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审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职能定位的思考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并进一步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明确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这些都充分表明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审计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专职监督机构之一,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
期,审计工作应如何找准与?济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不断与时俱进,重新审视审计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好审计的监督作用,更好地适应我国新的发展时期和阶段需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是摆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本文就此问题作些探讨。
一、审计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审计是民主与法治的产物,又是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工具,它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并于监督与服务之中。因此,审计与和谐社会两者关系密不可分,和谐社会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审计工作应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和谐社会为审计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和谐社会蕴涵着社会环境具有安全、稳定、公平、有序的特性,它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远景目标,这正是审计工作的奋斗目标,也是审计工作赖以生存的基础。和谐社会为审计工作提供动力源泉和明确目标,它有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有助于社会群体各种关系的d调,也有助于增强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力度。和谐社会为审计工作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保证审计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因此,审计作为国家的专门监督部门,必须担负起应有责任,要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自身工作的目标和归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堵塞漏洞,减少损失,为?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保驾护航。
(二)审计监督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新修订《审计法》开宗明义阐明,审计监督是为了维护国家财?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济和社会健康发展。这些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密不可分的。由此看来,审计的法定职能直接指向了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审计监督在规范市场?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具有规范作用;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廉政建设中,具有推动作用;在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执政能力建设中,具有建设性作用;对?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对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保障作用。因此,审计与民主法制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通过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济领域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社会向着公平、公正的方向不断前进,从根本上实现以审计促发展、以审计促节约、以审计促和谐的宏伟目标。
二、审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定位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黄金期、社会冲突高发期。主要表现为:一是在社会公平方面,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呈现拉大趋势;二是当前经济领域中,假冒伪劣无处不在,造假账、报假数据、假工程、假发票、假公济私等丑陋现象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三是在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问题相当严重:四是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五是腐败现象依然存在,成为破坏社会和谐的不利因素。针对这些不和谐因素和矛盾,如何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推动?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这既是我们审计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新时代赋予审计工作的要求。
笔者认为:在今后一段时期,审计机关要紧密结合当今社会?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和自身特点,不断创新,积极从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型,加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并抓住促进?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及时发现构建和谐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探究成因,寻求对策,提出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切实发挥审计促进?济发展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审计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应注重实现五个方面的转变:一是从偏重于微观层面上的审计监督向更好地为宏观管理服务转变,关注宏观全局和影响?济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服务?济发展大局;二是从关注一般性项目的审计监督向?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转变,突出监督重点,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三是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监督为主向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重转变,提高审计效能;四是从财政收支审计向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和完善的审计监督转变,促进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五是从查出问题、揭露问题为主向查
出问题、揭露问题和促进整改规范并重转变。
笔者认为:审计机关只有重新寻找审计监督的职能定位,才能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通过审计,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反腐倡廉,加强权利监督和制约,当好维护国家和
人民利益的“经济卫士”,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一)强化“民本审计观”,保障?济社会和谐发展。
加强审计工作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重要手段。因此,审计人员要牢固树立“民本审计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通过审计,促进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切实保护好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当好人民群众的“保护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要积极采取审计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地区、部门进行深入审计和调查,要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垄断行业的审计力度,摸清收入分配的现状,存在问题,分析?因,提出建议,为理顺收入分配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要加大对社保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把社保资金收入筹集的真实性、合法性,分配的合规性、合理性,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为审计机关长期不变的审计任务,通过审计促进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并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解决老百姓的后顾之忧。三是加强对新农村五件实事专项资金、资源与环保、环境等方面的审计,在促进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农民切身利益、节约资源与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四是重点关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农村征地、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力度,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稳定,保障社会?济和谐发展。
(二)强化“效益审计观”,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提高。
随着社会?济的发展,?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求社会资源的节约和?济效益的提高,效益是所有经济活动追求的目标。审计作为一个专项的?济监督活动,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作用,同样要将效益作为工作的目标之一。同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公众对效益的关注日益提高,要求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提高管理活动效率,有效使用纳税人资金,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加强对政府活动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因此,审计机关在今后一段时期,要以最大限度节约资源资金、减少损失浪费为目标,不断创新审计理念,转变传统的以查错纠弊为主要目标的审计方式,在坚持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效益审计,把效益审计贯穿到各项具体的审计项目中,重点审查和评价财政资金是否花得少、花得好,以最少的资金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效果,通过比较预期效果与实际效果,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让国家的钱花得明白,花得有效益。同时,还要加强对国债资金审计,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紧紧抓住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流向这条主线,从工程立项到竣工决算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强资金管理。并严肃查处在建设过程中的高估冒算、侵占挪用建设资金、浪费损失等行为。同时积极反映被审计单位管理不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影响财政政策效用、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不足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把有限的钱用到最需要的地方,确保政府建设资金安全高效,从而促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强化“责任审计观”,加强对公共权力的有效制约。
新修订的《审计法》增加了对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等实行任期?济责任审计的规定。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对领导干部?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依法进行,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促进廉政建设。?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广大群众也给予极大的关注,充分说明这是审计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审计机关要以此为契机,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抓出成效。工作中要以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口,加大对领导干部?济责任审计。特别要加强对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涉及“权、钱、人”较多部门的领导人任期?济责任作为审计的重点,以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相关?济指标为基本内容,不断深化和扩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要将其涉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济决策权、管理权和政策法规执行等权力的运行置于有效的审计监督和制约之中,促使领导干部审慎对待和正确运用权力,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同时,审计机关要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积极d作,相互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和执政能力的提高,促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营造和谐的执政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二篇:浅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人民政协如何履行职能
文章标题:浅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人民政协如何履行职能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还强调:“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集中各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胡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为人民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中如何履行职能指明了方向。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着眼点
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要履行好政协职能,落实好第一要务,有效地促进科学发展,就要想方设法提高政协议政建言的质量和成效,实现履行职能的质量和实效创新。
一、要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要自觉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以GDP论英雄,在经济发展基础上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重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雄厚的优势,围绕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特别是在富民工程、关注弱势群体、加强安全生产、小城镇建设、保护环境等方面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查研究是政协履行职能最基础的工作。调查研究要紧扣政府的中心工作,调研的题目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在于深,要选择那些群众关心而党政一时顾不上的问题。要掌握调查研究的方法,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注重调查研究的目的。在调研成果转化为决策,并付诸实施和运行的过程中,应注意追踪反馈,既要行使民主监督的职能,促进落实,又要在实践中检验所提意见建议的实际效果,以便不断改进调查研究。
二、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出发点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人民政协要始终把为百姓谋利益作为衡量政协工作效果和质量的具体尺度。我们时刻牢记“以人为本”,尽量关心群众疾苦,多体现人性关怀,想问题、办事情,要站在群众的立场,知民所想,思民所虑,亲民所爱,忧民所忧,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履行职能的核心内容,作为政协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在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我们要求政协委员和机关同志要眼睛向下,与百姓交朋友,广开言路,问计于民,集中民智,抓住群众关心的热心、难点问题,关注“亮点”之外的东西,关心平均水平以下的人群,开展深入调研,真实地反映群众呼声和要求;要善于引导群众以主人翁姿态正确看待面临的困难,协助党和政府妥善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立足本职,发挥优势,多为群众做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说的每句话,办的每件事,老百姓都会时刻记在心里。我们只有一心一意履职为民,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才能赢得广大百姓的信任和支持。使政协真正成为党委政府联系各界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三、紧紧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着力点
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集中各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新时期新阶段的政协工作,要把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一要扩大团结,凝聚力量。坚持以“团结的人越多越好,团结的面越宽越好”的要求。多做沟通联谊工作,在共同大目标下把各方面人士凝聚起来,促进大团结、大联合;要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社会各方面的真实情况。通过政协特定的民主氛围,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认真听取和反映各党派、各界、各阶层和不同信仰人士的意见和利益诉求,既照顾大局,充分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统筹兼顾,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使一些社会矛盾和群众情绪得到化解和疏导;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要利用政协这个大舞台,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将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中来。
二要求同存异,发扬民主。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重视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经常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支持他们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做到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政协开展的政治协商、重点调研、专题视察、情况通报、提案督办等活动中都主动邀请他们参与,努力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和发挥出来,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竟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四、搞好自力建设把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落脚点
搞好自力建设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基础,创建和完善科学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找准履
行职能与党委、政府工作结合点,不断拓展政治协商的领域,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
首先,创建学习型政协组织、学习型政协机关、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离不开对人民政协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要把学习理论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把学习理论与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程中,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把学习理论与武装头脑、提高能力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创造协调规范的工作环境。做好政协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的支持,离不开各方面的配合。因此,要创造一个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支持,多方配合协作的环境。
三是创建和完善科学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认真研究过去履行职能中的成功做法,对它们进行加工提炼、概括上升为制度,以制度保活动,以活动保质量,以质量保证履行好政协职能。
四是注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促使广大政协委员建功立业。履行好政协职能就要把全体委员组织起来,在充分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使各项建议、意见、提案、社情民意都力求准确、实在,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也有全局性、前瞻性,真正促进党委、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总之,人民政协只有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才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创造新的佳绩,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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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当好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当好“八大员”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作为共产党员,应该如何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呢?我认为关键是要当好“八大员”。
一是当好和谐文化的传播员。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这是六中全会一个十分重要而充满新意的论断。建设和谐文化的重点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它包含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四个方面。文化具有先导和凝聚人心的作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党中央向全党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的任务。我们党是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我们的党员自然应该成为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因此,共产党员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首先就要成为和谐文化的传播员。要大力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意义、内涵和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改革创新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二是当好带头发展的战斗员。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只有发展,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不发展、慢发展,老百姓难以安居乐业,和谐就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必须要树立强烈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意识,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上展现党员的先进性。每一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其所做的工作其实都与生产力的发展紧密相连,因此都应当立足本岗,成为促进发展、带头发展的战斗员。比如,农村党员要成为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的模范;企业党员要努力成为岗位能手、生产模范;下岗职工党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要敢于成为创业和再创业的模范……一句话,共产党员就是要成为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先锋战士。
三是当好文明风尚的示范员。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讲文明、讲科学、讲诚信、守纪律、风气正的社会。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形象,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他们的言行及其体现出的思想境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风气的好坏。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共产党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当好文明风尚的示范员。要带头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用自己良好的“党德”和“官德”,带动民风,引导民风。要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家庭,用自己的文明言行教育子女、影响群众、带动社区。要带头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为树立文明新风尚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是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提高也很快。但由于发展不平衡、自然条件限制、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加之人群中自身能力有强有弱,因此造成一部分人群生活困难。对于他们,我们没有理由成为旁观者。关心群众疾苦,为百姓分忧解难,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是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要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这方面,每一个党员都大有可为。比如,农村党员、企业党员可以通过开展联系困难户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城镇社区党员可以通过积极参加各类义务服务组织,为居民群众生活提供各种方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可以发挥自身优势,用爱心为低收入困难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五是当好利益关系的协调员。按照“公平正义”原则处理好各方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现实生活中,人们几乎每天都要和各种利益打交道。利益关系协调得好,大到一个社会,小到一个单位,和谐就能成为现实。反之,就会矛盾四起,和谐可望而不可即。要协调好利益关系,党员的作用不可少,需要党员当好利益的协调员——带头协调好个人与他人、与集体、与国家的利益关系,为其他社会成员树立榜样。在处理物质利益关系时,要树
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在处理与他人的人际关系时,要有宽阔的胸怀,要用真心与他人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
六是当好矛盾的化解员。任何社会都有矛盾,有了矛盾并不可怕,怕的是得不到及时的化解。矛盾如果不能化解,势必影响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党员当好矛盾的化解员,对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其意义显而易见。党员要当好矛盾的化解员,首先要有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从党的工作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要积极配合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意应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和风细雨地做好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准确判断形势和事态发展趋势,关键时刻还要挺身而出,自觉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
七是当好反映社情民意的情报员。党员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员大多身在基层,与群众打交道多,了解的社情民意自然也多。因此,党员有义务也有条件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情报员。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以便及时沟通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党员应当成为这个渠道的一个重要“部件”,或者说重要一环。这就需要广大党员要心里时刻装着群众,经常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将群众的呼声及时传达给党组织,为党和政府做好群众工作提供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情况。在当前,党员尤其要多与困难群众交朋友,并将他们的困难及时反映给党组织或有关部门。
八是当好构建和谐社会的指挥员。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着领导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指挥员,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决定着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和谐构建的成败。要当好指挥员,必须做到“三个改进”:一是改进领导方式,善于集中精力抓好全局性、规律性的工作;二是改进群众工作方式,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创造中汲取力量和智慧;三是改进决策和执行方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共产党员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当好“八大员”,还有两个基础性的问题需要解决好。
一个是根本意识问题。就是要进一步强化自己的宗旨意识和先进性意识。对于共产党员来说,这是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宗旨意识强,先进性意识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动力就强,反之则不然。因此,要当好“八大员”,首先要把这个根本问题解决好。当前,的确有一些党员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影响,脑子里滋生了一些不健康甚至是错误的东西,比如只讲实惠而不讲奉献,重个人利益而轻集体、国家利益,甚至个别党员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党员若丢弃了理想信念,就如同人丢失了灵魂,或为行尸走肉,或为人民所唾弃的硕鼠。因此,每一名党员都必须时刻牢记入党时的誓言,努力践行对党的承诺,真正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模范。
另一个是素质能力问题。就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本领。对于广大党员来说,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况且,我们是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行各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来进行这项伟业的。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员必须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各种本领。我们很难设想,一个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党员,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因此,共产党员必须要努力学习各种知识,熟练掌握胜任本职工作的过硬本领。只有这样,才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尽展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篇:如何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职能(最终版)
如何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职能
渤海钻井二公司杨勇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门兼容情、理、法的“化干戈为玉帛”的艺术,随着油田改革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的调整,利益格局的变化,深层矛盾逐步显露,给社会稳定工作带
来许多新情况、新压力、新挑战。针对这些情况,如何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化干戈为玉帛的艺
术,就成为新时期、新任务下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加强的课题。积极探索总结新形势下人民调
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稳定的职能,同时掌握各类矛
盾的问题成因和趋势,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类矛盾和隐患的排查力度,坚持早发现、早动手、早解决,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一、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问题
1、职工对人民调解工作认知度低。
人民调解组织做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组织,但是由于基层干部对人民调解工作没有进
行宣传学习,职工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能力、工作职责、调解范围缺乏足够的认识,基层
人民调解工作没有很好地开展。
2、领导重视不够。
目前,普遍存在基层领导对人民调解重视不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人民调解工作指
导很少,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关心不够,甚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仍然存在着“重打轻
防”的倾向。
3、基层调解员素质不高。
基层工作中,没有专职调解员,大部分是职工兼职,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和油田政
策理论的学习,熟悉法律的人员很少,能灵活运用法律的人员更少。这种状况的调解队伍,对日常性的小矛盾纠纷还能及时处理,但对一些涉及油田政策、法律法规要求高一些的矛盾
纠纷时,就显得力不从心了,无从下手。实践中,经常出现调解员好像是依法进行了调解,但问其依的是什么法,却又说不清楚,甚至出现把法律问题当作道德问题去处理,把重大的法律责任甚至是犯罪案件当作小事一说了之的问题。
4、调解程序不规范。
人民调解工作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调解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对如何制作调解书缺乏了
解,有的调解员怕工作麻烦,对双方没有异议的矛盾纠纷进行口头调解,调解没有形成书面
文字,没有按照调解的程序进行,更缺少取证环节和调解记录,虽然有时候进行了记录,大
多是在随身的笔记本上、零碎的纸片上作了粗略的记录,没有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书,双方
当事人没有签字。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复杂化,这种方法容易形成口说无凭的局面,特别是
当一方反悔后,就很难有说服力,达不到调解的效果。
5、调解职能与日益扩大的调解范围不相适应当前矛盾纠纷呈现构成多样化、领域扩大化的情况。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政策强的纠纷。
二是“跨部门”纠纷。三是复合型纠纷。这几类纠纷涉及面广、成因复杂,难度大,单靠哪
一家出面很难解决好。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措施和对策
(一)、深化舆论宣传,提高调解工作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公信力。
人民调解是企业内部维护稳定、解决矛盾纠纷的群众性自制组织。因此要提高调解工作
水平,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就必须发动群众普遍参与,提高人民群众对调解的认识、支持、帮助的自觉性。必须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发放公开信、悬挂横幅、广
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地位、作用及法律效力,使人民调解获得依赖并深入人心,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同时加
强对人民调解的目的意义、人民调解员的典型事迹以及调解案例的宣传,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了解,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在职工心中的地位。
(二)落实领导负责制,加强调解工作组织实施
一项工作能否做好,关键看公司党委对工作是否重视。公司党政领导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加强对综合治理的领导,认真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落实中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
⒈党政领导要真抓实管。党委要将人民调解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个部门一个部门抓落实,持之以恒,奖惩兑现。
⒉加大人民调解物质保障。要从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等方面加大对调解工作的投入,保证正常工作运行所必须的物质条件。
⒊人民调解的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工作起来头绪多,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困难,会遇到各种阻力。公司党委要充当人民调解组织的坚强后盾,解决人民调解的工作遇到的各种困难,属于人民调解工作范畴的要认真扎实地抓好调解,要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当发现问题严重、超出了调解范围,要及时告诉当事人或群众,引导他们通过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解决问题,防止因拖延、推诿,影响社会稳定。
(三)优化调解员队伍,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是关系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我认为应抓好以下两点:一是选聘一些文化素质高、懂政策、懂法律、责任心强、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改善队伍的素质结构,努力造就一支熟悉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熟练掌握调解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纠纷相关的法律政策、能正确运用人民调解程序与方法、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村民加入到调解队伍中;二是强化知识培训。加大人民调解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建议总公司每年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三懂三会”的标准:即懂政治,会做群众工作;懂政策,会用政策规定处理民间纠纷;懂法律,会用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培训班、以会代训、旁听法庭审理等方式,加大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高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四)、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依法调解是调解工作的生命所在,要使职工群众对人民调解产生公信力,必须实现调解纠纷程序的规范化。一是规范制度。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习、定期排查、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工作制度。二是规范调解。严格按照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受理纠纷时,要做好纠纷登记。进行调查时一定要公正,取证一定要合法、客观、真实,充分掌握材料,弄清纠纷情况,判明纠纷性质和是非曲直。调解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公平,合情合理,做到因事制宜、因人制宜,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要邀请相关人员和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调解,多方动员力量进行化解,亲朋好友的参加能促使达成的协议得到及时履行,使矛盾纠纷及时解决。调解委员会对调解的案件应当进行回访,以监督当事人的履行。三是规范调解文书。调解文书是依法、公平、公正调解的证据,合法的调解协议书是得到司法保护的基础。在具体制作上要把握好针对性、逻辑性、严密性,遵行评判说理原则,达到有理有据,以理服人的效果。
(五)、完善民调组织体系,发挥防线职能。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全力维护稳定,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公司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小组,负责对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解决。基层单位成立了以“六位一体”小级为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35个,人民调解员160多人。从上到小,层层覆盖,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大调解”组织体系。真正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
按照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建设的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调解工作各项业务规章制度,抓好人民调解的硬件建设,配备齐全各种专业工具书,设立独立规范的调解室,实现调委会标牌、标识、印章、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领导、机关科室划片承包,坚持做到“四定,二不准”:一定承包单位,二定承包责任人,三定工作措施,四定稳定责任制;二不准,凡是应由基层单位解决的问题不准到公司,凡是应由公司解决的问题不准到上级部门。
基层单位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围绕着总公司“五不发生”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五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服从服务公司稳定发展这个大局,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维护基层单位大局的稳定,极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通过公司上下一致的努力,各单位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地工作,积极探索寻求解决纠纷的措施,完善纠纷预防的对策,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扩大调解工作领域,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建立科学的调解工作体制,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定能营造一个安定、团结和谐的钻井单位。
第五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维护社会公正、平等是人民群众普遍的追求和共同的愿望。因此,建立以维护社会公正公平和平等为目标的行政伦理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对政府行为主体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