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3)地税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3、未成年子女上学的学籍证明。(小学以上开,幼儿园不用)
14、如申请人名下有车需提供本人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大票,行驶证复印件(要印车照片页)。
15、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区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去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20、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五篇:福州市各类保障房申请条件
福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三)家庭年收入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他们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
(二)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三)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四)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五)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六)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但该帐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
福州市经适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我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我市工作、居住;
(二)在我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三)家庭年收入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当年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2007年数据:家庭年收入2.7万元以下,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申请人未婚的,还必须年满40周岁;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之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
(二)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三)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四)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五)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六)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但该帐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
福州市经济租赁房的承租对象
(一)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工作、不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以下两类人员:
1、在市本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市、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
2、在市本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在本市缴纳税款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以及具有硕士及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及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
(二)按政府有关规定,需要安排的特殊住房困难群体。
福州市限价房申请条件
(一)福州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限价房销售对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限价房销售对象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40周岁;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在申购限价房的同时,需附具结函,对所提供的收入、住房等情况作出承诺说明。
另:在市本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在本市缴纳税款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经市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可以申购限价房。引进人才不受户籍和收入条件限制。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公开销售的限价房(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一)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
(二)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三)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四)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五)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六)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但该帐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