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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动物防疫相关场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编辑:翠竹清韵 识别码:14-90087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6 11:20: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福建动物防疫相关场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福建省动物防疫相关场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动物防疫相关场所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确保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工作措施到位,依据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动物防疫相关场所包括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散养户、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以及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动物防疫相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

对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需要开展随机抽查的场所,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按照随机抽查的要求实施。

对尚未纳入随机抽查的场所的监督检查比例、频次由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本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以及保障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第五条

根据不同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散养户的实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是否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

(四)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配备情况;

(五)场内隔离的动物临床健康情况;

(六)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登记情况;

(七)消毒设备配备、运行及消毒实施情况;

(八)免疫、用药情况;

(九)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时的报告情况;

(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配备、运行及无害化处理实施情况;

(十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第八条

根据不同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实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是否变更场所地址、经营范围;

(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是否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

(四)消毒设备配备、运行及消毒实施情况;

(五)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专用密闭车辆配备、运行情况;

(六)病死(害)动物和动物产品入场登记情况;

(七)无害化处理后的物品流向登记情况;

(八)人员防护情况;

(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根据不同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的实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

1.是否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2.是否场内设管理区、交易区、废弃物处理区,各区相对独立;

3.是否交易区内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场所相对独立; 4.清洗、消毒和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配备、运行情况; 5.定期休市和消毒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6.是否有专门的兽医工作室;

7.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二)兼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

1.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是否相对隔离; 2.动物交易区与动物产品交易区是否相对隔离; 3.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区是否相对隔离;

4.交易区地面、墙面(裙)和台面是否防水、易清洗; 5.消毒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6.活禽交易市场是否场内的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 7.活禽交易市场是否宰杀间与活禽存放间隔离;

第十三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对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应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处罚的实施处罚;

(二)对应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对涉嫌犯罪的,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第十四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建立监督检查记录,记录检查的场所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留存归档,以备查用。

检查记录应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每半年将全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每半年将全市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一、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畜牧业小区情况:我们围绕农民增收这个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巩固和壮大养殖基地规模,大力推进省级畜牧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加强畜牧企业的监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畜牧业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二)全面做好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上半年无一起因动物产品质量而引发的人身安全事件;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进布署、积极应对、科学防控,我区上半年无一例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重大疫病免疫的应免率、免疫率、挂标率均达到100%,达到省要求免疫水平。

二、党务、事务工作:

1.根据区委工作要求,三月份动监局选派了一名优秀工作人员,深入到南八里村任职“第一书记”,参加村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和活动。

2.三月份在市动监局202_工作会议中,XX区动监局获得“202_畜牧业发展先进单位”、“202_动物防疫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3.2月28日召开由动监局、动监所、疫控中心、区域所和村防疫员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动监系统春防工作会议,布署和落实春季防疫工作,并开展了村级防疫员业务技能培训。

4.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和文体活动,通过参加义务劳动活动,提高了我局广大干部群众的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并且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活力、凝聚力,以及团队精神和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意识。

5.经过202_年一年的精心准备,4月份我局顺利通过农业部无口蹄疫疫病评估认证。

三、业务工作:

1.春季集中免疫工作

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春季集中免疫,并结合日常防疫补针,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确保无疫情发生。

(1)各项免疫工作完成情况:

全区生猪存栏18403头,牛存栏1638头,羊存栏3457只,鸡存栏236064只,鸭存栏4251只,鹅存栏2971只。

牲畜W病免疫:猪应免10066头,免疫10066头,免疫率100%;牛应免1106头,免疫1106头,免疫率100%;羊应免2744只,免疫2744只,免疫率100%,奶牛A型口蹄疫免疫600头。

禽流感免疫:鸡应免151976羽,免疫151976羽,免疫率 100 %;鸭应免4251羽,免疫4251羽,免疫率100%;鹅应免2871羽,免疫2871羽,免疫率100%。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免9978头,免疫9978头,免疫率 100 %。

猪瘟应免10797头,免疫10797头,免疫率100%。

2、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情况

根据4月28日“辽宁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紧急会议”精神,XX区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切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区动监局紧急召开工作布署会,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五一休假,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⑴禽流感免疫情况: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出动60余人次,开展了禽类养殖情况普查,全面了解养殖禽类的免疫情况,养殖情况等。全区共有养殖禽户1057户,存栏禽类鸡20.2385万羽,鸭0.4485万羽;鹅0.2994万羽;共排查养禽户1057户,鸡20.2385万羽,鸭0.4485万羽;鹅0.2994万羽。在此次防控禽流感工作中进行补免鸡0.7万羽。疫苗用量0.4万毫升。

⑵出动执法车辆5次,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开展禽类及禽产品监管行动,共检查市场摊床17个,消毒摊床面积100余平米,发放消毒药水42瓶开展养禽场消毒。同时对经营业户和养禽户进行普法宣传,要求养殖户加强饲养管理,减少传染机会,散养禽实行圈养,对不明原因的病死禽类,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取缔了活禽现场地宰杀摊点2个,检查的禽产品四百余公斤,全部来源合法,能够出具相关检疫证明。执法车辆全天不定期在辖区内巡迴检查,对运输过境禽只的车辆进行检查、消毒和登记,⑶动监局派出执法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疫苗市场检查,动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二次,对全区八家兽药经营业户进行检查,经查八家业户均无疫苗销售资质,也无销售疫苗情况。

3.动物检疫监管工作

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产品市场检疫监督,保证了动物屠宰环节和流通环节安全健康

⑴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检疫人员要到农户家实施临栏检疫,全区共产地检疫生猪全区共产地检疫生猪3819头,牛61头,禽类9.41万羽。保证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的产地检疫率、出证率100%。

⑵屠宰检疫:对生猪屠宰场实行24小时跟班检疫,屠宰检疫生猪6486头,入场生猪持证率100%。

对禽

类屠宰点派驻人员同步检疫禽类。

对农贸市场坚持巡逻式检疫监督,对早市坚持每周不低于3次检疫监督,坚持对每周日大市场检疫监督。还多次联合或配合工商、卫生、物价等部门对超市、冷库进行了检查。

4.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系统常抓不懈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和饲料及添加剂监管工作,同时多次开展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查、开展“元旦?春节”动物源性食品卫生执法检查活动,“3?15”农资打假、“瘦肉精”专项整治、动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不断强化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巡查和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统一执法等多种形式对农贸市场、超市及冷库进行检查。上半年共查处违法案件2起,罚款700元。

⑴加强“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开展屠宰环节整治,实行生猪屠宰厂“瘦肉精”自检制度,上半年共抽检生猪365头,无瘦肉精事件发生。二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三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实施月巡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

⑵我局开展定期重点检查生鲜乳收购站、乳制品生产企业。查看生鲜乳收购站相关资质(是否具备《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等)、榨乳情况、卫生条件、化验室能力、制度建设等;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与存在收散户奶情况、是否有指定的生鲜乳收购企业提供奶源、运输生鲜乳车辆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等。定期抽样检测与完成升级检测任务相结合来控制三聚氰胺等违禁品,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经营行为。

5.政务、法规宣传工作

上半年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宣传工作,先后开展了“3?15”普法宣传活动,“瘦肉精”宣传活动、“5?15”政务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周等集中宣传普法活动。结合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在区镇政府、村委会、屠宰场、养殖户、主要交通路口等显要位置张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并悬挂标语,累计向养殖户、居民、经营户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制造正确舆论导向,讲解重大动物疫病可防、可控,倡导百姓放心购买经检疫合格的猪肉及其产品,消除了百姓的恐慌心理,引导了科学消费。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强化各项强制免疫工作,兼顾鸡新城疫及猪瘟等免疫。继续做好实验室规定动物疫病监测情况,确保全区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流行。

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执法工作

严格按照检疫程序做好生猪和禽类的屠宰检疫工作,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做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工作,减少疫病传播途径,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3.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工作

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重点打击“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规化学物质的添加和使用,让全区百姓喝上放心奶。

第三篇:动物防疫

鲁纳乡四措施做好冬季动物防疫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鲁纳乡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结合本乡实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加强防疫员的培训。由于冬季防疫与其它季节的防疫有一定的区别,畜牧兽医站对乡内的防疫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针对冬季多发的病情,采取强化培训,要求每个防疫员都能达到专业化的防疫水平。二是入户指导。冬季的到来,气温逐渐降低,很多农户的动物圈舍都不能达到防寒要求,至使很多动物在冬季容易感病,针对这一情况,由畜牧工作员和防疫员组成了30人的冬季动物防疫小分队,分别下到11个村,深入到每家每户指导养殖户加强饲养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三是强化疫情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进场入舍开展疫情普查和免疫效果跟踪调查与抗体监测。同时及时更新、补充应急储备物资,严格应急值班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疫情测报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由乡政府成立动物冬防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全面检查各村和规模养殖场冬防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完成,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据统计,全乡共免疫注射牛9832头,猪3.1万头,羊1.5万只,鸡5.2万,免疫率达到了100%,有效预防了动物疫病的发生。

第四篇:句容市养殖场动物防疫卫生制度

养殖场动物防疫卫生制度

1.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离,净道和污道相分离。

2.建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隔离设施,并确保能正常使用。

3.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4.养殖场大门口及生产区入口处设有符合防疫要求的消毒池,并经常更换消毒池内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生产区入口处设有更衣室,并配备足量有效的紫外线灯。

5.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需经过严格消毒方可进入场区。

6.生产人员需换工作服、消毒后方可进舍工作,严禁串岗。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消毒。

7.养殖场不得饲养与本场无关的其他动物,工作人员不得外购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场区,专职兽医不得对外诊疗。

8.坚持自繁自养,引进畜种前按规定进行报批,确保引进畜种合格。引入后隔离饲养30天,确认健康无病后,才能进入畜群混养。

9.养殖商品畜禽的实行“全进全出”制,每批畜禽调出后要进行冲洗、消毒,至少空圈一周。

10.养殖场环境及用具需用高效、低毒、广谱的药物定期消毒,畜舍要保持通风,坚持每日打扫舍内卫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净。

11.禁止饲喂发霉、变质及不清洁的饲料和动物副产品。

12.根据畜禽发病情况,选择适当药物进行疫病防治,严格执行休药期。

13.定期驱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及吸血昆虫等工作。

第五篇:动物防疫工作总结

防疫工作总结

202_以来,为了进一步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服务好“三农”。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全面开展以动物免疫、消毒和疫病监测为主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为适应新形式下的动物防疫工作,开创所挂联村动物防疫工作新局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在政府和站领导的领导下,立足主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地保障了挂联村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全面完成了年初站上下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202_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202_年本人主抓动物防疫工作,做到责任的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安排到位;主抓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主抓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外疫不传入我村;主抓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疫情监测,确保无大的疫情发生。各项防疫数量:(1)疫苗注射。采取了“先免后补,免补结合”的形式,防疫员摸底调查后,我与村防疫人员逐村挨家挨户进行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猪瘟等病的免疫。首先对新补栏和过免疫保护期的家禽进行全面的免疫,对未在家的农户,及时组织力量多次上门注射,直至全部防疫。秋季两个村养殖户数共87户,禽存栏2621羽免疫2621羽、猪存栏449头免疫449头,其中猪瘟防疫449头次(含仔猪双免),猪口蹄疫免疫449头,猪蓝耳病免疫449头()、牛存栏31头免疫31头、羊存栏371头免疫371头、鸡瘟防疫2621羽。免疫密度以及二维码耳标佩戴率均为100%。实现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全覆盖和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目标。并配备防疫物资:消毒药8瓶、过敏反应药物8盒、医用酒精5瓶,生理盐水50瓶,针头75支,登记本2本,免疫证500份。(2)消毒畜禽圈舍及环境消毒 : 对农村畜禽圈舍开展统一消毒2次,使用消毒药物8瓶;督促规模场进行定期消毒;消毒面达到100%。消毒畜禽圈舍198间,共5490平方米,环境消毒面积3993平方米。(3)防疫工作建档建卡。认真落实了动物防疫双轨目标责任制和以免疫为基础的综合性防控措施,组织防疫员上门服务,免费实行四季防疫、月月补针,坚持“五统一”(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佩戴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做到“五不漏”(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拒绝免疫的农户坚持户主和防疫员签字认可,同时村委会加盖公章。确保“五到位”(物资到位、宣传到位、质量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严格按照规定保存使用疫苗,建立了免疫档案。做好养殖场和零散养殖户的免疫档案,做到“一村一本,一户一卡”,细化了防疫登记项目。详细登记防疫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养殖户分散,涉及面广,专业防疫员缺少;

2、是村级防疫人员劳务报酬太低,防疫面积辽阔,出现无人

做事的现象;

3、养殖户对防疫工作的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动物流通环节,由于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很容易造成疫病的传播与扩散;

4、养殖业仍以农户小规模散养为主,大多是养殖规模小、设施设备简陋、圈舍阴暗潮湿、通风不良、卫生条件差,动物极易感染疫病;

5、狂犬疫苗注射工作滞后;

6、防疫工作缺乏村、组干部的配合,增加了工作难度。

三、今后工作重点

1、加强与防疫员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防疫员工作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对养殖户防疫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养殖户对疫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确保我镇动物防疫工作更好的开展。

202_年11月20日

福建动物防疫相关场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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