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促进航道系统科学向好发展
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
办公室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难求发展;社会无信,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自古信用是个人、各行业生存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也是社会运行发展的基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更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更好做到“放、管”结合的必要条件。本文拟对信用体系建设对航道工作的促进发展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创新社会治理格局的着力点
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正式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关键词与方法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高度重视社会治理问题,而社会信用体系正是一个由社会法制制度、教育、文化以及专业社会信用服务体系诸多元素构成的一种社会治理体系,是社会诚信的制度保证,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手段,通过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不断提高社会公共生活的透明度,有效降低社会交往风险和成本,减少社会生活矛盾与冲突,为社会治理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成为我国创新社会治理格局的一个着力点。
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在全社会建立信用文化氛围,意在实现讲求诚信、践行诺言成为中国社会的社会心理和群体意识。通过各行各业信用体系的建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最终形成,真正实现全社会拥有健全的信用制度、信用监管、信用文化、行业信用环境。信用体系的最终形成也将为,各行各业提供和谐、安全、文明的发展空间。所以,建立包括行业内信用信息、信用评估、信用奖惩、激励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当前社会各界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加快航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涵
交通运输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既是基础性行业,也是保障服务性行业,更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点。2015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在公路水路运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领域、出行服务领域等方面积极推进信用体系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建设,联合国家相关部委及单位,逐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奖励联动机制,及时公布失信人员“黑名单”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
航道管养工作作为水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水路运输的服务管理工作,是水路运输的基础保障部门,所以航道系统完善建立信用体系,有利于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的完善和全面性。要不断完善航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就需要航道体系自身、相关产业、企业积极投身到信用体系建设中,努力提升自身信用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信用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三、全面推进航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航道系统信用评估体系构建。
航道管养作为社会公益服务内单位,其信用评估应重点突出,是否真正履职,是否向社会、群众提供了优质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作为政府对社会的服务承诺体现,是否获得优等评价,关系到政府公信力的建设,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这类评估考核,多体现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应深化信用评估体系建设,多元化构建评估渠道,加快航道系统守信践诺的机制建设,加强系统内信用管理教育,不断提升航道系统信用意识,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二)搭建航道相关产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航道系统作为政府对外的公益服务类单位,与相关产业、企业的往来较多,应建立相关产业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平台,及时汇总、发布信用信息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中,严厉打击失信行为。(三)依靠信用体系建设,开拓航道保护方法多元化。
信用体系构建,不单单只是停留于金融、信贷等反面,因推广信用所列范围,对于航道通航中涉及的失信行为,也应公开、公布,纳入其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评估中,这样能更为有利的促进航道的保护与发展。当前,航道系统正在从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转向设施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发展黄金期,加快推进航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是改革转型时期的重要变革思路,不断健全完善自身信用体系,丰富信用承诺、拓展信用治理领域,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长效机制,是航道系统发展变革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