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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会章及附则(202_年修订版)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14-979558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8 23:25: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会章及附则(202_年修订版)

《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会章及附则》

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

会章及附则(202_年修订版)

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理事会

核实及印行 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理事会核实及印行 《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会章及附则》

目录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会员

第三章„„„„„„„„名誉席位

第四章„„„„„„„„全体会员大会第五章„„„„„„„„理事会

第六章„„„„„„„„处分

第七章„„„„„„„„财务

第八章„„„„„„„„其他

第九章„„„„„„„„附则

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理事会核实及印行 2

《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会章及附则》

序言

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总会,是一个由东南大学学生组成的非赢利性之学生自治组织,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南大学委员会、东南大学校医院、东南大学红十字会的联合指导、帮助和监督。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本着发扬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宗旨,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七项基本原则,以“弘扬人道主义,普及救护技能,组织保健教育,促进校园文明”为工作中心,向东南大学的广大青少年学生传播红十字精神,提供人道主义救助。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名称

本会中文名称为: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简称:青少年红会 英文名称为:Red Cross Youth Society of SEU

第二条 结构

本会的主要机构及领导机关: 1.全体会员大会 2.理事会

第三条 宗旨

人道、博爱、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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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基本原则

本会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七项基本原则即:

人道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要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公正

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

中立

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本运动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

独立

本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经常保持独立,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志愿

本运动是个志愿救济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利益。

统一

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普遍

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在运动中,所有红会享有同等地位,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

第五条 性质

本会为东南大学学生组成的非赢利性之学生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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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会址

本会地址为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校医院311室。

第七条 法定语言

本会法定第一语言为中文 第二语言为英文.如有任何歧义,一切则以中文为准.第二章 会员

第八条

资格

1.基本会员:所有东南大学在校学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MBA),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本章程,热心红十字事业并缴纳会费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递交档案,上级红十字会批准,即为本会基本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基本会员由中国国家红十字会发给会员证,确认其会员资格。2.荣誉会员: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理事会授予之永久荣誉。惟有此等会员不能享有基本会员之权利。

2.1曾经对本会或对东南大学红十字事业作出特殊贡献之人士; 2.2对中国红十字事业有杰出成就之人士。

第九条 权利

所有基本会员均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及罢免权; 2.对本会工作提出表扬、批评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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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使用红十字会的标志和服装;

5.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接受红十字会的专业知识培训; 6.法律、本章程及附则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义务

所有会员(包括荣誉会员)需遵守以下之义务: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法》; 2.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与《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章程》; 3.按期缴纳会费;

4.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推动会务发展及会员间的相互合作; 5.为本会的发展和荣誉做出贡献,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6.不得做出破坏本会荣誉及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 7.完成红十字组织交办的任务;

8.法律、本章程及附则赋予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的入会与退会手续

1.本红十字会在新学年第一个长学期初,招纳新会员;在特殊情况下经理事会2/3表决同意,可招纳新会员;

2.非招新期间申请加入者,先由组织部暂时管理,待下一次正式招新时入会; 3.凡入会者一次性交纳在校年限会费,额定五元一年;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经书面申请,理事会审核,收回会员证及标牌,退还人事档案,会费概不退还,视作为捐赠红十字事业; 5.连续三次会员大会无故缺席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对在本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有模范事迹的会员,本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或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和颁发荣誉证书、证章。

第十三条

对红十字事业有显著贡献的志愿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本会将申请授予荣誉称号和颁发荣誉证书、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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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名誉席位

第十四条 席位

经本会理事会2/3表决同意后,可设立: 1.名誉会长1名 2.名誉副会长2名 3.名誉顾问5名 4.名誉法律顾问1名

第十五条 任期

所有名誉席位任期2年。

第四章 全体会员大会

第十六条

组成

会员大会由所有会员组成,并设主席团。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及秘书各一名,主席由本会会长担任,副主席由常务副会长担任、秘书由秘书部部长担任。

第十七条 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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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大会会长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年,连选可连任,同一届职位任期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八条 形式

全体会员以不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第十九条 性质

全体会员大会为本会之最高决策权利机构。

第二十条 召集会议及运做

1.会员大会须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平常会员大会,由大会主席召集,全体会员投票之通知须于投票七个工作日前对全体会员公布;

2.如有五分之一会员书面要求或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认为有需要,大会主席须于十天之内举行投票;

3.会员大会在超过三分之二会员出席时方能召开,若当时出席的会员人数不足,则不能召开会议,且一小时内作第二次召集,届时则不论出席会员人数的多少均视为有效;

4.会员大会的决议取决于出席会员之过半数同意,而弃权票须少于总投票数之一半方为有效。遇票数相同时,主席具有决定性的表决权; 5.投票时间最少为四小时,所有会员均须直接投票; 6.核算票数须于投票完结后二十四小时內进行.核算过程,须有校方职员为监票人,监察核算票数之进行;

7.如对全体会员投票有任何投诉,须于核算票数后两个工作日內书面向哩事会提出。理事会须于接到投诉后五个工作日内召开非常务会议,作出決定; 8.如无投诉,投票结果须于核算票数后两个工作日后,由会长正式公布,始告有效;

9.在投诉未获解决前,投票结果不能正式公布。

第二十一条

权限

会员大会具有以下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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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决不属于理事会权限的事宜;

2.修改及解释会章及附则;

3.制订、审议及通过内部规章及附则;

4.审议及通过理事会提交之各项议案、工作报告及年度帐目; 5.任免领导机关成员;

6.法律、章程和内部规章所赋予之其他权限。

第五章 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定义

理事会为本会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物及行政工作,代表全体会员与外界沟通。

第二十三条

权限

1.理事会之权利仅次于全体会员大会之决策权利;

2.理事会应履行本会会章及其附则、宗旨,履行会员大会之决议; 3.在理事会权利范围内委任理事会辖下的任何部门之成员; 4.在理事会权利范围内委任理事会辖下的常设项目组之成员; 5.对外代表本会,并可委派代表团对外代表本会;

6.制定本会之内部规章草案,并送交全体会员大会审议; 7.制定本会之行政规则,并送交全体会员大会审议;

8.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财政预算,并提交予会员大会审议; 9.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年度财政报告,并提交予会员大会审议; 10.取得及管理本会的财产;

11.处理及监察下属部门行政及财政运作;

12.批准下属部门及常设项目组的财政收入或支出动议; 13.组织各项目组,统筹有关工作;

14.履行法律、章程及内部规章赋予之其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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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一年,可连任,连任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四条

成员

理事会成员于周年大选中选出,成员包括: 1.会长 一名 2.副会长 两名 3.会长助理 一名 4.秘书部部长 一名 5.组织部部长 一名

6.企划部部长 一名 7.宣传部部长 一名 8.外联部部长 一名 9.急救部部长 一名 10.同伴教育工作组负责人 一名

第二十五条 成员职责

1.会长为本会行政首长,负责本会一切行政事务,对外代表本会,并需经常向理事会报告本会状况;

2.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常务工作,并负责本会一般性活动策划的审批工作; 3.财务副会长协助会长财务工作,并负责本会一般性活动预算的审批工作; 4.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并负责协调日常所有相关工作;

5.秘书部部长负责秘书部常务工作。秘书部下设文秘档案组,财务审计组,物资调度组,网络维护组,分管人事、活动档案文件,财务审计,物资注册管理,网络形象维护工作;

6.组织部部长负责组织部所有相关事宜; 7.企划部部长负责企划部所有相关事宜; 8.宣传部部长负责宣传部所有相关事宜; 9.外联部部长负责外联部所有相关事宜; 10.急救部部长负责急救部所有相关事宜;

11.同伴教育工作组负责人负责同伴教育专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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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事会会议由会长主持。如会长缺席则由会长助理暂代其职。如上述两人缺席,则由常务副会长主持会议,直至有新决定为止;

2.理事会会议秘书由本会秘书部文秘档案处处长担任,如秘书部文秘档案处处长缺席,则由秘书处财务审计处处长暂代其职,如上述两人均缺席,则由秘书处物资调度处处长为临时秘书;

3.如理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认为有需要,主席须于十个工作日内召开理事会非常务会议处理某特定事项;

4.非常务会议通知及议程,须于会议七个工作日前对理事会成员公布; 5.非常务会议法定人数在超过三分之二成员出席时方能召开;

6.非常务会议决议取决于出席成员之过半数同意,而弃权票须少于总投票数之一半方为有效。遇票数相同时,会长具有决定性的表决权; 7.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负责,于理事会会议中宣读及通过,并须于会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对全体会员公布。

第六章 处分

第三十一条 纪律程序

1.凡违反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之会员,将被以下机关或人士提起纪律程序: 〈一〉会员大会主席团一致通过; 〈二〉理事会三分之二赞成通过; 〈三〉十名或以上会员联署要求;

2.凡依照上款〈三〉项规定要求召开会议者,须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联署人员包括一至五位发起人;

〈二〉发起人须于联署文件中列明要求讨论事项之具体内容;

〈三〉发起人须与主席就要求讨论事项制订会议议程,惟议程之最终决定权归主席,但必须说明其理由;

3.违规行为可采取以下处分:

〈一〉冻结会员权利(任何会员若不履行其会员义务或违反本会会章,而于理事会会议上通过,理事会可冻结该会员之一切会员权利,期限由理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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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何受到处分之会员,其一切有关资料,记入本会会员档案; 4.一切处分均须由理事会组织执行; 5.纪律程序之具体规定由内部规章订定。

第七章 财务

第三十二条 财政运作原则

1.本会的财政预算应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而开支应符合本会的财政计划。

2.具体财政运作由内部规章规范。

第三十三条 财政年度

本会财政年度由每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一日止。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会章及附则修改

1.基于下列任何情况,可提出会章及附则修改: 〈一〉会员大会主席团一致通过 〈二〉理事会四分之三赞成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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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占全体会员百份之三十或以上联署要求。

2.通过修改会章及附则须由理事会会通过任命成立修章委员会,负责任何有关章程修订的建议,经会员大会四分之三通过方可修改。3.章程修改之具体规定由内部规章规范。

第三十五条 章程解释

章程若有遗漏及不清晰之处,由理事会作出解释,惟须经会员大会确认,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规范及红十字相关规范条例。

第三十六条 内部规章

本会会章及附则未有列明之处,概由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制定内部规章施行

第三十七条 会旗及会徽

本会会旗及会徽,会旗式样全体会员大会决定报上级红十字通过制定,会徽式样载于本会会章附则,且为本会会章的组成。

第九章 附则

会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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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旗:

本章程经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于202_年11月1日起生效。

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理事会核实及印行 14

第二篇: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202_年招新工作具体安排

202_年招新工作具体安排

202_年招新现场工作具体安排

招新时间:202_年9月21日 招新地点:九龙湖校区大活广场

工作人员人数:组织部(含会员)4~6人;秘书部2人;急救部3人;宣传部、企划部、外联部各1人。

招新所需物品:KT板、桌椅(此两项从学团联处获取);会员必读手册约300本、宣传展板3~5块、X展架一个、海报一张、鼠标垫若干、会旗两面(一大一小)、旗杆一根、安妮、夹板、三角巾等

招新现场工作分配:

前期准备

(早上9:30~10:30)

外联部联系学团联,获取桌椅、KT板搬运的批条;

组织部分两队,一队(约2人)在大活搬运座椅、KT板,初步布置招新现场;另一队(约3人)去校医院311室搬运会员必读手册、宣传展板、X展架、鼠标垫、会旗、旗杆、安妮、夹板、三角巾等用品;剩余一人在大活广场照看物品;

秘书部在9月10日晚准备好所有招新用品,早上9:30到校医院311开门,指导现场搬运工作。

中期实施 第一阶段:(中午10:30~1:30): 登记处:2人(组织部负责)

咨询处:2人(七部门协调保证充足)急救表演:3人(急救部负责)记录:2人(秘书部负责)

第二阶段:(下午1:30~5:00): 现场保持2人(七部门协调保证充足)

第三阶段:(下午5:00~6:00)登记处:1人(组织部负责)

咨询处:2人(七部门协调保证充足)急救表演:2人(急救部负责)记录:1人(秘书部负责)

后期扫尾

(下午6:00~6:30)

打扫现场,搬运物品5人(各部门协调保证充足)

注意:招新工作由组织部负责对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登记,并记入本学期考评工作当中。

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具体安排

会议时间:202_年9月23日晚6:30 会议地点:待定(外联部负责,在9月20日之前(含)确定)参加人员:九龙湖校区全体在籍老会员和新招会员 大会主持:会长 大会流程:

1.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会长谢晨向新会员致欢迎辞,并就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作简单介绍,宣读202_年我校荣获南京市玄武区优秀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名单、202_-202_学年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团体干部、干事表彰通知、202_-202_学年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优秀干部、干事、会员表彰通知;(约5分钟)2.东南大学红十字会秘书长任苏坪向新老会员致辞;(约5分钟)

3.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秘书部部长葛蕾向全体会员介绍202_-202_学年下学期工作运行情况和财务运行情况;(约15分钟)

4.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中弛向全体会员介绍202_-202_学年上学期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编制情况;(约10分钟)

5.组织部、秘书部就上学期的若干问题对全体会员作解释说明,并接受会员质询;(约15分钟)

(以上部分结束后,202_级老会员可退席)

6.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各部门部长对各自部门作详细介绍;(每个部门各5~10分钟,总共约50分钟)

7.会长、常务副会长、财务副会长、项目副会长就各自工作作一定的介绍和说明;(每人约3~5分钟,总共约15分钟)8.各部门接受干事报名;(约15分钟)

9.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会长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总时长约2小时)

各部门干事面试工作具体安排

面试时间:202_年9月24日~9月27日(具体时间各部门自定)面试地点:各部门自定

面试内容:各部门于202_年9月21日前的理事会会议上确定(备案),并照此执行

注意:新招干事名单于202_年9月28日前报组织部、秘书部,以便最终确定一般会员名单。

新会员培训工作具体安排

会务知识培训

会务知识培训时间:第一次202_年9月26日晚6:30~7:30;第二次202_年10月11日晚6:30~7:30(视第一次请假人数确定是否开班)

培训地点:待定(外联部负责,第一次培训地点必须在在202_年9月23日之前(含)确定)会务知识培训内容:红十字的诞生及发展历程、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红十字标志的使用规范、国际人道法等

急救培训

急救培训时间:第一次202_年10月11日晚6:30~7:30;第二次202_年10月18日晚6:30~7:30(若不开会务知识第二次培训班则调整至10月17日晚6:30~7:30 培训地点:待定(外联部负责,第一次培训地点必须在202_年10月9日之前(含)确定)急救培训内容:心肺复苏术、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

第三篇:青少年红十字会知识讲座

青少年红十字会知识讲座

红十字会是国际三大组织之一(国际三大组织包括:联合国、奥委会、红十字会),起源于1863年,距今已有138年的历史,是由瑞士人亨利.杜南创立的。为纪念红十字会创始人亨利.杜南,把每年的5月8日(亨利.杜南生日)作为“世界红十字日”,这一天,世界各国都开展纪念活动。

红十字会的七项基本原则:1965年10月,在维也纳召开的第20届国际红十字大会上讨论通过了红十字七项基本原则,作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最高指导原则。七项基本原则:人道性、公正性、中立性、独立性、志愿服务、统一性、普遍性。

红十字标志:由五个大小相等的红色正方形拼和而成,代表五大洲,日内瓦公约明文指出红十字标志系掉转瑞士国旗的颜色而成,是为了对日内瓦公约发祥地瑞士表示敬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规定:红十字标志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是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是红十字会的专用标志,不得用于商标、广告、包装设计以及规定之外的医疗机构。

国际人道主义法:是指目的在于保护战争的受难者尽可能减轻战争给他们造成的灾难的国际公约,包括四个日内瓦公约和两个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会在公约中所处特殊地位,可向被公约保护的战争受难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而红十字会的设施、车辆人员等均受保护。中国红十字会宗旨、性质:根据1993年10月3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其性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活动,接受国务院管理,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管理。

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所履行的职责: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兴建和管理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根据灾害和事件的具体情况,由中国红十字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2)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城镇居民委员会、农村、牧区,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3)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工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开展非血缘工作骨髓移植提供者动员、宣传、组织和供髓者资料数据的储存、检索工作。4)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5)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机场、火车站、宾馆、商场、公园、货币兑换处等公共场所可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6)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交流。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8)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并协助各级人民政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9)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10)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红十字会在战争时期所履行的职责:1)组织红十字会救护队,参与战场救护。2)在武装部队中依法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工作。3)对战区平民进行救助。4)协助战俘、被监禁者及难民与家人取得联系,转交钱物,并为此建立必要的通信渠道。5)参与探视和见证交换战俘。

第四篇:优秀红十字会青少年材料

优秀红十字青少年先进事迹材料

XX,XX中学202_ 级学生。在学习上,她刻苦好学,勤于动脑。从一年级到现在,各科成绩一直在年级名列前茅,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读书是她课余的一大乐事,从童话故事到历史读本,从自然科学到天文知识,她都读的津津有味。广泛的阅读开阔了她的眼界,同时也提高了她的写作水平。

她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灵。在家里,对待亲人,关注亲人的冷暖,经常帮助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打扫卫生,让亲情其乐融融。对待邻里,她文明礼貌、与人为善,深得邻里喜爱。在学校,对于困难同学,她总是乐于伸出援助的手,助人为乐,真诚奉献。对于学习上的后进生,她也是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对于博大复杂的世界,她有一颗天真的童心,心灵装满了追求真、善、美的理念。

自入会以来积极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学习理论,在活动中实践理论,这样做到学以致用,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她端正思想,提高思想觉悟水平,树立起作为红十字会员应该起到带头和模范作用;她按时缴纳会费,不拖后腿,努力为红十字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她积极与同学及兄弟班级的同学搞好关系,由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她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合理利用自己的生活费,她深知金钱的来之不易,从不乱花一分钱。在5.12 汶川大地震和甘肃舟曲的自然灾害中,她同

全国人民的心情一样,心系灾区人民,在抗震救灾中,多次在班级中筹划组织了向灾区人民捐款献爱心活动,本人也多次向灾区捐款,受到了老师以及学校领导的赞许与表扬。作为一名共青团员,她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为灾区捐款、清除污染物保护环境、学雷锋捐资助学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都能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人,为同学做出表率和榜样。作为团员她有积极的心态,乐观的精神,和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而且胜不骄,败不馁,能发扬团结友爱,关心他人,具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良好的道德习惯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长期的养成过程。从我做起,带动别人。只有这样才不会违背于作为新一代光荣的红十字会员的精神。

虽然通过红十字会的悉心培养和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一点点成绩,但是她认为还是远远不够的,她以一个优秀红十字少年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中实事求是,戒骄戒躁,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始终保持先锋模范作用,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不断创新、默默的奉献,在活动中求积极,认真而努力地做好组织交给的每一件事,由于活动积极工作突出,202_ 年6 月被评为学校学习标兵。

一直以来,这都是她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她一步步地朝这个目标在前进,在努力,全面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不断在学习中增长知识,在人生旅途中陶冶情操,在社会实践中磨练意志!

第五篇:红十字会青少年工作细则

赤峰市红十字会青少年工作细则(试行)

------------------政策指导

加入时间:202_-6-11 11: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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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红十字运动在青少年中的普及,规范我市红十字会青少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应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围绕“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开展贴近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和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校园活动。

第三条

各级红十字会应与教育、卫生部门,共青团组织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开展青少年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应从人力、物力、财力和活动时间上大力支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组织体系以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为主导、学校红十字会为基础。

第五条

赤峰市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是市红十字会下设的工作机构,内设中小学、中专工作部和高校工作部两个部门。

第六条

各旗县区红十字会应建立学校工作委员会。

第七条

各级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实行委员工作会议制。

学校工作委员会的委员由各委员单位推荐产生,一般由教育、卫生、共青团、红十字会系统主管领导组成。

每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委员空缺时,由委员单位提出继任人选,经委员会审议后,确认。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第八条

学校红十字会是在各级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员工共同参加的中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在学校领导和上级学校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

第十条

学校红十字会实行理事会议制。

理事会由校级领导、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红十字青少年会员代表组成。学校红十字会会长由校(院)长或主管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秘书长由团委、学生处或德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学校红十字会可根据学校结构和会员人数情况设立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支会及红十字小组。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赤峰市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指导全市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指导下设的中小学、中专工作部和高校工作部以及各旗县区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研究工作发展方向,结合业务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开展组织各类大型活动;进行人员培训。

各旗县区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职责:负责指导所辖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发展会员队伍,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第十二条

小学红十字会工作职责:以加强红十字意识教育为主要内容,做好会员入会前的普及宣传工作,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培养自救互救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学生开展献爱心募捐救助、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宣传、动员、收费等工作。

第十三条

普通中学、职业高中、中专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职责: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红十字会法宣传,普及救护知识,成立救护队,进行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和烟草及青春成长期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宣传,参与献爱心募捐救助,红十字志愿服务,友好合作交流活动的宣传、动员、收费等工作。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职责:重点开展红十字会法和国际人道法的传播,救护员培训并成立救护队,广泛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爱心募捐救助,社会实践,友好合作交流活动,宣传倡导自愿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组织远离毒品和烟草教育、心理健康、预防艾滋病宣传和青年同伴教育等活动。

第四章

会员与标识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的师生员工,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自愿缴纳会费的,由本人填写会员申请表,经学校红十字会批准,均可成为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入会者,登记备案,发给会员证、徽章。

第十六条

会员享有和承担《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毕业、转学或参加工作(调动工作)的会员,凭原会员证到新单位红十字会登记注册即可。转入单位没有建立红十字会组织的,保留会籍。

第十七条

学校红十字会学生会员按缴纳会费,数额不限,其他会员会费为10元;会费由学校红十字会负责收缴、使用和管理,80%留学校红十字会,20%缴纳上级红十字会。会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

第十八条

全市学校红十字系统统一使用的标识:

标志:为白底红十字标志。标志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标志标明性使用规定》执行。

会徽: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

第十九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名称:在学校名称后加“红十字会”。对外交往中的称谓: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XX School/University或ChiFeng Red Cross XX School/University。

第五章

政策与制度

第二十条

学校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学校整体教育工作,并写入学校工作计划。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经费除来源于会费外,学校应积极支持学校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并给予专项活动经费的补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被评为市级优秀会员的师生员工由学校记入人事档案。会员工作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可报请上级红十字会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红十字会确立入会登记制度、工作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交接制度、年终评选表彰制度,使工作逐步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第六章

考核评比

第二十四条

赤峰市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及考核评比标准,分阶段、分层次开展验收评审工作;旗县区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通过评选市达标示范学校,验收中小学校红十字会工作。

第二十五条

开展全市范围内两年一次的“十佳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百名优秀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学校工作委员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第七章

第二十六条 则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会章及附则(202_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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