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洛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初探
洛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初探
伊川县社会保险中心 杨向前
摘要 公共服务标准化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保险作为政府公共职能的组成部分,其经办服务标准化既是广大参保群众对“阳光政务”、“高效政务”的热切期盼,也是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经办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外地部分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开展经办业务标准化建设的实践,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洛阳市三年前就在全省率先理顺了市、县两级社保经办体制,推行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可谓条件成熟,优势独具,此项工作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当前,标准化建设已经渗透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成为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手段。随着构建服务型政府以及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的提出,作为劳动保障直接面向群众的前沿窗口,社保经办服务的标准化建设也逐渐引起重视。202_年2月,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2_]10号),要求各地积极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转变职能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制定技术标准,规范业务规程,整合经办资源,提升管理手段,努力实现社保经办业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
本文拟结合我市实际和外地实践经验,就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一探讨。
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各地都在陆续探索通过标准化的方法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来看,原人事部成立了全国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劳动部成立了全国定员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也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要求,陆续开展了以改善和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为重点的实践探索:
----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率先在全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模式下开展了标准化工作的探索,围绕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的管理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建立了包括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等内容在内的标准体系;
----江苏省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ISO9000管理标准体系引入社会保险服务领域,率先通过了ISO9001管理质量标准认证;----江苏省无锡市为改变传统服务模式不适应社会需求的状况,正在探索进行管理机制创新,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建立包括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服务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
----吉林省积极推进业务基础管理规范达标活动,通过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达到全省养老和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的规范统一,并积极开展标准化经办服务大厅、标准化档案管理中心、标准化社区服务窗口的创建工作;
----我省三门峡市劳动保障部门从202_年起,全面推进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规范化建设,统一市县两级科室设置,建立60多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加强内控稽核,狠抓督查落实。
上述情况证明,在全国社会保险系统,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已经成为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这些实践对我市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了不少可资借鉴的经验。
加强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外地省、市社保机构纷纷引进标准化建设的先进理念并加以实践,应引起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保机构的重视。事实上,与外地相比,我市更加具备开展标准化建设的优势和条件。202_年,我市对市、县两级社会保险经办资源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社保经办机构,并实行市级垂直管理。通过三年多来的实践,我们看到,这项改革理顺了我市社保经办体制,提高了服务水平和经办效率,减轻了参保单位的事务性负担,更为重要的是为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清除了体制障碍。
我市加快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健全,参保人数迅猛增加,经办业务日益繁重。202_年10月,我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加到70万人;近期,我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也将开始;未来几年,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也将陆续开展。在此形势下,呈几何级增长的服务对象和业务量对社保机构的经办能力提出了十分严峻的挑战,现有的工作模式、管理水平、工作条件和人员素质与当前及未来的形势发展已不相适应。笔者认为,只有加快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建立积木式的管理模块,实现社会保险业务可扩充、可发展,才能满足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对经办机构的要求。这是我市社保机构与时俱进、应对挑战的根本举措,也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保险工作的具体体现。
二、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是提高业务经办水平的内在需求。202_年5月,原市社会保险中心为了加强业务规范化管理,印发了《洛阳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服务指南(暂行)》,成为指导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业务办理的指导性文件。但从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看,经办业务还远未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经办水平不高,服务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科室设置没有统一,业务流程自行其是,定岗定责缺乏标准,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能适应当前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等。这些现象亟需通过标准化建设加以规范。
三、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参保单位及群众的强烈愿望。同一笔业务,在不同的县(市)社保机构,却由不同的业务科室或大厅窗口办理:比如女工生育保险业务.在甲县由医疗保险科经办,在乙县由养老保险科经办,在丙县由失业保险科经办,搞得办事群众晕头转向,无所适从。当前我市经办机构已经统一,但经办服务却各唱各调,给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造成很大不便。实行本市内统一的经办模式、提供标准的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参保单位及群众的共同呼声。
四、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要求。社保机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拨付者,承担着巨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如果没有标准的业务操作程序、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检查稽核措施,就极易造成办事效率低下,形成管理漏洞,给基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埋下诸多隐患。
同时还要看到,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还将使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得益彰,从而大大提高全社会对社会保险的认知度和美誊度。
我市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是一项渗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个工作细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精细度高。笔者认为,我市应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实施,用3-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当前的主要任务是:
----统一形象标识。当前,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已经实行垂直管理,但市、县两级名称却不相同,容易让群众产生误解,应尽快统一。市、县经办机构的业务大厅、内部科室均采取统一的装修风格,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统一编号的标牌,并提供统一款式的工作服装或服装样式。办公用品如稿纸、信封、档案盒等纸质用品均应统一设计样式和规格。
----统一机构设置。市社保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县、区分别提供标准的机构科室设置方案,各县、区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科室,不得擅自增减,杜绝出现因人设岗。----统一业务流程。建议市社保局进一步加快县级社保机构“上机上线”工作,同时结合我市五险合一的实际,按照“最佳途径、最简程序、最短时间、最优服务”的目标要求,对每个险种、每笔业务的范围对象、报送材料、办理程序等相关事项制订标准,在减少职权交叉重叠的同时,查漏补缺,找出以往工作中的薄弱点和空白点,把过去没有想到、没有做到的补进去,消除服务盲点。同时要启用全市统一的各类业务表格,禁止各县市自行印制。
----统一管理制度。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为了规范市、县两级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于202_年制订了包括《电话、传真机管理使用规定》、《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等在内的60多项制度,并要求各县(市)、区不折不扣地执行,取得了明显成效。作为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着手制订适合我市两级社保机构需要的管理制度,统一经办机构内部管理,提高经办水平。
----统一服务标准。其主要内容是对经办服务的衡量要标准化和量化,参保群众办理业务要走几个程序,办理业务最长等待多少分钟,都要给一个承诺和标准,这样才能使经办服务更加有效率,切实将以人为本落到实处;同时要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用硬性指标加以规范,切实提高经办服务的质量和层次。
总之,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崭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我们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提高经办水平的必由之路。我们应当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充分利用我市的社会保险经办体制优势,把握机遇,狠下功夫,切实把标准化建设抓出特色、抓出成效,达到“工作先进、上级肯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促进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第二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思考论文
1引言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依据法律形式,向社会公民提供的惠民公共、准公共品。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则需要将国家相关的社会保险政策转变为公共服务产品,提供给社会公民。通常,经办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水平,直接关系着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力度,并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当前,我国的社保体系逐渐完善,参保人数也随之增多,使得经办机构的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并对其管理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在这种环境下,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就需要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以确保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能够得到贯彻实施。
2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经济水平的持续增长下,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片大好的趋势。从我国社会保险工作现状看,其工作内容、工作形式都逐渐向长效机制与全面保障方向发展,这也就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工作机制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包括:(1)机构设置不合理。从我国社保经办机构的部门设置上看,还缺乏一定的科学性。由于各地的社保机构体制未实现统一,导致组织机构较为分散,且经办职能设置还缺少一定的科学性、规范性。[2]尤其在险种的设置上,业务统一性差,使得业务交叉现象明显,不能实现信息共享,也增加了社会保险的管理成本,降低其工作效率。(2)人员素养缺乏。从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素养看,其综合能力还有待提高。由于经办机构忽视了对人才的培养,使得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不能对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透彻的理解,在执行政策时对遭遇的各种各样问题不能妥善解决,业务水平较低,操作不规范,工作效率低下。[3]同时,还有的工作人员存在沟通、协调能力缺乏,没有主动服务的意识,导致服务能力较低。(3)无前瞻性信息建设。当前,很多社保经办机构在信息化建设上,缺乏前瞻性,使得信息处理能力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求,且重复信息建设现象普遍,造成了较大的资源浪费。同时,整体规划也不具备前瞻性,导致标准不统一,其应用系统的兼容性、空间拓展性较差,不能满足复杂业务的办理需求。(4)人力资源匮乏。当前,我国参保人数不断增多,业务量的激增,使得管理形式变得更加的复杂与烦琐,经办人员的工作强度大大增加。而从经办结构人员配置上看,还存在不合理现象,且人力资源匮乏,致使办理效率低下,不能实现高效运转,也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3对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的思考
3.1优化经办资源整合。社会保险经办结构要有意识地对经办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通过将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不同的险种进行整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机构,对其业务进行经办管理,以完善社保经办管理体制,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并促使管理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我国很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分设了不同的险种,其机构组成相对复杂,且职能重复问题明显,不仅加重了多头管理的形式,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经办资源分散现象,使得信息不能实现共享,行政成本较高,办理效率低下,并加重了民众的不满,不利于经办单位管理服务能力的提高。而将经办资源进行优化整个,并按照统一、高效、精简原则进行经办服务管理,便能够大大提高经办操作效率,并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为广大的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3.2提高窗口操作水平。在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服务中,其工作本身蕴含着较高的价值体系,且其核心在于发展与卓越。因此,在经办窗口操作中,工作人员应该遵循合理、公平的价值准则及行业标准,提高自身的操作水平,对参保人员提供周到的服务,以实现专业高效办公。[4]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要注重自身文化发展,并以此作为经办推动力,让经办操作人员在管理服务的实践过程中,形成外树形象、内树魂的文化意识,以提高原则的责任心,使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体系,优化服务。3.3强化经办队伍建设。当前,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特别是在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全面推进之后,参保人数越来越多,经办机构的业务量也随之增多。然而,由于经办机构人力资源的缺乏,导致经办工作人员的压力越来越大,工作强度也随之提升,难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在这种环境下,经办机构就需要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增加一定数量的经办工作人员,以免对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影响,降低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同时,经办机构还要注意人员的优化配置,并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人员,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信心,以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强化经办队伍的建设中,经办机构要通过培训、宣传教育等形式,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并实行考核奖惩机制,充分调动经办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其积极主动的学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意识地规范自身的操作,形成服务意识,打造出一支能力强、素养高、作风正的人才队伍,进而提升整个经办机构的办事效率。3.4实现标准化建设。经办机构要注意加强社会保险的标准化建设,以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对于社会保险服务的需求,推动保险事业的稳定发展,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能力提升至更高的水平。当前,针对经办窗口的业务流程,已经逐渐趋向规范化、标准化,我国结合险种,还制定了相应的经办指南。然而,在城乡居民的社保体制逐渐完善下,参保人数逐渐增加,人员的流动性也增强,使得经办机构在各类险种的社会保险关系面前,出现了险种经办流程不统一的现象,异地就医的相关费用也无法实现即时结算。所以,制定出统一、规范、标准的经办管理办法,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就显得尤为迫切。此外,在社保经办资源的优化整合下,也要求经办机构制定出更加统一的经办流程,并形成新的办理模式,让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全面覆盖。3.5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在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宽下,相关的基金数量也在增多。而经办机构要想实现高效化办公,还要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完善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在适当增人增编的同时,通过引入科技信息化的力量,来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由于我国的社保信息系统还没有实现统一化、标准化管理,且联网信息系统也不完善,这就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的结算,以及社保关系的转移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扰[5]。基于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需要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更好地推进信息化经办管理服务。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中,可从各省市范围内着手,通过统一应用经办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信息更加集中,并实现联网数据的全覆盖,让资源信息得以即时共享。同时,还要在全国范围内构建相关的社保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服务网络平台,让跨地域的社保关系办理更具有连接性、高效性,以方便流动参保人员。
4结论
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险事业得到了飞快的发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服务对象等方面也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在这种环境下,若是依旧沿用传统的经办管理服务机制,就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对于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管理服务要求。社保经办机构要想提高自身的管理服务能力,还需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实行人员的优化配置与资源的优化整合,以提高经办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全面而便捷的高质量服务。
作者:李晓光 单位:潍坊市寒亭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褚富菊.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的思考[J].人才资源开发,202_,6(7):40-41.[2]谭中和.社会保险全覆盖形势下的经办管理问题与对策(上)[J].人事天地,202_,5(5):23-25.[3]黎英.关于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几点思考[J].经营管理者,202_,7(19):262-263.[4]《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课题组.加快健全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J].中国社会保障,202_,(6):34-37.[5]罗利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现状与对策[J].商,202_,6(51):77-78
第三篇: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探讨
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探讨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可以说,让全民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义务、党的执政目标和政府的责任,而社会保险做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支柱,实现这一目标和责任必将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提出更大的需求。基于此,本文拟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如何提供更优质、更便民、更便捷的公共服务进行一定程度的探讨。
一、社保机构能力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及其队伍已经初步形成,经办能力迅速成长,基本满足了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需求。但是,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经办负荷不断加大、机构能力明显不足等问题也逐渐显现,有碍社会保险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一)管理体制不顺和运行机制效率不高。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从建立到不断完善,仅用二十多年就基本赶上了发达国家上百年发展的步伐。受制于国情,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在高速发展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问题,如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口径不一,城乡之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分别适用不同的社会保
险制度,地区之间差异性较大,各类人群保障水平的不公平等等。这些问题体现到社保机构上,就造成了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不一致、垂直和平行管理的模式不一致、信息系统不一致、服务体系和窗口形象不一致。
(二)组织定性不明确。对社保机构的定性不明确,是社保机构发展遇到的普遍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其组织的良性发展。全国各地社保机构在建立之初,其职能都相对单一,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制度建设的持续完善、经办职能的变更、地区差异的加大,导致各地社保机构在名称、级别、职责、结构、人员、薪酬、流程和内控规则等方面均缺乏统一性、权威性和独立性,自身推动发展壮大的力量不足。
(三)人员少任务重,处于小马拉大车状况。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2_年发布的数据为例,至202_年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次达到7.37亿,社保机构在编人员约13万人,全国平均人次比1:5669。从全市社保局来看,202_年底各险种参保总人数为166.3万人,全市社保局在编人员239人,平均人均比达到1:6959。而近几年才铺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于人多面广、发展速度快、专业性强,其经办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严重制约了事业的发展。在目前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背景下,大幅增加编制人员显然不现实,需要在改革创新中解决问题。
总之,上述原因导致经办能力不足,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到位、社保关系异地转移不方便、一卡通系统建设有阻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二、加强社保机构能力建设的思路
(一)我国社会保障的战略目标。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国家抵御社会风险的制度安排,是国家、政党和政府关于政治制度选择、经济政策安排和社会发展结果的结合体。只有就社会保障达成共识,才能明确其发展目标和建设规范,社保机构能力建设才有方向、动力和资源。如今,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已明确,即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一个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在202_年以前完成。伴随政府的综合配套改革,以国家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和统一预算制为基础的一个大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居民公共服务体系将应运而生。社会保险做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支柱,创建一个以社保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购买服务或外包等方式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系统,应当优先发展。
(二)社保机构能力建设的发展目标。战略目标确认后,下面再来简要分析何谓能力?在此,我将能力归纳为“内聚能”和“外张力”,即从内部管理形成能量和对外部产生力量。社保机构能力,即指基于内部有效管理产生外部服务绩效。内部有效管理是指可进行数量考量的人财物成本和利用效率,可用经济性指
标进行评价;外部服务绩效是指可进行质量考量的管理能力(对事)和服务能力(对人),可用效率性、效用性和公平性指标进行评价。基于上述认识,我将社保机构能力建设的发展目标归纳为制定科学战略、理顺管理体制、打造效能运行机制、建设扁平组织、再造服务流程和实施绩效评价,缩小社保机构能力和服务需求之间的距离。
三、加强社保机构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社保机构的性质和地位。社会保障是国家抵御公民社会风险的制度安排,即国家义务。公民对国家的第一需要即提供基本生活的安全保障,同样国家合理存在的前提之一则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安全。国家的社会保障义务需要转化为执政党的纲领和政府责任,才能得以实现。这个转化过程具有两级授权,即国家对政府授权,产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政府对非政府组织授权,建设社会化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社保机构就是服务型政府的执行机构,即国家义务(社会保障)的受托人。受托人是接受国家委托和履行国家义务的责任主体,以其良好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结构、服务流程和工作效能,保证实现国家的社会保障目标。综上所述,社保机构先做国家公共项目的受托人,再做项目外包和购买服务的委托人和监督人,最终是社会保险项目的责任人。
(二)理顺社保机构管理体制。管理体制是组织结构和系统建设的核心问题,涉及社保机构上下级关系和内外协作关系,是
明确社会保险责任和人、财、物配置的制度安排。只有坚持政府主导、政事分开、全国统一、国家垂直管理与地方合作、利用社会资源、引入竞争机制、简化服务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居民征信制度,才能建立起高效运行和方便居民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与服务体系。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可以对县区社保机构实现统一管理,一方面实现社保机构“人、财、物”的集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构建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另一方面可以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各项社会保险的市级统筹,做大基金规模,提高基金使用收益。
(三)打造高效运行机制。所谓社保经办,即参保人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同级别或跨级别经办,可以分为中央、中间和终端。打造高效运行机制应追求的是“信息向中央集中,减少中间环节,服务向社区终端延伸”,缩短需求和服务之间的距离,提高办事效率。在建立居民个人信息库和征信制度时,社保机构应与税务、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共享居民信息,减少重复建设成本、预防福利欺诈,逐步成为政府采集和管理居民信息的权威机构。同时,社保机构作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主体,应具备综合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需要统一各类缴费基数、建立一票征收和一卡通支付系统,不断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购买银行服务,建立各类待遇支付窗口。
(四)完善社保机构组织建设。社保机构组织建设是内聚能的过程,需要体现组织的一体化和扁平化,逐步实现五险机构整
合,建立统一社保机构;需要完善账户管理与社会服务、信息管理与统计调研、财务管理与内部稽核、系统管理与技术支持以及内部综合行政管理等管理模块。组织建设需要引入企业管理文化,在岗位、预算、人员、编制、薪酬、评价等环节保持足够弹性,走出编制和预算约束的困境,在资源供给和服务需求之间找到出路。
(五)健全社保机构内控制度。社会保险信息流和资金流,涉及参保人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责任和财政负担。信息不实可能损害受益人利益或者增加支出负担,财务漏洞和基金贬值将影响支付能力和制度安全。因此说,社保经办工作的前台像银行,后台像基金,需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以确保社会保险数据和基金的安全性。社保信息采集工作,应当学习和借鉴银行操作流程和管理经验,做到完整、准确、安全,符合即时复核、授权操作、防止欺诈和安全备份等要求。社保机构财务管理和基金管理,应当学习和借鉴基金公司的管理经验,认真查找风险点、建立风控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健全内控制度时还应考虑地区差别,建立满足差异化的能力指标和自我比较、同行评比和公共服务机构环比等制度。
(六)重视社会保险法治。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而已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就是社保机构经办所有业务的根本和出发点,其明确了社会保险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社会保险资金来源和权利保护、政府的财政责任和监督
责任、用人单位、职工、居民各类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社会保险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惩处等等。重视社会保险法治即依法共同治理,不断加强社会保险法治环境建设,涉及社会保险文化传播、社会组织和公民自律等方面的内容,是提高社保机构能力不可缺少的外部条件。社会保险实行依法共同治理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这必须建立在全民信誉体系即居民征信制度基础之上的,包括居民信用的法律规范、管理体系、信用交易、消费市场以及有效的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激励等一系列制度安排。
(七)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在信息化社会,电子社保是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近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完成五险信息从外部连接到内部整合,减少重复工作;扫除障碍,推进一卡通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为此,要遵循客户中心理念,解决业务规划建模、通讯综合接入、业务并联协同、资源集成共享、网络信任管理等关键技术,制定统一标准规范,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共同完成统一技术支撑系统,促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信息技术系统规范化、标准化和整体化发展。而远期目标,则是向服务型政府的大社保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系统靠拢,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带动现代社会服务业的发展,早日实现居民身份证向社保卡转换。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第四篇: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202_年全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及市委、区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委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区社会保险工作安排部署,秉承“经办为民,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狠抓扩面征缴,落实惠民举措,强化监督管理,突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社保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全力推动“三区一城,幸福涪陵”建设。
一、狠抓扩面征缴,促进社保全覆盖
(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打破户籍限制,鼓励和引导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完善五险统征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农转城人员及城乡居民参加各类养老保险;将建筑业、商贸业、餐饮业作为工伤保险重点扩面范围;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工作。健全完善用人单位如实申报参保基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机制。全年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分别扩面新增5000人、202_人、202_人。
(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汇总传递征缴计划,协助开展基金征收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依法征收,规范基金征缴行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力争完成市上下达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征收任务。
二、落实惠民举措,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三)严格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继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成果,社会保险待遇确保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202_企业退休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和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及时补发兑现到位。进一步探索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认真落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工作,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工作。
(四)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继续做好“单双解”人员、原民办教师和农技(机)人员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缴费补贴等惠民政策。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工作,确保跨省转移及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渠道畅通。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五)加强基金管理工作。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专项检查、支付稽核工作力度,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社保基金审批机制和预决算制度,坚持先审后支、先批后付的原则,逐步探索建立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切实抓好全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推进工伤预防试点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养老保险待遇间的政策衔接。完善劳动能力鉴定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体制调整到位。
(六)完善领取养老和工伤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逐步完善“以指纹认证系统采集认证为主,异地协助验证和人工验证为辅”的认证网络体系,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大对238个村居认证点的工作指导力度,规范有序推进上门采集认证服务,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行为,切实维护养老和工伤基金安全。
(七)深化社会化管理服务。持续深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加快把中央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和异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按属地原则纳入居住地社区管理,确保年底前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四、加强能力建设,服务质量再上台阶
(八)深入推进社保业务下沉工作。扩大业务下沉范围,逐步实现全区各乡镇(街道)均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推进平台服务设施标准化,为老百姓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下沉乡镇(街道)服务平台的管理服务机制,实现“市级督导、区县管理、街镇经办、村社代办”的四级经办服务体系。
(九)启动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基础准备,及时开展入户调查,记录、核查、规范管理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全面掌握依法应参保的单位及职工和可参保的城乡居民有关信息,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持续参保。确保年底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工伤、生育保险基本覆盖率达到法定群体的80%以上。
(十)继续做好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更多企业申报网上业务经办;优化网上业务办理流程、审核审批办法,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提高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水平和质量。
(十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及各种窗口建设活动,大力推进经办业务公开、经办机构办事公开,拓展政务信息渠道。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加强经常性教育,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为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巩固无烟医院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知识的需求,促进医院对健康的广泛支持,根据《202_年XX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涪健教发202_]1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良好效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开展医护人员健康教育知识及技能培训2次。
(二)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咨询等公益性活动10次/年以上。
(三)出版健康教育专栏共150期。
(四)住院病人健康教育普及率达100%、患者及陪护人员相关疾病自我保健知识知晓率在87%以上。
(五)与涪陵人民广播电台联办《生活小提示》节目365期。
(六)达到“无烟卫生计生系统评分标准”。
(七)完成XX区健康教育所临时指定的其它健康工作任务。
二、实施办法
(一)强化组织管理、落实职责
充分发挥“医院-预防保健科-病房”三级健康教育网络作用,扎实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二)工作内容
1.提高医护人员健康教育知识及技能
充分发挥医院信息网络作用,通过oa网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及技能培训。2.开展丰富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1)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咨询等公益性活动。①结合卫生节日、送医下乡、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开展义诊宣传。②开展健康咨询工作:与涪风论坛联办“医疗健康保健”版块,党办联系各科完成网络健康咨询。
③与涪陵人民广播电台联办《生活小提示》栏目,预防保健科根据季节提供资料,每天播出健康宣教知识。(2)发挥健康教育专栏作用
门诊部大厅等公共区域健康教育专栏,根据疾病流行季节每2个月更换一期。各病区及医技科室健康教育专栏根据专科特色每季度更换一期。
(3)发挥健康教育处方作用 ①门急诊系统:
门急诊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处方栏”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体检部:针对体检结果,发放个性化健康教育处方。
②住院部:各科室根据专科疾病情况,通过健康教育处方栏/架,为病人和陪护提供健康教育处方。
(4)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在病人诊疗的各个环节采取医患谈话、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对患者及陪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知识。(5)巩固区级“无烟医院”成果:认真开展戒烟门诊及对有吸烟史的住院患者戒烟健康教育工作,创造医院无烟环境,努力达到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工作目标。
(三)考核办法
按照《XX市涪陵中心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细则》及《XX市涪陵中心医院控烟工作奖惩制度》进行考核。按照省、市、县“两纲”工作的要求,为了不断优化妇幼工作一环境,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工作服务,切实抓好自身的内涵建设,努力构建具有生机活力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积极完在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指标,从本院实际出的制定本院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合格达100%;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
3、高危孕妇管理达100%;
4、高危孕妇住院率达100%;
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内;
6、出生缺陷控制在105/万以下:
7、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
8、婴儿死亡率控制10%;
9、托幼机构儿童保健体检达90%以上;
10、托幼机构人员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0%以上;
11、年内开展一次妇女病查治工作;
12、叶酸发放率达90%以上;
13、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放率达980%以上;
14、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1、提高医疗质量,创建百姓放心医院。
医疗质量安全,事关患者的健康安危,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中。保证患者安全,让患者安全、满意、放心。
2、加强优质服务,创建患者满意医院。
加强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医德医风建设,诚信行医、礼貌待患是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提高医院和科室的口碑进而创建患者满意医院的重要基础,只有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才能使医院在当今竞争日趋激烈的医疗市场中获得持续发展。
(1)便捷就诊流程,优化诊疗环境,提供便民措施;(2)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注重与患者的沟通;(3)加强医德医风建设;(4)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⑸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净化行业风气。
3、突出保健特色,创建专科特色医院。
以保健为中心,以临床为保障,开拓自身业务,突出保健特色,发挥临床优势,针对妇女、儿童不同生理阶段的健康问题,提供全面、系统、连续的保健服务。认真抓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进一步重视孕产妇和儿童的全程保健管理,不断规范保健技术服务,提高保健服务质量。
(1)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结合我县卫生工作重点,加强妇幼保健院的自身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指导能力,完善县、乡、村妇幼保健网络;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技术水平,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广大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2)孕产妇保健:是重点围绕育龄妇女生产而提供的保健服务。对准婚女性开展婚前保健咨询指导,发放婚姻保健手册;对受孕后女性的受孕情况进行检测,并在整个孕期提供产前检查及保健指导;对妊高症患者进行系统监测;开办孕妇学校提供健康教育。(3)儿童保健: 婴幼儿保健:
开展0—7岁儿童儿童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及智力评估:1岁以内4次;1—3岁每半年一次;3—7岁每年一次健康体检。
学龄前儿童保健:a.视力筛查;b.儿童入托体检;c.入托儿童健康体检。(4)妇幼保健及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①确保妇幼卫生监测质量。②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继续开展免费婚检工作。
4、实施绩效考核,科学管理医院。
我院202_年将按照山西省公立医院改革制度要求,进一步实施对工作效益、服务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实施绩效考核,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责任重轻、服务质量好坏、两个效益增值、贡献表现”进行经济分配,作为医院对科室、科室对个人绩效工资计算的依据,实行以岗定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办法,成立绩效考核领导机构,制定考核标准,实施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达到促进工作质量持续改进,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5、认真做好“四病”筛查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四病”筛查咨询、血样采集、送检工作,完善筛查相关设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预防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
6、做好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
孕产妇死亡每年组织专家组评审一次,各单位按要求将本辖区孕产妇死亡病例及时上报保健院。新生儿死亡每年组织专家组评审一次,根据《卫生部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直各医疗机构必须及时填写本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及新生儿死亡报告卡,按要求上报妇幼保健院。通过评审将全县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并制定干预措施和对策。保健院要做好评审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
7、积极开展督导工作。
保健院要配合卫生局加强全县妇幼保健督导工作。要制定制度,形成经常化督导,年督导频率不少于4次,坚持每月的例会制度,对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年培训不少于2次。做到督导、指导、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全县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水平。
8、按要求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签发工作;并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9、大力对外宣传,塑造良好形象医院。
要加大医院对外宣传和形象展示,发挥医院文化建设的作用,及时将医院的重点工作、先进技术、特色服务、典型事迹向外推介,展现我院拼搏进取与创新发展的成果,弘扬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优质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医院创造宏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塑造医院良好的对外形象,使之成为百姓心中信任的医院。
10、强化安全措施,创建平安医院。
为了全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要全面加强各项医院安全工作。(1)加强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全院职工法制观念。(2)加强管理。各部门要动员起来,各司其责并积极协调配合,加强院内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主管院领导每年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如药库、病房等),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各科负责人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11、团结拼搏进取,不断发展医院。
凝心聚力谋发展,事业兴旺促和谐。我们要凝心聚力,紧紧把握“质量立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依法治院,以德办院,文化建院”的办院方针,注重品牌建设,鼓励技术创新,视质量、服务为医院发展的生命线。为将我院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保障职工的福祉,为全县的妇女儿童健康而努力!
第五篇:202_年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202_年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要点
202_年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十届三次党代会、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完成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各项任务部署,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系统经办管理水平,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着重解决网络创业就业等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参保问题,继续推进工业园区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重点地区外国人参保工作。开展断保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高参保缴费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抓“规范、提升”,积极引导参保续保,落实被征地农民参保问题。巩固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积极探索在农村地区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和新兴网络服务企业开展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农民工集中的行业、高风险企业和小微企业参保工作,推进机关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将职工生育保险范围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
二、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贯彻实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推进参保单位和个人依法申报缴费。建立健 全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长缴多得、持续缴费鼓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征缴力度,全面实行集中统一征缴。定期通报社保费征缴进度,确保完成征缴计划。着力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核定,有效杜绝“选择性”参保和瞒报少报现象。结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全面规范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严格社会保险费补缴程序,继续做好社保欠费清缴,分类制定清欠方案,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三、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落实。做好202_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建立完善退休预审会审工作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落实好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各项待遇政策。继续做好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提高和发放工作。贯彻国家和省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规范统筹项目,确保离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四、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巩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密切跟进国家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步伐,做好调研和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协助完成7家企业自行管理的社会保险纳入属地管理工作。研究探索有条件的市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
五、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按照《山东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确保按时完 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整合任务目标。配合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审计,完成新农合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接收等基础工作,实现经办资源整合。出台《全省居民医保经办业务整合指导意见》,统一业务流程,加强各地基层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确保自9月1日开始,按统一政策开展城乡居民参保、结算。
六、指导实施城乡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在规范新农合大病保险基础上,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工作,做好对委托经办行为的监管。总结完善地方开展医疗护理保险经验做法,探索开展城镇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
七、巩固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及付费管理。全面落实《山东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操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完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结合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将原新农合参合人员纳入平台,扩大定点联网结算医院范围,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协作机制。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优化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时效。健全异地就医审核监督机制,加快建立医疗保险联网监控系统,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执业医师信用档案制度,启动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统一编码数据库建设工作,全面实现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处方信息上传。
八、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建立规范高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制定出台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经办流程,增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的可携带性和可转接性。落实部队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完善退役军人及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扩展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信息系统功能,推进城乡社保关系转续制度衔接入网和应用,尽快实现各类社会保险转续的无缝衔接。
九、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在全省组织开展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回头看”活动,全面整改前四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快速推进后经办管理服务不规范、不完善的遗留问题,研究制定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服务规范,推动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六统一”的目标,扩大“四个不出村”覆盖范围。继续开展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做好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抓好基层经办管理示范点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示范乡镇(街道)。全面加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快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联网数据监测分析,提高数据质量和经办质量。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对基层经办人员进行集中轮训。全面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研究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操作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社保遗留问题。
十、创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巩固异地领取养老金银行免收取手续费成果,全面实行养老金代发机构定期协议管 理,改进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模式。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多种方式资格认证,全面实现与部退管系统对接,在全省开展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协助认证,逐步建立起“社区认证为基本、联网协查为重点、部门联动为补充、技术手段为辅助”的“四位一体”资格认证体系。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方式,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级评定,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稳定在99.5%以上。
十一、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建立健全预算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预算编制方法,科学编制基金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强化预算约束力,强化支出预算的执行力,提高基金运行和基金管理效率。按照工作运行、内部控制、应急处理、目标考核四项机制,健全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健全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研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操作规范。落实基金存储报送制度,探索社保基金存储招标办法,推动建立与金融机构协议存款谈判机制。积极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配合做好基金归集工作,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探索建立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效机制。
十二、推进社会保险精算和运行分析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精算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_〕50号),完善精算制度机制建设,拓宽精算技术应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综合性和专题性精算分析。推动精算数据库建设,完善社保精算报告制度。研究建立社会保险精算 从业人员资格准入机制。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精算运行分析工作,提高精算运行分析实际应用水平。
十三、注重社会保险稽核和风险防控。修订完善《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完成全国《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规范》程序部分的标准制订任务。落实《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完善内控检查评估方式,全面排查和梳理经办风险点,对关键领域、环节进行重点防控,堵塞经办管理漏洞,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制定《山东省社会保险金“欺诈冒领”举报奖励办法》,推动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扩大社会保险支付稽核范围,加大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力度,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全年社会保险费征缴实地稽核不少于参保总人数的20%。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稽核和内部控制工作,提升稽核工作管理水平。
十四、提升经办管理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行“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建设,加快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力推进网上申报办理、自助终端服务等电子社保服务模式,实现社保业务流程全过程的网上公开。统一全省的个人权益记录内容及表式,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率。规范社会保险统计报表数据采集汇总,做好统计数据与基金数据、联网数据的比对,完善统计报表考评制度,提高社保统计准确性、时效性。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完成国家标准制定任务。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国家标准和《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研究制定社保卡应用指标体系规范,积极创建标准化工作示范市。
十五、围绕重点改革完善优化经办规程。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居民大病保险整体推进等改革措施为重点,先行布局,研究完善经办管理相关流程,适时出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规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居民大病保险合同文本等规范性文件。针对扩大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完善工伤医疗、康复机构协议管理。修订完善基层社保经办业务规程,推动经办服务网络和经办职能向基层延伸。
十六、加快健全社保经办管理体系。积极开展经办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和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推动行政程序年、基层基础年和作风建设年“三项活动”三年上水平目标实现。探索社保领域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推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统一购买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全面完成县级社保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验收,研究制定全省社保业务档案分类归档指导意见,探索新形势下社保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有效途径。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快培养社保系统综合型、复合型人才和经办业务能手。继续举办市、县经办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加强对经办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内控管理、基金预算、统计、精算、业务档案管理等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经办工作的执行力。
十七、做好社保宣传工作。围绕社保改革重点和社保经办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经办服务宣传、文明形象宣传,构建全系统上下一致、行动协调迅速的大宣传格局。加强社保舆情分析,做好重点、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拓展信息披露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各级社保信息编发工作,丰富信息内容,提升信息质量,建立全省信息通讯员联系机制,强化考核通报。综合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手段,增强社保宣传效果,积极营造适应新形势发展、奋发有为的社保文化。
十八、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的通知》(中心函202_〔140〕号),将廉政建设纳入社保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以典型案例为重点,开展廉政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加大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全省社保经办系统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