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商部门企业验资问题探讨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设立或已设立,依法应当接受验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一、验资的一般特征。验资一般有三个特征:第一,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
计师法》第14条明确规定“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出具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清算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9、30、63、84条等条款相应对验资业务也作出了规定。第二,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委托人可以是被审验单位,也可以是被审验单位委托的第三人。第三,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的需要。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后,应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
二、验资的审验方法。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包括出资者、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增、减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时,审验范围涵盖与增(减)资相关的出(减)资者、出(减)资币种、出(减)资时间、出(减)资方式和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增、减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对于出资者投入的资本及相关的资产、负债,注册会计师应当分别采用下列方法记录审验情况:(1)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帐单及银行询证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和货币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2)以实物出资的,应当观察、检查实物,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3)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4)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的,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在审计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验其价值。(5)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审验出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验资报告的九个要素。
(一)标题。验资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
(二)收件人。验资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验资报告的对象,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三)范围段。验资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
(四)意见段。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已审验的被审验单位应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
(五)说明段。验资报告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附件。验资报告一般有二至三个附件:已审验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
(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验资报告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签名的注册会计师之一应当为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签名的注册会计师之一应当是对该报告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
(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九)报告日期。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的日期。
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一是供被审验单位设立登记使用;二是供被审验单位变更登记使用;三是供被审验单位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9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超过90日提出申请的,应当重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四、验资报告的载明内容。在注册登记工作中,验资报告是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或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时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必备文件。设立公司的验资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六项内容:(1)公司名称。(2)公司类型。(3)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4)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
第二篇:债转股验资问题
股东以债权出资如何验资?
审验债权、股权出渍验资程序的合法性
1.一般规范。债权、股权出资是《公司法》没有列举的出资方式,受理验资时注册会计师应十分慎重,其首要环节是在遇到对出资方式把握不准的情况下,在审验前或审验过程中应及时与负责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沟通,充分尊重登记机关的意见。具体审验时,对于投资的合法性,应从实体性和程序性两方面入手,债权、股权出资实体性的合法依据,前文已经述及.但如果在实体上合法而在程序上不合法.也不能对其出资行为予以审验认定,审查这类出资,一般程序上的合法性除需符合正常变更验资要求外.还应包括:①债权和作为记名资产的股权,不得用于首次出资而只能用于后续出资或增资扩股。②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中应明确出资方式为债权、股权出资。③以债权、股权出资凡涉及投资方、被投资方以外第三方的,应尽可能取得第三方作为投资协议相关人参与签字或盖章。2.债权出资的情况。
(1)债转股。在审验认定债权真实性的基础上,投资双方应签订债转股协议并得到被投资方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认可。审验时应注意,投资方为自然人时,尽可能要求其亲自到场签字,以防他人代签字引发投资合法性的争议。
(2)投资方以享有第三人的债权出资。在审验认定债权真实性的基础上,如果债务人已作为投资协议相关人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认可.应认为其出资在程序上已近于完备,但如果债务人没有参与投资协议的签订,则应:①验资前必须以债权人(投资方)名义向债务人进行函证,并以回函原件作为审验工作底稿;②检查原债权人是否已就将债权转让给被投资单位的事项通知了债务人,是否存在债务人已收到该项通知的有效证抵③要求投资方(原债权人)提供相应的保证或捐保,声明保证在债务到期后不能有效受偿的情况下,由其补足出资或者以提供的担保物抵充出资,对于此项保证或担保,投资方和被投资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均应表明同意;以实物资产担保的,双方还应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④债权出资的债,应只指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不宜用于出资。
债权、股权出资作价和折股的审验
债权出资作价和拆股。审验债权出资的作价,除应审验债权的真实性和估量可收回金额以外,还应审验其股权作价。以股权作价是否高于公允价值为标志划分.凡折股时股权作价高于其公允价值的:为债务重组的债转股;凡股权作价不高于其公允价值的,为非债务重组的债转股或普通的债权出资。验资报告及验资事项说明
1.债转股时:①验资报告附件应明确出资方式为“债(权)转股(权)”。②验资事项说明中至少应增加以下内容:债权形成原因;债权形成的明细,应列明被审验单位帐务所在日期及凭证编号、相关的对应科目;债转股调账情况。
2.其他债权出资时:①资报告中应明确出资方式为“债权出资”,②验资事项说明中至少应增加以下内容:债权形成的原因和债务受偿时应收受财产形态;债权函证情况;被审验单位接受投资的调帐青况。③如果工商部门要求,验资报告附件中还可增加以下资料:原债权人(投资方)向债务人说明债权转移给被投资单位的通知;债权函证资料(复印件):债权人出具的保证或担保证明及抵押登记资料。
浅议公司债转股工商登记与监管
债权出资,是指债权人对其债务人的合法债权转化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形成对债务人的股权形式。目前我国存在有政策性债权转股权和商业性债权转股权。本文根据江苏省工商局登记规范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司制企业商业性债转股工商登记、监管进行归纳整理。
公司制企业债转股的形式
不改变公司的注册资本,只发生股东的变更。这种情况只能在公司股东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债权人,从而折抵债务,这种转让可能在股东之间,也可能在股东与股东以外。简明一点的意思,就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的收入,冲抵债务。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即增加股东或股东股权,也就是债权人对公司(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转变为对公司的投资,从而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
企业改制时的债权出资。债务人为非公司企业法人时,利用其转制为公司的机会,债权人作为出资人,将债权作为拟设公司的投资,待公司成立后取得相应股权。
江苏省工商局在登记规范明确指出:“对于债权出资,在国家工商总局尚未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时先限制在债权人将其对公司的债权转为对该公司的投资,暂不登记债权人以其对第三人的债权转让给公司作为其投资的出资方式”,对于第一种情况,在债务人无法按期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时,通过协商或其他途径,将债务人所持有的第三方企业的股权转让而冲抵债务,对公司而言,债权是属于第三人,因此不在工商登记范围内。而通过股东的债权出资、债权人用债权出资、老企业法人进行公司制改制时所形成的债权出资,也就是第二、三种情况才是本文的讨论范围。
对于以债权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分为二种情况,一是股东债权转
为股权。二是经营性债权转为股权。
企业改制时的债权出资。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是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所欠职工工资或经营时所形成的债务,利用企业法人进行公司制改制时,债权
人用债权出资而成为新股东。
综上所述,本文所讨论的债权出资,仅限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债权出资
或老企业法人进行公司制改制。
公司制企业债转股的材料审查
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所提交的材料除与上述变更要求相同外,还要增加债转股协议。在审查企业提交的登记材料时,应结合债权转股权的特殊性进行,除按要求正常审查外,还应该加强对以下材料的审查。
债转股协议。债转股是在用债权换取股权,应遵循自愿和公平互利的原则,债权是否转化为股权应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决定,第三人不得干预。债转股协议本身就是合同的一种,其内容、形式应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债转股协议的要求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材料审查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债权人要明确同意将自身的债权转变成公司的股权,债务人要明确同意债权人的债权转变成公司的股权,双方还要明确债权人的权益到股东权益的转变;债权的确认。要对债权终止的时间和数额由双方确认;债转股后原债权人股权的构成,还要明确债转股那部分股权的出资方式(为债权出资);法律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法。
验资报告。债权出资作为一种非货币的出资方式,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提交已办理完毕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验资机构应当审验非货币出资的到位情况,并在验资报告中明确非货币出资已经审验到位”。江苏省工商局登记规范中,也明确指出了对债转股验资报告审查要求:“验资机构应在《验资报告》验资事项说明中列明债权形成的原因,明确公司
已就此作了相应账目调整”。
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股东会除要对债权人的债权转股权形成决议,最好还要对是否通过债转股协议形成决议。章程还要明确标注其出资方式为债权出资。在录入操作系统时,还应注意选择正确的出资方式。
公司制企业债转股的监督管理
登记部门在办理债权转股权登记后,应提醒监管部门加强对债权出资的检查力度。要防止有的公司为了增加注册资本伪造假的债权,向会计师事务所和工商登记机关提交虚假的债转股协议和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达
到虚假出资骗取工商登记的目的。
第三篇:企业合并验资
验资报告
诸中嘉会验字[202_]第121号
浙江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续):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2_年5月3日止吸收合并浙江利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决议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吸收合并后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存续公司名称为浙江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存续公司”),于202_年6月6日成立,原注册资本为5010万元,实收资本为5010万元,其中:周利忠出资4508万元;周招美出资502万元。被吸收合并公司名称为浙江利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合并公司”),于202_年8月12日成立,原注册资本为1066万元,实收资本为1066万元,其中:周利忠出资938.08万元;周招美出资127.92万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合并协议和存续公司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合并各方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均由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享有和承继。浙江利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被合并公司)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1075.34万元,负债8.13万元,所有者权益1067.2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066万元),并入浙江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续公司),于202_年5月3日办理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转移手续。合并双方股东的出资额按1:1价值并入存续公司,合并后,存续公司注册资本由5010万元增至6076万元,合并后被合并公司办理注销登记。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_年5月3日止存续公司已收到被合并公司移交的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清册,存续公司吸收合并被合并公司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5010万元增至6076万元,其中:周利忠出资5446.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63%;周招美出资629.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37%,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吸收合并后浙江利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以及原浙江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都由合并后存续的浙江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继。
同时我们注意到,合并前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为5010万元,实收资本5010万元,已经绍兴远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_年1月11日出具绍远大会验字[202_]第003号《验资报告》;被合并公司注册资本为1066万元,实收资本1066万元,已经绍兴远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_年10月31日出具绍远大会验字[202_]第15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_年5月3日止,合并后存续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6076万元,实收资本6076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换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合并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诸暨市报告日期:202_年5月8日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存续公司”)系由周利忠和周招美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_年6月6日成立,取得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10万元。被吸收合并公司名称为浙江利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合并公司”)系由周利忠和周招美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_年8月12日取得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6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66万元。
根据合并各方股东会决议、合并协议和存续公司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合并双方股东的出资额按1:1价值并入存续公司,存续公司注册资本由5010万元增至6076万元,合并后被合并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合并后存续公司股东为:周利忠、周招美。
二、合并登记注册资本规定
根据合并各方股东会决议、合并协议和存续公司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合并双方股东的出资额按1:1价值并入存续公司,存续公司注册资本由5010万元增至6076万元,合并后被合并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合并各方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均由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享有权益和负责清偿。合并后存续公司名称为浙江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76万元,实收资本为6076万元,其中:周利忠出资5446.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63%;周招美出资629.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37%。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_年5月3日止,存续公司已完整的接收了被合并公司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并作出了相应的会计处理。被吸收合并的浙江利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由存续的浙江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继。本次吸收合并后浙江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76万元,实收资本为6076万元,其中:周利忠出资5446.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63%;周招美出资629.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37%。
以202_年5月3日编制的会计报表为基准,变更后存续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530.19万元,负债
总额为7370.59万元,净资产总额为6159.60万元。
四、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
合并各方作出合并决议后已按公司法的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了债权人,并于202_年3月18日在《诸暨日报》刊登《合并公告》,声明浙江利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由存续的浙江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继。
五、其他事项
1、截止202_年5月3日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会计账簿反映:应收乐清安居工程有限公司10,930,000.00元;应收周良庄8,130,000.00元;应收诸暨中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1,429,792.00元;应收浙江坤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840,000.00元;应收杭州运河保护开发集团公司1,300,000.00元;应收浙江宏达建筑有限公司3,756,834.17元;应收绍兴宏亮物资有限公司3,000,840.00元;应收赤龙水泥厂3,000,000.00元;应收丽国清1,500,000.00元;应收边灿财1,300,000.00元;应收周招美1,120,000.00元;应收杨伟利1,000,000.00元;应收黄春燕993,129.00元;应收绍兴建材送配中心700,000.00元。
2、本报告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而成立。如因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本报告失实,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贵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篇:企业增资验资报告
公司增资适用
验 资 报 告
报告文号 xxxx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xxxx年xx月xx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根据贵公司xxxx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元,由xxxx(以下简称甲方)、xxxx(以下简称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经我们审验,截至xxxx年xx月xx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占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为xx%。各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xxxx元,非货币财产出资人民币xxxx元。各股东货币出资占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为xx%。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已经xxxxcx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文号)验资报告。截至xxxx年xx月xx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表1)(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表2)2.验资事项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地址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1: 表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 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1: 表2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 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后基本情况
贵公司由甲方、乙方共同出资组建,于xxxx年xx月xx日取得xxxx(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xxxx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根据贵公司xxxx股东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
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批准文件及)经批准的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元,由xxxx(以下简称甲方)、xxxx(以下简称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其中:甲方应出资人民币xxxx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为货币人民币xxxx元,实物人民币xxxx元;乙方应出资人民币xxxx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为货币xxxx元,实物人民币xxxx元。各股东货币出资占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为xx%。
三、审验结果
截至xxxx年xx月xx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xxxx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xx%。其中:货币出资占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为xx%。
(一)甲方缴纳人民币xxxx元。其中: xxxx年xx月xx日缴存xxxx银行人民币账户xxxx账号xxxx元;xxxx年xx月xx日投入实物资产,该项资产已经xxxx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了(文号)评估报告,确认评估价值为人民币xxxx元,其中:(分类项目、数量、金额)。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xxxx元,其中:(分类项目、数量、金额)。该项资产已办妥财产转移交接手续和产权过户手续。
(二)乙方缴纳人民币xxxx元。其中: xxxx年xx月xx日缴存xxxx银行人民币账户xxxx账号xxxx元;xxxx年xx月xx日投入实物资产,该项资产已经xxxx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文号)评估报告,确认评估价值为人民币xxxx元,其中:(分类项目、数量、金额)。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xxxx元,其中:(分类项目、数量、金额)。该项资
产已办妥财产转移交接手续和产权过户手续。
截至xxxx年xx月xx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如果股东实际出资额超过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说明超过部分的处理情况)
四、其他事项篇二:验资报告模版(有限公司增资)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验 资 报 告
××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年×月×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元,由××(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知识产权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人民币××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年×月×日出具××[文号]验资报告。截至××年×月×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河南四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电话:0371-65356221(签名并盖章)郑州市黄河路38号省国资委院内
年 月 日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 货币单位: 附件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 货币单位: 说明:对于202_年1月1日以前成立的被审验单位,本表“其中:货币出资”栏中的“金额”和“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为自202_年1月1日起至本次验资截止日止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及其占该期间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和××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仍然是××(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原股东于××年×月×日之前缴足。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元,实物(房屋)××元,知识产权(专利权)××元;乙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一)甲方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内;于××年×月×日投入房屋××[名称、数量等],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于××年×月×日投入专利权××[具体名称、有效状况],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甲方出资的房屋、专利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号]资产评估报告。
甲方已与××公司于××年×月×日就出资的房屋办妥所有权过户手续,并于××年×月×日就出资的专利权办妥转让登记手续。
(二)乙方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内。
(三)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其中:甲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四)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①
四、其他事项
①如果被审验单位在202_年1月1日前成立,说明自202_年1月1日起至××年×月×日(本次验资截止日)止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及其占该期间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篇三:验资报告模版(有限公司增资)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验 资 报 告
××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年×月×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元,由××(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知识产权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人民币××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年×月×日出具××[文号]验资报告。截至××年×月×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河南四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电话:0371-65356221(签名并盖章)郑州市黄河路38号省国资委院内
年 月 日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 货币单位: 附件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 货币单位: 说明:对于202_年1月1日以前成立的被审验单位,本表“其中:货币出资”栏中的“金额”和“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为自202_年1月1日起至本次验资截止日止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及其占该期间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和××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仍然是××(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原股东于××年×月×日之前缴足。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元,实物(房屋)××元,知识产权(专利权)××元;乙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一)甲方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内;于××年×月×日投入房屋××[名称、数量等],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于××年×月×日投入专利权××[具体名称、有效状况],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甲方出资的房屋、专利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号]资产评估报告。
甲方已与××公司于××年×月×日就出资的房屋办妥所有权过户手续,并于××年×月×日就出资的专利权办妥转让登记手续。
(二)乙方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内。
(三)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其中:甲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四)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①
四、其他事项
①如果被审验单位在202_年1月1日前成立,说明自202_年1月1日起至××年×月×日(本次验资截止日)止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及其占该期间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篇四:公司增资验资报告流程及注意事项
【公司增资流程】
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出资注意事项】
1、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2、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4)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5)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6)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注意: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3、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4、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篇五:企业增资验资流程
以上资料由百度网上提供
以下资料由工商局红盾网提供:
(四)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登记申请书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发起人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发起人认购以外增加的注册资本的增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资人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投资人盖章。5、验资报告。
6、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交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三次)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第五篇:改制企业验资报告
验
资
报
告
XXXX会验字[202_]第156号 XXXX中海投资有限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2_年6月22日止由XXXX轻纺化建公司改制变更为XXXX中海投资有限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和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XXXX轻纺化建公司出资人关于同意企业改制的决议、XXXX轻纺化建公司改制方案和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改制变更后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万元,由XXXX轻纺化建公司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XXXX轻纺化建公司的净资产于202_年6月22日折合为贵公司(筹)实收资本。经我们审验,截至202_年6月22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XXXX轻纺化建公司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伍佰贰拾捌万元。此外,我们注意到:
一、贵公司(筹)与净资产相关的资产尚未办理财产权的更名手续,与净资产相关的负债尚未办理主体变更等手续。贵公司(筹)已承诺,在公司成立后及时办妥上述手续。
二、XXXX轻纺化建公司以202_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已经绍兴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2_年6月4日出具了XXXXX评[202_]264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5,287,522.95元,该评估价值已经XXXX轻纺化建公司全体股东于202_年6月10日确认通过。各出资人将经评估的净资产528.752295万元按1:1价值折合为贵公司(筹)实收资本528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0.752295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资产清查评估结果汇总表
3、验资事项说明
XXXXXX会计师事务所
主 任 会 计 师:(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XXXX
报告日期:202_年6月22日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改制的基本情况
XXXX轻纺化建公司拟改制变更为XXXX中海投资有限公司(筹),已于202_年6月18日取得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XXX工商)名称变核内[202_]第643034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改制变更前XXXX轻纺化建公司系由出资人袁佩玲、杨迪英、袁文勇和王飞燕共同出资组建,于1989年9月20日成立,取得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0681100096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3.5万元,其中袁佩玲出资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7.97%;杨迪英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75%;袁文勇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75%;王飞燕出资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3%。
二、改制变更后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XXXX轻纺化建公司出资人关于同意企业改制的决议、XXXX轻纺化建公司改制方案和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改制变更后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万元,由XXXX轻纺化建公司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该企业的净资产于202_年6月22日折合为贵公司(筹)的实收资本。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_年6月22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XXXX轻纺化建公司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528万元。
XXXX轻纺化建公司202_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经清产核资后的账面资产总额为760.221004万元,负债总额为291.567633万元,净资产为468.65337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663.5万元,未分配利润-194.846629万元)。
XXXX轻纺化建公司以202_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已经XX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2_年6月4日出具了XXXX评[202_]264号资产评估报告。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28.752295万元,评估增加60.098924万元,该评估价值已经XXXX轻纺化建公司全体股东于202_年6月10日确认通过,各出资人确认的XXXX轻纺化建公司净资产价值为528.752295万元。贵公司(筹)全体股东已于202_年6月22日将经核查和评估的净资产528.752295万元折合为贵公司(筹)实收资本528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0.752295万元。改制后累计实收资本为528万元,占改制后注册资本的100%,其中:袁佩玲出资为人民币47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杨迪英出资为人民币3.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75%;袁文勇出资为人民币3.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75%;王飞燕出资为人民币44.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
四、其他事项
1、原公司股东已就评估基准日202_年4月30日至验资基准日202_年6月22日之间原公司的损益及其处理情况进行约定:改制期间发生的经营损益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享有收益并承担损失。
2、贵公司已在向我们出具的声明书中承诺:在公司变更登记完成后,及时办理与净资产相关的资产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