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教师职业道德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14-897573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3 17:36: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师职业道德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镇中心小学

教师的职业道德关系到孩子的一生,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师德师风状况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转变发展方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途径。

为扎实推进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我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方案如下:

一、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评长效机制

为使师德建设工作形成常规化,使师德考评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每学期结合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师德考评活动。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工作步骤

1、抓学习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学校利用教师学习和教师会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学习笔记,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师德整体水平和思想道德观念。

2、抓问题排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问题排查,针对本校教职工及教职工本人存在的师德问题进行排查。每一位领导、教师要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深入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实行 解决问题销号制度。对在问题排查期内不能发现,致使问题长期存在不能得到及时整改的,实行问题倒查责任追究制度。要着重开展好以下排查活动:

(1)是否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的信念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有无违背教育方针政策,存在只教书不育人的言行;

(2)是否做到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有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罚代教的行为;

(3)是否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勤奋教学;是否存在收费补课、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教辅用书、课堂上不用心授课而课后暗示、诱导、威逼学生参加补课进行收费的不良行为;

(4)是否做到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尊自爱,廉洁从教,是否在工作日喝酒、打麻将、玩扑克等活动的现象;

(5)是否做到文明执教、服务育人、尽职尽责;是否存在损害、扭曲教师形象的现象。

通过排查,着力解决我校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使全校逐渐形成一支师德观念强、师风正、素质高的教师队伍,努力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保证活动的成效,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完善会议档案、师德活动档案、师德排查档案,保留必要的音像资料。

3、组织师德考评 学校要成立考评组,人员组成根据以下标准构成:(1)教师考核组,教职工大会公开选举产生。小组成员要以一般教师为主体,人员为一般教师的三分之一。(2)家长考评组,由所任班级的3—5名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随机抽签产生。(3)学校考核组,教师代表共3— 5人组成;教职工大会公开选举产生。小组成员要以一般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小于二分之一。

考评分的计算:教师的考评分,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计出,综合分为100分,教师考核分按30%计,家长代表考评分按30%计,学校考核分按40%计。

师德考核结果具体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可确定教职工总数的30%为师德优秀教师。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凡教职工出现以下八种不良行为之一,一经查实,其该学期的师德考核即定为不合格:

(1)参与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活动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擅自停课、空课,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造成学生辍学的;

(3)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的;

(4)搞有偿家教或自行组织举办收费性培训班、辅导班的;(5)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6)学期内累计旷工达到5天及5天以上的;(7)教学极不负责任,家长反映强烈的;(8)在值班中,出现安全事故的;

(9)因违纪违规违法受到上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4、组织整改。对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全校通报,并责令其反思和整改,并形成书面检查材料。检查材料应包括“存在的突出问题”、“导致问题形成的原因”、“今后努力的方向及整改措施”三个部分的内容。

5、抓典型教育和表彰奖励。学校要积极发现本单位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材料,向有关媒体推介,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

6、抓制度建设。学校要在学习教育、查摆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师德检查监督长效机制,并以此作为今后教师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提拔晋升、职务调整的必备条件。

三、建立师德奖惩、监督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培育典型,树立榜样,严格惩治师德不良行为,强化队伍管理,提高社会对教师队伍的满意度和赞誉度,今后,学校在每学期教师绩效考核时,将认真开展一次师德考评活动。凡师德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四、加强领导,确保师德建设工作的有效实施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 实,务求实效。建立师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导和检查督促此项工作开展,指定人员专抓此项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

为有效地遏制师德不良现象的发生,对师德师风实行有效监督,学校设立师德投诉电话,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群众对学校、教师师德情况的反映,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对师德不良行为的投诉举报。

考核标准

一、师德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依法执教(1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2分)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2分)

3、自觉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4分)

4、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义务性政治活动(包括各种赈灾和献爱心活动)。(2分)

(二)爱岗敬业(2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对教师职业有浓厚的感情。(4分)

2、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主动承担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4分)

3、认真准备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5分)

4、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3分)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能善意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有创意性;能主动承担学校临时性工作。(2分)

6、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真情献给教育事业,做爱岗敬业的模范。(2分)

(三)热爱学生(1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2分)

2、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2分)

3、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分)

4、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分)

5、要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2分)

(四)严谨治学(10分)

1、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具有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投身教育创新实践,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更新教育观念。(3分)

2、富有创新精神,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手段,注重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引导学生在发掘兴趣和潜能的基础上全面发展,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2分)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2分)

4、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如饥似渴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本领。要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3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谦虚谨慎,顾全大局。(2分)

2、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家长、学生中的威信(4分)

3、关心集体,积极投身集体活动,维护学校荣誉,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4分)

(六)尊重家长(10分)

1、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3分)

2、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2分)

3、尊重学生家长的人格,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2分)

4、教育学生尊重家长。(3分)(七)为人师表(20分)

1、品行端正,诚实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于律己,以身作则。(5分)

2、奉公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法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5分)

3、文明执教,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在课堂上不得吸烟或使用通讯工具。(5分)

4、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不得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5分)

(八)廉洁从教(10分)

1、不以职谋私,不私自以补课、辅导、复习等各种理由收受学生和家长的钱物,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5分)

2、不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5分)

二、下列行为一票否决,定为师德考核不合格。(1)参与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活动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擅自停课、空课,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造成学生辍学的;

(3)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的;

(4)搞有偿家教或自行组织举办收费性培训班、辅导班的;(5)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6)学期内累计旷工达到5天及5天以上的;(7)教学极不负责任,家长反映强烈的;(8)在值班中,出现安全事故的;

(9)因违纪违规违法受到上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三、考核机构

人员组成根据以下标准构成:(1)教师考核组,教职工大会公开选举产生。小组成员要以一般教师为主体,人员为一般教师的三分之一。(2)家长考评组,由所任班级的3—5名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随机抽签产生。(3)学校考核组,教师代表共3— 5人组成;教职工大会公开选举产生。小组成员要以一般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小于二分之一。

四、本标准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奖惩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使我校广大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精神,塑造我校良好的教师形象,打造一支品牌教师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评先树优、职称评聘挂钩制度实施方案。

二、师德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家长、教师组成三个层面的师德考评组织具体负责师德考评工作。

三、评先树优前置制度:

1、师德考核依据“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八个方面,每年结合学校师德建设推进的重点确定考评具体内容。

2、把师德考核结果纳入对教师的评价体系,作为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在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评选中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一个前置条件,只有在学校师德考评中被评为“师德优秀教师”的,才有资格参加上述评选。

3、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聘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骨干教师评选时给予加分奖励,在评先树优时优先安排。

4、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

镇中心小学

第二篇: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制度

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制度

大秦乡中心小学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具体内容详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素》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述评范围。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小学低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采取年级组或学科组教师评议与全体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向每一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

5、公示考核评议结果。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

三、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20%。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第三篇:教师职业道德奖惩制度

天口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奖惩制度

1、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基础上进行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考核。

2、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

3、严重违犯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任何一条,足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教师,或丧失其教师资格;每一小项的权重都只是在合格基础上才具有评估优劣的作用。

4、考核满分共100分,分12个考核单项,逐项测评。各个小项均完全做到,得满分;各个小项如有违犯行为,该小项不得分;若违犯该小项,行为情节恶劣,该单项不得分。

5、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下者,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且不能参加教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者,考核不能定为称职,且不能参加教师职务晋升和工资档次晋升。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者,未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按管理权限给予口头警告、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分。

6、凡有下列行为者,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1)上课使用通讯工具。

(2)有“三乱”现象。

(3)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4)闹不团结,诽谤诬蔑他人。

(5)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6)制造不和谐人际关系,搞小团体。

一票否决的具体内容是:职评、工资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岗位竞岗、评优评先

202_.09

第四篇:教师考核奖惩制度

教师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各级职务教师职责的规定以及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政治思想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院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含兼职教师)均属考核的范围。对下列教师不予考核:

本外出学习的;探亲、休假超过本半年的;公派出国的;借调外单位(个人要求借调),但未按规定完善手续的。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的情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

能、绩,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工作实绩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综合体现,重在考核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聘约情况,完成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2.考核标准以学院规定的各级职务教师职责工作总量和聘任时下达的任务为基本依据。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师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录,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定期考核分为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按学校的安排进行,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考核为依据,在聘任期满时进行。

2.德、能、绩的考核,即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的考核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的考核,实行量化评分的办法;勤的考核,根据教师工作特点实行倒扣分制。

3.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德、勤考核满分各为10分,工作实绩考核分上不封顶。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以考核教学工作实绩为主,教学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70%,其中完成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的实绩考核分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实绩考核分的70%,科研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30%;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以考核科研工作实绩为主,科研工作

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70%,教学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30%。

4.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5.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自评。

(2)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

(3)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和自评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学院考核小组对教研室主任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学院领导班子通过以后,由学院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五、考核结果及评价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本调入的教师,根据其在调出单位和我院的工作表现及实绩,确定考核等次。

3.对受警告处分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下列人员,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当年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

受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内的。

5.对应该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教师,直接定为不合格。

六、本规定自202_年1月1日起实行。

第五篇:教师考核奖惩制度

教师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提供依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政治思想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校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均属考核的范围。对下列教师不予考核: 本外出学习的;探亲、休假超过本半年的;借调外单位(个人要求借调),但未按规定完善手续的。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的情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能、绩,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工作实绩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综合体现,重在考核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聘约情况,完成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2.考核标准以学校规定的各级职务教师职责工作总量和下达的任务为基本依据。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师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考核按学校的安排进行,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考核为依据,在聘任期满时进行。

2.德、能、绩的考核,即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的考核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的考核,实行量化评分的办法;勤的考核,根据教师工作特点实行倒扣分制。

3.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五、考核结果及评价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2.本调入的教师,根据其在调出单位和我校的工作表现及实绩,确定考核等次。

3.对受警告处分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下列人员,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当年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 受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内的。5.对应该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教师,直接定为不合格。

教师职业道德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