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规范要求
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材料的规范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⑴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⑵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最高学历和师范类本科学历证书,党校学历须有省教育厅印鉴,国外学历必须提供我国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
⑷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体检医院须在县级(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效期一年。
⑸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可提供具有普通话测试站印鉴的有效成绩证明。
⑹《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⑺ 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
高校教师资格强调在编在岗,不面向社会。⑻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3张(申请表及办证用,黑白、彩色均可);
* ⑼ 师范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证明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身份的学历证明(毕业证书上出现“师范”或“教育”字样);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⑽ 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教授、副教授等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⑾ 民办高校的教师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由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在本校连续任教2年以上的人员,可由本校出具鉴定意见;* b.学校颁发的聘书及与学校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 ⑿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还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已聘(拟聘)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审查验证,凡检查没有问题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的印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表格的填写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1.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只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⑴ “工作单位”:填写任教高校的全称及所在院系,二级学院要填写学院名称,民办高校用括号注明;
⑵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⑶ “出生日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⑷“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⑸“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⑹“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⑺“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⑻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且只能在苏教师„202_‟3号文附件“教师资格认定教学科名称一览表”中选择,若是“申请任教学科列表”中所没有学科,以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代替,填写学科代码;
* ⑼“本人简历”: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2.填写申请表的第二页第一栏至“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意见”一栏;填写要求如下:
⑴“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⑵“身体和健康状况”:填写“合格”;
* ⑶“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 ⑷“普通话水平测试”:除填写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外,写上“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
* ⑸“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高校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⑹“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一栏的填写:高校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本校所有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师范和非师范教育类)进行考察,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通过者填写:“经审查,符合条件,建议认定其教师资格”,并加盖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印章及学校的公章;3.第二页第七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第八栏“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填写认定意见。
4.备注栏可填写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要以学校或学校人事处的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材料整理要求
* 1.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 2.材料排放顺序:
⑴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⑵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 ⑶一年内教学任务书,出具部门印章;
* ⑷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提供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包含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及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并用红线勾出),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人员提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
* ⑸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提供的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 ⑹民办高校教师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⑺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⑻《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⑼《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区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体检,要求医院有明确的体检结论);
* 3.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夹在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中间放入材料袋袋中。
四、学校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2份,名册内容与电子报盘一致,名册用A4纸打印,格式见苏教师„202_‟3号附件二,名册加盖学校公章;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材料袋右上角写编号,“编号”由年度代码(2位)、认定单位代码(3位)和接收申请材料的顺序号码组成。年度代码取年度后两位数,如202_年度,代码为“07”。材料袋内有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申请表右上角标上相应编号(与材料袋编号一致);
*(2)申请人提供的全部基本材料(见三.材料整理要求)*(3)申请人办证用的照片粘贴在申请表左上方(粘贴不宜太结实,以免撕不下)。
3.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一份; 4.Excel格式录入的电子报盘,(1)格式见苏教师„202_‟3号文,用光盘、U盘或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电子邮件地址:jsjszg@126.com),*(2)报盘含编号(与材料袋编号一致)、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任教学科(用代码)六项目,各项目信息之间不留空格;
5.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格式见苏教师„202_‟ 3号文)根据苏教师„202_‟21号文,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必须从其它高校聘请;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任期原则上为二年;根据苏教师[202_]15号文,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不得少于17人,专家委员会和专业评议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每次调整人数为三分之一左右。成员名单任期内不对外公布。
*
五、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
为使今年的报送材料工作顺利完成,请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具体时间为五月至六月,六月底前截止。报送材料地点:江苏教育学院内,行政楼307号房(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联系电话:025-83239421。
注:带*的为新要求或有改动的要求
第二篇: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冲印清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www.teniu.cc)“学历查询”栏目中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注意:《鉴定表》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在学校直属系(部)工作的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名义填写,在二级学院工作的可以二级学院党组织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测证明材料;
注意:符合苏教规〔202_〕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免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毕业证书应明确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标注教育字样应是202_年年底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或提供经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同意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则按以下要求办理:
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或“教育”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除1999年高等学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他人员还需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5)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注意:本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只有在申请与师范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时方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9.申请认定当年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注意:教学任务书应由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并经人事部门认可。申请时教学任务书应仍在有效期内。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学人员须承担列入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临床理论课程教学工作。没有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报告会、讲座或培训班等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学工作条件。专职辅导员申请思想政治类教师资格,对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但需由学工部门出具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10.体检表;
注意:体检由所在高等学校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由所在学校保存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体检。体检表中“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严重病情、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申请人故意不参加检查或造成项目缺漏,或提出复查该项目视同不合格处理。
11.学校和附属医院申请者提供学校颁发的聘书及与学校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在编人员须由学校或附属医院提供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意:社保缴纳单位应为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人才派出单位。12.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申请人提供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有原件由各二级单位审核后归还申请人,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
二、材料填报要求 1.申请人的填报
(1)“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
(2)选择确认点时应选择受理高校(一般为本人任教学校);(3)“出生日期”格式为19XX—XX—XX,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5)“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
(6)“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7)“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8)“本人简历”应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
(9)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手填在表格备注栏。
2.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表的填写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2)“身体和健康状况”由学校统一填写;
(3)“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 由学校统一填写;(4)“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高校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在学校直属系(部)工作的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名义填写,在二级学院工作的可以二级学院党组织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格式要求 1.申请表格式
申请表一式二份,必须选用PDF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注意:请勿“在线打印” 申请表,导出的申请表电子文件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申请表上不另贴照片。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申请表上无需再贴照片。
2.照片要求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采用高分辨率冲印。照片底部可不需要身份证号。
照片应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
纸质照片大小为小二寸,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时应先将电子照片像素大小调整为114(宽)×156(高)。
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须为同一底版。3.复印件格式
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材料排放顺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相片粘贴页;(3)身份证复印件;(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归国人员需提供的学历鉴定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7)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考批复或相关证明材料;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9)申请认定当年教学任务书或学工部门出具的专职辅导员证明;(10)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11)在编人员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非在编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纳凭证;
(12)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提供)。
5.装订要求:将以上所列材料的第(3)至(12)项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片粘贴页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第三篇:202_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
202_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
各高校人事处:
为规范、统一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要求,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公办高校在岗在编教师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8.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32mmX22mm);
9.“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或证明(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民办高校的教师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8.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32mmX22mm);
9.“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或证明(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人事代理证明材料(即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挂靠在我省各地人才代理机构的证明材料);
11.聘期为202_年9月1日至202_年8月31日的劳动(聘用)合同;
1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3.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三)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8.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32mmX22mm);
9.“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或证明(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的证明材料(由所在高校人事处出具并盖章);
11.近一年的授课计划书(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并盖章); 12.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13.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公办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8.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32mmX22mm);
9.“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或证明(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人事代理证明材料(即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挂靠在我省各地人才代理机构的证明材料);
11.聘期为202_年9月1日至202_年8月31日的劳动(聘用)合同;
1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3.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14.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审查验证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的印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
二、材料整理要求
1.提交认定材料复印件的要求:(1)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3)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4)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5)每份复印件必须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印章应遮盖部分复印内容。
2.材料排放顺序:
(1)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2)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3)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4)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或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
(5)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
(6)民办高校教师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7)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8)公办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9)思想品德鉴定表;(10)体检表。
3.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在左上角平钉后,夹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中间。
三、高校上报材料要求
(一)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需上报的材料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2、附件3)1份及电子版(具体要求包括A3规格横向打印;表格按照姓名拼音顺序排序;“所在部门”、“现任教学科”、“是否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是否全日制本科”及“公示结果”按实际情况录入,其他栏目必须从数据库导出);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两学证明材料、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按一览表人员名单顺序排放,并在申请表左上角标上相应编号,不用入袋;
3.202_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送审人员公示结果(公示结果应为正规公文);
4.申请人的相片由学校暂时保管,学校打印证书时使用,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其他基本材料由学校归档保存。
(二)其他高等学校需上报的材料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
附件
2、附件
3、附件4)一份及电子版,材料要按姓名的拼音排序;
2.申请人提供的全部基本材料(基本材料的排放顺序及照片顺序要与一览表上人员名单顺序一致,并在申请表左上角标上相应编号,基本材料不用入袋);
3.202_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送审人员公示结果(公示结果应为正规公文);
4.照片按《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附件5)格式粘贴。
有编外长期聘用教师申报的学校要同时上报附件2及附件3,在职在编教师及编外长期聘用教师的认定材料分开排放。为使报送材料工作顺利完成,请各高校在6月1日至6月18日内报送材料,各高校报送时间安排见附件6。报送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大院住宅楼202_房,联系电话:020-37626784,传真:020-37627657。
四、其他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15日,其中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1日,其他高等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5日。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上预认定系统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需网上下载打印。
3.为配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特开通了网上学历鉴定快速通道,申请人可直接登陆http://jszg.gdhed.edu.cn进行学历鉴定。
没有按照要求上报(填写)的材料均视为不合格材料,且在上报后不再安排材料补充。请各高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高校在职在编教师用)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公办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用)
4.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民办高校在职教师用)
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样式)
6.202_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
第四篇: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人事处
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必须选用PDF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者还需提供有关免测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相关免测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9.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学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部门公章); 10.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11.免于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除外)及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人员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相关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高校出具的拟聘证明);免试证明由省教育厅人事处统一出具。
以上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均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审查验证。通过检验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
二、材料填报要求
1.申请人的填报
(1)“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
(2)选择确认点时应选择受理高校(一般为本人任教学校);(3)“出生日期”格式为19XX—XX—XX,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5)“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
(6)“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7)“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8)“本人简历”应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
(9)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手填在表格备注栏。2.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表的填写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2)“身体和健康状况”由学校统一填写;
(3)“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 由学校统一填写;(4)“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高校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在学校直属系(部)工作的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名义填写,在二级学院工作的可以二级学院党组织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格式要求 1.申请表格式
申请表一式二份,必须选用PDF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注意:请勿“在线打印” 申请表,导出的申请表电子文件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申请表上不另贴照片。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申请表上无需再贴照片。
2.照片要求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采用高分辨率冲印。照片底部可不需要身份证号。
照片应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
纸质照片大小为小二寸,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时应先将电子照片像素大小调整为114(宽)×156(高)。
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须为同一底版。3.复印件格式
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材料排放顺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相片粘贴页;
(3)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5)归国人员需提供的学历鉴定证明复印件;
(6)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要求医院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明确的体检结论);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9)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0)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免测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1)本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1年内教学任务书(加盖部门公章);
(12)已取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还需提供相应聘书或聘文。3.装订要求:将以上所列材料的第(3)至(12)项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片粘贴页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第五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关于做好我院202_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_-05-18] 来源:组织人事处作者: [字体:大 中 小]各系部、相关处室: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_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2_年起,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将全面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方式,为做好我院本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5月19日下午4:30在2号实训楼107机房现场进行网上报名,请各申报人务必准时参加培训,并携带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4张、电子照片1份(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 zhaopian.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体检费100元。
(二)5月23日至5月25日,各申报人上报相关材料至组织人事处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由本人填写。学院系部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7)由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8)请申报人携带《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于5月20日(周五)或21日(周六)或23日(周一)9点前自行至地区医院进行体检,地区医院地点位于芜湖市康复路原学院二校区;
(9)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
(三)6月10日前,学院教务处及各系部完成对申报教师的测评工作。
(四)6月15日,学院召开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
(五)6月16日公示评审结果。
(六)6月23日,学院上报基本信息。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