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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调查问卷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13-762136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2 02:07: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调查问卷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调查问卷

亲爱的同学,您好!这是一份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调查问卷。我们希望通过这份问卷了解在校大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悉状况,我们将对此次调查中可能涉及到您个人隐私的内容严格保密。谢谢您的合作,祝您学习进步,生活愉快!

1.所在院校:所在年级:是否为贫困生:是()否()

2.您的户口所在地()

A、城市

B、农村

C、城乡结合部

3.您所在学校是否有将《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以及介绍该学校资助政策的有关材料和您的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A、有

B、没有

C、没留意到

4.您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是()[多选题]

A、学杂费已交清,但是月生活费低于城市最低生活标准

B、需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银行贷款或者借债来解决学杂费

C、没有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不到饭店、娱乐场所等进行消费

5.请问您是通过哪种途径知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备注:不知道相关事项的同学此题不用回答)[多选题]

A、入学前阅读学校资助政策的有关材料

B、学院相关老师的介绍

C、学长学姐的介绍

D、其他途径

6.你知道国家出台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即免除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扶持政策吗?()

A、不太清楚

B、知道

C、听别人讲过,自己不是太料及

7.您曾参加过一些社会活动,例如“希望工程圆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上学梦?()

A、有,参加过

B、没有,不知道这回事

C、没有,但知道有这种社会活动

8.你知道贫困生在没有能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的情况下,入学时学校可以为其办理“绿色通道”,之后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A、知道,入学时工作人员介绍过

B、不知道,没办理过

C、知道一些,具体流程不清楚

9.据您了解,您所在学校有哪些针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

A、国家助学贷款B、国家、省政府助学金

C、学校奖学金D、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E、勤工俭学F、困难补助

G、学费减免

10.你了解一些社会机构设立奖学金,比如“周大福”奖学金、"新东方西部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等,帮扶成绩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吗?()

A、了解

B、不了解

C、知道一点,但是在学校没听过

11.您知道学校每年都会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返乡车费补助,学费减免等政策吗?()

A、了解

B、不了解,没听过

C、知道,曾经受到补助

12.您曾参加过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依靠自己的力量,自强自立吗?()

A、参加过,不仅是一种锻炼,还可以补贴生活

B、没参加,怕占用学习时间

C、申请麻烦,所以就没参加

13.对学校现有的各类助学政策(如奖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政策等)是否了解:()

A、了解

B、比较了解

C、知道一点点

C、完全不了解

14.您是否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条件、标准、程序等?()(备注:选C、D项可跳过下一题)

A、全部了解

B、部分了解

C、不了解

D、不关心

15.您认为学校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是否合理?()

A、合理

B、不合理,条件有些苛刻

C、不清楚

16.你知道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办理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吗?()

A、知道

B、不知道

C、知道一点,不是很了解

17.您认为学校申请助学贷款的程序和条件是否科学合理?()

A、合理

B、不合理

C、说不清

D、没有办过,不知道

18.您知道国家的一些学费补偿政策“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吗?()

A、知道

B、没听说过

C、知道一点点

19.您知道在校大学生,如遇重病或是家庭遭受巨大灾难陷入困境,影响学业时可以申请学校的特殊补助吗?()

A、不清楚

B、知道

C、了解一点点

20.对于偿还因交学费发生的贷款、欠费的态度?()

A、我要全力以赴早日还清贷款、欠费

B、能拖就拖

C、视情况而言,有钱就还,没钱就不还

D、根本就不想交学费

21.如果您有得到了资助,您将把它用在哪些方面?()[多选题]

A、拿出一部分请同学吃饭B、交学费C、用于必要的生活开支

D、购买电子产品E、购买书籍F、作为恋爱经费

G、其他

22.您周围是否存在谎报家庭经济情况以获取资助的情况?()

A、有,很多

B、有,但偶尔

C、没有

D、不清楚

23.如果您发现有人虚报家庭情况获取资助或者评定过程存在不合理处,您会举报吗?()

A、不知道,事不关己高高在上

B、不会,得罪人

C、会,不容许弄虚作假

24.您是否觉得应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贫困学生名单?()

A、应该,有利于公开公正

B、不应该,保护学生隐私

C、应小范围公开

25.认为学校推行的助学政策是否满足了家庭经济困难生的需要:()

A、完全满足

B、基本满足

C、无法满足

D、杯水车薪

26.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生政策的评价,赞同的观点:()

A、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家庭经济困难生应该怀着感恩之心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B、大恩不言谢,助人为快乐之本,这是社会本应该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理应享受 C、只是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没有必要特殊化,让家庭经济困难生背上“包袱”

D、其他观点

27.您觉得国家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有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A、达到

B、基本达到

C、极小达到

D、完全没达到

28.您认为学校助学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A、政策制定不合理,一开始就没有明确

B、应该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对象的标准

C、执行过程中,没有足够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

D、执行过程中,资源分配有失公平,无法体现效率

29.您希望学院、学校、社会进一步提供什么帮助?()[多选题]

A.减免学费B.生活补助C.增加勤工俭学机会

D.心理指导E.培训F.其他

30.您认为应该如何改进家庭经济困难生助学政策,使其科学合理()[多选题]

A、积极发动社会力量,争取更多社会资源物质,政府与学校加大助学投入

B、明确政策标准,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分配使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得有效资

C、联系外界单位,提供更多勤工俭学和就业机会

D、建立积极有效的心理援助体系,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心理帮助

31.如果您对学校或是学院大学生资助工作有何不满之处,请您提出宝贵的意见或是见解?

第二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宣传内容

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主要做好政策解读、典型宣传等工作。

1、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等。

2、要把抓好典型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要大力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

3、大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以及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宣传的方式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和校报、校刊、校园网、壁报、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多种载体,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制作标语、接受媒体专访、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各学校具体举措,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组织流动宣传车、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象、生动地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并且将资助工作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发放到每一个乡镇和学校。

3、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群众,宣讲国家资助政策,同时组织新闻工作者深入农村、农户和学校实地采访,及时报道学生、家长、教师和群众的心声。

4、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报到、开学典礼、主题班会等有利时机,深入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勉励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报效祖国。

5、编印学生资助工作简报,及时报道资助工作动态,并将报道刊登在学校门户网站的专题中。

6、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的实际落实情况,深入挖掘依靠国家资助政策成长成才的学生典型。要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发布会、知识

抢答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收集依靠国家资助政策成长、成才学生的典型。

四、宣传工作的要求

1、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亲自抓;要主动争取宣传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调;要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研究制订符合本地和学校实际的、切实可行的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层层布置,逐级落实,直至各校全部教学覆盖范围。

2、各校要及时组织有关工作部门学习本方案和国家有关资助政策,使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落到实处。教育局将在以后的教育教学常规检查中,同时对各校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校要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及时收集、整理典型材料,总结工作经验,并将工作情况报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三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指南(范文模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为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及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减轻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的经济负担,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5岁(以每年9月1日为年龄界定日期)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0%。各地结合当地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扩大资助比例,提高资助标准,加大资助力度。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对孤儿、残疾幼儿、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幼儿、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优先予以资助,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政府助学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

【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鲁财教[2011]96号, 淄财教[2011]49号)

二、义务教育段学生“一免一补”政策

(一)义务教育段学生“一免一补”政策

对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课本作业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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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来讲,已经全部免除课本费,这里的“一免一补”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作业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对城市义务教育段学生来讲,还没有实施免除课本费,这里的“一免一补”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课本作业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二)标准及比例

1、资助标准

课本费:小学一、二年级65元/生.年,三年级95元/生.年,四、五年级110元/生.年;初中一年级190元/生.年,二年级205元/生.年,三年级180元/生.年,四年级135元/生.年。

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5元/生.年,三、四、五年级20元/生.年;初中30元/生.年。

寄宿生生活费:城市初中1350元/生.年,小学1080元/生.年;农村初中1080元/生.年,小学750元/生.年。

2、资助比例

只对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规定资助比例: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寄宿生的比例不低于8%。

【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4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34号)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实施意见》(淄教计字[2005]33号)

三、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从2010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将原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调整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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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

(二)资助比例

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以后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以及我省财力状况逐步扩大。各地在确定资助面时,应结合实际向农村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普通高中倾斜。

(三)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000元,2档1500元,3档2000元。

【政策依据】

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鲁财教[2010]73号)》的通知(淄财教[2010]40号)

四、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实施。

(一)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5%确定)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扩大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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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

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政策依据】

《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7]41号, 淄政发[2007]40号)

《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鲁财教[2012]90号, 淄财教[2012]50号)

《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鲁财教[2013]50号)。以上四个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在每学年学年初进行,助学金每学期发放一次。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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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6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8月1日至9月10日为集中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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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国家对获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政策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司令部转发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35号)》的通知(鲁财教[2009]35号)

七、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为鼓励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1l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 6 / 7

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政策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司令部转发《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5l0号)》的通知(鲁财教[201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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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为帮助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目前我国已经在高等学校建立起以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为主体、多元化的助学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

绿色通道

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绿色通道。“绿色通道”是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专门设立的资助通道。凡是持有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家庭确实困难,有地方政府的证明,所需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相关费用不足或因邮政、银行网络故障取不出钱的学生,学校先给让学生入学,保证了他们顺利报到入学。让学生一进入高校就真正感受到国家、学校对寒门学子的关心。学生入校后,经过认真调查审核,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分别视其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资助,保证不让一个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入学。

后记

从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党中央、国务院到省政府乃至到学校都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平。虽然,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减困难,帮助他们增信心、长才干,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教育是免费教育。上大学缴费是大学生的义务,国家和学校不能全部包下来,有远大志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不会完全依赖于国家资助,作为每一个学生要学会勇于面对困难、勤奋学习、自强自立、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努力回报祖国。这是国家、学校对于每一个正在就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进入大学的大学生真诚美好的期盼。

第五篇: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探讨

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探讨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运输管理系党总支副书记:刘斌

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一直以来得到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院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政策支持、周密组织、认真落实,资助工作有条不紊的持续开展,下面就我系在这方面的工作调研情况做简要介绍,并积极开展研究探讨,以求更科学、高效的开展基层资助工作。

一、我系学生队伍的整体情况

我系现有学生人数是1304人,比2010年5月份管理工程系分为运输管理系和建筑工程系时候的1087人,多出了217人,主要增加在城轨运营专业,目前全系男生562人,女生742人,男女生比例为1:1.32,入学前城市户口人数是216人,农村户口的人数是1088人,城乡比例为1:5,本学期通过贷款入学的129人,还有近300人是一般困难,通过家庭筹集,勤工俭学尚能维持住学费和生活费用。

二、资助贫困生的工作思路、方法和措施

1、资格认定工作的开展

贫困生的资格认定,是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我们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实行班级、学工办、系部三级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认定,首先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各班召开班会,公开评议,同学们根据申请学生的学

费缴纳情况,家庭情况,是否单亲,孤儿,低保,军属烈属,家有重病人和多人就读大学等,结合日常生活标准,到食堂就餐次数,有无手机或mp3等电子消费品等方面进行评定,并进行全班记名投票,报学工办研究后,提交系党政联席会通过。

2、几种资助途径的落实

对学生可能得到的几种资助途径和申办方式和程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讲解,并帮助学生积极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该项贷款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我系目前有52名新生和77名老生参加了助学贷款。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院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我系去年是苏杭同学获得,今年把指标让给了兄弟院系更加困难和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我系今年有38名同学获得此项奖励。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3000元,资助面20%左右,我系今年有280人获得此项奖金。

●学院奖助学金:学院给予的奖助学金,今年我系共有222人获得学院各类奖助学金。

●专项奖学金: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一些单位、企业或个人出资设立了一些专项奖学金,如我院今年的双汇三年各5000元资助奖金等,我系今年有4人获得此项奖金。

●勤工助学资金:通过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后勤服务及校园环境维护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我系目前有33人参加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工作。

●特殊困难补助:补助对象主要是因临时性、突发性灾害发生意外困难,且奖、助、贷等资助方式均没有享受到的学生,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可向学校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由学校区别情况作出处理。我系学生马东花同学,在校外打工受伤,脸部手部缝合31针,向学生处反映情况后,焦处长第一时间请示谢书记,在得知马东花同学家庭非常困难和住院费用无着落的情况下,学院领导经过紧急研究,决定给予3000元特殊困难补助,由焦处长亲自送到医院病床前并带去学院领导亲切的慰问和关怀,这不是简单的困难救助,分明是情深意切的救命钱哪。

●入学“绿色通道”:新生报到时,为保证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对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由学校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

取“奖、贷、勤、补、减”等不同措施进行资助。我系10级新生中有82人通过绿色通道完成报到。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把握

在困难生的认定上,我们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各类资助工作中,我们依然要遵循这条不变的法则,不管是哪一类的资助活动,我们都采取班级大会投票方式决定,并进行公示,特别是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问题,我们始终按照学生处要求,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截止目前,没接到同学投诉,也为接到学生处转来的有关资助工作的学生举报。

4、资助后的教育和引导,以求“授之以渔”

为了不断减少资助数量,教育和引导大学生依靠自己的力量攻读学业,我们采取了“授之以渔”的方法,一方面,积极为有的一定专业特长的学生寻找勤工俭学的岗位,另一方面,鼓励其树立高远的目标,树立其拼搏的信念,弘扬愿吃苦、敢吃苦、能吃苦的奋斗精神,使之通过劳动,努力改善自身经济条件,摆脱等救济、等资助的困境,真正起到“授之以渔”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和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

1、认定工作不够深入,认定工作仍是资助的首要困难,认定标准缺乏可操作性和可比性。不同的高校甚至我院各系部具有不同的标准。同时地方基层组织的证明材料也缺乏规范性与真实性。这样使有限的助学资源使用效率低下,造成助学资源的浪费,而另一方面也助长了一小部分学生的不道德行为。

2、覆盖仍不够全面,指标分配不够科学,目前仍然是按照班级人数和系部人数来分配指标,不能在一个统一的标准下,以全系同学甚至全院同学为基数,进行指标分配,更科学的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公平、公正、公开助困机制,坚持公示制度,杜绝违纪现象。增加资助方式,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和特困生学费减免机制等具有我院特色的资助模式。

2、改变录取通知书中随机发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为全部寄发,并增加每学期暑期向老生发放家庭情况调查表,建立动态的助困档案,捕捉家庭经济变更情况,增强资助的时效性。

3、完善健全统一的困难生认定指标体系,从经济上考虑的同时还要考虑到特殊家境。以学生家庭年收入情况、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月消费水平、学生交纳学费的能力和生源地与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依据,确定一般贫困、贫困和特困等级,使我院的贫困生认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4、深入的开展调查摸底,完善确认环节,必要时采取家访,信访的方式摸排,掌握一手资料。组织力量对各种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抽查,落实必要的信息反馈和落实查证。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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