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衡教基[202_]24号
通知
衡教基[202_]24号
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推荐评选202_--202_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滨湖新区管委会社发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促进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开展,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_--202_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政体[202_]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荐评选202_--202_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范围
202_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小学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2、初中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
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3、高中阶段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科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5、省级先进班集体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6、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或班集体在相同学段,获得过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称号。今年评选因有的县(市、区)在小学阶段没有组织市级评选,可暂不作要求。
7、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的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批准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名额
1、小学按照在校生人数万分之五比例评选,初中按照在校生人数千分之一比例评选,高中阶段学校按照在校生人数千分之二比例评选,按7:2:1比例分配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
2、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负责,名额分配见附表1。各县(市、区)要按比例将评选名额一次性分解到各学校并负责向社会公示。评选过程中一律不准预留或增加指标。
3、小学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主要在四-六
年级,其中六年级指标不得超过50%;初中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主要在初中二年级和三年级,其中三年级指标不得超过50%;普通高中学校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主要在二年级和三年级,其中三年级指标不得超过50%。严格按照学校在校生人数分配指标,严禁出现个别学校、班级指标过于集中现象。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分别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方可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
要采取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教育局文件、推荐指标、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学校校务公开栏、办公楼、主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不得少于4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存入学校永久性档案,以备检查。
2、个人(学校)填写评审表后,班主任和学校主管领导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汇总审批后,以正式文字报告形式报市教育局。
(二)评选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评选工作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主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并吸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3、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基层学校的评选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严禁把名额集中使用在个别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审批时,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标准和评选程序审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准补报。
5、•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不仅要取消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资格,•高三学生还要取消其当年高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申报文件及名册(excel格式,A4纸型一式两份,名册以电子邮件方式另报);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评审表必须为A4纸型反正面打印,不准单面打印)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上报截止时间为202_年4月25日。名册打印过程中有异体字的,要书写清楚。
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河北德育网(www.teniu.cc 附件
1、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表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3、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4、省级三好学生名册
5、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6、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
衡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_年4月12日
主题词:
学生
评优
通知
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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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德教〔202_〕号
附件:
202_党风廉政建设 政风行风 校务公开廉洁文化进校园 综治 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
(一)党风廉政先进单位:
进修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德化一中德化二中德化三中德化五中德化六中德化八中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尚思小学实验幼儿园诗墩幼儿园龙浔中心小学 浔中中心小学南埕实践基地三班中学盖德中心小学三班中心小学
(二)政风行风先进单位:
进修学校德化一中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 第三实验小学 龙浔中心小学浔中中心小学实验幼儿园诗墩幼儿园盖德中学龙门滩中学赤水中学 美湖中学春美中学葛坑中学雷峰中心小学 水口中心小学南埕中心小学美湖中心小学春美中心小学
(三)校务公开先进单位:
德化二中德化三中德化五中德化六中 德化八中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尚思小学诗墩幼儿园特教学校龙浔中心小学 浔中中心小学雷峰中学上涌中心小学国宝中心小学
杨梅中心小学 葛坑中心小学大铭中心小学 龙门滩中心小学
(四)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职业技术学校德化一中德化二中德化三中 德化八中德化六中美湖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 实验幼儿园诗墩幼儿园龙浔中心小学浔中中心小学美湖中心小学 三班中心小学 水口中心小学
(五)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进修学校尚思小学三班中学南埕实践基地 雷峰中学盖德中学葛坑中学春美中学
赤水中学盖德中心小学春美中心小学南埕中心小学 雷峰中心小学 杨梅中心小学葛坑中心小学 上涌中心小学 霞溪分校
(六)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尚思小学南埕实践基地
二、先进个人
(一)党风廉政先进个人:
赖厚利(德化一中)涂文良(德化三中)
陈文举(进修学校)陈志鹏(德化六中)
陈志强(实验小学)林丽芯(第二实验小学)吴隆志(第三实验小学)梁秀春(尚思小学)
陈智超(实验幼儿园)李丽莉(诗墩幼儿园)
(二)政风行风先进个人:
毛秀球(三班中学)陈淑玲(龙浔中心小学)方文红(特教学校)赖开荣(大铭中心小学)赖瑞仲(三班中心小学)许剑平(国宝中心小学)林双金(水口中心小学)陈仁柯(葛坑中学)
李智强(春美中学)
(三)校务公开先进个人:
苏诗川(德化一中)
林维海(德化八中)
寇文贵(第二实验小学)
陈朝霞(诗墩幼儿园)
张钦阳(雷峰中学)
(四)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陈礼为(德化一中)
陈国烙(德化六中)
徐志刚(实验小学)
郑长乐(第三实验小学)
苏辉增(龙浔中心小学)
徐文展(特教学校)
林德青(美湖中心小学)
刘世宏(盖德中学)
(五)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徐昌谨(南埕实践基地)曾宪丰(德化三中)郑丽真(实验小学)苏彩凤(第三实验小学)郭冬梅(浔中中心小学)苏志辉(盖德中心小学)林加钟(德化三中)孙义贞(德化八中)苏文贤(第二实验小学)陈公深(尚思小学)陈少田(浔中中心小学)陈秀芬(实验幼儿园)陈敦波(职业技术学校)
周昌荣(德化五中)林义兵(葛坑中学)
郭国梁(龙门滩中学)林文彬(雷峰中心小学)林德华(春美中心小学)徐宝泉(龙门滩中心小学)温永盛(诗墩幼儿园)查文炜(丁溪幼儿园)郭月艳(双鱼幼儿园)郑文平(育英幼儿园)陈秀华(湖前幼儿园)徐丽琳(城关幼儿园)林桂玉(浔中中心幼儿园)郭翠珍(龙浔中心幼儿园)陈志鸿(霞溪分校)
(六)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先进个人:
周丽雪郭江波(实验小学)林诗阳 冯三妹(第二实小)林群峰 刘燕青(第三实小)郑一帆 陈伟杰(德化一中)郑小玲 吴双燕(实验幼儿园)曾少芬 林梅玲(龙浔中心小学)林清辉 苏义现(德化三中)苏小平周贻泉(浔中中心小学)吴小虹(德化五中)苏春婷(德化六中)
第三篇:小学基教工作总结
xx小学基教工作总结
202_年秋,xx小学在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基本情况
xx小学现有6个教学班,学生83人,在岗教师13人(含返聘教师3人,支教教师1人)。入学率为100%,教师学历合格率100%。留守儿童6人,占比约7.23%。
二、所做的工作
1、基础工作:本学期,我校在县教育局及中心校的正确领导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程为中心。开展了学生向国旗敬礼、爱国主义、中华魂征文、英语早读、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诗文诵读以及帮助困难学生献爱心等活动,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及建档、签订责任状家访活动,校园阅览室读书活动,观看爱国教育影片活动,开展留守儿童手工作品展示活动,以及留守儿童一对一谈心活动。
3、教育教学工作:扎实有效地落实课程方案,面向每一个孩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克服办学条件不足的困难,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提高了教学质量,打造了高效课堂。
我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在成绩和困难面前,我校全体教师一定保持清醒的头脑,团结拼搏、无私奉献,不断创造新的成就。
xx小学 202_-12-19
第四篇:教基厅函
202_〕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重大举措,是教育部党组确定的202_年“奋进之笔”重点攻坚计划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定改革决心,压实责任举措,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紧明确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明确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职能处室(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会同本地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协同机制,落实部门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要积极协调争取同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专项治理。
二、尽快出台方案。各地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要求,针对通知中指出的“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全、强化应试、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非零起点教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等方面问题,逐项分析研究,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完善相应的工作举措。要明确治理工作举报热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省工作方案要在4月中旬前向社会公布。
三、迅速组织摸排。要通过社区走访调研、中小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培训机构申报等多种途径,立即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分门别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审核分析,区别不同情况,逐一进行整改落实,该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摸排情况和整改落实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将建立网上管理系统,全面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度。
四、准确把握政策。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四部门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完善审核标准,突出治理重点,不搞“一刀切”。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要鼓励支持其发展,不能因为开展专项治理影响正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培训等工作。同时要充分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请各省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厅级负责人、具体职能处室(科室)、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后续工作进展也请及时报送。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于5月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区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电话:010-66096451
邮 箱:jybjjs@163.com
教育部办公厅 202_年3月20日
第五篇:京教基20083号
京教基„202_‟3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教委、有关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北京教育学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北京教育技术设备中心:
为保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的顺利实施,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教学管理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实施工作的领导,在本区县课改领导小组内设立由主管主任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的实施;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开设的准备工作,确保将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在师资培训、队伍建设、资源开发、经费投入、设施设备、教学研究、课程评价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开足开齐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必修模块,逐步开设选修模块。做好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选修模块基地学校(或中心)的建设,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符合课程的基本要求并做到实用够
用,具有特色。充分利用并整合本地区的教育资源,发挥辖区内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事业单位在技术人才、设施场所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尽可能使学生在本区域内完成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必修、选修模块的学习。
(二)各普通高中校(含民办高中及设有普通高中教学班的中等职业学校等,下同)应有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通用技术课程的实施工作,加强对通用技术课程的教学管理,使学生按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完成必修模块的学习任务。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有选择地开设选修模块中的1个或若干个专业,首轮实验至少在高中三年开设一个选修模块,并逐年增加选修模块数量。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我发展的通用技术课程选修模块。
二、抓好教师培训重视队伍建设
(一)市、区县教研部门要根据高中通用技术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不同教学内容、特点和专业需要,采取适当的培训方式组织好教师培训。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中校负责组织并确保教师参加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尽早规划普通高中教师专业结构的调整,督促并协助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配足通用技术课
程教师。通用技术课程必修模块按每5--6个平行班配备1位专职教师;选修模块可配专职教师,也可聘请固定的兼职教师。要支持学校招聘工科院校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担任通用技术课程教师,支持学校聘请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担任通用技术课程兼职教师。
(三)各普通高中校可选派理科或劳动技术等学科的教师担任通用技术课程或实验的辅导教师,鼓励有条件的青年教师从事通用技术课程教学或辅导工作。
(四)各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院等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设置“技术教育专业”或开设有关的选修课程;同时,还可采用举办通用技术课程师资培训班或函授班等方式,解决目前通用技术课程教师的培养和专业技术培训等问题。
(五)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人事部门研究建立通用技术师资队伍建设机制,设立通用技术教师(含技术实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目前可参照理科教师的标准为其核定工作量、确定职称评定标准,将其纳入继续教育及评先、评优等相关体系中,并给予适当倾斜,鼓励教师在通用技术课程教学领域尽快成长,不断健全专业队伍,要为通用技术教师的专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三、开发课程资源保障设施建设
(一)市、区县教研部门要统筹规划并组织开发通用技术课程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北京教师研修网为通用技术教学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
(二)市、区县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按照有关标准组织生产厂家为学校做好通用技术课程(必修模块)专用教室设备及器材的购置、装配、调试以及售后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通用技术必修模块教学的正常实施。
(三)市、区县两级学具发行部门要按照通用技术课程必修模块教学的需求,采取集约订购、按时配送、供货到校的方式,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符合环保、卫生和安全标准的试验原材料。
(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中校要统筹规划通用技术必修、选修模块教学场地的建设,利用好已有的劳动技术教育中心、教学辅助中心、职业高中实习、实训基地以及普通高中与其他单位共建的实践基地,可以统一建设通用技术教育基地(中心),或在临近的基所学校分别建设不同选修模块专用教室,实行学生跨校选课制度。在通用技术课程必修模块专用教室尚未完善时,通用技术课程的教学试验可以利用物理实验室或计算机等专业教室进行。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中校,要依据《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通用技术(必修)课程教学设备配备标准细则》做好教
学设备配备计划,要设立专项经费,在三年内达到相关标准。
三、开展教学研究做好课程评价
(一)市教研部门和师训部门要根据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选修模块特点和不同专业的教学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组建由各区县相同选修模块教学单位(如:基地校、教学中心、教研室、教学点等)教师参加相应选修模块教研协作组,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在相关师资、技术设备和管理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有计划地开展相同的理论知识培训,专业技术的技能训练,共同开展相同选修模块的教学研究。
(二)各区县教研机构必须配备专职的通用技术课程教研员。通用技术课程教研员负责本区县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必修模块的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市教研部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通用技术课程选修模块校际间教学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各普通高中校应设立通用技术课程教研组,或成立校际间的通用技术课程联合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要加强通用技术课程教学过程管理,要建立通用技术课程教学档案。
(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领导并发挥区县教研机构在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评价中的作用,指导各普通高中校做好通用技术学分认定工作,监控和评估普通高中校综合素质评价通用技术课程的质量。普通高中校通用技术会考和模块考试学分认定工
作,要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京教基[202_]35号)和《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模块考核指导意见(试行)》(京教基[202_]16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五)市、区县教科研规划部门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相关课题项目,通过课题研究,促进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的实施,不断提高通用技术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行政规范性文件 △通用技术课程△ 管理 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2_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