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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4-67061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2 08:22: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区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篇一:xx社区2012年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xx社区2012年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按照区委区政府精神,及中亚北路街道综治办要求,迎宾桥社区进一步深入开展了打击“两非”活动,现将6月工作总结如下:

1、深入落实打击两非的各项管理制度。本月重点抓好落实网格化检查的工作,按照打击两非制度要求,每天巡逻三次,每周对本人负责的网格内重点人口巡访一次,保证重点人群备案情况及时更新,动态掌握社区信教群众情况。本月共登记新入住南北疆信教流动人口6户15人,销户离开的南北疆信教流动人口4户10人。

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夜间大排查。社区将全体工作人员按照网格化的安排,将社区分成6大网格,重点对南北疆流动人口信教群众,以及打字复印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全覆盖的登记、排查。在此期间,共排查企业6家、商铺45家、出租户40户,登记新增南北疆伊斯兰教流动人口4户10人,并对他们进行了详细的备案、建档。排查期间,社区工作人员还对这些信教群众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打击两非的宣传,教育其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并向社区及时举报非法活动,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均有奖励。

3、加强对楼栋长、信息员等社区群众力量的宣传教育工作。本月对社区楼栋长、信息员组织了两次打击两非的宣传教育学习。重点对新疆三史、国家民族政策等内容进行了学习。通过多次学习,使楼栋长、信息员对新疆宗教问题、民族问题都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群众参与打击非法宗教的能力。

4、社区及时下到企业,向企业宣传打击“两非”活动知识,并配合企业在员工中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员工的防范意识。

5、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按时在岗,定时巡逻;强化值班室功能,确保值班室与派出所、巡逻队之间的联络和信息互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由巡逻队赶赴现场,并由值班室向社区和街道领导和派出所汇报。篇二: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xxxxxxxx单位2013年上半年打击“两非” 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情况总结

2013年我中心始终把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当成重中之重来抓。7月3日中心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科室负责人对中心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中心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势头良好。行政方面:组织管理完善,成立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位,明确专人专岗专责管理b超机;制度清晰,完善了会议、协调、督查等有关制度,培训到位,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了“两非”教育;措施落实,按照区卫生局要求对b超机进行了备案登记;举报投诉通畅,设立举报箱、举报热线,指定专人受理核查案件举报。

现场方面:b超和人员配备已向区卫生局备案;b超室门口已安装监控,影像资料保留半年;“两非”警示标识已上墙;孕14周一上孕妇超声检查,实行实名制,检查者双签名。存在问题:1.监控影像未实现无缝全覆盖,部分监视时间监控影像资料无法提供;监督台内容未按照工作要求上墙;2.b超室内制度不全,《超声诊断管理》等未上墙;3.双签名制度执行不彻底。整改意见:1.及时跟踪监视情况,确保监控影像资料无缝覆盖,责任科室:xxx,责任人:xxx;2.监督台内容按照工作要求重新上墙,责任科室:xxx,责任人:xxx,整改期限:三天;3.按照工作要求把相关制度在b超室上墙,责任科室:xxx,责任人:xxx,整改期限:三天。xxxxxxxx 打击“两非”专项政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篇三: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药监系统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为贯彻落实“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以 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我县人口与经济、社 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 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我局专门召开 了党组局务会联席会议和干职工大会,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专项 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意义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一是把职责任务分解到科室,落 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年终进行总结,奖优罚劣,落实奖惩。二是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 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 人和稽查科所有人员为成员,稽查各队按责任区域划分负责各自区域,队长为区域第一责任 人。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为把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稽查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的 监督、受理举报,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药品非法经营和使用行为的查处工作。药品监督管 理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协调、总 结汇报、落实奖惩等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开展 主要是六项措施:

第一项措施:制定和下发文件。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专项行动 的通知》,对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步骤,明确了对违法经营使用终止妊 娠药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依据。第二项措施:明确检查重点内容。主要是方面:第一个方面,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终止妊

娠药品;第二个方面,药品批发企业的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是否符合 要求,是否违规经营第三个方面,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是否超诊疗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通过明确重点内容,使专项行动过程中有的放矢,确保效果。

第三项措施:举办培训班。为加强宣传力度,我局把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纳入年度普法培训 重要内容,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今年我局结合从药人员继续教育 和规范化药房建设,对全县从药人员分批分期开展培训,宣传和讲解有关终止妊娠药品管理 的政策,增强依法经营、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的意识。到目前为止我局现已举办五期培 训班,参加培训人员348人。

第四项措施:印发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监督管理,我局印发了《关于 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通知》300份,由稽查科各队直接送达各乡镇集镇的药店和医疗单 位,发放禁止违法销售、使用妊娠药品行为举报电话警示牌350块,张贴于药品经营企业或 医疗机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使各用药单位知晓终止妊娠药品的种类和有关的管理规定。第五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我局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规定》,协助医药有限公司 和相关医疗单位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员、保管员、销售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各用药单位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项措施:日常监督和突击稽查相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1、日常监督方面:截止到9月底,我局共出动了车辆204台次、人员417人次,检查用药 单位870家。

2、突出稽查方面:从7月11日到7月14日为期三天,分五组对全县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经营终止妊娠药物进行了一次专项突击行动。本次突击专项行动以某医药有限责任 公司“终止妊娠药物销售流向”为切入点,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共检查了273家单位,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家、配送站3家、药品零售企业124家、医疗机构145家。有1家药品 批发企业和2家药品配送站违规批发终止妊娠药品,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 其销售去向正在进行追查;1家药店未张贴“警示标识”,现已整改到位;2家诊所涉嫌超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现已立案进行查处;6家有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存在使用终止妊娠 药品登记不全、帐目不清的现象,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我县终止妊娠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已比较规范,各项制度、措施 基本得到落实。下一阶段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集中整治“两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整治任务,进一步认清这项工作的紧迫性、长期 性和艰巨性,把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列入当前乃至以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局 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好。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相

结合,我局将重点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的宣传力度,全面推动《规定》的贯彻及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实现《规定》进药厂、进公司、进药店。

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责任制。我局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终止妊娠药品、零售药店及性用品店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个体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非法使用终止妊娠药 品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门诊部、卫生室违法销售使用终止 妊娠药品。对集中检查方法不能查明的,将采取暗访等多种形式,深挖案源,严厉打击。对 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4、形成长效机制,长抓不懈。整治“两非”,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是一项长远而艰巨任务,必须严肃对待。我局将把打击“两非”与日常监督执法和规范药品 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将打击两非纳入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内容,作 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同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5、加强与部门的联动。整治“两非”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人口 计生委、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总之,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同各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集中治理的强大 合力,加大对各用药单位监督管理的力度,使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杜绝,依法 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形成高压态势,逐步建立健全打 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的规范。

打击“两非”活动工作总结

自中央新疆座谈会召开至今,新疆经济发展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委、区政府着力解决民生、大力发展经济,致力于构建和谐优美的社会环境。但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面临了诸多难题,特别是非法宗教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猖獗,对社会政治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按照区委区政府精神,及中亚北路街道综治办要求,科技园社区认真开展了打击“两非”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机构健全 “两非”活动在社会上的存在,对社会治安和政治形势带来影响,科技园社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社区领导小组,对打击“两非”活动进行部署安排,领导小组如下:(具体名单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书记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司法警务室负责,并直接向书记汇报,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书记和街道办事处汇报。

二、全面部署、层层落实、突出重点,做好具体工作

1、科技园社区按照辖区居民和企业地域性特点,分为自建房部分、楼栋小区部分和企业部分,分别由三名副组长各自负责一块具体工作,工作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同时广泛发动楼栋长、企业综合治理专干,责任明确到人,形成全面覆盖,层级负责。

2、前期负责包户流动人口的工作人员,每天入户并要求汇报入户数据,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截止目前,共排查了1763户共5158人,其中排查出新增流动人口396人,办理暂住证809人(含过期更换数量)。

3、在入户过程中,由入户工作人员对流动人员宣传非法宗教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的危害,增强人员的防范意识,积极鼓励居民发现类似的问题及时举报。对于排查出的流动人口,及时录入流动人口平台备案,并在办理暂住证的过程中,与派出所的网上警务系统比对,确保无可疑人员流入我社区。

4、针对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社区负责民宗事务的工作人员定期与清真寺寺管会人员谈话、沟通和宣传,做好民族宗教人士的稳定工作,每周五准时由5名工作人员(3名民族工作人员)前往清真寺执勤,有力地保障了正常民族宗教活动的开展。

5、为遏制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净化辖区文化市场环境,5月10日下午,社区对辖区内4家图书音像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图书音像商品质量、合法性等方面。

检查中发现位于5号小区北一巷2号的音像店放置一台游戏机,当场责令该店负责人将游戏机搬走,给以批评警告,社区将不定期对该店进行复查,再次发现将严厉惩处。

此次突击检查重点对实验学校前门的2家图书音像店进行了排查。经过检查,未发现有出售非法出版物现象,社区也对每家商户的提出了要求,有力地规范了辖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6、社区及时下到企业,向企业宣传打击“两非”活动知识,并配合企业在员工中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员工的防范意识。

7、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按时在岗,定时巡逻;强化值班室功能,确保值班室与派出所、巡逻队之间的联络和信息互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由巡逻队赶赴现场,并由值班室向社区和街道领导和派出所汇报。

通过开展打击“两非”活动,科技园社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增强了居民的防范意识和敏锐性,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有力地抵制和防御了“两非”活动在我社区滋生,对开发区(头屯河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应尽的力量。

第二篇: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XX卫生院2015年第一季度 打击“两非”工作自查报告

本季度我院在上级及院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按照卫生局的统一部暑结合本院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大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力度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未发生过计划外生育及计划生育恶性事件。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强化领导目标管理健全组织

1、计划生育工作是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之一年初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院长与B超室、妇产科主任、科室主任与科工作人员之间均鉴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责任状”。

2、始终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计生工作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室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设计生专干1责管理本单位职工及院内各居住户的日常计生工作,台账管理。

二、健立健全计生台帐规范管理 为了使计生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计生专干狠抓计生台帐的完善专人管理。建立在本单位工作的所有人员基本信息户口册,婚育情况明细,各项统计率达100%。做到帐不漏人、不漏帐。

三、综合施治制度完善

1、本季度定期召集全体职工学习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法治水平人口意识和生育观念。动员全体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抓好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和诀心,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认识到计划生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提高对当前抓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使全院职工都能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从未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2、全体医务人员积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制度,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并把相关制度上墙,存档。

3、B超室及妇产科均持有终止妊娠制度和胎儿性别管理制度,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鉴定的人工终止妊娠”醒目标志。设举报投诉电话号码

4、进行B超操作的医务人员及妇产科人员按有关规定持相

关证件上岗,无违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做B超检查的孕妇有专门登记薄《B超孕产妇的检查登记薄》。妇产科对分娩、人流、引产等四种计划生育手术、婴儿死亡的登记,不开具虚假证明,不隐报、瞒报、漏报到上级卫生保健机构并存根作依据。未发生过超范围的计划生育手术行为。

今后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杜绝出现超生超孕、计划外生育、计划外怀孕以及有效治理城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把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好院内的人口工作并配合计生部门各项工作为全镇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条件努力开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篇:打击两非

西乡塘区打击“两非”专项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以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精神和“7·11”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06年7月下旬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两非”专项活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和谐西乡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是:(一)掀起一次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高潮,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依法查处一批“两非”案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提高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

(四)加强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的管理,加强终止妊娠手术及药品管理。

(五)通过打击“两非”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机制和各项制度,标本兼治,形成合力,使我城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肖志钢 中共西乡塘区委书记

黄丽娟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展邦 中共西乡塘区委副书记

隋有实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志军 中共西乡塘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陆永龙 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陶仕珍 西乡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项群英 西乡塘区财政局局长

农乃作 西乡塘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段道卿 西乡塘区卫生局局长

冯燕宁 西乡塘区教育局局长

姚长明 西乡塘区司法局局长

韦娇青 西乡塘区民政局局长

方家钦 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梁翠榕 西乡塘区统计局局长 陈盛祥 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梁秋平西乡塘区建设局局长

惠子成 西乡塘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梁结珠 西乡塘区文化和体育局局长

谢雪莲 西乡塘区总工会主席

李东红

黄英玲

廖兴科

郭明钦

覃 军

陈润聪

徐正军

林 拓

黄 鸿

梁小明

覃卫文

莫 滨

黄志贤

邝 涤

何史年

黄泽强

童金生 西乡塘区妇联主席 西乡塘区团委书记 西乡塘工商分局局长 西乡塘公安分局局长 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金陵镇镇长 双定镇镇长 坛洛镇党委副书记 西乡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衡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吉街道办事处主任 华强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上尧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埠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福勇 心圩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佳 广西农垦国有金光农场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陶仕珍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协调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活动,以及负责日常工作,设立举报电话:2621312。

三、明确工作重点,确保专项活动有重大突破(一)查处的重点对象。

l.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2.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非法行医者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

3.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4.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怀孕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5.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

(二)检查的重点单位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等。

(三)专项活动的重点地方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突出、举报线索多的镇、街道办事处。

四、认真抓好“四个环节”,确保专项活动不走过场(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

1、尽快形成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强大的宣传攻势。宣传、文化、信息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利用黑板报、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进行宣传,要开展圩日计生宣传活动,利用山歌、文艺演出等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第8号令《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广泛开展学习宣传“7.1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94号)精神活动,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让广大公民了解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2、调查摸底,掌握案件线索。

(1)调查核实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资料;

(2)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的B超机数量、型号,是否能做胎儿性别鉴定,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3)调查清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流、引产的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4)调查摸底本地2005年10月l日以来领取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后的生育情况,特别是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的,或怀孕后外出的,孕情消失的,以及有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

(5)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孕情管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试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超声诊断管理制度(试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品—利凡诺使用管理制度(试行)》(桂人口发〔2004〕16号)落实情况;

(6)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检查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重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看是否有违规经营的情况。

通过调查摸底,找出案情线索。对符合生育条件规定,尚未生育的妇女,实行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

(二)立案调查,依法依纪处理阶段

l、要根据调查摸底、群众举报所得的线索,按照职责法定的原则,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有嫌疑的,按有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2、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有关当事人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经调查取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行政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4、对在专项活动开展前已经掌握的案件线索,要迅速组织调查;已经调查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尽快结案,依法依纪处理到位。(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阶段

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专项活动中暴露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加强防范,制定和完善孕情管理和随访服务制度,B超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等。重点加强孕情跟踪和随访服务、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四)监督检查,总结评估阶段

2006年8月31日以前,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镇、街道办事处,要说明原因,限期整改,专项检查结果将作为200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等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4〕54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加强相关县(区)之间的区域协作,互相支持。专项活动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文明执法,防止由于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要严肃纪律,对有案不查,查清了案件不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在全城区通报。

第四篇:2012打击两非

市中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查处“两非”

为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势头,按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打击“两非”工作的统一部署,2012年5月份以来,由区纪委牵头,从区人口计生、公安、药品监督、卫生、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了联合执法队伍,采取不定期拉网排查,突击上门检查,个案重点调查的方式,进行了多次联合执法,取得初步成效。此次打击“两非”活动职责明确,配合协调,各项任务均落到实处。

一、搞好宣传发动,形成打击“两非”的强大声势。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组织宣传、新闻、文化、人口计生、卫生、司法、民政等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和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社会新风尚,大力宣传性别比失调的严重危害,让广大干部了解打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两非”行为,真正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与此同时,各部门迅速采取多种办法多种途径查找“两非”案件线索。通过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网址和举报信箱,在户外张贴举报公告,在报刊、电视、电台上刊登和滚动播出举报公告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1—

同时,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基层孕情管理、随访服务情况;终止妊娠药品销售机构进、销、存的管理情况;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B超检查、染色体检测、引产登记记录及相关病历档案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从中排出问题、理出线索,为后续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两非”的整体合力。“两非”行为的隐蔽性、复杂性和跨区域性,要求区(市)之间、部门之间必须加强配合协作,实行综合治理。我区按照“党政领导、社会参与、归口负责、联合执法、属地落实”的要求,成立由纪委牵头,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部门有关专职办案人员参加的打击“两非”办公室,作为经常性工作机构,负责线索举报、归口立案、调查取证、限期处理等具体工作。相关部门要在自觉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行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协同开展打击行动,切实改变单方作战的状况,共同构建严密的防控体系,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重抓案件查处,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实践证明,抓好“两非”案件的查处,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举措和突破口,具有良好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加大打击力度,对经调查取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是公职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开除党籍、公职的,坚决开除;该罚款的,坚决按标准罚到位;该

吊销执业证书的,坚决吊销执业证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通过案件查处,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 全区共查处“两非”及相关案件4例,查处涉案人员14名,批捕判刑4人。

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打击“两非”的长效机制。针对在集中整治活动中暴露出来的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制度配套,环环相扣,建立起部门联合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案件线索发现制度,线索分类、归口立案、限期查处制度,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定期巡查制度,一案一议、归口处理制度,区域联防联治、协作查案办案制度以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打击“两非”的长效机制。把制度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管理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把执行制度变为一种自觉行为,从上到下形成规范管理防范体系,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堵塞工作漏洞。

打击“两非”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这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打击“两非”活动中,区联合执法组加大执法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各方力量,实行整体推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有效的遏止了“两非”案件的发生,在全区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为维护我区人口安全,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篇: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2011年锦绣街道综合治理打击“两非”工作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工作及展关爱女孩行动。我们认真地回顾一年来这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反思存在的问题,为明年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领导,科学安排

人口性别比连年上升,已大大超出了国家所明确的正常范围,这种情况的不断攀升,将会严重扰乱我们的生活和生存状况,势必影响到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尽快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已成为新时期人口与计生工作面临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街道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要求切实加强生育全程监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并且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董学堂为组长,办事处副副主任黎晓茜为副组长,计生办工作人员及各社区计生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综合治理打击“两非”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此项工作的开展。会议对人口性别比失调所能带来的严重后

果进行明晰、深入、透彻的分析,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科学、详实、周密的部署。

二、孕情跟踪管理到位

对于辖区怀孕妇女,每月要进行跟踪随访,及时发现及制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做到孕期孕情跟踪管理到位,切实为育龄妇女服务。

三、分步实施,稳扎稳打,加大宣传力度

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计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的干部对此都没有太大的认识,更不能说一般群众的觉悟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口就在于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水平。我们利用办事处、社区人口学校、各社区计生宣传版面、专栏和计生宣传车等,全面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后果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 “三关爱、三下乡”、7.11、9.25等计生协会日的宣传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住了两个重点人群,一是经过宣传教育,觉悟水平迅速提高的,我们主要对这一类人群进行了一些优惠、帮助,依靠他们进行后续教育,弥补我们宣教过后的空白。另一方面是那些已婚育龄人员家庭在经过教育之后,思想认识仍上不去的,我们对这一类人群进行重点宣教,有的放失,提高我们工作的针对性。经过我们扎实的宣教活动,大部分群众已能够认识这一问题,并且表示赞同,支持政府部门的决定,自觉执行计划生育,为社会主义新型文化建设出一份力。第二步,我们要求各单位要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列入重要目标工作,制定出相关人员的追究制度,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切实

落实计生家庭奖励和优惠政策。B超室要设立警示标志,制定切实可行的B超检查制度,严禁选择性终止妊娠,如需B超检查制度,必须由主诊医生出具检查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B超检查,检查时至少有两名医生在场。第三步,在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各单位自纠整改。此外,我们还结合所掌握的线索,对办事处所有违反规定的嫌疑的家庭进行排查,通过说服教育使一些家庭放弃了选择性生育的念头,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出生人口的性别比。

我街道计生人员,在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支持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由于传统生育文化、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及不排除男女出生比例自然增长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办事处出生人口性别比处在正常比例范围内,个别社区出现了性别比失调,今后的工作任务相当严峻,我们需要加强孕产妇的计划生育管理,加强了中期引产的管理,特别是有性别选择的中期引产的管理,更坚定、扎实地实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打击“两非”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通过全体计生人员的努力,今年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103.4︰100,达到正常范围。

锦绣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2011年10月30日

社区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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