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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网络教育宪法作业1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3-701101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8 14:09: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北师大网络教育宪法作业1

现行宪法到目前,共经过4次修改。1988年4月12日,19393年3月29日,1999年3月15日。制宪权和修宪权在我国从一开始就是统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制宪权和修宪权。这是因为:第一、我国国家的性质要求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这两项权力。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直接、最全面地体现和反映了这一性质。全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当然包括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的权力。第二、从形成过程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经产生,就具有历史和逻辑的合法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制宪权和修宪权是人民直接授予的。因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修改比一般法律的制定或修改更加严格,修改程序具体如下:

按照宪法第62条的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1、提案程序

我国现行宪法对修宪议案的提出程序做了相应规定,宪法第6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提议修改宪法。

2、议决程序

我国宪法规定,宪法修改要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3、公布程序

在我国究竟由谁公布修正案,宪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是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全国人大公告的形式公布宪法修正案的。

1、我国宪法监督的机关来看,我国的宪法监督属于代议机关监督体制。

1)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宪法监督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见我国宪法监督机关是代议机关,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有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进行宪法监督的职责。

3)强调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宪法监督中的作用。

2、从合宪审查的方式上看,我国宪法监督采取事前审和事后审相结合的方法。

1)事前审表现为对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和平批准程序,对违背宪法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予批准。

2)事后审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的违宪的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违宪的行政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有权撤销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3.从违宪制裁措施上看,我国宪法监督采取的措施有:

1)撤销违宪的法律。

2)不批准违宪的法案。

3)罢免违宪责任者的职务

4)责成违宪机关纠正违宪行为。

从基本权利的内容看,我国采取列举式的方式设定了公民基本权利,具体范围包括:1.平等权。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3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结社、示威自由。4人身自由。

5、宗教信仰自由。

6、文化教育权利。

7、社会经济权利。

8、监督权与请求权。

9、特定主体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范围基本上反映了世界权利发展的普遍性要求,体现了公民在宪政体。

第二篇:北师大网络教育 民事诉讼法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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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

1.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199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199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

A、甲市B、乙市C、丙市D、丁市

2.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由合并后的法人参加诉讼,这是(B)。

A、变更当事人B、更换当事人

C、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D、追加当事人

3.乙在得知丙已准备好建筑材料,将在他们共同的小院内搭一间厨房后,立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B)。

A、变更之诉B、给付之诉

C、形成之诉D、确认之诉

4.外国公民或组织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的,同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A)诉讼权利和义务。

A、同等的B、不同的C、平等的D、对等的 

5.赵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赵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赵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赵乙、三子赵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正确的做法是(B)。

A、追加赵乙、赵丙为被告B、追加赵乙、赵丙为原告1

C、推定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D、视为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

6. 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履行(B)程序才具有效力。

A、经该国驻我国使、领馆公证B、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C、经该国驻我国使、领馆签证D、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鉴证

7.丁由贵于前年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其妻袁风娇起诉离婚,县法院以什么程序处理?(A)

A、普通程序B、简易程序C、特别程序D、执行程序 8.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效力如何?(A)

A、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B、自行失效,债权人可申请复议一次

C、自行失效,债权人即为原告人,债务人即为被告人,法院按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D、暂不失效,待审查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再作出恢复或终止支付令效力的裁定

9.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结婚。王大不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王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C)

A、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

B、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

C、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

D、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成之诉

10.诉讼中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A)

A、人民法院院长;审判长

B、审判长;审判员

C、审判委员会;审判长

D、审判委员会;人民法院院长

11.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借款10万元,并出示借条1张。被告反驳说10万元并非原告借给自己,而是赠予自己,并出示赠予协议。该赠予协议属于:(B)

A、本证B、反证C、派生证据D、间接证据

12.赵林诉赵森继承遗产纠纷一案,赵水发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时,赵林当场口头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赵森当场口头表示上诉,而是在上诉期届满前的头一天到邮局以挂号的方式向一审法院邮寄了上诉状,法院收到上诉状时,上诉期已过了两天;赵永发当场口头表示要上诉,但始终未向法院提交上诉状。在上述情况下,从法院上讲,对本案判决提出了上诉的人是谁?(C)

A、赵林、赵森、赵永发B、赵森、赵永发

C、赵林、赵森D、赵林、赵永发

13.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30日答辩期间的规定适用于:(C)

A.、任何在我国法院进行的民事诉讼

B、所有的涉外民事诉讼

C、被告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涉外民事诉讼

D、当事人双方是外国人,住在外国的诉讼

14.齐老汉去世后,他的7个儿子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小儿子齐七告大儿子齐大侵犯了他的继承权。法院受理本案后,通知其余5个儿子应诉,其中齐三和齐四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加诉讼;齐二和齐五根本不表态;齐六愿意参加诉讼。请问本案中应列谁为原告?(C)

A.齐七

B.齐

七、齐七

C.齐

七、齐

六、齐

二、齐五

D.齐

七、齐

六、齐

二、齐

五、齐

三、齐四

15.下列有关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理的说法,哪个是不正确的?(A)

A.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价,只能通过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途径进行

B.当事人双方同意不需要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或自行组织变卖

C.被执行人可以申请对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自行变卖

D.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

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

1、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答:第一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第二类是按撤诉处理:(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不到庭的;(2)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方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通知后仍 不预交的,或者申请缓、减、免未获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

2、申请公示催告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请公示催告除必须具备一般诉讼要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特别条件:

(1)须符合申请公 示催告法定的适用范围

(2)须具备申请公示催告的法定事由

(3)申请人须适格

(4)须向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

1、如何理解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答:解释当事人平等原则,并说明《民事诉讼法》第8条的相关规定。这条规定就是关于当事人平等原则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平等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具有平等性

(2).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

(3).对当事人在 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试述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含义

(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具有的特征: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案件 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诉讼地位

(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a)参加时间。理应在本诉已经开始而尚未 终结之前参加。(b)参加方式。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由 法院通知。(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上诉权。

第三篇:北师大网络教育实验心理学(下)作业

《实验心理学》(下学期)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

1.对物理刺激感受的最低强度的感受能力被称为(C)。

A.绝对感受性 B.绝对感觉阈限 C.相对感受性 D.差别感觉阈限

2.在测定阈限的过程中,由被试本人调整刺激变化的方法是(D)。A.极限法 B.最小变化法 C..恒定法

D.平均误差法

3.对于某个特定的感觉来说,差别阈限与标准刺激强度的比例是一个常数,这个定律被称为(C)。A.幂函数定律 B.对数定律 C.韦伯定律

D.斯蒂文斯定律

4.不属于经典的心理物理学方法是(D)。A.极限法 B.平均误差法 C.恒定刺激法 D.信号检测论法

5.《心理物理学纲要》(1960)的著者为(B)。A.Wundt B.Fechner C.Ebbinghaus D.Skinner

6.在心理物理学实验中,被试在递增刺激序列中坚持报告 “无”,在递减序列中坚持报告“有”,在这种情况下,主要产生的实验误差类型为(B)。A.期望误差 B.习惯误差 C.空间误差 D.动作误差

7.不仅有相等单位,而且有绝对零点的量表为(B)。A.等距量表 B.比率量表 C.顺序量表 D.命名量表

8.当闪光的频率增加到一定程度时,人眼就不再感到是闪光,而感到是一个完全稳定的或连续的光,这种现象被称作(C)。A.颜色互补 B.聚光灯效应 C.闪光融合 D.闪光凝聚

9.在检测论法实验中,如果被试对出现的信号判断为没有信号,则这类反应为(B)。A.击中 B.漏报 C.正确否决 D.虚报

10.在一项雷达实验中,共要求雷达判断180次,其中无信号(N)100次,有信号(SN)80次。而雷达对无信号刺激判断为80次无信号,20次有信号;对有信号的刺激判断为60次有信号,20次无信号,则雷达的击中率为(A)。A.60/80 B.20/60 C.80/100 D.80/180

11.在心理学的反应时实验中,反应时指的时间段为(C)。A.有机体执行反应的时间。B.刺激呈现的时间。C.刺激施于有机体之后到明显反应开始所需要的时间。D.刺激与刺激间隔的时间。

12.在一项反应时的启动实验中,对于某个项目来说,启动刺激呈现200ms后消失,随后

为100ms空白间隔,之后为呈现400ms的目标刺激。某被试在启动刺激呈现1100ms后做出了反应,则该被试对这个项目的反应时是(C)。A.200ms B.300ms C.500ms D.800ms

13.给被试呈现多个刺激,只要求他对其中某个刺激进行反应,而对其它刺激不作反应,该反应时属于(C)。A.A反应时 B.B反应时 C.C反应时 D.D反应时

14.安排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反应时作业,其中一个作业包含有另一个作业所没有的加工阶段,而其它方面相同,这两种作业反应时的差异即为那个特有的加工阶段所需要的时间,这是哪种方法的研究逻辑(D)。A.加法法

B.信号检测论法 C.评价法 D.减法法

15.A、B、C三种反应时的提出者是(A)。A.Donders B.Kantowitz C.Sternberg D.Ebbinghaus

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

1.速度-准确性权衡(speed-accuracy trade off)的含义是什么?

答:当一个人很快去完成某件件事,他会比慢慢地做这件事犯更多的错误。反之,如果某人很正确地做某件事,速度上会慢下来。

2.影响被试反应时的因素有哪些?

答:影响被试反应时的因素有:

一、刺激变量:如感官、强度、复杂程度、呈现方式等。

二、机体变量;如适应水平、准备状态、练习次数、动机、年龄因素和个体差异、酒精和药物、速度与准确性权衡等。

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

1.相加因素法(加法法)的基本逻辑是什么? 答:其基本逻辑是如果两个因素的效应是相互制约的,即一个因素的可以改变另一个因素的效应,那么这两个因素只作用于同一个信息加工阶段。如果两个因素的效应是分别独立的,即可以相加,那么这两个因素各自作用于不同的加工阶段。

通过两因素是独立的还是相互制约的,来判断是作用于一个信息加工阶段还是作用于不同的加工阶段。

2.传统心理物理法测量人的感受性相比,采用信号检测论有哪些优点?

答:信号检测论广泛应用于心理学中,主要在于与传统心理物理法测量人的感受性相比,采用信号检测论有以下优点:

很有效区别开了辨别能力强弱和反应标准的高低。

一、可以测量个体的感受性或辨别能力。困为不同的个体感受性或辨别能力高低不同。比如:听声音信号时,正常人对于声音刺激的辨别能力强,可以在受到声音刺激时,很有效地把声音信号从信号背景中分辨出来。而聋子对于声音刺激的辨别能力弱。进行声音刺激时,不能有效把声音信号从信号背景中提取分辨出来。

二、可以测量出个体的反应倾向或在作出决策时的判断标准。每个被试判断刺激是否出现所持的标准有所差别。

比如,对于同样辨别力的不同个体来说,可以把标准放宽松,也可以让标准严格。而且每个个体的偏好、态度、反应倾向都会有所差异。通过测试可充分衡量个体反应倾向的标准所在。

三、避免干扰因素。避免个人因素造成对测试结果造成的主观干扰,使结果更为客观。

第四篇:北师大网络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离线作业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前儿童艺术教育》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

1.音乐教材必须体现幼儿教育()的特点。()A.艺术性、节奏性

B.感知性、随意性 C.活动性、艺术性 D.活动性、实践性 2.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是()A.音乐感的发展 B.学习能力的发展 C.全面发展 D.音乐知识技能的发展

3.《梦幻曲》的曲作者是()

A.舒曼

B.圣桑

C.丁善德

D.汤普森

4.奥尔夫体系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嗓音造型、()造型、声音造型三个方面。()A.肢体 B.动作 C.情景 D.音域 5.歌唱活动本身的教育目标中,最基础的目标是()A.发展幼儿运用嗓音进行艺术表现的能力 B.让幼儿享受参与歌唱活动的快乐 C.发展幼儿感受音乐的能力 D.掌握粗浅的歌唱知识技能

6.整个音乐教育和谐的第一基础是()A.目标和谐 B.过程和谐 C.方法和谐 D.评价和谐

7.艺术是学前儿童的一种游戏,他们对美的感受往往直接地以动作、表情、语言和活动等方式表现,带有强烈的()的特点()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A.动作性

B.思维性

C.表现性

D.抽象性 8.音乐艺术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具有音乐形象的()

A.确定性 B.不确定性 C.时代性 D.不可塑性 9.在欣赏河北儿歌《小白菜》时,所提供的视觉材料应是()

A.色彩辉煌,构图具有动感

B.色彩淡雅,构图呈静态 C.色彩冷峻,构图凝重凄凉

D.色彩鲜艳,构图简洁

10.为了引导幼儿感知音乐的细节,体验音乐的暗示性,表达音乐速度的适宜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采用()A.现场哼唱或演奏的方法 B.示范和讲解的方法 C.分句欣赏的方法 D.反复练习法

11.经过大量实践和实验研究后提出“儿童自然发展法”的是()A.达尔克尔兹 B.柯达伊 C.铃木 D.奥尔 12.在学前阶段进行的音乐教育,其本质是对人进行()A.美的教育 B.良好的个性教育 C.艺术的教育 D.基本素质的教育

13.教师在韵律活动中为发展幼儿个性所使用的下列方法中,不正确的是()A.让每位儿童能够认识到自己的努力和提高 B.对不同的儿童提不同的要求 C.给每位儿童成功表现自己的机会 D.让儿童相互竞争,相互比较

14.在艺术欣赏活动中,教师应尽力选择最好的艺术作品,使幼儿尽早开始发展对艺术的()A.理解 B.表现 C.敏感 D.创造

15.美国教育学家布鲁姆把教育目标分成()三个领域,每一领域的教育目标又依据能力的复杂程度或品格的内化程度,分成由低到高的不同层次,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

A.感知、情感、想象 B.认知、情感、动作技能 C.感觉、知觉、想象 D.感知、认知、动作技能

主观题部分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1.如何用音乐教育促进幼儿主体性。

2.用自己的语言和例子来说明什么是音乐的本质?

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

1.在打击乐演奏活动中,与指挥有关的知识技能有哪些?

2.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目标是什么?

第五篇:北师大网络教育离线作业计算机操作系统答案

不保证全对哟

选择题:

1.AD2.B3.AC4.C5.C6.B7.AB8.BC9.B10.B11.ABCD12.ABC

13.ABC14.B15.A

简答题:

1.(1).就绪状态:当进程已分配到除CPU以外的所有必要的资源后,只要能再获得处理机,便能立即执行,把进程这时的状态称为就绪状态。

执行状态:指进程已获得处理机,其程序正在执行。在单处理机系统中,只能有一个进程正在执行状态。

阻塞状态:进程因发生某事件而暂停执行时的状态。通常将处于阻塞状态的进程排成一个队列,称为阻塞队列。

(2).处于就绪状态的进程,在进程调度程序为之分配了处理机之后,便由就绪状态转变为执行状态。正在执行的进程也称为当前进程。

如果因时间片已完而被暂停执行时,该进程将由执行状态转变为就绪状态;如果因发生某事件而使进程的执行受阻,使之无法继续执行,该进程将由执行状态转变为阻塞状态。

2.(1.)引入设备独立性,可使应用程序独立于具体的物理设备,显著改善资源的利用率及可适应性;还可以使用户独立于设备的类型.(2)要实现设备独立性,必须由设备独立软件完成,包括执行所有设备的公有操作软件提供统一的接口,其中逻辑设备到物理设备的映射是由逻辑设备表LUT完成的。

论述题

1.当在系统中实现了多道程序后,完全可以利用其中的一道程序来模拟脱机输入时的外转控制机的功能,把低速I/O设备上的数据传送到高速磁盘上;

再用另一道程序来模拟脱机输出时的外转控制机的功能,即把数据从磁盘传送到低速输出设备上。

2.区别。程序是静态的,而进程是动态的。进程既是程序的执行过程,因而进程是有生命期的,有诞生,亦有消亡。

因此,程序的存在是永久的,而进程的存在是暂时的,动态地产生和消亡。进程具有创建其他进程的功能,被创建的进程称为子进程,创建者称为父进程,从而构成进程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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