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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及思路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13-882130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2 11:38: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及思路

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从近几年的审计工作实践看,已成为审计机关围绕中心、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新亮点,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特别是决策层、被审计对象及被审计单位的干部职工。虽然我们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在审计方法上大胆创新,不断提升审计效能,较好地满足了政府交办的各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但是,在审计的主动性、及时性、针对性、实用

性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不可小视。

主要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的理念落后。习惯于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安排都归集为组织部门的工作,对审计对象的资料收集和建档不充分,工作缺乏总体思路和前瞻性。而组织部门一旦将审计项目交给审计机关时,往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且没有把经济责任审计当作首要任务来优先安排,而是与其他审计项目统筹安排,有的审计项目年初交办,到年未还来不及完成,便只好推迟审计时间,有时还形成被审计的原领导调任后又调任了新职,使经济责任审计变成了“马后炮”。

2.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缺乏科学性。尽管国家出台了一些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等作了刚性规定,但还是缺少具体的操作指南。有些审计人员较多地沿用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深度和宽度把握不到位。

3.审计资源的利用不够合理。一是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信访、财政等职能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交流不够充分,形成一部分资源利用上的浪费;二是审计机关仍习惯于单部门作战,由于受职能的限制,往往在提供实质性依据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时,拖延的时间较长,造成不必要的人力和时间上的浪费;三是审计部门的内部专题学习与交流不够深入,一些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没有及时地运用到审计实施中,使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4.审计评价缺乏标准。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国家尚没有统一标准。在审计中,审计部门只是写实性地反映,供决策领导参考。而对其评价缺乏科学性。

应对策略及思路

国家把经济责任审计写入了审计法,使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核实家底、鉴定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树立大局观、服务观、发展观,进一步发挥审计部门的独特作用,为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1.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能。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审计资源,改变有些审计机关单兵作战的习惯,加强与有关职能机关的沟通和协调,特别是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利用好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诸平台,掌握好被审计对象的活资料;同时,要整合好现有审计力量和资源,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要优先安排,对审计人员的配置要认真组织,挑选精兵强将,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与效果。必要时,可将其他审计项委托或授权审计,审计机关则重点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重要审计项目,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2.加强制度建设,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长效管理。一方面,审计机关应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规章,使其更具操作性,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尽快研究出台各类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使其更具科学性和权威性。

3.经济责任审计要“透明化”。就是全过程增加审计的透明度,使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将被审计的对象、审计组成员、审计结果及审计结果的运用在大众媒体上公开或公告。

4.加大经费投入,全面保障经济责任审计需要。经济责任审计是纯服务性的工作,在经济处罚上很少。从基层现状出发,除正常的预算外,一般没有追加的专项审计经费。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日显重要。因此,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全面保障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第二篇:经济责任审计实务问题探讨

一、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计划管理。

(1)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立项因审计机关难以做到事先计划,以致审计工作效率低下。在实际工作中,组织部门经常临时交办审计任务给审计机关,这些审计任务不在审计机关的工作计划之内,审计机关缺少事前的准备工作,派出的审计人员往往对被审计对象缺乏必要的了解,或无法临时抽调最合适的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对象实施审计,以致影响了审计工作效率。另外,由于审计机关人员有限,组织部门临时交办审计任务,往往会扰乱审计机关原定的工作计划,使原定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从而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

(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事先计划,审计工作效果得不到保证。在政府换届的时候,组织部门往往成批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并且时间要求很紧。审计机关无法事先制订工作计划,审计任务重、审计力量不足,审计人员需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才能完成任务。特别是一些干部任职时间较长,更加大了审计工作量与难度。再加上时间要求紧,往往是指令委托一下来就要抓紧进点,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在进点前进行调查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等,以致审前准备不充分,审计之中又抢时间赶进度,难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范围难以界定,导致审计评价不准确。虽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于20世纪90年代末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202_年4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征求意见稿)》,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审计实践的深入,“两个暂行规定”早已无法适应新形势,而《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仍未正式颁布,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操作规范。

(2)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难以界定,导致审计评价不准确。界定;确认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当前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尚有一定难度。因为大多数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不仅包括微观经济责任,而且包括宏观经济责任。而评价宏观经济责任一是缺少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二是各种宏观经济责任数据难以核实。此外,在审计中发现的许多违法、违规行为都以集体讨论、共同研究为借口,或被解释为领导班子集体通过的决定,难以分清是直接责任、主管责任还是领导责任。

(3)经济责任审计结论表述不规范,导致审计评价不科学、不准确。目前,我国对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内容和格式尚无统一规定,给审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日常工作中常有以下几种不适当的表述:一是包罗万象的全面评价;二是评价内容主观、空洞;三是评价绝对化,不够辩证。这些不恰当的表述,加大了审计机关工作的风险和相关部门获知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难度。

3.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不能有效运用。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组织人事制度结合不够紧密,未能体现应有的评价效果。现阶段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均是在组织人事部门已下达调任通知书的情况下再由审计机关去安排实施的。此种审计方式所起作用仅为继任领导摸清了家底,为被审计单位财务移交充当了“公证人”,而对离任者和新任领导的经济责任的界定及任职去留并无任何实际意义,审计成果的转化效果不明显。

(2)审计机关和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纪检监察、司法与审计部门案件线索移交无既定制度j相互间未能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的高效率运作。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在办理

经济领域案件过程中,往往会发现涉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问题的线索,但因缺乏相对专业的查证力量而被搁置。而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也会发现一些涉案线索,但又苦于缺乏更为有效的手段而难以将违纪事实深查下去。

(3)审计人员受到的内外部压力使审计结果失真。某些审汁机关和审计人员顾忌风险不想碰“硬”,存在一种“重过程、弪结果”的错误思想,而有关领导和人员往往凭自己的好恶对争计结果有关内容进行删减,对审

计有关数据随意进行增减,夸大成绩、缩小违纪。由于各方面的压力,审计结论往往存在“协商处理、随意变通、丧失原则”的问题。

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实现领导干部任前、任中、离任审计计划管理。

(1)领导干部任中审计计划管理。对任期规定年限(一届年限)的领导干部,无论岗位是否变动,原则上都要进行审计。在审计计划安排上要突出重点,对具有执法权、管理权、资金拨付多、负责管理的下属单位多的领导干部,应侧重进行审计;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应安排精干人员进行全面审计。进行任中审计计划管理,可以使审计机关在面对临时任务时有所准备,接到任务后,马上调阅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档案,了解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明确审计重点,缓解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提高审计效率。

(2)领导干部任前审计计划管理。根据组织部门委托,凡对掌管资金、物资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提拔任用时,都要进行任前审计,并逐渐扩大任前审计的范围和比例,列入审计计划,逐步实现“先审计,再任职”的领导干部任免程序,有问题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上任,业绩不好的领导干部报组织部门重新考虑。开展任前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不但可保证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而且能对领导干部产生良好的激励作用,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成为干部管理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计划管理。审计部门根据组织部门提供的领导干部名单,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计划,力争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是保证领导干部工作质量、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离任审计计划管理仍是今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

2.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规范化。

(1)加快法律规范建设。应尽快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形式、程序、评价和责任等内容,解决目前实务工作中无规范可依、无规章可循、各级审计机关各行其是、凭主观臆断操作等问题。待《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出台后,各地可在《审计法》和《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地方法规。有了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审计人员就可以规范地进行实务操作和评价,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准确界定任期经济责任。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界定,包括对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界定。

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重大决策事项失误造成的损失,虽经集体讨论,但领导干部作为决策中心,应承担直接责任。

主管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领导干部主管的工作除直接决策须承担直接责任外,非直接决策须承担主管责任。

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领导的下属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或下属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经济责任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3)以真实客观为基本原则,提供可靠可信的评价结果。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该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客观描述审计事项的结果,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问题,分析列举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采取的有关重大措施,并评估被审计领导干部所采取措施的影响程度。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不能受主观意志的支配、不能作出没有事实依据的判断。要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应该充分保证评价人员的独立性,严格遵守审计回避制度。

3.加大审计成果运用转化的力度。

(1)突出审计成果的运用。要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必须做到“四个坚持”:①坚持要求各级用人单位“先审后离,先审后任、凭审任用”;②坚持把审计成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程序,不见审计结果不做结论;③坚持建立被审计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审计档案及审计资料数据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④坚持审计结果公布制度,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应采取一定方式予以通报,并按规定程序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2)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处分的力度。近年来,审计风暴虽然产生了很大的震慑力,但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仍然是屡查屡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领导干部问题的处分力度不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审计难,处理更难”,“法不责众”,这几乎成了审计界的普遍现象,且已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严重地影响了审计的效力。因此应加大审计的处罚力度,发挥审计的威慑力,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水平。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领导干部,应将其纳入刑事处理程序;对于未构成犯罪的领导干部,根据其问题的性质,分别给予免职、降职、撤职处分。

(3)建立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机关经济案件线索的双向移交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院发现线索,而涉案资金尚不够立案时,应向审计机关提供线索,先以审计的名义由双方派人进点检查,最终结果够立案条件则进入司法程序,不够立案条件则进行审计处理。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在查证属实后,须经检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应立即将前期调查资料移交上述单位立案处理。(作者:吴昊洋 刘静)

第三篇: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定性

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定性说明

一、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为:

1.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是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根据《预算法》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应该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各单位应按照预算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不能将数个项目混合核算,容易造成项目资金性质不清晰,以及相互挤占、挪用等现象。

2.专项资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未做到专款专用。这个实际上就是挤占(是指不经批准,将相似用途的支出列入了该财政资金的用途,主要是费用性质的支出)、挪用(是指不经批准,将财政资金的用途彻底改变用于其他用途,完全违背了该财政资金指标文件所规定的项目或用途,且财政资金已使用完毕或部分使用,账务已作处理,这里主要指的是项目性质的支出)。

3.专项资金与日常经费混淆使用等。主要指在专项资金中开支日常公用经费。

二、应缴未缴税金。主要表现形式为:

1.房租收入未缴纳营业税(5%)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2.个别园区和乡镇在支付个人税收奖励时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20%)。

三、原始票据不合规。主要表现形式为:

1.假发票。两种形式:假发票真内容,如展板、印刷等,多为从个体户获得;假发票假内容,比较难判断。

2.原始票据为 “大三联”或自制收据。有的是购买水果,有的是食堂购买蔬菜等,有的是乡镇或园区管委会发放税收奖励时企业提供的票据(根据规定,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但对于地方性税收奖励没有规定。另外,现在一些企业也要求将一些税收奖励主要是企业班子奖励转入其关联企业,便于发放。)

四、超限额支付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结算起点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这个条例是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当时1000元的标准是符合时宜的,与目前的物价指数和经济水平不适应)。但是,很多单位更多的是习惯做法,为了使用方便,也不排除其中有一些不合规的开支。有的单笔现金支出数万元,完全可以使用支票。这种现象在乡镇非常普遍。包括招待费、会议费、食品、礼品、车辆修理、汽油等各种费用。

五、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为:

1.购置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工程完工不及时办理竣工手续或核算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未经财政或国资委部门批准自行处置固定资产。3.购置固定资产未通过政府采购。

六、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多为三年以上债权债务。有上级单位拨入的专项资金,有以前的预算外收入、有应列未列的支出、以及借款等。

七、其他

1.超预算级次拨款:将预算资金直接拨付至无预算拨款关系的单位。如乡镇拨付给垂直管理的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经费,拨付给同级相关工作协调单位。

2.往来款列收列支:有的单位将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计入“暂存款”科目长期挂账,然后在这些往来账中列支各项费用;有的单位在年末为了体现收支平衡,将当年实际未支出的经费或专项资金虚列支出后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然后在其中列支实际支出。

第四篇: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思路

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思路

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思路

一、转变思想认识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克服经济责任审计接受论文联盟http://www.teniu.cc委托的被动,便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行政能力等方面的职能。二是转变审计方法,在审计方法上实行由单一型向多类型综合运用转变,转变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到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查查账的思想认识,在审计途径和方法上,实行由到被审对象单位单一查账向多途径多方法综合运用转变。三是切实转变审计理念,转变经济责任审计仅仅为党委组织部门监督管理干部服务的思想认识,在审计指导思想上,实行由仅仅为监督管理干部服务向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转变。突破原有经济责任审计仅仅为党委组织部门监督管理干部服务的思想认识,确立经济责任审计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地区经济发展服务的新观念,实行指导思想上的转变,牢固树立经济责任审计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

二、依法确定审计内容

(一)财务收支与资产管理情况

1.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查有无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问题,有无将农业、教育、卫生、民政、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基金)挪作他用的问题;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有无超过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经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等行为。专项支出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虚列、转移等问题。

2.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合规性、合法性。主要审查单位履行或代理政府职能所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单位财务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收入组织是否得力,有无以物抵收、到缴费单位报支抵收,票据领购、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收入不入账,转移、截留、隐瞒、坐支收入和罚没收入问题,有无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有无存在多头开户,有无通过应付款为其他单位办理不正当业务或截留应当上交国家收入。有无未经批准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有无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

3.资产管理是否规范、资产是否安全完整。购置的资产、设备是否纳入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添置小轿车是否通过政府批准,其购价和排气量是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房屋的修建是否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问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的问题;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是否全部入账。

4.单位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对外投资项目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是否真实可靠;对外投资有无收益;对外投资是否列入单位的资产总额;有无对所创办实体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不进行有效评估计价,不收取使用费,无偿使用,所有权变相转移等造成国有资产在创办经济实体中流失的问题。

(二)重要经济决策情况

1.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的建立情况。

2.重要经济决策过程:决策是否合法,是否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冲突,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没有经过科学认证盲目决策或擅自决策等问题。决策执行情况,执行的过程与采取的主要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存在因监管不力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决策效果如何,决策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取得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怎样。

(三)内部管理情况

1.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2.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支出报销手续是否健全,是否经过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是否是正规发票,是否有经办人签字等手续;基建、维修项目的程序及相关手续是否健全,基建、维修项目是否立项、是否有工程预算说明书、是否经过招投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手续是否健全、是否有审计部门的竣工决算报告;是否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卡片账,增加和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账,对盘盈、盘亏及出售情况是否如实入账;票据领用核销手续是否健全,有无专人管理票据、有无专用票据领用核销登记本、是否注明领用核销的日期和金额,领用、核销人是否一致等情123下一页→ 审计论文文章况。

(四)遵守廉政纪律规定的情况

有无因私占用公共财物或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无用公款请客送礼、旅游;有无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通论文联盟http://www.teniu.cc讯和办公设备;有无索取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和购物卡,有无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为亲朋好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等问题。

三、合理规范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高度重视的部分。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直接关系到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审计风险。《规定》要求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结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及标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

(一)评价原则

1.重要性原则。不仅要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职权范围进行适度全面评价,更应侧重对重要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重大问题以及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评价。

2.准确性原则。评价应措辞恰当,表述清楚,定性准确,量化评价,少用或不用修饰性语言,不能用单个的事实或几个指标来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遵守廉政规定的整体情况,防止以偏概全,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审计无法核实或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只做客观、写实性的反映,不做具体审计评价。

3.客观性原则。坚持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为准绳,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全面、充分考虑其当时的政策、法规和经济运行环境,要注意划清前任与后任、集体决策与个人行为、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历史与现实等界限,实事求是地给予评价。

4.统一性原则。审计评价的范围、内容与审计的内容和职责范围要相统一,审计评价不应超出审计的职责范围和实际实施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范围。

(二)评价内容

1.真实性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核算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其经济活动成果相符合的程度,重点是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支出管理情况、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各项收入是否纳入财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有无收入不入账,转移、截留、隐瞒、坐支收入,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

2.合规、合法性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来做出评价,看有无未经批准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有无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以及有无坐支、截留、挪用、收入和罚没收入的问题,支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干部奖金、津贴、补贴发放是否严格执行了有关政策规定,有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各种津贴补贴等现象。123下一页→ 审计论文文章3.效益性评价。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益性评价,要充分运用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和综合分析比较,使审计评价具体翔实、有理有据、公正力强。

4.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评价。主要评价在正确组织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对赋予其管理权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论文联盟http://www.teniu.cc度是否符合财会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资产的处置、转让是否经过集体研究,程序是否合法。管理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履行,并评价其有效性和执行效果情况。

5.经济决策评价。审核重大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大额开支、大额采购等方面的决策,通过查看会议纪要,既查看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决策方式是否民主,又查看决策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在执行过程中明确了相关责任,在出现偏差时是否及时发现和纠正,保证决策目标的实现;其经济决策是否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是否兼顾长远与眼前、局部与全局利益,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效益低下和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

6.廉洁自律评价。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方面:有无挪用或侵占公款行为;有无违反财经法规规定,擅自设立;小金库;、;账外账;或隐瞒资金的行为。有无利用职权报销应有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谋取私利,有无收取与个人行使权力相关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购物卡等问题。

四、公正界定经济责任

审计报告中的责任界定,是指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审计机关认可的被审计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对被审计主要负责人担任特定职务期间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界定,包括对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界定。

界定责任要有充分可靠的依据,要依据相关的法规政策,还要依据客观实际。在审计过程中要划清三个界限。即:领导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外经济责任界限,前任制定的制度、文件或前任决策的事项,后任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而未能纠正或解决;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界限,个人决策是个人行为,集体决策是经过民主讨论研究是集体行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有的问题是主观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有的则是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都需要事实求是的认真分析研究,客观公正地界定责任。123→ 审计论文文章

第五篇:经济责任审计

关于××监狱×××同志

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

厅领导: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广东省地厅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省司法厅《关于对XX等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文号),审计组于20××年×月×日至×月×日,对××监狱监狱长×××同志××年×月至××年×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介绍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基本职责情况,简单介绍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基本经营状况,说明本次审计范围和重点。

例:×××同志自××年×月至××年×月担任××监狱监狱长,××年×月至××年×月担任××执行董事。20XX年末,××监狱干警人数××人,职工人数××人,离退休人员人,在押罪犯××人。××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有××、××等。

本次审计的范围是××监狱和××公司×年×月至×年×月预算执行、生产经营及遵守财经法规等情况。审计组审查了××监狱和××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会计账表凭证等有关资料,并对相关事项作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监狱、××公司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在其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完成。注意:

这部分内容尽可能简洁、概括。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注意:以下情况除文中有特别说明的外,可先对任期内的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再根据重要性原则,用表格或文字简要说明审计区间的数据情况,对本次新增加的内容或要求,可反映上次审计至本次审计之间的数据。

(一)预算执行情况。

1.收支情况。包括:审计区间总收入、总支出,期初结余、期末结余,评价是否完成部门预算。

2.办公费等6项考核指标支出情况。评价监狱办公费、车辆费、差旅费、会培费、水电费,接待费(不含企业)等6项指标支出情况。

3.罪犯改造费支出情况,列出罪犯伙食费、被服费、日用品补助支出、医疗费、刑满释放路费支出情况(前三个指标为刚性支出),评价其是否遵循预算和其他法律法规。其他罪犯改造费,如发现存在问题才表述。

注意:

1.本段第一小点按照财务报表统计数字反映,只列4个科目,说明、评价总体情况,明细收支以附表说明,超支(暂存款挂账)、结余(暂存款挂账)情况在“财务状况”段反映。

2.本段第二小点只反映是否超预算,不进行是否节约的评价。

3.如果有个别项目超支,其他项目控制较好,可如下表述“除××超支外,其他××支出能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在企业列支监管费用情况不在本段反映,在“企业经营情况”中反映。

(二)企业经营情况

1.生产性投资情况(包括设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投入)。2.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必须具体列明以下指标:总产值、单工产值、全员单工产值、利润、上缴费用(指上缴省局总额)和货款回收率。

3.监管费用额度列支情况。其他除额度以外的补充监狱经费的情况也要明细列出。

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任期末企业国有净资产与期初对比情况,反映平均保值增值率。

注意:

1.第二小点所列6项指标,可以按以表格说明,再以文字进行简要说明和评价。

2.上缴费用指所有上缴省局费用的总数。

3.单工产值以劳动改造部门的口径统计人数,全员单工产值以狱政部门的口径统计。

4.保值增值情况只反映经营性增值,扣除返还增值税、省局拨款等非经营性增加,此项必须单独制定底稿。

(三)工程建设情况。

1.监狱工程建设总体情况(建设总规模、项目、面积及资金等)。

注意:统计5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企业资金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抽查结果

注意:主要对1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抽查。

(四)期末财务状况。1.期末总资产(列明银行存款总额)、负债、净资产、企业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或流动比率,简要评价偿债能力。

2.医疗费挂账、经费缺口、资金缺口、负债问题。3.在暂存款、暂付款挂账的重要超支项目、项目资金结余。

4.应收账款情况,评价资产质量。

注意:第一小点要反映外部债务总额和一年内到期的外部债务数额。

(五)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包括处理土地问题、弥补亏损、清理不良债权、消化医疗费挂账等情况。

注意:只对消化任前产生的债务才反映,任期内产生并消化的债务不能归入。

(六)执行其他经济管理政策情况。

1.政府采购和大宗物资采购,包括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和零花钱购物。

2.生产项目引进。

3.国有资产管理、出租资产情况。4.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方面情况。5.其他情况。

(七)完善内部控制情况

主要包括建立或完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注意:必须对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注意:

(一)遵循重要性和关联性原则。应将足够重要、与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 相关联的问题列入。

(二)按照“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排列顺序分类列举问题,同一类问题应尽可能合并表述。

(三)每类问题必须要有小标题,小标题要包含对问题定性和金额。

(四)对所列举的问题应当写清问题发生的时间或期间,更要注意区分是否发生在被审计领导人员的任期内。

(五)每个问题应明确列出违反的法规依据,在引用法规依据时,应准确、规范,要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具体条款号。

(六)标题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词语,阐述具体问题时,用词要直接、清晰、简洁,避免模糊其辞,尽量少用过于专业的术语。

四、总体评价及应负相关责任

注意:

1.评价结论要与经济责任履行结果一致。

2.总体评价可参考被审计单位的汇报材料,评价尽可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用词要简洁、凝练。

3.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按照《广东省地厅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三种责任划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划分被审计领导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

例:

审计结果表明,××同志在担任××监狱监狱长和××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在生产项目引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方面存在××问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同志对××问题应负直接责任,对××问题应负主管责任,对××问题应负领导责任。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关系被审计单位的重大利益或长远发展事项,政策不明确或需相关部门加以解决的重大情况:或有负债、债务纠纷、土地纠纷。

(二)增值税、所得税返还使用情况。

(三)除经费、企业账外,存在重要问题的其他账套审计结果。

(四)最近一次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建议落实情况。

六、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注意:

1.审计建议要清晰、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列明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做的事情,涉及金额的要列明金额,特殊情况无法列明的,应作出说明。

2.需列明法规依据时,应准确、规范,要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具体条款号。

3.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情况比较复杂的事项,若需长篇幅表述,可在报告中作简要表述,再以附件(或附表)形式补充表述。

附件:

1.监狱资产负债表

2.企业资产负债表

3.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4.超支、结余情况表 5.不良资产情况表

审计组组长:

成员:

20××年×月×日

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及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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