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双招双引”暨作风能力建设考核激励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双招双引”暨作风能力建设动员会精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在全街道上下牢固树立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的鲜明导向,促进XX街道各项工作高效率落实、高质量完成,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XX街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含财政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干部及聘用人员、志愿者、协理员等)。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3名主要领导不参与考核。
2.村(社区)6名支部书记。
二、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进行,党政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纪工委负责监督。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月考核。
内容包括岗位工作任务、常规性工作任务、临时交办工作任务、民主测评和党工委会议联评,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岗位目标任务占45%、常规性工作任务占25%、民主测评占10%、临时交办工作任务占10%、党工委会议联评占10%。百分制外实行工作绩效加分扣分,加分扣分经党工委会议审定执行。1.岗位工作任务(45分)
岗位工作任务依据街道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和支部书记考核得分次月初由分管领导或联村领导提供至党政办,其中承担多项工作任务的由各分管领导按工作权重分别提供。科级干部考核得分由3名主要领导沟通后提供至党政办。
2.常规性工作任务(25分)
常规性工作任务包括工作纪律、学习培训、环境卫生、信息调研四个方面。其中工作纪律权重为10分,得分由纪工委提供;学习培训、环境卫生、信息调研权重分值分别为5分,得分由党政办提供。
①工作纪律。实行逆向扣分,扣完为止。个人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旷工1天扣3分(半天扣2分);机关干部事假冲抵年休假后超出部分每天扣0.2分(病假、婚丧假除外),事假、病假、婚丧假等按有关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值班期间缺岗按照旷工对待。上班期间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1次扣1分。接待服务来访群众不热情、不周到、不认真,造成来访人员不满意,反映或投诉到街道领导及有关方面的,经纪工委核实属实的,1次扣2分。
②学习培训。实行逆向扣分,扣完为止。个人无故不参加街道组织的相关集体学习、会议的,1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县上安排的会议、培训的,1次扣2分;对街道安排的自学材料,经抽查未学习的,发现1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知识测试的,1次扣1分。其中无相关会议通知、电话记录、书面请假条佐证的一律视为无故不参加。
③环境卫生。实行逆向扣分,扣完为止。每周由值周领导牵头对各办公室、机关卫生间环境卫生状况进行1-2次检查(各村由联村领导负责抽查),每发现脏乱差现象1次扣1分。
④信息调研。实行正向积分,当月完成信息调研任务的按照积分办法积分,上限5分。
3.民主测评(1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工作落实;工作出勤、日常表现;任务完成、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权重分值分别为2分。由党政办在次月初组织全体干部测评后汇总提供。
4.临时交办工作任务(10分)
实行逆向扣分,扣完为止。以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出现一件未完成工作任务按交办工作总数平均扣分,凡出现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不落实的,直接扣5分。干部职工和支部书记考核得分由分管领导征求3名主要领导意见后汇总提供至党政办。科级干部考核得分由3名主要领导沟通后提供至党政办。
5.党工委会议联评(10分)
党工委会议联评内容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平时现实表现情况、团结配合工作情况、领导总体评价情况,权重分值分别为2分、2分、3分、3分。
6.工作绩效加分扣分
(1)加分内容:
①重点工作加分:“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加分根据县上下达街道工作任务另行制定加分办法。
②上级表彰:个人承担的业务工作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在综合得分中给予加分。其中,受到县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级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级表彰的加5分;受到中央表彰的加10分。同一工作受到多级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上级表彰以文件、奖牌、证书为依据,当月未执行加分的,列入下月执行。共同承办的工作受到表彰的,按该级平均值分别加分。
③工作经验推广:个人承担的业务工作,其经验被推广或受到表扬的,在综合得分中给予加分。其中,工作经验被中、省、市、县以文件印发推广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工作经验被推广或受到表扬,以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领导批示、参会领导反馈情况为依据,当月未执行加分的,列入下月执行。共同承办的工作受到表彰的,按该级平均值分别加分。
(2)扣分内容
①通报批评:个人承担的业务工作受到县级书面通报批评、被县级领导在有关会议上点名批评的,在综合得分中分别扣3分、2分;受到市以上部门书面通报批评、被市以上部门领导在有关会议上点名批评的,分别扣5分、3分。通报批评以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领导批示、参会领导反馈情况为依据,当月未执行扣分的,列入下月执行。共同承办的工作受到扣分的,按该级平均值分别扣分。
(二)年度考核。
月考核结果汇总计入年度考核,原则上月考核获得优秀次数最多的干部职工,经党工委会议审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为优秀等次。月考核获得优秀次数最多的支部书记经党工委会议审定后确定为优秀支部书记。四、结果运用
1.月考核综合得分前3名的干部职工和第1名的支部书记授予“红旗干部(职工)”或“红旗支部书记”称号,颁发流动红旗,奖励现金500元;
2.连续三次获得“红旗干部(职工)、红旗支部书记”称号的,优先推荐为后备干部,优先推荐上级表彰、评优树模;
3.月考核综合得分后两名的干部职工和最后1名的支部书记由分管领导给予提醒谈话,连续两次的在全街道干部大会上做检讨,连续三次的命名为“蜗牛干部(职工)”或“蜗牛支部书记”,发给警示黄牌,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不称职)等次并由纪工委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4.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不在街道的干部职工,由党政办负责将考核激励情况函告其主管部门。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XX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2年2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